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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P 103-08-12 13:41

我們公司在一次出貨
因上面決策錯誤
造成生產延誤
卻把責任全部讓我承擔
之後不分配工作給我
這件事很明顯會影響我的績效

我有保留 信件 紀錄 檔案寄給高層
證明不是我的問題
但他們卻視而不見
我只問他們
"如果你是我,你會怎麼做"
他們無法回答

今年七月調薪日
公司調薪幅度是3~5%
也就是說最低也有3
我不但連3都沒有甚至是0

這很明顯是在逼我走
又沒有合法的資遣理由
因為我沒有不能勝任的問題

這算職場霸凌嗎?
如果法官看過我這些證據
確認不是我的問題
那公司會負什麼法律責任

謝謝!!

 您好:

如果您能證明與公司間有定期或依年資調薪之約定

且確實沒有構成不能依約定調薪之理由

則您可訴請公司給付應調高薪資與原薪資薪資差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邦哥 103-08-11 19:16

家人於8/10發生車禍

行駛時發現前面燈誌轉黃

便減速滑行,並由內側車道轉為外側車道

但時間來不及完整移到外側車道

進而卡在雙白線中間

停下時燈號轉為紅燈

便遭後方意圖紅燈的車輛高速追撞

小弟想問,責任歸屬哪方較嚴重,又如何究責

賠償金額又要如何計算

估價後的金額:零件65000 工費60000  車齡已有三年

 您好:

車禍肇事原因如雙方有爭執,可申請送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歸屬

再由民事法院依情況定過失比及材料折舊(工資部分無折舊)定賠償金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Terry 103-08-11 14:24

您好,

在下任職於遊戲公司,任職期間因職務上需求擁有後臺功能(假冒真實玩家於遊戲內進行炒作,促使其他玩家花錢),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有販賣部分虛寶轉為己利;離職後因仍擁有該帳號,故仍有持續相關之操作。

而後被公司發現,告知將控告背信竊盜侵占等罪,並因有離職前後的因素在,將會採一罪一罰,同時依據後台產出紀錄換算,求償新台幣500萬元,但我實際上只有獲利30萬左右(有證據)。

而後經私下和解,法務透漏和解金額底線為120萬,我一時情急,答應還一百萬而簽下和解書,但和解書有賠償條款(超過一個月付款期限將有20萬的額外賠償)。

實際和銀行信貸以後,實在只還的出50萬,於最後還款日額外簽下70萬本票,但實在還不出這筆錢。

因此有做法律訴訟的最壞打算。

有幾點想詢問:

1. 和解金額就法律上而言,是否還有任何的協商空間。

2. 假若和解破滅,之前給付的50萬元費用有無可能取回打官司。

3. 本票上的70萬元,是否會因和解破滅而作廢。

4. 前公司可以針對和解金額未達共識控告我必須履約,且再控原本的刑事責任嗎? 

5. 若實際訴訟,可能面臨的刑期有多重?有無併科罰金之可能(無前科)

6. 法官一般判決賠償準則,有可能考量我經濟能力的不足而賠償較低金額嗎?

 

以上,感謝,如果可以,想親約面訪並討論聘用律師之相關事宜。

terry您好,

一、若仍得與公司協商另一和解條件,得以新約代替舊約,並言明舊約作廢。

二、已經給付的和解金五十萬元,因為和解書是在您自由意志下簽署的,除非有撤銷權事由,否則沒辦法要求返還。

三、本票若對方聲請本票裁定,您必需打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11 16:55

您好:

1. 若您已與對方簽訂和解書,就必須依照和解書金額賠償,除非對方願意跟您重新簽立新的和解書代替,或是您提出該和解書無效的主張,進而撤銷和解契約。前提是必須提出相當證據,包括和解書內容錯誤: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當事人之資格或重要之爭點有錯誤時,並提出合理主張,方可撤銷和解契約

2.若對方願意與您協調和解金額並重新簽立新的和解書,已經給付的和解金係可折抵。

3.本票不會因為和解破裂而作廢,您必須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倘若對方聲請本票裁定確定後,對方即可以此項本票裁定及確定證明書為執行名義,聲請對您的財產或者是所得進行強制執行以供其債權受償來源。

4. 對方可就和解書內容及本票聲請強制執行,亦可考慮聲請假扣押以防止脫產,此外因為您未履行和解書內容,對方亦可直接提起刑事訴訟,您所犯之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因此若對方提起告訴後,此時即使達成和解稱,對方欲撤回告訴,檢察官仍得繼續偵察,但可獲得檢察官較輕之處分。依您的情況,恐難有併科罰金之可能。

5.賠償金額會依當事人的社會地位、經濟狀等來判斷。

6.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陳華明 (律杏) 103-08-11 19:34

 您的問題很有意思, 個人意見如下:

1. 應不成立竊盜, 但有業務侵占之可能

2. 離職後還使用該帳號, 有刑法第358條的問題, 但這是告訴乃論

3. 已經簽了和解書就無法反悔了, 所以50萬及本票是拿不回來了, 以後要付本票的70萬元

4. 法官不會調整賠償金額, 因為和解書就約定賠償金是100萬了, 法官不會介入. 除非是主張您急迫,輕率, 無經驗而撤銷和解書. 但這很難

boma 103-08-11 12:56

你好,一個月前我父親開車在t字路口要轉彎(因為路旁停車雙方都沒看到對方)與對方女(直行)騎摩托車相撞,,對方70多歲無照也沒帶安全帽.我父親轉的位置有超過中線,所以我父親要負大部責任.(r路人說其實是對方撞到我爸)
對方額頭邊髮際處裡縫了6針,腰部要黑青,其他都沒受傷也沒腦震盪,住院住單人房一個多禮拜,其間我父母除了禮拜日之外都有去看她,道歉送禮.到了她出院回台北兒女家也有打過一通電話關心過(我們住雲林).聽說回台北想再去住院,醫生說她沒問題,不用住院.最近要談和解,她兒子說我們不夠關心,而且說他們家須要留一個人在家照顧他媽媽6個月(好像本來就沒在工作),算看護,一天2500.再加一些其他的賠償,另要求要賠45萬(強制險已賠償5萬多,紅包先包了6千)
請問像這種情形除了強制險外合理賠償應該還要給多少,和解不成,上法院,法官大都多判賠多少呢我爸煩到無法入眠....(ps對方家境比我們優)
另外如果上法院請問是不是一定在雲林,因為對方是在台北,我們要去有點麻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4:00

