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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mars 103-06-24 15:50

請問一下,小弟跟人合夥,現在要退股,但對方堅持要叫我先簽退股文件才要退我錢,
我怕我簽了退股文件後,他不退錢,我請朋友弄了一張這退夥契約書,想問一下這張如果他簽了,在法律上是有效益的嗎?

根據第六條退夥日如果是6/25 假設要退我一百萬,當日他就一定要退我全部的金額嗎?
如果說他沒退到一百萬,算不算是違約?  我可以告他嗎?

【 退 夥 契 約 書 】

 

同立退夥契約人___簡稱甲方____簡稱乙方茲為就雙方于

民國__年__月__日經訂立合夥契約合夥經營事業因合夥人____意欲

他遷另圖事業聲明退夥並經合夥人全體之同意議定退夥契約條件如下:

 

一、甲乙雙方合夥經營之舖號()設(

)(商業登記證經授中字第號營業登記證茲經由乙雙方協議同意以民國__年__月__日甲方為退夥,脫離合夥關係是

    實。

 

二、自甲方退夥後即自民國__年__月__日起關于行應歸乙方公同共有,繼續經營爾後該行所生之債權債務及應課稅捐,並其經營有關一切事項均

    歸乙方負責與甲方無干。

 

三、在合夥中對外所有之債權債務,並行之諸設備概歸乙方享受及負擔支理之

    。

 

四、第一條合夥截至民國__年__月__日為止之收支決算業經甲乙雙方會算

    完畢,而甲乙雙方均確認兩方之間就合夥決算並無互負債務,日後任何一方

    均不得為任何主張,或請求雙方確諾決無異議。

 

五、在合夥期間內,應繳之一切稅捐及任何公課負擔概歸乙方負責繳清之。

 

六、退夥日所有之存庫品折價合算現款,有新台幣貳百萬元整除扣應付之房屋租金

    及其他一切費用抵付額外,甲方應得額新台幣_________萬元整,即日由乙方交

    付甲方如數收訖,殘餘部份均屬乙方之所有自後雙方均不得主張重行分配,或

    任何請求。

 

七、

             本契約一式二份,退夥人各執一份為憑。

 

                       退夥人(甲方):

                       姓     名:

                       住     址:

                       身分證統一編號:

                      

                       (乙方)

                       姓     名:

                       住     址:

                       身分證統一編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合約只要經雙方簽名後即具有效力,所以就內容而言,應注意您是否可以接受裡面的條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24 18:37

您好!雙方簽約就會有法律效力,但既然要簽約應有較詳盡的約定才比較有意義,例如:未約定付款日,您可接受將來需另外催告嗎?遲延付款的效果如何?合夥是否要一併辦妥變更登記?是否要賦予約定條款執行力?等,宜一併考慮。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nna 103-06-24 15:14

樓地板或共同牆壁漏水,其管線損壞如果是因為房屋年久龜裂、管線失修或自然腐蝕破損所造成的,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由樓地板上下方或共同壁雙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維修費用,也就是說,由樓上、樓下或共同壁雙方的住戶各負擔二分之一。

請問這是指那些部份??

那浴室滲水造成樓下住戶廁所漏水這是屬那個部份,責任歸屬??

那四樓陽台滲水造成三樓住房間漏水這是屬那個部份呢??責任歸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問題最終仍需藉由鑑定來認定漏水原因,確認後再依法律分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俊兒~* 103-06-23 18:00

行經十字路口時 我騎車停在斑馬線前方不遠處
突然油門故障爆衝我自己也嚇到剎車也來不及(跟車速絕對無關)
結果撞上一位婆婆跟他的媳婦孫子正在過斑馬線(他們是綠燈無誤)
那媳婦跟孫子是輕傷當天就沒事了
主要是婆婆跌倒撞到後腦勺有腫起來
後來送去醫院急診急救醫生研判有腦震盪跟顱內輕微出血的症狀
當天那個婆婆是住在加護病房過兩天轉到普通病房
(從車禍當天到出院她的意識都是清醒沒有昏迷過)
中間我有去普通病房探望過她精神看起來還可以
大概住院了一個禮拜就出院了
那因為這兩個月左右她還有陸續回診
所以最近我們才開始要談和解
因為我沒有保第三人意外責任
所以變成除了醫療以外的部分要自己賠
他們求償總共10萬元!
他們的說法是保母費兩個月4萬 看護費兩個月6萬
所謂的精神賠償也就含在這10萬元裡面了
(實際上是沒有請保母跟看護,小孩是請媳婦的爸媽帶,
平常是公公在照顧婆婆這樣子)
因為說實在話我每個月的薪資也才差不多兩萬出頭
對我來說負擔很重....因為我要還學貸、房貸、還要支付中風爸爸的醫藥費
一開始它們說不然看我每個月可以還個幾千她們叫我自己評估一下
沒問題的話雙方約個時間去調解委員會辦一下手續
後來隔一天就打來跟我說她們現在改變心意
她們說能接受的方式只有兩種(因為媳婦說婆婆之前的學生有人現在是在做律師的,所以我想也有可能是婆婆學生建議的,婆婆之前是國中英文老師)
1.我先付4萬元,之後每個月還1萬元還要簽下本票
2.我去跟銀行申請小額信貸,直接賠償它們10萬,之後償還對象變成銀行利息 自付這樣子
當然去調解委員會這條還是沒有改變!

以上,基本上我很有心想解決這車禍問題
但說實話這個賠償金對我來說真的頗重..
所以我想問
※它們提出10萬元的賠償費用合理嗎?我該接受嗎?
※如果我接受了,那採取哪種償還方式會比較適合!?

以上三個問號,希望能得到3個詳細的解答
 很急,希望各位優秀的律師或對這種事情蠻有經驗的朋友回答一下
非常感謝各位幫忙,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4 09: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對方請求的金額,您可以要求對方提出診斷證明書,證明確實有需要請看護跟所謂的褓母,否則只需要賠償醫療費用即可.

但是對方可能會以刑逼民,您可以自行斟酌.

阿彰 103-06-22 11:32

請問一下!

我們家旁邊有一條通行30多年的巷道,附近鄰居都會在此停車,兩年前有一位自稱地主的人士,要來向我們收取停車費用,不從將進行驅趕,也對我們提出侵佔告訴,經我們向市政府確認詢問後,得知他不能向我們收取此項費用,市府人員也有告知他不可收取,侵占告訴也在法院自行撤告了,我們也在當地里長的溝通下,於對方家中協調並表達感謝之意,結束得到對方口頭允諾,此巷道開放給我們大家無償使用。

不知為何現在他又要對我們提出竊佔告訴,試問我們該如何應對

敬請釋疑解惑!謝謝

您好,您可傳喚當時市府人員或里長作證您並無竊占之情事,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2 1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任何證據即對您提出竊占告訴,您可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對其提出刑事誣告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傳喚相關人士到庭作證外,也可以請檢察官去調取先前之案件,也可以加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大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2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竊占罪之構成要件有三,一、須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二、須有竊佔之行為。三、須竊佔他人之動產動產竊佔之行為並不以密行為要素,公然行之亦無不可。未經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而加以利用者,即應成立竊佔罪。動產竊佔罪,依最高法院 66 年台上字第 3118 號判例認為,竊佔行為完成時犯罪即成立,以後之繼續竊佔,乃狀能之繼續,而非行為之繼續,為「即成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6-22 09:12

您好,讀者最近透過房仲買了房子,正準備交屋了,但卻發現房子熱水管線堵塞(洗臉盆沒熱水),有幾個問題請教:
一、熱水管線堵塞,經屋主請水電工估修繕費用,方式分明管及暗管(需破壞牆面、磁磚),明管較便宜(約8000),屋主願全額負擔修繕費用,但暗管較貴(約24000),他要求我要共同分擔,請問我有必要跟他分擔修繕費用嗎?屋主不是負瑕疵擔保責任嗎?(當初簽買賣合約時,我已經發現熱水管不通,代書並於其他約定事項註明〝賣方應於交屋前確認熱水龍頭出水問題〝)?
二、承上,因當初不懂,房仲代書也不專業,導致其他約定事項用語不明確(未言明修繕方式、修繕程度、修善費用由誰負擔、修繕完後才交屋等),請問這會影響賣方的瑕疵擔保責任嗎?
三、我們的動產買賣有簽履約保證,若我堅持不跟賣方分擔修繕費用,他也不請人修繕或減少價金,我可以不跟他點交結案嗎?有無違約問題而需付違約金?
四、屋子原本的熱水管路就是暗管,我也只要求屋主恢復正常使用即可(沒有獅子大開口要求其他費用),如果屋主堅持只用明管修復(很難看),我可以拒絕嗎?

