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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發 104-04-16 02:11

我女兒11歲.在安親班追逐另一同學.從二樓教室一 直追逐到一樓大門而拌道門檻跌倒.造成左尺.橈骨骨折.在這中間沒有一位老師勸阻.阻止這行為.哪安親班負責人有法律責任ㄇ?

當時有跟安親班用手機拍當時發生的情形.但有點模糊.警察不採內.怎麼辦?那不就隨安親班負責人隨意續訴當時的發生情形羅.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9 17: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小朋友在安親班追跑,要證明老師有責任恐有困難。

可能必須從設備著手,倘若安親班的設備、安全措施沒有做足,可以依此追究業務過失傷害罪嫌。

蛋餅哥哥 104-04-15 23:30

一個月前 停紅綠燈無故被一台機車
保險桿受損 鋁圈受損 當下有報警 筆錄 都有做
對方一開始表明會賠償 誰知道做完筆錄之後 回原廠估價完跟對方講
講好要談和解 誰知道開始擺爛 不聯絡 不接電話

現在忍無可忍 初判也確定我方無肇事責任
決定去一趟民事訴訟 請求對方賠償

上網也查好訴訟過程
現在唯一麻煩 不知道如何寫起訴書
因為我不知道對方身分證字號跟住哪裡
請問這點我該如何去得知?跟當時承辦的派出所要嗎?

另外我也準備好長期抗戰準備 
對方態度真的超級惡劣 當下撞到 我說後保+一片板金+烤漆
現場賠我4000元和解 居然說我坑錢 他有認識的保養廠 可以幫我弄好
說打蠟就能處理 挖哩勒 保險桿都凸出了.......

另外我沒保車體險 老車了 我只有保任意第三人責任
(至少撞到別人的車or人 我不用賠 都保很高)

總之 大概是這樣 請問該如何打這場官司呢?

水藍冰境 104-04-15 18:34

我最近加盟謝x國際餐飲公司,原本說好27萬包到好

一.但對方寄來的全新爐子是壞的要修。

二.他們製作的旗幟跟他們提供的餐車規格不合要自己額外花錢買旗桿和底座(旗桿還縮水,廣告店老闆說關東旗是有統一規格的,我們是縮小三分之一的)。

三.對方提供的餐盒很難完全密合,連他們自己人都不容易闔上。

四.說好開幕要公司來人幫忙營業,結果說因為逢六日拒絕前來,還用語言陷阱來讓我同意(說六、日不能來拍照,所以就不來了),也不說明所謂拍照的人就是要來幫忙營業的人員

五.傳單內容錯誤(餐點價格錯誤,因為對方剛開始就有表示餐點價格是已經調整過了,所以我就留意我需要調整飲料和促銷布條的那一塊,結果沒注意到餐點價格是錯誤的,所以我校搞時就說ok,現在對方把責任全怪我說ok,要我自己承擔錯誤),讓我要開幕時還無法發傳單,導致開幕活動很少人來。

用賴詢問都沉默擺爛,都已經說要控告他們,才回說叫我自己想辦法處哩,所產生費用他們要用折抵原物料來支付,雖然其他東西沒壞掉,但我們被氣到想要退加盟,還被告知退加盟不退錢。

請問這樣可以控告他們公司詐欺加盟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您們加盟契約內容如何約定,並據以向對方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楊律師 104-04-16 10:35

建議先以律師函函告對方

leo 104-04-15 15:41

請問各位大大

若有公司要向我用顧問名義承租乙級就業輔導證照
除了罰款吊牌外,是否會有民事刑事上的責任呢?
請懂法律或有相關經驗的人協助回答
謝謝!

eric 104-04-15 11:58

黑色橢圓是我  騎機車

黃色方塊是行人

車禍地點的路口  沒有監視器  也沒有號誌

我在前一個路口  有違規迴轉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算在肇責裡?

前一個路口車禍地點  約40m~50m

請問律師  這張圖片看起來  誰的肇事責任較大?

還有上調解委員會  會很麻煩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5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楊律師 104-04-15 23:32

我認為雙方都有過失的可能性比較大

Xy 104-04-14 22:05

我想請問一下, 當事人的朋友幫他辦門號(因為當事人未滿18歲),

所以名義上門號是當事人的朋友。

而當事人最近真的手頭有點緊, 所以就跟我借錢把這個月以及下個月的錢繳清, 並想把門號還給當事人的朋友, 可是當事人的朋友一直推託不想收回、也不想管, 那麼當事人如果繳不出錢來, 會有責任

一、代辦門號糾紛多,以後儘量不要這樣做。

二、這個地方要請法定代理人出來協助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還有就是,跟朋友間對話[要還門號]要留著[例如簡訊之類的],後續如果有糾紛可能用得到。

再來是,手機門號這種東西其實費用不會很高,不建議以訴訟的方式處理[花的成本會超過,相信我,官司還沒打完門號綁約期限都滿了]…

Xy 104-04-14 21:44

我想請問一下, 當事人的朋友幫他辦門號(因為當事人未滿18歲),

所以名義上門號是當事人的朋友。

而當事人最近真的手頭有點緊, 所以就跟我借錢把這個月跟下一個月的錢繳清, 並想把門號還給當事人的朋友, 可是當事人的朋友一直推託不想收回,

那麼當事人如果繳不出錢來, 會有責任嗎?

晴晴 104-04-14 17:24

先生在大陸外遇生子.小孩目前四.五個月.他要離婚.他給的條件.一個月給兩萬.但現在每個月給的錢都不夠小孩的開銷.先生也打算去大陸生活.但他不是台商.他把停留時間廷長.如果法律時效過了.他是不是可以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他在台灣沒資產.留有負債.資金都在大陸.他在大陸的工作也沒薪資證明.而且我們自己的小孩已經十四歲.我自己的工作也不是很穩定.請問該怎麼做

您好:

1.依您描述,父親的行為恐涉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但因為臺灣法規不適用於大陸當地,建議您必須蒐證後,在臺灣法院提告。此外,因為破壞家庭屬於侵權行為,違反因婚姻契約之義務而侵害他方之權利,除刑事告訴外,您母親亦可提起民事訴訟,依民法195條侵害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2.依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您知悉對方有外遇行為後,必須在六個月內提起告束,以避免面臨告訴期間已過之窘境。

3.因對方外遇通姦具有過失,如果已決意離婚,您可向對方請求贍養費,但前提是您須符合「生活上陷入困境」,贍養費金額,則由法官審核有過失一方的經濟條件來決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晴晴 104-04-15 11:27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如果超過六個月之後.就沒有辦法了嗎?而且他打算躲去大陸了二年.他是否可以躲開以後的法律責任.他目前只給媽媽一萬我的生活費用.如果多跟他要.他就會托廷時間.還會說怎麼會不夠用.那他出國去.我們真的就沒辦法了嗎?

尤生 104-04-15 14:06

照您說的孩子都生了,那他的外遇證據很明顯,就差蒐證提告,這是其一,很多大陸姑娘在老家嫁人了,離鄉去到城市工作,結果和人同居,這就是非法姘居,互稱老公老婆這就是重婚,這是其二,這些在大陸都是可以提告的,不過重點還是得先調查,先查其二在蒐證其一。

有需要請與我連絡0989-518-276尤先生

Poppy 104-04-14 15:27

您好:

我在104年1月12日

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與武強街口發生車禍

交通大隊的初估分析研判表判定對方是肇事全責任

原因是對方

【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跨越雙黃線),肇事致人受傷。依據處罰條例第60條2項3款及處罰條例第61條3項】

 

我這邊是寫【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對方無受傷

我有受傷,【左側肩部肱骨骨折

我坐上救護車到大同醫院急診

對方也能自己騎車到大同醫院

 

我的家人到場後,對方就離開。

從此不聞不問。

 

都是我們在打電話詢問對方現在要怎麼處理。

申請調解也已經三次

 

對方態度真的很不好。

一直說他並沒有全錯

 

如果沒有全錯

那交通大隊寫的是假象嗎?!

 

所以我們對 對方提告傷害

 

在警方請他到警做筆錄

他打電話要求我們到前金派出所和解(態度有變好)

 

說願意從原本要賠的2萬變成8萬

 

結果…到警局時…態度又不一樣了…

 

要我賠他修車的修理費用

 

說我也有違規《他有申請車禍鑒定》

 

所以我也有錯。

 

車禍當天我是直行車

對方是從對面車道跨越雙黃線

撞上我。

 

真正碰撞到的地方是在【網狀線內】

 

現在他又說是我先撞上他的車

 

如果真的是我碰撞到他的車

 

那為什麼交通大隊會寫我無肇事責任

 

對方還說交通大隊開的初估研判表是民間說法

 

不能當作依據

 

問了交通大隊和警局

 

態度也是愛理不理的

 

今天我發生車禍已經很難過了

 

如果他沒有違規,會發生車禍撞到我嗎?

 

為什麼對方還叫人來跟蹤我到我上班的地方

跟蹤我弟到家裡做生意的地方

 

找了警察要備案

 

警察也不受理

 

說對方並無傷害我們,

 

不構成恐嚇騷擾

 

現在對方也要提告傷害

 

說他車禍後隔幾天也有去驗傷

 

 

我是被撞的

 

怎麼現在看起來撞人的比被撞的還兇……

 

想請問現在我能怎麼做…

 

也要跟對方一樣申請【車禍鑒定】嗎?!

對方提告傷害可能成立嗎

 

 

說坦白,和解那些金額大可以不要。

 

但是對方態度真的讓人很不悅……

 

我對他提告傷害有機會成立嗎

楊律師 104-04-14 15:35

請將相關單據帶至警局控告對方過失傷害

不要等拖到車禍後六個月才告

民事賠償可以在車禍後兩年內提出

 

Poppy 104-04-14 15:40

律師,您好:

我已經對他提告了。

但他也要反告我傷害罪。

可能成立嗎?!

 

被撞的還被告

真的很冤枉

 

交通大隊開出來的初估肇事責任研判表

 

真的有可能被

 

車禍鑒定

 

推翻掉嗎

Poppy 104-04-14 15:43
回覆 楊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將相關單據帶至警局控告對方過失傷害

不要等拖到車禍後六個月才告

<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已經對他提告了。

但他也要反告我傷害罪。

可能成立嗎?!