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賠償金額的部份,必須主要就是醫療費用、因為該次車禍所發生之必要費用精神慰撫金等。就您所述的狀況,有關看護的部份,必須有診斷證明書,證明確實需要看護,有關住院的部份,也是。

2、另外有關住院的部份,倘偌醫院未囑咐有必要住單人病房,則僅需給付普通病房之費用即可。

3、有關於責任的部份,刑事就是過失傷害民事就是賠償責任(依據我所述的賠償數額再以責任比例計算)

4、有關法院管轄的部份,可以由被告的住所或是發生事故的地點都可以,這個是原告的選擇權益。

5、基本上倘若對方診斷證明書上沒有記載的,都可以拒絕。(就您目前提供的資訊無法試算,請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6、法院管轄的部份,是法律規定的,倘若對方真的在台北提告,則看看您的父親是否要委任他人出庭。(沒有強制於雲林法院起訴之規定)

陳華明 (律杏) 103-08-11 19:47

 1. 對方是原告, 您父親是被告, 事情也發生在雲林, 所以一定是在雲林地方法院起訴, 若對方在台北起訴, 您父親可聲請台北地院將案件移轉到雲林地院

2. 該賠多少, 要看到對方支出單據才知道, 所以等對方來告也是一種方法(對方起訴狀中會寫清楚請求多少, 以及為甚麼請求這麼多), 還有兩造間過失比例的問題

3. 但還有過失傷害刑事責任問題

阿文 103-08-10 23:18

律師您好,家父於數年前連同幾位地主請建商協助興建公寓,於興建的過程中有造成鄰損,但建商採取不處理的態度,交屋鄰居直接找地主索賠,請問律師,這個賠償責任該由建商負責還是地主負責呢?謝謝

 您好:

建商和地主在實務上都有被判應賠償鄰房所有權人之案例

也有地主依內部契約關係於賠償鄰房後事後請求建商賠償之情況

因此需視地主與建商間之契約內容約定為何而定,非可一概而論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地主是實際上之管理人,則仍可能需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最終責任仍應向建商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伯 103-08-10 21:51

我也不太清楚算是交通事故還是毀損。前幾天我跟朋友在路邊牽機車,當時車子子發動,他說想牽牽看,他沒駕照,我有交代他要小心油門,結果也不知道他是神經大條還是怎樣,就動到油門,整台車撞到路邊停靠的車輛,他的車門刮 傷,不過沒有人受傷,我同學當下很緊張,跑過來叫我直接騎走。請問如果車主硬要報警,要負甚麼法律責任,可以私下和解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0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無人受傷且您們又非故意,故不會有刑事過失傷害毀損之問題,但對方可以民事侵權行為向您們求償,且當然可私下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呆 103-08-10 14:53

我跟green一樣.誤入了此網站.一樣要求我付費.真的不用理會嗎.我有發郵件跟他們說.我是不小心點進去的.根本沒要加入會員.他們說一切都按合約上走的.是我自己沒看清楚合約.要我自己負責.如果真的向我提告了.我會負什麼樣的責任呢?...想問green說~~..不理會之後有怎樣嗎.那個一直要求付費的視窗會不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0 15: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毋庸理會,對方頂多民事起訴要求您強制履約,並不會有刑事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Hugo 103-08-10 00:22

我(賣家)於拍賣上刊登一雙鞋,拍賣期間我有穿過一次,導致鞋子底部有污質跟網拍上的照片有不同,(2014-07-25 09:36)賣出時我誤以為買家了解我的意思(穿過一次),所以會跟照片上略有不同,但這句話我沒有提到,因此就出貨給買家,最後買家應該是因為穿不下而找理由退貨,就說到我的鞋子跟照片不同,但我已經將款項包含它需要郵寄的運費退款給他,他依舊給我負面評價,所以我覺得受到委屈因為買家態度非常不理智,以評價再次回復他,請問是否構成誹謗?他真的能夠提告我?因為我不想再回復他任何東西,希望就此落幕但我也不希望會收到他任何所提到的存證信函或是律師信。感謝律師的回答:)

 

以下提供對話記錄: 

我的意見︰ 鞋子的確只穿過一次ㄟ,已有在文字中說明,這種賣家合作一次就夠了,也難怪你負評不斷。希望你以後不要這樣囉~ (2014-08-04 09:00)

他的回覆︰ 若不改評價不退費必報警處理,照片證明你寄來的鞋子並非圖片上的狀況!不要自打嘴巴 (2014-08-05 17:57) 

我的意見︰  退款日期2014年8月5日、退款金額3860(包含運費)、退款至後五碼(07146)從帳號後五碼(26528)匯出,請您協助將商品寄回。 (2014-08-06 15:47)

他的回覆︰ 交貨便服務代碼F02972128961 (2014-08-07 01:08) 

我的意見︰ 已將買家列入黑名單,浪費彼此的寶貴時間,我也算是開了眼界,第一次遇到這麼特別的買家! (2014-08-09 18:19)

他的回覆︰ 會備妥相關事證進行提告,我話已經說在先,怪你自己聽不懂人話。 (2014-08-09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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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意見︰ 很不老實的賣家,鞋子絕對不只穿過一次,且完全不是照片上的新舊程度了!!! (2014-08-04 02:23)

我的回覆︰ 已將款項+運費匯還給您,請立即將商品寄回,收到商品確認無誤後,將修改給您的評價。 (2014-08-05 23:20)

他的回覆︰ 商品新舊認知不同,買前也不問清楚,買到後悔就給人家負評,退你錢還包你運費還是不改評價,這種買家一定列入黑名單。 (2014-08-09 18:21)

他的意見︰ 並非商品新舊認知不同,我這邊有拍照存證可以交給奇摩,請你不要再惡意抹黑,否則法律責任你一樣要負擔。你交給買家的商品就已經不是你圖片上的狀況,反怪買前不問清楚,請先檢討自己不老實。欺騙買家給你負評非常合理! (2014-08-09 20:32)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5: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對話內容,雙方都不太會構成誹謗罪嫌。

2、您無須過於擔心,對方倘若真的提告,在尋求正式諮詢提出答辯,之後再看要不要提出誣告罪告訴。

Terry 103-08-09 01:50

您好,

在下任職於遊戲公司,任職期間因職務上需求擁有後臺功能(假冒真實玩家於遊戲內進行炒作,促使其他玩家花錢),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有販賣部分虛寶轉為己利;離職後因仍擁有該帳號,故仍有持續相關之操作。

而後被公司發現,告知將控告背信竊盜侵占等罪,並因有離職前後的因素在,將會採一罪一罰,同時依據後台產出紀錄換算,求償新台幣500萬元,但我實際上只有獲利30萬左右(有證據)。

而後經私下和解,法務透漏和解金額底線為120萬,我一時情急,答應還一百萬而簽下和解書,但和解書有賠償條款(超過一個月付款期限將有20萬的額外賠償)。

實際和銀行信貸以後,實在只還的出50萬,於最後還款日額外簽下70萬本票,但實在還不出這筆錢。

因此有做法律訴訟的最壞打算。

有幾點想詢問:

1. 和解金額就法律上而言,是否還有任何的協商空間。

2. 假若和解破滅,之前給付的50萬元費用有無可能取回打官司。

3. 本票上的70萬元,是否會因和解破滅而作廢。

4. 前公司可以針對和解金額未達共識控告我必須履約,且再控原本的刑事責任嗎? 