103-06-22 09:10

您好,讀者最近透過房仲買了房子,正準備交屋了,但卻發現房子熱水管線堵塞(洗臉盆沒熱水),有幾個問題請教:
一、熱水管線堵塞,經屋主請水電工估修繕費用,方式分明管及暗管(需破壞牆面、磁磚),明管較便宜(約8000),屋主願全額負擔修繕費用,但暗管較貴(約24000),他要求我要共同分擔,請問我有必要跟他分擔修繕費用嗎?屋主不是負瑕疵擔保責任嗎?(當初簽買賣合約時,我已經發現熱水管不通,代書並於其他約定事項註明〝賣方應於交屋前確認熱水龍頭出水問題〝)?
二、承上,因當初不懂,房仲代書也不專業,導致其他約定事項用語不明確(未言明修繕方式、修繕程度、修善費用由誰負擔、修繕完後才交屋等),請問這會影響賣方的瑕疵擔保責任嗎?
三、我們的動產買賣有簽履約保證,若我堅持不跟賣方分擔修繕費用,他也不請人修繕或減少價金,我可以不跟他點交結案嗎?有無違約問題而需付違約金?
四、屋子原本的熱水管路就是暗管,我也只要求屋主恢復正常使用即可(沒有獅子大開口要求其他費用),如果屋主堅持只用明管修復(很難看),我可以拒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2 19: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原本的管線就是暗管的話,您可以要求以暗管的方式修繕。只是費用上仍然必須是必要的為限。如可以修,就無需換等。

2、是否可以據此解約,必須依據雙方所簽立的契約而定。

103-06-22 00:16

我朋友在去年11月份凌晨三點發生車禍案件,對方自小貨車停在雙黃線車道上,我朋友因為天色昏暗而且快到家了,時速約30左右,對方沒有開啟停車的閃紅燈,因此撞上小貨車後方,機車插入小貨車下方,朋友人受傷,醫藥費跟修機車費都自行負擔了,當時對方也沒有幫他叫救護車,就這樣叫我朋友走,雙方也沒有報警備案

過了半年對方突然要我朋友處理,說他兩三個月前去修理車子的費用請我朋友負擔,我朋友當初留下電話請他要解決可以聯繫,但對方自行前往修車廠又過了兩三個月才來說要處理還拿了修車的收據,我朋友想說就沒事了,牙齒斷掉身體擦傷還有機車損傷的部分都自己吸收,現在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但是我朋友完全不知道該如何處理,請問該怎麼辦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2 1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委任律師為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關於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似已逾六個月之告訴期限。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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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當時若未報案處理,則後續以訴訟途徑,則可能在舉證上仍會比較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大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huen 103-06-21 17:54

事故經過:

當天下著雨,我的轎車停在路邊白線內,下車時有微開車門,轉頭看車內拿個東西,過幾秒後聽到碰撞聲,一台機車撞到車門倒地,女大生騎士手指被車門撞斷了一小截,機車往前滑看起來沒太大傷害,我的車門凹了,當下有救護車與警察到場。另外我的車子強制險已經過期。

到醫院後做手指縫合,騎士清醒,看的出來很痛,對方家屬態度表現無奈,手術完大家就回家了,也沒談到後續,隔幾天有帶水果去對方家裡慰問,也包了3600紅包給對方壓驚,對方有提到理賠方面,當然合理範圍內我表示了會負責,過了幾個禮拜再回醫院複診,也沒提到後續理賠。至今對方打電話來說機車修理要1萬5,是有可能,不過當下只有看到機車滑出去,不知道是哪壞了。我想詢問的是,因為我車子沒有強制險了,所以理賠部分想算清楚一點。

醫藥費部分:

需要理賠的部分是要看醫院收據而已嗎?有需要連同對方自己購買的醫療用品、到醫院車資、後續傷後復健產生的費用一起賠償嗎?

修車費部分:

因為只有看到機車滑出去,車殼看起來沒嚴重損害,對方說修1萬5,這部分我是要看車行的估價單為主對吧,還是說我也可以帶他的機車去估價,看有沒有差不多這樣,這部分有法律規定嗎?看起來應該不用修那麼多東西的。甚至有聽說車子是我要幫對方恢復原狀成可以正常使用,而不是對方自己去修再來跟我報價是這樣嗎?

慰問金部分:

這部分是必要的嗎?怎麼算的?看對方開價嗎?還是看我給多少才算合理?對方開價後我還可以協調嗎?

和解部分:

和解過,內容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嗎?怕簽了和解以後變得不得不付一大筆和解金之類的。我是有誠意要解決,但是是合理範圍內...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1 2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對該分析不服可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事比例及損害賠償責任比例分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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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s 103-06-21 08:02

你好:我是老公寓5層樓的一樓屋主,地下室積水問題已久,現在又有鋼筋外露等防水工程待處理,其餘屋主一直對費用分攤問題心存拖延,本人房子出租,現今公寓居住安全有疑慮,本人應先完成工程再行訴訟?還是先訴訟施工?如採後者,房子如有危險事故發生,又要如何處理?(5樓有再加蓋2層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地下室無專有之約定,則該空間仍屬公同共有,修繕費用應由共有人全體平均分擔,您可以先進行修繕,再向全體共有人請求分擔費用,以上希望對您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1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發函要求全體區權人共同修繕,若未獲同意,則先由您負擔後起訴要求負擔。又若頂樓有加蓋,則可能會有因乘載過重而影響結構安全之可能,故亦可起訴要求頂樓住戶回復原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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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2 19: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建議您應該請人為修繕估價之後,發函給全體住戶請求負擔,倘若其他住戶不同意,則可以修繕之後,請求住戶賠償所付之費用。但是要注意過程的相關證據保留。

俊兒~* 103-06-20 17:18
行經十字路口時 我騎車停在斑馬線前方不遠處
突然油門故障爆衝我自己也嚇到剎車也來不及(跟車速絕對無關)
結果撞上一位婆婆跟他的媳婦孫子正在過斑馬線(他們是綠燈無誤)
那媳婦跟孫子是輕傷當天就沒事了
主要是婆婆跌倒撞到後腦勺有腫起來
後來送去醫院急診急救醫生研判有腦震盪跟顱內輕微出血的症狀
當天那個婆婆是住在加護病房過兩天轉到普通病房
(從車禍當天到出院她的意識都是清醒沒有昏迷過)
中間我有去普通病房探望過她精神看起來還可以
大概住院了一個禮拜就出院了
那因為這兩個月左右她還有陸續回診
所以最近我們才開始要談和解
因為我沒有保第三人意外責任
所以變成除了醫療以外的部分要自己賠
他們求償總共10萬元!
他們的說法是保母費兩個月4萬 看護費兩個月6萬
所謂的精神賠償也就含在這10萬元裡面了
(實際上是沒有請保母跟看護,小孩是請媳婦的爸媽帶,
平常是公公在照顧婆婆這樣子)
因為說實在話我每個月的薪資也才差不多兩萬出頭
對我來說負擔很重....因為我要還學貸、房貸、還要支付中風爸爸的醫藥費
一開始它們說不然看我每個月可以還個幾千她們叫我自己評估一下
沒問題的話雙方約個時間去調解委員會辦一下手續
後來隔一天就打來跟我說她們現在改變心意
她們說能接受的方式只有兩種(因為媳婦說婆婆之前的學生有人現在是在做律師的,所以我想也有可能是婆婆學生建議的,婆婆之前是國中英文老師)
1.我先付4萬元,之後每個月還1萬元還要簽下本票
2.我去跟銀行申請小額信貸,直接賠償它們10萬,之後償還對象變成銀行利息 自付這樣子
當然去調解委員會這條還是沒有改變!