 

被撞的還被告

真的很冤枉

 

交通大隊開出來的初估肇事責任研判表

 

真的有可能被

 

車禍鑒定

 

推翻掉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車鑑會之鑑定仍有可能推翻初判表之見解,但若鑑定您有過失,您仍有過失傷害之刑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4 20:41

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於六個月內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並以此迫使對方與您和解。另外,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4 21:48

既然對方要負全部責任,您又有受傷,建議趕快提出過失上害告訴,以讓對方產生壓力,促成和解之成立。

sumiri 104-04-13 16:35

我於2/11與對方發生擦撞 ,到路口時,我為直行機車,對方開車(非車主)從我左後方右轉,導致我反應不及,發生擦撞。當下沒報警(這真錯誤是示範)   對方也載我去醫院急診就醫。

當天我就因X光片照出尾骨嚴重脫臼移位,但念在對方年輕,加上有誠意陪同就醫 打算和解。但約了兩次對方因故未到及遲到,本人就於2/14跟對方約交通組備案順便和解,才知道對方沒駕照

和解金為補貼一年上下班需要坐車交通費(一天300,一個月約6千),但因念在對方年輕只跟對方要求補貼一半約36000 加上 醫療費2500即就和解

對方又因為年輕沒錢,要求分期 也應對方要求讓對方分期

兩個月過去了 對方一毛錢也沒付,期間也不聞不問,但簽了和解書只能認了,加上事後備案,更不用說肇事責任歸屬問題。直到匯款日對方依舊沒匯款,傳簡訊詢問(順便發牢騷)順便跟對方說 若再不匯款 和解書視同無效 定會提告 ,對方回訊 告我沒差。於4/13致交通組提告 過失傷害

 

想詢問律師意見,這樣提告 我是否有立場? 提告金額是否能更改?

因尾骨骨折 導致 無法久坐 正坐 (醫生建議一年內不要騎車 以免碰撞再度移位 但診斷證明醫生不願意寫明 只寫說需後續追蹤3個月)加上沒肇事責任鑑定

我是否可以連帶車主一起提告?(對方無照 加上車子非本人)

若有詞不達意 請各位見諒 (發生車禍已經很倒楣了,加上對方又無賴 真的無力又無心 而且尾骨骨折後遺症很多 心情覺得很鬱悶 希望律師能給予意見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13 18:06

您好!

刑事可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民事賠償部分因為已經和解,原則上只能依照和解書的和解金額求償;不能告車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3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過失,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車主部分,則因其非駕駛之人,故不得對其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umiri 104-04-14 09:59

 謝謝兩位律師回答 至少心裡有譜

 

對方若名下無財產 即使後續有聲請支付命令感覺也拿不到賠償   真的認為人善被人欺

是有聽別人說 若當事人無力償還 車主有連帶責任 畢竟 對方無照 車主還借給對方 而對方也曾說過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車禍 是否因為這樣才不怕我去告他? 一切的一切的都只是我想像與猜測

我目前只能收集單據及等待通知

謝謝大家

 

 

 

sumiri 104-10-27 13:27

回覆後續:

提告後,開了偵查庭==>法院調解庭==>法院刑事庭 對方均未到

法官還是希望我們和解 又寄通知單 開和解

剛剛心血來潮 查了被告罰單 一堆未繳 名下有汽車動產

這...不就宣告 我不用得到賠償 下次開和解庭對方又沒到 不就莊孝維??

司法真是冗長 這種人為啥不抓去關  還欠一堆錢 還是爽爽開車上路 到時開車撞到人繼續擺爛過生活?

 

 

 

 

 

 

小寶 104-04-12 09:49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觸犯誹謗罪警察會找人去做筆錄再移送地檢署偵訊嗎?

還是地檢署會寄傳票通知去開庭? 再請問一下,傳票多久才會收到?

如果被法院判定為誹謗罪,請問刑期會很長嗎?

因為當時未滿18歲且無前科或犯後態度良好可以獲得緩刑嗎?

還有如果被判刑定讞服刑完畢,之後刑事紀錄會註銷嗎?

請問如果毀謗罪被判有罪在民事責任上需賠償對方多少錢?

因為怕自己收入不多,無力賠償太高的金額

一、誹謗案件到警局製作筆錄通常是發通知書,做完筆錄後,就等候地檢署通知,不會馬上移送地檢署。

二、傳票多久才會收到要看檢察官的偵辦進度,但是通常收到傳票,庭期都會定在一個禮拜以內,甚至收到隔天就要去開庭,另外,地檢傳票都是用平信寄的,最好每天看一下信箱。

三、誹謗刑罰不會很重,如果判到兩個月有期徒刑就算很重了,通常都是拘役,無論是有期徒刑或是拘役 都可以易科罰金

四、誹謗告訴乃論之罪,故第一審判決前,告訴人都可以撤告,所以建議你先與對方達成和解,讓對方同意撤告。誹謗判有罪後,仍要賠償民事部分,所以建議你先與對方商談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2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誹謗罪即使成立,幾乎均可易科罰金,且亦不一定會構成誹謗之犯罪,須視對方所提出之證據是否明確,無合理之懷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星樂 104-04-11 21:33

各位大家好,有事情誠信想求助各位,因為我真的很無助。

我碰到生平第一個這麼不負責任的賣家,事情是這樣的,我在臉書的社團上看到那個女賣家在發文要賣衣服,於是我就密她,問他有社團嗎,然後加入。最後買了兩件衣服,她說是預購所以14天會到(2月多.所以加14天剛好228)!可是14天了,(這是第一次問她貨到沒)312我密她才密她,她跟我說趕不上過年前,但是她叫我匯錢叫我趕快,說什麼要趕快過年前下訂單,結果貨還沒到也沒通知一聲,還要人家自己問。(這是第二次問她到貨沒)323我又再問一次他只跟我說這禮拜或下禮拜,讓我感到很不爽。(第三次問她到貨沒)331,這次她跟我說這幾天,就這樣而已。(第四次問她到貨沒)0407,我說都四月了,都換季了誰還要拿厚衣服?,她跟我說因為廠商問題所以417才會統一出貨,我這時已只有無奈可言了...在這談判過程,我只希望她退費給我,但她卻不肯,一直說跟廠商訂貨樂就不能退了,我說但是我一等再等等到都不想要。(0408與0409的第五次)後來我拜託她幫我去她的社團發文幫我問有沒有人要,他說好,她說有人要才會退錢給我。不過我要求她在今天的星期六外上10點前發文,不然我要把她跟不哦的對話記錄公佈到各大社團給別人評評理,但依舊沒在怕怖,沒在重視我...我到底該怎麼辦...

阿海 104-04-11 21:01

本人夜間發生自撞事故
由於行駛於鄉間道路閃避野狗
導致撞上一旁的行道樹
我本人由於是軍人
當時時間接近2400
必須返營報到
便先行離開
但是同時也協請友人
到場處裡後續事宜
也有請警察到場來做紀錄
本人並無酒駕
但是由於人不在現場
而未做酒測
隔日親自至警局備案
警察也說時間太久
酒測也沒有意義
我有參保車體損失險乙式
是否會因此無法獲得理賠
而若是要針對我是否酒駕來做理賠癥結點
舉證責任是否在保險公司一方
或是有什麼事情是我能夠去做
進而來保障我的權益

楊律師 104-04-11 22:42

建議先申請保險理賠

保險公司刁難

在請律師提告解決

青蛙 104-04-11 08:43

小弟不才,昨日與同事半夜在熱炒店吃熱炒,車子停在熱炒店旁邊的路邊,結束後準備開車時,有發現前方多一台汽車,故打算準備倒車後離開,不慎準備倒車時,車外友人發現後方多一台機車,有即時制止住,但還是有輕微碰撞後方機車,而機車車主也未出來查看,車上同事看了一下沒事,我們就直接開走離開現場,請問在無人傷亡的情況,我大概會有那些責任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無肇逃之問題,若有造成機車毀損,則僅構成民事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媽 104-04-10 12:59

詢問因車禍造成對方死亡,目前要談和解,我方有保險第三人責任險最高500萬。目前對方要求300萬和解金額。但保險公司只願意付200萬(強制險)+6萬(第三人險)。

要如何與保險公司談判,讓他們全部支付呢?對方年紀近50,只剩旁系親屬。

另外,和解或未和解,我方須負什麼刑責嗎?

 

謝謝

 補充說明:

保險公司談的結果,還是不願意支付對方全額。第3人責任只要付6萬。這樣會造成拿不到和解書,請問可以在法院上傳喚保險公司,告知我方想和解,但保險公司只願意支付6萬第三人險嗎?保險目地就是要補不足的部分,當事故發生,保險又不協助支付,那又有何需要保險呢?

能詢求何種途逕開庭前申訴而取得和解嗎?或目前應該如何處理呢?

 ???補充說明:

請問有需要跟金管會保險局申訴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10 13:22

1. 刑事部分會有過失致死罪,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和解的話最多就是爭取緩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應協同保險公司人員一同到場,至於保險公司之理賠額度,應先確認您們與保險公司所簽訂之內容,另外本件會涉及刑事過失致死罪,若和解有成立,則刑事可以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一般來說

過失致死罪如果有和解都會判緩刑

如果沒有就會判刑

而且通常會超過六個月無法易科罰金

但是前提必須先看雙方過失比例為何

第三責任險很少會賠這麼少的

應該是因為對方可能責任比較大

所以可能要先說明這部分

才知道到底為何保險公司賠這麼少

這種事可大可小

而且金額差距不大

應有談判空間

要好好處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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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10 15:10

1.保險公司第三責任理賠金額偏低,理論上如果對方提起民事訴訟獲勝訴判決,保險公司仍要理賠

2.但目前因刑事涉案,如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較有可能爭取到緩刑,但保險公司不會理會你是否能獲得緩刑,換言之,保險公司只處理民事部分,不會在乎你刑事部分,民事部分除非有法院判決,或是在他們接受的金額範圍內和解,不然他們不會認帳,而民事訴訟部分,他們為了能降低理賠金額,也會派人參與

3.除非保險公司評估你應負的民事賠償金額會更高,才較有可能拉高第三責任理賠金額(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車禍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觸犯刑法第276條規定過失致死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本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Mi媽 104-04-14 00:45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保險公司認為以求償者的身份,不應該支付那麼多。

蘇文俊/蘇文斌

molly 104-04-09 22:09

因對方不養家、不負責任,由女方提出離婚及單獨監護起訴,一審女方勝訴,男方再提上訴不服判決,在第二審開庭跟法官說不離婚共同監護,至今還在言詞辯論程序中...

