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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樂 105-06-09 16:24

我朋友四年前犯過一件加重竊盜,後來有跟對方和解,好像後來是得到緩刑還是緩起訴,好像是緩刑兩年,不過現在應該過了,所規定的勞役也服完。
但前幾天他又犯了一起普通竊盜案,請問這樣還是有算累犯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9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前案是緩刑,則不會構成累犯

2、倘若前案是易科罰金或是易服社會勞動,則構成累犯

依據刑法第29章之規定:第320 條(普通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為保障您的權益,閣下如需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可樂 105-06-09 19:5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前案是緩刑,則不會構成累犯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剛剛跟我朋友確認一下他當時的簡易判決

內文是寫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兩年,緩刑期間要服義務勞務。
所以我朋友這樣是構成您說的第一項嗎?
因為他是緩刑(沒有進去關,沒有繳易科罰金) 不過他要服義務勞務,這樣應該沒有構成累犯吧?

小王 105-06-09 12:00

事由:我的車被偷,小偷開著我的車出車禍,棄車逃離。小偷抓到了,可是我的車受損,現在,收到法院寄來的簡易判決處型書,我該如何申請對方賠償??當初做筆錄時,警察先生有問我是否要告對方,我答是,也說法院會傳喚我出庭在申請民事賠償,到目前對方也都沒跟我和解,法院也好像沒有要傳喚我了,我該如何做???

你好: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表示已經起訴,可以向所轄地方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簡易判決不一定會開庭,所以要趕快撰寫起訴狀檢附相關單據提起訴訟。 若法院已經判決而被告檢察官均未上訴,就只能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要先繳納裁判費
小王 105-06-09 12:1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徐律帥你好:

我是今天才去警局領判決處刑書,所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要在申請上訴嗎??處刑書上有寫可以上訴的期間只有收到判決正本日期起算10天,可是我看單子上是5/16號,現在以經超過了,我還可以申請損害賠償嗎?該去哪裡申請呢??起狀書要去哪寫??

 

沈恆 (沈律師) 105-06-09 12:41

上訴期間十日是從判決書合法送達次日起算,只要雙方有人上訴,就可於第二審判決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若已錯過附帶民事訴訟求償的時機,則只能單獨提民事訴訟請求賠償。關於起訴狀的寫法,可至法院訴訟輔導科請求協助。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09 15:0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後,法院也會在不開庭的情況下直接作出簡易判決。 若要依照刑事訴訟法第487條規定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這條路徑的好處是不須要繳交裁判費給法院,減輕金錢上的負擔),必須在「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刑訴法第488條),而若您有拿到「法院」的簡易判決,在雙方都未針對判決上訴而確定的話,就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若要採取附帶民事訴訟這條路,建議儘速具狀請求檢察官針對此案件進行上訴,案件才有可能進入到第二審。 如果沒有要採取附帶民事訴訟之方式,只能另外擬具民事起訴狀向地方法院民事庭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105-06-09 00:22

前幾天跟對方有些衝突,對方約我出來講

我找了我4個朋友陪我一起去,但對方卻找了20個人

事情有些講不妥,我們先動手了,打了對方一個人,對方沒有還手,連叫來的20個都看著他被打。

事後對方母親有去備案,準備提告

警察是建議和解,我是想請問我和解會吃虧嗎。

如果他要告我 告的成嗎

補充:對方是輕傷 瘀青而已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9 00:31

您好,

 

您係出手為傷害行為之一方,本案事證亦相當明確,若不和解,未來至法院會被判刑,並仍須賠償對方之損失。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9 0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和解金額太高,可無須理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瑋 105-06-08 16:51

前陣子我父親開車經過十字路口與一名機車發生碰撞,該名機車駕駛碰撞我爸車輛的左後輪前,導致該名機車駕駛死亡,因此最近因過失致死要上法院...

由於碰撞當時對方號誌為閃黃燈,我方號誌為閃紅燈,因此在路權方面我爸覺得責任重些,但是我認為因為對方有酒駕(酒測值:1.31),再加上車速過快,才會導致車禍嚴重,因此想要請問:

1.車禍過失致死罪嚴重嗎?如何能將責失減到最小?

2.由於保險已支付對方200萬,他們認為不夠還要另外再加150萬才願意和解,我們認為雖然我們有責失,但是對方酒駕超速,應該負起大部分責任,所以和解金不宜過高,所以不願意與對方和解,因此接下來可能還要面臨民事訴訟,我想請問:如果我們只願意賠償對方50萬元以內可能嗎?

3.如果沒有辦法與對方和解,請問接下來要怎麼辦?

因為由於近期要開刑事法庭,完全不懂,所以想詢問看看接下來要怎麼辦?

阿瑋 105-06-08 17:55

有沒有推薦頭份地區的律師可以進行協商與諮詢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8 19:18

您好,

 