5. 若實際訴訟,可能面臨的刑期有多重?有無併科罰金之可能(無前科)

6. 法官一般判決賠償準則,有可能考量我經濟能力的不足而賠償較低金額嗎?

 

以上,感謝,如果可以,想親約面訪並討論聘用律師之相關事宜。

lele 103-08-08 23:03

各位律師您們好,我從外地到北部拜訪朋友,當天停車確定路線為白線並不是紅線,現場也無任何施工告示牌。從7月29日停車到8月2日去現場移車,發現已經被派出所開單違規停車,心想在到裁決所做申訴就好,結果悲劇發生了,,,我的車竟然排氣管發出異常生音。。。於是我就報警,,因為遇假日,警察給我交通局管制工程科請我聯絡8月4日聯絡了工程科的人員,我請他們到現場來,,,他說好要聯絡施工單位,拖了兩天ㄧ直沒有回覆我,,,我又打電話過去結果雙方約隔天早上8月6日上午,,,但我等到晚間也沒來電也沒到現場,,到了隔天我請外面的修車場幫我看到哪裡發出異音,結果中段觸霉歪致副駕方位,及後段ㄧ些排氣零件請我在到原廠估價,,結果原廠講的也是ㄧ樣,估價單報修車費3萬多元,,立馬我打電話給工程單位他們才派當日弄壞我車子的人到原廠,,當日他說不是他弄壞的,我不想現場跟他爭論,,塊頭大滿嘴檳榔,但堆高機架高車體時四個痕跡及中間觸霉管還有後段刮傷,有拍照片,請教律師對方不願理賠,我該怎麼辦,是要告政府還是告堆高機的人因為政府他們沒有盡到監督責任可否申請國賠,請幫幫我,謝謝,我只要車子修好還我。。。。

您好~

初步聽您敘述,本件除國賠外,

尚可能向堆高機駕駛員及雇用他的工程公司依民法請求連帶賠償

103-08-08 16:19

請問如果發生車禍,對方是一個阿北紅燈,本人是在待轉區被撞的,但是沒有駕照的話,從法律上來看誰要負擔的責任比較大??跟如果後續會發生什麼樣的結果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主要肇事之人似應為該名阿北,他應該會被認定要對您負民刑事法律責任

但您可能會因無照駕駛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大寶 103-08-08 13:26

我們和一台大貨車發生擦撞,我們的車在內線道,對方在外線道,我們都是待轉的左轉車,結果大貨車搶快,先行左轉,結果距離沒抓好,她的左後輪就猜撞我的右前車頭,導致我的右前輪爆胎,車頭損毀。當下有報警且對方貨車司機有說會負責,結果貨車司機的公司完全推卸責任,我們該怎麼辦

您好~

法院對於車禍責任判定,除兩造供詞外,尚須參考鑑定報告。

若您居於高屏地區,歡迎準備資料到所詳談。

小艾 103-08-07 21:27

上個月發生機車機車的事故

我和對方皆同向,對方欲左轉雖馬上打了方向燈但我因當時也騎滿快來不急就撞上,那馬路是直線與一條小路連接,也沒有任何交通號誌,撞上時對方是未停下的狀態,而撞後雙方也已移動過機車了...

在對方先錄口供後就離開去上班了,警察是和我說對方是希望私下和解,回去過兩天我有傳了訊息約對方方便時間談和解但卻完全沒有收到回復..

這幾天又打了電話去沒想到對方很強硬說我沒誠意發簡訊就想和解,還說他們要找檢察官商量看要不要跟我和解還要我賠錢

原本我是覺得雙方都有錯,我是因車速過快未保持安全距離,對方太慢打方向燈(不是應該離轉彎處30公尺嗎?)且轉彎車不是應先讓直行車嗎?本想就和解各自負責車損就好,沒想到對方態度差這麼多,我想請問是不是一定是後方追撞的錯責任最大?只能任由對方ㄠ錢嗎?

請問可否推判到底是不是只有我錯對方沒錯呢?或是我必須要付最大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7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視警方作成之初判表決定是否先與對方達成和解,又若您對初判表不服,您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華 103-08-07 10:25

您好:

請問我行經路口時撞上紅燈機車,當下我未超速酒駕,對方人輕傷,機車全毀,我雖有保第三人責任險,但因對方紅燈保險公司不賠車,我的車輛也維修了四萬元,如此到底誰的責任較大?我要向對方提和解嗎?後續我該如何處理較適當?謝謝

您好,建議申請由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過失責任,於釐清過失責任比重後,再決定如何談和解,以維護您的權益。

汪叔 103-08-07 08:49

本人房屋位於桃園縣5樓公寓之頂樓.民國86年完成共60戶社區

有合法成立管委會.因管道間排水阻塞.每逢下雨積水會回堵.

造成頂樓住戶嚴重壁癌!另外水塔亦會定期清洗.

也會發生上列現象!