如今,男方又另起訴,書狀上寫:訴之聲明一、確認原告XXX與被告XXX父子關係不存在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主張非其所生,還寫與訴外人無發生性行為關係,

雖然是婚前懷孕結婚後生下小孩,但我很肯定孩子是他的

雖然要求要驗DNA,但一定要如上述的理由才能要求驗DNA嗎?

像他這樣亂,明明就沒養家也沒盡義務撫養小孩,他這樣亂起訴,法院就要接受,我就要被牽鼻子走,我也要上班獨立養小孩,甚至他還要再起訴我毀謗他在其他人面前說他不養家,要保留追訴權

有啥辦法可以讓他不要這樣亂嗎?

您好:

1.您可依對方不承認親子關係,向法院提起確認子女親子關係之訴,以解決紛爭,若檢驗結果為親身子女,對方就必須負有照顧子女的義務,不因離婚或喪失監護權而消滅,所以當監護權歸屬您後,對方仍要負擔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用,直到子女成年為止。

2. 您可向對方要求支付撫養費,如果拒絕負擔扶養費用,可以訴訟請求,而您所代墊支付的費用部分可轉成一般的債權,向對方爭取。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9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為單獨監護或共同監護,均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計算標準參考行政院主計處年度各縣市之個人消費性及非消費性支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9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為單獨監護或共同監護,均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計算標準參考行政院主計處年度各縣市之個人消費性及非消費性支出。

楊律師 104-04-10 02:09

建議委任律師代理出庭

可避免與您的上班時間衝突也較安心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離婚部分我認為二審勝訴機會不大

因為除非他有其他證據

否則很難推翻原審判決

                

至於親子關係這件事

你不需要理他

民事案件無法強制驗DNA

所以不需要配合他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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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韻如 104-04-07 23:32

案件情況如下: 我開車在馬路停等紅燈綠燈左轉遭對向直行摩托車撞擊,現在警方出判表顯示肇因為我方轉彎車不理讓直行車並以紅單開罰900(轉彎車不理讓直行車造成對方受傷),初判表下來表示我為肇因,他無責任,我有馬上申請調解會,對方提出12萬的無理賠償(肇事當天醫院急診室表示對方僅有擦傷不需後續治療),12萬包含傷口除疤美容費、精神撫卹金等 並且無任何單據也沒有明細 僅口頭上說,我們覺得不合理並且有被勒索的感覺,醫生的診斷表示他只有擦傷挫傷,無需後續治療。我方只希望賠償有收據的醫療費用機車修理費用,最後談判破裂對方執意提告

也收到傳票,將在星期四開偵查庭。請問需要注意些什麼?

我願意賠償他,但畢竟我是學生 醫生也說他人沒大礙,所以我已經申請強制險會賠償他當天醫療檢查的費用,而他的摩托車我願意牽回來幫他復原,而我們被他撞壞的車,我們自己負責。(若如此他還是要趁火打劫的話,那我要求申請車禍鑑定,因為他有駕駛車輛未茶清前方路況導致車禍的疑慮。)

如果我和檢察官提出:我知道我是轉彎車該先禮讓直行車先行,但對方有機會煞車卻未煞車,因該也有責任,我要求申請車禍鑑定。畢竟我是被撞者,而不是撞人者。我覺得這起事故是有疑慮的。

這樣適當嗎?  拜託幫幫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7 23:39

只要您有過失,縱使只有百分之一之過失,對方只要因此受傷,您就有可能成立過失傷害,建議您盡速與對方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7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依過失比例賠償對方損失,若對方要求不合理,可提出反映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楊律師 104-04-08 01:48

 對方要求金額似乎過高

有趁機敲竹槓之嫌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8 07:14

您當然是可以請檢察官鑑定,若鑑定結果認為您無肇事原因,則多半可獲不起訴處分。

雅萍 104-04-07 11:59

您好,我和媽媽為這件事很煩心,若能幫助解惑感激不盡~

媽媽因贈品辦了一張荷蘭銀行信用卡,收到信用卡後為了得到贈品刷了一筆消費金額後即自行將信用卡剪掉,且未通知連絡發卡銀行停用信用卡,多年後開始接到一些自稱是銀行的人員要催討信用卡債,那時我和媽媽都認為是詐騙集團不予理會,前陣子收到債權公司的債務通知(荷蘭銀行已將債權轉交債權公司),為了解是否真有這筆債務自行跟聯合徵信中心調債務資料,竟真有一筆將近6萬的債務,後去警察局報案,警察建議媽媽本人前往債權公司了解原委,發現信用卡有多筆在住家附近的消費金額,且竟還有還款紀錄,債權公司表示原債務有2萬9千元,後多年利息累積到將近6萬元,我和媽媽猜測極有可能是我先生去刷的(我先生去年因憂鬱症已自殺過世,生前有躁鬱症狀),現在債權公司想去起訴媽媽沒有善盡保管信用卡法律責任,要媽媽全額償還,事後我在猜想,會不會是因為被剪掉的那張信用卡到期所以銀行寄來新的信用卡,才被無業在家的我先生簽收冒領,想請問您,

媽媽是否負有全數償還的法律責任? 近一年媽媽才開始收到債權銀行的欠債通知,共收到兩張,若媽媽需負償還責任,可否主張不支付利息? 債權公司說要起訴媽媽,我們在法律上有哪些有利的點反駁嗎? 您建議我們該怎麼處理這件事呢??

 非常謝謝!!

104-04-07 01:10
抱歉,我想請問ㄧ下,有日我在打球,我只是非常普通不過的上籃動作,卻因為對手的隊友突然衝出來防守造成犯規,害得我的手肘撞上他的牙齒,而因?早已經不喜歡對方打球太過於激動使得非常多的身體碰撞,況且在我手肘也流血的情況,再加上我以為只是一般輕微的牙齒咬破嘴巴流血,所以我並沒有上前慰問,而對方不久也離開了,事後他的朋友來找我理論說他掛了急診並要求我留下電話做為日後溝通的橋樑。事情發生過了一個多小時,我打給他的朋友兩三通沒有接也沒有回電,所以我認為或許只是小事而已並沒有什麼,等到事後三天當事人才打給我說要我付全額的醫療費用且有可能做假牙(不一定,要看回診待醫生觀察),不然就要告我過失傷害且還要求精神賠償。 1.我想請問,我有責任要幫他負擔醫療費用,但是否沒有義務要全額賠償,在我正當的動作下又因為是他的犯規動作才導致的傷害,是否我可以不必負擔他全額的醫療賠償,況且如果要做假牙那費用可是非常驚人的。 2.對於他提告過失傷害是否成立還有精神賠償的部分,在當下我並不知情他的狀況有多嚴重,且他的一群朋友都打完球才走並不是緊張的ㄧ群離去,且事後我致電給他的朋友都沒有接也沒有回,我想請問這樣告得成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7 06:36

1. 您可以主張是對方的犯規行為導致雙方發生碰撞,您對於此情形沒有預見而沒有過失,且運動競賽本身也可以主張是容許風險,實務上有類似情形而不起訴之案例。

2. 又或,縱然有過失,也是因為對方的犯規行為導致,對方本身也會也與有過失,您則可見免賠償責任

您好:

1. 依您的狀況,您雖有義務去注意對方,但依照普遍人的認識和能力,是無法注意衝出來的人,因此您雖造成傷害結果,但您並無過失,即使對方提告,不予起訴的機率高。實務上對於運動行為,檢方常採「容許危險」而阻卻違法,但如他人已違反運動規則,或所受傷害已超出該運動通常所生之損害,如非運動中通常之自然碰撞行為,或是明顯惡意,否則運動意外受傷,通常可主張阻卻違法,檢方不予過失傷害罪起訴。

2.雖您不會受到刑法過失傷害罪,但仍有民事賠償的問題,,因雙方皆有過失,因此您不需要負擔全額費用,建議盡量與對方協調賠償金額。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07 12:23

 您好

  建議您仍須謹慎面對!

  實務有以下案例供參:

http://www.nownews.com/n/2009/02/15/963379

http://www.nownews.com/n/2010/01/27/758856

 

104-04-07 16:44

謝謝各位律師的回覆及建議,讓我了解不需負擔不必要的責任,謝謝

tission 104-04-06 22:23

依法飯店有無責任?
若無 為甚麼無責任?
若有 飯店須付什麼責任?
應如何做可避免承擔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0 10: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停車部分,倘若只收停車費,則沒有保管責任,倘若收取停車費以外的費用,則有保管責任

2、建議應該就費用收取、飯店責任等已公告方式張貼於網頁及停車場。

 

笑笑 104-04-06 14:21

想請問:

房客想要終止房屋租賃契約,但最後一個月的房租尚未繳清,目前僅以簡訊承諾會盡快處理。而契約上註明:房客搬離房屋時,須善盡清潔責任,將房屋內外清掃乾淨,並將一切損壞修繕完畢。但該房客並未露面,且始終不願接聽電話,僅以簡訊告知已完成交屋,並將鑰匙置於信箱。房東進入屋內查看,發現屋內髒亂不堪,且多處損壞,試圖再與該房客聯繫,電話卻一直無人接聽,此種情況,房東該如何救濟?

另外,此房屋租賃早先有到法院公證,但公證文件上的承租人和租賃契約上的承租人並非同一人(兩位承租人是姊妹關係),且租賃契約上並沒有留下承租人的聯絡地址與個人資訊,僅有公證文件上的通訊地址,如果寄發存證信函會有所作用嗎?對象該以哪位承租人為主呢?寄到公證文件上的聯絡地址即可嗎?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06 14:58

您好!

