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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leen 104-02-01 07:19

我和先生結婚三年,小孩三歲,我們之前居住於台北,婚前先生隱瞞我許多事,像是他有竊盜偷竊前科,後來發現他說是幫人代罪,我也相信了,婚後發生了一些事,像經濟不穩。。。我和他常鬧離婚,孩子出生後,幾乎費用都由公婆出費。。。可後來他犯下偽造文書罪,被判緩刑四個月,罰款12萬,在這當中我抓到他與某女子有曖昧傳line邀約出去,甚至講到發生關係,(雖然我沒抓奸在床),卻也造就我對他的不信任出現,後來親戚工廠失竊,(當然也是有懷疑過他,因為剛好他在那段期間常常說出差去哪。。。),在這之前小孩已被他父母帶回南部,理由是希望我們打拼無壓力,可去年九月就說因為孩子漸漸大了要回男南部,可是在南部爭執越多,因為雙方要工作所以孩子一直由公婆帶。。。每當吵架我提離婚他就要脅我離了孩子我沒資格看她,以後怎樣都與我無關,我想請問我是否可以爭取探視權撫養權呢?我如果現在搬離開,是否造成遺棄罪,那孩子的撫養權或探視權我是否無法取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7: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並且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倘若分居達6個月,可以直接訴請酌定監護權)

2、倘若子女均由公婆帶,恐不利爭取監護權,扥的越久越不好,建議應該盡速處理。

3、其他的論述過於雜亂,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阿伯 104-01-31 23:24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請教諸位先進若樓上漏水是因樓上浴室地板防水層失效所導致,非因共同樓地板破壞者,且防水層是施作於共有樓地板之上,該修繕費應如何歸責?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01 10:26

若可以確認是因為樓上浴室地板防水層失效所導致,由於浴室防水層並非既有大樓或公寓的結構,屬於住戶屋內裝潢範圍之一且為住戶需負責維護,故自可要求樓上住戶負擔修繕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1 18: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證據可證明漏水為對方之過失所造成,可先委任律師律師函,限期請求修復之,屆期若對方置之不理,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對方修復及相關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1 18:40

您好,進入訴訟程序需要花費諸多之費用(比如說律師裁判費,再者因您為原告,須舉證漏水確實是因對方之原因所造成,通常需要由土木技師鑑定),如果可以建議先去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或是先向法院聲請調解,嘗試看看可否於訴訟外解決紛爭唷(一般來說,相對人若收到法院調解通知書,因為具有威嚇效果,會比較願意出面協調)!

阿法 104-01-31 03:29

各位律師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

女友之父母自女友小學時期開始便因沉迷線上遊戲而未盡扶養義務,常常好幾天沒讓他吃飯,更有數次差點將其活活餓死,幸得親友接濟才能免於此難。後來還欠下大筆債務不去理會,在各個銀行都早已信用破產。而女友在國中之後便轉由親戚扶養,無論食衣住行育樂的費用皆由該親戚所出,但是監護權卻仍在其父母名下。最令女友感到煩不勝煩的是,該父母常常向扶養女友的親戚借錢,更聲稱女友有扶養義務而相當囂張跋扈,因此有幾個問題想問各位律師

1.請問在此情形下,女友是否可提起免除扶養義務之訴?如果可以,請問何時可以提出?又要向什麼單位提出呢?

2.因為女友的父母的債務過於龐大,請問在免除扶養義務之後,是否便連帶進行了拋棄繼承?如果不是,請問何時可以進行拋棄繼承呢?

3.最糟的情況,無法免除扶養義務之時,最基本的扶養義務所需支出的費用大概為多少呢?

問題有點多,還是請各位律師們幫忙了,在此先感謝各位,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31 09: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入如下:

1、倘若可以提出相關事證證明父母沒有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過去的單據或是證人均可),則可以嘗試提起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訴訟

2、繼承開始始能拋棄繼承。不過現在已經採全面限制責任,所以無需過於擔心。

3、扶養義務倘若不能免除,仍可以主張減少,且必須依據經濟狀況,須扶養義務狀況等綜合判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1 2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請問在此情形下,女友是否可提起免除扶養義務之訴?如果可以,請問何時可以提出?又要向什麼單位提出呢?

 A:您女友可待其父母對您提起訴訟請求撫養時,再為免除或減少撫養義務之答辯。

2.因為女友的父母的債務過於龐大,請問在免除扶養義務之後,是否便連帶進行了拋棄繼承?如果不是,請問何時可以進行拋棄繼承呢?

A:若欲辦理拋棄繼承,須帶您女友父母死亡繼承開始後,再到法院辦理之。

3.最糟的情況,無法免除扶養義務之時,最基本的扶養義務所需支出的費用大概為多少呢?

A:撫養費之支出法院將考量您女友未受到父母親扶養之情況,及您女友目前之經濟狀況決定費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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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樂蒂 104-01-30 21:45

您好! 請問: 婆婆過世前因生活需要, 變賣動產得六百餘萬元, 因先生與我負責照顧逐漸失智的婆婆生活起居, 因此也代管這筆錢, 在此之前, 小叔因與母親感情不睦, 已離家多年, 除了母親有重大狀況時先生會以郵電告知之外, 從無聞問或探視, 婆婆過世後, 剩下的錢, 被先生挪用股票與小生意, 結果都賠光了.

婆婆後事處理完畢後, 小叔曾主張他應得的遺產部分, 因計算細節與先生挪用之故, 曾有拖延, 後來賠了錢, 先生亦告知小叔, 暫時無利還款, 雙方的共識是: 扣除這些年因婆婆而產生的生活與醫療費用遺囑留給孫女的部份, 兄弟二人平分.

目前, 先生並無收入, 而小叔催款甚急, 並且主張以"複利"計算欠款, 且須追溯至當初賣房子得款的時間點(婆婆仍在世), 我想請教, 以法律觀點應如何處理? 有哪些相關法條可以參考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0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婆婆之財產死亡前處分,或許可主張死亡前已將所有財產用於醫療與生活及處理後事,無剩餘財產,故無遺產分配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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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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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Q 104-01-30 16:37

因為跟婆婆不合發生爭吵,婆婆在家中用難聽的字眼不斷辱罵我,也想動手打我,但因為老公擋著,沒打到,有錄音,但因念在老公情份沒有提告,事發至今快一年了,請問現在還能提告嗎,可以用什麼名義告呢?可以對婆婆申請保護令

搬出來後老公要求把家裡共同開銷的生活費都要放他身上,買東西都要跟他請款
但又不斷找我碴,以維護家庭經濟為由一直唸我要省錢,不然就是要把孩子交給他媽帶
常常因為些事我們夫妻爭吵,我不堪其擾,想請他出去讓我待在房間也不肯
這樣算精神虐待,可以申請保護令嗎,我也有錄音,是我幾次跟他爭吵的內容,可以當申請保護令證據嗎?

搬出來不到一年,婆婆又要求老公搬回去跟她住,在line裡面我們有長談,我說我不會跟他回去
我會跟小孩住外面,他沒有贊成,但他叫我把小孩照顧好,會來看我們之類的,也有提到小孩的負擔費用, 我先帶小孩回娘家,我有跟他說我跟小孩住娘家,之後老公又反悔,說他不跟婆婆住要跟我們住,一直把責任推到我身上,說是我自已要搬出去的,並威脅我要我把小孩帶回租屋處否則會產生法律責任
我被老公反反覆覆弄的不堪其擾,自覺婚姻即使持續也有名無實,想跟老公離婚但他不肯,他也說他要小孩。我想打離婚監護權官司,但不曉得自已有沒有勝算,也不曉得可以用什麼樣的理由訴請離婚


老公是警察,上班時間不穩定,婆婆沒工作,所以老公一定會把小孩給婆婆帶
我有工作(人民團體),上班時間穩定,但收入只有老公的一半,也請的起保母
小孩必需喝母乳(喝奶粉會吐不停),平常也都是我在顧小孩
以我的狀況法官會判準離婚嗎,監護權會判給我嗎…婆婆辱罵我的錄音可以讓小孩判給我的機率大些嗎,老公說我有法律責任,我到底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PPQ 104-01-30 16:31

因為跟婆婆不合發生爭吵,婆婆在家中用難聽的字眼不斷辱罵我,也想動手打我,但因為老公擋著,沒打到,有錄音,但因念在老公情份沒有提告,事發至今快一年了,請問現在還能提告嗎,可以用什麼名義告呢?可以對婆婆申請保護令

搬出來後老公要求把家裡共同開銷的生活費都要放他身上,買東西都要跟他請款
但又不斷找我碴,以維護家庭經濟為由一直唸我要省錢,不然就是要把孩子交給他媽帶
常常因為些事我們夫妻爭吵,我不堪其擾,想請他出去讓我待在房間也不肯
這樣算精神虐待,可以申請保護令嗎,我也有錄音,是我幾次跟他爭吵的內容,可以當申請保護令證據嗎?