請問排水維修.費用.及責任權屬是否均由管委會負責?以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7 10:3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偌漏水的原因是因為共用部分有瑕疵所造成,則必須由管委會負責修繕費用由基金會負擔,倘若是因為您專有部份,則由您自行負擔。

2、本文建議您應該找工程公司或是土木單位僅型漏水原因鑑定,判斷應該如何主張權益。

3、另外倘若該頂樓違章建築,則與管委會無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8-08 00:09

 要先確定是公共管道間出問題還是私人管線,才能確定求償對象,

這個不開挖不會知道的

solar 103-08-07 08:47

各位律師您好:小弟有房屋漏水責任歸屬糾紛問題想請較。整棟建築物五層樓,是舊式公寓,雙邊門牌號碼,我們家住五樓,樓上我們沒有違建,樓頂屬於公共開放使用空間,因為長期房子沒有居住,最近突然收到四樓住戶,調解要我們整修屋頂防止屋頂滲水到四樓,我想請較的是,漏水重點在於屋頂地面滲水到五樓在滲水到四樓,維修責任歸屬是整棟單邊門牌要負責還是五樓跟四樓一起分擔,因為頂樓是開放空間,只有我們負責太說不過去了,想請較各位律師大大們能給個建議看怎麼處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5: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是屋頂有瑕疵必須修繕,則必須由管委會處理,倘若無管委會則由全體住戶依據比例負擔。

2、本文建議您可以可以先委請工程公司來判定漏水原因,並估價,然後發函要求負擔,倘若無法得到回應,可以等對方起訴或是直接起訴。

 

安安 103-08-07 03:10

您好,上個月才遇到一家公司每天要求我工作近12小時(原訂時間為8小時),假日還要求我去加班(騙說可報加班),而且上班四週期間為公司代墊了近5萬元,已過1個多月仍有1萬9000元左右未還給我,在職時的工作日報、打卡紀錄、代墊發票的照片及刷卡紀錄我都有留。我已經向勞工局申請調解,且同樣受害員工共有約10位要一起在本週開調解會,請問: 1.公司未歸還我代墊款,是用來買電腦/螢幕/UPS用在客戶端的。拿了我的錢去作為公司賺錢的事又不還,這是否有違反民法刑法等其它法律(例如詐騙侵佔財產等)? 若公司堅持不還,因東西我都知道在那些客戶的那個位置,可否申請扣押或拿回實物不給他們使用等作法呢? 2.公司欠許多員工薪資,若公司堅持沒錢可還,或是要再拖個二、三個月(有人已經拖了二個月以上了)該如何逼公司還錢?一定要轉向法院提告嗎?若公司要開本票支票等是否可接受(我是只想電匯至我戶頭)? 3.公司已付不出薪資,還一直在104等網站徵人,可否強制他在還完全部積欠薪資前不准再以公司或相關子公司名義徵人呢?這樣只會讓受害者愈來愈多。 4.公司自訂了一些內規,像考積不佳可扣10%薪之類的。若公司蓄意將我們這些向公司討錢的員工的考績全部打最差,全部扣10%,該如何阻止他作這事? 5.因有打卡紀錄,每日超時及假日的加假費也要討回,但若申請資方一口咬定那是責任制,員工自已自願加班的,與他無關,是否有方法可以破解? 6.若調解會資方未到或是調解失敗,下一步需告上法院,該要怎麼作?另外因為大部份受害者已經在下一家公司上班,如果上法院要常請假,搞不好又會丟掉現在這份工作,是否有更好的方法?總不會因為這樣又縱容這家公司亂搞,產生更多的下一批受害者吧!! 請各位大大協助小弟這些問題,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7: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份可以請求返還借款,本文認為尚不會構成詐欺罪。

2、倘若協調不成,只能提告

3、無法。但是可以考慮投書媒體

4、考績的部份,倘若當初勞動契約並沒有約定可以影響薪資,則仍然屬於違法扣薪。

5、責任制必須符合法定工作項目才可以適用。

6、必須提起民事訴訟,程序:撰擬民事起訴狀->繳交裁判費->開庭。

Derek 103-08-26 08:47

您好:
我跟您一樣有這樣的問題,我分享我的歷程給您知道~
公司欠我薪水及代墊款,我第一步當然向勞工局申訴,
但勞工局承辦人非常不積極處理,只聽信公司的話,卻
不把我的證據證據,開協調會時只問你,為什麼要幫
公司墊款,你可以不要先墊啊~
後來,我向法院提起執行命令,經過一番開庭,終於勝訴
也查財產,公司卻沒有錢在戶頭,所以也扣不到錢,也白
忙一場!!!現在我打算告負責人,上網查之後,很多人都
說告公司,跟負責人無關,這部分我就不了解怎麼處理
了~希望有經驗的朋友們,幫忙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1: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確實公司負責人與公司在法律是不同的法人格。

2、公司沒有資產,但是倘若仍有營業或交易的話,還是可以向法院就債務人應該給付的款項或是公司的動產作執行。

小語 103-08-06 22:18

你好:

請問車禍相關事項:

1. 對方騎機車從正後面撞到行駛中的摩托車,但是被撞到的是無照駕駛,像這樣若肇事責任都是後面的機車騎士,但是我們無照,會提高幾成責任??

2. 目前被撞到的人醫生說會全身癱瘓,需要24小時的看護照顧,但是我們的經濟狀況不是很好,這方面是先請對方先付擔目前的醫療和看護費?

還是直接調解請求對方一次賠償,哪一種比較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6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作成之初判表,初步判斷雙方之肇事責任究竟為何,是對方或之過失,或是雙方均有過失。又若仍對初判表不服,亦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如此將有明確之肇事責任比例可作為賠償之參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iss Chang 103-08-06 12:32

今天早上我行駛在慢車道上,路邊有一輛貨車打左邊方向燈要將車切換到慢車道。而右前方的機車為閃貨車而將機車行駛至慢車道,在後方的我車也因此不小心而撞到了前方的機車。車主只有輕為的受傷,但警察說是我車的錯 該負責全部賠償。那貨車沒有車事責事責任了嗎?機車行駛到汽車道也不需負責嗎?警察放走了貨車司機在法律上是合理的嗎?想請您告訴我,現在我們要如何處理才是正確?謝謝您!

 您好:

建議您應先蒐集現場證據(證人、證物),

並可於訴訟程序中向檢察官或法官聲請送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車禍肇事原因歸屬情形

並應把握鑑定時到場說明之機會以進一步釐清案情

方較能有減輕或免責之機會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kimi 103-08-06 10:18

HTC 贈送先創所製造的行動電源在家中自燃,先創只願意支付1000元代金。

發生意外當時,幸好人在家中,否則一定會釀成大災難。

難道這兩間公司都毫無道義上的責任,只要單純將損毀物品低購回即可 ?

難道自燃物品 沒有觸犯公共危險罪,不能說這兩間公司謀殺未遂 ?

難道就讓這麼離譜的事,用區區?1000元代金作為結尾 ?

不能要求精神賠償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6 10: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消費爭議,倘若可以證明企業是故意的,則就您所受到的損害,可以請求3倍的賠償

2、倘若您沒有受傷,無法請求精神撫慰金。

3、本文建議您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然後透過媒體協助,促使大眾注意。

谷Go 103-08-05 21:47

事情經過三個禮拜了

我在騎在大馬路經過一個叉口

下面是路段沒閃黃紅燈號誌 *號死角有東西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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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被一位老人騎機車衝出來撞我

很誇張的是他騎機車沒看前面!是頭一直看後面到了叉口盡頭沒有減速反而衝向我這邊撞過來.結果被撞跌倒後左手掌好像怪怪的當下不會痛

事發初有叫警察後來警察說那一路段沒交通號誌無法分辨誰對錯

筆錄作好了警察說如果要分就叫我去走法院

警察有問老人說你要陪這個年輕人修理車跟醫藥費嗎?