先將房屋現況拍照存證,然後可求償清潔費用修繕費用

為何有兩份租約您敘述不明,被告應該是實際承租人,最好先弄清楚,否則告錯人會白忙一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笑笑 104-04-06 15:0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先將房屋現況拍照存證,然後可求償清潔費用修繕費用

... (恕刪)

首先感謝沈律師的回覆!

會有兩份租約是因為一開始是兩位姊妹一同承租房屋經營補習班,由姐姐代表進行法院公證事宜,租賃後期,姐姐退出補習班經營,改由妹妹進行租賃契約的簽訂,實際承租人是妹妹,但目前有的通訊地址只有姐姐公證文件上的地址資訊。以目前的情況而言,拍照存證後會建議先採取何種救濟行動呢?是要先寄存證信函?還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萬分感謝

楊律師 104-04-06 18:10

可以從壓租金扣抵

笑笑 104-04-06 18:20
回覆 楊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從壓租金扣抵

感謝楊律師的建議!

因為承租人尚需負責屋內牆壁的粉刷,故先前曾口頭約定油漆粉刷的費用押金扣抵,再加上水電費的結算,押金已無剩餘。但屋內毀損嚴重,且承租人一直躲避,態度惡劣,實在無法自行吸收修善及垃圾清運的費用

Owen 104-04-06 13:52
板上律師以及大家午安: 交通事故發生到上法院,相信流程漫長,各位律師也都如日常生活般的處置。但是對草民我,則是如熱鍋上的螞蟻膽戰心驚,以下將陳述一件交通事故。希望可以得到專家協助我的後續處理方式?或是提供建議。 敝人與清明連假前與一台機車發生事故,主因是我與機車皆為右轉彎車輛,我在等行人通過斑馬線時放開煞車遭到機車由我右後方擦撞,發生的事故。當下報警,並且獲得報案三聯單。並且雙方責呈由保險公司處理後續賠償事宜。後來經過與車廠的估價以及報價後,雙方皆只有保第三責任險並未有車體險。所以我無法由己方的保險公司出險後代位求償機車駕駛後因為堅持個人無疏失,且有受傷以及工作繁忙為由,堅持不出險理賠。因此,警方協調我門於明後天回警局做筆錄,並且提醒我會有過失傷害的問題發生,建議和解。 敝人打算做完筆錄後送交通裁決,之後寫存證信函提醒對方。目前汽車的維修費用估價為六萬五左右。由於敝人工作業務性質,未來可能必需租車。請問這樣可以ㄧ併求償嗎?最少我希望可以協助我負擔汽車維修的部分,比例按造交通裁決的結果,這樣我後續該如何處理相關事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聲請鑑定,若對方也有疏失,則亦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但若您也有疏失,則對方也可以向您請求並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7 09:55

1. 對方因為車禍受傷,若對方認為您有疏失(先不管鑑定結果如何),他可能對您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2. 若不考慮刑事問題而單就民事賠償來看,賠償額度原則上是看肇責程度而定。而和解就是雙方各退一步就賠償達成協商,對方若堅持自己沒錯,要談和解恐怕也談不成,就只能等鑑定報告出來再看看。

3. 您這邊的損害,包括修車費用以及日後另覓交通工具的額外支出都可以請求,但修車費用若是上到法院去讓法官判,零件的部份要算折舊。

紅豆 104-04-06 01:00

我姐姐:騎摩托車,28歲,無酒駕

對方:騎腳踏車,65歲,無酒駕,是個遊民,未婚無子女,父母已不在。

過程:我姐姐騎車上班途中,經過一段沒有路燈的路段,與一台沒有裝照明設備的腳踏車對撞,因為現場沒有目擊者也沒有監視器,所以不知道兩台車是怎麼撞在一起的,當有路人發現時,他們兩個都已經倒在地上了,之後送醫後,對方撞到頭失血過多送醫前已經死亡,而我姐姐她顱內出血臉與腳有骨折,右眼睛傷到神經,需要好幾個月的修復期,昏迷指數5,送進加護病房,在加護病房住了7天之後,好不容易恢復意識,但我姐姐她對於整個案發經過全部沒有印象,問什麼她都不知道。

 

調解:一開始警察找不到家人,後來用指紋比對找到對方哥哥,他們總共是三兄弟,所以是由大哥出來調解,警察跟我們說對方跟死者應該關係不好,本來說不想處理,是因為警察跟他說有理賠金可以拿對方才要處理的,當警察告知我們找到家人時,我們有打電話關心一下對方,但葬禮我們沒有前往 。對方是完全沒有電話關心我們或來醫院探望我們 。第一次調解時,對方就開口問我們有沒有保強制險200萬?我們就說有,後來對方就說那意外加重險200萬呢?我們就說沒有,對方跟我們說另外那200萬你們就要自己出,我們表明沒辦法額外支付,後來調解破裂 ,對方一直強調強制險是政府給的,我們一定還要拿錢出來。甚至他們找了調解委員也認識的人一起陪同,所以連調解的人都是他們自己人,調解委員還跟我們說,不然就300萬,包含強制險,不然你們去法院一定賠更多,我們直接跟對方說不然就送法院,之後對方有去申請第二次調解,我們為了怕第二次調解又白跑一趟,有事先打電話跟對方跟對方說我們這邊只能可以再多付30萬,其餘的真的沒辦法,對方說30萬太少,跟我們說至少要60萬以上,後來也是電話調解失敗。

 

問題:

1.我想要請問我姐姐騎摩托車對方騎腳踏車沒有照明燈,這樣肇事責任就因為對方已經死亡,所以就是全部我姐姐的錯嗎?

 

2.我們是不是完全沒辦法要求對方賠我們醫藥費,因為對方是騎腳踏車

 

3.如果依這樣的狀況,請問他們要求我們除了強制險200萬給他們之外還要再給他們60萬這樣算合理嗎?

 

4.如果我們送法院,需要請律師嗎?我們有可能賠超過200萬嗎?這樣會賠大概多少錢呢?

 

5.我們去申請初判表,初判表上寫兩台車行向不明,這樣對我們是有利還是不利?

 

6.如果到時上法院,法官問我姐姐現場情況,我姐姐完全沒印象,會不會影響判決?

 

7.我姐姐她會有什麼樣的刑事責任民事賠償的部分可以向法官申請分期付款嗎?

 

 

麻煩專業的律師可以不吝回答,感激不盡,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5 11: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必須釐清肇事責任,建議應該聲請車禍事故的鑑定

2、等離清肇事責任之後,才有辦法判斷賠償責任

3、除了前開肇事責任之外,我方應該另外備妥診斷證明書、醫療相關單據、修車單據。

4、在肇事責任未明之前,應該持續關心對方,並且不要任意承諾賠償,此類案件和解急不得。

5、所涉案件為過失致死,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6、此類案件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

 

執行者 104-05-27 11:12

就像律師的回答一樣:妳姊姊會有過失致死的法律責任,如果對方最後的底限是再加60萬元,我建議妳可以答應,如果沒有辦法一次付清,可以請求分期付款;現在依妳所述,可以已經進入審理程序,還是可以向法官表明願意與對方和解,而對方的金額維持在60萬元,我的建議妳最好就答應了,其實對方找調解委員幫忙,這是人之常情,這不是什麼一面倒的事情,這個部分妳有點想太多了,而且有一個重點:調解成立,會影響妳姊姊過失致死法官量刑之參考;若是調解成立,很有機會判處緩刑,這樣緩刑期間後,妳姊姊的刑事責任就等於免除了;若是不和解,妳姊姊爭取緩刑的機會就不大了,而且依照妳的描述,妳姊姊也傷勢如此之重,會有速度過快的問題,這也會是法官的考量之一這點要注意;一個觀念而以,事情發生了,要如何的爭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和最小的損失,有時候不認錯或是不和解,後果反而會很嚴重。 

小紅 104-04-03 11:46

昨天po的文有些不完整,也不知道怎刪除,所以從新發問。

之前老公在他工作的地方用手機偷拍同事的裙底,被抓到,但公司主管看我老公有要改過的意思。所以沒報警。但公司有把檔案留下,以防他在犯。他說他是意時奇色心,那時我快生了,因為我懷孕,他說很久沒那個了。他說沒有下次,他會改的。我想說孩子都快出生了,想說就原諒他看他有沒有真心要改。結果才過沒幾天,無聊看他手機,看真的有沒有改過,結果發現他竟然在朋友開的餐廳偷錄他女生朋有友上廁所的畫面,我說你不是要改過嗎?怎麼才沒幾天你又偷拍,你不知道這是犯法的嗎?他說因為她穿短裙。他說怎麼可能說改就馬上能改呢也要時間呀!他就生氣說竟然妳知道為什麼不刪掉還要跟我說,我都想忘記了,妳還讓我想起。後來孩子生了,過幾個月,發現他竟然在新的公司又偷拍女生上廁所了,他說他沒有,那是之前拍的,只是要留下來看的,他反而兇我,妳偷看人家手機,我也要隱私ㄟ。孩子他幾乎沒在顧,都說上一整天的班累死了,可是他下班還玩電腦,那麼累,幹嘛不去休息,只有我去洗澡幫我顧一下,哭了就抱給他媽顧,有時會陪他玩,半夜哭鬧也不幫忙,我開燈泡牛奶,就很兇說幹嘛開燈,我說要餵牛奶,怕他液奶,不然就是他直接跑到隔壁睡,有時孩子哭鬧很慘也不幫忙。我說你有工作就不用幫忙顧小孩嗎孩子是我們共同的。他說我又沒工作。爸媽都說妳老公都沒責任感,做事散散的,不會想跟老婆的家人陪養感情,又不會挺老婆,每次都是叫我去說話。只有事情要麻煩我爸才會去找我爸,每次吵架他都用三字經罵我,還在孩子面前。婆婆說妳知道妳老公個性他明天就不會生氣了。為什麼我要讓他兇,有時是他的錯,最後反而被他兇,他現在都會對我說謊,他說要繳錢給公司,我說我沒錢,他竟然跟阿姨借三千。我說你怎那麼快回來,他說學長在附近。結果我看到垃圾張點數卡。我說你為什麼騙人。他說不想在聽我唸他,他都沉迷遊戲,花了很多錢了,我說你都有家庭了,要有擔當呀。他也聽聽而已,結果他生氣說他花他辛苦賺的錢還要被你唸,妳那麼愛回娘家,妳現在帶妳兒子回家都不要回。妳在這也只是吵架。隔天他有道歉。但跟他結果一年了,我對他真的很討厭,又覺得他變態,於是跟我家人說他會偷拍的事。爸說他下次還這樣,妳就說要離婚。我說孩子可不可以不要給他,我爸說妳要孩子很難,因為妳沒工作。他們也不可能把小孩給妳,但這是我懷胎十月生的,也是我在顧的,但我家竟還算不錯,我可以先請媽媽顧,我去工作。請問我這樣孩子監護權有辦法歸我嗎,因為我發現他之前沒用的手機藏在廁所,我就開機看看,竟然還有電,因為那個放好久了,裡面是他在被發現偷的公司廁所拍女生上廁所的影片。他可能有時開機觀賞。我真的不想跟他一起生活,但公公現在生病沒辦法下床,我爸說先不要讓他們知道,不要刺激公公,所以我現只能忍。公公這樣我還能提離婚嗎?不好意思文章很長。。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03 12:11