搬出來不到一年,婆婆又要求老公搬回去跟她住,在line裡面我們有長談,我說我不會跟他回去
我會跟小孩住外面,他沒有贊成,但他叫我把小孩照顧好,會來看我們之類的,也有提到小孩的負擔費用, 我先帶小孩回娘家,我有跟他說我跟小孩住娘家,之後老公又反悔,說他不跟婆婆住要跟我們住,一直把責任推到我身上,說是我自已要搬出去的,並威脅我要我把小孩帶回租屋處否則會產生法律責任
我被老公反反覆覆弄的不堪其擾,自覺婚姻即使持續也有名無實,想跟老公離婚但他不肯,他也說他要小孩。我想打離婚監護權官司,但不曉得自已有沒有勝算,也不曉得可以用什麼樣的理由訴請離婚


老公是警察,上班時間不穩定,婆婆沒工作,所以老公一定會把小孩給婆婆帶
我有工作(人民團體),上班時間穩定,但收入只有老公的一半,也請的起保母
小孩必需喝母乳(喝奶粉會吐不停),平常也都是我在顧小孩
以我的狀況法官會判準離婚嗎,監護權會判給我嗎…婆婆辱罵我的錄音可以讓小孩判給我的機率大些嗎,老公說我有法律責任,我到底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30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家暴的部份已經超過6個月了,因此無法提告

2、至於離婚的部份必須看您的對話內容。

3、監護權的部份則必須依據子女互動、經濟能力、照料能力、訪視報告等作判斷。

4、建議您應該備妥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1.您可以告您婆婆公然侮辱毀謗罪,不過必須在第三人面前辱罵您才可成立,其告訴期間為六個月

2.家暴當然包括精神家暴在內

3.訴請離婚要有民法第1052條各項要件,因為要件繁多因此最好跟律師約見面詳述原由,律師才會替您判斷是否有構成離婚之事由,歡迎來電詢問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0 21:47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0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如您婆婆辱罵您之錄音,以利您日後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及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時使用之,於判斷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標準,法院將委託社工人員進行家庭訪視,或許您經濟能力不如先生,但若您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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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0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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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熊 104-01-30 16:22

我和老公有生ㄧ個小孩,老公的金錢永遠我無法控管,而他也很會花錢,生小孩後我把工作辭掉專心顧小孩,小孩出生出院的錢是我付的,老公在醫院陪產的幾天吃喝也是拿我的錢付的,因為老公說他沒錢,而小孩出院帶回後,陸續家長們有包些紅包給小孩,大約7-8萬,但老公在小孩帶回來的ㄧ個月就花光了,花在小孩保險2萬 買電視 買平板 付他自己電話錢兩個門號加起來4萬,而後老公該支付小孩奶粉錢,到最近錢又不知亂花去哪,搞到我唯一把守最後給小孩的錢他也偷拿去,連告知都沒有就拿走是最近才發現不見,跟他說後..他就在說我小孩生出來後家庭經濟我都沒幫忙付.他拿小孩的錢又怎麼樣.   每次領薪水就是要去把前面的洞補起來.而現在付不出來.就叫嫂嫂用信用卡幫她分期付款.而後再還她錢.

愛花錢又不給管.  跟他說 我們角色互換.我去工作他在家顧小孩.他就說 那家裡開銷都給你付..我想給我付.我工作付沒關係啊.但是他玩遊戲 五個月就有3個月.每個月費用1萬塊.這樣我工作來怎麼付....他花錢這麼沒約束.也不給管..這婚姻我怎麼堅持下去.....在家顧小孩..他只有付小孩的奶粉錢.其他都還不用付. 他就搞成這樣了....往後該怎麼辦..我的重心只有小孩好就好...顧小孩他也沒給我花用..只有自己育兒津貼省著用..我該如何來看待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30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保留一點對方恣意花費的證據,如帳單、對話紀錄等,並且作帳。

2、日後倘若要提起離婚訴訟可以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0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如您配偶無給付生活費證據等,以利您日後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時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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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matrix 104-01-30 15:09

三年多前與前妻兩願協議離婚,協議書在文末

最近前妻因男友的關係不想再照顧小孩為由,想把監護權給我

我則要求必需每月支付小孩扶養費一萬一才能換監護權
但女方堅持不想付這筆錢

 

但我非常不能接受這一點,因為當時離婚我給小孩扶養費為兩萬多

幾乎是我薪水的1/3,當時還多次討論這數目,女方也都一口回絕

 

所以目前的打算是先委曲求全

答應女方的要求在協議書上註記女方不支付小孩扶養

待修改後的協議書至戶政事務所存檔後,再向女方要求扶養

女方不付則直接走法律途徑

 

所以想請教這樣以後要的到小孩扶養費嗎?還是因為已經有註記女方不支付小孩扶養費就要不到這筆錢了呢?

另外離婚協議書要怎麼修改會比較好呢?

謝謝了

 

當時的離婚協議書如下

離婚協議書
茲男女雙方因個性不合,理念不合,難偕白首,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同意兩願離婚,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書,條款如後,以玆信守:
一、本協議書經男女雙方暨見證人簽章後,願共同至XX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嗣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雙方不得有任何毀謗傷害之情事或藉故干擾他方之生活。
二、除本協議書所約定之事項外,雙方均同意拋棄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財產賸餘分配請求權。
三、雙方於離婚生效後,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各自所有的債權債務,各自負擔,與對方無關。
四、雙方所生之子OOO(女,民國000年00月00日生,身份證字號:xxxxxxxx) 雙方協議由女方單獨任監護權人,亦即有關XXX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女方任之。            
五、男方同意按月支付女方扶養子女XXX所需費用每月新台幣(下同)貳萬貳千元整,至子女20歲時(即XXX年X月XX日)為止 。自100年8月起,男方應於每月5日前將款項匯入女方指定之帳號(銀行帳號:xxxx-xxxx,戶名為xxx)。
六、男方擁有探視未成年子女之權力(探視之約定):男方可於每月與女方約定適合(每月兩次)的星期六,至女方住處或雙方約定之場所與子女會面交往,並得接子女外出,於翌日下午七時前送回女方住處。
七、本協議書壹式伍份,男女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乙份為憑,另一份呈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以下空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0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不答應您前妻之請求,拒絕修改離婚協議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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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0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不答應您前妻之請求,拒絕修改離婚協議書。

sasaorz 104-01-30 14:12

大樓在蓋的時候蓋了七層樓,
八樓是磚瓦加蓋的,八樓隔了四間套房跟一個大陽台,
租給了三組人,去年暑假來了一組人,
是個從嘉義上來的女大生承租,由女大生媽媽寫契約,
從開始承租到現在,女大生的身邊一直跟著一對男女進進出出跟居住,
說是女大生的父母,但這幾天才發現是繼父,
上上週女大生的媽媽在嘉義喝硫酸自殺(未經証實只是繼父口頭轉述)
女大生於是休學回嘉義,剩繼父住在套房,
因為女大生繼父情緒不穩定時而破口大?時而敲敲打打.還在房裡擲筊,時而電話騷擾房東夫妻,(昨天這繼父還說.本來這女學生是女學生家裡人要報他恩,要給他做老婆,我們聽了覺得他好變態.五十三的人要吃下十九歲的小女生)
住著一個不定時炸彈其它房客也會擔心,房東於是想請學生繼父搬離,
昨天房東夫妻跟學生繼父溝通,結果他說要嘛從一開始契約就不存在(要討回從暑假到現在的租金押金及其它雜七雜八費用),要嘛就要檢舉你是違建要住到政府來拆你違建才要走,
房東夫妻表示沒關係,政府要來拆,他們也認了(其它他們早就在規定之前己就地合法了),但現在這個繼父就是死賴著不走,房東夫妻在想遇到這個無賴真是超倒 楣的.無賴真的無賴.擺明就是要敲詐.,本月二十要付租金.無賴也不付.就算要付.房東也不要收,只想讓他快點滾.該如何處理才能讓他搬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30 15:3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起訴要求遷讓房屋(至於詳細的狀況必須從租約來看)。 2、 本件僅為民事糾紛,但是倘若該男的女兒也沒有同意其使用,則可以考慮告侵入住宅。
sasaorz 104-01-30 13:10

