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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rie.Huang 103-05-22 18:11

律師您好,

我的父母親在我們小時候就離婚了,我們的撫養權歸母親,家裡只有二個女生,我是大姐已嫁人,妹妹單身!

前陣子父親變成植物人66歲,名下無資產,我們才發現他有積欠卡債,我們只是上班族,薪水微薄,要負擔他的醫療費用,目前我們都無力償還,請問我們能夠不要還嗎?

請問要怎麼處理呢?

謝謝!!!

莊惟堯 (名寶) 103-05-22 19:11

您好

關於您詢問的問題,就目前狀況而言,你父親仍是債務人,債權人目前僅能向您父親求償該筆信用卡債務,倘若你父親百年後過世,繼承權人倘不願繼承,便需要在您父親逝世三個月內向法院提出拋棄繼承的主張,如此繼承權人始可免除該筆信用卡債務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之債務,您無須償還,僅需於繼承發生後,於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勇氣與未來 103-05-22 17:06

 

你好:

在上週五公司派遣我行駛公司車,到五股運送東西

在途中行駛於建國高架上,應看見前方車輛已煞停

所以也跟著煞停接著5到10秒後就背後放車輛推撞

導致漸接撞上前方車輛,後方車門包含大梁都已經損毀

無法使用,筆錄做完了,但是初判表還未到30天所以還沒下來

我們車輛在送修後這段時間無法使用,增加許多成本

但是我們車輛以公司的名義掛牌的自用客車

營業用車牌

車輛是每天必須使用的

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但是只有車體的部份

那我想請問針對非車體這方面的損失對肇事者

提出求償嗎?

例如租車費用等等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待警方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比例,您可對對方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若不服初判表分析,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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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 103-05-21 16:29

本人於去年11份在新莊區發生車禍本人駕駛自小客車在閃黃當路口左轉,未注意到前方直行機車導致機車騎士撞擊自小客車車前方位置機車騎士大腿骨折,車輛事故初步辦定是我未禮讓直行車對方疑閃黃燈路口減速通過,已談過和解了,但對方求償總金額94萬其中比較有爭議的部分是大腿的傷疤需做除疤和精神賠償的部分,除疤的費用無任何單據求償23萬精神賠償的部分求償20萬,請問線上的律師不知這樣金額是否過高?(以上理賠費用皆為保險公司支付,只是保險公司認為對方也有過失,因此只願意賠償總金額36萬)

另外對方一併提告過失傷害,這個部分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0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過失,即會成立過失傷害,您應嘗試與對方和解,若對方和解金額過高不合理,亦可加以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如果和解不成 刑事過失傷害罪應該是會成立  但這部分應該都會判得易科罰金之刑   2.沒和解  民事部分還是需要賠償  看對方如何舉證證明損害範圍與程度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jason 103-05-21 16:14

本人於去年11份在新莊區發生車禍本人駕駛自小客車在閃黃當路口左轉,未注意到前方直行機車導致機車騎士撞擊自小客車車前方位置機車騎士大腿骨折,車輛事故初步辦定是我未禮讓直行車對方疑閃黃燈路口減速通過,已談過和解了,但對方求償總金額94萬其中比較有爭議的部分是大腿的傷疤需做除疤和精神賠償的部分,除疤的費用無任何單據求償23萬精神賠償的部分求償20萬,請問線上的律師不知這樣金額是否過高?(以上理賠費用皆為保險公司支付,只是保險公司認為對方也有過失,因此只願意賠償總金額36萬)

另外對方一併提告過失傷害,這個部分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曉兒 103-05-20 17:38

我與一位外國人合作多年,主要事由是因為合作的外國人夥同他的同伴將辦公室現場搗毀並搬移理面的機具與物品。我給他要付出租點的電費費用他花光以後還跟警察局筆錄說是我沒有繳電費,除了他將整個辦公司與生產工具搗毀無法運作以外,而且因為不是現行犯,他在警察局出來的幾天時間已經出國了,留下一堆爛攤子。

 

我在斷電後數日回到辦公室發現物品被搬移,現場被破壞馬上報警,並且調閱大樓監視器,發現有同夥協助他搬移物品,警方在當時已經將大樓影帶跟相關證物帶回。但是我發現偵察過程中檢察官根本沒有去看監視錄影帶,是我後來提供他擷取畫面資料甚至讀取的播放器程式( 是我自己花好幾個晚上把那些監視錄影帶看完,在去擷取畫面,到底是誰拿到證物在查案????!!!!連大樓管理員也陪我看影片...真是汗_-.-||| ),除此之外,我還提供他當時協助搬移的另一個外國人名子跟資料。在協助調查的時候,我注意到檢察官根本連我寄給他的資料都還沒有閱讀(約寄給他一個月),還在偵查時跟我說:

知道這些人的資訊你會比較清楚。

當時還沒有會意過來,結果是檢察官根本連我整理的資料都沒有看。已經將資料提供給他,甚至車牌跟身分證字號,只是一直要跟我要清單,也不會注意我已經把他的問題投以說明。我從來也沒有遇到這樣的刑事案件(正常人也不會想去遇到這種事情),檢察官竟然對我說:

你應該去請教一些有法律常識的人。

我知道他可以這樣說,但是整個過程不是在警察跟所有人面前呈現的很清楚,所以我不懂法律也是我的過錯嗎?我要是可以查案的警察同時也要是懂法律律師才可以出現在法院嗎?我也一肚子狐疑,那報案是要幹嘛?

 

這個案件涉及的其它項目比較複雜,因為還有業務合作項目跟債務清償的部分。不過遇到檢察官的態度,發現要提告並不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雖然我在受到搬移工作現場的時候( 外國人與同夥將事發現場辦公室搗毀跟搬移有價物品 )已經提據當時的現場錄影帶跟警方在數日後與那個外國人的當面清點,可是檢察官卻要我提具完整的損害內容清單。但因合作多年,這個外國人的所有付款跟公司 接洽都是我在運作跟我的名子,他根本也沒有能力去提供任何單據甚至個人收入,只是靠技術接洽威脅我必須給他錢,所以也沒有所謂的薪資收入。

 

重點還有我提供的同夥涉案人資料,檢察官竟然在詢問過程中被我發現他根本沒有看,還問我是我要提供他資訊。我是真的覺得很瞎,雖然這似乎是平民百姓遇到法院提告的苦,我是希望的到一些方向的協助,我已經遇到很惡劣的合作人,不知道潛逃出國足不足以形容這樣的外國人(歐洲人),又遇到這樣瞎的檢察官。無論是侵占罪或是其它罪名,在這樣的檢察官還有我根本也沒經驗的狀況,我又能討到多少公道?至少這會是我在債務協商商的憑據之一,但是這樣的辦案態度,我提供的另一個外國人資料因為是個學生,也快要離境,難道我要在去警察局報案一次說這其它涉案人竊盜嗎?

ONE 103-05-20 15:31

您好~ 不好意思想請教個問題

今年12月向補習班簽定 定型化契約 並且向遠東商銀貸款47900分30期

來上課 實際開課日為2月~4月(5月沒去上課)

然後我已經繳了3期費用了不想在上課了

但是補習班要求我付擔2成的委約金 請問是否合法?

並且我該如何解除合約? 因為補習班現在再拖我的時間

1.已經開課  你確實也有去上課  主管機關就退費有一定標準規定  2.所以如果補習班沒有超過一定標準  未必是不合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6: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視契約規定,主張退款成數,您應先發存證信函表示您解約之意,若對方違反合約規定之成數,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淑淑 103-05-20 13:54

到法院陳報戶籍謄本寫陳報狀也需費用嗎?法院說得於收到裁定書後15天內陳報給法院,若是超過15天那怎麼辦?