您好。

離婚是有機會的,但監護權部分需證明由您擔任監護人對子女是最佳利益。

建議您委請專業律師處理。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小紅 104-04-03 12:20

所以公公現在生病也可以提離婚唷?要怎麼證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公公生病當然也可以提離婚,您應先蒐集相事證,以利後續離婚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789336)、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示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3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您配偶偷拍照片,提出民事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您爭取小孩監護權機會較高,您亦可向對方請求小孩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3 23:02

您好,若先生有偷拍之癖好,建議您將相關證據蒐集齊全,並向地檢署提出告發狀,待檢察官起訴並經法院判決後,以此做為離婚之離由。

另外,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小紅 104-04-04 12:26

可以問問怎麼搜集證據嗎?是去看老公的手機資料嗎?這樣我會犯法嗎?要如何讓法官知道是老公偷拍的呢?因我看影片是沒有他本人。但他之前有說過他有偷拍人家。但這是之前他跟我說的,我沒錄音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手機資料您可以先側拍起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秘密 104-04-03 01:08

各位律師您好

因為前日我發生一場小車禍,狀況如下(機車機車)

我方-地上有停字,但未確實停車,僅減速慢行,欲經過一交叉路口機車右方遭對方撞傷,未倒地但因受衝擊而背部挫傷

對方-地上有慢字,欲經過一交叉路口,撞到我方車右側致使車倒,對方駕駛手部挫傷,乘客幾乎無傷

以上為確實的部分,我方主觀認為的部分如下

1. 由於我方已經過馬路一半才被撞,因此對方應負擔部分責任

2. 依車損情形研判,對方亦應無做到減速責任

以下為想問的問題

1. 由於對方主張路權為大,而我方也承認有過失,但最後判決多會偏向70/30亦或是100/0呢

2. 關於勞動力損失或是車損均需提出證明這部分我已有查過條文,但若對方求償一高額的精神損失,我方應如何應對呢

3. 若對方修理一筆高額的車損費,而我方雖認為不合理但查不出錯誤,是否就應依照肇責計算後照單全收? 意即是否可主張折舊率? 若可行則機車耐用年限3年是指車一落地就可開始計算,直到第三年結束謄餘為1/10嗎? 或是第三年起才可以係數0.536計算呢?

4. 若是後續才覺得身體不對勁,驗傷若醫生能證明與車或有正相關亦可主張嗎?

5. 若和解不成,對方的乘客採提告是否除了我之外,一定也會告到對方的駕駛人呢?

在此先感謝各位律師回覆,這些問題並非我方要推卸責任,當然也希望對方是明理人,實是因為網友分享許多車禍案件都是遇到敲竹槓的人,不得不先設防,謝謝。

謝謝

楊律師 104-04-03 01:34

車禍問題歡迎line或來電諮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3 22:04

1. 應停未停應慢未慢似乎是雙方都有過失,但是否如此?又若雙方都有過失,何者肇責較高?還是要透過鑑定辨明。

2. 慰撫金多寡可以尋找法院相關判決案例參考。

3. 零件可主張折舊,車齡可以從行照上發照日判斷。

4. 只要可以證明跟車禍間有相當因果關係的傷害就可。

5. 乘客可以告他們的駕駛,但會不會告不一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3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受傷,可能對您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又關於賠償之金額, 可待初判表、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報告,針對雙方各自之過失比例,再計算折舊,方為雙方各自應負擔之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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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3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HAO 104-04-03 00:14

你好:

本人於2015/4/1 在汐止汐萬路與康寧街口機車擦撞

路口有分右轉車道與直行車道,本人行駛在右轉車道右轉

對方也行駛在右轉車道要直行,我轉彎已經超過路口一半了,對方從後方撞上來

直接從乘客右膝直直撞上去

撞到當下為了平衡我沒有倒車而往前滑行一點點,對方有倒車

對方向警方表示我在直行車道右轉害他撞上去

他要直行我右轉撞到他...

車禍後我與對方的機車位置都在右轉車道前面

對方倒車刮地痕跡位置在右轉車道

筆錄時也一直強調我是直行車道右轉...

邏輯怪怪的...如果我在直行車道右轉,對方在右轉車道也要右轉的話

為什麼會直直從我後座乘客小腿撞上去?

請問這樣的責任歸屬?

我與乘客都是要前往上班的路上車禍能申請保險嗎?

乘客車禍當下有去醫院驗傷,造成右膝挫傷彎曲會疼痛

工作需要久站當天與隔天無法上班

能跟對方求償嗎?

比較不懂車禍賠償責任問題

謝謝律師

楊律師 104-04-03 01:37

看對方是否願意和解

不然最好在車禍後六個月內向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確保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3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受傷,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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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3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小紅 104-04-02 18:43

之前老公在他工作的地方用手機偷拍同事的裙底,被抓到,但公司主管看我老公有要改過的意思。所以沒報警。但公司有把檔案留下,以防他在犯。他說他是意時奇色心,那時我快生了,因為我懷孕,他說很久沒那個了。他說沒有下次,他會改的。我想說孩子都快出生了,想說就原諒他看他有沒有真心要改。結果才過沒幾天,無聊看他手機,看真的有沒有改過,結果發現他竟然在朋友開的餐廳偷錄他女生朋有友上廁所的畫面,我說你不是要改過嗎?怎麼才沒幾天你又偷拍,你不知道這是犯法的嗎?他說因為她穿短裙。他說怎麼可能說改就馬上能改呢也要時間呀!他就生氣說竟然妳知道為什麼不刪掉還要跟我說,我都想忘記了,妳還讓我想起。後來孩子生了,過幾個月,發現他竟然在新的公司又偷拍女生上廁所了,他說他沒有,那是之前拍的,只是要留下來看的,他反而兇我,妳偷看人家手機,我也要隱私ㄟ。孩子他幾乎沒在顧,都說上一整天的班累死了,可是他下班還玩電腦,那麼累,幹嘛不去休息,只有我去洗澡幫我顧一下,哭了就抱給他媽顧,有時會陪他玩,半夜哭鬧也不幫忙,我開燈泡牛奶,就很兇說幹嘛開燈,我說要餵牛奶,怕他液奶,不然就是他直接跑到隔壁睡,有時孩子哭鬧很慘也不幫忙。我說你有工作就不用幫忙顧小孩嗎孩子是我們共同的。他說我又沒工作。爸媽都說妳老公都沒責任感,做事散散的,不會想跟老婆的家人陪養感情,又不會挺老婆,每次都是叫我去說話。只有事情要麻煩我爸才會去找我爸,每次吵架他都用三字經罵我,還在孩子面前。婆婆說妳知道妳老公個性他明天就不會生氣了。為什麼我要讓他兇,有時是他的錯,最後反而被他兇,他現在都會對我說謊,他說要繳錢給公司,我說我沒錢,他竟然跟阿姨借三千。我說你怎那麼快回來,他說學長在附近。結果我看到垃圾張點數卡。我說你為什麼騙人。他說不想在聽我唸他,他都沉迷遊戲,花了很多錢了,我說你都有家庭了,要有擔當呀。他也聽聽而已,結果他生氣說他花他辛苦賺的錢還要被你唸,妳那麼愛回娘家,妳現在帶妳兒子回家都不要回。妳在這也只是吵架。隔天他有道歉。但跟他結果一年了,我對他真的很討厭,又覺得他變態,於是跟我家人說他會偷拍的事。爸說他下次還這樣,妳就說要離婚。我說孩子可不可以不要給他,我爸說妳要孩子很難,因為妳沒工作。他們也不可能把小孩給妳,但這是我懷胎十月生的,也是我在顧的,但我家竟還算不錯,我可以先請媽媽顧,我去工作。請問我這樣孩子監護權有辦法歸我嗎,因為我發現他之前沒用的手機藏在廁所,我就開機看看,竟然還有電,因為那個放好久了,裡面是他在被發現偷的公司廁所拍女生上廁所的影片。他可能有時開機觀賞。我真的不想跟他一起生活,但公公現在生病沒辦法下床,我爸說先不要讓他們知道,不要刺激公公,所以我現只能忍。不好意思文章很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2 23:54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2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紅 104-04-03 07:50

妳好,是沒有家暴。只是吵架會對我罵三字經。如果先私下談離婚,對方不給我孩子。他們如果說上法院,那老公會偷拍的事。對我有幫助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6 12: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配偶多次涉及偷拍、以三字經辱罵您,都可以認定對於子女不利,不過還是法院還是會綜合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Apple 104-04-02 15:25