大樓在蓋的時候蓋了七層樓,
八樓是磚瓦加蓋的,八樓隔了四間套房跟一個大陽台,
租給了三組人,去年暑假來了一組人,
是個從嘉義上來的女大生承租,由女大生媽媽寫契約,
從開始承租到現在,女大生的身邊一直跟著一對男女進進出出跟居住,
說是女大生的父母,但這幾天才發現是繼父,
上上週女大生的媽媽在嘉義喝硫酸自殺(未經証實只是繼父口頭轉述)
女大生於是休學回嘉義,剩繼父住在套房,
因為女大生繼父情緒不穩定時而破口大?時而敲敲打打.還在房裡擲筊,時而電話騷擾房東夫妻,(昨天這繼父還說.本來這女學生是女學生家裡人要報他恩,要給他做老婆,我們聽了覺得他好變態.五十三的人要吃下十九歲的小女生)
住著一個不定時炸彈其它房客也會擔心,房東於是想請學生繼父搬離,
昨天房東夫妻跟學生繼父溝通,結果他說要嘛從一開始契約就不存在(要討回從暑假到現在的租金押金及其它雜七雜八費用),要嘛就要檢舉你是違建要住到政府來拆你違建才要走,
房東夫妻表示沒關係,政府要來拆,他們也認了(其它他們早就在規定之前己就地合法了),但現在這個繼父就是死賴著不走,房東夫妻在想遇到這個無賴真是超倒 楣的.無賴真的無賴.擺明就是要敲詐.,本月二十要付租金.無賴也不付.就算要付.房東也不要收,只想讓他快點滾.該如何處理才能讓他搬離

空降特戰貓 104-01-30 23:56

附加補註說明:

本人是本板發文者租屋房東兒子,

此文說到8F加蓋是,這棟公寓在興建時一起連同結構蓋起來。

契約書沒經過公證

在此想另外請教:

如果1. 承租人 有確定要解約,但不便當面解約,有什麼方法可以確立這契約終止。

2.在此契約 未確立終止前,是否 此出租房 任何問題必須先與承租調解?(不包括刑事問題)

3.如果 房內任何問題 只要 承租人 不提出反應,房內非承租人向房東提出的任何維修住房事項,

房東是否有權不理會,

也就是說 我換大門鎖 改電梯密碼 關電,

只要承租人沒反應,房內非承租房東是否有權一概不理(現在是冬天洗澡很冷的~),

房東是否有權向非承租者要求出示委託書?

另外 假設 承租者與非承租者 是配偶關係,房東是否還是有權不與理會非承租者反應的任何問題,現今法條是否有明定 夫債夫還 妻債妻還 也用於租貸,除非有簽訂承讓書或委託書。

4.如果 承租人不住在這但未聲明終止契約,當房內發生任何問題(包括刑事問題損壞破壞財物),房東又始終聯絡不到承租人怎麼辦?只要確定有非承祖人損壞破壞房內財物,房東是否有權報警抓人?

5.就上述情形 此繼父非承祖人,他說要他搬走就當 從一開始契約就不存在(要討回從暑假到現在的租金押金及其它雜七雜八費用),要嘛就要檢舉你是違建要住到政府來拆你違建才要走,

此行為是否構成 恐嚇 勒索 意圖侵占?

=====================

題外問題。

就上述情形 如果我發現這家人,可能有 家暴性侵害 問題,要如何讓警察 或 相關單位 介入調查,我們手上有 繼父說的有關女學生女兒當老婆的話。

感謝各位律師耐心指教謝謝。

阿la 104-01-30 11:49

請問各大律師 ,  問題如下

我於98年末報考了公職補習班的100年保證班 , 但之後沒考上 , 隨即進入職場 , 在去年的11月我又重回補習班報名 , 補習班要我先繳齊101~103年的換證費用 並等候通知上課時間 ,近期因為一直都沒通知 ,自行去該補習班官網查詢 , 才又發現師資與當時做了很大的變動 , 之後告知補習班要退費 ,補習班不接受.

補習班3月才開課 , 還沒開課也不行退嗎?

麻煩各大律師幫忙解惑 ,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30 14: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報名的該年度師資變動過多,可以聲請解約退費。

2、補習班拒絕,可以向消保官跟縣市政府提出申訴。

 

阿la 104-01-30 11:44

請問各大律師 ,  問題如下

我於98年末報考了公職補習班的100年保證班 , 但之後沒考上 , 隨即進入職場 , 在去年的11月我又重回補習班報名 , 補習班要我先繳齊101~103年的換證費用 並等候通知上課時間 ,近期因為一直都沒通知 ,自行去該補習班官網查詢 , 才又發現師資與當時做了很大的變動 , 之後告知補習班要退費 ,補習班不接受.

補習班3月才開課 , 還沒開課也不行退嗎?

麻煩各大律師幫忙解惑 , 謝謝!!

fenny 104-01-29 16:48

公司為有限公司,負責人(董事)佔7成;股東佔3成,公司帳務由股東管理,目前已進入清算

問題一:公司跟廠商簽立寄賣抽成之合約,貨品由廠商提供,公司需負責出貨以及將客戶之款項交回給廠商,廠商再按比例付款給甲方,第一季結束廠商也如期付款。(股東也都知道),但第二季股東突然未經公司同意也未擔任公司職員,自行寄存証信給客戶表明款項不應該給廠商應繳回公司,導致客戶覺得公司內部混亂…失去信任感!!!請問股東寄存証信給客戶有法律效益嗎?股東能干涉公司的營運業務嗎?

問題二:因欠員工薪資及一些費用股東表示公司之一切費用由負責人負責對嗎?

問題三:股東佔3成可以有什麼樣的權限?

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9 17: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限公司的股東,除非章程有特別規定,否則均能對外執行職務,不過倘若有造成公司不利益,還是有相關責任

2、員工的薪資等權益,義務人是公司,而不是股東或是負責人。

3、(同前)

 

沈恆 (沈律師) 104-01-29 18:57

您好!

有限公司由董事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其他股東則可行使監察權,但並不能代表公司;廠商可以不理會少數股東的個人行為,只要與董事契約行事即可。 薪資費用都是公司要負責,並不是由董事個人負責。 股東可行使監察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股東如非公司成員

他就是單純投資

他無權要求客戶或廠商不付款

存證信函一點法律效力也沒有

反而公司可以想辦法對付這股東

 

另外公司所有費用都是公司支出

與負責人無關

除非公司對外負債有由負責人擔任連帶保證人

否則都是公司支付

公司付不出來就是倒閉而已

負責人不需賠償或支付(指有限公司)

 

股東除了分紅跟看帳外

要看章程如何規定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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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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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9 07:49

 

你好,想請各位律師替我解答。

本人今年一月初有請代辦公司辦理銀行信貸一事。

期間也有接受他們的傳真來填寫委託代辦貸款契約書,寫完回傳給他們,也說可以辦理銀行信貸方案

因為我問過很多間代辦,我的狀況都沒有辦法辦理,所以當我聽到可以辦理的時候也是半信半疑,因為我只有勞保半年,沒薪資轉帳,沒扣繳,也無任何擔保品,包含房子,車子,駕照等。

後續他們小姐說要先跟他們專員見面詳談部分細節,約我去他們指定的地方,因為離我家太遠,所以我沒有去,也加上時間上橋不攏,所以一直沒有見到面

後續我因為聽朋友的建議而想說就先暫時別辦貸款,而且也一直橋不出時間,那位小姐期間也有問我專案還要不要

我也跟她說可以約家裡附近嗎,她都說業務都回在他們指定的地方辦事情,就只能請我跑一趟

我後來想想也覺得怪怪的,所以都沒有出去跟專員見面

到昨天,他們小姐才傳賴問我專案部分要不要,我就跟她說可以取消辦理嗎

因為我這裡剛好有狀況導致沒辦法辦理,那小姐就說因為案件進行中,取消這樣會有違約金問題

就說契約書上面有寫,還說請組長與我聯絡,組長打來之後,也說他已經幫我送了

我說我都還沒跟你們專員見面,你也沒說要送哪間,就直接送了,然後組長就說什麼他很有把握之類的,我說不能取消嗎,他說可以但還是要處理契約違約金問題

我當然馬上打去他說的那間銀行問,根本沒有我的送件資料,而且我都還沒確定專案細節,你就說已經幫我送了,還一直約我出去見面,說見面詳談。

想請問各位律師,他後續說要告我,這樣告的成嗎,因為敗筆是我契約內容沒看清楚,而且正本也不知道被我收去哪了,他們那邊也只有我的影本。

我想問的是,他們說要告我,這樣告的成嗎

說有幫我送銀行,但是我從頭到尾都不知情,這樣我也可以反告他們嗎

要送可以,但是前提是我要先知道送哪間,照會時怎麼講,而不是我什麼都不知情的情況下你幫我送,然後打去銀行還說沒資料,你們再來說要告我。

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從辦理到現在已經20天了,現在說要寄傳票給我。

他們有辦法寄嗎?會不會被告,超級擔心 。

以下是他們的委託書。

一).甲方同意乙方為處理貸款事務有為一切法律行為及事實行為之權。 (二).甲方同意授權乙方為辦理貸款得透過財團法人聯合徵信中心,查詢甲方相關之一切信用紀

錄,以證實甲方填寫之資料是否屬實(甲方申辦條件如有謊報乙方可像甲方收取違約金)。 (三).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依甲方之申貸條件,核送符合條件之金融機構進行申辦貸款,並適時將申 辦進度確實回報甲方, 惟金融機構保有最終核貸權,乙方不負保證之責。 (四).甲方交付乙方申辦用之資料副本、影本及以甲方之費用代刻甲方之印章乙枚,於作業完成後