1.超過時間沒有關係  法官會綜合考量   2.陳報戶騰給法院不需費用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5: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到法院寫陳報狀不需費用,僅須購買陳報狀紙,自行書寫之,若有遲延,可先致電書記官告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 樺 103-05-20 13:02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雙方都有問題.先說騎士.外車道機車雖然可以行駛沒錯.但影片裡那時ㄉ車輛並不是很多.它明明可以騎在騎車道.為什麼一定要騎在外汽車行駛ㄉ外車到中間.而且它ㄉ時速最少也有70~80公里.(那條路限制50公里).限速ㄉ問題我就不說了~現在要說ㄉ是它騎在中間真ㄉ是太危險了~不考慮自己~也要考慮一下別人.要是今天開車ㄉ人以喝醉開車上路.精神不佳重後面直接撞上.(輕.就皮外傷).(重.就見不到太陽了)這樣留下ㄉ之是傷痛.這傷痛你留給誰~還不就是你ㄉ父母.(一句為什麼我要讓).要是每個人都是這樣不就完了~按喇叭是提醒前方.後方有來車.要注意.要等出事你想讓道.7爺8爺也不給你機會讓了~(最近新聞不是有報~機車騎士摔車被後方來車攆斃)別一直騎士沒有錯.那它出事了.錯就在你們.
開車ㄉ人也是有錯~態度不好~以及逼車~這樣真ㄉ是危險別害人害己.(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回覆 · 收回讚 · 3 · 不再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朱承勳 · Taipei, Taiwan鍵盤壞掉?回覆 · 收回讚 · 12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錯字嗎~看ㄉ懂就好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李根承 ·  留言最多的人 · 南開科大假設後方車輛酒駕可能撞上機車騎士,所以是機車騎士騎在非禁行機車車道的錯。
根本神邏輯。回覆 · 收回讚 · 13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根本(神)邏輯 ~.~ 不好意思 這句是甚麼意思....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李根承 ·  留言最多的人 · 南開科大意思是,你的邏輯能力跟神一樣,讓人無法猜透。回覆 · 讚 · 5 · 編輯紀錄 · 5 小時前
呂柏彥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國立交通大學機車機車道比騎外車道還危險好嗎?路人,狗,小孩,車門無數的危險威脅騎機車道的機車騎士如果路上都沒車正常的機車騎士都會選擇寬大的外車道來躲避機車道可能發生的突發狀況樓主請體諒機車騎士好嗎?而且你開頭也講了"可以行駛"對於一個人本來就可以行使的權力有甚麼好爭的?機車真要錯也只有超速而已在路權方面機車完全沒錯回覆 · 讚 · 2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機車機車道比騎外車道還危險好嗎?路人,狗,小孩,車門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林威帆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逢甲大學這篇文真的頗ㄎ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這都是假設.意外天天有.何必爭.法律規定機車可行.法律是人定ㄉ.還是多注意自身安全罷..........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羅傑 · 追蹤 · 亞新企業社員工看得很難過習慣改一改回覆 · 讚 · 2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有救過人嗎.遇見車禍會2話不說下ㄑ嗎~ 我救過2次都是摔進水溝力裡面~.第一次是一位阿伯.我下去要救它時.它以經死了....第2次是一位少女沒駕照救它上來時全身是傷~不敢打電話給家人~因為沒駕照怕警察.不要叫救護車.他連站都站不起來.敢這要裡開現在~這就是你們說ㄉ法律規定沒駕照怕被罰........連命都可以`不要了是嗎........就禮讓一下.會這麼樣嗎.法律是死ㄉ~人是活ㄉ~不先考慮自己安全.還先考慮法律這麼規定ㄉ....你們才是(神)邏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賴綠茶 · 莎露烘焙餐廳員工你是沒有騎過機車麻不知道騎騎車到右邊也是很危險更何況.. 他時速才58 好嗎回覆 · 讚 · 1 · 4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我個人的三次生死關頭也都在外線啊...內線外線不注意就會危險,你知道四輪開車門公車行駛有多可怕嗎ˊ_ˋ這四輪被嗆是因為...坦白說不管在內線外線只要機車擋前面他都會要對方讓怎麼不叫他有點禮讓精神?回覆 · 讚 · 1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笨蛋說話真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Tree Li笑了,邏輯不對還強詞奪理 你救摔水溝的人跟機車可以騎快車道明明就是不同事,現在說的是機車有外車道的行駛權好嗎? 真的是神邏輯!回覆 · 讚 · 5 · 編輯紀錄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是笨重嗎~???要是看不懂.那就是了~~~~好好好你們都騎道路中間.撞死一個少一個.............可悲~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講不贏罵人笨還錯字....回覆 · 讚 · 3 · 4 小時前
Tree Li哪個眼睛看見有人說要騎機車騎路中間,天眼?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林莛峰 · 追蹤 · 三重客運員工的確是神回覆......回覆 · 讚 · 2 · 4 小時前
王軍 · 追蹤 · Taipei, Taiwan那你別走在路上吧 被路上喝醉酒的人砍了
"這傷痛你留給誰~還不就是你ㄉ父母.(一句為什麼我要讓).要是每個人都是這樣不就完了~"
根本神邏輯。回覆 · 讚 · 1 · 4 小時前
Jay Lin · 追蹤 · IUPUI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因為禁行機車的內車道完全沒有汽車啊,如果要說到禮讓,開車的是不會直接切進去內車道就好?真的是神的邏輯...回覆 · 讚 · 4 · 4 小時前
Wan Lin Chiu · 家裡蹲大學Tree Li 他根本神腦補,看他的留言好辛苦= =回覆 · 讚 · 1 · 編輯紀錄 · 4 小時前
林致加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致理技術學院魏巧兒 老婆~ 快帶小妹出來看上帝 真的是凡人不能理解神的思考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Tree Li我是不知道你的"表題"有沒有說誰對錯,我只知道你的標題+內容就擺明了機車不對,然後又一直神腦補。題外話,閣下發表的>>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閣下不也在這發表神邏輯神腦補嗎?所以說閣下在說自己嗎?回覆 · 讚 · 1 · 編輯紀錄 · 3 小時前
伍德偉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Taipei, Taiwan強詞奪理的至高境界....錯字連篇好像幼稚園的頭腦加上國中生心態回覆 · 讚 · 3 · 3 小時前
張凱鈞 · 國立台南藝術大學ㄉㄉㄉㄉㄉㄉㄉㄉㄅㄆㄇㄈㄉㄊㄋㄌ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你倒是解釋清楚什麼叫做開車的"也是"有錯?主要本來就是汽車的錯,機車你頂多只能質疑他道德上沒必要這樣過不去。而汽車是無理逼車!你最多說機車"也是"有錯什麼叫做汽車"也是"!?汽車嘴臉啊?最好改掉你的主要跟次要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劉人瑋 · 源洋公司員工看得有點累...= =其實打字並沒有這麼困難的,畢竟笨蛋都會了嘛怎麼好像在外線道就無敵似的...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張家豪 · 追蹤我非常認真的看完整個影片....自始自終...怎麼感覺都是汽車的問題...
不知道機車哪來的錯...或許是態度方面的問題但你今天不得罪人...別人會來得罪你?
明明快車道根本沒車為何一定要跟機車搶?感覺汽車駕駛人心態有問題不知道板大的雙方有錯是怎樣個有錯法?還是您是開汽車為主的?所以覺得比較偏袒汽車?
如果機車這時候沒行車紀錄器的話...你看汽車會不會更兇狠..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沒名字 ·  留言最多的人 · Nantun, T'Ai-Wan, Taiwan又一個為汽車駕駛護航 何必呢 大車讓小車 天經地義 那我要問問 汽車內線不開 何必跟機車搶道 影片裡整條路都空空的 機車只要沒騎到禁行機車 何錯之有? 根本是汽車找碴 看不出來嗎 他何必去按喇叭 內線道是不能開是不是 要馬他也可以開到機車道去啊 法規也沒有說汽車機車違規 只有機車優先 你才好笑吧 ㄏㄏ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我也開車,不過我沒遇過奇怪,怎麼全高速公路的人都逆向的這種情境。一堆蛋白質?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沒名字 ·  留言最多的人 · Nantun, T'Ai-Wan, Taiwan如果你想紅可以直接說 都有妻有子了 思想還這麼國中生 醒醒吧 這世界不是你這種生物來的地方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語畢。尼們都逆向辣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我半夜兩點多出門都沒遇到鬼過只有很乖的騎外線道差點被巷子高速衝出沒煞車的四輪撞到
四輪的很客氣?想表示被叭不讓路等著遇到飆仔流氓之類的砍人狂的意思嗎?
你爽打錯字騎士當然也可以高興騎在"沒有"禁行機車車道
"現在要說ㄉ是它騎在中間真ㄉ是太危險了~不考慮自己~也要考慮一下別人.要是今天開車ㄉ人以喝醉開車上路.精神不佳重後面直接撞上.(輕.就皮外傷).(重.就見不到太陽了)"↑酒醉駕駛有辦法控制只撞中間不撞旁邊的話就不會被取締了不論從法律從社會怎麼看都是酒駕有問題吧?
七爺八爺給不給機會是一回事...用阿拉伯數字簡稱也太偷懶了吧...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機車後方是砂石車嗎?大家責怪的是左邊右邊都空的後方車主大可以叭兩聲示意一下從旁邊先超過不想被機車擋可直接開左邊的禁行機車後方是需要讓的車.只要不是笨蛋都會讓機車車主不是笨蛋.奇怪的是這位明明旁邊有路可走硬要機車讓還誤會機車開錯道要教訓他甚至不顧大眾安全直接用車子在路上擋車的車主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Shihming Yeh ·  留言最多的人看到姓余的邏輯能活到現在掰歪理嘴砲也是一種奇蹟回覆 · 讚 · 1 · 51 分鐘前
葉仕文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高苑科技大學自己的安全自己顧沒錯
但這位先生,難不成騎機車的只有讓別人的份?或是只能被逼到最角落騎?(台灣汽車,很多都嘛機車道當汽車道開...)
(說實在的有時候真的沒法讓後面汽車還不是一樣猛逼車...)
上次我和一台小巴並行他夾在快慢車道中間,很直接就給我切進來,讓後喇叭就給我按下去,當下我是緊急煞車讓他切進來停車放人下車...請問這樣的逼車對的嗎?
(可恨是我沒有行車紀錄器= = 不然就拿去投訴那間小巴的公司了....)
另外...砂石車啊?抱歉遇到砂石車我只有兩種方式1.比他快(其他道前面趕快通過...在他旁邊才是最危險的
2.讓他...比他慢
不過要看情況,他要轉彎我會讓。同樣直行前面沒有車時我會超過他回覆 · 讚 · 1 · 48 分鐘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他忙著在下面跟人吵架...XD回覆 · 讚 · 1 · 46 分鐘前
葉仕文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高苑科技大學Wayi Chou 讓他慢慢吵吧XD~
(準備睡覺...明天還要上班(茶)回覆 · 讚 · 39 分鐘前
Shihwei Cheng ·  留言最多的人 · IBM-IT Specialist大家互相禮讓, 互相尊重, 就比較不會有摩擦, 但老是認為自己是對的, 一不小心擦槍走火, 不是雙方耍耍嘴皮就了事....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盧端劭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國立中興大學機車行駛在內側無禁行機車車道完全沒有問題!機車也有路權,為什麼要讓?錯的是逼車的汽車駕駛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盧端劭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國立中興大學機車騎慢車道非常危險,會碰到1.公車靠站停車2.小黃右切載客3.路邊違規併排停車4.停在旁邊的車子突然開車門5.停在旁邊的車子突然開出來6.內側汽車路口突然往右轉,從側面撞你
所以如果內側車道沒有禁行機車,騎內側車道比較安全!回覆 · 讚 · 17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陳小默 · 清雲科大我之前就被人行道上竄出來的摩托車阿伯嚇到( 旁邊有汽車停靠,有死角 ),往左邊移一點點換被公車狂叭,差點被捲進去...。我車速30,離前面機車很近,阿伯一出來就是沒有要讓的樣子,所以我只好往左一點點( 但是還是在慢車道 ),公車是開在快車道和慢車道的"正中間" ......一條小命差點就被這些奇怪的現象搞掉了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林威帆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逢甲大學對啊== 騎機車的那位仁兄真的好無奈噢,那駕駛幹嘛一定要搶那條道啊 而且那機車騎士又沒騎很慢 是在趕什麼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黃郁菁 · 樹德科技大學他以為他是開的救護車........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賴綠茶 · 莎露烘焙餐廳員工這感覺就像 明明自己騎好好的對向車道的車為了要超車 直接開到你的車道還硬要叭你叫你閃開 到底 ? 真的很火大回覆 · 讚 · 5 · 追蹤貼文 · 4 小時前