1、單純過失致死罪為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2、3、和解金額要雙方能接受才可能達成,若金額相差太大就交由法院裁判,刑事部分則會因未能達成和解而較難爭取緩刑的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肇責對方應負較大之責任,而本件將來會在苗栗地院開庭,刑事若被起訴,對方會再提刑事附帶民事,但本件對方請求若過高,則建議可由法院來裁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刑法第276 條第1 項: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0 元以下罰金。 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8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為您父親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於開庭前,預先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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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媛 105-06-08 16:18
友人在某一天去搶了一個坐輪椅的藥頭並且當時持玩具槍跟開山刀當時就利用手上的開山刀將藥頭身上的包包用刀子割斷搶走現金十萬元和十幾克的海洛茵跟一兩的安非他命直到今年5月6日被警方捉到現在也曾去找被害人談和解對方要求30萬但是我們希望和解書內容能夠寫說金錢糾紛不知道這樣寫可以嗎不然還是有其他寫法嗎
黃國政 (Sam) 105-06-08 19:44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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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 105-06-08 16:17
對方從小巷子出來,而我是主幹道,發生了事故 當下我手血流如柱,阿伯則是擦傷,並且因傷小不願上救護車 後來在救護員好說歹說才上救護車送醫 在我我手縫完時阿伯已經離開急診室 我也就離開醫院 隔兩天他兒子打給我要求我去他們家探望 我表明我也受傷 又隔幾天他兒子說他爸蜂窩性組織炎送大醫院 要求我一定要去看 不然他爸爸不高興他們做晚輩的只能對我提告刑事傷害) 我說我手縫針不方便出門 對方竟說可以來接我 我說等我手傷好了再說 再隔三天對方又說他爸命要沒了 他也沒心管理賠的事了 態度還是要我去而且口氣上說要跟我拿賠償 因為我說想私下和解對方卻不願意 想問的是,對方這樣的予取予求我該怎麼做? 而且誰對誰錯都不知道,他卻說我不去看就提告 這樣說合理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9 0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驗傷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利取得商談和解之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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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乙 105-06-08 15:58
於104/11/22,本人開車 前方綠燈 機車都已前進 我放開殺車 不小心碰撞前方機車屁股,對方原地倒下 我立即下車察看,詢問有無受傷,要報警,對方表示不願意報警 我又問是否叫救護車,他也不願意,只要求我給她2000元就好,當下我也想說真得沒有什麼,就寫了張紙條『本人於什麼時間 地點 擦撞對方機車屁股,阿婆堅持不報案 給於2000自行就醫。互相簽名,隨後她騎著機車跟我至前方提款機 領款,還要求我兩個禮拜後將紙條還她,我當然表示不可能。 同年12月,又再打給我(但不是用她自己號碼),又跟我要求要拿回紙條,我當然說不可能,她就很氣憤掛下電話。 我於105/3/1日(事隔大概三個多月)。接到阿婆來電表示:(以下台語)我沒錢了 快死了 身上錢都快花光了 我要請點錢來用啦,當下我很傻眼 但當時想說確實有發生那件事 就和她約至警察局,事隔多月 我也記不清楚 事發日是哪一天 警察也說就講個大概,對方即表示2號啦,但是晚上回家我確認日期為22號,隔天和他們(阿婆/和他兒子)前往警局做更改。 3/2日我也立即去保險公司辦理出險,我保的是乙險,其實我真的很有誠意配合對方了,之後相關部分就是他們要提出證明了。 差不多兩個禮拜後,他們理賠不過,他們竟私自去警局把事發日更改為2號,警察也沒有通報我,他們又再去保險公司找我的理賠員,當我接到電話通知 我完全不知道更改日期這事,之後對方兒子有來電表示 希望我能配合他 更改日期 好讓他在去理賠看看,我表示不願意,我不會去更改成假日期,他說:這當中 我不會跟你索取任何費用 一毛也不會,我只會針對保險而已,之後這當中 他的話就轉去表示:我認識很多人 我人脈很廣 嘉義警察局長 就認識四個了,去澎湖玩 報我的名字 警察局長還會開警車載你玩,希望我跟他當個朋友 好好的幫他,還表示保險金下來 我要多少 我開口,我表示我不可能拿他一毛錢,他只回:配服你 我真配服你!如你無法配合更改日期,那就走法院。(這些都有錄音) ※這為最後一次談話,大概在3月底。 我於105/5/14接到偵查庭傳票,於今天105/5/19開完庭 起訴定讞。 偵查庭前,當然也詢問很多人的相關經驗 上網查詢 免費律師諮詢,一半好一半壞,雖已做好被起訴心理準備,因為我也已打算花錢和解消災 因為知道對方的目的就是錢,開偵查庭時間 大概只花了10分鐘,連陪同的保險員也嚇到 怎麼這麼快 檢察官一進去詢問:事發狀況,我就說明 所以你就是有撞到 所以就是起訴了阿。 問對方:你要多少賠償金 對方兒子:原本130萬 現在我要再加100萬 總共230萬 ※阿婆這當中 一直大哄 你實在很可惡 對我不聞不問 什麼之類 (檢察官 還這樣讓她持續吼叫) 我是不太知道檢察官 是否有先問為主的觀念,還是急著想下班 (當時開偵查庭時間大概為4點初頭多) 覺得被告 可能就是犯罪機率高,完全不給於我說話餘地 雖然這當中,我也已抱好起訴的心情,但總有種無奈心情 法律是保護壞人嗎? 法律根本是以刑逼民
陳小姐 105-06-08 15:57
目前牽涉保險詐欺案中,檢察官已判定罰金3萬繳交國庫另一年內不可犯錯,保險公司要求返還詐欺賠償實的金額,但卻說不接受和解,但開庭時檢察官有交代必須和解否則之後會有後續問題,請問如果保險公司不和解我該怎麼辦呢?
范姜 105-06-08 15:56
你好: 我是行人在斑馬線紅燈,已經走到對面時突然聽見機車自摔,當下我看是老人家馬上叫救護車,我也沒想誰對錯,先送醫院在說,醫生也說只是皮肉傷,有照過x光,沒什麼事,機車費和醫療費也沒多少,就主動幫對方處理到好,事後也沒寫和解書。心想我都處理完了,寫和解也沒意義。 事後兩個月突然打給我說他腳軟骨受傷,到現在還沒好,要去開刀做手術,要我負擔他的醫藥費工作損失費用,如果不處理要告我過失傷害,我覺得很不合理,我跟機車完全沒有碰撞,自己跌倒要告我過失傷害,而且當天送醫院醫生檢查都沒問題,兩個月後跟我要醫藥費工作損失費,現在要準備上法院,請問各位律師像這種情況,我應該要怎麼保護自己,因為聽說他光工作費用就高達60多萬,我的立場是,你到路口沒注意動態,而應注意未注意前方,與有行人都要先禮讓才對,怎麼反而都我不對了。

您好:

所以當下有報警嗎,或是有其他錄影紀錄、其他對話紀錄?建議將事實為詳細描述。

小梅子 105-06-08 15:54
您好,一天發生車禍,駕駛開車逃逸酒駕)報案後聯絡不到本人,該家屬說男子南下送貨。男子隔天到案說明 (測不到酒測)警方開三聯單 案件歸為「駕駛過失」可是明明是肇事逃逸...最近男子想私下和解,請問該怎麼和解?上哪和解?謝謝您
娃娃 105-06-08 15:52
律師您好,早上我從社區大門開車要左轉,左邊離我約至少100公尺左右衝出一台機車(對方有承認騎快車),對方有看到我要煞車,但因車速過快,車子不穩而摔車倒地,車子從遠方滑行撞上我的車子左側,其實當天要離開大門時我已經有先停下來確認是否有機車通過,也禮讓了幾台車後,確認沒車我才二次行駛,但也是慢速滑行,因為也是怕還有突然出來的車,希望左方行駛而來的車可以看到我的車頭後有減速的機會,因為前面這條巷子並非完全直線,而是有弧度的,但還是避不了這台高速行駛的機車,對方有看到我也想煞車,但實在是因為騎太快了,對方因此受傷要索賠,金額一直增加,調解一次失敗,對方也去警局報案了,我想請問: 真的因為對方有受傷法官就一定會判我過失傷害?我也沒有故意或不小心,我是真的有看左右來車,我車上有小孩,我不會拿小孩開完笑,如果真的直接衝出,我想結局不是我直接被撞就是我撞傷別人,住那十幾年了,出門一定會注意左右來車,今天雖然被撞的是我的車,但只因為我沒受傷,就只有挨打的份嗎?我和孩子也是受到驚嚇,只差沒受傷而已,所以也沒辦法告對方什麼,只有挨打份,初判表對方也有責任,我也願意和解,只是金額一直增加,民事部分我也想讓法官判,但據瞭解刑事會先判,似乎法律也是保護受傷的那一方,自己也不想有刑事記錄,難道我真的沒辦法證明我是無過失嗎?真的只因對方提出受傷證明而我沒有就只能接受過失傷害刑責? 如果我堅持自己無過失,法官是否會認為我態度不好而重判? 懇請協助快崩潰的我...
小瑀 105-06-08 15:27
當天我開山路上九份,因為是山路道路狹窄,只有兩道供行駛,對向車道有一台貨車開很快下山,當下看他快撞上我,我立即煞車停在我車道,結果他真的撞上,我車左邊後照鏡被撞斷,左邊車身也有擦撞痕跡,後來進警局做筆錄,確認我方完全沒錯,對方跨越車道撞我車,對方當天也說要請保險處理,但我的車是承租的,車行也協助我與對方和解。隔天我跟對方在租車行合作的中和修車廠和解,對方說公司不幫忙他用保險方式處理這件事,若要用保險處理,他待的7年公司就要把他辭退,後來他決定私下與我們和解,他看過修車單四萬多元,車行也有問他說能不能解決,他要付清和解金(包含修車錢及營業損失),修車廠才能開始動工,他都說可以。再隔天,跟他約定時間他沒有準時來付清和解金,反而還去楊梅修車廠丟了25000元在那,後來車行打電話問他,他說他本來身上帶40000元,路上又跟人家發生擦撞賠了15000給別人,晚上車行與我連絡,說他跳票,若隔天他再不拿出和解金,就要提告,晚上我也再打電話給肇事者,但他行動電話與家電就是不接。車行現在的意思是,如果要提告,車行會先告我這邊,我再去告肇事者那邊,那如果真的要走法律程序,我要怎麼告他?
小蔡 105-06-08 15:25
車禍事故初判表上註記 第一當事人:涉嫌機車駕駛人所戴安全帽未繫扣環或未扣緊帽帶,至安全帽掉落路面,影響車輛通行安全。 第二當事人:涉及駕駛失控。 第三當事人:涉及駕駛失控。(我本人) 事發經過:第一當事人安全帽掉落、第三當事人應注意到前方有狀況緊急剎車(無發生任何碰撞問題),第二當事人因該也有注意到前方狀況也緊急剎車後自摔撞擊第三當事人導致本人左腳腓骨骨折。 事後我向警察局方面提出傷害方面告訴部分。當時的承辦員警忍為除了我以外的兩方皆有肇事責任建議我兩方皆提出告訴後再由他們自行向檢方解釋後再進行和解。 然而今天第二當事人對我說幫他做筆錄的員警認為我因該不能告他,會有誣告的問題,想詢問這部分是否如此。
candy 105-06-08 13:54

因小孩保險問題有傳簡訓說她出去不要給車撞是否購成恐嚇等等字眼以跟前妻達成和解也簽和解書這樣還會起訴嗎最近要開庭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8 14: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恐嚇罪屬於公訴罪,倘若提告了,雙方和解檢察官還是會依法偵辦,不過因為雙方和解了,所以可以爭取緩起訴或是不起訴。

2、建議您將和解書影印一份給檢察官,並且將正本帶去開庭。

黃國政 (Sam) 105-06-08 17:11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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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8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要開庭,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並於開庭前,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使後續訴訟過程更難處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家 105-06-07 21:02

我跟一位玩家在網路起爭執   我洩漏他的個資

之後我在寶物交易網上跟他談和解  他同意了

錢也給他了  請問這種在網站上的和解算數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6-07 22:35

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和解就算數。但仍需保留已和解證據,以免對方再來請求。

孟孟 105-06-07 15:42
我自己是在淘寶批貨的網拍賣家 有位小姐他自己是在賣保健產品的 他說他生意不好,問我能教他如何批貨女裝之類的嗎 我也答應他網路教學,教他如何使用淘寶網頁 如何買東西,付錢,寄到台灣之類的 我有收1500的學費 我教完他後,大約ㄧ星期 他反悔說繳了房租缺錢 問我能退錢嗎?說他要去找工作,不做網拍 我想想算了,反正教了他也沒什麼 就答應明天退款給他 他隔天一早私訊我,問我退款了嗎 我還在睡覺!所以沒有馬上回覆他 下午回覆他,問他要退款嗎?麻煩她帳戶給我 他都沒有回覆我 晚上他就告訴我,他下午就已經報案告我詐騙了..... 隔天我全部的帳戶都無法使用了 我也用無摺退款給她,也跟他寫了和解書 我的帳戶已經被列為警示帳戶,已經一個多月了 今天去到案說明,警察幫我提交了"解除警示帳戶" 請問這樣還要開庭嗎?我的帳戶何時才能使用呢?

你好:

依你所述,單純是民事退費糾紛,不會構成詐欺。 告訴人有提出告訴,警察機關還是會送地檢署,由檢察官簽結或不起訴處分,可能會開偵查庭,要提出答辯狀說明你並無詐欺犯意,並還原當時之狀況。
阿呆 105-06-07 12:32
我是ㄧ名業務人員 我犯了錯! 我挪用了客戶的保費!11000 但是客戶要求我賠償他從投保時到去年給我的錢! 總共4萬4然後私下和解! 原本我表示同意,並分期給予! 先給予2萬請他先打去公司取消撤查! 之後金額分6期給予! 但是對方硬是要只讓我分2期才能和解! 於是談不攏的情況下,和解失敗了⋯⋯ 之後他在他的臉書上使用了我的照片以及對我所做的事情公佈於臉書上,並將我們之間的對話公開! 請問我該怎麼辦才是最好的呢?

你好:

你的行為可能會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業務侵占罪。 由於你已經賠償被害人之損害(以先給與2萬元),若被害人提出刑事告訴,可以跟檢察官求情,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若不幸被起訴,可以向法官求情,請求宣告緩刑
Stella 105-06-07 12:28
事情發生在去年12月我去一家公司當業務助理(公司有11為業務 我是三位其中一位) 或許我工作經驗不多 加上我個性容易緊張曾經不小心出錯過 其中一位作三年的資深女業務(中性打扮的女生)都會對我頤指氣死 或對我罵髒話 但因為自覺是自己出錯是自己不對又是新人就都一直沒有回嘴 在這期間我曾經有忍不住 覺得自己被亂罵 我就有表示我的不滿給對方知道 導致她很生氣直接跟我說你死定了.....等 我每天上班都活在恐懼 但我不想因為她辭職 加上我個性不外向 很慢熱 但只有跟她關係不好 所以我還是忍住咬牙撐著 直到有一天 她因為以為我把他東西弄錯 我急著想替自己辯護 我被她逼著整天快受不了 又想起她常常叫我說你不高興的話我們去外面講清楚 我當下心力交瘁 就一手把她拉到辦公室想去講清楚 (因為我忍受她這種找麻煩已經好幾個月了 )誰知道她就一手來把我掐住脖子 持續3 4 秒左右 一直一直到有位同是喊助她名子說好了 好了 助手 她才放手 我後來被吊離那間公司 去其他間 後來父母陪同有驗傷提告 但對方一直堅稱她只是自衛 我有提供手機翻拍的影片給檢察官 知前有聽她說要和解和解我們雙方都沒到 4月初得時候 我有以證人身分出庭過 提供影片 請問一下 她有可能被傷害起訴嗎 我不想和解 畢竟那次和解她也沒有去 還手包一整隻手傷說我有打傷她 我造成很大很大的陰影 甚至只要看到跟她同性氏的人都會害怕 也去看精神科 想問一下接下來我該請律師