由乙方直接銷毀不另歸還甲方,甲方不得異議。 第二條:甲方須無條件配合提供乙方申辦貸款所須資料;並保證所交付之資料、印章絕無偽造、變造等虛

偽情事。 第三條:甲方因辦理金融業務核准撥款而生之費用,均由甲方負責;不列入乙方所收取之代辦服務費。 

 

第四條:乙方之代辦服務費為金融機構核准貸款金額之 壹成 (8%) 。 並於於貸款核准撥款同時給付乙方

或甲方同意授權貸款核准撥款金融機構,於放款同時代扣給付乙方。甲方不得藉故推託。 第五條:乙方於申辦貸款尚未核准撥款前未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故 甲方於同意乙方代為辦理貸款後, 六個月內不得自行向銀行申辦貸款或再授權予其他辦理貸款代辦業務之他人(包括自然人、公 司、行號、等),亦不得片面終止本約。否則;應以新台幣(以下同)伍千元整為懲罰性違約金。 第六條:申辦貸款於核定對保時,甲方藉故不前往對保或於此時片面終止契約;甲方應支付乙方該次 核 貸金額 壹成 (10%)為懲罰性違約金。 乙方並得解除契約。甲方所交付之文件、印章等資料應於解除契約後三日內取回,逾期視同廢 棄物任由乙方處理。 第七條:本契約需送達之文件、資料等,應依甲方後列所填寫之地址,如甲方有變更應於五日前通知乙方。 第八條:雙方合意以台灣台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陳先生 104-01-29 06:49

我弟弟開車在快車道上 速限50 他開70

有個騎機車60多歲的老伯伯 酒駕沒戴安全帽

突然偏到快車道來  煞車不及 和機車在快車道撞擊

送醫後不治

家屬(老伯伯的兄弟姊妹)向我弟求償250萬元

老伯伯的父母都已經不在了 也沒有任何的兒女

唯一的親人就是老伯伯的兄弟姊妹

之前家屬有向他要過喪葬費用

但我弟收入不多  他名下沒有任何財產  250萬金額實在太高 無法和解

在雙方都有過失下  我弟超速  老伯伯酒駕、突然偏向快車道、沒戴安全帽

在沒辦法達成和解的狀況下  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上述情況法官所判的刑期大概會多重? 

有點迷惘

 

沈恆 (沈律師) 104-01-29 07:45

您好!

除了殯葬費應賠償之外,其他有賠償請求權的人只有對方父、母、子、女及配偶,對方兄弟姊妹並沒有請求權,可拒絕250萬元的請求。另外,過失致死並非告訴乃論,並不是和解就可了事。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本案除了喪葬費用之外

你已經沒有其他需要賠償金錢

所以你可以把相關狀況跟法官說

我想法官應該有機會給你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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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部分以量刑規定盡量請求減低刑度,民事部分再等對方起訴後,視對方主張內容再答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向法官陳報對方請求金額的狀況,讓法官了解您們的和解情形,以請求從輕量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9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家屬談論和解事宜。

若真的談不下來,弟弟又有過失,可能就會被依過失致死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9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要求賠償金額太高,您無法與對方和解,即有可能以過失致死起訴之,您弟弟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為其求情取得較輕之判決;另關於民事損害賠償之部分,若您弟弟名下無財產,即使對方勝訴,強制執行,亦僅取得一債權憑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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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o897 104-01-29 02:21
事情是這樣的

前陣子跟一名男子在網路上認識有一點好感這樣
後來對方帶我去酒吧喝酒,喝茫後說怕危險所以幫我租房間,但後來發生關係,對方不斷說他是愛我的這樣不是強姦(但當下我月經來整個床都是血,我一直告訴自己他會好好對我他也喜歡我 )但發生關係後對方就消失,後來透過關係發現對方居然是已婚男,但他一直強調與女方分手只是有小孩事後還一直強調跟我絕對不是砲友

我以為我就是他的女友所以便跟他答應發生第二次關係事後看到他與女方合照氣炸的我以女友身分去問對方

得到答案居然是他們根本沒離婚還被罵小三被告知自己只是可憐被玩弄

男方知道我連絡上他老婆後便用我很可怕這理由來封鎖我也不給解釋

我想要一個道歉,但男方警告我如果讓他老婆知道我也會被告妨礙家庭

所以我想知道如果對方老婆事後知道,我是否會被告
我是否要叫男方寫一份自白書確保我日後不會被告? 
可以跟男方作求償嗎?就醫看下體發炎的費用或心靈賠償的話是要用和解書嗎還是如何進行?家人覺得很丟臉不想把事情鬧大打官司(剛滿20)

 

沈恆 (沈律師) 104-01-29 07:51

您好!

如果您知道對方已婚仍自願發生性行為,會成立相姦罪,還應賠償對方配偶損失,且男方自白書並不能確保對方配偶不提告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9 15:13

1. 第2次發生關係你已經知道對方有配偶,除非他騙你說他已經離婚,你也被他的離婚說的假象所騙,也無從得知他是否有配偶等,否則只是單純分手,很難脫免相姦罪。

2. 對方配偶告不告要看他要不要告,也非對方男生可以決定,所以就算簽了自白書也無法保證對方配偶不會告你。

3.  你可以要求他切結保證日後不再騷擾你、不再與你聯繫,否則就要賠償你等。

 

ooo897 104-01-30 06:17

二次發生時依然不確定對方是否結婚

只知道男方說自己單身,半年前就分手了有小孩,只是跟前任因為孩子的關係有聯繫然後感情不好這樣

也無從得知或看對方身分證等.過了三天感覺怪怪的才用方式聯絡上女方詢問答案

但未跟女方提及到已發生關係

這樣的話是不是只要請男方自白書提及這塊我就沒事了?

然後就此簽和解書告知雙方不再聯繫

Erica 104-01-29 01:51
我在去年七月報了一間英文補習班,當初說給我八門課程,全部上終身,那時我趕時間,也沒仔細想過,沒想那麼多就簽合約了,並有了貸款,後來回家細看合約發現,他課程只給四個基本的,其他算是選修教材內的課程要不就是贈品,還有時數跟期間,打去問後又跟我說不用管合約,是真的全部給我上終身的課程,如果真要退可以,但不能全退,但是簽合約才前一天簽而已,我也還沒上課,所以一時間不知要怎麼處理就跟他說好吧,不退了,之後我真的去上了幾次,上有一兩個月吧也沒有都去,兩種課程,之後就沒去,後來想說我沒時間上就轉給我弟,一段時間過後我弟也忙學業沒空去,就問可不可以退費或再轉讓,結果,他說他那的分校補習班那根本還沒轉給他,掛名還是我,我就再打回我這的分校,他說那已經有送出申請了,只是還沒轉過去,辦轉讓也已經過一兩個月了耶!我就有點不高興,越來越覺得他們的辦事態度怎麼可以做的那麼隨便又沒效率!加上學貸壓力又有其他費用要繳,就覺得報這個真的很浪費錢!所以我想問如果我想要求退費還可以退嗎?合約上寫總課程三分之一內應繳百分之五十,超過三分之一不退,原本還想說依八種課程去跟他要求退費,但現在想想根本被這合約綁死了,口頭說的終身,不限時數再我要求退費時全被這張合約擋掉,現在我不要求全退,但有沒有機會可以要求他們退回一些費用?我不想要除了學貸又有這種貸款在身上
hana 104-01-28 21:11
如果我在國泰強制險看到以下這段,是否為健保與無健保皆理賠? 第十五條 其他種類保險之處理 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傷害、殘廢或死亡, 而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應負 保險責任時,如尚有其他保險契約亦應負保險責任,本公司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其他保險為全民健康保險者: (一)本公司就請求權人提出之自費醫藥費用收據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出具之醫療費用收 據中所列屬受害人自行負擔之部分,在不超過本保險傷害醫療費用給付保險金額範圍 內,依本保險契約給付傷害醫療費用給付。 (二)本公司就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給付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醫療費用,在不超過 本保險傷害醫療費用給付保險金額扣除依前款規定給付金額後之餘額範圍內,償還全民 健康保險保險人醫療給付。 二、其他保險為非全民健康保險者,本公司仍依本保險契約賠償責任。 另外第三責任險第二點是否無論健保與否或中西醫,只要醫生有執照皆可理賠? 第九條 理賠範圍及方式 體傷死亡理賠範圍及方式 二. 醫療費用:須具有執照之中西醫院所開具之 醫療費用單據,包括掛號、醫藥、X光檢查 等必需費用,如向藥房購買藥品等單據並應 由主治醫師簽證。 關於醫療費用單據,倘傷者係於私立醫院就 醫者,應請院方就治療之經過將手術費、藥 品費、住院費、檢查費等分項開列清單,貴 重藥品應加註藥品名稱、廠牌及數量、單價 始准核銷。 麻煩了謝謝各位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8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申請理賠,應彙整相關單據資料,向理賠專員請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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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7 16:51