老人的回答是:我陪他那誰陪我

我就想說不要那麼麻煩乾卻和解好了

隔天去醫院檢查照X光發現左手掌裂傷要休息六個禮拜

聽到傻眼...還想說和解了該怎麼辦

請問我當下在警察局和解有簽名蓋手印

這樣有辦法再追究他什麼責任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既已和解而不予追究,則要再追究其責任,恐很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5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和解契約有無效之事由,若無無效事由,不得事後主張該和解無效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a 103-08-04 23:46

打我家人的被告
今天在刑事調查庭認罪了
但他拒絕付刑附民的金額

法官最後說 我們的案子會轉到民事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呢@@?

他認罪了刑事部份多多少少會被判決嗎(像是拘役賠給國家錢這樣子)?

民事庭是要處理什麼? 是處理他賠多少金額給我們這樣子嗎?

民事庭還會開庭嗎?我家人還需要再跑法院嗎?

如果刑附民賠償達成 是不是對方就沒刑事責任了?



希望有專家大大可以教導一下 不好意思 謝謝!

波波 103-08-04 23:39

你好 我想請問說

我男友開車在十字路口紅燈右轉

路口是我們號誌紅燈右轉過十秒後 橫向車道開始過

但是在轉的同時 對方直向開往我們這 撞上我們側門

路口監視器壞掉 所以只看我們的行車紀錄器

只看到在轉時 有看到對方是綠燈 但警察說 還是要研判

如果他起步時 是紅燈就是紅燈 但是看行車紀錄器

還是看不出對方起步時的時候號誌是哪個

對方卻研判自己路權大所以囂張

而我男友是沒注意到對方 而對方因喝酒也沒注意到我方

因對方0.20 超過酒測值 但警察說我們是轉彎車道要讓直行車

所以路權上我們吃虧 雖然對方有刑事責任 但是如果上法院的話

難道是我們理虧嗎? 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判決是怎麼判定我們的肇事責任

江皇樺 (江帥) 103-08-05 09:29

您好,

      1.路權酒駕是兩回事,酒駕仍有其刑事責任。如果沒有人受傷的話,不至於影響到刑事判定。

      2.不過民事方面,如果涉及求償的話,會因雙方都有過失,須依過失比例分擔。至於這過失比例就要行政機關去鑑定了。

ca 103-08-04 23:32

打我家人的被告
今天在刑事調查庭認罪了
但他拒絕付刑附民的金額

法官最後說 我們的案子會轉到民事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呢@@?

他認罪了刑事部份多多少少會被判決嗎(像是拘役賠給國家錢這樣子)?

民事庭是要處理什麼? 是處理他賠多少金額給我們這樣子嗎?

民事庭還會開庭嗎?我家人還需要再跑法院嗎?

如果刑附民賠償達成 是不是對方就沒刑事責任了?



希望有專家大大可以教導一下 不好意思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5 09: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倘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則原則上案件會移送到民事庭審理。主要就是審理賠償數額的問題。

2、倘若交由民事庭審理,則基本上都不會影響到刑事判決。

3、對方認罪,代表犯後態度尚佳,但是法院還是會審酌無法達成和解的原因。

4、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案件書類,詢正式諮詢。

ca 103-08-05 17:1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倘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則原 ... (恕刪)

請問 如果民事庭 他被判要賠償

 

這是有法定效力的嗎

 

如果他堅持沒錢不附 我們有辦法收的到錢嗎 還是說就拿不到了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法官判決當然具有效力,但若對方已脫產,則將來恐執行不到財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月 103-08-04 23:09

您好:

請問因宿舍管理員告知可以先至警衛室拿鑰匙搬進租屋處,所以我就拿到鑰匙後就先行搬進去,搬進去的時候發現裡面還有前任租屋者遺留一箱零星物品以及一些垃圾,我就把那些零星物品整理放在我之間租賃的房間(我是房間調換)等房東清理。過一星期後房東電話跟我看到裡面有東西因該不能搬進去,事後我才知道原來上一任他的租期還未到,我跟房東說管理員有告知我可以拿鑰匙搬進去,結果又房東卻跟我說宿舍管理人員沒有權限?可以叫我搬進去,但我去拿鑰匙的時候跟警衛?說管理員說我可以拿鑰匙他看了我的證件就直接拿給我。我真的不知道房東跟前租賃者的契約還沒到期。這樣我會有什麼責任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5 11: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侵入住宅罪,是以故意為限,因此倘若確實只是因為誤以為已經可以入住,並且使用管理員交付的鑰匙進入,則這個部份並不會構成刑事犯罪。

2、倘若沒有遺失相關的物品,並且知悉還無法入住之後搬離,則應該不會構成其他的法律責任

YAYA 103-08-04 17:38

您好,

我在這一年才得知我是非親生子女(但我已成年今年27歲),請問我做完親子鑑定後可以直接到戶政申請親子關係終止嗎?另外,我的父親(我指的父親是目前戶口上所登記的並不是親生父親),他因為行動不便及年老目前安置在安養中心,如果我做了親子關係終止,那我還需要負責他之後的費用或是任何事嗎?意思是說,如果安養院找上我,我會構成遺棄罪嗎?還是只要我終止親子關係就可以免責了呢?(因為他以前並沒有負起養育我的責任,但因為戶口上我還是他的女兒(他本身並無其他子女),所以現在有關他的所有事情都會來找我,後來又得知自己並非親生子女,所以一直有事找上門真的覺得很困擾)

 您好:

您依法需提起否認父女關係訴訟並確定後方能請戶政事務所為變更登記

而如確認您並非其子女後,且亦無家長家屬關係,則法律上即無扶養非父親之人之義務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YAYA 103-08-04 18:07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依法需提起否認父女關係訴訟並確定後方能請戶政事務所為變更 ... (恕刪)

您好,

那請問要如何提起否認父女關係的訴訟呢?需要有哪些資料?謝謝!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可以先準備戶籍謄本、證人證據資料,再向法院具狀聲請

 

YAYA 103-08-04 18:22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先準備戶籍謄本、證人證據資料,再向法院具狀聲請... (恕刪)

一定要有證人嗎?可以用DNA的鑑定報告就行了嗎?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如果有DNA鑑定報告當然可以引用,一般都是在法院訴訟階段才向法院聲請鑑定DNA
YAYA 103-08-04 18:3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如果有DNA鑑定報告當然可以引用,一般都是在法院訴訟階段才向法院聲請鑑定DNA

您好,

因為現在民間有很多DNA鑑定的公司,所以想說可以的話我可以先自行找民間的DNA公司先做親子鑑定,請問自行找民間的DNA鑑定公司,法院會不認可其資料的公正性嗎?

