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阿龍 103-12-26 13:08

我想請問律師一下
我之前在某網站被人貼文毀謗(文章已有備份)
我已經於12月初申請法律扶助
由律是寫完告訴狀已經遞交由地檢署了提告
但在昨天時,板主將先關文章給刪除了
因為我好幾個朋友之前也是在該網站被貼文毀謗

去警局報案後貼三連單要求板主調IP,但板主一接到三聯單
馬上把相關文章給刪除了
板主的行為模式我都知道,他就是靠著刪文然後再貼,讓大家無法去告他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板主擅自將我要提告的文章給刪了
我可以對板主告滅證據罪嗎?
那我文章被刪這件事要去跟律師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6 18: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被告本身沒也滅證罪的問題。

2、必須跟您的律師說。

3、倘若之前就已經截圖搜證,則對方刪除也不會影響罪行的成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龍 103-12-26 13:03

我想請問律師一下
我之前在某網站被人貼文毀謗(文章已有備份)
我已經於12月初申請法律扶助
由律是寫完告訴狀已經遞交由地檢署了提告
但在昨天時,板主將先關文章給刪除了
因為我好幾個朋友之前也是在該網站被貼文毀謗

去警局報案後貼三連單要求板主調IP,但板主一接到三連單
馬上把相關文章給刪除了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板主擅自將我要提告的文章給刪了
我可以對板主告滅證據罪嗎?
那我文章被刪這件事要去跟律師說嗎?

summeryei 103-12-25 21:30

當初我先生是地下室及一樓所有權人,後來因經濟關係把一樓賣給了姐夫,我先生說當初建商蓋房子時他有看到一樓裡面有個樓梯通往地下室,但房子蓋好時建商就將樓梯封閉,他曾經聽建商說過這樣一樓比較漂亮也比較完整方正,而地下室及大樓入口都會做到整棟大樓右後方,後來買了一樓及地下室.沒多久就將一樓賣給姐夫,起初大家都相安無事,一過22年,後來地下室公安檢查比較嚴格,需要2個樓梯,我們向姐夫提出要恢復一樓內的樓梯,可是姐夫說"我們沒權利開這樓梯!會侵犯到一樓使用面積,而且當初我們沒提出現在已過22年,也表示我們默認既有事實"請問他說的是真的?我查過峻工圖,地下室入口是在右後方 ,但是一樓門口確實有這樓梯存在,我們真的沒辦法開這樓梯?用法律訴訟也沒辦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5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與姊夫協調,僅能提起民事訴訟加以請求之,惟您需考量您所需花費之訴訟成本是否過高,若能貼補姊夫一些費用解決,是否仍須提起訴訟請求,您應加以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lex 103-12-25 16:14

您好想請教:

像是底下判例_不再援用,那如果狀況和判例類似,可否向法院主張此55年台抗字第161號不再援用判例


裁判字號:55年台抗字第161號案由摘要

要旨:民法親屬編施行前已結婚者,如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不能適用民法第一千零零五條之規定,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固經本院著有先例 (三十年上字第二六二號判例) ,准此係指在民法親屬編施行前結婚之夫妻,就該編施行前所置之財產,應不適用民法第一千零零五條之規定而言,俾於法律不溯及既往之原則無違,在該編施行後所置之財產,自不得排除前開法條規定之適用,故臺灣省人民在日據時期結婚,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迨臺灣省光復後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始行取得之財產,如不能證明其為特有或原有財產,依民法第一千零十六條及第一千零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即屬聯合財產,其所有權應屬於夫。
編      著:本則判例經最高法院 91 年度第 8  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            援用,並於 91 年 9  月 9  日由最高法院依據最高法院判            例選編及變更實施要點第 9  點規定以 (91) 台資字第            00850 號公告之。
不再援用理由:民法第 1016 條已刪除、第 1017 條已修正,本則判例不              再援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31 15: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不再援用,會記載不再援用的理由,可以據此主張。

 

alex 103-12-31 17:2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不再援用,會記載不再援用的理由,可以據此主張 ... (恕刪)

如果是日據時代結婚,妻於民國60年取得農地,妻於79年死亡,夫於86年6月死亡,可否適用此判例(妻之財產所有權屬於丈夫)

Candy 103-12-25 14:45

您好

請問在法律上除了拋棄外,可不可以"放棄"財產呢?(指已繼承遺產部份)呢? 有無實例案件做法呢?

 

阿忠 103-12-25 10:52

你好,我是大樓管理員,有一女子租本大樓可是沒有居住,她每個月都跟她妹妹從外面拿垃圾來倒我估計已有1年半的時間,她在今年6月退租後一直還有拿垃圾來倒,我在10月有現場逮到她姊妹倆也當場寫和解要他們付我36000元並分4個月還清,她們在付第一期金額前有提前半個月拿8千來給我,可是要我收下之外還說他們去警察局作筆錄警察說既然和解已經寫了我就要先去撤銷,我不願在她們錢還沒付清前先去撤銷,所以她們就走了說不然就走法律途徑來解決,請問我知道他們倒了很久的垃圾,可是我只有提供今年9月錄到的影像一次,這樣我可以求償多少金額?我告他們侵入民宅可以嗎?我要順便求償精神賠償可以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提告者應為大樓的管委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迷途旅人 103-12-24 23:19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
我寫了一本書
出版社簽約時寫明著作權歸屬他那一方
例:其著作權 (含簡體與電子出版發行權)全部歸屬甲方
不過後面又註明遊戲版權
本作以小說以外形式(漫畫、電玩、戲劇等等)發行,洽談簽約一方可獲得權利金的百分之六十,另一方獲得權利金的百分之四十。權利金的金額需甲乙雙方同意
目前我這本書想和大陸地區簽遊戲版權
出版社不同意,寧願放著爛掉,只是強調所有版權都歸屬他們
但現在問題來了
當初簽的這份合約上,"沒有寫上任何地區"
我上網查了一下,著作權法係採屬地主義,原則上,授權效果僅及於中華民國法律所可執行之領域
那我可不可以單方和大陸那方簽署?
我這本書的著作權,在台灣以外的地區是不是還算我的?

今天出版社給我的回應是
若甲乙某方未經雙方同意授權金額,單方授權,明顯違約,因甲乙雙方皆在台灣,肯定能夠執行中華民國法律的。

那我到底能不能和大陸那邊簽約呢?

沈恆 (沈律師) 103-12-25 09:31

您好!

權利金的金額需甲乙雙方同意」不代表需對方同意才能與第三人授權。

實際要如何主張權利才有效果,建議提供完整契約律師檢視後再定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12-25 18:01

沒有寫上地區,會被解釋為全部,也就是對方取得全部的著作財產權,

且既然裡面有簡體字的字眼,至少大陸地區的著作權也是對方拿走,你沒辦法授權大陸公司 

Candy 103-12-24 18:41

您好!

我爸於101年6月21日過世,我家4個小孩+我媽共5人繼承我爸那邊宜蘭遺產。目前宜蘭那遺產是共同共有的,尚未分割。但是我們不想再繼承繳納宜蘭那邊房屋稅、地價稅。因為叔叔住在那邊都不繳納,每個人只想要遺產,不想繳稅金。每一年都是法院寄來強制執行單,我們才去繳納。因為我們跟銀行金錢借貸往來,不想在銀行那邊有不良紀錄,間接影響我們在銀行信用,所以我們一而再繳納宜蘭稅金。但是我們在台北這邊也是loading 很重,所以我們小孩有討論,要放棄宜蘭那邊已繼承財產,該如何辦理呢?要回宜蘭法院嗎? 如果我們小孩放棄的話,可以指定由我媽繼承嗎?

宜蘭遺產糾紛到我們這代已第三代,我們不想再繳納那些稅金,造成我們額外負擔。同時也不要再收到法院通知單。所以我們要如何辦理放棄已繼承財產部份呢?