甲方從後方撞乙方,造成乙方倒地,甲為路口左轉客車,乙為直行機車。兩方都無酒駕超速

車禍初步分析研判表卻寫乙有疏忽,甲未依規定左轉讓車。(乙方是被後方車輛突然撞上,為何會有疏忽? )

醫師診斷證明寫明受傷部位及傷勢,手部骨折,腿部挫傷、腳腕扭傷,並寫宜修養四個月,後續須再追蹤。 

 

事發後甲從未探訪或致電慰問關心 

第一次的調解會,甲說沒有收到調解通知以致無法到場。(但委員會並未收到退件)

第二次的調解會,甲方駕駛本人未出面,僅甲方代表的保險員到場。

乙方有經營小吃店面(員工含雇主四人)的正職工作的投保薪資單,還有假日兼職居家清潔和保母,兼職有雇主寫的證明(姓名、地點、時間、時薪、工作內容都寫明了)。

 

甲方的保險員說醫師診斷寫得太籠統,不能證明乙方真的四個月沒有去工作,且店面還有繼續營業,並未因我無法工作而暫時歇業。甲方保險員還質疑乙方與小吃店雇主為親戚關係,應該還是有拿到薪資;還揶揄乙方並未因此次車禍殘廢。且乙方只有投保單,沒有薪資單或其他證明來證實有領這樣的薪水,兼職部分雇主寫的字條不足證明,保險員不願賠償。又說肇事責任則分成7:3(保險員擅自認定),要再扣除三成的最低工資。

 

也就是說甲方只願賠償乙方兩個月最低工資的七成、修車費和醫療費用。(連精神撫慰金都不願支付,保險員的意思是乙方沒有殘廢,就不需要精神撫慰金)

 

不確定保險員講的事項哪些為事實,調解委員會的人也好似只想趕快讓雙方和解,不斷勸說乙方這樣的條件已經不錯了。

 

 

請問乙方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陳錦昇 (陳律師) 104-01-27 23:31

你可以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及應負擔之比例為何。如認為對方所提出之和解金額不合理,你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您好

如果條件談不攏

那你就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即可

剩下的就讓檢察官去逼對方和解

不用妥協於你不想要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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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靖 104-01-27 13:21

我們社區是屬於機械停車位~

每戶都會有一個停車位~都有規定位置編號,且兩家住戶共用一組機械上下停車位~上下位置屬於先到先停,因為之前保養廠商有做車位補強施工,而且沒經過住戶同意就做施工,造成下車位高度又變更低,原本下車位可停(1米5)高度的車子,現在下面只能停(1米4)高度的車,變成車子現在完全停不進去,上面車位可停(1米6)高度的車,但是被另一個住戶霸佔著,因為機械停車位上下高度不同,我們想要請保養廠商來處理高度問題,但這機械車位不屬於私人權狀所有,我們找社區委員會處理卻都回避不理會我們也不出面幫我們處理,而且我們每個月都需繳管理費(包含機械停車位保養費用),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問題一:我們找保養廠商來處理高度問題這費用是該由哪一方支付呢?

問題二:社區委員會都回避不理會我們可以報警處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7 14: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保養致令高度變更的部分,倘若有違約問題,可以由管委會向廠商請求賠償

2、有關於該公用部分必須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方式方式處理,倘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否決,則可以提起撤銷決議訴訟

3、您可以先發函要求管委會處理,倘若未獲回應則拒絕繳交該部分的管理費。

4、倘若停車位為專有部分,則可以直接請要求廠商處理,否則可以告廠商。

此部分僅為民事糾紛,尚無刑事犯罪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海 104-01-27 13:12

我是出售的屋主,同時也有委託仲介幫忙代售,期間我和仲介各自帶看,因仲介委託價格遲遲比我自己帶看的價格來的低,於是我已經向自己帶看的買方收取訂金;後來仲介來電告知,目前有人開價(扣除仲介費用)高於我自售的價格,請問我可以退回原訂金,轉賣給仲介嗎??

要加倍退還訂金

小海 104-01-27 13:28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要加倍退還訂金

請教黃律師:這是我剛在網路上搜尋到的,"定"與"訂"是否真有如此差別??

因我在自訂的合約中,有寫道 已支付"訂"金~~~

定金與訂金的差別[1]

“定金”與“訂金”雖一字之差,但其反映的法律性質和法律後果卻不一樣。所謂“定金”,既是一種重要擔保方式,又是一種違約責任的形式。

?從定金罰則來說,定金為解約定金,即交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從定金證約來看,具有證約定金的性質,即具有證明合同成立和存在的作用。?從定金給付來看,具有預先給付的性質,即定金於債務履行後可以抵作價款。

而“訂金”一詞在法律上則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在購房交易等經濟活動中容易同“定金”相混同。其中很重要的一點是: “訂金”與“定金”的債務性質完全不同。 “訂金”雖然也具有預付款性質,這是同“定金”的相同之處;但“訂金”不起任何擔保作用,若賣房方違約,買房方無權要求其雙倍返還款項,而只能得原額;若購房方超過規定期限以後才決定不購買, “訂金”就只能作為對賣方保留本戶型期間損失的賠償,不退還買方。所以“訂金”有時也被稱為房屋認購金、房屋誠意金。

由於“訂金”與“定金”的法律後果不同,買賣雙方應當對尚未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的後果、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的最後期限、房價的約定、房屋預留的期限、開發商違約時是否雙倍返還等問題加以明確的詳細規定。特別是購買期房時,一定要註意房屋認購書所約定的內容和商品房銷售合同的簽訂。分清“定金”同“訂金”各自承擔的含義和後果,以避免日後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

一、這則判決供你參考:

「至原告主張依民法第249條第3款規定,請求被告加倍返還定金云云,惟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固為民法第249條第3款所明定。惟所謂不能履行,係指於契約成立後發生給付不能之情形而言。如債務人對於債權人之債務,並非不能履行,僅係不為履行,尚無該條款規定之適用(最高法院    85年度台上字第2929號判決意旨參照)。」, 惟這則判決並非萬能,曾有收定金者直接發函拒絕履行,一審法官直接認定為「給付不能」,嗣經二審方認定「不為履行」者。

二、訂金、定金,用字不同而已,實務上持你所查見解未必會被法官所採:

(一)實務上混用的情況常見,有不去討論二者差別的判決存在,例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1年度訴字第2018號。

(二)另,實務上有約定「訂金」,經認定仍應類推適用民法第249條規定之案例。

判決摘要如后:「觀之上訴人於96年10月3 日簽立的訂金收據,其內容係記載「黃○○將停車場5 號車位售予劉○○300 萬元,於『契約形成之前』預收之訂金」等語(原審卷第66頁),雖有記載「訂金」二字,然其上亦載明「於契約形成之前」,顯然兩造當時就車位的特定位置及價金雖已合意,然隱含有日後再簽訂契約之意。………按買受人於簽立系爭買賣預約時所交付之定金,係以擔保本約(買賣契約)之成立為目的之所謂「猶豫定金」。若本約成立,猶豫定金即變更為確保契約之履行為目的,固有民法第249 條規定之適用;本約如未成立,仍應類推適用民法第249 條之規定(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441 號判決要旨參照)。」…

三、以上,希望有幫到你。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小海 104-01-27 17:46

感謝以上兩位律師解答~~謝謝

Du 104-01-27 01:51

律師 您好,

我前兩個星期在餐廳工作,因地板溼滑讓我走路時跌倒,導致兩顆門牙撞斷。

餐廳並無幫我保勞保(是我受傷後隔天才幫我加保的),且在地板溼滑那一塊並沒有任何警告標誌。

現在確認兩顆牙要裝假牙,費用四萬多,加上每次的健保費用約是三千元。我想先了解,這部份的醫療費用全由餐廳負擔是否合理? 另外如果他們不願意負擔的話,我該如何爭取我的權益。

 

感謝您的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4-01-27 07:16

您好!