以上,基本上我很有心想解決這車禍問題
但說實話這個賠償金對我來說真的頗重..
所以我想問
※它們提出10萬元的賠償費用合理嗎?我該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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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兒~* 103-06-20 17:12
行經十字路口時 我騎車停在斑馬線前方不遠處
突然油門故障爆衝我自己也嚇到剎車也來不及(跟車速絕對無關)
結果撞上一位婆婆跟他的媳婦孫子正在過斑馬線(他們是綠燈無誤)
那媳婦跟孫子是輕傷當天就沒事了
主要是婆婆跌倒撞到後腦勺有腫起來
後來送去醫院急診急救醫生研判有腦震盪跟顱內輕微出血的症狀
當天那個婆婆是住在加護病房過兩天轉到普通病房
(從車禍當天到出院她的意識都是清醒沒有昏迷過)
中間我有去普通病房探望過她精神看起來還可以
大概住院了一個禮拜就出院了
那因為這兩個月左右她還有陸續回診
所以最近我們才開始要談和解
因為我沒有保第三人意外責任
所以變成除了醫療以外的部分要自己賠
他們求償總共10萬元!
他們的說法是保母費兩個月4萬 看護費兩個月6萬
所謂的精神賠償也就含在這10萬元裡面了
(實際上是沒有請保母跟看護,小孩是請媳婦的爸媽帶,
平常是公公在照顧婆婆這樣子)
因為說實在話我每個月的薪資也才差不多兩萬出頭
對我來說負擔很重....因為我要還學貸、房貸、還要支付中風爸爸的醫藥費
一開始它們說不然看我每個月可以還個幾千她們叫我自己評估一下
沒問題的話雙方約個時間去調解委員會辦一下手續
後來隔一天就打來跟我說她們現在改變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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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先付4萬元,之後每個月還1萬元還要簽下本票
2.我去跟銀行申請小額信貸,直接賠償它們10萬,之後償還對象變成銀行利息 自付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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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說實話這個賠償金對我來說真的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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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這個數額尚不會太誇張,但也可以再請調解委員從中折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俊兒~* 103-06-21 09:1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這個數額尚不會太誇張,但也可以 ... (恕刪)

 

所以他們要求這個金額"不會太誇張"是指合理嗎?請問..判斷的標準在哪裡!?
而且對方現在的意思就是我同意他們所提出來的條件才要上調解委員會!
所以基本上不會有去調委會再折衝的機會..
我換個方式問好了
假設想像一下今天當事人換成您家的晚輩
生活條件一樣(包括晚輩的薪資、學貸房貸、長輩身體狀況etc..)
您會同意對方提出的理賠金額跟他們和解嗎?
不好意思我知道這個假設比較失禮但是也很實際...

那對方提出的償還方式那兩種
您會選擇哪一種比較好?也請告知原因
非常感謝您的幫忙,謝謝!!

 

anna 103-06-20 17:09

我是三樓住戶,四樓的浴室及靠近馬路的房間會漏水,我家木作天花板,現在都變形了,我打算要去調協委員那提出申訴,四樓租客說他目前在跟房東談買賣的事宜,他口頭說若買下來,他會處理!!
但目前房東的開價很高,買賣應該不成了!!
之前租客就有跟房東說過漏水的問題,房東一直沒有處理,我該如何殺效果的讓房東出面處理呢??
若當下調協不成,我接下來要如何處理??  
何時會需要請律師出面呢??
大約的訴訟的時間及費用呢???

 

因不知房東住那,都是請租客轉述給房東的…

 

我是否要錄音我跟租客的對話呢??

我只要求樓上房東把四樓屋內漏水處及三樓兩處毀壞處修繕

您好,依據民法第423條及第437條規定,出租人(房東)應提供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房屋承租人(房客)使用,並由房東修繕責任,因此您天花板漏水的情形應由房東負責修繕,建議可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給房東,要求房東限期出面處理,逾期不處理可提起訴訟以資救濟,另建議以錄音等方式蒐集相關證據,以利後續訴訟之用,至於費用與花費時間部分,可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0 22:32

 

您好,關於您屋況之漏水的問題,不建議您直接提起訴訟,建議您可透過向區公所申請調解,或藉由向法院申請調解,迫使其出面協調,以省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nna 103-06-20 15:05

我是三樓住戶,四樓的浴室及靠近馬路的房間會漏水,我家木作天花板,現在都變形了,我打算要去調協委員那提出申訴,四樓租客說他目前在跟房東談買賣的事宜,他口頭說若買下來,他會處理!!

但目前房東的開價很高,買賣應該不成了!!

之前租客就有跟房東說過漏水的問題,房東一直沒有處理,我該如何殺效果的讓房東出面處理呢??

若當下調協不成,我接下來要如何處理??  

何時會需要請律師出面呢??

大約的訴訟的時間及費用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又柯律師具有律師與會計師雙證照師,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0 16: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先行拍照,並請修繕公司進行估價之後,請求對方負損害賠償.

2、倘若對方拒絕之後,即可委請律師提起訴訟,因為此類案件可能需要鑑定,需要花費時間,並且需要先行墊繳鑑定費用,您可自行斟酌.

3、有關於律師費用的部份6~10萬元不等,因案情繁雜而有不同.

103-06-20 14:53

因被判幫助他人使用毒品

現在開庭結果出來了

5個月可易科罰金一日1000元

請問可以辦分期嗎  ?

因還有一個小孩即將出生,自己又是做水電工程需繳房租貸款往後還要有小孩出生的費用...

如果無力償還又不想被關可提出什麼證明或減免嗎 ?

還是勞動服務 ?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6-20 15:01

基本上是可以分期的,請洽各法院或地檢之服務中心詢問。

後續您可於接到執行傳票後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罰金或提出易服社會勞動之聲請

被告經法院判決確定後,如判決主文中有載明「得易科罰金」,受刑人得依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具狀時向執行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或依執行傳票所載日期,攜帶易科罰金之金額及身分證,親自前去各檢察署,向承辦人口頭聲請。如有正當理由(例如在國外或遠洋船上或患重病等)無法親自到案辦理易科罰金者,得由其配偶、三親等內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持確實之證明文件代為辦理。

易科罰金應繳之金額,應一次完納,如無資力一次完納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分期繳納以一個月為一期,受刑人遲延一期不繳納者,檢察官撤銷分期繳納之許可。

檢察署對於易科罰金聲請,只須提出前述執行顯有困難之任何文件之一,經核屬實,即得准許。(因「家庭」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可以提出扶養親屬之戶口名簿影印本或原本等文件加以證明。)

又依刑法第41條第2項,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刑法第41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前二項之規定,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
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於第三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
已繳納之罰金或已履行之社會勞動時數依所定之標準折算日數,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論。
第一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用之。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者,其履行期間不得逾三年。但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月者,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有第六項之情形者,應執行所定之執行刑,於數罪均得易科罰金者,另得易科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0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致電執行該股書記官,詢問罰金分期或易服勞役。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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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lee 103-06-20 14:08

冒昧打擾您,我有離婚的問題想請教您,我於6/18法院已出庭一次,下次法官約8/5,因為後續我也不知道還要耗掉我多久時間,所以不知是否可以委託您協助後續的程序?第一次是言詞辯論,主要是分居4年多年,小孩所有費用支出都由我負擔,他皆未付出任何費用,我是用惡意遺棄,及第11條來提出離婚訴求,但是法官快結束時,他拿出一本約快10年我手抄與網路朋友的連絡訊息紀錄,這個已經很久了,內容我都完全不記得....而且這是在分居幾年發生的事,他一直緊咬不放,我真的不堪其擾!他更說我和該人有財務上往來借給他人30萬,這個更是子須烏有,因為股票的帳戶可以很清楚的看出來是沒有的。不知法官是否下次出庭就會有判決結果!