1.已經超過3個月了,無法辦理拋棄繼承。所以現在全部變成我們的財產

2.既然已經是我們財產,我們小孩想要放棄宜蘭那邊遺產,不影響自身財產

3.在法律上如果我們小孩放棄宜蘭那邊遺產,可以指定由我媽繼承嗎?

4.在法律上放棄已繼承財產所有權,該如何辦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31 16: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無法拋棄繼承,必須由全體繼承人(未拋棄繼承者)繼承

2、倘若日後再發生繼承,您的子女可以拋棄繼承

3、拋棄之後無法指定。(因為法律規定有下個順位者)

4、仍然可以拋棄所有財物,但是原則上不影響稅務繳交義務。

5、建議處理方式如下:

(1)   訴請法院裁判分割遺產,然後將該遺產出售。

(2)   墊繳費用可以向其他繼承人請求。

(3)   遭侵佔動產可以訴請遷讓房屋

您多次發文希望達到的目的於現行法制上實屬緣木求魚,本文直言敬請見諒。

執行者 104-05-26 15:46

共同共有好處理,公同共有對專家來說也容易處理,你不想繳地價稅還有一些其他的稅負,那是因為你在中間沒有看到什麼好處,若是你知道其中的利益點,這樣你的看法就會有所不同,你說的動產賣掉就好了,私不不買,就像律師的建議,提出分割共有物之訴就好了,這種官司我現在大約有二十幾件在法院正在打官司,而且依你的情形來看,變價拍賣的機會很大,這種官司我可以說比一些律師還內行,因為我專門打這種官司,不過我不是律師,所以我不方便告訴你一些事情,不過我可以提醒你:民法第823、824去打就好了;如果是公同共有也很簡單,先變成共同共有,再打分割共有物就好了,拍賣了大家分錢而且不用再繳稅,多愉快。

 

阿辰 103-12-23 22:48

各位法律老師你們好,我想詢問有關家庭糾紛的相關法律訴訟問題。

由於我姊姊離婚後,帶回一個小孩子給父母親扶養,但我姐跟我媽時常吵架,只為了生活瑣碎的事情,已經鬧到無法繼續住在一起的地步,我媽年紀大了,整天為了這樣的事情心煩,也曾動手打過我媽,連帶我跟我爸也在爭執這件事情,我也因此跟姐姐撕破臉,想叫對方搬出去,但是這間房子目前還是在我父親的名下,當初蓋這間房子時,我姐也有出錢,是不是得由我爸決定去留才有權利要我姐搬出去呢,那我姐所出的錢,能否償還她之後再要她搬出去呢,因為已經危害到我媽居住的環境,我只希望媽能安靜的住在家中,是否有類似的民事訴訟呢?可否成立呢?感謝各位律師大人給予小弟一個解答,萬分感激!

您好:

如果已經有家庭暴力之情況發生

建議可向家事法院聲請保護令

也許可以給姊姊一個警惕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4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為房屋所有權人,可請求姐姐搬離房屋,若姊姊有動手傷人之舉動,可對其聲請家暴令或於驗傷後提出刑事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關羽 103-12-23 00:40

律師你好

本人在103年11月1日至103年11月19日任職於萬X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他屬於派遣公司, 雙方約定以月計薪

103年11月17日要派單位 台X加油站站長 向本人口頭告知103年11月19日終止雙方契約,
並讓我簽自動離職申請書,本人乃屬於非自願性離職,且自動離職申請書上只有簽名欄是本人簽,
其餘為資方填寫 本人認為這有偽造文書之嫌   想請問律師 這算是偽造文書了嗎?


本人被解雇後多次向加油站總公司客戶意見信箱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要求不成,但卻因為這樣反遭加油站員工恐嚇

103年12月22日於嘉義縣社會局調解未成 且勞工局要我走法律途徑

所以本人想告資方

原因如下

資方出具之離職申請書勾選原因為 自請離職 除簽名欄為本人親自簽名外其餘為資方人員填載 (涉嫌偽造文書)

雙方契約均由加油站站長與本人接洽,資方駐站代表從未告知本人任何事項

派遣公司在解雇本人時也未詢問本人是否有意願至其他駐點繼續任職就直接終止契約停止派遣 這應該不符合派遣公司之規定

資方同時出示考核評分表及自動離職申請書本人認為資方提出證據有瑕疵

想詢問律師本人應該要以哪幾條提告資方?

本人可向資方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及賠償金5萬元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3 0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派遣契約是存在您與派遣公司之間,依法要派公司跟您之間沒有僱用關係,根本無從終止,倘若您跟派遣公司並沒有終止派遣關係,則您仍屬於派遣公司之員工,可以依據勞動基準法主張權益。可以請求項目包含薪資資遣費或回覆職務。

2、該自願離職申請書倘若其他事項都已經登載完成,您仍然簽名,則並沒有偽造文書的問題,且您應該受到拘束。

3、建議您應該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不要逕自提起刑事告訴。

關羽 103-12-23 12:25

律師你好

根據您所說的第3點本人已有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並且有和資方調解 但和資方調解不成功

那張自動離職申請書 應該要本人親自填寫 不能由資方代寫吧? 資方代寫那張申請應該是屬於無效的嗎?

那遭恐嚇這事情可以提告嗎?

羊小妞 103-12-22 21:58

你好,我承租某大樓套房已逾四年並於103年5月退租,這期間套房都是當倉庫使用並無住人,但我有按月繳交管理費1千元,因為繳了管理費卻沒有享用到繳納管理費的權益,因此每個月會拿家中垃圾去倒1-2次,退租後因為半年內要回去查看信箱是否還有我的信件,所以還有順便再拿垃圾去倒,也因此被管理員用監視器錄下來並被提告,這期間有誠意要賠償管理員,但因她索賠的金額本人覺得不合理所以現在我們走法律途徑,請問我的行為需要賠償管理員多少費用呢?另外管理員又提出要求精神賠償是可以的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無精神慰撫金之問題,至於損害之金額,應只有清運圾垃之費用,應該不致於太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12-22 21:37

我去做了手機的防水鍍膜,但是導致我手機聽筒聽不見聲音,

當天隔不到一小時就拿回去給店家處理,店家是用稀釋的高濃度酒精停留在聽筒的孔,但試了多次無效最後一次連稀釋都沒有直接用原液直接停留在我聽筒上,店家能無法將鍍膜藥水消除

店家給我兩種方式選擇:

(我使用iphone6的手機10月購入尚在保固期間內)

1換蘋果IPHONE原廠良品機

2換聽筒原廠零件,店家自己叫貨,維修及零件費店家出

因為當下無法處理,約好12/23日聯絡處理

但回家發現連訊息及鍵盤聲音也聽不見,當下按了調整音量的按鍵,發現他一直顯示目前調整的音量是耳機的音量,但我耳機孔完全無插入任何物品,我當下既已LINE訊息給對方我的狀況,隔天早上發現手機聽筒有聲音了,訊息及按鍵聲也有,但是聽筒聲音變得有雜音,訊息及按鍵聲都變得很微小

店家給我的兩種方式我都有點怕怕的,

1換原廠良品機:若店家拿的不是蘋果IPHONE原廠良品機而是私人拆裝過的我該怎麼保護自己權益?

2換聽筒原廠零件,店家自己叫貨,維修及零件費店家出:我去問過另一間維修的,他是當場拆新機現場換聽筒零件要NT4500,店家自己找只要2000,若店家不是給我蘋果IPHONE原廠聽筒零件,導致我的保固失效,我該怎麼維護自己權益?

 

請店家簽切結書確保是原廠正廠的這份切結書法律效益嗎?

能否提供切結書的範本?

填寫切結書的注意事項有那些呢?