事情是這樣的

我父母已離異10多年,我父親從未?付我母親有關我們三姊弟的任何贍養費以及負擔任何養育責任

我父親已於104年1月底再婚,3月中旬一直騷擾我們,要我們改變姓氏(從母姓)。

我們已改名換姓完成,想與他脫離親子關係(因他仍有負債),正好他也說要與我們脫離親子關係,到死不再連絡。我有他親筆手寫的切結書,上面有提到他同意我們從母姓,以後也不須承擔扶養他的責任

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脫離親子關係的流程??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台灣並無所謂斷絕親子關係的法令

但如果對方沒有撫養過你們

你們也不需撫養

且他的負債與你們無關

死亡後可以拋棄繼承即可

改姓這些根本不用鳥他們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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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02 17:45

1.依台灣的法律,血緣關係並非可輕易斷絕,故無所謂脫離親子關係訴訟

2.要達到類似效果並非沒方式,但是為了某種法律效果而特別去做那種可能你不會接受的法律行為方式(可能附帶其他法律效果),也要看個案情形適不適合

3.以前在報紙上還能看到的廣告“警告***,聲明斷絕父子關係”其實只能發洩一下,並沒有法律上脫離親子關係之效果(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2 23:38

您好,無法脫離親子關係,除非讓他人收養

若父親確實都為養育您,可於日後提起訴訟免除換減輕自己之扶養費用。

小哲 104-04-01 21:01

各位律師您好:

      案件是這樣的,敝人母親騎機車,在T字路口左轉跟在一台前車後面,因為前車放慢速度,敝人母親在外側車道機車道內切入,這時候反應不及撞上了,停靠在路邊等待迴轉汽車,因此機車損壞及前胸挫傷休息了4個月,當初對方說保險公司會來處理,保險公司也有打電話來說,理賠有單據就可以了,叫我母親好好休養,誰知見面談理賠的時候,對方拿出一張影印的初步分析表,初步分析表上寫,對方違規停車,我方未保持距離,說我們責任比重占7,他們3,所以只願意賠償3成,去調節委員會也沒達成共識,調節委員也都站在對方那邊說話,一直說無可奈何,初步分析表就這樣寫,說我們責任比較大,對方也不願意賠償損失全部,那我該怎麼處理這樣的案件,假如我們提起刑事訴訟可以嗎? 請律師幫幫忙,教教不懂法律的我,謝謝你們。

依婷 104-04-01 10:10

承租時浴室的浴缸已經破了,因為我們家的習慣都是站在浴缸裡面洗澡,最近發現浴缸外面的地板的水像是從浴缸的細縫滲出來的,請房東來看他說他不修理請我們在隔壁間沒有浴缸的洗澡,另外要是樓下的住戶有反映他們家的裝潢滲水的情形是我們自己要負責只是丟一句使用者付費,要是樓下到時候要修理房客要自己負責

1我已經盡房客的義務告知房東了,他要是不修繕我能以民法430條(修善義務不履行之效力)調早解約嗎?另外要是樓下未來反映滲水責任歸屬應歸誰?

2想請問像這樣子,浴缸???掛蓋子那邊已經變成一個洞,我擔心會不會站在上面洗澡倒導致浴缸塌陷而割傷是否以民法?436條(權力瑕疵之效果)調早解約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1 11: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以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通知房東就浴缸、房屋漏水的部份進行修繕,否則可以自行修繕或是終止租約

2、漏水問題必須要回歸到漏水的原因為何來判斷,不過基本上除非是承租人使用不當,否則應該是由房東負責。

3、本案係租賃物瑕疵問題,沒有民法第436條權利瑕疵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孟 104-03-30 23:08

當我開車時,因為這條路上塞車,造成車距之間不到一百公分,當我行車時候,不小心碰到前方的車子,而碰撞時前方車子踩了煞車,當下我的車子就煞車不動了,而對方的車子繼續前行,之後再前方大約三四十公尺停車,這時候,對方的車子竟然開始往後開,再度碰撞我的車子,之後對方停車,才下車說我撞到他了。請問該如何處理?這個責任歸屬,還有賠償問題。調解委員會,該如何釐清肇事責任

沈恆 (沈律師) 104-03-30 23:59

您好!

依您所述,第一次碰撞應是您的責任,第二次碰撞則是對方要負責;但實際認定歸責時,仍要看雙方能提出甚麼證據而定,不能僅憑雙方陳述。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31 08:49

其實若雙方人無受傷,車損也不嚴重,可考慮雙方各退一步以求達成和解,避免日後程序上的勞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31 15:01

您好,建議以和解之方式解決。

盧毓 104-03-30 16:47

 本人車位為下層車位,然上層之車位超重400公斤,維護保養廠商僅以公告方式表示:「若停放超過限制尺寸而發生危險,自行負責,本公司及管委會保險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渠並未針對逾限之車輛逐一通知,致使上層車位所有人主觀認為並非針對其車輛所作之通知,故置之不理,完全漠視本人生命財產安全。請問可有相關法令可保障本人權益。另外維護保養廠商僅以貼公告方式就可以卸責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0 14: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是因為超重,則無須各別通知,只需要於適當地點公告即可。

2、倘若有其他瑕疵發生事故,則可以另外追究。

 

Sun10 104-03-29 22:20
判決書:a判單獨賠10萬,又以ab連帶賠償責任1萬,判決書載a利息自104.2.1起算,b於104.1.1起算,在利息年利率5%時,a於104.2.1決定清償所有債務(10萬+1萬),因為為連帶債務人,究竟利息要用何人起算?如何計算?需賠償多少錢呢?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30 16:13

你這要看判決書會較明確(包括判決理由)

小小馬 104-03-29 18:09

律師您好:

我父親和奶奶相繼在4年前過世,而爺爺一直以來都是跟我們家同住,都由我母親照顧生活起居(母親為市場小攤,爺爺已經80多歲雙腳不便,但還不到可請外傭的條件),大伯跟二伯之前都會各給爺爺一個月一萬元的生活費(大伯為退休公務人員,二伯為旅遊相關人員),鮮少來探望爺爺,只會在出事的後各出一張嘴而已,所以三家彼此間感情並不好。

長期以來他們都認為爺爺奶奶就是我們家的責任,就算我父親和奶奶過世後也是一樣,可是這次生活費大伯卻只給五千元,還認為有給錢就不錯了,為此還跟爺爺大吵一架。說實在的少這些錢對我們家是雪上加霜,因為奶奶過世後,大伯二伯就要求分家產,所以我們住的房子立刻貸兩三百萬只為了給他們錢,所以苦撐到現在遇到大伯這樣真的是受不了了。(不只是錢,連態度都這麼可惡,大伯二伯遇到爺爺的事都事不關己)

想請問如果我們家真的撐不下去不能再扶養爺爺,可以要求大伯或二伯來接手嗎?還是我媽媽就必須扶養一輩子?(若是他們賴著不接走爺爺的話有什麼辦法呢?難道只要有給錢就算扶養了嗎?)

楊律師 104-03-29 20:06

可以用爺爺的名義打官司向大伯二伯要求給付扶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大伯二伯均有扶養之義務,且您爺爺也可以先就其財產來進行分配,以免日後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30 16:02

1.沒能用心照顧的,就讓他們負擔扶養費,你祖父可以對大伯二伯打官司請求給付扶養費,這是他應得的,畢竟大伯二伯也是你祖父養大的,小孩從小養到大也是不容易

2.你媽媽對公公能盡孝,不容易,經濟上無法負擔,就讓該負擔的大伯跟二伯負擔,只是要打官司

3.打官司方式:(1)祖父對大伯二伯請求給付扶養

                   (2)你媽媽對大伯二伯打官司請求返還代墊費

訴訟涉專業性,建議委任律師較佳(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又精 104-03-29 15:56

甲方(我)所駕 自小客車返家停車完畢後(機械式車位)後,因乙方不慎啟動按鈕(沒注意到車盤上仍有人),造成甲方自小客車駕駛座車門毀損,但乙方認為管委會應負其責任(未盡提醒)

想請問我(甲方)是否有足夠充分的理由與乙方求償,後續乙方再自行與管委會協調,若乙方一直不負責,我有什麼管道可以保障權益?

例如求償: 車子維修費/停車在維修廠的費用/上訴相關費用

沈恆 (沈律師) 104-03-29 19:33

您好!

乙方可能已涉過失侵權行為,您可以請求乙方賠償修車費及代步損失,若乙方不願賠償,則可透過法院以調解支付命令民事訴訟等途徑解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9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與乙方無法協調成功,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乙方給付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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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9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與乙方無法協調成功,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乙方給付損害賠償

又精你好:

建議先估算好損害的金額並備妥單據,可先以存證信的方式要求對方限期出面處理、賠償

若對方逾期仍無回應,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請求對方賠償

1.若對方未依法聲明異議,則可逕以該確定的支付命令執行對方之財產

2.若對方聲明異議,本件則轉為民事訴訟程序,屆時可提出上開物證向法院說明確實受有如此的損害,請求法院判決對方賠償

以上供參。

林小姐 104-03-28 23:56

想諮詢著作權相關,以及應如何請求對方支付費用

案例一、明星藝人A(由其經紀同事a提議出書計劃,並自行洽詢出版社)

 

1.2014.8月份,由出版社輾轉找上我,告知有位明星藝人(以下簡稱A)要出一本穿搭術的書找上出版社,但該A並沒有提供任何與書相關的資料,也沒有試寫稿(僅說明想出小個子穿搭術的書,而詢問出版社有沒有意願出),出版社無法評估是否要幫A出書。

因此介紹我和A碰面洽談,看是否由我擔任其書籍統籌的角色,協助A完成這本書的試寫提案給出版社,並告訴我,如果書通過出版社內部審核,將由出版社與我簽約並給付文字稿酬(即由出版社代作者聘雇文字潤稿寫手)。

 

2.我與A首次開會碰面時,其無合約經紀公司老闆也在場,一直質疑我與A,說書籍只有A一個人不夠知名度,出書誰要看!(我當下才知道書是A的經紀同事a自行向出版社發出詢問的,經紀公司老闆並無意幫A出書)

A的無合約老闆提出需要找一些人來填充書籍內容,指定要有知名部落客、模特兒、另外的小咖藝人一起幫襯A,現場除了書名由A提出希望定為OOO穿搭術之外,並沒有提出其他的想法。