另外我想加入VIP,可以網上刷卡付款是英文和簡中,我不放心線上刷卡

詳細情況還是要面談,才能知道訴訟要如何進行比較有利,可以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本件訴訟已經在進行中,如須進一步提出相關事證,應儘早提出,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你的法院管轄是在那裡?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0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處理相關後續訴訟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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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雯 103-06-19 15:12

你好想請問一下,我老公於100年12月車禍,當時他綠燈剛起步被一台紅燈未成年女生給撞到,導致他脊椎受傷住院5天和背鐵衣3個多月,對方和她的家長都未曾來探視及打電話關心狀況,直到收到存證信函才傳給簡訊問看我老公狀況,之後又不了了之,於101/10/4去少年法庭開庭,我老公以六個月無法工作向對方求償20萬,對方媽媽二話不說就說我不賠我不賠,目前我們想要以民事訴訟來上訴,想問一下我們該怎麼寫訟狀呢?還是該請律師幫我們打官司呢?請律師費用大約多少? 民事賠償好像有最高金額限定大約是多少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9 17: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民事訴訟的部份,必須依據您的配偶所受損失向對方請求,至少有醫療相關費用、不能工作之損失跟慰撫金的部份,並沒有最高金額的限制。

2、至於是否委任律師您可考量自身經濟狀況跟是否熟析法律規定跟陳述的狀況如何而定。

3、ㄧ般來說律師費用5萬~8萬元不等,您可自行斟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9 2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民事起訴狀,可請求金額為醫療費用復健費用薪資損失、工作能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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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an 103-06-19 00:16

律師您好,懇請指點迷津:

1、去年1月底敝人駕駛妻子的車(2004年1月出廠)於國道三號木柵隧道內拋錨,閃黃燈停於最外側路緣,人下車後未及擺放三角警示標誌即遭嚴重追撞(數台車都無事超車而去,但對方卻幾乎無煞車高速撞上我們車),幸雙方都無人員傷亡

2、初判表內敝人無肇事因素,對方則判定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

3、期間幾次與對方及保險公司聯絡未果,今年敝人申請調解要求對方賠償車損,但對方不同意任何賠償因此結果調解不成立。

4、妻子車子目前已報廢並未維修,手上有一份9萬多的維修估價單(沒區分料、工)以及拖吊費用單據。

請教律師這樣的情形能向對方提告求償車損嗎?因求償金額不算大,網路爬文又似乎有什麼折舊問題要不到多少錢,請問是否能提告讓他多少賠一點也算給他教訓呢?

拜託律師指點,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車損仍可以請求,至於賠償額確實會有拆舊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安 103-06-18 22:39

請問律師

      本人於103年4月8日來到高雄市大社區信源機車行針對本人的比雅久 150C.C.機車的引擎漏油進行檢修,車輛老闆告知服務內容為針對機車漏油進行維修,基於一般信任原則下本人並未要求車行老闆提供維修證明單據以及出示更換下來損壞的舊零件,但是針對漏油所形成的維修費用加上另外收取的機油費用總共5250元整,本人已經在103年4月10日一次付清,機車於103年4月28日維修過後半個月左右在前往高雄甲仙區的路上拋錨無法啟動騎乘,於是先請甲仙附近的機車行進行檢修,檢修過程中有要本人先購買並加入一瓶機油,後來發現車輛無法發動的原因是機車內沒機油所以造成引擎損壞,所以本人請大社的信源機車行把車子先行運回大社區車行內要進行保固檢修,可是車行運回後卻沒跟本人聯繫也未進行詳細拆卸檢修就告訴本人說車輛不是漏油,當時老闆堅稱說他103年4月10日當時把漏機油的地方修理好了,並說車子損壞是機車引擎本來就應該要損壞,所以車子會大量消耗機油導致車輛沒有機油所以才造成引擎縮缸損壞,所以要我付機車的運送費用後才肯談後續的處理,並且強迫性的扣留下本人的機車,並且威脅性的說不管本人找什麼人來車子的問題都無法解決,請問如果機車行老闆這樣的行為本人可以對老闆行使怎樣的民刑事法律行為??另外請律師教我該怎麼撰寫存證信函的內容.

Elaine 103-06-18 20:51

律師, 我還有些問題想請教,
如果聲請強制執行是直接走進法院大門,然後填寫資料嗎?
有需要支付任何費用嗎?
我的案子是在宜蘭出庭的,但我人是住在台北,在台北法院可以嗎?
另一方面我也在擔心是否被告沒有我的聯絡方式,因而沒有匯款,
所以我可以請警察打電話詢問嗎?
因為我實在覺得直接跟他連絡不是很恰當,也沒有保障...
被告目前也有其他案子在身上,法官庭上有說,如果他被收押,那就不可能匯款...可是這些狀況我該從何得知?
然後如果跟法官報告,又是要怎麼報告呢?

您好:聲請強制執行的方式是將您的執行名義(如確定判決、法院調解和解筆錄等)附在聲請強制執行的書狀中,然後遞狀到法院的執行處,之後執行處會發給您執行命令,您就可以依該執行命令去對對方的財產執行。這部分不需要匯款,您可以直接從對方的銀行帳戶扣錢,或是拍賣對方的動產動產,視情況而定。對方不主動履行的部分您再跟刑事的法官陳報,請法官予以重判。
Julie 103-06-17 11:26

你好:在去年四月時跟台中某連鎖美語補習班簽訂了兩年英文的合約,並申請小額信用貸款,之後從未去上課,今年已經繳清了小額信用貸款,在去年就已經向補習班表示要解約退費,但未寄發存證信函,如今美語補習班答應退費,但要扣除一成費用,請問如何可以爭取到全額退費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17 23:51

您好!若無正當理由要求解約,依法對方應沒有全額退費的義務,除非經協商後對方自願退全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Winnie 103-06-16 10:38

日前發生機車對撞意外-在巷裡轉彎處,煞車不及撞上。想了解:若是過失大多在我(說是我跑到她的車道,卻不知對方有無煞車?),雙方的機車修理費用,我必須個人全額承擔嗎?-她有承保任意險,有保險公司出面,我是單獨一人面對......感恩!!

您好,雙方僅需在自己過失責任範圍內賠償即可,至於過失責任比例,原則上以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結果為準。

Richad 103-06-15 21:40

各位律師你好:

因為在網路上 

看到有人揪團去希臘 

他上面寫說希臘10天費用42000 

於是我就與他聯絡 

交談中 .....

他說因為臨時有事不能去

所以希望機票轉讓給我

光機票錢就28000 

且行程中還會住到海景套房 

超划匴

我算了一下42000-28000=14000 

14000/40=350歐元 

我心裏想不合理 

於是乎 

我在那個板上 

打上這幾個字 

"價格不合理 

詐騙,小心" 

好心提醒網友 

之後我就收到妨害名譽傳票 

請問這算妨礙名譽嗎?? 