若店家簽了切結書且不是給我蘋果原廠的良品機或零件,會觸及甚麼法律?

 

 

麻煩各位專業人員幫忙解答,謝謝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3 0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簽立切結書和解書。

2、簽立之後就必須受到拘束,倘若履行,則構成義務違反,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3、切結書和解書的內容必須就對方的義務及違反的效果做約定。

Mandy Peng 103-12-22 17:30

你好:請問回國後才發現當初訂約時業務未給一天審閱期簽約,還能主張契約無效嗎?因為我是跟工會一起去的團體旅遊,所以跟旅社談好契約不分開簽,而是由工會名義代表簽訂。而簽約一開始其實就有瑕疵,當初業務保證保留20人以上機位並把行程製作成報價單,給我們十個工作天通知會員,但是等我們確定人數後,他卻說已把機位賣給別人了,反而要求我們改時間或是換別的行程(毫無誠信原則),但是工會旅遊的時間已經印在報價單上,所有要去的會員皆同意的行程內容,豈是說改就能改的,結果業務說幫我們換別的班機並以華航班機貴復興三千元為理由(未有證據證明是否為真)把當初口頭承諾給我們的1人免費機位,擅自給了領隊(航空公司規定團員滿16人即1人免費,本團34人,照理說有2人免費才對),而行程也和報價單不一樣了,雖然原本的景點有包在裡面,但是因為是在北海道(地幅廣大)旅行,所以我當初看中的是千歲進函館出可壓縮拉車時間的行程,但是新的行程卻變成是千歲進出(走回頭路)增加了拉車時間的行程,礙於工會人數眾多更改日期麻煩只好同意了此行程(同意原因是業務向工會經辦人再三保證行程和原本的「一模一樣」(但是事後證明有些行程本來是要入內參觀的,結果卻變成「車子途經」而已)然後簽約那天經辦人(工會在苗栗,我住台北,旅社是宜蘭的分公司)正要審視契約時,便被業務打斷強調他們是大公司不會有問題簽了契約(契約違法收取信用卡手續費,行程表有記載不確定性法律用語,領隊違規,強要小費......等等)到了日本後領隊即以「封路」為由(不是不可歸責事由,也不知封路是真是假)就將第一天行程擅自推到了隔天,接下來每天幾乎都將部分行程推至隔天,推到最後一天時(沒有隔天可推了)甚至是兩天的行程擠在一天裏跑(其中有些景點完全沒去,行程表承諾的贈品也沒送)。領隊從第一天開始就嚴重壓縮了我們觀光的時間,重要的景點只給十分鐘拍照,停留最久的卻是免稅店(一小時!!)行程主打的觀光列車也被領隊擅自以人多不好買票為由換成路上普通的電車(有請團員舉手表決,但是沒算人數不知是否超過三分之二),而差價卻說只有150日幣,他不退差價並宣稱自掏腰包請吃冰淇淋代替差價,但是我問了餐廳人員他們說那是餐廳招待的,不知是否可告領隊詐欺?再者,業務與領隊皆有在經辦人面前咒罵我(我不在現場,是事後聽經辦人轉述)可告公然侮辱嗎?另外,若要告違約的損害賠償,需要在法庭上陳述以上落落長的理由嗎?還是只要挑旅社行程有重大瑕疵的部分就好了呢?麻煩解答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2 17: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要提起民事訴訟,有很多東西都要由原告舉證,包含您所述的變更行程、費用調整等,因此就相關權益的主張,縱使煩雜,仍然需提出。

2、本文建議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2 18:23

您好,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處申訴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2 18: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考慮損失額度與花費之訴訟成本(律師費、裁判費等)兩相比較,再決定是否提起訴訟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andy Peng 103-12-22 22:19

請問旅遊契約沒有給一天審閱期,但是是回國後才發現,那麼契約算是無效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難以因審閱期而主張無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ian 103-12-22 12:24

我上個禮拜在臉書的二手交易社團跟一位網友買了一件二手外套
該網友本來說商品很新只有試穿過
一時大意就沒有另外要詳細的照片同意交易
結果寄來發現已有多處龜裂
與當初所說的很心有所出入
要求退錢對方拒絕且封鎖我
上網查了一下這算私下交易並不受消保法的規範
想請問我有沒有什麼法律的途徑可以尋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2 14: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可以主張民法上之權益,主張瑕疵擔保責任

2、倘若對方拒不處理,並且瑕疵重大,而可認定為詐欺,則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Bernie 103-12-22 01:04

您好:

婚前我太太物色到一間不錯的房子,由我爸媽出頭期款,剩餘的部分由我貸款,在婚前買下了這間房子。婚後,太太的爸媽幫忙出了 一些錢裝修房子。現在,因太太覺得我們倆不適合,所以要求離婚...我答應將她爸媽出的裝修費全數歸還,但太太覺得房子現在已增值,所以要求平分房子增值的錢。我現在還不想賣房子,手邊也沒多餘的錢,我該怎麼辦? 還有,她的要求在法律上是合理的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2-22 08:47

您好!

房屋所有權原則上以登記為準,如果當初購買時有約定對方擁有部分所有權只是未登記,才有權利要求分配增值,否則頂多是歸還裝修費給對方。
另外,婚後貸款減少的金額也要列入剩餘財產分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就有關您所提(離婚房產糾紛)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Bernie 103-12-22 11:07

請問律師:

我婚前貸款500萬,婚後現在還掉的貸款為40萬。這樣財產均分要怎麼算?

如果離婚之後我賣掉房子,是不是所得中的500萬也要均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婚後財產原則上均需列入分配範圍,但可以依公平性來請求酌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2 17: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婚前財產須列入剩餘財產配請求,婚後財產及無須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故若欲減少對方得請求分配之金額,可減少婚後財產,目前若財產尚未規畫完成,您又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如:通姦家暴等,您可先拒絕離婚,維持婚姻關係,再迅速規劃您的財產,減少您的婚後財產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是以婚後增加財產扣除負債後之差額為計算

不是以婚前財產為計算

且涉及較為複雜之計算專業,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解釋清楚

故建議應向有經驗之專業律師尋求協助為宜

小小 103-12-21 18:52

今年畢業的我於今年五月多於此公司上班,行業為百貨公司的服務業,所以我知道新年期間不能請長假,不是台北人的我想回老家所以我決定辭職,於12/20號像公司排一月的班表並且提出二月辭職,公司回覆我需要在三個月前通知公司才能離職,但是我詢問法律系的學長,他表示公司契約牴觸勞基法,我就向公司這麼說,12/21老闆女兒送貨來櫃上,並且跟我說公司就是那麼規定,而我覺得勞基法是優於公司契約的,就向她哪麼說,她就跟我說那你就空櫃被百貨公司寄罰單,不要以為我們很想留你,我該如何去處理,若是她已經排好一月的班要我去上又故意刁難我,那我該怎麼辦?我是不是就要硬著頭皮去上一月班看他們臉色,麻煩大家幫我,我會很謝謝大家。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1 21:21

若有勞資問題,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1 21: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先看雙方的契約是否有約定,倘若無,則僅需要依據您的年資預告離職即可。倘若公司以此為由扣薪水等,則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小小 103-12-21 21:5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先看雙方的契約是否有約定,倘若無,則僅需要依 ... (恕刪)

如果有呢...因為我也不知道,公司沒有把合約影本給我QQ,我現在很著急很需要您的協助,她都說要我就被百貨公司罰錢了..您能幫助我我會很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2 09: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約定,則必須進入實質判斷,判斷您的工作性質,是否需要3個月的職務交接及新員招聘的問題。

2、可以請公司提示契約以判斷。

小小 103-12-22 14:4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約定,則必須進入實質判斷,判斷您的工作 ... (恕刪)

如果沒有交接問題只有他們找不到人上班...那我不會要等到他們找到人才能離職吧...