另外,想再進一步詢問,去法院作否認父女關係的訴訟,是我本人直接去法院申請就好了嗎?我戶口登記的父親需要出庭嗎?因為他行動不便加上小腦萎縮,喪失語言及自理的能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卻提起本件否認之訴,應以父親為被告,若您擔心自行找民間之檢驗所之證據力,建議您可以在訴訟程序中再請法院指定鑑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4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資料向法院提起婚生否認之訴。又若法院判決確定後。您即可免除對其之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戶政是無法處理這些問題

你必須要向法院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只要法院判決確定

那麼你對該人即無任何法律上義務

但在判決確定前仍有義務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手機: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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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103-08-04 16:41

律師您好!

我所的農田作物是"樹木",已經種植一年多,隔壁種植稻米農田的水時常流到我的農田(下雨天正常排水除外), 已經數次要求過隔壁農田的主人改善,但是他總是推卸責任,最近一次水位過高又流過來,因此我獨自把田埂加高.

由於樹木禁不起經常泡水,這段時間來因為土壤過度濕潤,造成樹木有些"爛根"的情況發生,也造成樹木"病害"發生.

現在我最擔心的是,如果有一天樹木因為經常泡水造成死亡,導致未來無法收成,或是收成大大減少,1.那我該用哪些法律條文提出求償?2.要如何預防他脫產?3.樹木沒有固定行情,那求償上會不會很吃虧?

這段時間只要有發現農田泡水,我都有錄影和拍照存證.

我是個無奈又無助的年輕人,麻煩律師詳細一點回答.感謝

回覆 陳先生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所的農田作物是"樹木",已經種植一年多,隔壁種植稻米農田的水時常 ... (恕刪)

 您好:

1.您可主張侵權行為法律關係(民法第184條)求償

2.您可聲請假扣押對方財產以防止對方脫產

3.您可在訴訟中向法院聲請對樹木鑑價。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kimi 103-08-04 15:17

HTC 贈送先創所製造的行動電源在家中自燃,先創只願意支付1000元代金。

難道這兩間公司都毫無道義上的責任,只要單純將損毀物品低購回即可 ?

難道自燃物品 沒有觸犯公共危險罪,不能說這兩間公司謀殺未遂 ?

難道就讓這麼離譜的事,用區區?1000元代金作為結尾 ?

不能要求精神賠償 ?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5 13:39

1.消保法第七條: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因而發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2.公共危險罪之定義,指行為人因故意或過失之行為致生損害於不特定之公眾,即概稱為「公共危險罪」。

3.精神賠償,簡單來說就是金錢賠償,行動電源自燃之原因是否為設計不良? 或是人為因素使用不當? 再來討論,如何判定要賠多少金額(門診就醫紀錄?後續精神藥物治療?家中物品損失?)

基本上變因很多,金額也不大,以上。

ting 103-08-03 16:57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

我哥前幾年有酒駕,要倒車入庫回家時就睡著

結果擋到附近鄰居出入口,

鄰居以為他暴斃什麼之類的,所以報警

後來警察就以酒駕肇事處理

最後判決是要罰錢,可是法院好像念在初犯

就吊照1年、然後罰錢部份讓他用勞動服務代替。

 

昨天晚上11點多時,他酒駕快到家時

他開車直行要右轉進巷子  被一台執行的摩托車撞到右後車門凹一個大洞

然後剛好在警察局附近  酒測值:0.17

所以警察以公共危險罪昨天就把他留在警察局

今天早上去地檢署開簡易庭

因為照常理來講 摩托車騎到路口應該要減速

如果摩扥車沒有騎太快 怎麼會撞到我哥車子後門 還那麼嚴重凹一大洞

想問一下這警方會自動送肇事鑑定嗎?還是要自行申請?

酒駕會影響監理站委員判定路權責任歸屬嗎?

那後續會需要付什麼刑責或者罰款就能解決嗎?還是得看地院怎嚜判呢?

拜託各位律師解答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3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管有無肇事,只要喝酒又開車,就屬觸犯酒駕罪嫌。

又雙方肇事責任仍須依初判表觀之。

再者,酒駕第二次仍有機會要求緩刑易科罰金,惟第三次法官幾乎都會判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乃乃 103-08-02 18:33

當初婆婆用她本人名義貸款一部車(使用者是大哥),我先生則是連帶保證人,後來因大哥付款至第三年就未付貸款,近日收到銀行存證信函,說將對借款人(婆婆)名下動產查封,婆婆沒有任何所得,名下確實有和兄弟姐妹共持有的地,是不是查封婆婆名下的地,我先生就不會被查封動產強制扣薪的責任

沈恆 (沈律師) 103-08-02 23:53

您好!因為先生是連帶保證人銀行可選擇不查封婆婆的財產,直接向先生求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子良 (馬克) 103-08-04 12:57

 通常銀行會對借款人及連保人財產併同強制執行,以上答覆,謝謝

103-08-02 05:15

各位前輩您好,女友的勞資糾紛,內容有點複雜,懇請幫忙

事情要從去年10月說起,女友在中和的一間萊爾富工作,為工讀生兼職人員,店長還是在違反公司規定下讓她做大夜班(女生不可任大夜班)一次晚上搬貨時,遭到民眾趁其忙碌時,從櫃檯盜走面額30萬新台幣遊戲點數,後有報警,且有錄影機證明,而對方在櫃台留下10000元台幣,也交由警方列為證據,人尚未抓到,已通緝中。

然而,店長卻口頭告知我女友:[我已先賠償公司30萬元,所以妳必須還我30萬]以此為由要求她簽下30萬本票(而單據還叫另一位知情員工拿給女友簽)她未滿20歲,而父母也未同意,但店長仍在此情況下,讓不懂法規的女友簽下,她到目前19歲,父母仍未同意此事。