你好:

對方可能會構成傷害罪,你有可能會構成強制罪或傷害罪。 對方抗辯是正當防衛,要看以無防衛情狀存在,惟對方以掐住脖子之方式不符合必要性,可能亦無防衛之意思。 若你提告傷害部分檢察官起訴,可以提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乃乃 105-06-07 12:24
各位大大好! 本人6/5號在可以右轉的外線車道,停著車子狀態打著右轉方向燈(當時是綠燈),忽然摩特車蹦一聲撞擊我車子,我我下車查看,發現左後的保險桿有擦傷。媽媽的摩特車右前的擋風板擦撞到我左後方保險桿,騎車是有一對母女,媽媽騎車女兒被載(女兒準備上班),媽媽馬上把車移到旁邊(已經破壞第一現場)。我就打電話報警,在打給保險公司,我詢問媽媽有沒有事情,媽媽說手扭到(身體無外傷),立馬說車子擦撞還好不明顯!打蠟打一打就可以了!我說不行,車禍本來就要報警(到時候你不認帳怎麼辦?)最後女兒趕著上班沒留在現場! 警察到後開始畫線拍照,詢問發生時間等等? 到醫院作完筆錄後,媽媽也去包紮手扭,還提到說女兒也有傷勢(身體無外傷),警察說跟保險公司說一下,我也有跟保險公司說傷者有兩位,爾後簽名拿三聯單,各自回家休息。 隔天我撥打電話關心媽媽(傷者),媽媽的朋友一直說要不要私下和解(走第三公證的之類)說這樣對雙方都好,我不懂這怎麼處理所以沒給確定答案。而電話裡媽媽(傷者)一直提說若不和解他們兩位(媽媽跟女兒)要告我傷害罪,因為警察說他們有6個月追訴期(感覺很像要凹我,我需要錄音之類保護自己嗎?) 我的問題點: 1.車禍擦撞咎責?到底是我錯的多還是對方? 2.女兒沒有在第一時間就醫,還可以告傷害嗎? 3.電話中一直提要跟我和解?是他們認為自己錯的多才想和解拿錢嗎? 因為感覺好像遇到想凹我的傷者?所以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7 12:46

您好,

 

1、原則上後車撞擊前車之肇事責任主要應歸屬於後車。

 

2、若無第一時間就醫,嗣後難以證明該傷勢與車禍事故之關聯性。

 

3、應先釐清肇事責任,可先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並送交通事故鑑定,若您並無肇事責任,則對方無法提告過失傷害,並須賠償您的車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告訴乃論 105-06-07 11:38
我在法院協調下簽下和解書,原告在5月25號以半價買下我房子 我想反悔, 先自行房屋賣掉,還我自己的朋友欠款!請問這樣我將會面臨怎麼樣的刑責?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7 11:54

您好,

 

1、原則上您自行賣掉房屋之行為僅屬於違反和解契約內容,為民事上之糾紛,對方可對您請求損害賠償,尚不至於有刑事罪責。

 

2、但對方仍可能向法院提出詐欺、損害債權等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vicky 105-06-07 11:33
我在5/4晚上被愛妮雅的推銷妹妹帶去做問卷,後來莫名要我購買一些它們的商品,大約兩萬多塊,現在想想有點後悔,剛跟他們說我想退費,但他們說我有拆封商品了(還在七天內),請問這樣還可以全額退費嗎?然後它們說要我提供印章和存摺影本等等去填和解書,說退錢會匯進戶頭裡,如果他到時候沒在七天內匯進去要怎麼辦?有約時間要談和解,存證信函要不要先寫比較安全?簽約那時有填寫一些個人資訊的部分要怎麼做才不用擔心他們外洩?
季節 105-06-07 11:22
你好- 我在97年4月份時對方對我家暴,我請律師離婚官司三年後法官判決離婚(到現在已經離婚8年多了),我們還是夫妻時,共同經營了公司跟買了房子(公司跟房子登記我的名字),我們有三個小孩,最大的當時9歲,7歲,5歲,法院判決離婚後,離婚後對方跟我說小孩都要跟著他要我把公司過戶給他養小孩和讓我看小孩不然他不讓我看小孩,我答應後把公司過戶給對方,我要看小孩時他卻不讓我跟小孩見面,要我在把房子過戶給他,當下我說明了不要,有表示他當初所說的話公司給他後讓我見小孩,對方沒有做到還要我房子給他後在說並且還一直對我恐嚇,在同時間我失去了我的小孩看不到摸不到還天天過著擔心害怕的日子,經過兩年不斷在朋友的勸說下讓我為將來打算去外地重新開始我到了北部生活,在同時間我告知對方,我要賣掉房子要他離開,對方卻跟我說,房子先借給他住小孩也住這裡你不會真的趕走小孩吧!當時我就答應給對方跟我的小孩住,我同時告知房貸繳款就當你的租金你要支付我就同意,他馬上答應,之後我就離開北上,事隔8年現在對方卻以借名登記對我提告房子是他的要我轉移登記,第一審我贏對方上訴第二審在二審的過成當中,法官要我們和解第一次和解在105年四月沒有結果第二次在105年的五月初,第二次調解時,過程是非常的快速與亂(對方之前對我的家暴恐嚇我一直的不敢與人過於接近)我們雙方都有請律師,在第二次的調解庭時(個人在理解能力與溝通能力很差),同時間我的律師調解員ㄧ直對我說快和解對我比較好不和解我會很不好對小孩也不好的話後,我簽了調解書,沒有簽名前我詢問我的律師要簽什麼與這是正式約定嗎?我的律師回答我說不是調解書在約訂時間後在簽訂正式合同,過三分鐘後卻要我簽名律師也要我簽名,當我簽了後我詢問律師要我簽什麼,律師告知是和解書我當下問不是到約定時間在簽嗎?為什麼卻變成現在了,我當場跟律師說我不同意和解律師說你簽名了所以不能夠反悔,請問各位好心的律師,我現該怎麼辦才好(調解書上有寫-對方上訴人.我被上訴人經調解同意上訴人給付的金額多少給被上訴人,在那一天上訴人交付錢給被上訴人錢後被上訴人將房子過戶給對方,裡面沒有註明到對方違約時會有的懲處,我違約時上訴人可將金額交付法院對方就可以拿著和解書辦理過戶)現在我該如何是好,請好心人幫幫我,線上無盡的感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原則上需依調解筆錄之內容來履行,否則對方也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另小孩探視的部分,應向法院聲請定探視時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老頭 105-06-07 11:15
被告王先生聲稱自己是因為看到報紙的貸款廣告,所以把自己的正本證件都寄給對方,所以後來資料被當成人頭,一開始王先生他有跟我們(我和另外一位受害者)私底下和解,希望能以每個月幾千塊,來還我們受騙的金額,但是王先生匯了2個月的錢之後,就開始人間蒸發,不管是電話還是簡訊都連絡不上本人,不知道之後要怎麼處理呢?
Kazu 105-06-07 10:55
本人將房子透過仲介出租,事過1個月,租方欲退租,而本人與租方達成和解,但租方欲向仲介公司討回仲介費用,所以只願意和我寫"和解書",而不簽"解除租賃合約書",這種"和約書"有效嗎?我可以據此"和約書"再將房子出租嗎?是否會有一屋兩租的情況?
yaqing 105-06-06 22:01