林智群 (klaw) 103-12-23 00:12

 離職只要預先告知對方即可,不需要對方同意

預先告知期間要看你的年資而定,

分別是10天20天30天

建議用存證信函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對方,留下書面證據

 

wenying 103-12-21 11:43

我(32)與前女友(36)在某次連絡上出去吃飯,後回到女方自宅喝酒聊天,進而發生性行為,接下來很少連絡,近期她傳訊息來竟然跟我說,發生關係要付錢等等之類的話語,我想請問我會有何種法律問題存在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1 12: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性交易已經無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以無須理會。

wenying 103-12-21 15:36

我們不是性交易,是對方回頭要索取金錢(一個月前的事情)。

請問倘若我若不給,會產生甚麼法律問題嗎??

wenying 103-12-21 15:3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性交易已經無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以無須理會。

我們不是性交易,是對方回頭要索取金錢(一個月前的事情)。

請問倘若我若不給,會產生甚麼法律問題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1 17: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小心對方對您之對話及訊息紀錄錄音保存,對您提出趁機性交之告訴,您之言論若談及發生性行為一事,應注意為雙方意識清楚且合意,無任何酒醉、意識不清楚之問題,避免旁生枝節,造成不必要之麻煩,若對方有對您開口勒索金錢之言論內容,亦應加以保存,若日後有涉訟,亦可提出證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1 17:39

您好,雙方都已成年,只要發生性行為時是你情我願,也不是趁她人不知或不能抗拒之狀況,不會有刑事問題,請放心(當然也不排除有些人想要仙人跳之情形,所以若對方真的提告,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查程序,畢竟妨害性自主之罪都很重)。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梅金 103-12-20 19:49

我於民國89年2月28號買房子,建商有給房屋土地合建契約書,上有?明其房屋土地供[住戶通行,至計畫道路徵收開闢完成為止],十幾年來一直未發生任何糾紛,直到去年為止地主將其道路設置路障(盆栽,石頭,水塔,.....等)企圖將道路圍住,至今我們連機車進出都有困難,地主只願讓我們用步行通行,而且地主經常在深夜在住家外面咆嘯,要我們跟他購買土地,使我們不堪其擾

如果我們要尋求法律途徑處理該我們該如何做即如何進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0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對方妨害您通行之相關證據加以蒐集(如阻擋通行之照片),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對其提出刑事強制告訴,若有與鄰居協調之空間,亦應盡量加以協調之,避免花費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0 22:32

您好,建議向各縣市政府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以主張通行權,以免出入受影響,且若土地仍是建商所有,也可以依契約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建議可向地主提出確認通行權存在

以及對方應容忍您通行和排除妨礙通行權之訴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萱 103-12-20 16:22

事情發生於11/21號   我騎機車他開車

他在前方路口停下來 路口是閃黃燈 我不知道他要左轉 我也不清楚他有沒有打方向燈  他要撞過來時我有按喇叭聲我就連車帶人摔出去

 (我雙黃線超車 從車身左結果側騎過去) .....

初判表跟現場圖也出來了 雙方都寫 (違反特定標線禁制行駛)

我今天就打給對方 問他說約哪個時間和解  他回:我全部都交給保險更司處理

 當初是你跑來撞我的  我會請保險公司跟你聯絡

(至今 保險公司都沒有與我聯絡 我也不知道他有沒有去申請事故資料)

我掛掉電話心裡想我只是抄車並不是撞他 他當天有說 他沒有看到我在後面  那他是不是沒有注意後方來車?   上坡路段我時速40-50          

給我的感覺  他不想處理這件事情   推給保險公司 

1.我只有強制險沒第三責任險 所以他車子擦傷費用我需要全額賠償嗎?

2.他有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 他須賠償我車子的損壞跟受傷的醫療費

還有 做完筆錄 他在警察局門口等我 他在登記聯背面空白處上寫(對方受傷 嘴角 及手傷其他身體無不得追討)  我問他說一定要簽嗎? 他說要 免得我之後有什麼後遺症向他討錢  於是我就簽下我的姓名跟電話    請問這樣有法律效益嘛?

還有 我受傷期間根本無法上班可以向他申請那幾天的薪水嗎?

受傷抹藥的紗布 那些 可以申請費用嗎?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0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唷!

小萱 103-12-21 09:59

那我上面提出的問題????

像是登記聯後面寫的字

有問號的可以回答一下嗎?

謝謝你

小萱 103-12-21 20:59

那我上面提出的問題????

像是登記聯後面寫的字

有問號的可以回答一下嗎?

謝謝你

就有關您所提(車禍過失傷害理賠)刑民事,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jay 103-12-20 15:27

今年七月二十三號我女朋友在巷子口被撞到腳踏板所以倒車

被排氣管燙傷,現在有很大的疤痕載腳上。

當下對方並無下車查看坐在機車上說我在騎快一點你就不只這樣了,之後我下來看到女朋友受傷幫她看傷口,轉頭人就不見了,

因為我女朋友腳很痛之後我幫她包紮之後去報警。

監視器有找到人也有到案,警方說她的路權比較大,

對方聽到就說叫我們去告ㄚ反正不會贏還說當初以為你無照才沒報警,我們就這樣被說退。因為什麼都不懂得。

近來聽到法律老師說她這樣構成肇事逃逸

我想請問一下,請問她路權大撞人就沒錯嗎

她這樣構成肇事逃逸嗎,因為我們不是當下報警

我女朋友燙傷她沒查看報警以及救護的動作

告他傷害會成立嗎拜託幫幫我。

憲兵 103-12-20 14:51

各位律師專業人事大家好,小弟有以下疑慮請教:我們社區管理委員會的開會簽到,若事後補簽,是否會有法律爭議,會有偽造文書的顧慮嗎?因為會議中有決議將會送市公所查核,且現在該次會議決議事項中已經有法律狀況在訴訟,該會議差一個出席人數才達到法定出席人數,現在發現不夠,要補人數,是否有問題?因為已牽涉訴訟,因此希望要更小心注意。感謝各位釋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0 15: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該員並未到場開會表決,將依據決議內容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或業務登載不實。倘若有到場表決或委託到場,只是補簽,則適法。

2、社區建議應該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以保障權益。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就有關您所提補簽到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77-328988,詳述細節,期能以法律實務專業為您解疑。王世宗律師關心您!