且確定整本書的拍攝、製作,A或a或其無合約經紀公司老闆,都沒有人要負擔成本(這也是出版社會把書籍轉給我的原因,這家公司以為拿出明星藝人要出書,出版社就會負擔全部事項及成本)。

 

3.我在經紀公司老闆簡短提出難題離席後,即進行訪談A的工作,以利書籍的企劃方向擬定。過程中,A並沒有任何想法,於是我建議配合出版社有華文區銷售通路的背景,將書定為「OOO教主A-華流魅力穿搭術」、擬定書籍內容單元篇章,和將書的方向定為接近雜誌的視覺呈現(以圖片為主,加入A的穿搭概念文字為輔)。

當下並確認,由A、a、經紀公司老闆提供贊助商名單,由我接洽詢問贊助書籍製作的預算(我的角色僅為執行,並非負擔業務開發的責任)。

 

4.爾後我開始進行試寫稿,其中除了經紀公司老闆提出的需找三個人來陪襯的條件之外,僅OOO三個字是A(甚至應是a提出的)。

 

5.書籍,包括企劃、試寫稿(含封面、封底、單元大綱、單元編排、排版樣式、拍攝所需的內容、腳本),全數文字,包括圖片,除了示意圖片由A用手機拍攝給我之外,皆由我企劃、撰寫完成,交給出版社審核(其要求至少要有一個單元的完整內容),出版社通過之後,我這邊開始進行拍攝統籌,並情商邀集朋友免費協助,但仍有一定程度的成本預算會發生。 

因此提出成本預估給A,此時,大致確定A的經紀公司方面並沒有釋出任何贊助商的名單,A決定由其「個人」與我公司簽定,書籍製作的合作約定(同樣由其協助釋出贊助商名單,交由我洽談,並以此項一定比例拆分給付我這邊的執行費用)。

 

6.由於接洽之後開始,A即經常性不知所蹤(如:出國工作網路不穩),總共只開過一次會,其餘由a與我聯繫、追蹤進度。而A無法如期提供書籍當中所需的內容(穿搭概念的文字),因我這邊有出版社要求截稿時間,於是繼續進行其他可以進行的項目,如,聯繫拍攝相關場景、攝影、模特兒、髮妝…等等(當中原A提出如真來不及洽談到執行費用,其可以情商同業好友協助拍攝、髮妝,但在最後一刻又說:這不是妳要去弄的嗎…)

 

7.因A一再拖到時間,出版社告知我,書籍要抽單後延(壓後或不出了),請我盡快與A簽定合約,出版社要確定有人幫什麼都不做的A做好這本書,出版社才要跟A簽約。

 

8.由於拍攝日程已定,相關單位也都聯絡敲定了(包括多數以書籍廣告頁露出交換,請協助的朋友都不要收錢),A方面仍未釋出任何贊助商名單,當下有一筆攝影師費用,由a自行提出代墊,於是我這邊的認定是,這本書會出,只要盡快簽完我與A的合約,讓A與出版社簽約。

 

9.A回簽的合約,以「我是明星藝人,妳不過是助理小妹過一手是想拿多少佣金?」的心態,回簽了贊助收入拆分極低的%數,我公司方面無法接受,同時,出版社已確定書籍原定已來不及秋冬前要發行而抽單,中止此項專案,並告知,往後絕不會再幫A出書。

 

詢問:

1.此份企劃所有權,歸誰?(我公司方面的認定是,出版社是找我個人,帳務、合約方面可納入公司專案,但全權交由我處理,若我想以個人身份進行相關事務亦可)

 

2.在擬定我公司與A簽約的過程中已確認A無合約經紀公司老闆,與這件事情無涉。資料僅應有下列人等取得:

‧企劃書樣排版的簡報檔:出版社審核試寫稿、A

‧拍攝腳本(即Rundown,上面有各協作方的姓名、電話、照片→這是因為A一直無法進行前製會議,就直接定了某幾天要拍攝,為免現場誰不知誰是誰,而附在文件上的)

只寄給了協作的攝影、髮妝(髮妝需要知道在沒看到人開會時,要提前準備會做哪些造型而向我索取)…,與A本人…等必要的執行相關人等。

 

3.因是明星藝人,因此前製過程中,雖尚未簽定合約,但與各方聯繫時,皆未透露為哪位明星藝人,以確保其名聲(經紀公司不出錢、其本人也不出錢,又一直要去拗全部的協作不收錢)

 

4.目前得知,A將資料轉寄給無經紀約的老闆,他們現正拿著這整份資料(包括含有個資的拍攝腳本Rundown)到處寄給出版社提案說要再出書,且聽聞有出版社有興趣同意碰面就此份企劃內容商討,我已去信告知A此份企劃有著作權歸屬的問題,還有不少人的個資,當初是為了工作聯繫才寄給A本人的,這樣到處流出去,邀請的人當中有我私人朋友目前已簽屬經紀公司,他們是私下幫我,現在極有可能會影響到很多人…

 

★我應該如何制止這些人的行為,並將企劃收回,以及請求對方支付相關費用(包括企劃書、試寫稿、大綱、文字…由我完成的部份→也幾乎是全部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初步看來,企畫書之所有權應歸屬於您,另您與對方是否有簽署任何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張源傑 (張律師) 104-03-30 10:28

您好:

我是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張源傑律師。由您所述之事實以及問題,可能牽涉到的法律關係甚廣,包括  貴公司與A之間是否成立成契約?若無契約成立,是否有事實上之契約成立?您的企畫在法律上之定位為何?您在企畫書上目前保有多少著作人格權?您企劃書之重製、改作、編輯、等等著作財產權有無轉讓或授權A使用?明星未出名,是否涉及隱名代理之成立?您已支出之費用要用如何之法律關係請求賠償或返還?對方有無涉及個資之侵害?以及您在法律上可否對於侵害著作權之人分別主張如何之權利以及損害賠償等等。

本所專精於智慧財產權之保護,擔任多家出版社之常年法律顧問,對於著作權相關權益之保障極為熟稔。本所所長范國華博士非常重視您的案件,但是因為本案涉及之法律關係複雜,為了提供您最精準的專業服務,因此特別邀請您及  貴公司相關人員赴本所詳談本案。本所特別優惠30分鐘之諮詢一律免費,請您與我聯絡會談時間。我的電話為(02)2759-5585分機8803。

關於本所之介紹,請您參照本所網站及部落格,相信您會對於本所之服務能力與專業深具信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絡,謝謝。

張源傑律師敬上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Zoomlaw Attorneys-At-Law

台北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71號5樓之4(近101大樓)

電話:2759-5585轉8803

Website: http://www.zoomla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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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James.chang@zoomlaw.net 

林小姐 104-03-28 23:45

想諮詢著作權相關,以及應如何請求對方支付費用

案例二、明星藝人B(由其經紀同事a提議出書計劃,並轉由我接洽出版社)


1.2014.9月底,由於前一本書(明星藝人A的書籍出版未果),其經紀同事a邀我幫其公司(又一個沒有合約)的明星藝人B出書。並告知,此次是由B個人與我個人直接洽談,不會有其他人再干涉,應該會很順利。

 

2.由於前一本書發生A的配合度問題、其本人與經紀公司都不出錢的狀況,於是我個人與B直接於洽談書籍製作意願同時即先簽定合約,當中有說明,如果B因故造成此合作中止,則需支付全部執行費。

合約當中也比照前一份A的,由B釋出贊助商名單,我僅是接洽詢問,不負有必定談到成本贊助預算的責任,也同樣以一定比例拆分洽談到的贊助金,做為我的執行費報酬(差別只有,此次B直接授權我可以對外透露其名字,便於贊助接洽)。

 

3.幾次開會碰面,B同樣以「我不要這樣、不要那樣、不希望是這個那個」的方式,提出其所謂的書籍構想,最終仍由我完成全部的企劃、試寫稿(出版社同樣要求要至少有一個單元的完整稿,此次的書籍定案,單一單元試寫稿已近書籍的1/6份量),當中包括B的自傳、心情,由B錄音給我擬稿,但B所錄的內容沒有重點、方向,困難度增加,為盡快讓出版社審核,我以上網查詢B的演藝歷程、模擬其心情後,交給B確認即提出給出版社。

 

4.我所完成的部份(此為保養類書籍):

包括企劃、試寫稿(含封面、封底、單元大綱、單元編排、排版樣式、拍攝所需的內容),全數文字,包括圖片,除了示意圖片由a用手機傳給我一些宣傳照之外,皆由我企劃、撰寫完成,交給出版社審核。

(當中有B所謂的獨家配方,由B提供,但是是英文,必須譯中,A還有提供一些內容文字,我上網查了之後,資料是從網路上抄錄的,我必須全數修改)。

 

5.出版社審過試寫稿之後,於2014.11、12月份左右即寄出合約,由我確認合約細項的意思後,轉予說明,並請B回簽。

 

6.除了試寫稿(且B提供得不完全,由我補填完全部1/6內容後交出),試寫稿通過後,B想改動單元大綱,說是份量太多、內容太雜很難準備,希望可以縮減聚焦(一開始是A認為為贊助洽談方便,才擬這麼多面向的,而其也同意),後來又為了B與出版社商討,改動單元內容、整本書的份量少40%的頁數。

 

7.於2015.3月份,出版社最後接單的截止時間前,B說出版社給的合約對作者沒保障,其寧可不要簽給這間(近6個月的過程,B拿到合約也4個月了,前面說看過了沒問題,後面才說不行)

 

8.我去信提出中止合約,並請求B支付我前面的執行費(我有另提供一選項,即B不得用同一份企劃再去找別家出版社出,也不能透露企劃內容,因是我個人跟B簽的,企劃、相關資料、改動了三次版本,所有權歸屬仍需確認)。

也附上單一版本的企劃報價(以內容跟頁數計)

B請a告訴我:企劃還她。

但目前側面得知,其有為朋友接洽出版社書籍出版事宜,並採用我所提供的企劃:我也可以照著幫朋友弄朋友要出書的事。此一行為讓我很無奈。中間因原出版社一直等不到合約,數度告知我又要抽單延後(壓著或不出了),和A、a討論,多幫A詢問其他四間出版社,但都直接遭到回絕,其中一間雖表明可談談,但最後沒下文。

而我也有另外詢問客戶贊助的意願(即便B沒有直接給出贊助商名單,書籍製作仍需一定成本費用),客戶多以未知、知名度不高、形象不親和、沒有投資效益…為由拒絕了。

 

詢問:

1.此份企劃所有權,歸誰?