您好!想請問一件車禍

當時我要左轉進巷子(T字路口)
對向道是紅燈,所以巷子前的網狀線上車子都有空出來
我先左轉再對向汽車道的網狀線上,看沒車後才出去
出去後就被對向道機車撞飛出去
對方沒事情,我右鎖骨斷裂導致一個月沒辦法工作
車禍工作醫藥費總總損失三萬
但我只想要車子部份的錢,其他我真的不需要他賠

但對方似乎不想賠

路權我真的輸的很慘嗎 

當時我時速不到10,筆錄也有紀錄

對方是軍人所以一直急著和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7 10: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向道是紅燈是指對方紅燈嗎?這樣基本上紅燈就沒有路權問題,建議可以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之後才有辦法釐清肇事責任

2、建議先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再進行和解,並且簽立和解書。倘若無法和解,建議先於6個月內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小宗 105-06-06 21:08

律師大大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去年發生車禍而我是肇事者,在談賠償事宜時因對方大開口又因對方估價單灌水灌很大導致無法和解,所以已經被對方告過失傷害~我已經向法院提交答辯狀,但未提供灌水估價單的證據~~所以想請問~

1.我的證據應該要去法院遞交,還是出庭時在交給法官呢?

2.如法院遞交要在開庭前多少時日前遞交呢?

還麻煩各位律師大大能幫我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6 21: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在開庭之前就先提交法院,以利案件進行。

2、有關於估價單灌水的問題,建議可以給付其他廠商之估價單,並且傳喚證人推翻,倘若對於相關法令不熟悉,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保障權益。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6-06 21:36
回覆 小宗 的發言內容:

律師大大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去年發生車禍而我是肇事者,在談賠償事宜時因對 ... (恕刪)

估價單的部分,可以聲請法院函詢懂修復機車行情的公正機關喔,也可自行去民間多找幾家機車行,請他們開具相同材料、工法的修復費用

您好:

1.建議在出庭前先,送交到法院即可,且不一定要親送,以郵寄方式亦可。

2.除遞交估價單外,您亦可提供其他廠商的估計單以證明對方提出的估價單有明顯灌水之嫌,且亦可提供與對方的對話紀錄,證明您有意和解,但因為價格過高而破局。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Aaliyah 105-06-06 00:52

我前男友在社群網站上留私訊給我,說要殺死我全家,第一次留言後大約一個禮拜曾經尾隨我回家,我後來安全逃脫,第二次留言說下次見面就會動手,還說我是死路一跳。我有去警局留筆錄,並申請保護令,但只有兩則留言我擔心無法申請通過,個人覺得心理承受很大的壓力,也考慮提告,但是對於提告要走的流程聽說很冗長,而且容易到和解庭,我有點茫然有點猶豫,我該怎麼辦?網路恐嚇公訴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6 08: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您可以去看心理或精神科醫生,並檢附診斷紀錄給員警。

2、保護令比較不會有和解的問題,是刑事恐嚇告訴才有(恐嚇公訴罪)。

3、倘若對於相關程序不熟稔,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以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6 1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該留言截圖蒐證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告訴,由律師出庭處理,您無須再與對方見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6 10: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該留言截圖蒐證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告訴,由律師出庭處理,您無須再與對方見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建議閣下可依據刑法305條規定: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具狀提起刑事告訴,如行為人所為恐嚇危害安全犯行多次,法院通常會以犯意各別,行為互殊,分論併罰。 如需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zgaijdrl 105-06-05 22:14

6/3無意間看到某網拍的服飾是我可以拿得到的貨,沒有多想,所以當天截圖(對方的未露臉穿搭照,照片上有他們店名浮水印和售價什麼的我都沒有更改,直接截圖po上)放在私人社團提供買家預購(而我售價標示的比他們金額低),6/4被原網拍服飾店發現後截圖告知我盜圖要寄存證信函給我並交由律師提告,而我收到通知後立即下架照片,並表示歉意並希望可以和解,但對方不願意和解,似乎堅持提告,請問在他們不願意和解的情況下,我該怎麼做?

商品沒有銷售出去就趕緊下架,我也一直傳訊息給他們表達我的抱歉與誠意,可是他們無法接受,在無法和解的情況下是否被判刑的機會就變很大?

 

 

懇請律師們回覆,我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處理呢?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05 22:5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您所述情形涉及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第92條「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此些刑責,依著作權法第100條規定,均屬告訴乃論之罪,得由告訴權人撤回告訴,若雙方能談妥和解條件並由對方撤回告訴的話,檢察官即會為不起訴處分,案件就不會起訴到法院;若經起訴後,法院也會為不受理判決,不會論罪科刑。 不過您的案例,必須要再進一步探究照片的拍攝內容是否具有「原創性」,目前法院判決實務認為,一般以攝影機對實物拍攝之照片, 尚難認係著作權法所指著作,除非是照片在拍攝的過程中,對被攝影之對象、構圖、角度、光量、速度進行選擇及調整,有時尚須進行底片修改,因此,對被攝影像之選擇 、觀景窗之選景、光線之抉取、焦距之調整、快門之掌控、影深之判斷或其他技術等攝影行為有原創性,方能符合著作權法上所稱之著作而加以保護,因此,若只是單純直接的拍攝實體商品的內容,應非著作權法保障的範圍,也難以論罪。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zgaijdrl 105-06-05 23:15
回覆 呂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您所述情 ... (恕刪)

我使用的照片是對方用手機對著鏡子拍攝的無露臉穿搭照,這樣應該算是原創性吧?

 

請問諮詢費大約?

是不是應該在做筆錄前諮詢?網路爬文說做筆錄的內容也很重要?

您所重製的圖案的內容並非單純的商品照片,照片中的模特兒、服裝、場景配置應有經過思考及選擇,因此此照片應具有著作權法所要求的原創性。

在將來的調查程序中,對方如能拿出創作或專屬授權的證明,建議你儘量與對方和解,以免除刑事處罰。

答覆如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zgaijdrl 105-06-06 13:12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所重製的圖案的內容並非單純的商品照片,照片中的模特兒、服裝、場景配置應有經過思考及選擇,因此 ... (恕刪)

 

 

因為我一直聯繫對方,但對方不願意回應,也就無法和解,再無法和解情況下是不是最後只能上法院,不但有刑事責任,還有民事賠償,如果對方大開口,我無法負擔怎麼辦?