胖子 103-12-20 14:35
這星期三時早上8點我騎車出去買早餐,(男友家)返家開門時突然三名刑警靠過來要求我停車熄火,表明他們是刑警說他們拿著傳票證人身分帶我回我自己家說有搜索票要搜索我家,我到我家門口時我要求等我男友來才開門,警察說你這麼不配合辦案沒關西到時我請檢座來連你叔叔家(戶籍地址)都搜索!!到時搜得亂七八糟可別怪我們,這麼喜歡拖時間到時回局裡你舊知道!我會把你排在最後面才處理,別自以為聰明。 當下我想說請法扶律師到場陪伴結果打電話時卻得到只是傳票他們不會來的回應 而後警察說還要拖是不是?真的要我們給你上手銬直接等檢座來搜查你才肯配合是嗎? 請律師? 我看你有那麼多錢可以請嗎?到時候沒請到我們可要笑死你!還是你要打110?我們告訴你現在請律師來也沒用啦!律師到場也不能干涉我們警方辦案,只能在旁觀看而已,真的不要以為自己很聰明!反而會害到你自己拉! 後來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一直哭 警察很生氣的大聲說真的不配合我們警方欸,我們沒必要陪你在這你拖! 然後其中一名刑警拿出手銬來說把他銬起來好了這麼不配合!帶隊的小隊長說我打電話請檢座來先把他銬起來順便叫他先在搜索票上簽名!等等檢座來就說他極度不配合辦案等話 .... 我才22歲甚麼也不懂...我好怕會怎麼樣更怕他們上我手銬,最後拿著手銬與拿個搜索票的警察直接靠過來要我簽名(手銬的則是在旁作勢要銬我)然後說等等等檢座來看誰比較難看!我們現在頂多也只是去你房間看一看等等檢座來可就不一樣了整棟房子(現居地址)與隔壁你叔叔家(戶籍地址)都跟你翻過來看!!搞得亂七八糟也是因為你自己不配合辦案,自己看著辦。 我心生巨大恐懼求警察別這麼做我簽 我簽.... (我不知道搜索票要簽同意搜索??還是真的搜票根本不用簽名?) 警察說哭什麼自找的 !!  簽了之後檢座也沒來??  要求我帶他們去我房間我說要等我男友來(因為我家沒人)在場只有我跟警察4人所以我想等男友來 警察跟他同事說他還是一樣不配合欸,另一個警察說直接上銬!不搜了!直接待他回局裡!晚點等檢座來局裡在直接待他回來把他叔叔家與他家全部搜索! 浪費我們時間!莫名其妙! 然後警察2個靠上來抓著我的手向門外走去要上車,我就說好好好 給你們搜給你們搜..... 後來他們只有去我房間裡看看找找就直接帶我回局裡做筆錄,做完後警察拿一張傳票給我說這是你的證人傳票收好! 我就問請問我只是證人!你們也不是拘提我!剛才搜索時也沒搜到任何違禁物!我是否能夠拒絕採尿!? 警察說:他又開始不配合了,自以為聰明?就跟你說了不要一直耍小聰明只會害了自己,現在不想採尿沒關西等等我們去跟檢座申請強制採尿!到時看你尿不尿!! 被恐嚇脅迫之下,我說我尿我尿.....簽下自願採尿的單子(警察說:白目嗎?他媽的自以為聰明阿?操! ) 後來我第一次去尿因為女警在看我尿所以我緊張的尿不出來,又被帶回辦公室女警與那些警察說我沒有尿阿,警察就說時間是你自己的沒關西我讓你最後一個才送!這麼白木還不配合我們沒必要讓我好過! 第二次我說我想上廁所警察生氣的說到底有尿還沒尿阿?再等一下好了免得現在請女警來你等等又沒尿!你以為其他警察沒事做是嗎?都為了我跑上跑下就好了!! 所以等一下再叫女警帶你去,後來我忍到肚子都痛了很痛苦的和警察說拜託快點我要上廁所,警察才請女警來帶我去,去到廁所我尿了但故意沒用杯子接,裝了一點點馬桶的水,跟女警說對不起沒接到..只接到一點點... 女警說那就先到到小罐子裡等等有尿再補滿,又帶我回辦公室,跟警察說我尿沒接到只接到一點點, 警察就好幾個站起來說幹他媽的耍人不是這樣耍,有尿還能沒接到?操他媽的騙誰阿!耍什麼小動作阿把那兩瓶尿給我丟掉! 把這一壺白開水給我喝完,拿杯子到水叫我喝,我一喝完就馬上又到給我叫我喝..直到水壺的水真的快沒了才放過我...當時我邊哭邊喝,喝到肚子痛..又想吐..,我說可以休息一下再喝嗎? 警察大聲罵我自找的給我喝完! 喝完後想上廁所時我跟警察說,警察直接標我髒話罵我說不要再耍人了拉!他媽的你以為我們是白癡?說尿就要馬上叫女警上來陪你去?等等又不尿? 那麼喜歡讓我們等,那我等等在教女警上來好了,你慢慢等哈! 後來過了半個多小時才請女警上來,不過這次剛剛標我髒話的男警和女警說陪他一起去看我採尿,說我小動作很多這次看我怎麼做!叫我把外套和身上的東西全部拿出來,我身上剩一件長袖衛生衣和牛仔褲,然後叫我去廁所,一到廁所裡時男警先走進去把馬桶蓋全部放下來要我在馬桶蓋上尿就叫女警仔細盯著我尿他走去女廁門口等! 那時候我生裡期來所以導致弄的馬桶蓋上都血, 杯子裝滿時我放在地上 我說我可以繼續尿嗎? 女警說先擦一擦拉!! 我以為他是要我擦杯子,結果他說是教你把馬桶蓋上擦乾淨在掀馬桶蓋繼續尿!誰叫你擦杯子阿,男警在外頭喝斥他又在搞小動作了是嗎? 女警說沒有拉!他生裡期來稿的馬桶蓋上都是血拉!我叫他先擦掉! 後來我擦掉後我就繼續把剩下的尿尿完,要衝水時 女警說別衝!要求我把褲子穿上把杯子拿出來,他走進去看馬桶就對著外頭男警說他的尿怎麼那麼奇怪? 男警一聽跑進來說怎麼了是嗎? 女警說你看他剛剛在馬桶蓋上尿就有血,現在尿在馬桶裡的尿就沒血怎麼那麼奇怪? 男警就瞪我說小動作很會耍拉,很厲害嗎用偽尿?! 我立刻反駁說剛才女警要我先擦一擦我也順便先擦一擦我那裏再拿乾淨衛生紙擦馬桶蓋,後來我繼續尿沒有血我也不知道為甚麼! 男警對女警說認為有問題就叫他把杯子尿到掉,沒問題就叫他裝起來 當下我很絕望覺得一整個被汙辱被欺負...我不懂法律...更不懂警察辦案程序...法扶律師也沒來伸出援手.... 人權像過街老鼠般被踐踏的稀巴爛....好丟臉真的好丟臉..... 而後把我送地檢,以證人應訊.我要求檢察官給我替代療法院外治療或罰金,社會勞務義,檢察官說他會斟酌..... 直到晚上12點我才從法院走出來結束這個噩夢... 我8/10號剛從觀察勒戒出來到這禮拜2前都不曾施用..但這星期二時我因為氣我男友他朋友施用與清洗吸食器的水沒丟害我不知道把水 喝完 我在垃圾桶看到一個殘渣球就拿出來故意燒吸了兩口對我男友說真的那麼想要我再吃就對了?   結果隔天莫名其妙被帶回局裡又被採尿..... 我還在讀大學日間2年級,剛勒戒出來,五年內再犯不是會被抓去關3個月或是戒治嗎?? .....要事真的進去關我這輩子也毀了..我也不想活了.... 我想問還能夠主張尿液無證據力嗎?....星期三真的是個煉獄噩夢...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_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0 2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五年內有施用毒品之紀錄,您再次施用,恐遭起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條,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0 22:12

您好,若是二級毒品,有機會求得易科罰金

月月 103-12-19 23:54

請問因離婚要談監護權而僵持不下的媽媽的分析經驗請教

我目前30 全職媽媽 小孩2歲3個月 從出生母奶到現在吃飯生病看醫生都是我在帶 法律的程序大概會怎麼走 ?訴狀怎麼寫?

長久婆媳關係 導致夫妻冰點 雙方要離婚小孩監護談不攏

他一直覺得 經濟比我好 小孩一定會歸他

小孩的爸爸 不肯共同監護 也不願把監護權給我 

他的開公司 (基隆) 每天睡到快11點才起來工作(我都有持續拍照 蒐集他沒辦法早起的證據 不然小孩上學怎麼辦?)

凌晨4點才睡 對小孩退燒的照護知識完全0 如果離婚 他家裡沒有親友幫他支援接送小孩 “如果離婚 小孩勢必他得一邊工作一邊看著……想到我就頭皮發麻)他有房貸 貨款壓力

我娘家(臺南)24小時都有人在父母哥嫂弟 幼稚園國小國中學區都很近 我到時就能上班 下班後就照顧小孩 我無負債 有小存款 法會人情考量我曾死產過一名寶寶 而不忍再讓我失去這個二歲小孩嗎?有死產證明。證據要在調解時還是法官判決的時後拿出來?