勞工如果發生職業災害,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及第62條規定,雇主應該給予醫療費用、工資、殘廢或死亡職災補償,即使雇主未幫勞工投保勞保,仍應全額負擔勞動基準法規定的職災補償責任。另若雇主對職場安全維護有過失,勞工還可請求受傷的精神賠償。若雇主不願賠償,可向勞工局申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這部分屬於職業災害

對方必須要全部負責的

否則你可以向勞工局申訴

並且舉報對方未投保勞健保

請勞檢所去勞動檢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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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媚 104-01-27 00:30

您好,請教一下。
我近日去一間私人的廟宇〝問事”, 對方說我家有二個不同姓的祖先,所以家裡會有是非,就說要安排幫我超渡祖先。
對方說有四個人要超渡。超渡費用算下來,就要十萬多元。還跟我說超渡的日期決定後,會請祖先們來領這些供品,所以不能改變日期。並無直接問我是否需要,就決定在下星期作超渡。
超渡的那天,對方要我先祭拜,也問了一些祖先是否是瘦瘦高高、戴眼鏡…等問題。 開始前我在旁邊等待,發現有二張照片的人物、動作一樣但背景不同時,花了一點時間想想。從上次來問事至這次,對方說話的內容都模擬二可,我開始擔心這是神棍在騙錢,就趕快離開了。
下山後,對方一直傳簡訊給我,在跟我要超渡的費用,還說我欠這種錢對我和家人不好,讓我好擔心、好怕對方是在嚇我。 請問,對方有可能對我提告嗎?我該處理呢? 煩請協助,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7 12:20

1. 您若擔心,不妨先查證一下對方來歷、評價並探尋親友是否有類似情形以為參考判斷。

2. 又先不論廟宇本身是否屬宗教詐財,你們之間就有一個他提供超渡服務,你則是有給付費用的義務。因此,若您拒不付款,不能排除對方會採取法律行動。

3. 承上,若對方採取法律行動,也不排除會先以支付命令方式發動,請留意。

wupe 104-01-26 16:40

某地主擁有A地(農地),分割成A1,A2,A3,A4四塊地,並分別贈與(或繼承讓與)四個兒子,其中只有A4鄰接道路,A1,A2分別賣給甲,乙(我本人)二人,最近甲已對A2(我本人),A3,A4提出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且獲判決確認勝訴後闢建完成一條連接外面道路之3公尺寬100多公尺長之通行道路,但此新建道路尾端(連接外面道路部分,約10坪)因被A4既有房屋阻礙而轉向A4鄰地B地建造,亦即尾端部分建造在B地上(甲為快速處理有提供一筆錢給A3,A4,B),現在我(A2)欲對A3,A4,B,提出確認無償袋地通行權之訴(通行此新建通行道路上,此處不涉及通行道路之興建費用),請教:

若對A3,A4,B提出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依民法789條我本人可無償通行A3,A4部分,但尾端B部分可無償通行嗎? 若B反對我通行,則尾端B部分我可改為對A4提出無償拆屋(由A4自行自費拆屋)以利我闢建通行道路嗎(亦即尾端部分改為建造在A4地上)? 因依民法789條我本人可闢建通行A3,A4且不需支付補償費(若不拆屋而改行繞道闢建則對A4佔用土地面積過大,損害更大) 因甲(A1)有 提供一筆錢給A3,A4,B故有對A3,A4設定了地上通行役權(至於B地則由A4立下同意書,若B地反悔A4無條件拆屋建路),請問甲(A1)可因此干涉我(A2) 通行此新建通行道路之袋地通行權嗎? 因甲曾告知我他有權干涉,亦即要我支付費用,但我的通行權並不影響(侵犯) 他 的通行權啊 若我在未取得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之勝訴前,通行此新建通行道路,是否有侵犯私人土地法律問題?(因我要翻耕,勘測等等) 若我進行調解訴訟,則調解(訴訟)之標的價額是在提出調解(訴訟)前或提出後敘明?又須找何公正單位鑑定估價?該鑑定估價之費用由誰支付?(調解成立由我支付?調解不成轉成訴訟由敗訴者支付?)

就閣下提起(袋地通行權)的權宜問題,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並請將資料備齊至本所研討細節,本所就以歷年來辦理袋地通行權之實務成功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6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袋地通行權之訴訟,您應先整理您目前現有之證據資料,再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聲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wupe 104-01-26 16:24

某地主擁有A地(農地),分割成A1,A2,A3,A4四塊地,並分別贈與(或繼承讓與)四個兒子,其中只有A4鄰接道路,A1,A2分別賣給甲,乙(我本人)二人,最近甲已對A2(我本人),A3,A4提出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且獲判決確認勝訴後闢建完成一條連接外面道路之3公尺寬100多公尺長之通行道路,但此新建道路尾端(連接外面道路部分,約10坪)因被A4既有房屋阻礙而轉向A4鄰地B地建造,亦即尾端部分建造在B地上(甲為快速處理有提供一筆錢給A3,A4,B),現在我(A2)欲對A3,A4,B,提出確認無償袋地通行權之訴(通行此新建通行道路上,此處不涉及通行道路之興建費用),請教:

若對A3,A4,B提出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依民法789條我本人可無償通行A3,A4部分,但尾端B部分可無償通行嗎? 若B反對我通行,則尾端B部分我可改為對A4提出無償拆屋(由A4自行自費拆屋)以利我闢建通行道路嗎(亦即尾端部分改為建造在A4地上)? 因依民法789條我本人可闢建通行A3,A4且不需支付補償費(若不拆屋而改行繞道闢建則對A4佔用土地面積過大,損害更大) 因甲(A1)有 提供一筆錢給A3,A4,B故有對A3,A4設定了地上通行役權(至於B地則由A4立下同意書,若B地反悔則A4無條件拆屋建路),請問甲(A1)可因此干涉我(A2) 通行此新建通行道路之袋地通行權嗎? 因甲曾告知我他有權干涉,亦即要我支付費用,但我的通行權並不影響(侵犯) 他 的通行權啊 若我在未取得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之勝訴前,通行此新建通行道路,是否有侵犯私人土地法律問題?(因我要翻耕,勘測等等) 若我進行調解訴訟,則調解(訴訟)之標的價額是在提出調解(訴訟)前或提出後敘明?又須找何公正單位鑑定估價?該鑑定估價之費用由誰支付?(調解成立由我支付?調解不成轉成訴訟由敗訴者支付?)
Y合 104-01-26 12:54
律師你好: 公司管委會公告撞壞停車場設備須罰1萬元依法有據嗎? 我不小心撞歪停車場柵欄被罰1萬元,金額遠超過維修費用,這讓我覺得實在很不合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6 21: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有其他理由,否則超出修繕費用的部分應無理由。

2、倘若遭到不利益,可以提起救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嗶仔 104-01-25 16:15

請教法律知識家問題如下

某甲佔據某屋不肯搬遷,亦無租約,屋主屢次請求搬遷,稱該屋欲自用,均未獲善意回應,致屋主不勝其擾,試問,以上情形,屋主可否依 [ 侵占 ] 罪名提起告訴 ? 又如水、電、瓦斯費均未負擔,造成公家機關將費用轉由屋主承擔,就此部分,是否算為損害 ? 屋主是否得依損害賠償法律關係請求佔有人負擔 ? 又就有關費用問題,該佔有人有無刑事責任 ? 承上,屋主未免信箱信件遭人冒領遂加鎖,結果遭到破壞,信件遺失,是屋主懷疑亦係占用人所為,試問,佔用人所犯何罪 ? 屋主如依毀損提告是否正確 ? 如信件確有遺失,是否得告以 [ 竊盜罪 ]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先發函限期搬離,若未搬離,則可以向法院提起強制遷讓之訴,才能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5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對對方發存證信函,請求限期返還所有物,若屆期對方拒絕返還,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所有物、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亦可提起刑事侵占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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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i 104-01-25 12:25

因本人大姐於1/21 09:30在醫院往生.而本人1/21 約15:00幫她結清住院醫療費用3萬元.而後保險公司打來說大姐有一筆醫療費用(1/1-1/19的住院費用10萬元今日1/21會匯入大姐帳戶.並提醒我今日務必要提領出來就說是要付醫療費用用).理賠金於1/21 下午16:00匯入大姐帳戶.本人並匯轉入自己的帳戶..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人:

1.本人在法律上是否已經構成違法?

2.因大姐有2筆卡債共20萬(若是辦理拋棄繼承.債權銀行是否會追討1/21保險理賠下來的10萬元).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5 14:00

一、建議您保留匯款記錄、保險公司理賠通知等資料及為大姊繳納住院醫療費用之憑據,以免其他繼承人爭執。

二、您大姊保險理賠的部份仍為遺產債權銀行仍得對該部分主張。

koni 104-01-25 15:06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建議您保留匯款記錄、保險公司理賠通知等資料及為大姊繳納住院醫療費用之憑據,以免其他繼承人爭 ... (恕刪)

 鍾律師您好:若其他繼承人無意見.只想請教鍾律師.本人這種行為是否有觸犯法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5 15: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其他繼承人有意見,則可能涉犯侵占罪。

2、倘若其他繼承人無意見,則僅為單純民事糾紛(如鍾大律師所述,屆時銀行還是可以向您於遺產範圍內追償)

lower 104-01-25 22:26

大姐加油

minnie 104-01-24 01:03

您好,近期購買了中古公寓,成交後一個月後進行裝修拆除後,發現之前被包覆裝修遮蔽物內樑之鋼筋鏽斷,立即拍照存證與通知仲介仲介公司立即找來結構技師與賣方會勘。估價完成後仲介公司與賣方各出負擔一半費用,並出示協議書要我方驗收完成後,‘’買方對於本買賣標的之房屋屋況全部,不得再向賣方或房仲公司提出任何主張‘’。  

對協議書上上述點要求買方,是否有瑕疵與不公平?若買方提出:一,買方要求修繕完成後,結構技師提供結構安全無虞證明給買方。二,買方可否保留法律追溯權,當非人力或強力地震而再次導致修繕部份龜裂或崩裂,賣方需付賠償損失責任修繕完成。三,像這種賣方與房仲公司有處理與修繕的狀況下,可否要求減少當初購屋價金,畢竟這是樑鏽斷,雖然非惡意掩飾。

如果我當的上述三點要求都是合法合理,文字敘述上該如何修改呢?是否可以直接在協議書上直接刪除不同意點,並註記我方上述要求呢?感恩您抽空解惑與協助! 功德無量!