我三年前曾經誤賣到一件有類似雙眼c造型的衣服,被判緩起訴,現在因為這件事,很怕會加重刑罰,

我要如何應對才可以將刑責降到最低?民事賠償降到最低?

 

請問諮詢費是要多少呢?

您先前的案件屬於商標法的犯罪,現在這個案件則屬於著作權重製方面的犯罪,您說先前案件是三年前的事了,也許緩起訴期間已經過了,這可能要看當初的緩起訴處分書而定。

至於是否能夠和解,當然要看對方的意思而定,如果對方目前不回應而提起告訴,將來偵查期間可以請求調解,透過協商而解決訴訟問題。

至於諮詢費用,在這個版面應該不是太適合直說,如有諮詢需要可以與律師電話聯絡,確認諮詢費用及約定諮詢時間。

答覆如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Meow 105-06-05 08:32

去年十月因未走行人穿越穿越馬路遭小客車撞上,我方左手骨折骨盆骨折,送往醫院後診斷書說明需休養半年及兩個月照護,他方擋風玻璃破裂。
我方後來申請事故研判表,我方肇事責任為"行人在劃有方向限制線路段,不得穿越馬路",他方為"疏於注意車前狀態.無照(已達考照年齡)
在我方住院及休養期間對方未曾來探視,僅撥打兩通電話問我們為何不和解,我方回覆還無法行走仍症狀還不穩定待穩定後再和解,並說你們都未曾來探視。他方回我又不知道你們住哪。
待事發四個月左右,我方申請調解,在受到調解委員會通知信時,他方來電問是否申請調解,告知當天不會出席,要我方法院見。
調解日當天,我方及他方皆由家屬出席,他方氣勢凝人說責任皆在我方身上,自己無責任,便離開了,調解委員建議我方提告,告對方過失傷害
出席偵查庭時,檢察官告知我方肇事責任幾乎百分之百,就算提告,起訴機率也是零,要我們和解。馬上到隔壁棟的調解處,因我方未攜帶傳票身分證(因隨身包包在家人身上),折返回去拿,我方當事人前腳剛走,他方當事人便說自己沒有責任而且修車費都自己吸收了,我方還要跟她要錢,自己很忙要回去帶孫子要馬上離開,報到處小姐詢問是否要另外約時間,他方當事人說自己很忙,叫我方在跟她聯繫,便離開了。調解委員說對方態度太差了,便在調解單字上他方處蓋上未到,我方處蓋上已到。

今日又收到傳票,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
1.因此車禍案件,有經驗的朋友都說對方也有肇責,並非我方全責,那檢察官可以說都是我的責任嗎??(第一次出庭有告知對方速度可能過快,但是檢查官說我方無法舉證)
2.檢察官要我們不要浪費司法資源,互相和解就好,但對方態度那麼差,如果一直無法和解檢察官又說告對方也不會起訴,那無法和解又不能告他,那該如何是好??下一階段是會繼續在偵查庭嗎??
3.那是否我方無法提出證據,就像檢查官說的都是我的責任嗎(附近無監視器)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5 11: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還是要釐清有無肇事責任,建議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倘若鑑定出來對方有肇事責任檢察官就會起訴對方。倘若給予不起訴,可以聲請再議。

2、倘若檢察官執意要逼和解,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你好:

檢察官目前心證對你不利,可以聲請檢察官將初判表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若檢察官不起訴,要在收到不起訴處分翌日起7日內聲請再議。 先送鑑定再說,初判表只是參考。若檢察官不同意,就趕快自己送,但不要超過6個月,否則不會受理。
沈恆 (沈律師) 105-06-05 14:51

依初判表,對方還是有過失,但檢察官可以不受初判表的拘束,自己依職權認定。若要影響檢察官的心證,可於檢察官作出不起訴處分前,儘速將車禍過程對方如何有過失及對方和解過程的態度等,詳細寫成書狀,遞交給檢察署。

15K少年 105-06-05 03:42

律師好 . 目前還在偵查室階段 刑事 

小弟21 . 女方發生關西時15 提告時16

小弟目前被前女告妨礙性自主

事情是這樣的

前女因為不滿我借錢給友人 . 然而不送他生日禮物 

我對他說 等友人還我錢我在買給她 . 後來也因為這件事情鬧到分手

他目前對我提告 我也到地檢署報到了

他對我提告妨礙性自主 . 目前有一位男性也跟我一樣被提告 強制猥褻

而我被告強制性交

我被檢察官詢問 對女方有沒有強制性交 我回答沒有 

女方說我威脅他 不跟我發生關西就拒絕當"朋友" 詢問的時候我承認發生關西

我是承認說 這樣下去我們關西沒辦法維持

過沒多久之後詢問女方願不願意發生關西

他並無拒絕 而是沉默不語 而他也上我車子 

我這樣被告會成立嗎?

女方沒有留下任何紀錄

我這邊也只有一些LINE的紀錄並不完全

如果律師們有需要聊天紀錄幫我判斷的話 方便+LINE : akinesia

人家說談和解的話是強制認罪 我一直在猶豫要不要跟對方和解

因為對方提出30萬元 他也沒有採集 精液 唾液 也沒有驗傷單 

我知道跟未滿的發生關西一定有罪 ! 但是困惑我許久 下一次開庭要測謊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麻煩各位律師幫個忙 ! 萬分感恩

另外開庭的時候請律師很貴嗎? 聽說好的律師打一場6萬元 ...

做學徒沒有這麼高的薪資可以請 ..

15K少年 105-06-05 03:17

各位律師好 . 目前還在偵查室階段 刑事 

小弟21 . 女方發生關西時15 提告時16

小弟目前被前女告妨礙性自主

事情是這樣的

前女因為不滿我借錢給友人 . 然而不送他生日禮物 

我對他說 等友人還我錢我在買給她 . 後來也因為這件事情鬧到分手

他目前對我提告 我也到地檢署報到了

他對我提告妨礙性自主 . 目前有一位男性也跟我一樣被提告 強制猥褻

而我被告強制性交

我被檢察官詢問 對女方有沒有強制性交 我回答沒有 

女方說我威脅他 不跟我發生關西就拒絕當"朋友" 詢問的時候我承認發生關西

我是承認說 這樣下去我們關西沒辦法維持

過沒多久之後詢問女方願不願意發生關西

他並無拒絕 而是沉默不語 而他也上我車子 

我這樣被告會成立嗎?