 

 我還有什麼需要特別注意的?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本所甚為關切,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情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0 12: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無協議,則程序上僅能訴訟處理。

2、就您所述,對方的經濟狀況、我方取得監護後子女生活必須變動等因素,將不利爭取,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3、狀紙必須寫明離婚事由及分析我方取得子女監護較有利子女,並檢附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0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蒐集裁判離婚證據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另就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部分,若您為子女之主要照顧者,子女目前又年幼,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0 22:01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判斷,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部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阿達 103-12-19 11:43

我家跟人買了房屋 對方的房屋是剛法拍買下來的
買下來沒多久 就有個人來說 我家房屋 侵占到他的土地
可能只有一小角 他卻要求我們買下一大片地 而且是道路用地 他租很久了

他現在要求 拆掉侵占土地 或是跟他 買
一拖拖了10年 他都沒走法律途徑 最近 又來要求
想請問 這該如何處理

抱歉我好像發錯主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9 11: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應該先請地政事務所人員來鑑界,判斷是否有侵佔他人土地

2、倘若有,則應該探討當時侵占之原因,以利和解及抗辯。

阿達 103-12-19 12:09

1、建議應該先請地政事務所人員來鑑界,判斷是否有侵佔他人土地

之後有請人來鑑界 確實有侵占到一些

2、倘若有,則應該探討當時侵占之原因,以利和解及抗辯。

這間房屋 原本是來說我們侵占的當事人的

當事人房屋法拍  被別人買下  本人在去買的

購買時並無說明有侵占土地

之後 當事人 才來說 本人侵占土地 

並要求 購買 一大片地 (他是租的道路用地)

或 拆掉 侵占的位置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9 1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前屋主明知卻未告知有侵占之情事,可向前屋主及買方主張權利。至於跟鄰居之部分,可以與之協調看看。

 您好:

如果占用對方土地並不大

有可能可以主張對方是權利濫用而不得請求拆屋還地

本所有相關案例可供參考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VitoHuang 103-12-19 03:30

茲因敝人近期有販售產品之想法,針對違法是否提出疑問如下:

1、針對商品代理部分,敝人想請教若商品在台灣已有代理公司,是否代表任何人未經代理公司允許,經由實體通路與虛擬通路,販售全新或二手商品,皆為違法情形。

2、若販售之產品,皆為原廠商品,是否會因未經授權,而觸犯商標法?還是商標法僅因產品是否為仿冒、偽造,而觸犯。

3、若販售之產品,實際皆為原廠,但於虛擬通路,是否需要出示原廠保證書?

另因契約簽訂時,簽名與加印提出疑問如下:

1.請教為何契約簽訂時,簽名通常需要加上印章加印,因為能夠增加契約法律效力嗎?

2.敝人於法院網站看到一篇文章,上署:『指印代簽名者,在文書上尚須經二人簽名證明「右列指紋經張三、李四證明為王五之指紋」,方能與簽名產生同等效力,此點往往為一般人所忽視,造成文書之效力產生問題,實務上很多人就因未有兩以上證人而造成敗訴之結果
。又依票據法之規定,支票本票匯票不能用指紋代替簽名
或簽章,否則無效,有人不知此規定以致拿到這種票據,無法行使權利。』,若本票上面以本人親簽與加印指紋,是否會因加印指紋而造成本票不據法律效力,必須要親簽與印章,印張是否歸定必須為印鑑章。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5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商標法的部份,倘若都是正版產品,則不會因為通路而有所不同,不過還是要備妥原廠證明。

2、在法律上簽名跟印章的效力一樣,手印的部份則受有部分的限制。

sherry 103-12-18 22:59

各位律師

我是剛畢業的大學生,在校園內被麥克出版社強制推銷英文叢書,

分期19期一期1440元 高達27360元,那時覺得已經簽約不收書會有法律責任,但後來在網上發現這家公司價格暴利,利用大學生想學習英文強迫推銷,但我現在已經繳了7期的費用10080元我該如何解決。

張小姐 103-12-18 21:03

您好~
最近收到某國際品牌公司委託法律事務所來信說我們違反商標
因我們在網路上販賣b牌圍巾,商品名稱是有打說 "似"b牌風格圍巾當初不知道說是不是跟那品牌完全一模一樣,只是因為那個格紋很常見到處都有...想說只是類似款,才會這樣打圍巾上面也沒有logo圖案,只是那個格紋很普遍常見,才會這樣打沒想到觸犯了商標法....真的不是有意的
對方寄了兩份文件,其中有一份是合解的承諾書,我們也致電回復那律師律師回覆說他要詢問總公司我們應該賠償的金額再回覆我們很擔心他們會獅子大開口....開出天價,我們應該怎麼應對會比較好?
懇請律師建議,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就有關【違反商標法】的刑事問題,應審慎處理,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

如果擔心對方提出之和解金額過高

您也可以主動提出和解金額並寄出存證信函通知對方有和解之意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9 09: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還是要先釐清是否有侵害商標法,此部分必須看實際上商品樣式及推銷解說判斷,煩請提供釐清

2、倘若確實侵害商標權,先以單價推估可能責任之後,嘗試與對方和解,並簽立合解書,倘若和解不成,則應該準備刑事答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9 19: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違反商標法之可能,可試圖與對方於民刑事達成和解,並給付一定之和解金額,除非確認無混淆誤認之觸法之虞,再與其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2 17:33

您好,建議您盡速與對方達成和解

找個律師查一些無罪判決跟你討論,一則安心,二則參考無罪的可搜證方向。查些有罪判決,研究防守策略,如此有攻有守才能增加勝算。三則研究勝敗率,若敗多勝少則設法少輸一點。

我查了一下,此類案件確有無罪判決前例可供參考。

依你所述,可朝客觀上未侵害商標,主觀上且無犯罪故意之方向努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pcwalker 103-12-18 18:19

律師大人,您好:

有一事請教。是關於土地租約意思表達的問題。

今甲乙雙方簽定一合同,由乙方向甲方地主承租,雙方於合同上之租約期限寫下以下描述:

 

合約自甲、乙雙方簽署日起3年至6年內有效。

請問,這樣的表達方法在法律上是否有效,亦或可解釋成租約有效期最少3年,最多6年?

另外,若合約期滿3年之後,其中一方是否可以要求依合約解約

律師大人撥冗解答小弟內心的年疑惑,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8 18: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解除或終止契約,應發存證信函向對方表達解除或終止契約之意思,該契約似僅於三至六年內有效,若您三年後欲終止租約,應發存證信函向對方表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陳 103-12-18 13:28

 大律師 您好:

我有一個身障弟弟,五十五歲,未婚,目前在療養院安養已經三十年,費用皆是由我出資,其它兄弟姐妹都不聞不問

數年前親人過逝,留有一筆房地,其他兄弟姐妹皆拋棄繼承,由我與身障弟弟共同持有,去年也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業已核准。

目前因經濟產生危機,想將與身障弟第共同持有那筆房地出售

請問:我可以出售嗎?需要經過何種法律程序辦理?