陳小默 · 清雲科大我今天騎在快車道也被狂按喇叭,我是看後面車還遠,前面路口我要左轉才切過去的,誰知道後面汽車忽然加快,國小前面開這麼快有甚麼毛病啦Q_Q回覆 · 讚 · 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楊閎閔其實像這種兩線道,除了內線車道不行,機車是可以騎快車道的...車道還是有分路權的...機車騎士都要小心別騎到內線車道去了..不然發生事故是吃虧的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不再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你倒是解釋清楚什麼叫做開車的"也是"有錯?主要本來就是汽車的錯,機車你頂多只能質疑他道德上沒必要這樣過不去。而汽車是無理逼車!你最多說機車"也是"有錯什麼叫做汽車"也是"!?回覆 · 讚 · 2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為何今天這台機車會被逼,因為只有他一台。如果一堆機車在他前面看他要逼誰啦。在我看來是這機車騎士脾氣真好這回覆 · 讚 · 2 · 2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沒名字 ·  留言最多的人 · Nantun, T'Ai-Wan, Taiwan又一個為汽車駕駛護航 何必呢 大車讓小車 天經地義 那我要問問 汽車內線不開 何必跟機車搶道 影片裡整條路都空空的 機車只要沒騎到禁行機車 何錯之有? 根本是汽車找碴 看不出來嗎 他何必去按喇叭 內線道是不能開是不是 要馬他也可以開到機車道去啊 法規也沒有說汽車機車違規 只有機車優先 你才好笑吧 ㄏㄏ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我也開車,不過我沒遇過奇怪,怎麼全高速公路的人都逆向的這種情境。一堆蛋白質?回覆 · 讚 · 3 · 2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這你說ㄉ好.說你自己嗎. 還有不要咒人.你們看不懂意思要這麼想你家ㄉ事~破XX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要告你,請做好準備回覆 · 收回讚 · 5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曾浩程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許元泰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Kaohsiung, Taiwan打火星文,明明就沒寫硬要機車讓道?怎不禮讓小的?還小的讓大的?反正如果這樣就直接跟樓主一樣po上去給大家評評理,再去警察局泡茶聊天,看還不會囂張!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許元泰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現在跟你討論的是你公然污辱我的事,截圖證據已保留,若不馬上公開道歉,不排除提出告訴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許元泰 再去警察局泡茶聊天.我好怕ㄛ.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紀錄了.要告我甚麼~我還真不知道~我是不是要告你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許元泰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Kaohsiung, Taiwan邱馨儀重任交給你了,辛苦了= =+回覆 · 讚 · 1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有本事你就把想罵的打出來,你不知道就算沒詳細打出字,只要能讓觀看者感覺到意思就算公然侮辱嗎?我已經把你發的所有全文與留言通通截圖了,不信邪我們就法院見,另外,我並無不恰當之發言,不然我們互告好了,你試試看囉最後一次問你道不道歉,10點前沒看到我就去警局寫單子!回覆 · 讚 · 2 · 約 1 小時前



許元泰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Kaohsiung, Taiwan而且躺著野中槍耶,只說如果我遇到這駕駛一定跟影片機車騎士一樣,貼上網、外家去警察局,這樣也會中030.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Haru Haru · 高雄雷霆CLUB 員工反正就是沒遇到才會說風涼話 跟廢死聯盟的差不多 被逼車還被用爛口氣跟你說話 我不相信你會多有教養還好好跟他道歉 並且讓到回覆 · 讚 · 1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我早早就說了~你們要是看不懂我ㄉ表題你們要這麼想是你家ㄉ事~破xx~是因為筆電健壞了~你要想成罵你ㄉ話~是你自己ㄉ問題.因為你爽你高興這麼想我管不了.破紀錄是因為一個表題第一次回這麼多話......真是好笑.
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類遇到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我現在也在想你為什麼要咒我老婆遇到似的事情.是因為法律詛咒人不會被告就對了嗎..........這我想想我問問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打的話哪裡有問題嗎?我是贊同你的觀點說出來的喔,我在誇你大家都看得出來~除非你自己就認為你錯了是在硬坳,不然不會生氣唷另外你家鍵盤壞還會挑字壞?不用解釋,要硬撐就留著證據跟法官解釋吧!你只剩半個小時!回覆 · 讚 · 3 · 約 1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泥們怎麼都逆向辣!回覆 · 讚 · 32 分鐘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挨.....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你一直在恐嚇我.....我表題你有看清潔ㄇ..你們就之看到你們想看ㄉ~跟本不懂意思還說一堆.
Orion Chuang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中國海專這個世道已經到了「得理不饒人」的地步。不管對錯,後車急叭就讓路會少塊肉嗎?人家或者有急事,或許,真的只是想趕著去投胎?你前車就想「我是對的」「我是合法的」就想教訓別人?路上一堆擋著地球轉的烏龜車大概都是這個態度來面對人生的吧?…想教訓人?改天真的遇到一個蠻橫的人,誰才會是真正得到教訓的人?(只能說,這些年來,品德教育及修養在台灣真的是退步很多。
說了,重點不是對錯。要知道,且,我也沒說開車的就算對了。而是說,大家都只想著對錯的時候,就起了紛爭,這是不變的道理。但每個人自以為的對錯,往往不是絕對的。不是麼?
看ㄉ懂嗎~ 它也沒說誰對誰錯..就要被你們攻擊嗎
我有說誰對誰錯.嗎~ 濫一下 自身安全最重要.提醒騎車ㄉ要保護自己. 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還要被你詛咒我老婆嗎..........你很棒棒棒棒好嗎你最利害...............破xx~ 你要想成那句話我管不了你~說了你也不信破紀錄
但...你先為你自己ㄉ發言道歉罷~污辱我.還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11 小時前?? 更多回覆 · 讚 · 31 分鐘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砂石車是要追我汽車機車,還是自行車?砂石車追我在路上狂飆,他還是注意自己安全就好。回覆 · 讚 · 29 分鐘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


余宗樺 那就不好意思了,待我詳問律師後,明早就去警察局請明確指出我污辱你以及咒你老婆的話是哪句,第一段我在請教你的生活方式,第二段在肯定貴夫人的危機處理能力,請問哪裡發言不敬?提醒你,一.告人很花錢,二.我若告贏了,告你而衍生出的費用,我可以要求你支付,三.告你而影響我的生活,我可以要求你補償損失,四.你用言語污辱我,我可以要求賠償金.另外,還要麻煩你到我提告的所在地出庭,以上,感謝.回覆 · 讚 · 2 · 24 分鐘前



張嫩宏 ·  留言最多的人 · 南亞技術學院雖然自己安全是沒錯...
但我覺得放縱其實就是縱容汽車白痴的元兇阿...
讓她覺得按了喇叭就無敵....
所以..基本上還是不讓...
擋在機車道上的汽車我也是送他喇叭...
且還會被人看一眼...搞的好像我按喇叭是錯的...回覆 · 讚 · 1 · 編輯紀錄 · 24 分鐘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就是冷漠才有現在的風氣。即使我沒遇過,但我一定力挺對的那方。改正錯誤風氣,從你我做起。共勉之,如果你也知道哪個才是正確的。讓我們一同讓社會更美好,更正確,不要再戰文了。如果禮讓會增進錯誤,不要只提禮讓了。回覆 · 讚 · 13 分鐘前


楊米米 ·  留言最多的人其實我覺得咀咒人比公然污辱來得惡毒....吵歸吵,不要「祝福」人家遇到類似情況時不要怎樣怎樣的講這種話比較好。回覆 · 收回讚 · 1 · 3 分鐘前

麻煩律師給我解答.為此晚上都睡不好

我感覺很害怕.因為我是家ㄉ支主.平時生活就有問題了.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5-20 13:40

麻煩整理一下,或是將FB的網址丟上來,這樣版上的道長們看會比較清楚,感恩

阿 樺 103-05-20 14:16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19/358555.htm?fb_comment_id=fbc_681943001877972_682139768524962_682139768524962#f6bdc9734
阿 樺 103-05-20 14:31