一般買賣契約中,買受人的責任是交付價金,出賣人要負起瑕疵擔保責任,瑕疵擔保責任是指交付完整無瑕疵物品的義務。這個擔保責任含「物之瑕疵」及「權利瑕疵」兩部分。瑕疵擔保責任,謂買賣契約之出賣人就買賣標的物之權利或物之瑕疵,應負之法定無過失責任。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對賣方發律師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之存在,並請求限期修繕,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即可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之損害賠償,以上問題回覆如仍有疑惑,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商討細節,本所當以歷年經手辦理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4 20: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您不同意之部分刪除,並註記上您的要求,若雙方無法協調,可考慮委任律師對其提出民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您相關損害,又若鋼筋有鏽斷之情形,亦可請求賣方作鑑定是否有氯離子過高之瑕疵情形存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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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104-01-22 23:47

初判表 

A(我方):閃避疏忽

B(對方):暫停不當

 

事發經過:A(我方)時速40左右騎車直行經過T字路口,A(我方)方向路口號誌是閃黃燈,看到B(對方)與我同方向的停在路口邊,在A(我方)快接近B(對方)時,B(對方)突然左轉,A(我方)為了閃避緊急煞車而自摔。

請問:對方堅持雙方都有錯,僅願意負擔一半的費用,對方態度很強硬,我不知道該如何與他協調,我這樣應該負擔的比率大概是多少?申請更進一步的鑑定,要再花三千元,是否有這個必要?如果上調解委員會能夠要求到我所有支出的費用嗎?

謝謝你們!!!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1-23 09:25

您好:

1.依初判表之分析,雙方均有過失;如要確定誰是車禍主因或次因,則須送車禍事故鑑定

2.調解為雙方磋商讓步,要賠償全額機率不大,如仍堅持,建議循訴訟途徑為上。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3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BECKY 104-01-22 14:05

您好 我想詢問 因為我婆婆長期在安養機構,因為之前勞保的失能給付全數被小姑領走了還有存摺印章都在小姑身上.最近她開始不負擔療養院的費用.我們打算接手並重新簽約.小姑卻要求我們要負擔他簽約部分的積欠款,因為合約不是我們簽的我們也不打算負擔!他卻反說要去法院告我們!這方面有什麼法則嗎?還有他領走婆婆的財產 我們是否可以尋求哪個方式追回那些錢呢?

1. 之前對方欠款部分不須由您們負擔

2. 對方可能涉及的刑事部分有竊盜侵占偽造文書詐欺取財,要視具體犯罪情節決定,要注

   意證據保全的部分,民事可依侵權行為、不當得利追討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2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前欠款,您可拒絕承擔之,又關於小姑領取婆婆財產之行為,可能構成刑事偽造文書侵占竊盜等,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小姑提出刑事告訴,若小姑不願返還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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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26 17:25

Dear Becky,

 

您好,小姑是婆婆的直系血親尊親屬,對婆婆的扶養義務為第一順位,由於婆婆已無法自行料理生活,可以為她聲請監護宣告後由您先生任監護人,以監護人身份對小姑提起請求履行扶養義務之訴。並請求返還其已請領給付中超過其應得比例之部分。

Joan 104-01-21 11:52

您好

我方承接甲公司一個案子,而甲公司是向政府部門承接此案件,但過程中甲公司與政府案件並無成立。但是我在甲方時間內與要求中完成此案子,但甲方認為他與政府案件並無成立,所以也不承認與我方的契約關係。這中間我們有EMAIL往返和電子合約(但無蓋公司大小章),甲方並不認定這項合約,也拒絕支付任何費用。我該如何保護已經繪製完成的圖?而我是否也無法拿到我應有報酬?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根據您的描述,甲公司有指示你工作的內容、開始進行工作及須完成工作的時限,而你同意了甲方的請求開始工作,並於指定的期限內完成工作。由上述的情狀,推論你們的契約已經成立,且你也履行了,除非當初有另外約定契約的生效條件外,你可以依照雙方契約的約定請求對方支付你所應得的價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mail往來也可以作為主張您們契約成立之依據,所以您們應先整理mail資料後,再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慧 104-01-21 11:12

我因卡再有工作契約,因雇主未履行合約跟違反勞基法,我要提出終止合約,想請問這費用大概在多少?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1 11: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勞資爭議上所涉及的存證信函將來一定會用作訴訟攻防上,因此必須謹慎處理,歡迎來電洽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您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u 104-01-21 11:04
你好:

我最近取得法院確定勝訴判決(請債務移轉動產登記並交付房屋),現已持確定判決至地政機關辦理動產登記移轉完畢,後請求原屋主交付房屋時,卻跑出第三人來主張與原屋主之間有租賃契約關係存在(他們是原屋主的雇員,利用房屋從事營利,他們主張對於該屋有承租權,我請他們提出契約,他們不願意提出),因此主張所有權不破租賃而不交付房屋,並且也只將租金交付於原屋主而未交付於我,想請問如果我依據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申請強制執行遷讓房屋,則強制執行人員至房屋處看到第三人,且第三人主張租賃契約時,則執行人員會不會就不點交房屋於我,這樣我強制執行有實益嗎?費用是不是就白繳了(約要4萬多元)?

另外,如果我想要請第三人搬離,除了另訴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搬離之外是不是還有請他的方法呢?(另訴又要繳交一筆訴訟費用)                                                                         感謝解惑    非常感激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1-21 13:43

如果您以法院確定勝訴判決(請債務移轉動產登記並交付房屋)作為執行名義,請求債務人交付動產,則參照強制執行法第124條規定「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交出動產而不交出者,執行法院得解除債務人之占有,使歸債權人占有。如債務人於解除占有後,復即占有該動產者,執行法院得依聲請再為執行。前項再為執行,應徵執行費。」進行執行。

動產正由第三人占有中,則參照強制執行法第126條規定:「第一百二十三條及第一百二十四條應交付之動產動產或船舶及航空器為第三人占有者,執行法院應以命令將債務人對於第三人得請求交付之權利「移轉」於債權人。」而取得交付動產之權利。

從而,動產正由第三人占有中者,並不會點交,而是取得對第三人請求交付之權利。應另訴請求。

Tim 104-01-21 01:49

因母親過世有留下遺產債務,有房貸數百萬以及互助會貸款數百萬,因債務至急,家姊說願意扛起債務,只要把其中房子過戶給她變賣,便能處理全部債務,所有繼承人便同意並且過戶,為取信互助會債權人,我們在所有債權人前面簽妥協議書,承諾委任家姊償還房貸和互助會欠款,然而,家姊簽妥協議書一式三份後,給了兩位債權人協議書,自己留存一份,卻沒有給我們其他繼承人,爾後,向她要求影印協議書歸還給所有繼承人,卻多次不予回應。要去查視所委託房子也被保全擋了下來,說屋主交代不能給其他人進入,更在網路上發現家姊未經所有繼承人同意變賣家具。至於,貸款部分,每月尚有數千元利息貸款銀行多次去電家姊要求其償還利息,並告知於元月三號貸款到期,須償還本金數百萬,家姊多次不予回應轉而要求銀行向本人要求支付利息,本人目前居住於貸款抵押房子,為了避免居住地被法拍,本人迫於無奈下,只好先行支付相關利息保險費用。基於種種因素,強烈懷疑家姊有背信的嫌疑,請問我該怎麼辦? 是否可經由地檢按鈴申告?如果她不承認委任或者償還相關債務,還有觸犯什麼相關發條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3 13:32

現行繼承制度被繼承人若有負債,繼承人得主張僅就遺產部分償還,先與敘明。又,令姊之舉可能有詐欺背信等嫌疑,可先向您姐姐發出存證信函要求她出面處理母親債務,若拒不出面而欲提告,由於您無書面委託資料六存,就只能透過其他繼承人加以佐證,供參。

Tim 104-01-21 01:13

因本人有台已經停駛無牌照的汽車長久租放在A地,A地屬於友人B所擁有,B向我表示,有意購買我的車子,但是要重新領牌才能上路,他說鑰匙交給他先去檢查保養,看技師說明狀況後才能購車,我也尾隨在後,然而,B駕駛本人汽車在行駛當中,車子引擎突然冒煙,隨即停放在路肩,找附近的保養廠維修,保養廠技師說,車子因為水箱蓋沒蓋,致使車子水箱的熱水噴灑引擎導致損壞,需要大修,在旁的B這時也承認檢查水箱時,沒有把蓋子蓋上。 事後,B不但沒有對本人道歉,也沒有意願支付相關維修費用,請問我該怎麼辦? 換新品需要10萬,加工維修要價6萬,因本人急需用車,只好付了六萬把車子開家。我要如何索賠呢? 當時旁邊還有一位證人,但是是她的親妹妹,我想要她當證人應該是不可能的。

沈恆 (沈律師) 104-01-21 01:17

您好!