敬請 大律師指點迷津,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8 13: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必須經過法院許可才可以出售受監護宣告人之動產,且必須是有利於該是監護權人之情形下法院才會准許。就您所述的狀況應可聲請

2、但是還是建議委請律師協助,避免因為不熟稔法律規定而影響權益。 

 

您好:

因您與弟弟係共同持有該筆土地,必須您與弟弟皆同意才可出售,若您要代替弟弟處分財產,必須經過法院裁定,由您擔任弟弟之監護宣告人,您即得代監護宣告人管理及處分財產。惟您處分的財產屬於動產,依民法第1101 條,監護人代理受監護人購置或處分動產之行為,亦須經法院許可。因此您必須先取得弟弟之監護人身分,再向法院聲請出售您弟弟之動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就有關您所提(出售受監護宣告人之動產)的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8 18: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監護人,欲出售監護宣告之人之動產,需經法院之許可,您應具狀向法院聲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您可出售您自己所持有的部分

至於弟弟所持有的部分就要由監護人向法院聲請許可才能出售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康 103-12-17 22:36

我在6月17日開創飲料店,在當時總店要我簽加盟合約,但是他說加盟金不需要也因此在合約上把加盟金部分劃掉,而店內所有器材有是我跟合夥人一起購入,三個月內我算出來虧損12萬因此我們不想繼續虧損下去,期間有給總店5萬4千多元當預購冰淇淋或貨款的訂金,但是總店也沒跟我們說冰淇淋機已在他的分店擺放測試機器一個月多,當要拿回那比預定金來周轉店內的開銷時,總店才跟我們說已拿去付冰淇淋訂金但機器一直放置在他們分店內,導致我們連員工薪資都付不起因而想要把店關了,但是總店就說這樣對加盟合約會有違約行為要求要我們繼續開下去不然要我們賠違約金,但是我們沒錢再叫貨沒錢給員工薪水怎麼繼續開?因此自己就把店關了,期間他自行向我跟合夥人雙方家庭的父母?違約金事宜,也聲稱說我們這間是直營店,後來他也寄了存證信函給我們要我們支付違約金與冰淇淋機的錢於三日內初面說明,我們照實三日內出面說明時要他簽名於他所寄的存證信函,他就說句[那不用談了]就走了,現在寄法律支付命令給我們要我們之付委約金於二十日內提出異議的信函,但是在合約裡面也有提到甲方(總店)必須提供乙方(我們)做周邊市場調查及活動的計畫與員工的訓練,他們也沒實行那是否他也違約?而還跟我們說他那裏都有錄音這會不會牽扯妨礙秘密罪?我該如何抗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7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對該支付命令異議,使其轉入民事訴訟程序,若待二十日後,該支付命令確定,對方即可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如同樓上大律師所言,建議您在收受支付命令二十日內先聲明異議,因後面涉及契約解釋之問題,建議儘速委任律師代為撰擬答辯狀,以維護權益。

又若錄音內容為你們間對話,因對方也涉及其中,應無妨害秘密之問題。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一、程序上,先對支付命令異議是對的。

二、實體上,你問的問題多數涉及你們契約怎麼約定,不同的約定會有不同的結果。宜拿加盟契約律師討論。

以上,加油!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boy660129@yahoo.com.tw

99k 103-12-17 20:23

請問

狀況:家中父親因之前在外與人發生糾紛,被判坐牢,可易科罰金,但父親因腎功能不佳,需2天洗一次腎,昨天剛進去服刑,但服刑一天而已,就因身體不佳被送往醫院。

問題:因父親長年在外外遇,又常家暴母親,但父母並未離婚及申請家暴,現在父親擺明不繳罰金及醫藥費,但子女因對父親感情不佳,不想替父親繳費,父親名下無任何財產也無收入(靠子女養),那法律上是否能要求父債子償這個動作(罰金及住院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目前對您父親仍有扶養義務,但在外的欠債,仍是以其為主體,若其死亡後,則您們可以主張限定繼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7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雖子女扶養義務,但是針對罰金不可強制要求子清償

99k你好:

父親的欠債是由債權人向父親本人請求

扶養費是由父親向你們子女請求

兩者不同

你們無須代父親償債,債權人也無法代位請求你們給付。

若父親起訴請求你們履行扶養義務時,如有民法第118條之1的情形,亦可向法院主張減免扶養的金額

以上供參

蓬鬆鬆狗狗花 103-12-17 16:19

您好:

      祖母育有1子4女,日前祖母因父親(獨子)過世,想預立遺產(土地)予4位姑姑及弟弟(長孫),但母親擔心姑姑們撒手不管祖母日後生病的照護責任,故與姑姑們協調先簽立切結書,其中包含"日後祖母生病扶養責任分攤"及"遺產成立前之土地稅額之分擔(目前都由母親繳納)"

      姑姑們已委託代書辦理預立遺囑的相關事項,惟切結書部分她們希望由我們這方先行擬定,請問是否有相關格式可供參考?這樣的切結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或是依法律觀點有更好的建議嗎?

 您好:

由於此類型契約涉及財產規劃及責任分配

建議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撰擬為宜

 

99k 103-12-17 10:23

請問

狀況:家中父親因之前在外與人發生糾紛,被判坐牢,可易科罰金,但父親因腎功能不佳,需2天洗一次腎,昨天剛進去服刑,但服刑一天而已,就因身體不佳被送往醫院。

問題:因父親長年在外外遇,又常家暴母親,但父母並未離婚及申請家暴,現在父親擺明不繳罰金及醫藥費,但子女因對父親感情不佳,不想替父親繳費,父親名下無任何財產也無收入(靠子女養),那法律上是否能要求父債子償這個動作(罰金及住院費用)??

 

Paul 103-12-17 09:42

大家早安,

最近本人和友人合夥加盟店,已經支付加盟保證金與房租押金一半,約21萬,但因私人因素,還沒開業前即退夥,但因開店所需支付的費用235萬已經由友人支付,故友人向我提出同意我退夥,並且口頭同意退還21萬,並寫下單據,退夥聲明,不過退夥聲明上並未提及21萬歸還事項,僅有第三人證明。目前已經開店1個月了,但是經營慘澹,本人近期再次告知友人需歸還21萬的要求,但友人卻推辭,當初是他義氣幫忙,讓我退夥,且他也無多餘資金,可以退還,並且反將經營慘澹的責任推諉給我,但事實上我已退出經營,請教大家遇到此事情,要強制回收21萬需要採法律那一條款,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5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先發函要求對方清償,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依據雙方退還21萬之約定聲請支付命令,倘若對方提出異議,則進入訴訟程序。

2、屆時必須傳喚證人到庭說明。

 

 

Paul 103-12-26 07:38

律師 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為小弟解惑。在此還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

1.因當初僅是口頭約定,並無文字約定,但是拆夥聲明有文字記錄下,雙方都認定了,所以這一點口頭約定是我感到困惑的地方,是否還是有效力?謝謝。

2.即便當初沒有口頭約定,按照合夥拆夥後的法律約定,應該是按規定即須退還押金部分,何況是在開店之前而非開店之後?謝謝。

薇薇 103-12-17 08:30

您好,我想請問同事在line理對我一對一的辱罵,她罵了我髒話又人生攻擊,請問我可以對她提出高訴嗎?那又成立法律的哪一條款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7 10: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與您的私人對話,並不會構成您名譽的侵害,倘若涉嫌恐嚇等其他罪嫌,則可以蒐證提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7 23:49

您好,一對一的對話不會構成妨礙名譽,但可視情況討論是否構成強制恐嚇

sammyx 103-12-16 22:08

1.案情:
A跟B於50年前租了土地 (當年土地上已有房子但未登記房子導致房屋稅籍目前在B身上)
A過世後C繼承土地
C於102年時與B簽訂土地租賃合約
合約內容為有條訂為
-----------------------------------------------------------------------------------
C方若因需要欲出售土地時,B方擁有第一承購權。B方若未承購而由第三方承購時,B方需於第
三方承購後六個月內歸還土地。B方之拆遷補償金額不得高於實際售價淨利潤之15%(扣除仲介、稅負等所有必要之開支)。
-----------------------------------------------------------------------------------

如今有D方出現欲以500承購
B方不願意購買,卻反反不願領取500x15% 的補償金額 而開價600萬才肯離開

請問這種狀況下 是可以寫支付命令要求收取補償金並放棄所有地上物嗎??
或是需要經過法律訴訟.另外若是採用訴訟是使用非訴訟事件還是訴訟事件?
因為是C方要給B方錢 B方簽放棄地上所有物轉交稅籍

麻煩各位了

 

 您好:

建議您可將補償金提存後

再訴請對方返還土地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sammyx 103-12-17 15:24

請問 若提存後 屋主仍不願意搬遷

是否得需要強制搬遷
另屋子沒有所有權狀 只有早期申請的房屋稅籍
請問房屋稅籍是否也需要過戶 或是屋主搬走後直接由新屋主承接?