且當下我叫他提出費用明細及行程路線 

他也提不出來?? 

難道真的要被他騙到錢 

我才知道被騙!!!

------------------------

這是我看到廣告的網址

內容有被版主有修改過http://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1174015

--------------------------↓這是他原本的PO文

4/28~ 5/16希臘十天$42000 由台灣桃園出發,含來回機票住宿交通義大利七天$19000含機票住宿交通,歡迎各位包友參加(非營利,純揪團)目前共九位包友(七女二男),八位包友參加完希臘之旅之後返台一位包友(男.23歲)將繼續遊義大利目前有一位名額(需兩個國家都參加者)空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5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說明為何您認為詐騙,價錢有何不合理之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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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d 103-06-18 00:26

謝謝 房律師的回答

大頭 103-06-15 13:11

各位好

小弟再三月初發生了機車車禍

情況大概是我是直行車

對方是對向左轉

因為他突然左轉煞車還是撞上了

有報警處理

當下都沒人受傷 警察拍完照紀錄之後

就直接到警察局做筆錄

但是我隔天因為絕的肚子不舒服 跟公司請假去醫院看診

結果是腹部挫傷 有開診斷證明

對方的話 就不知道有沒有就醫了

而研判表因為警察疏失拖到最近才下來

那目前的情況是

研判表表示

對方是轉彎車 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是行駛時 未注意前方車況

目前查詢好像有直行車有絕對路權的法規

我可以用這個跟他談嗎

而幾個月 都是我再主動連絡對方

對方從來不聞不問

簡訊也不回

約好的時間一改在改

感覺是再拖時間

而一開始對方硬要說我是超速才會撞上

但是研判表沒有指出我超速

我可以用這點來反駁他嗎

 

機車維修的話 我車禍第二天就與他相約在機車行估價

但他沒來 找了他朋友代替

我當時有把毀損的情況都拍下來 而維修好整個費用花了一萬二

 

而他的車子當下好像沒什麼問題 拍完現場圖

就騎著一起到警察局了

而事發快一個月 有一天我跟他聯繫

他跟我表示他的機車還沒有去估價跟維修

所以如果他拖了一兩個月才去維修的話

很怕他獅子大開口

因為過那麼久了 怎麼會知道 他維修的東西是不是因為我車禍造成的

再麻煩律師們幫我分析一下 真的感恩不盡

 

 

小雷 103-06-13 23:19


 借   款  協   議  契   約  書 
 立契約書人  _____ (以下簡稱甲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協議契約書,七大條約、條款如后:
一、甲方業於__年__月__日將新台幣_____元整交付乙方無誤。

二、甲、乙雙方協議,清償方式、日期、金額如下:
1、乙方同意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依每個月十號壹期,共  期內,全數清償甲方新台幣_____元整。
2、乙方開立同面額之本票共計壹紙交付甲方〈參附件〉,
以為清償之用,乙方清償時甲方則返還本票予乙方。

三、乙方應依約履行給付義務,倘有一期未給付視同全部到期。
四、乙方不依約履行時,願逕受法院執行所有相關民事刑事法律判決裁定
五、乙方於收受借款後得不另立收據,依本協議書為憑,        本契約書立書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六、本協議書之解釋、效力及其他未盡事宜,皆以相關法律為準則。
    倘有任何糾紛,甲、乙雙方亦應依誠實信用原則解決。
如有訴訟必要,甲、乙雙方同意以 台南地方法院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七、乙方若未依條約履行七大條款,甲方將採取執行法律訴訟後,
相關法律途行所需費用,將由乙方全權負責支付。


立書人  甲 方 
          姓名:
          身份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簽 章:


          乙 方:

          姓名:
          身份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簽 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沈恆 (沈律師) 103-06-13 23:43

您好!只要雙方簽署,就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每期還多少金額,最好寫清楚;且「願逕受法院執行」,這種條款要經公證才有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社工 103-06-13 15:34

你好,我是社區單位的社工,目前正在處理一案有關於媽媽想要幫孩子改姓

前情提要:

母親因遭父親長期酒後家暴而訴請離婚離婚後孩子跟從母親,這一兩年來父親從未支付孩子生活費及教養費用,目前孩子監護權在母親名下,如今父親仍持續有酒後電話騷擾恐嚇之行為,母親為保護孩子 想幫孩子改為母姓,且孩子也願意, 想請問一下這樣是否還需再經由法律程序而判定? 謝謝

還是必須以可單方改姓的法定事由向法院聲請,法院裁定後再持向戶政機關辦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未成年人改姓,仍需經父母雙方同意才能變更,若其中一方不同意,則只能向法院聲請改姓,但應向法院敘明原姓不利於未成年人之理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ang 103-06-13 13:47

日前有一名親戚在某工廠擔任廠長,於上班期間不幸心肌梗塞死亡,事後詢問才知,該親戚之公司並無幫其投保勞健保,但每月有拿1500元輔助此投保方面款項,但沒有要求簽放棄投保切結書。因其子女經濟能力薄弱,想請問,是否可向雇主請求賠償事宜,若然,費用多少較為合宜。
P.S. 該親戚底薪為3萬元,但據雇主描述,近幾個月加獎金加全勤及加班費,平均有領到6萬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3 14: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對方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3 14: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洽談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也可能可朝職災方向去努力,當然僱主未投保勞健保已違法在先,可以請求此部分之損失,可先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則可提出訴訟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6-16 11:01

 這是職業災害問題, 依我們經辦的經驗, 您要先查閱勞基法第59條及施行細則的相關給付規定, 然後詳實核算月平均薪資多少(不是底薪)才能正確計算出數額. 另外, 政府也有一些補助可申請, 不要漏掉了(http://www.lawmed66.url.tw; e-mai: lawmed66@gmail.com)

阿朱 103-06-13 13:07

本人是高雄人跟黃先生於103年01月份在日月光半導體認識,然而黃先生於103年03月份因為急需用錢,而跟本人借錢,因為當時黃先生〝裝得很可憐〞,用的理由是〝家裡出事跟自己出事〈壞事〉〞,所以本人看在朋友的份上就借黃先生錢,當時並〝未寫借據〞,之後,本人跟黃先生索討之前跟本人借的錢,黃先生不是口氣很差就是愛理不理、不接電話。本人當時決定用LINE跟電話簡訊的方式向他索討,簡訊內容有寫到〈你之後發生什麼事都跟我無關〉〈你之後會發生什麼事,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你好自為之〉。黃先生看完簡訊之後跟本人說,〈你所傳的訊息,令我感到畏懼,我決定去報警〉,然而之後,又跟本人提出和解,簽寫和解的當時只有本人跟黃先生,黃先生當下又跟本人拿12000元新台幣的和解費用和解書上面有蓋本人跟黃先生的〝手印〞,但是,事隔一個多禮拜之後,黃先生又跟本人說,和解書是無效的。
我想問的問題是:
1.簡訊內容有造成恐嚇罪嗎?
2.這份和解書是否有效?
3.我該怎麼處理?怎麼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3 14: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簡訊內容若有造成您恐懼,便有恐嚇之可能,和解書內容,若雙方均同意,除非有無效事由,否則似應仍為有效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acky 103-06-13 10:35

各位律師您好..請教一個問題..

其一公司合夥股東,也是員工 ,利用職務之便,從廠商那邊收回的貨款,沒有全數繳回,挪做自己使用...

其二使用股東名下電話私自替代股東簽名要過戶,最後沒有成功,變成積欠電信費用...

請教一下 這些行徑犯了甚麼刑責,我該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3 11: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該員可能涉犯背信業務侵占偽造文書等罪嫌.