 (蘇文俊律師)   0960300927  我可以直接打給你嗎

阿 樺 103-05-20 14:42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雙方都有問題.先說騎士.外車道機車雖然可以行駛沒錯.但影片裡那時ㄉ車輛並不是很多.它明明可以騎在騎車道.為什麼一定要騎在外汽車行駛ㄉ外車到中間.而且它ㄉ時速最少也有70~80公里.(那條路限制50公里).限速ㄉ問題我就不說了~現在要說ㄉ是它騎在中間真ㄉ是太危險了~不考慮自己~也要考慮一下別人.要是今天開車ㄉ人以喝醉開車上路.精神不佳重後面直接撞上.(輕.就皮外傷).(重.就見不到太陽了)這樣留下ㄉ之是傷痛.這傷痛你留給誰~還不就是你ㄉ父母.(一句為什麼我要讓).要是每個人都是這樣不就完了~按喇叭是提醒前方.後方有來車.要注意.要等出事你想讓道.7爺8爺也不給你機會讓了~(最近新聞不是有報~機車騎士摔車被後方來車攆斃)別一直騎士沒有錯.那它出事了.錯就在你們.
開車ㄉ人也是有錯~態度不好~以及逼車~這樣真ㄉ是危險別害人害己.(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回覆 · 收回讚 · 3 · 不再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機車機車道比騎外車道還危險好嗎?路人,狗,小孩,車門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這都是假設.意外天天有.何必爭.法律規定機車可行.法律是人定ㄉ.還是多注意自身安全罷..........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有救過人嗎.遇見車禍會2話不說下ㄑ嗎~ 我救過2次都是摔進水溝力裡面~.第一次是一位阿伯.我下去要救它時.它以經死了....第2次是一位少女沒駕照救它上來時全身是傷~不敢打電話給家人~因為沒駕照怕警察.不要叫救護車.他連站都站不起來.敢這要裡開現在~這就是你們說ㄉ法律規定沒駕照怕被罰........連命都可以`不要了是嗎........就禮讓一下.會這麼樣嗎.法律是死ㄉ~人是活ㄉ~不先考慮自己安全.還先考慮法律這麼規定ㄉ....你們才是(神)邏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笨蛋說話真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是笨重嗎~???要是看不懂.那就是了~~~~好好好你們都騎道路中間.撞死一個少一個.............可悲~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不再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回覆 · 讚 · 17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這你說ㄉ好.說你自己嗎. 還有不要咒人.你們看不懂意思要這麼想你家ㄉ事~破XX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要告你,請做好準備回覆 · 收回讚 · 5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許元泰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現在跟你討論的是你公然污辱我的事,截圖證據已保留,若不馬上公開道歉,不排除提出告訴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紀錄了.要告我甚麼~我還真不知道~我是不是要告你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有本事你就把想罵的打出來,你不知道就算沒詳細打出字,只要能讓觀看者感覺到意思就算公然侮辱嗎?我已經把你發的所有全文與留言通通截圖了,不信邪我們就法院見,另外,我並無不恰當之發言,不然我們互告好了,你試試看囉最後一次問你道不道歉,10點前沒看到我就去警局寫單子!回覆 · 讚 · 2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我早早就說了~你們要是看不懂我ㄉ表題你們要這麼想是你家ㄉ事~破xx~是因為筆電健壞了~你要想成罵你ㄉ話~是你自己ㄉ問題.因為你爽你高興這麼想我管不了.破紀錄是因為一個表題第一次回這麼多話......真是好笑.
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類遇到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我現在也在想你為什麼要咒我老婆遇到似的事情.是因為法律詛咒人不會被告就對了嗎..........這我想想我問問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打的話哪裡有問題嗎?我是贊同你的觀點說出來的喔,我在誇你大家都看得出來~除非你自己就認為你錯了是在硬坳,不然不會生氣唷另外你家鍵盤壞還會挑字壞?不用解釋,要硬撐就留著證據跟法官解釋吧!你只剩半個小時!回覆 · 讚 · 3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挨.....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你一直在恐嚇我.....我表題你有看清潔ㄇ..你們就之看到你們想看ㄉ~跟本不懂意思還說一堆.
Orion Chuang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中國海專這個世道已經到了「得理不饒人」的地步。不管對錯,後車急叭就讓路會少塊肉嗎?人家或者有急事,或許,真的只是想趕著去投胎?你前車就想「我是對的」「我是合法的」就想教訓別人?路上一堆擋著地球轉的烏龜車大概都是這個態度來面對人生的吧?…想教訓人?改天真的遇到一個蠻橫的人,誰才會是真正得到教訓的人?(只能說,這些年來,品德教育及修養在台灣真的是退步很多。
說了,重點不是對錯。要知道,且,我也沒說開車的就算對了。而是說,大家都只想著對錯的時候,就起了紛爭,這是不變的道理。但每個人自以為的對錯,往往不是絕對的。不是麼?
看ㄉ懂嗎~ 它也沒說誰對誰錯..就要被你們攻擊嗎
我有說誰對誰錯.嗎~ 濫一下 自身安全最重要.提醒騎車ㄉ要保護自己. 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還要被你詛咒我老婆嗎..........你很棒棒棒棒好嗎你最利害...............破xx~ 你要想成那句話我管不了你~說了你也不信破紀錄
但...你先為你自己ㄉ發言道歉罷~污辱我.還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11 小時前?? 更多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


余宗樺 那就不好意思了,待我詳問律師後,明早就去警察局請明確指出我污辱你以及咒你老婆的話是哪句,第一段我在請教你的生活方式,第二段在肯定貴夫人的危機處理能力,請問哪裡發言不敬?提醒你,一.告人很花錢,二.我若告贏了,告你而衍生出的費用,我可以要求你支付,三.告你而影響我的生活,我可以要求你補償損失,四.你用言語污辱我,我可以要求賠償金.另外,還要麻煩你到我提告的所在地出庭,以上,感謝.回覆 · 讚 · 2 · 24 分鐘前






楊米米 ·  留言最多的人其實我覺得咀咒人比公然污辱來得惡毒....吵歸吵,不要「祝福」人家遇到類似情況時不要怎樣怎樣的講這種話比較好。回覆 · 收回讚 · 1 · 3 分鐘前

 

我之留下它說ㄉ跟我說ㄉ話~律師這樣你看看

 

 

阿 樺 103-05-20 16:47
回覆 林宗儀 的發言內容:

麻煩整理一下,或是將FB的網址丟上來,這樣版上的道長們看會比較清楚,感恩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19/358555.htm?fb_comment_id=fbc_681943001877972_682139768524962_682139768524962#f6bd

麻煩律師你看一下

謝謝

若您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5: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銘 103-05-20 00:05

我女友騎車在馬路上(小山路)在一個小轉彎處(紅線),一位婦人停在紅線,她的狗突然間從車上跳下來衝到馬路上,我女友就煞車不急撞了上去,造成她的狗死亡,有報警做筆錄,對方要求賠償狗1萬多,以及狗焚化,及靈骨塔的費用,總共要好幾萬,不然要上法院提告

請問我要賠她嗎?

飼主沒有把狗鍊好跑到馬路上,不是屬於妨礙交通嗎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5-20 13:26

上法院,雙方都有過失責任,基本上依照比例

1.您女友之部分:疏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不慎撞死...

2.婦人之部分:應對該狗之戶外活動盡相當注意之管束

當然對方有可能提出,如1.寵物價值、2.精神慰撫金、3.其他費用等等,

以上,僅供參考

實際狀況還要加上綜合評估,感恩

1.疏失撞死狗  應該就是單純民事賠償的問題   2.至於對方如果有疏失  也是過失相抵  減輕賠償責任而已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5: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條件不合理,可不予理會,待其對您提告,再加以爭執雙方之過失比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順仔 103-05-19 20:57

律師們好,我是送貨員,我拿了別家的5個空藍子,想說放我們公司的東西,方便下次下貨,卻因此吃了竊盜官司,已經開了兩次偵查庭,我願意賠償這5個的錢,可是對方卻要我賠3xx個的錢,因為它不見3xx個全都要算我頭上,可是攝影機只拍到我拿5個,我確實也只拿那一次,我不全賠對方堅持要告,判下去結果是怎樣?會很嚴重嗎?還有我是原住民身份,因為開庭都會問我要不要請律師到場,那要費用嗎?請了會有幫助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您具有原住民身份,所以國家會為您指派律師協助您辯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如果是原住民  法律扶助基金會有可能會扶助   2.如果你不願和解  那刑事部分就會依法起訴審理  民事部分再看對方可以證明損害範圍到那  請求你賠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4: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原住民,可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之義務律師協助,就偷竊部分,若對方僅能證明您拿五個,便僅能請求五個,無法請求三百多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Will 103-05-19 16:45

狀況:新房子(非中古屋)自購買到今年八月將滿五年,於去年底發現天花板兩處滴水(分別屬於兩個排水孔),已通知建商(尚未通知賣我們房子的阿姨),建商來勘查後,說會請人修復,但遲遲沒有動作。

剛買房子的時候並沒有入住,大概從一年前才開始使用房子。去年冬天發現下雨的時候,落水聲相當的大,使無法入眠;雨勢大的時候,就會開始滴水。

想請問:

1.此種狀況是否應通知當初與我們簽契約的賣方才對(而不是建商)?

2.將屆滿五年,目前該做的事是寄存證信函嗎?

3.若要求減少價金,可要求對方償付所有維修費用? 還是金額會打折?

4.還有哪些事情,是該趕快做,才能保障權益呢?

感謝回復!!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1.如果建商還有保固問題  可以同時通知建商跟賣方  2.房屋有瑕疵可以請求減少買賣價金  建議可先用存證信函通知對方  將來舉證會比較容易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0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修補瑕疵,若屆期對方仍未修補,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及相關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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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先生 103-05-17 22:31

各位律師好:

想請教關於勞資糾紛的事情,本身有一位親戚先前任職於一間spa芳療館,之後因個人考量計畫於今年2/28離職,經向公司提出離職後,雇主請他在2/28前就離職,嗣後客人因為親戚離職,無法接受其他芳療師的服務,所以要求公司退費,公司自認損失,但要我親戚賠償部分費用3000多元,先前工作契約中並未約定更換指定芳療師需負賠償責任,今公司要求我親戚賠償因其離職導致客人取消退費之損失是否合理?煩請貴律師們幫忙解惑了,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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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9 09: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離職是否造成公司損害的部份,必須依據您的親友與該公司所訂立之契約關係而定,倘若沒有約明賠償,則無須理會,倘若公司逕行扣薪,則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承諾 103-05-17 18:54

各為大律師你們好

請問一下 購物網站 刊登  純屬代購代買印度神油  為廣告 

客戶下標後 匯款 購買 我在從淘寶替他們購買 

運回台灣 我在從新包裝 寄給客戶

從中賺取 代購費用

請問這樣是違法的嗎?? 

如果違法 衛生局還是政府會先警告嗎??????????????一般來說不是會先警告..?

是不是等到警告後沒改善就有刑責?

刑責是甚麼??

那如果我已經下架了 還會有事情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2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不要於網站上中販賣藥品,避免觸法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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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5-22 16:04

 這是禁藥, 違反藥事法及藥師法, 要小心. 衛生局會請你說明, 但還是會罰. 也有相關刑責(http://www.lawmed66.url.tw)

台灣黑熊 103-05-17 00:28

去年5月因超車不慎 擦撞到對方 當時對方表示沒有受傷 所以警方用A3車損無人傷亡處理 對方8月開刀 對我提告過失傷害 偵察庭上 對方表示 之前車輛受傷 椎間盤移位 但無神經壓迫 因我這次的車禍造成神經壓迫 然檢察官行文醫院發現 之前車禍已有椎間盤移位併神經壓迫 而作出不起訴處分 然對方最近又提出上訴

再此想請問 對方上訴 然而第一次偵察庭對方隱瞞神經壓迫的事實 又提出上訴 我是否可以用第一次的不起訴處分書來對他提出誣告告訴

又我在高雄 是否有律師可讓我面對面諮詢 費用如何計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9: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對方有相關證據資料,似比較難構成誣告之,且您尚須證明對方之主觀意圖。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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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有合理懷疑對方有誣告之嫌,所以仍可以請出誣告之告訴,並請檢察官調取病歷資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南 103-05-16 19:10

前幾天因為警察在逮捕嫌犯,此嫌犯開車企圖逃跑
而我的車停在家門前,嫌犯倒車時撞到我車子的右側車頭~

目前我的車仍在保養廠等待最後理賠鑑定結果~
雖然對方的車已經有先出險,但目前對方的保險公司的承辦人員說

他是屬於犯罪行為,所以公司不賠,要我們自己去跟那個肇事者談理賠

現在想請教的是肇事者犯罪行為所以保險公司可以不理賠修車費用~~那麼我是否可以要求保險公司的人員先負責修車費用~~然後再由該保險公司代位求償轉而向那位肇事者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向撞您車之人請求,因保險公司已表示非出險,不屬保險契約範圍,似難以向保險公司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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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103-05-16 17:45

鄰居改建套房出租,因在改建套房的位置原來並無衛浴設備及管線配置,為使其改建的套房能順利出租,便將廁所需用的馬桶管線,排水,排氣管線接至我家的管線,導致我家廁所不時有房客抽煙的煙味,並將房客的排泄物排至我家的化糞池,造成我家化糞池的負擔。

 

請問...