阿銘 103-12-16 14:24

請教律師,今年2月酒駕初犯法院判有期徒刑2個月,易科罰金一日一千,併科罰金2萬5(已繳清),判決書沒寫緩刑幾年,同今年11月份不知肇事而逃逸警察通知作筆錄時又看了路口監視器警員說有可能不知情肇事,當下沒開肇事逃逸紅單給我,(已與對方和解),我的問題是~之前酒駕沒有判緩刑幾年只有易科罰金,而這次又肇事逃逸 檢察官會因之前酒駕前科而重判嗎,或如何爭取緩刑緩起訴,(法律問題我都不懂麻煩律師了)謝謝。

您好:

1. 您先前的案件未因酒駕造成人員受傷或死亡,雖然在緩刑要件的範圍,但法官不一定會宣告緩刑,依您的描述,法院最終判處2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因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不須宣告緩刑

2.因您先前有酒駕前科,必定影響此次肇事逃逸的刑度,須再衡量被害人損害程度、您逃逸的實際情況及您有無悔意。因您已和被害人達成和解,若被害人的損害不重,且您表達悔意並證實是在不知情況下離開現場,判緩刑的機會是較高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高 103-12-15 19:32

不好意思請教一些問題。

1.家中么兒已經年滿28歲,且4肢健全,智商標準卻常常伸手跟母親要生活費,常說朋友家庭之父母都可以滿足其小孩生活富裕,因此也想比照其生活方式。但目前家庭根本無法供應他,父母親皆無工作,父親前陣子又發生車禍,需長時間回診做復健,家中頓失經濟來源,現因么兒常拿不到錢就要打罵母親,因此母親受到驚嚇不敢再回家,可他卻還不放過,轉找大姐詢問母親下落,大姊說不知卻反遭恐嚇與言語侮辱,甚至動手打人,大哥也是因為么弟當初要拿刀砍殺而搬離家中,偶而回去時機車還遭潑灑黑油,可屋主是大哥卻因么弟的所作所為無法回家,等於說家目前被么弟霸占著,還揚言不准我們回去那個家。如此行為舉止我們應該如何面對?有什麼法律途徑可走?

2.目前父母與大哥同住可常會遭遇到大哥的言語羞辱,但還是得照顧其大哥家中女兒與大哥家中環境整潔、三餐,父親也因車禍關係行動不便都得靠母親幫忙才能行走,大姐與我又都有家庭需照應無法常常帶至父母身邊照應他們,遇到這種問題應該怎辦?或有何方式可行?

3.大哥其妻結婚3年後卻私自離家至今已有2~3年了。對於家庭也都不聞不問,想與他聯繫也都置之不理,這樣我們應該有什麼方法可以處?或應該如何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5 2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母可對您大哥提起訴訟請求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有關第一個問題,建議令尊等人,或可蒐集證據,提出保護令之申請,以防止么弟精神凌辱,甚至霸佔房子,落得無家可歸。

至於第二、三個問題,從您的描述,無法得知法律爭議為何,似不屬法律問題。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咖啡 103-12-15 18:27

請教各位大律師~因我之前告對方偽造文書~但在外面工作而沒收到傳單之下而沒去開庭,現在反被告妨害自由裡的毀謗~污辱~防礙名譽等罪,我被告對方證據如下..(幹破妳娘老雞掰~有沒有拿錢自己憑著良心講…如果有拿就死全家~我會一步一步的把證據浮出臺面上的~風聲可以在亂放……我保證讓妳在二林四鄉鎮無法生存下去~偽造文書三年以上…證據其全~這條就夠妳受的了…~給妳臺階妳不下……還有其他的~我就慢慢練丹!!!).....(求求妳們拜託妳們不要在讓我發神經了喔~不然我會將一切事情台面化~不要逼我發布講妳她媽的偉大事蹟…不要逼我發布照片讓二林四鄉鎮的人民們認識……抄妳她媽的~多會幹礁…不要讓我抓狂嘿…想要詐領別人的保險金~妳們的報應馬上來了…)......(
賤女人~破壞人家家庭就算了…還想詐領保險金!!這些只是個見面禮~後面將會一條比一條還大!!!各位住二林的朋友們~請小心這位做保險的陳小姐喔~)這是我在我的臉書po上去的,而我們沒在臉書互加好友,亦更不可能有共同好友,其中一個好友就是他女兒,對方是名保險業務員,幫我爸偷保保險,而要保人跟受益人都是她,她跟我們沒有任何關稀,而對方也已領到保險金,得了便宜還賣乖~來反告我們...在上星期五開庭檢查官問我以上是不是我po的~我全部認罪,但因可能檢查官有調閱事情的來隆去脈,後面就沒問了~就直接問我們要不要和解,在當下我說願意,對方也說願意...在這星期三要開和解庭,但因在法律上我站的住腳,而所po文章都皆事實,也有相關左證,所以我想星期三的和解庭反悔不和解,反告他污告和詐欺...想請教各位大律師當天開庭我該如何應對?而我的勝算會有多少??而我被告的會不會成立??煩請各位大律師幫幫我們這些受害者該如何做法?據我所知當初我向保險公司申訴,公司沒有讓她領,而她反告他公司聲請交付審判,而她現在也還在跟她公司互告中,他們公司和我都主張此保單無效,和受益人不敷保險法....拜託各位大律師請教教我該怎麼辦??相關新聞請看[東森新聞]控保單遭冒用 民怒:審核做假的嗎==01==http://m.youtube.com/watch?v=AS4EtKu89-I==02==http://m.youtube.com/watch?v=HokqW2NzsHg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5 18: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狀辯護之,若無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應不至於構成公然侮辱誹謗;又對方若有相關犯罪證據,亦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對其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u嫻 103-12-15 17:31

我的先生與前妻婚姻存續時育有一子A君(79年次),81年離婚監護權歸父親,但小孩從小就由母親家族輔養,現A君已成年

我與先生89年結婚後育有二子,婚前先生名下有一棟房子86年購買,婚後100年我們又買了一棟房子,先生不願辦理夫妻財產分別宣告,我的收入比先生高(約3:2),婚後所購的財產登記為我名下,依目前夫妻財產共有制實為兩人共有

想請問:

如果日後我先生先過世,A君有他的應繼分嗎---婚前的房子及婚後購買的,如果有應繼份,有何方法讓A君不會繼承他的應繼份 如果我先過世,先生再過世,A君可繼承的有那些? 辦理夫妻財產分別宣告,是否可讓法律關係較為簡單 我先生一直說A君已經多年未連絡,如果有繼承權,他也不會來申請,但是他們父子有用臉書互為好友,且他應該是有應繼分,可以不通知他來繼承嗎?不通知這樣是不是又會有爭訟事件? 我認為我的收入較高購買婚後財產我負擔較多,這可在繼承時主張嗎?或者離婚時亦可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呢? 是否還有特留份的問題,可如何避免日後孩子們的訴訟紛爭?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5 18: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A為您配偶之婚生子女,為您配偶之法定繼承人,若欲避免A繼承您配偶之遺產,可開始做遺產規劃,只要讓您配偶名下無財產,即無遺產問題,或將您配偶名下財產減少之,如開始將配偶名下財產贈與給您或贈與給您小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