2、本文建議您可以蒐集相關事證後,要求該員賠償並依法解雇,或是委請律師提起刑事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3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可涉及偽造文書背信侵占等罪,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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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 103-06-13 07:51

昨天下午我去公所找承辦人員,他堅持要我找律師辦理所謂”私人借貸還款證明”的公證,所以我還是想請教您,台南或嘉義是否在您承辦的範圍,如有,是否可幫我處理?如否,可否幫我轉介?我該準備哪些資料(例如雙方身分證印章...)?一份的費用是多少?否則我根本無法申請低收入,謝謝您們!

沈恆 (沈律師) 103-06-13 08:13

您好!若承辦人員刁難,其實可向其上級申訴或訴願;若需要正式的公證,可找當地民間公證人洽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你如果需要台南律師請與我連絡,0937-182635。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3 14: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洽談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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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 103-06-13 15:46

 顏律師您好:我住在台南新營,關於我的問題,您願意協助解決嗎?您在台南的時間是何時?收費呢?我該準備哪些資料?謝謝您!

小克 103-06-12 11:49

本人於美體美容中心購買40+10堂75000課程, 使用4堂後決定退費, 業者要求(1)依課程原價4888扣款,(2)手續費以課程總價10%計算,

另外, 購買時業者向銀行申請分期貸款, 因此告知須(3)另扣24期利息, 為課程總價18%.

購買課程當時因為一時不察, 沒有注意合約, 但確定沒有看到美容瘦身定型化契約, 只有在申請銀行分期單據上簽名,

請問是否可要求(1)已使用課程以購買課程當時計價 (2)因無簽訂定型化契約, 手續費為總價扣抵已使用部分費用後5%計算

(3)業者告知,申請解約後本人與銀行間的往來繳款仍須進行, 業者是否不應另行收取利息部分

目前告知業者於週五前重新提供扣款明細,如未能得到滿意回覆將於下週一寄發存證信函並提出申訴, 上述扣款方式的合法性, 懇請賜教,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直接向消保會進行申訴,才比較容易達成目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2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請求消保官介入協調處理,若對方不願與您協調,可再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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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婕 103-06-12 00:05

當時發現懷孕已經滿16了,但那男生一直不負責,一直推拖不是他的,因為之中分分合合,最後一次分手後女生有跟別的男生在一起,但沒發生性關係,最後跟別的男生在一起一個禮拜後也分手了,後來又跟原本男生在一起,之後發現懷孕,那男生一樣一直不負責一直推拖,但算排卵期也是女生跟男生在一起的時間,算給男生聽,男生也一樣的態度,甚至還說一些傷人的話,把話講很難聽。最後女生爸媽知道他這樣子的態度才決定提告

但我想問的是這樣子男生真的不會被逞罰或被關嗎?因為其實我們家人都希望他能得到教訓,他現在是滿18歲了,因為聽社工說他是不會被關,因為與女生性交時是未成年,我對這個問題很疑問!還有,他這次這件事不會有前科嗎?

而且被告之後他還好聲好氣用臉書私訊我說:請我不要認為他不負責,說什麼孩子生下來驗DNA如果是他的他會負責,然後一直說他當初聽別人說我跟別的男生在一起有發生關係,所以他懷疑沒有不合理!我說:要負責當初就會負責了,怎麼到被告才要說要負責?而且甚至現在還在懷疑?而且你也不能負責什麼,也是要家長出面!他說:警察說我18了可以自己負責。

我想問他這意思是到最後開庭他家長不會出現?是他自己而已?這種事情應該家長也要出面吧?

而且這種事情法官通常會怎麼判他?而且發生這件事我媽想跟他們拿60萬,就是養孩子的錢;精神賠償;生產費;月子費,以及一些費用,我們也不是亂開價,因為養孩子真的不簡單!

而且他一直懷疑不是他的,一直說什麼要驗DNA,這樣的話最後法官會怎麼做?會也要求我一定要驗嗎?因為費用真的不是我們可以負擔的!

以你們的經驗法官會怎麼判?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2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案件的部份,除非等到對方滿20歲才提告訴,否則目前仍然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入獄的機會確實較低,但是對方還是可能會遭其他處遇,如保護管束等.

2、本文建議您可以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並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2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27條之1規定: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您可對您男友提出刑事告訴,但其亦適用減輕或免除其刑之規定。待小孩出生後,可對其請求確認親子關係存在及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瀅禮 103-06-11 20:38

本人於兩個月前第一次致電遠傳客服詢問通話費率相關問題,當時詢問女友的三支門號(前四碼為0963、0978、0929),同一天的同一時段共詢問至少兩次,遠傳客服專員(簡稱專員)告知0963及0978兩支門號皆為網內互打免費,而0929門號為前三分鐘免費,我深感疑慮,並詢問第二次,得到的答案皆相同(0963及0978為網內互打免費)。之後收到繳費簡訊,5月份應繳金額為6430元,我當下無法接受結果,並於5/26再次致電遠傳客服,當時專員的答案是:0963及0978為網內前十分鐘免費,並非網內互打完全免費,我很驚訝也極為憤怒,向該專員敘述發生的情況(因第一次詢問的兩位專員皆為告知0963及0978為網內互打免費,完全無提及網內前十分鐘免費),該專員要我提供第一次致電詢問的日期及切確時間,我記得是那天是部隊收假時在火車上詢問,但實際日期不是很確定,但基於讓業者方便查詢,還是去找了假本仔細翻閱幾天收假日期,記錄下來並提供給專員;另外我還告知專員:我很確定第一次詢問時的那兩位專員給我的答案是錯誤訊息(實際上詢問結果大部分專員稱0963為網內互打前10分鐘免費,超出10分鐘額外收費;0978為網內互打免費),我一直誤以為是網內互打免費,才會很放心去使用,而導致今天費用暴增,若是第一次詢問的專員告知我正確訊息,我會將通話時間控制在10分鐘之內,也不會產生今天這樣的結果,如果您們可提供當時的錄音,也可以很清楚當時專員是如何與我應對。結果,該專員卻告訴我他們是隨機錄音,隨機錄音?那也就是說,所有遠傳用戶與專員談話的內容都不一定能錄到音,請問若是像今天這種狀況,專員交待費率問題有誤,造成費用暴增的問題,也沒有一個維護消費者的依據? 今天是專員疏失,要我來負擔這筆費用,我們的權益已經嚴重受損!感覺該專員並不是很積極解決我的問題,之後幾天我也打了幾通電話進去詢問,並浪費時間與精力去重複解釋著上述情況,但大部分的專員給我的感覺皆是站在該公司的立場來解決問題,而並非站在消費者的角度與立場,因為今天就是我們的權益受損了,但多數專員的態度極為消極,沒有誠意協助解決問題,雖然以禮貌的態度來與用戶應對,但實際上根本沒有解決到任何問題,而是以各種理由逃避及塘塞,結果卻是要因為先前第一次詢問的兩位專員的疏失,要我來負擔這麼大筆的金額,我覺得非常不合理,也很難以再信任該公司!這叫我該如何再安心地使用該公司的產品及服務?如何建構彼此的信任感?我非常不能諒解遠傳電信客服的處理方式和消極態度,因此提出申訴請求,希望能要求該公司將超出網外10分鐘的金額部分消除,以維護本人權益。


瀅禮 e-mail: yinglichang_jj@hotmail.com

1.如果真的是工作人員告知錯誤 這部分你可以先向總公司客服部門反映看看 通常是有可能折價解決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peggy 103-07-21 12:01

您好

基本上保護個人資料權益 每一通客服是都會有錄音存檔的!(也有進線客服的紀錄)

相信您女友的號碼都是由其他電信業者移入此電信業者的,您不妨用強硬一點的口氣,說您要申訴消基會,請公司主管出面處理、基本上他們會幫您處理扣除10分鐘後的通話金額的!!