2.我應該如何請求對方支付相關費用(包括企劃書、試寫稿、大綱、文字…由我完成的部份→也幾乎是全部了,且書籍改動總頁數,我根本上是完成了近半本書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8 23:50

問題較長,建議直接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當面初步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8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29 09:03

 您好

         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供律師參考分析

         歡迎來電討論具體問題

                                                 陳律師 0972367907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企畫書之著作權應歸屬於您,另您與對方是否有簽署任何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小姐 104-03-28 23:41

案例一、明星藝人A拿走書籍企劃後不付錢

想諮詢著作權相關,以及應如何請求對方支付費用

案例一、明星藝人A(由其經紀同事a提議出書計劃,並自行洽詢出版社)

 

1.2014.8月份,由出版社輾轉找上我,告知有位明星藝人(以下簡稱A)要出一本穿搭術的書找上出版社,但該A並沒有提供任何與書相關的資料,也沒有試寫稿(僅說明想出小個子穿搭術的書,而詢問出版社有沒有意願出),出版社無法評估是否要幫A出書。

因此介紹我和A碰面洽談,看是否由我擔任其書籍統籌的角色,協助A完成這本書的試寫提案給出版社,並告訴我,如果書通過出版社內部審核,將由出版社與我簽約並給付文字稿酬(即由出版社代作者聘雇文字潤稿寫手)。

 

2.我與A首次開會碰面時,其無合約經紀公司老闆也在場,一直質疑我與A,說書籍只有A一個人不夠知名度,出書誰要看!(我當下才知道書是A的經紀同事a自行向出版社發出詢問的,經紀公司老闆並無意幫A出書)

A的無合約老闆提出需要找一些人來填充書籍內容,指定要有知名部落客、模特兒、另外的小咖藝人一起幫襯A,現場除了書名由A提出希望定為OOO穿搭術之外,並沒有提出其他的想法。

且確定整本書的拍攝、製作,A或a或其無合約經紀公司老闆,都沒有人要負擔成本(這也是出版社會把書籍轉給我的原因,這家公司以為拿出明星藝人要出書,出版社就會負擔全部事項及成本)。

 

3.我在經紀公司老闆簡短提出難題離席後,即進行訪談A的工作,以利書籍的企劃方向擬定。過程中,A並沒有任何想法,於是我建議配合出版社有華文區銷售通路的背景,將書定為「OOO教主A-華流魅力穿搭術」、擬定書籍內容單元篇章,和將書的方向定為接近雜誌的視覺呈現(以圖片為主,加入A的穿搭概念文字為輔)。

當下並確認,由A、a、經紀公司老闆提供贊助商名單,由我接洽詢問贊助書籍製作的預算(我的角色僅為執行,並非負擔業務開發的責任)。

 

4.爾後我開始進行試寫稿,其中除了經紀公司老闆提出的需找三個人來陪襯的條件之外,僅OOO三個字是A(甚至應是a提出的)。

 

5.書籍,包括企劃、試寫稿(含封面、封底、單元大綱、單元編排、排版樣式、拍攝所需的內容、腳本),全數文字,包括圖片,除了示意圖片由A用手機拍攝給我之外,皆由我企劃、撰寫完成,交給出版社審核(其要求至少要有一個單元的完整內容),出版社通過之後,我這邊開始進行拍攝統籌,並情商邀集朋友免費協助,但仍有一定程度的成本預算會發生。 

因此提出成本預估給A,此時,大致確定A的經紀公司方面並沒有釋出任何贊助商的名單,A決定由其「個人」與我公司簽定,書籍製作的合作約定(同樣由其協助釋出贊助商名單,交由我洽談,並以此項一定比例拆分給付我這邊的執行費用)。

 

6.由於接洽之後開始,A即經常性不知所蹤(如:出國工作網路不穩),總共只開過一次會,其餘由a與我聯繫、追蹤進度。而A無法如期提供書籍當中所需的內容(穿搭概念的文字),因我這邊有出版社要求截稿時間,於是繼續進行其他可以進行的項目,如,聯繫拍攝相關場景、攝影、模特兒、髮妝…等等(當中原A提出如真來不及洽談到執行費用,其可以情商同業好友協助拍攝、髮妝,但在最後一刻又說:這不是妳要去弄的嗎…)

 

7.因A一再拖到時間,出版社告知我,書籍要抽單後延(壓後或不出了),請我盡快與A簽定合約,出版社要確定有人幫什麼都不做的A做好這本書,出版社才要跟A簽約。

 

8.由於拍攝日程已定,相關單位也都聯絡敲定了(包括多數以書籍廣告頁露出交換,請協助的朋友都不要收錢),A方面仍未釋出任何贊助商名單,當下有一筆攝影師費用,由a自行提出代墊,於是我這邊的認定是,這本書會出,只要盡快簽完我與A的合約,讓A與出版社簽約。

 

9.A回簽的合約,以「我是明星藝人,妳不過是助理小妹過一手是想拿多少佣金?」的心態,回簽了贊助收入拆分極低的%數,我公司方面無法接受,同時,出版社已確定書籍原定已來不及秋冬前要發行而抽單,中止此項專案,並告知,往後絕不會再幫A出書。

 

詢問:

1.此份企劃所有權,歸誰?(我公司方面的認定是,出版社是找我個人,帳務、合約方面可納入公司專案,但全權交由我處理,若我想以個人身份進行相關事務亦可)

 

2.在擬定我公司與A簽約的過程中已確認A無合約經紀公司老闆,與這件事情無涉。資料僅應有下列人等取得:

‧企劃書樣排版的簡報檔:出版社審核試寫稿、A

‧拍攝腳本(即Rundown,上面有各協作方的姓名、電話、照片→這是因為A一直無法進行前製會議,就直接定了某幾天要拍攝,為免現場誰不知誰是誰,而附在文件上的)

只寄給了協作的攝影、髮妝(髮妝需要知道在沒看到人開會時,要提前準備會做哪些造型而向我索取)…,與A本人…等必要的執行相關人等。

 

3.因是明星藝人,因此前製過程中,雖尚未簽定合約,但與各方聯繫時,皆未透露為哪位明星藝人,以確保其名聲(經紀公司不出錢、其本人也不出錢,又一直要去拗全部的協作不收錢)

 

4.目前得知,A將資料轉寄給無經紀約的老闆,他們現正拿著這整份資料(包括含有個資的拍攝腳本Rundown)到處寄給出版社提案說要再出書,且聽聞有出版社有興趣同意碰面就此份企劃內容商討,我已去信告知A此份企劃有著作權歸屬的問題,還有不少人的個資,當初是為了工作聯繫才寄給A本人的,這樣到處流出去,邀請的人當中有我私人朋友目前已簽屬經紀公司,他們是私下幫我,現在極有可能會影響到很多人…

 

★我應該如何制止這些人的行為,並將企劃收回,以及請求對方支付相關費用(包括企劃書、試寫稿、大綱、文字…由我完成的部份→也幾乎是全部了)

梅子 104-03-27 03:27

你好~我想問我朋友的事,我有一位朋友他是一位兼職服務生,但她待的公司一堆服務生想離職,他想離職,因為有一些事想離職,但這樣公司變成集體離職,會有有什麼法律責任嗎?但這間公司常常壓詐員工,常常員工該下班,硬要員工,多做二十幾分鐘,明明超時,但沒有付加班費,還會將時打卡時間改成她原本上下班時間不付她加班費,裡面正職員工有人,手因為公司清潔劑得到富貴手,想要離職休養,但公司不讓她辭職跟他說撐一下,等她找到人,在離職,問題是為什麼不給他離職單,遲遲不給,害她被強迫留下來工作,還有員工明明沒有做錯什麼事,但公司一直嫌他,一直想要降他薪水,問題他薪水已經夠低了,他跟公司反應反而被威脅,這樣要怎麼辦?但又不想被公司告,但這間公司壓榨太多員工了還有多問題請問這間公司的員工要怎麼辦?

梅子你好:

依照勞基法第15、16條規定,勞工要求離職只需要符合預告期間的規定【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二十日前。三年以上者,三十日前】即可。

甚至雇主如有勞基法第14條以下情形,勞工可不經過預告直接辭職,僅附上該條條文: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
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惡性傳染病,有傳染之虞者。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且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不得拒絕。

以上供參。

一、如果覺得這家公司有前途的話就繼續待,再嚴苛都待,有機會爬高一點。

二、如果覺得這家公司沒有前途的話,就走吧,離開之後找一間好一點的公司。

三、與其跟一間不ok的公司纏訟,不如把眼光放在怎麼找到一間更好的公司上面…

四、人呀,總要往前看的。

加油!加油!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NingYun 104-03-27 03:07

我在網路上購買一件商品,賣家一直未出貨,久到我自己忘了。一直到昨天有一個自稱賣家打給我說我未取貨,我趕過去超商說退件。

我馬上回覆賣家商品退回,她說要用負評跟棄標給我。我說她們這樣是報復性評價、是恐嚇我,他們態度馬上變差,說要告我超商未取貨有刑事民事責任,不拿就是告我,一直騷擾。我說他們有人員跟我聯絡說最晚什時候取貨,我也依約了,她們說不會叫工作人員跟我聯絡。我有保留來電記錄證明有人打給我聯絡時間,他們不承認,一直逼我追貨,不然就告我怎樣的…我真的心理壓力很大

她們這樣惡劣行為造成我心理負擔,我該如何保護自己?他們這樣算騷擾恐嚇嗎?另商品有問題,我要退貨、他不退怎辦?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7 06:44

1. 您這應尚不成立恐嚇等,多半是對方恫嚇的言語。

2. 若對方是企業經營者,本件網路買賣有7天鑑賞期的適用。

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