 

1.可否要求鄰居屋主將我的管線恢復原狀

 

2.因降低從隔壁改建套房排氣傳來的煙味加裝的排氣設備及化糞池清理的費用,可否要求鄰居屋主賠償

 

3.對於鄰居屋主佔用我家管線相對出租房屋不當得利,可否要求相當的賠償

mm 103-05-16 17:29

鄰居改建套房出租,因在改建套房的位置原來並無衛浴設備及管線配置,為使其改建的套房能順利出租,便將廁所需用的馬桶管線,排水,排氣管線接至我家的管線,導致我家廁所不時有房客抽煙的煙味,並將房客的排泄物排至我家的化糞池,造成我家化糞池的負擔。

 

請問...

 

1.可否要求鄰居屋主將我的管線恢復原狀

 

2.因降低從隔壁改建套房排氣傳來的煙味加裝的排氣設備及化糞池清理的費用,可否要求鄰居屋主賠償

 

3.對於鄰居屋主佔用我家管線相對出租房屋不當得利,可否要求相當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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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鄰居未經您同意即使用您們的管線,則您們可以請求排除侵害,並請求使用期間之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可起訴請求回復原狀,並請求損害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對對方請求排除侵害、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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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be1026 103-05-16 16:12

您好:
        敝人在今年跟A仲介公司買房,賣方的仲介公司為B公司,交易完成後 (已完成交屋)敝人要支付A公司服務費用
        但由於買賣合約由B公司提供,敝人一時之間找不到A仲介電話詢問,就按認知的服務費用1%支付,隔天A仲介打來告知應支付2%服務費用,敝人告知A仲介我手上並沒有任何合約書有寫到需支付2%服務費用  A仲介表示當初下斡旋金時,有請敝人簽名"買方給付服務費承諾書"以及"斡旋金確認書",此文件卻在A仲介手上
敝人告知應該將此文件給予消費者,A仲介同意可以給敝人看正本,但從結束通話到現在已經一星期了,A仲介沒有再打任何電話給敝人,今天敝人收到律師函,敝人看到非常生氣,覺得A仲介並沒有將當初講好的正本給敝人看敝人想請問,買賣合約書是和B仲介簽約(合約書完全沒有提到A仲介),雖然當初有簽約"買方給付服務承諾書",但這不是應該在合約有完成的情況下給付嗎?若敝人主張合約是由B仲介完成,是否可行?還是說A仲介現在提出"正本"給敝人看,敝人就必須支付2%服務費呢?有勞律師解答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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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您是否有與A仲介公司成立委任契約,及您與A仲介公司所簽屬之相關文件資料,是否得證明您已與A公司成立委任契約,若有成立委任契約,您即須依契約規定給付費用之,除非A有違約之相關事由。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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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興 103-05-16 08:15

我昨天被臨檢 經過酒測後是0.58酒測值!

開庭後 限制居住以及等待2個月後的裁決!

我想問的是我繳款完警察開給我的罰單後!

還有什麼費用需要繳款的嗎?

我是否會坐牢? 

臨檢過程我很配合! 也無肇事!

全程都很配合警察單位跟法官!

我會要坐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6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您的行為恐構成不能安全駕駛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可以嘗試請求給予免入監之處遇,倘若您擔心,則可以委託律師代為撰擬狀紙,以利陳述。

法律小學生 103-05-16 09:56

大大你好  你的酒測值已經超標兩倍

              而且還被限制住居 很明顯被認為是嚴重的情形了

              確實很有可能被判比較重

              但也不是沒有妥善解決的方式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件,成功處理的經驗

1.如果不是多次犯酒駕罪  應該都有機會緩起訴或是易科罰金之刑  不至於需要入獄服刑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或得易科罰金之判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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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 103-05-16 07:29
請問一下 之前我因為車子沒去繳稅金 結果被警察拔大牌 因為要到彰化監理站 才可以補辦 我那時人在桃園 結果我在路邊發現一台報廢的車子(車沒沒鎖 裡面連椅子兜沒有 然後也都沒輪胎 結果我自以為聰明 想說先用它的大牌 然後裝在自己的車上 到彰化再給他丟了 ) 結果在新竹就被抓了 那時候被抓警察說如果承認 會判比較輕 結果我都招了 收到地檢的起訴書 它上面也註明我都有自白 後來到地院開庭 我也是承認 今天我剛收到判決書 結果他判我七個月 上面也有說我態度良好 坦承犯案 然後車牌都有環給被害人 我也沒有竊盜前科 這樣竟然還判我7個月 我知道犯罪事不對的 但是這樣判不是太重了嗎 我打算上訴 然後請律師 這樣會不會輕點 至少少判一個月 這樣至少可以繳罰金了 請問一下如果請律師幫我上訴的話 有沒有可能判清一點 至少可以讓我繳罰金 還有要上訴 要寄到哪去(新地方法院判我刑的) 要怎寫上訴的狀紙? 如果請律師的話 費用大概多少 有機會少一個月 讓我能繳罰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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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5-16 09:59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節 並沒有很嚴重

             用對方式一定有改判易科罰金的機會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件 成功處理的經驗

 1.一審判刑七月 沒有緩刑的話  那就需要入獄服刑  2.建議先提起上訴  如果認罪  再跟被害人和解應該是有機會向二審法官爭取一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於法定上訴期間聲明上訴,再委任律師為您撰寫上訴理由,您亦可嘗試與對方和解,提出和解書請求較輕之判決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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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103-05-15 21:59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有很煩人的問題想請問,有點長,請耐心觀看,感謝!
今年2/3我開車經閃黃燈T字路口時,我是直行車,確遭機車左方單行道逆向騎車從我左前方側門撞上後倒地造成顱內出血開刀,但因我車速不快(約30公里),所以我車損並不嚴重,只有輕微凹下去,對方機車也並無毀損
但因對方是64歲的老人,當時他突然衝出我也反應不及,但聽到碰撞後我有馬上下車觀看並報警和送醫處理
只是,沒想到他傷勢非常嚴重,除了2/3-2/10顱內開刀外,聽說過了快兩個月3/28-4/4又因呼吸問題住院,家屬說他喪失語言功能了,5/9又氣切
今天,對方家屬在調節委員會一開始開出了天價,工作損失26萬+照顧到82歲的醫療費用1138萬,後來自己降價到120萬,(因為我只有保強制險)
我當時聽了只覺得好笑,雖然對方受傷很可憐,但是在交通事故判決書上很明確的寫了對方肇事原因有二點:
1.涉嫌遇有閃光紅燈路口支線左轉彎車不讓幹道直行車先行(安102-1-2)
2.違規事實:不依遵行方向(逆向)行駛(處45-1-1)
我方:涉嫌行經閃光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安93-1-3)
請問:1.對方一直恐嚇我說這是重傷害,如果不合解會有前科,因為他們傷勢嚴重,而調整委員會的根本不看對方肇事原因,只說他很可憐,所以我該負責,若真的沒合解,我會變重傷害罪嗎?
2.法律真的只保障弱者嗎?就因為我沒受傷?所以都算在我身上
3.我若申請車禍鑑定,確認我無過失責任,是否就不需負責?
我只認為,如果想自殺的人自己找車撞,被撞的人還要賠償,就真的太沒天理了
還請律師提點與建議後續如何處理比較好,因為真的嚥不下這口氣

非常感謝

鬱悶的人 敬上

從三星裝置發送

沈恆 (沈律師) 103-05-16 00:08

您好!因為對方有受傷,依目前裁決雙方都有過失來看,一旦不和解而對方提告,您極可能會有過失(重)傷害前科,但賠償時您只要按過失比例負責即可;另外,若您完全無過失,前面所述民、刑事責任都不會成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通常需要到殘廢或是機能無法回復  才可能構成刑法重傷罪  2.如果不和解  重傷罪下確實可能判六個月以上之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本件建議你還是要聲請鑑定,因為如果無過失,你基本上根本不用負責,如果雙方都有過失,那麼賠償金額還是要按照比例去負擔,也不是由你負責。再者,損害賠償必須有計算基準,不是他隨便開的,何況照顧到82歲這是沒有根據的,一切都要有單據,包含需要請看護也是醫生要開證明需要看護才可以。至於本件不會構成重傷害,且沒有和解不會影響罪名改變,對方在亂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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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若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及您是否具有過失,有刑事過失傷害成立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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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記 103-05-15 15:07

車禍狀況描述如下:

某甲騎乘機車於十字路口六至七公尺處,違規於雙黃線迴轉(當時為紅燈,有三輛汽車停等中),某乙於綠燈方向車道左轉進入與某甲迴轉後同向之車道,某乙汽車左前保險撞擊到某甲機車後方引擎側蓋處,致使某甲靠近下體私密處有撕裂傷,送醫後進行縫合手術.並住院五日.某乙並未受傷.之後交通事故鑑定報告書中指出某甲應負70%責任,某乙負30%責任.

想請問某甲如果提出刑事 過失傷害罪勝訴之可能性?

又如果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是否能夠依民法第184,193,195條請求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5 15: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次車禍只要某乙有過失,就必須就某甲所受之傷害,附相關的民刑事責任.

2、民事賠償的部份,必須扣除某甲本身過失之比例,及某乙所受損害應由甲方負責之部分.

 1.如果雙方都有肇事因素  只要有受傷  幾乎都會成立過失傷害  除非你認為沒有因果關係存在  2.民事賠償則可能有過失相抵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過失,甲提過失傷害,仍有成立之可能,由於甲之過失比例較重,關於請求損害賠償之部分,可主張過失相抵酌減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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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下半場 103-05-15 11:56

您好!