同時還以此要脅,強迫她簽下手寫的2年半勞動契約(未蓋總公司核章)用此綁定她在萊爾富的工作,每個月以預扣薪水8500元的方式作為抵債,她工作至今已被扣9個月,而後又故意以盤損、收銀機零錢不對等扣她薪水,還有超時工作的問題(明明上到早上7點,但接班的店長卻總在8點才來接手,也未給加班費)如果選擇離職,就要馬上拿出30萬歸還。

兩次簽寫單據都有在櫃台被監視器拍到

這周,我們便前去勞工局尋求協助,在勞工局建議下,我們以引用勞基法第14條的方式辭職(7/29)並寄發存證信函為證,同時申請勞動調解

但前日,店長寄發簡訊要脅,如果她不出面工作,便要以竊盜罪、偷拿零錢、收取當初10000元等方式對她提告,女友之前會拿取店內的商品例如香菸,不過價金都有在下個月的薪資裡做扣除,而偷拿零錢則是無中生有的事情,因為店長上周有問她,有沒有拿架上的菸,她友承認,但並未表示偷取(畢竟她知道會從薪水裡扣除)也沒有拿收銀機內零錢。

事因如上述所說,幾項問題詢問:

女友於現在的事件裡擁有哪些權益可以主張?我們能採取哪些法律途徑?如果能對他提告,要在調解後再行動還是現在就能? 店長目前所涉及的民事刑事責任有哪些? 如果8月10日領取7月份也就是最後一次的薪資時,店長能否以曠職達3日為由沒收薪資?那我們能如何應變? 偷竊的部分是否會成立?還是說能透過解釋來闡明?畢竟她並無偷竊的本意 本票的部分,該如何要求解除?如果對方窩藏票據不承認,我們該如何要求對方取出? 30萬的部分到底有無需要做賠償?要完全賠償?還是有連帶責任做部分賠償?那賠償是否需先經過司法的判斷才能決定? 對於預扣薪資的部分,該如何跟對方請求取回? 調解開會時,我們該做那些事情的準備及注意?那調解當下,能做如何的應變? 如果對方刻意隱藏證據、攝影機錄像(或是說刪除遺失)我們能如何做? 我們能從哪幾點引用哪些法規來具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現在的狀況比較緊急,對方近期內可能就會先提告,不希望變成問題沒解決還要吃官司的問題,懇請專人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2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店家對您女友提出告訴,可委任律師為其辯護之;若勞工局無法協調,可對業主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ky 103-08-01 18:10

你好,事情詳由如下:

7/15日我(買方)跟賣方簽約達成交易,有簽立房屋屋況說明書,預計8/29要交屋,7月底時因為要跟裝璜師傅討論房子的事情,發現有一個問題:浴室的璧磚碰共(之前去看房子時沒有此狀況),而且突出很大一塊,原本預算不需要打掉重做的浴室,因安全考量師傅說一定要重做,要不然會有一天一定會整片倒下來砸傷人!!導致我們的預算5萬(只更換設備)暴增至12萬(砍掉重練),我們想了想,請房仲去問問屋主是否可以多少補貼一點修繕費!!沒想到屋主只回覆一句(現況交屋),整個就是沒得談!這種簽約完但又未完成交屋過戶,到底責任歸屬於誰???

雖然房屋屋況說明書上有寫現況交屋,但有一項牆壁?裂他是勾否的!

這種情況下,我們真的只能認賠嗎?我們沒有惡意或是要解約的傾向!但是我們頭期款繳完能支付的裝潢費有限,只是想說能不能減價金之類的!

請問賣方真的一句"現況交屋"就打死了嗎?我們都還沒到驗屋的那天,想說先跟他們商量,但對方總是一附簽完約不關我的事的態度!!真的讓人覺得.....!

最近代書要對保了,在這些程序完成前我能提出什麼法條去跟他們協調嗎?

對方有瑕疵擔保責任,可請求減少價金等,但要注意除斥期間的限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1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現況交屋必須您目測所能及,若您無法發現,非現況交屋之範圍,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修繕該瑕疵,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及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1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實務上很多之賣方與房仲接用現況交屋規避責任,惟現況交屋並非無限上綱,故實務見解認為,僅限於可得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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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 103-08-01 17:45

我本身從事網頁及平面設計等工作

平常朋友會介紹案子給我接

在103年四月份左右,接到一個繪圖手稿

案子內容是對方要我畫台北101 東京晴空塔的畫給他

中間有簽署合約,內容大約為我的畫作版權賦予給對方

對方為文具出版社

而我這張畫作被製作成小筆記本封面,在網路上販售

而在七月底,我接獲出版社通知

說我那張畫作被告侵權

但我還沒詢問清楚告方是否為台北101

出版社跟我說,我必須在畫作之前就應查詢好是否有侵權行為

後續問題將會持續與我聯絡

我承認我當時不清楚這有侵權行為

現在知道了,但感覺出版社將所有責任放置在我身上

但我的責任是否只有我把畫作販賣給出版社這邊呢?

如果是,那對方收到的律師信函我是否該理會呢?

無助的我到此求救

先謝謝這邊專業人士的解惑

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21: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台北101大樓著作權,除非您使用建築的方式,否則原則上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2、您應該要求對方提出第三人所寄發的律師函,以利釐清

3、倘若您違法著作權則會有民刑事責任

Kidd 103-08-01 13:27

公司員工A先生於外派工作場所中,涉嫌因職業過失造成人員傷亡,所以公司連帶被假扣押了。但經詢問A員工,該名員工堅持並無業務過失,因現場只有敝公司員工與亡者,且無任何攝像機或證人,造成對方堅持提出法律告訴,因而假扣押本公司的出入帳戶。想問問各位大律師,本公司有機會提出抗告,來解除假扣押強制令嗎? 因為此扣押造成公司無法營運,因而造成莫大的損傷。還有,帳戶內還有一些些餘額,可以在此時轉出使用嗎? 會有法律責任嗎? 謝謝各位。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7: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假扣押的部份可以提出抗告,表示公司沒有脫產之虞,且會影響公司營運。亦可提出反擔保撤銷假扣押即可,無須過於擔心。

2、本文建議貴公司應該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以保障權益,並處理本案。

Kyle 103-08-01 00:16

您好:

自家公司(台灣)有國際快遞帳號(如:DHL, UPS, 等)。因為公司折扣較優惠,其他公司(香港)想用我們公司的快遞帳號由大陸出貨到美國、歐洲。運資由我們代收代付。

如果貨品發生問題(如品名與貨品不符、違禁品等),我們需要承擔責任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1 14: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份可視為您是該公司的契約責任履行輔助人,倘若該公司與他人發生爭議,或是有違禁品的情形,您的公司可能會遭ㄧ?提告之可能(是否會受敗訴判決則不ㄧ定)。