女方沒有留下任何紀錄

我這邊也只有一些LINE的紀錄並不完全

如果律師們有需要聊天紀錄幫我判斷的話 方便+LINE : akinesia

人家說談和解的話是強制認罪 我一直在猶豫要不要跟對方和解

因為對方提出30萬元 他也沒有採集 精液 唾液 也沒有驗傷單 

我知道跟未滿的發生關西一定有罪 ! 但是困惑我許久 下一次開庭要測謊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麻煩各位律師幫個忙 ! 萬分感恩

另外開庭的時候請律師很貴嗎? 聽說好的律師打一場6萬元 ...

做學徒沒有這麼高的薪資可以請 ..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5 08: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與未滿16歲女子發生性行為就是犯罪。測謊雖然有爭議,但是目前法院都會大多會採納。

2、此類案件建議您還是委請律師協助,避免因為不熟稔相關程序遭受不利益。

妨害性自主罪責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妨害性自主罪由【告訴乃論罪】變成【非告訴乃論罪】,性侵害案件一旦成案,不能和解撤回,並有十年的追訴時效妨害性自主罪【告訴乃論】之例外,為發生於配偶間及被害人未滿十六歲、加害人為未滿十八歲之少年且未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情形,方為【告訴乃論罪】,可於一審判決前撤銷。 ※根據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227條之罪者,依據刑法第227條之1規定(未成年人之減免)減輕或免除其刑再依刑法第229條之1規定須告訴乃論。 為維護您的權益,閣下如需協助,歡迎撥打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由於行為時對方未滿十六歲,所以不管對方是否自願,都會構成犯罪,建議您再與對方談談看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5K少年 105-06-05 14:2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與未滿16歲女子發生性行為就是犯罪。測謊雖然 ... (恕刪)

感謝曹律師 我會請教律師的 ^^ 

解惑我一些困難問題了 

15K少年 105-06-05 14:2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 ... (恕刪)

也謝謝   謝律師的提點 

我懂了 ^^ 我會想辦法去爭取最大的利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5 16: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性自主為重罪,若為強制性交且對方未滿18亦有兒童少年料法之加重事由,最輕本刑從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會加重到四年半以上十五年以下,即使承認犯罪,與對方和解,均不一定可以到緩刑之刑度,建議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辯護,避免自己講錯話,控制起訴之法條,嘗試爭取不起訴處分,並千萬不要接受測謊,千萬不要接受測謊,測謊結果即使對您有利,檢察官及法院亦可不採用,但是,若測謊結果對您不利,會從地檢署一路使用到最高法院,作為對您不利之證據,風險實在太高太高,不建議接受測謊,並建議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且不要再跟被害人有任何接觸,都非常危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5 17: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性自主為重罪,若為強制性交且對方未滿18亦有兒童少年料法之加重事由,最輕本刑從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會加重到四年半以上十五年以下,即使承認犯罪,與對方和解,均不一定可以到緩刑之刑度,建議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辯護,避免自己講錯話,控制起訴之法條,嘗試爭取不起訴處分,並千萬不要接受測謊,千萬不要接受測謊,測謊結果即使對您有利,檢察官及法院亦可不採用,但是,若測謊結果對您不利,會從地檢署一路使用到最高法院,作為對您不利之證據,風險實在太高太高,不建議接受測謊,並建議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且不要再跟被害人有任何接觸,都非常危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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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K少年 105-06-05 21:41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性自主為重罪,若為強制性交且對方未滿18亦有兒童少年料法之加重事由,最 ... (恕刪)

感謝你/妳房律師跟顏律師 .. 

如果我推掉測謊會有甚麼影響嗎? 

哈囉 105-06-04 19:49

各位好,我在今天下午騎著租來的機車不小心與小客車發生擦撞,租來的車沒有問題,被擦撞的小客車只有擦痕,經過私下和解,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很慌張,最後車主要求賠償,我們也付錢,但是因為太緊張忘記記下車牌,也無錄音,但有留下我方的聯絡方式,最後將車還給租賃者時,租車業者也確認機車無恙,但是後來我們才知道發生擦撞要與租車業者告知,但是現在機車行已確認無誤,我們才發現有告知義務,且因為害怕車主又再要求賠償一次,或是告我們肇逃,那我們想要去警局做備案,是否又會牽涉到租車行呢?相關的責任如何歸屬,請善心人士為我們解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4 22: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向出租公司說明,否則恐會有違約問題。

2、倘若對方再次求償,可以提出事證證明我方已經賠償過了,包含證人等。

105-06-04 18:42

對方騎機車紅燈撞上我(有受傷有敷藥收據)

雖然中間有一直說願意和解只是沒時間

也說要請家人來也沒下文(對方沒有第三責任險可以賠我機車)

一個月了對方還是都沒有所表示一再拖延

我可以直接對他提出什麼告訴

需要理賠機車 我的醫藥費 還有那天上班薪資

精神賠償過失傷害也可以一起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4 19: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對方有過失,且無法達成和解,建議可以直接先提起刑事告訴,避免超過6個月告訴期間。

2、之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或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您所受的損害,但是必須檢附相關單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高 105-06-04 08:50

無照駕駛汽車,在直行時(時速約20)

機車從我左後側巷子衝出,速度不算慢

當時我車頭已過巷子口,實在看不到她

因此與對方擦撞

請問,這樣的和解要如何談?

有請警察到場測量,可是我沒有被當場開單

請問,我無照是站不住腳

車禍責任不在我,我也要賠全部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0 16: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肇事責任主要還是依據路權、其他交通法規進行認定,至於是否無照駕駛,只是行政罰鍰的問題。不過倘若對方請求的金額不高,建議您可以嘗試和解,避免遭罰無照駕駛

2、並提醒您倘若您未成年和解事宜應該由法定代理人出面處理。

Pan 105-06-03 22:22

不管是誰您好,我想詢問關於車禍沒報警的問題....

這件事發生在今天,我有一個朋友在中午時段,從公司下班,而在快騎到家的一條類似轉彎的路上,他看到一台摩托車突然從一戶住家,逆向以及駕駛沒目視正方的衝出來,朋友看到對方的第一眼就已經趕緊煞車了,可還是還是來不及了...
之後對方的家人和鄰居都有跑出來看,然後對方的家人和鄰居都有先說是對方自己本身的錯,之後對方的家人就先去牽他的人跟車,而朋友剛爬起來後,也有個老爺爺把他的車牽起來停放旁邊....
之後朋友先打電話給他的家人述說情況,而之後因為覺得都是同社區的,而對方的爺爺跟奶奶也覺得他不對,因為對方無駕照,外加又是自己親眼看到事件的發生...所以之後雙方達成共識,不報警,他們要私下和解賠我朋友車錢,可過了幾個小時後,對方的爸爸突然打電話給我朋友,說他覺得他兒子傷得很嚴重,車子也壞得跟我朋友一樣嚴重,因此他們堅持不賠.....
想請問,如果遇到像這樣的事情,我朋友還有什麼辦法叫對方賠車錢嗎>_<?