雖然這方面相關的討論在網路上資料滿多的, 但是有地方還是不大明白的在這邊發問, 還請多多包函, 謝謝!

在今年買了人生中的第一間房, 這個月之前都是租屋, 而這次想要報租屋稅折抵稅金, 但是問題來了房屋契約書上有明載房客報稅所產生的稅金由房客負擔!

目前我已經退租了,而我報稅出去那這契約是否還生效?

房東是否可向我追討這筆費用?

 

 

 


陳華明 (律杏) 103-05-15 12:31

 您應是把房租列為扣除額而申報綜所稅吧. 國稅局會找房東租賃所得部分的綜所稅, 然後房東可以依租賃契約再向您請求這筆多出的稅金(http://www.lawmed66.url.tw)

人生下半場 103-05-15 12:50
回覆 律杏 的發言內容:

 您應是把房租列為扣除額而申報綜所稅吧. 國稅局會找房東租賃所得部分的綜所稅, 然 ... (恕刪)

 

謝謝律師~還有個問題再向您請教!

如果我不將租屋納入列舉申報綜所稅, 改由向國稅局檢舉的方式, 房東是不是就無法跟我請求這個部份的費用了?

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5-15 14:23

 即使是向國稅局檢舉, 房東因此遭補稅及罰款, 補稅的部分仍可向您請求. 房東雖是納稅義務人, 但約定由您負責補貼他的稅金費用, 仍是可以的. 只是房東不能跟國稅局講, 因為房客沒支付稅金補貼給他, 他就拒繳租賃所得部分的綜所稅(http://www.lawmed66.url.tw)

人生下半場 103-05-15 14:42
回覆 律杏 的發言內容:

 即使是向國稅局檢舉, 房東因此遭補稅及罰款, 補稅的部分仍可向您請求. 房東雖是納 ... (恕刪)

 

To 陳律師:

感謝您費心回答

 1.你們私法上的約定還是有效  但不影響報稅的問題  只是最後誰負擔這筆費用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與房東租賃契約中已約定租稅之負擔,房東仍得依契約規定向您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mber 103-05-14 10:08

律師們您好

我本來和房東簽約租期到7/30,不過因為熱水器在隔壁間,晚上其他人洗澡時會有聲音,因此想提早至六月底終止契約,本來有拿過我們簽的契約律師律師是說我們的契約是可以隨時終止的,只要提前告知即可,但是想說不要跟房東撕破臉,還是看能不能找到有人能在七月開始租這間房子房東也拜託我幫忙刊登租屋資訊給學校同學,但我有在租屋資訊的貼文下方留言跟大家說在熱水器旁邊會有聲音,之後來這邊看房子的同學也沒有問我這件事,加上房東在旁邊我也不好意思說甚麼,只能說些客套話。

請問我這樣會構成不作為詐欺嗎?

主要想到:

1.我希望能找到有人繼續租七月,以便跟房東終止契約時比較順利算是不法利益嗎?因為其實我本來就可以隨時終止契約,只是想說不要跟房東鬧翻才想說幫忙貼租屋資訊在FB社團

2.不作為是要有保證人地位,我這樣算有嗎?我僅是以一個房客身分幫忙傳達租屋資訊,非仲介也無收取費用,我看過新聞有報導租凶宅的仲介房東構成不作為詐欺,應該不會因為刊登租屋資訊在網路就有保證人地位而有告知義務吧?

3.熱水器在隔壁是一望即知,但是不確定簽約的同學有無預料到他會有聲音,這樣有算不作為詐欺的隱瞞重要資訊嗎?因為熱水器就大辣辣地放在隔壁,看屋時也有讓房客知道,實務上是否為重要資訊的判斷為何?

4.就算上述有構成,如果我主張我在FB貼文下方有留言補充熱水器有聲音這行為可以算是我盡到告知義務嗎?我是當天早上留言補充的,那位同學是當天晚上九點後才簽約,我不太確定他有沒有看到

 

謝謝各位專業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尚不構成不作為詐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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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er 103-05-14 11:3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尚不構成不作為詐欺

以上,呈請  ... (恕刪)

請問房律師,不構成的原因是上述四點中的哪一點呢?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非出租人,亦非仲介,更無與承租人成立任何契約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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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是租房子不是租熱水器,沒有詐欺的問題。

Amber 103-05-14 15:31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0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均不會成為仲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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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03-05-14 08:23

2014,5/10 晚上約6.7點前往台北站前連鎖補習班(X代)詢問日文課程,業務頻頻表示高額補習費8~85折優惠只有今天,離開就沒有,不然可以先付訂金300保留優惠,但如果沒來報名就不會退還。

因為當天早上作一個小手術不便進食只吃了一些流質食物,身體疲勞。

幾經勸誘下便刷卡付費,因為他們8點下班所以同意書上業務寫的生效日是5/11。而課程則是排課制,由業務(同時身兼顧問)協助排課,這位業務表示我們快下班了,明天我幫你開權限和排5/13的課,你5/13先去A地作上課證再到B地刷卡上課。

隔天上午5/11近11點(估算他們應為11am~8pm上班)我打電話業務未接,便以簡訊表示課程內容已上過,想先付費試聽請先不要開通上課權限。並主張業者未提供簽署的同意書給我 而該文件應有審閱期。下午該業務簡訊回覆"補校法無審閱期,稍後回電",但未獲來電,請問我可以主張全額退費嗎? 或用5%來抵試聽課程的費用?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請求消保官介入協調之。
隆仔 103-05-13 22:56

勞資爭議處理法59條】

關於勞資爭議處理法59條裡面寫到「對於前項裁定,當事人得為抗告抗告之程序適用非訟事件法之規定,非訟事件法未規定者,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意思是指被要求強制執行的一方,若不符該裁定,還可以藉由其他方式去改變這裁定結果,是嗎?

【全勤獎金】

公司未依調解記錄結果,於5月12號將該筆天車訓練費用9,150元匯入我的戶頭,只匯了5,150元,得知這結果,翌日旋即往台灣台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狀,但也就在今天,收到了公司以掛號寄出的郵件,信件內文說道該筆4,000元扣款,是2、3月未達全勤的扣款,然而:

1.所謂全勤制度,早在102年12月時,因某位同事之故,老闆便廢除,且在當月即接下來的幾月份裡領薪資時,也未曾見同事(包含我)有因請假而被扣全勤情狀。

2.薪資明細條也沒有全勤獎金之欄位。(薪資明細條我皆有留存)

3.我於103年3月31離職,期間102年11、12月,103年2、3月領薪資時,皆沒因請假而被扣全勤一事,公司卻遲至5月13日才將這因之前調解記錄結果必須給付的天車訓練費用的差額4,000元款項給變更名目,說是2、3月份未達全勤而扣款。

以上三點。

請問:「公司如此做法,於法有據?我應當如何捍衛我自身權益?」

懇求律師們的專業回答,俯首再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服強制執行之裁定,得提出抗告,對方得提出抗告之理由,您亦可提出反駁對方之理由,讓法院作出駁回抗告之決定。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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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5-14 16:44

爭議金額只有4000元,打官司很不划算,對方應該也是看準這一點,

不過基於成本考量,不建議提告 

大頭 103-05-13 22:48

請問一下律師

朋友的家人吸食安非他命(去年7月到現在)

被朋友送去警局承認有吸食毒品.目前等待驗尿報告結果出來

初犯.沒有前科

如果有驗出吸食毒品會怎樣?強制勒戒嗎?程序上是怎麼樣?是否判刑?

勒戒期間多久呢?勒戒費用是否是自費?如果自費那費用是多少怎麼算?

或是可以不要勒戒有其他方法呢

還有持有並吸食2級安非他命毒品.跟只有吸食未持有2級安非他命毒品的分別是在?是否判刑

麻煩律師 因為是初犯不懂得很多 越詳細越好 感恩

 

您好,吸食毒品一定會勒戒,除非被抓之前就有在治療。另外不可能吸食而沒有持有毒品的,只是持有行為會被吸食毒品吸收而不去論處。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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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施用二級毒品,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若待法院之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就沒有機會了。另關於持有毒品之部分,應是您持有之數量為多少,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規定: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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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吸食跟持有,除非你吸食的種類跟持有的不同級,否則不會另外論罪。初犯是要觀察勒戒,但也可以選擇戒癮治療。差別在於,觀察勒戒法定是要兩個月,就是要待在勒戒所兩個月,但目前大多在40幾天就可以出來了。至於戒癮治療,期間長達兩年,如果最後醫生診斷沒有戒斷,就一定要起訴,不能在接受觀察勒戒。你要審慎評估。

甘地 103-05-13 22:24

您好,101年10月的時候,有個自稱是柏克萊美語俱樂部的顧問推我英文課程,我也有到現場諮詢,他那時講說只要我月付1660,每個月可以無限次數上課~

但是報名之後上沒幾個月就因為我工作上的關係沒有時間去上課,因此從102年的1月開始無限延期,不過費用依然照樣繳納,從報名之後到現在我已經繳了頭期款$1990+$1660*6期的費用,最近覺得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想說要停掉課程,但卻被該公司拒絕,說他們只接受我再延期,等我可以上的時候再上課,並說他們不是補習班,而且我是買教材送課程,所以不能退費~而且他們那個月付金是已經向金融業者貸款的。

我並非是要把我之前繳的追回,而是從下期開始停止繳納,想請問我該如何解決,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5-14 09:07

您好,請問

1.當初您報名有無簽訂合約? 所簽的合約為期多久?

2.對方幫您申請分期付款時,您是否有簽本票? 所貸款的融資公司是否合法?