2、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協助處理法律事務,並且撰擬契約,規範您與該公司的法律關係,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Kidd 103-07-31 12:57

公司員工A先生於外派工作場所中,涉嫌因職業過失造成人員傷亡,所以公司連帶被假扣押了。但經詢問A員工,該名員工堅持並無業務過失,因現場只有敝公司員工與亡者,且無任何攝像機或證人,造成對方堅持提出法律告訴,因而假扣押本公司的出入帳戶。想問問各位大律師,本公司有機會提出抗告,來解除假扣押強制令嗎? 因為此扣押造成公司無法營運,因而造成莫大的損傷。還有,帳戶內還有一些些餘額,可以在此時轉出使用嗎? 會有法律責任嗎? 謝謝各位。

Ding 103-07-31 09:44

昨日 我像警察報案,有人在網路恐嚇語言對我造成生活上的不便與心生恐懼,威脅到我個人生命安全。

被告人現在想要和,請問上調解委員會我該注意甚麼,需要在調解單上寫甚麼條件,才不會在法院上被對方告"誣告"呢?
調解後,被告人會被輕判或緩刑或我敗訴嗎?  敗訴的話我需要承擔任何的費用或者法律責任嗎?

大部分的調解金落在多少?

您好,謹回答如下:

1.提出刑事告訴不用繳納訴訟費用。

2.除非您是捏造事實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否則若對方確實有恐嚇行為,就不會有誣告問題。

3.調解時會有調解委員詢問雙方和解的條件,主要是和解金額的多寡。

4.因恐嚇罪為公訴罪,一旦調解成立,檢察官通常會作成不起訴處分。

Ding 103-08-02 16:53

那請問律師      像這種的恐嚇案   調解金額大概多少呢?


如果上調解委員會    我在高雄   她在台北   那需要在哪裡調解呢  

Jessy 103-07-31 01:25

各位律師好~~

我前幾天租屋處遭竊,被偷筆電,但卻只拿走筆電,滑鼠,充電器

但滑鼠墊跟電腦包都沒拿而且在原位

我非常確定我房門窗戶都有鎖,發現當晚有請警察來也報案了,房間並沒有被翻過痕跡完全和我離開的時候一模一樣,小偷也只偷筆電,警方也找不到任何一個地方有被刻意翹過的痕跡,說是一定是有鑰匙的人所犯,樓下大門要有感應扣才能進來,再來便是房間鎖

懷疑是前房客當時鑰匙沒有全數歸還或是有偷打的疑慮,房東也沒換鎖就讓我進來住了,附近監視器全部壞掉說已經壞半年了所以調不到畫面,想問是因為房東當初沒換鎖導致之前房客或是其他有心人士有我這間鑰匙以及大門感應扣進來我房間偷竊,這樣房東需要負賠償責任嗎?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31 12:36

1.房東有沒有過失或故意,造成房客損失? 這部分您要如何舉證?

2.房東過失與您失竊之問題有無相當之因果關係? 

照您的說法,賠償成立的機會不高。

建議您,若是長期在外租屋,自行買一個好一點的鎖,搬家就把鎖換回原本房東的鎖,您買的鎖就跟著您,比較放心,以上。

小馬 103-07-30 13:44

描述問題歷史:
ABC為某建設集團股東,於二十多年前"集團"購買農地而無自耕農身分,故直接將購買之農地登記自於外人(張先生)之名下,並無立下任何契約,A與張先生為好友關係,A同時也是集團之大股東(持股比例高於BC總合),二十多年過後,該集團已倒閉,A股東也已過世,如今B股東要求張先生返還該筆農地,並直接過戶於張先生之名下。

張先生之考量為當初購買土地是集團出資,並非B股東個人,如今要返還張先生要求所有股東出面(A股東已過世,故要求子嗣出面),而不是單獨交還於單一股東,怕交還於B股東之後,後續A股東子女與C股東要求土地,屆時會有很大的問題。

而B股東說他會簽一張背書保證,若屆時A股東子女與C股東來找張先生要求返還土地,他會承擔一切責任。而據張先生之瞭解,背書保證效力指對簽約人有效 ,也就是張先生與B股東,故對A股東與C股東無效。

土地所有權狀皆在張先生這裡,而張先生也有要求B股東去找所有股東出面(A、C),而B股東堅持此筆土地是他所有,要張先生將土地單獨過戶還給他,並多次揚言提告


以上此情形,想請教如何處理才是最正確,最沒有風險的返還,張先生並無想要貪此筆土地,而是上述所問造成疑慮。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4: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借名登記關係是存在於集團與張先生之間,則僅能由該集團向張先生要求返還土地

2、就您所謂的該集團究竟為公司?還是合夥關係?

3、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發函給該集團,或是A的繼承人、B、C,表示願意處理該借名關係,避免遭提告背信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述,而本件是否有借名關係存在,也要爭執重點之一,您們的回覆也應考慮清礎是否承認有此關係,畢竟這是對方請求返還的一個重要依據,所以如何談判及談判內容均是重點所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馬 103-07-30 14:4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借名登記關係是存在於集團與張先生之間 ... (恕刪)

律師 您好:

 回答2.  據張先生所述,ABC應為合夥之關係,A為最大出資合夥人,當時是該建設公司之董事               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固然是合夥關係,但依您所述仍有成立公司,所以借名登記到底實際名義人是誰,需先釐清,且當時因具有董事身份,也應避免有無侵占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0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B之請求,可無須理會,B無權向您請求將土地單獨移轉給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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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本案應是借名登記

如果資金能證明是公司出錢

那麼有權利提告返還的是公司

不是個人股東

就算打官司也會當事人不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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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vin 103-07-30 12:15

本大樓12層,但有一短柱,支撐二樓之露台,應屬結構之一部分(柱壞掉露台會掉下來),但為1樓門面之外柱,因保護層不足鋼筋繡蝕嚴重,柱有垂直裂縫,但管委會認為這是一樓之住戶需自行修復,因本柱並非裝飾柱(有吃力),是否為公寓大廈管理規則之"公用部份"?如是的話,修復責任為住戶,或管委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4: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柱為結構柱,則必須由管委會負責修繕費用由全體住戶負擔。倘若不是,則必須由您自行負擔。

2、本文建議您應該先委請裝修公司或設計師進行瑕疵認定,之後發函給管委會要求修繕,並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提出,倘若無法得到善意回應,則僅能依法提起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30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就您所稱之瑕疵委請土木技師出具是否影響結構安全之報告,並於區權人會議或是臨時會議提案要求管委會協助修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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