瀅禮 103-06-11 20:31

本人於兩個月前第一次致電遠傳客服詢問通話費率相關問題,當時詢問女友的三支門號(前四碼為0963、0978、0929),同一天的同一時段共詢問至少兩次,遠傳客服專員(簡稱專員)告知0963及0978兩支門號皆為網內互打免費,而0929門號為前三分鐘免費,我深感疑慮,並詢問第二次,得到的答案皆相同(0963及0978為網內互打免費)。之後收到繳費簡訊,5月份應繳金額為6430元,我當下無法接受結果,並於5/26再次致電遠傳客服,當時專員的答案是:0963及0978為網內前十分鐘免費,並非網內互打完全免費,我很驚訝也極為憤怒,向該專員敘述發生的情況(因第一次詢問的兩位專員皆為告知0963及0978為網內互打免費,完全無提及網內前十分鐘免費),該專員要我提供第一次致電詢問的日期及切確時間,我記得是那天是部隊收假時在火車上詢問,但實際日期不是很確定,但基於讓業者方便查詢,還是去找了假本仔細翻閱幾天收假日期,記錄下來並提供給專員;另外我還告知專員:我很確定第一次詢問時的那兩位專員給我的答案是錯誤訊息(實際上詢問結果大部分專員稱0963為網內互打前10分鐘免費,超出10分鐘額外收費;0978為網內互打免費),我一直誤以為是網內互打免費,才會很放心去使用,而導致今天費用暴增,若是第一次詢問的專員告知我正確訊息,我會將通話時間控制在10分鐘之內,也不會產生今天這樣的結果,如果您們可提供當時的錄音,也可以很清楚當時專員是如何與我應對。結果,該專員卻告訴我他們是隨機錄音,隨機錄音?那也就是說,所有遠傳用戶與專員談話的內容都不一定能錄到音,請問若是像今天這種狀況,專員交待費率問題有誤,造成費用暴增的問題,也沒有一個維護消費者的依據? 今天是專員疏失,要我來負擔這筆費用,我們的權益已經嚴重受損!感覺該專員並不是很積極解決我的問題,之後幾天我也打了幾通電話進去詢問,並浪費時間與精力去重複解釋著上述情況,但大部分的專員給我的感覺皆是站在該公司的立場來解決問題,而並非站在消費者的角度與立場,因為今天就是我們的權益受損了,但多數專員的態度極為消極,沒有誠意協助解決問題,雖然以禮貌的態度來與用戶應對,但實際上根本沒有解決到任何問題,而是以各種理由逃避及塘塞,結果卻是要因為先前第一次詢問的兩位專員的疏失,要我來負擔這麼大筆的金額,我覺得非常不合理,也很難以再信任該公司!這叫我該如何再安心地使用該公司的產品及服務?如何建構彼此的信任感?我非常不能諒解遠傳電信客服的處理方式和消極態度,因此提出申訴請求,希望能要求該公司將超出網外10分鐘的金額部分消除,以維護本人權益。


瀅禮 e-mail: yinglichang_jj@hotmail.com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直接向消保會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1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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瀅禮 103-06-11 20:27

本人於兩個月前第一次致電遠傳客服詢問通話費率相關問題,當時詢問女友的三支門號(前四碼為0963、0978、0929),同一天的同一時段共詢問至少兩次,遠傳客服專員(簡稱專員)告知0963及0978兩支門號皆為網內互打免費,而0929門號為前三分鐘免費,我深感疑慮,並詢問第二次,得到的答案皆相同(0963及0978為網內互打免費)。之後收到繳費簡訊,5月份應繳金額為6430元,我當下無法接受結果,並於5/26再次致電遠傳客服,當時專員的答案是:0963及0978為網內前十分鐘免費,並非網內互打完全免費,我很驚訝也極為憤怒,向該專員敘述發生的情況(因第一次詢問的兩位專員皆為告知0963及0978為網內互打免費,完全無提及網內前十分鐘免費),該專員要我提供第一次致電詢問的日期及切確時間,我記得是那天是部隊收假時在火車上詢問,但實際日期不是很確定,但基於讓業者方便查詢,還是去找了假本仔細翻閱幾天收假日期,記錄下來並提供給專員;另外我還告知專員:我很確定第一次詢問時的那兩位專員給我的答案是錯誤訊息(實際上詢問結果大部分專員稱0963為網內互打前10分鐘免費,超出10分鐘額外收費;0978為網內互打免費),我一直誤以為是網內互打免費,才會很放心去使用,而導致今天費用暴增,若是第一次詢問的專員告知我正確訊息,我會將通話時間控制在10分鐘之內,也不會產生今天這樣的結果,如果您們可提供當時的錄音,也可以很清楚當時專員是如何與我應對。結果,該專員卻告訴我他們是隨機錄音,隨機錄音?那也就是說,所有遠傳用戶與專員談話的內容都不一定能錄到音,請問若是像今天這種狀況,專員交待費率問題有誤,造成費用暴增的問題,也沒有一個維護消費者的依據? 今天是專員疏失,要我來負擔這筆費用,我們的權益已經嚴重受損!感覺該專員並不是很積極解決我的問題,之後幾天我也打了幾通電話進去詢問,並浪費時間與精力去重複解釋著上述情況,但大部分的專員給我的感覺皆是站在該公司的立場來解決問題,而並非站在消費者的角度與立場,因為今天就是我們的權益受損了,但多數專員的態度極為消極,沒有誠意協助解決問題,雖然以禮貌的態度來與用戶應對,但實際上根本沒有解決到任何問題,而是以各種理由逃避及塘塞,結果卻是要因為先前第一次詢問的兩位專員的疏失,要我來負擔這麼大筆的金額,我覺得非常不合理,也很難以再信任該公司!這叫我該如何再安心地使用該公司的產品及服務?如何建構彼此的信任感?我非常不能諒解遠傳電信客服的處理方式和消極態度,因此提出申訴請求,希望能要求該公司將超出網外10分鐘的金額部分消除,以維護本人權益。


瀅禮 e-mail: yinglichang_jj@hotmail.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律師存證信函提出您的主張之。
arvil 103-06-11 15:29

購入九年二手屋

二個多月後 (最近梅雨季節) 發現房屋滲水

已通知仲介公司並告知前屋主 房屋滲水 前屋主有請我們先自行請抓漏技師前往堪查 技師確定 需做防水工程才能解決 前屋主也有請原本的鄰居(做防水工程) 再次確認 確實需做防水工程才能解決此問題

想請問~

1.我們現在的動作是先發存證信函仲介公司和賣方嗎?

2.有詢問消保官專線 說可以要求"減價"

3. 若同意減價了 仲介費用能否退回差額呢

先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有漏水,及要求減少價金,如對方不願,要在通知後6個月內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1 2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律師存證信函給賣方及屋主,請求限期修補該漏水瑕疵,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對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減少價金及相關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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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金 103-06-10 22:13

事情經過,這樣有機會可以全額退費嗎?