3.您若有時間,可直接前往各地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洽詢,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09: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視您與對方所簽之契約如何規定,並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業者之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協調處理,方考慮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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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歐 103-08-29 17:12
回覆 甘地 的發言內容:

您好,101年10月的時候,有個自稱是柏克萊美語俱樂部的顧問推我英文課程,我也有到現場 ... (恕刪)

版主您好  我也有相關問題

但 我目前正在走法律途經中

我也是屬於被話術誘導,簽下了這種契約,甚至也被拿去融資貸款(對方都沒說明)

因此目前正準備提出"詐欺"訴訟,手中相關事證正在處理中

也懇請被害的版主 能跟我聯繫 ,取得更寶貴的證據背書

keigo14520@gmail.com 是我的聯絡信箱

勞煩請有受害的人,可以E-mail給我,留下聯絡方式,我這裡會跟您聯繫

跟大家一起拿回我們應有的權益,以及蒙受的損失

vvlulu 103-10-17 16:46

我也是幾個月前買的,我去參加幾次活動就沒去了想要退,

我把(1)合約(2) 發票拿給我爸的律師朋友看他說的答案是:

(1)合約抬頭就已經載明為圖書買賣契約書了。

(2)訂購產品也是載明為書

(3)且合約內容更寫明:本公司非補習班合約為購買圖書費用不含活動及其它相關費用,因故不能參加活動,期款仍需按時繳納。

我還被他們大人‘’削了一頓‘’所以我們年輕人以後簽約要想清楚再簽名啊!

我只好乖乖交錢了

銘鴻 103-10-21 13:58

分享一下我的經驗給各位大大~

我是買了三個月後要退,

之前去新北市政府申訴,他們公司有給我優惠價,

大約85折吧!我沒同意,

最後告到法院,悲哀啊!

判決書下來。我最後是沒有任何優惠還被告違約加了不少錢。

真是得不償失呀~~

銘鴻 103-10-23 13:54

所以呀~~各位大大:

到法院全部是要證據的啦!白紙黑字最重要。

算算手上有什麼籌碼,不然;

打一場官司曠日費時,還會消耗許多精力的。

最後還是得乖乖付費~

所以勸大家做任何決定前,都要仔細想清楚,

畢竟都成年人了~請為自己的決定負責囉!

小玥 103-12-20 16:21

希望有這件事情的受害者,但是要半年內或三個月內的

可以使用信箱與我聯絡gtohto2002@gmail.com

這間公司的做法令人難以認同

 

看來有打手出現了啊,說誰大家心知肚明

文章寫的就是叫人省點力氣 不要投訴了

帳號查看,每篇都回一模一樣的,看了就有問題

寫那種文章就想勸退受害者 真是惡劣

ANY 104-01-21 21:45

版主您好  我也有遭遇相關問題

想請問版主是如何解決,我也是屬於被話術誘導,後來因為搬去桃園要停止時才知道課程是送的,可是書居然要六萬塊,實在很不合理。目前已繳6個月,希望版主分享經驗 ,救救我。

x78301@gmail.com 是我的信箱。

我並不是要要回之前的金額,但只想停止繳納分期付款設停損點,煩請有能力的人救救我。

104-04-23 02:22

版主您好,我也遇到相同的問題

當初雖然認為是自己考慮不周所致,所以到目前為止已經付了13期的錢了

但是一個月1540的錢,對於身為學生的我而言,負擔仍然過重

不求拿回之前繳付的錢,只希望能終止合約,停止繳納剩下的餘款

希望版主能提供當時的處理方法,萬分謝謝您

以下為我的信箱
fandy52020025202002@gmail.com 

Serena 103-05-13 14:42
您好 我們於3月份簽下買賣合約 原本簽約款加頭期款需付1百多萬 但仲介表示買家目前前一個房子尚未處理完成, 未收到款項,因此可能要暫緩付款,所以要我們簽訂一個合約同意延後付款. 5月中再會連同第二次款項一併匯入專戶 但於近期突然表示因房子沒完成買賣,故無資金買我們的房子 需要解約,但表示若找到承接者希望我們將費用完全退回. 目前是有找到承接者,所以我們有點心軟所以同意全額退款. 但其實根據合約我們是可以全額收下訂金,再委託仲介出售. 我們認為此次交易過程中 我們的仲介較保護買家,因為買家亦是同一公司的仲介, 但實際上我們負擔的服務費是較多的. 從一開始的簽約金不足,要求我們簽訂延後付款,保護買方大金額的訂金沒收. 一直到現在的解約,保護買家的訂金被沒收. 姑且不論已找到承接方解決目前難題 但一碼歸一碼,即使是斡旋金買家反悔我們有權全額收下 我們認為此次交易的服務費應該有所調整!!! 若下次有機會交易,服務良好,我們願意全額負擔我們應付的服務費   請問以上要求是否合理,或者可行? 請您不吝賜教 謝謝您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林智群 (klaw) 103-05-13 16:14

你可以沒收定金,再把房子賣給別人,但這筆交易也是仲介替你找的,依約還是要支付仲介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2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買方違約,可將其匯入履約保證之款項作為違約金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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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買賣契約除非被撤銷或自始不成立,否則仲介費就是必須要付喔,如果你還沒解約並退款的話,這部分你可以與買家協商,由他們支出,否則你就不同意解約,並沒收定金外,還會跟他們要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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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妮 103-05-13 14:17

民國76年之前爸爸借名買了一層房子讓已離婚的前妻及三名子女居住,並不包含在離婚條件中,房子有抵押債權但並無借款,如今已過追溯期,前幾年對方已再嫁日本人,如今來控告爸爸塗消抵押債權,並要求我們付民事費用60000元,爸爸於民國90年中風,三名子女毫不關心問侯,至今爸爸醫藥費龐大。希望有人可以幫忙

請問:若要追討房子可有空間,若需要律師指導填寫訴狀可有免費資詢?

沈恆 (沈律師) 103-05-13 14:57

您好!沒有債權抵押權就應塗銷;另,父親要能證明借名登記的事實,才可能要回房子。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2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得證明您父親為該屋之真正買受人,如現金流量等,即可說明您父親為真正所有權人或有債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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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能證明借名登記,但本案看起來比較像贈與,你可以帶你父親直接去塗銷即可,他們的訴訟就會被駁回,你們就不用負擔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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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5-14 11:29

 您的案件敘述的並不清楚, 務必要找律師了解一下, 各區公所, 立委服務處, 律師公會等都會有免費的義務律師可供諮詢(http://www.lawmed66.url.tw)

Mason 103-05-13 00:10

我方車輛,因疏失撞擊前方停紅燈之車輛,前方車輛約車齡20年老車,

我方也盡量釋出善意找尋一台相同等年份及車況的車陪賞對方,因對方初估維修費用高達6萬多元,因我自認該車沒必要再花麼高的費用維修,而對方修車廠一開始就說這台車乾脆賣你5~6萬,我也認為沒這必要.當下無人受傷也無人酒駕,只是單純的產損理賠,因我保險剛過期疏忽忘記繳保費,像這樣的情況是該如何賠償,因為這台車我問很多人,也想賠償一台車比較快,但對方遲遲堅持要給那家6萬多的保修廠修,成立嗎???

您好,您必須對對方車損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的方式依民法第213條規定,以回復原狀為原則,但同條第三項規定,對方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故對方依法能對您請求回復原狀的必要費用,但為避免對方費用高報,建議您找信任的車廠報價,作為賠償費用之參考,回覆如上,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討論。

Mason 103-05-13 00:37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必須對對方車損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的方式依民法第213條規定,以回復原狀為原則,但同條 ... (恕刪)

    我也請人估價過但金額相差約2~3萬

 

 

您好,這上開答是錯誤的,基本上他的維修費用必須算折舊率,超過十年的車子會直接以維修耗材的十分之一計算價錢,工錢就不能折舊,這個你問保險公司就知道,他們也都是這樣算,法院也是這樣判決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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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主張扣除折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的賠償金額須扣除折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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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2 20:36

您好:

因日前在十字路口左轉待轉區被一輛轎車倒車撞倒,但當下沒有備案,對方直說要載我就醫,摩托車停在旁邊,當時由對方出醫藥費400元及2600元慰問金,當時有造成左腳的挫傷(有醫療證明),且對方說後續的醫療會負責,也留聯絡電話,但之後過了兩周發覺左後腦勺不適,就醫發覺有腦震盪,後來跟對方聯絡就說要做事後備案,原因是要請車險理賠,但當我申請費用資料(36,000元)都準備好時,對方保險公司跟我說對方沒駕照要由我們自己私下解決,當時對方從4/10日,本來有約好要私下和解,結果一直找理由拖延到5/12日,今天才出面說全部的費用她只賠3600元,她拿之前有給的錢當作她已給我的,且她老公是警察,說有調監視器來看,說我也有錯,原因是紅燈直行到待轉區,且對面已綠燈我卻沒直行,且她老婆倒車因為前面有柱子且倒車很慢,但我從頭到尾確定我雖有紅燈但我有看到左轉箭頭標誌及確定對面尚在紅燈(秒數還在20秒左右),他們強調就算她沒駕照頂多罰六千元罰單,我有錯她站得住腳,歡迎我告她傷害罪,請問就以上的狀況,我能夠用什麼方式及申請什麼證明資料對我有利呢?對方有警察身分會不會利用關係吃案?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不用擔心現在要吃案是很困難的,因為你也可以跳過警局直接到地檢署提告,縱使你也有錯誤,你有受傷,你還是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只要他有一點點過失,他就必須負刑事責任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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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該名女子具有過失即構成過失傷害罪,此部分不因為您這一方是否與有過失而有不同,所以建議您還是趕緊提出刑事告訴,以免時間拖長而造成證據散失,追訴不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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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on 103-05-12 17:47

我想還是稍微講一下案件好了

老婆的爸爸及弟弟皆領有中度殘障手冊 (智能障礙)非肢體障礙

由於祖上有留土地給爸爸及各兄弟,皆已分配完成

但是二伯再經過爸爸同意後賣掉一部分土地 (爸爸看不懂字,連自己名字都不會寫,只蓋手印

土地變賣後,所得金額並未交給爸爸,而是由伯父直接保管

請問這可以用什麼法律條文來討回金錢呢?

以上只是簡述,因為還有些事情..全打上去恐怕太多文

所以想再次請問有無辦法,台中市可以當面諮詢

而諮詢費用如何計算?

如要諮詢,可先電話討論,事務所在台北,不過台中案件也有接受委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二伯之行為恐有刑事偽造文書侵占之疑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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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on 103-05-12 17:26

可以請問一下台中市方面實際諮詢地址是哪呢?

還有可以請問一下諮詢費用?