你好:

可以至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若無法調解可以檢附估價單或維修單據起訴請求損害賠償,並聲請傳喚鄰居出庭作證,證明車禍係因對方行為所造成。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3 22:50

您好,若您朋友有過失且對方因此有受傷,對方有可能提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3 22:58

 

您好,車禍事故發生後,可以先向警方聲請初判表,以最為日後和解或請求損害賠償之基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沈恆 (沈律師) 105-06-03 23:21

若要透過法院求償,可能需考慮蒐證問題,若自己也有過失就更要小心,對方只要有受傷就可能提告追究過失傷害刑事責任

Pan 105-06-04 00:21

謝謝律師們的回答>_<。

對方有受傷,我朋友也有受傷,只是相較之下對方比較嚴重。

而實際狀況我本人不是目擊者也並不是清楚||||,只是聽說在場的目擊者都說是對方的過失

hide1217 105-06-02 21:21

  今天有收到之前報案詐欺傳票 想請教一下

是從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案號案由: 孝股 偵緝字第XXX號

本件被傳人係 :告訴人

1.這表示檢察署或警方 已連繫到對方 對方也同意出庭嗎???
  (因為之前幾天有收到一張通緝書 內容上面寫對方"傳拘不到,顯有逃匿")

2.想請問一下 如果我因為比較忙 無法請假 去開庭 有關係嗎??
  需要先打電話過去告知嗎

3.另外附件有一張請求撤回告訴狀
  這是表示如果我去開庭
  簽了這張聲明 就表示雙方和解  對方就不會被起訴嗎??
  那這樣我的錢是不是也不一定能要回來呢??? 

4.所以如果想要回金錢 是否一定要出庭呢?? 不出庭就一定沒機會拿回呢

  還是說可否向法院請假 等起訴後 收到起訴書

  提出附帶民事訴訟 直接寄過去這樣處理嗎???

  因為地點實在有點遠 台北====>台南

  且當初報案時 已經將所有能提供的對話 和帳戶資料 都提供了

  人到似乎也沒多大幫助.....謝謝



你好:

被告可能通緝到案,檢察官傳喚你出庭釐清事實,並且可能會要求被告當庭賠償你的損害,或移付調解,惟詳細情形要出庭後才有辦法判斷。 可以向檢察官請假,或撥打電話聯絡書記官,請求改期。 是否不構成犯罪或檢察官有意促成和解調解,化解誤會,出庭後才會知道。 檢察官起訴後才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檢察官是否會起訴目前還不明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地檢署請假,並建議擬書狀向檢察官說明您的想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ucy 105-06-02 19:18
Yahoo!拍賣賣FB圍巾,被查扣二十九條,今天第一次開庭,檢察官叫我們私下和解,對方的律師叫我們自己提出罰金,他說大概要十萬,要我們可以提出經濟困難的證明,目前,我有2個小孩,夫妻上班,撫養婆婆,跟救助我老公的弟弟一家4口,弟弟在洗腎開計程車撫養我爸爸有輕度傷殘卡,老公的姐姐已經離婚有清寒證明跟傷殘卡,請問這樣可以減輕罰金嗎,請問提供哪方面人的資訊對我可以減輕罰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再與對方協商看看,否則若之後被起訴,則會有罰金及被對方民事求償之問題,損害可能會更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對方律師想要的不是一路告你到底,而是取得你所能負擔範圍內的和解金。因此,他要你們證明自己經濟能力有困難,如能證明,對方也會考慮降低和解的金額,避免告到最後他花了很多的時間卻只是讓你被處刑,這對他並沒有什麼好處。

由您所述的情形,可以證明你經濟狀況顯然不佳,請儘速將相關的資料提供給對方律師,然後提個您能負擔的和解金額,最好是提低一點(例如5千元或一萬元),以便與對方討價還價。

答覆如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王先生 105-06-02 18:22

我前些日子在路上被人逼車擋住我去路,隨即下車直接開始毆打我的頭部,因我左腳被逼停後被他後輪壓住,對方見狀馬上又回車上拿出木棍對我頭部狂揮,後來我將腳抽離輪下將車輛停靠路邊準備報警,對方將他的車輛往前停靠路邊又馬上下車跑來想阻止我報警以及持續對我攻擊,我在這之前都沒有還手反擊他,直到我認為他冷靜下來後,我才開始用手機撥號報警,但她又馬上往我頭部用力揮拳,我嚇到馬上出拳反擊,後來我壓制不住她,他又回到車上拿出木棍,像發瘋一樣一直揮我的頭,就這樣直到警察來,後來去警察局做筆錄時,警察一直跟我說因為我有還擊,所以如果告對方傷害的話,對方也可以對我提告傷害,最後上法院如果不和解的話,就會變成是互毆結案。

備註:路旁監視器有從他攔停我一直錄到警方到達,等於全程都有錄影到

請問這樣真的算互毆嗎?

更新一下。

以持驗傷單至警局對他提告傷害,但對方也有持驗傷單至警局告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2 1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有持武器朝您頭部攻擊,若許亦會提出殺人未遂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2 1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有持武器朝您頭部攻擊,若許亦會提出殺人未遂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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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還擊的部分,可以主張正當防衛,以免擔負刑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兔寶 105-06-02 10:52
想請問各位律師 前幾個月前我男朋友開車 要右轉 被後面機車擦撞 因為當時是對方來撞我們 所以就沒有停車查看 結果被判肇事逃逸 法官說 肇事逃逸是判一年以上 但是如果跟對方和解的話是六個月或以上 不得易科罰金 想請問為什麼不能易科罰金 還有法官說 可以緩刑 但是在緩刑期間不能在有別的案件 那如果說之前的案子起訴了但是還沒判決也算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2 10:59

您好,

 

1、是否得易科罰金為法院可決定之職權。

 

2、緩刑期間如果有被判刑確定有期徒刑超過六個月,緩刑就會被撤銷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6-02 14:19

肇事逃逸罪法定刑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但可易科罰金的罪限於最高法定刑五年以下,因此肇事逃逸罪不論判刑多久,都是不能易科罰金的。最好是能和解爭取緩刑,但若緩刑期間因之前犯罪遭判決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則緩刑也會被撤銷,因此前罪也要盡量爭取六個月以下的刑期。

阿誠 105-06-01 20:20

對方目前對我提出性騷擾告訴,警方說是性騷擾中的強制觸摸罪

同時也對我提出申訴,警方說申訴是由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處理,

想請問申訴的部分,其中的行政處罰會有哪些處罰?如果有罰金可以替代和解和解金嗎?還是會分開?

如果行政處罰有執行,還是會收到地檢署的傳票通知開庭嗎?

今天有接到分局的電話,警察說可能還要再等一~二月才會收到分局的函文,如果要收到行政處罰的通知或地檢署的通知大概要多久?

您好:

建議和對方和解,請求對方撤回告訴,避免遭起訴強制猥褻罪。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騷擾這是公訴

這是需要進行刑事偵查程序的

所以必須要上偵查庭

並且與對方和解才會沒事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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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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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黃國政 (Sam) 105-06-02 01:42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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