我在5月20日在 二手大拍賣?Amistad  (Facebook私人社團)看到cherry Wu (吳佳穎)小姐在社團上販賣台北泰國來回機票(如圖一),詢問之下吳小姐說(有機票就一定有機位與45天前與旅行社訂位以及可自由行)這句話讓我心動於是跟吳小姐預定在2014/5/24日在台北松山菸廠進行面交,面交時吳小姐說有任何問題可以再跟她連絡。

但是與旅行社詢問時,卻與吳小姐說的不符合,而且有許多條件限制與規定

吳小姐的5000元機票抵用卷並無告知販售票價不含稅金且遇暑假則機票另外加價需使用者自行負擔 吳小姐有告知使用者需45天前訂位,並無告知旅行社說15天前才能確定有無出團,如無出團無法配合使用者自由行 吳小姐當初說可以自由行沒有時間限制,並無告知本優惠卷需搭配旅遊團限制7天6夜不可早回亦不可延回 吳小姐當初並無告知旅行社住宿需收代訂費用1499元 吳小姐當初並無告知旅行社限制住宿旅館必須為五星級

在2014/5/28號跟吳小姐提出以上條件限制,吳小姐說我沒有使用過機票但旅行社是跟我說選好飯店日期填寫自由行定單,寄回去即可。

吳小姐一直強調是(面交)所以無法退回款項,但我們在七天內提出商品相關問題她卻無法回答以及推託於旅行社。

這裡是整理好的對話紀錄

https://www.dropbox.com/s/vru8m8nzy7a0cum/%E5%B0%8D%E8%A9%B1%E7%B4%80%E9%8C%84.doc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0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處理,再對其提起訴訟請求之。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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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金 103-06-10 22:3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 ... 

請問諮詢是免費嗎?

Avril 103-06-10 21:23

我父親與叔叔共同使用及居住的築物,該築物的土地需支付租金給國產局,每年大約7萬元左右。已告知叔叔需要共同負擔該筆費用,但他都不予理會,父親是土地承租人,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約束叔叔付款嗎?

目前我有擬定一份協議書,希望他在上頭簽字。如果他在收到協議書之後,仍然無動於衷的話,我又可以怎麼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雙方先前有無約定共同負擔,若無約定,現在要要求對方負擔,除非對方願意另行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0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發律師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叔叔支付一半租金,若叔叔屆期仍置之不理,可對其提起訴訟請求租賃物返還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等,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出租人得依約對於承租人請求給付租金,至於承租人另外是否將該租賃標的物之使用收益權另外交予何人行使或共同行使,應於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關係無關,尚不得以另有其他人共同行使使用收益權而執以對抗出租人。

外部關係-出租人和你父親,之關係及內部關係-你父親和你叔叔間之關係要分開來討論,若你的叔叔有違反與你父親間關於費用分擔之約定者,則應由你父親另外對之請求履行和給付違約賠償之問題,不能以你叔叔沒付錢就跟出租人主張拒付部分租金,因為出名為承租人者即須依約對出租人負擔給付全部租金之義務。又若你叔叔若不願付款者,建議你們終止其使用收益之法律關係,並依法早日排除其使用收益狀態為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jo 103-06-09 21:26

您好,

想請問男女朋友分手

女生前往男方家取回女方的物品,但男方獸性大發

強迫女生進行性行為,女方非常不願意但無力反抗

事隔一星期了,女性身心大受打擊

請問這是否構成性侵或是妨害自由

是否可成立?

要如何提出證明和如何提告

委托律師打官司費用如何計算?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男方在違反女方意願之情況下為性行為,涉嫌妨害性自主罪,該女方得據以提起刑事告訴,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保全證據,不然後容易陷入各說各話的局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9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1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您朋友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性侵,但能不能告成就要看有多少證據能證明有強迫發生性行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9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蒐集非合意之相關證據,如抵抗之相關傷痕,進行驗傷之,於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後,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度方提出刑事告訴,待對方起訴後,亦可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只要你不願意與他人有性行為下,對方即構成妨害性自主權罪,你如要提告律師願意以最優惠、最誠懇的心,為你伸張正義,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Sunny 103-06-09 14:22

妨害家庭對方請求民事賠償,先前曾簽立三方切結書,內容以斷絕與男的聯絡及自行負擔小孩費用,換取對方不提告,若我們有再犯,得任憑對方處置,絕無異議.但男的卻在簽完隔天到我家中向我父母道歉(我未在家),我知道後怕對方反悔又對我提告,發簡訊至對方媽媽請其轉達男的勿再打擾.誰知對方怒不可遏,認為我在跟她示威,說要跟男的離婚並將他趕出去並對我們提告.男的非常害怕又跑去我家(我未在家),叫我父母要為我發簡訊的動作引來的後果想辦法解決,要求我父母必須到對方家中解釋及道歉.同時,一直狂打給我,要質問我此事.因對方不接我父母電話,我父母不想事情演變成這樣,要我一起想辦法解決,不要讓他們夫妻為此事而離婚,所以後來我就接男的電話.男的要求我打電話給他,說有些事他要再問我,藉機側錄我們的談話內容及拍下是我打電話給他的畫面,隨即交由對方來告我.二審準備程序末了,法官有問我們兩造財力,我才知道對方已將名下房子轉給她媽媽,而且還說她自己獨力撫養小孩(女的離婚條件為小孩由男的帶回去養且她無須支付養育費),說是我一直跟男的有聯絡才害他們離婚.我除了那天有聯絡外,其餘都沒有,請問1.:我的財產比對方多,對方塑造出無財產且獨力養小孩的假象,我是不是賠慘了? 2. 我跟男的那一天的聯絡有侵害到對方配偶權嗎?我們交談內容無關男女私情,真有違約也是情有可原吧?我只是想對我惹出的事負責而已,我該如何主張,法官才會相信我?我有向法官說可傳喚男的出庭作證,並無如對方所說為卸責之詞,但法官說不用.法官看起來跟對方很熟,還配合對方可出庭時間.請幫幫我~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09 14:45

您好,民事賠償的數字,會依照雙方學經歷、社會地位、財產背景及受害程度等等做綜合性的評量,一般來說,除非特別富有或貧窮,不然賠償的數字大約在30至50萬元不等。若對方提出精神科醫師的診斷證明,說明因為配偶的外遇而導致嚴重的精神疾病,賠償金額才會比較多。另外,若法官有意協助對方,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您將與對方聯絡的情況及原因撰擬答辯狀,以保障您的權利。若您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Sunny 103-06-09 11:21

妨害家庭對方請求民事賠償,先前曾簽立三方切結書,內容以斷絕與男的聯絡及自行負擔小孩費用,換取對方不提告,若我們有再犯,得任憑對方處置,絕無異議.但男的卻在簽完隔天到我家中向我父母道歉(我未在家),我知道後怕對方反悔又對我提告,發簡訊至對方媽媽請其轉達男的勿再打擾.誰知對方怒不可遏,認為我在跟她示威,說要跟男的離婚並將他趕出去並對我們提告.男的非常害怕又跑去我家(我未在家),叫我父母要為我發簡訊的動作引來的後果想辦法解決,要求我父母必須到對方家中解釋及道歉.同時,一直狂打給我,要質問我此事.因對方不接我父母電話,我父母不想事情演變成這樣,要我一起想辦法解決,不要讓他們夫妻為此事而離婚,所以後來我就接男的電話.男的要求我打電話給他,說有些事他要再問我,藉機側錄我們的談話內容及拍下是我打電話給他的畫面,隨即交由對方來告我.二審準備程序末了,法官有問我們兩造財力,我才知道對方已將名下房子轉給她媽媽,而且還說她自己獨力撫養小孩(女的離婚條件為小孩由男的帶回去養且她無須支付養育費),說是我一直跟男的有聯絡才害他們離婚.我除了那天有聯絡外,其餘都沒有,請問1.:我的財產比對方多,對方塑造出無財產且獨力養小孩的假象,我是不是賠慘了? 2. 我跟男的那一天的聯絡有侵害到對方配偶權嗎?我們交談內容無關男女私情,真有違約也是情有可原吧?我只是想對我惹出的事負責而已,我該如何主張,法官才會相信我?我有向法官說可傳喚男的出庭作證,並無如對方所說為卸責之詞,但法官說不用.法官看起來跟對方很熟,還配合對方可出庭時間.請幫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