因為案件有點複雜,想當面詢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台中所地址位於水湳經貿園區,敦化路一段,中南海飯店斜對面,住商動產,台灣楓康超市。歡迎您來電預約之。0910638932。
隆仔 103-05-12 16:50

您好:

請問一下:「該起薪資糾紛,已於103.4.25上午10時30分至12時0分調解完畢,調解結果→成立 內容如下:

1.雙方合意由資方給付勞方所扣之訓練費用新台幣9,150元,公司將於103.5.12錢匯入勞方薪資帳戶,雙方和解

2.本案調解成立,自即日起雙方終止勞動契約,且勞資雙方本誠信原則同意放棄其他雙方勞動契約存續期間及終止事項所產生之勞動契約、勞健保之民事請求權、刑事訴訟權及行政檢舉申訴之權利。」

今天去刷本子後,資方未按照調解記錄支付該筆金額,只支付了一部分金額5,150元(仍扣了4,000元),我應該怎麼主張我的權利?

註:該公司位於台南永康,我居住在屏東里港。

可再跟資方溝通,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陳華明 (律杏) 103-05-12 18:29

 發存證信函限期請公司給付差額, 若還是不付, 直接拿調解成立的筆錄聲請強制執行(http://www.lawmed66.url.tw)

隆仔 103-05-12 20:13
回覆 律杏 的發言內容:

 發存證信函限期請公司給付差額, 若還是不付, 直接拿調解成立的筆錄聲請強制執行( ... (恕刪)

您好:

請問存證信函內容是否為這樣寫?如有錯誤,還望修改指正,謝謝。

「敬啟者: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勞資爭議調解乙案,業於民國103年4月25日經財團法人台南勞資事務基金會調解合意,同意由資方給付勞方所扣之訓練費用新台幣9,150元,公司將於103年5月12錢匯入勞方薪資帳戶,並經台南市政府依法備查在案,依強制執行法第六條第一項第六款其他依法律之規定,得為強制執行名義者,本案將可強制執行,為免因小額金錢查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財產,造成更大損害,請於民國○○年○○月○○日前給付差額新台幣4,000元以函件掛號報值裝法定紙幣方式寄達本人,並請爾後不得拖延付款時程;若仍不願付款或仍推諉不為,本人將依法主張法律權益,特函催告付款,希勿自誤為禱。

 

您好,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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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先得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再依法院裁定聲請強制執行,勞資爭議處理法59條)

勞資爭議之調解結果具有可聲請強制執行之效果,也就是等同於法院判決之效力。勞資爭議經調解成立或仲裁者,當事人之一方不履行其義務時,他方當事人得向該管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並免繳裁判費;於聲請強制執行時,並免繳執行費(勞資爭議處理法59條)。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9條
勞資爭議經調解成立或仲裁者,依其內容當事人一方負私法上給付之義務,而不履行其義務時,他方當事人得向該管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並暫免
裁判費;於聲請強制執行時,並暫免繳執行費。
前項聲請事件,法院應於七日內裁定之。
對於前項裁定,當事人得為抗告抗告之程序適用非訟事件法之規定,非訟事件法未規定者,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以該協議書請求強制執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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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2 15:39

您好:

本人於公司樓下停車場發生事故,停車共有東與西二個出口,本人奇機車由東向西出口,本人在車道靠左行駛。與乙方機車由南向北欲往西出口行駛。

因而擦撞,乙方車頭撞至我方機車左側,乙方表示本人為逆向行駛,要求本人賠償機車修車費用損失,想請教,我須要賠償她有的損失嗎?因對方欲往西出口其右側有牆壁遮住,並未停看,雖我未靠右行駛有錯,如都要我全部賠償,是合理的嗎?

 

您好,建議聲請調解或者鑑定釐清雙方責任,雙方看起來均有過失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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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若無受傷,可請求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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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onao 103-07-23 00:4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

律師您好:

此次車禍經乙方談和解,乙方堅持我在地下停車場未靠右行駛,才導致此場車禍發生。和解不成,故改調解

對方有要求我全額賠償他的車輛毀損部份約7200元,我自己修車部份約3000元並未提及到如何賠償

請問在停車場上在同一出口所屬車道上共左右有二個出口,且每一分區的出口都往這一車道車道上並未有畫分隔線或是方向線情況下,此停車場為加工區提供,也屬私人道路嗎?在無路權情況下,是否可以申請鑑定以確認責任歸屬。

警察有提供調閱撞擊的影帶,我的車身左側被撞,之後人身往右倒。對方則是車頭的下方避震器毀損對方要求我全賠,目前已由對方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是否可以主張依事故發生地所屬區公所調解?還是必須配合對方的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

對方有再提到,如調解不成即上法院採取民事訴訟?像處理此案件,賠償總金額約一萬,是否須要走到法院?

再麻煩您撥空回覆。

謝謝

 

 

綺綺ㄦ 103-05-12 14:36

今天家人收到新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

主旨上寫:禁止債務人在說明一所示範圍內收取對第三人三重溪尾街郵局之存款債權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清償,請查照。

說明:

一、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40492號債權人OO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謝OO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債權聲請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在新臺幣21338元及自94年12月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7計算執利息,並自95年1月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月給付新臺幣40元之違約金,並賠償程序費用500元及本件執行費新臺幣175元之範圍內,予以扣押(手續費應予另行扣押)。

二、依強制執行法第115條第1項規定辦理。

三、本命令之效力,僅及於債務人在受文之第三人帳戶內之當日存款,不及於其他分行。

四、債權人得於收受本命令後7日內具狀陳報,本執行命令若扣押有所得時,應發收取命令、移轉命令或支付轉給命令之意見,逾期未陳報即視為無意見。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呢?家人之前有跟那間銀行借錢 但好像沒還完的樣子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2 16: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禁止命令,是要要求其他人不得將財產移轉債務人,避免債務人取得財產之後立刻脫產,倘若您的家人沒有脫產的打算的話,本執行命令無須理會.

小玫 103-05-12 13:49

想詢問阿公農地贈與給孫子的相關問題

1.請問阿公贈與農地給孫子需要相關費用

2.贈與農地給孫子 . 就是要辦過戶 . 過戶名字可以同時有孫子名字和母親的名字嗎 (但是因為母親有欠銀行錢.會不會因為名字一起填入.造成這塊土必被銀行追討.)銀行會知道這塊土地嗎.還是銀行也無權呢.

3.因為孫子年紀還小 想要跟母親一同擁有這塊土地.  才不會造成以後而子可以隨意變賣  仍需要母親的同意才可以賣.如果因為有欠銀行錢 會造成銀行追討 還有其他方式可以共同擁有嗎

3.辦理農地贈與需要怎樣辦理方式呢  謝謝 感恩

 

 

您好,農地贈與與一般贈與一樣,如果超過220萬就會刻贈與稅,但不建議與母親共有,因為這樣可能會被銀行強制執行,建議用孫子名字即可,至於被賣掉這問題不用擔心,印鑑證明第一次必須要本人去辦,且要出賣動產必須雙方法定代理人均同意,所以不用擔心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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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玫 103-05-12 14:52

 你好有另二個問題請教

1.剛剛知道有預告登記人這個名稱

因為母親有欠款銀行怕也被會賣掉土地  所以是否用預告登記人可以防止銀行拍賣

但是又可以避免兒子自行買賣  這樣子可以嗎

 

2.有任何方法可以讓小孩以後賣掉  母親也可以分到一半錢或是一些的保障嗎

因為都很怕哪天小孩不孝順   結果母親啥也沒有  有這種預防的方法嗎

畢竟母親已經欠銀行錢  也希望有所保障  又擔心兒子賣掉土地拿了錢一走了知  ㄏㄏ

  有簽土地買賣協議書這類型的東西來保障嗎  有法律效力嗎   網上找得到這種協議書或是同意書

 嗎   謝謝你 感恩感恩 謝謝  萬是感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將土地贈與孫子 ,再由母親與兒子簽定協議書,約定母親亦具有一半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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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仔 103-05-12 13:34

我碰到的問題,和會員小滋在4/17所發表的內容是相似的,事實上,所面對的,都是同一家出版社。這家出版社在五月已是人去樓空的狀態,積欠了作者、畫家、員工的酬勞,以及廠商的費用,讀者預付的儲值幣,也沒有得到退還。我目前所針對的問題是,當這家出版社正式宣布結束營業後,作者的版權該如何取回?在作者的合約上,都沒有提到出版社倒閉後,出版品版權是否歸屬原作者。目前作者群所能做的,幾乎都是寄存證信函,宣布和該出版社中止合約,並禁止在資產清點時將其版權轉讓給其他公司。但因為出版社老闆從未出面回應,作者只能單方面的宣告。想請教的是,在法律規定裡,作者的出版品著作權,是否因出版社倒閉而自動回歸本人?另外,上述所提到的存證信函動作,是否就代表可採用這方式收回版權?是否需要其他的措施?該如何進行?以上問題,有勞貴方釋疑,感謝

 

 

您好,當初如果約定著作財產權歸出版社,出版社如果倒閉,代表該法人資格消失,那麼著作財產權當然僅有作者所有,但要看契約確認權利是誰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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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仔 103-05-12 15:37

 
感謝你的回覆。如此一來,是否還需要寄存證信函,以禁止出版社在清點資產時,將作者的版權轉讓?第二個問題是,當原出版社時倒閉後,若找不到原出版社解約舊作版權,能否直接和新出版社簽約重新出版,這樣會不會有版權糾紛?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找出您與出版社合約,確認版權到底規定為何人所有,若為出版社所有,即使出版社倒閉版權亦不一定回歸於作者。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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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 103-05-12 10:14

各位法律先進您們好 !

本人於日前因機車停車停車不慎,觸及臨車,致該車滑動觸及在路邊紅線違停的汽車,造成該車葉子版輕微凹陷.

事發有請管區處理,但警察說此非車禍 ,因為雙方都處息火狀態, 所以僅能做記錄, 並同時開給該汽車違規停車罰單, 後經雙方於紀錄上簽字 ,???警察即離去.

事後我們雙方都自認倒楣,由我同意支付一筆修理費用,要達成和解.

和解書之前 ,想請問和解

1, 可否按手印取代蓋章 ?

2,是否需要見證想請該警察見證 ? 不過好像他們事不關己 ,反應冷漠,若無見證人和解書有效嗎 ?

 

感謝賜覆

何先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書內容只要經雙方簽名在上同意即可,無庸有第三人見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還對和解書還有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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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要雙方簽名就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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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僅要雙方簽名,該和解書即具有效力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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