如果對方無意願賠償,可以聲請支付命令聲請調解或提起訴訟請求。一旦進入訴訟,當然要能提出相當證據才有勝算。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先生 104-01-20 16:26

今天去調解 因為初步判定表無法明確分析(所以聽他們說是各50%

雙方都有受傷 我有載人然後都是擦傷  對方好像摔車手部聽說骨折

我只有保強制險 對方說是有保強制險還有第三人

對方提出說他的醫療費用2500然後還要繼續回診+修車的估價單12000+一個普通的薪資帶上面寫30000這樣叫我陪他錢

而我這邊只有修車的估價單12000+醫療費用1500+羽絨衣1650破掉不能穿(還留著)

這樣如果是各賠50%我還要再給他快15000

我這邊最大的讓步就是雙方各弄各的然後和解

詳情可以看我之前PO的那一個(我是被撞的)

請問大家之後有甚麼建議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0 17: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可能會去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2、請求金額的部份

(1)   薪資可以要求提出薪資證明及勞健保資料或報稅資料。

(2)   修繕費用的部份,需要依據物品年限要求折舊扣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0 18: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無法和解,可能雙方均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關於賠償金額,針對雙方之過失比例分擔,損壞物品亦有折舊之計算,建議若有機會和解成功,可再嘗試,避免不必要花費之訴訟成本及時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amel 104-01-19 16:14

各位律師您們好:

以下是我修正之網佔下載之範本,是我司預計與供應商簽訂之模具保管協議書,我司為甲方,請教各位律師,此協議書是否有遺漏或不符規定之處,謝謝。

---以下為協議書內容,請卓參

 

模具保管協議書

Mold Keeping Agreement

                     

合約/Contract No.           

 

甲方︰ 

                                                 hereinafter “Party A”

乙方︰

                                                 hereinafter “Party B”

Individually called Party A and Party B respectively and/or the “Party” and together, called the “Parties”.

 

一、經過友好協商和在公平、平等的原則基礎上,雙方約定如下︰

After friendly consultations and proceeding on principles of fairness and equality,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the following:

二、保管模具內容/Mold Info.

模具價格表/

Mold Price List

模具名稱/

Mold Description

計量

數量

Quantity

單價(新台幣)

Unit Price(NTD)

總價(新台幣)

Total Price(NTD)

單位

Unit

 

 

 

NT

NT

 

 

 

NT

NT

                                                           合計

                                                   Total Amount

NT

 

合計新台幣金額(大寫)︰

Total Amount(Capital):

 

三、保管約定/Commitment

1)    甲方將如上的模具寄存於乙方。所有寄存模具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非經甲方書面同意, 

乙方不得為自己或他人複製或仿製該模具。

Party A puts the above molds in Party B. The ownership of the storage molds belongs to Party A. Party B cannot copy or imitate the molds for itself or for others without the written permission of Party A.

 

2)    乙方承諾不去掉寄存模具上的名稱和標記,並將這些寄存模具與其它企業的物品分開

存放,使這些寄存模具能夠很容易地被辨別出來。

Party B promises not to remove the name and marks on the storage molds and keep them separately with other items in order that they can be identified easily.

 

3)    任何寄存於乙方的本約模具只能由受過專門培養訓練的員工使用和操作。除正常磨損外,

乙方承諾對這些寄存模具進行維護以使其保持良好的狀態,且保管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保管或使用這些寄存模具時,乙方要為這些模具投保,保險金額應等同於這些寄存模具的替換成本,若有丟失或損壞,則以同等價格賠付給甲方。

Only specially trained staff can use and operate the molds. In addition to normal wear and tear, Party B promises to maintain the storage molds in order to keep them in good condition and undertake all the costs that occurred during the keeping time. Party B should buy insurance for the storage molds when keeping or using them. The insurance amount should be equal to the replacement cost of the storage molds. If lost or damaged, Party B should compensate Party A with the mold price listed on the agreement.

 

4)    乙方應當對用寄存模具生產出的樣品進行檢驗,以確定這些模具是否符合甲方的工程圖紙

和規範要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書面確認樣件合格後正式批量生產產品。

Party B should inspect the sample which is produced by the storage molds to determine whether the molds fit with the engineering drawings and specifications from Party A. Party B will start mass production after receiving the written confirmation and acceptance from Party A.

 

5)    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有關各模具的維護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上一個月對模具進行

維護的情況以及該模具的當前狀況。

Party B should submit a monthly maintenance report about the molds to Party A. The report should include the molds maintenance conditions of last month and its current situation.

 

6)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如利用或提供本約之模具為甲方以外之人加工、生產或將其生產

之產品銷售給甲方以外之任何人時,乙方須給付甲方其生產、轉售總值之十倍違約金。

If Party B uses the storage mold to process, produce or manufacture the products to sell to any person other than Party A without the written permission of Party A, Party B shall pay Party A of its production and resale value of ten times the penalty.

 

 

四、甲方可隨時取回該模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否則自甲方要求取回該模具之日起,每逾期一日,按該模具總價之25%進行罰款,由甲方支付給乙方之貨款中自行扣除。如貨款不敷抵扣時,由乙方另行賠償

Party A can take back the storage molds at any time, Party B should not detain them for any reason or from the date that Party A required to take back the molds, each overdue day, Party B shall pay the penalty of 25% of total molds cost to Party A and the penalties will be deducted from the molds keeping cost paid to Party B. If payment is insufficient to offset, Party B should pay for the compensation separately.

五、保密責任/Confidentiality

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將甲方所提供的圖紙及技術資料以口頭、書面、出示和借用的模式轉洩露給第三方。如有發生訊息洩露,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Without the permission of Party A, Party B should not disclose the drawings and technical information which are provided by Party A in oral, written, showing and lending way to the third Party. If Party B revealed such information, Party A has the right to pursue Party B’s legal responsibility.

六、其他約定/Others

本協議受中華民國的法律法規管轄,並應依照中華民國的法律法規解釋。

The agreement shall be governed by, and interpre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七、除非雙方採用書面形式,否則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正均屬無效。

Any amendments to this agreement shall not be valid unless made by the Parties in writing.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每份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This agreement is made in two original copies, both of which are equally valid.

九、本協議在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立即生效。

This agreement shall take effect immediately upon the date of execution by the Parties.

十、凡涉及本協議或因本協議而發生的所有爭執,都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在書面要求協商的通知發出後的三十(30)天內不能解決,則該爭執應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裁決。

All the disputes and controversies of every kind and nature between the Parties arising out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agreement or the execution hereof shall be settled by friendly negotiation between the Parties. If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within thirty (30) days after delivery of the written notice requesting the said negotiation, such dispute or controversy shall be submitted a competent court located in the business place of Party A for judgment.

 

當本協議中文文本與英文文本發生歧義時,應以中文文本為準。

The Chinese version of this agreement will prevail if there is any conflict between

the Chinese version and English version of this agreement.

 

《立契約書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請簽名並蓋公司章)                     (請簽名並蓋公司章)

 

 

 

 

西    元    2    0    1    5    年    1    月       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協議書之內容基本上重點大部分都有約定到,就看您們雙方是否尚有其他事項要寫進去,當然若簽了之後,其他事項仍可以再另行約定並以書面來補充,簽署後即具效力並會約束雙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關 104-01-19 09:36

第一次車禍,完全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晚上10點過後,我小車綠燈起步直行,外切內要閃計程車計程車是外線道起步,沒打方向燈,所以我以為他要直行於是加速要超車,結果計程車是要迴轉,於是我們就相撞。當時路段是雙黃,警局也在旁邊,所以警察很快就來了。筆錄做完後,我們也沒有私下和解計程車是左車頭保險擦傷還有燈頭壞損,機車是右邊前後兩處刮傷,排氣管破裂,機車發不動。而後我也去醫院急診看有沒有腦震盪,可是醫生當下建議說掃描太傷身子,叫我回家觀察,有異樣在去醫院就醫。

請問後續我該如何?理賠該誰負責?機車修理費用我可以求償嗎?計程車損失我有要賠償嗎?

還有後續我該要做些什麼?

由你的描述,雙方都有過失,彼此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至於傷害部分,如果你有受傷,建議到醫院開證明書,以作為後續提起過失傷害告訴的證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9 2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0 09:03

具體賠償情形仍須視雙方是否有過失過失程度而定,您這邊若留有對方聯絡電話,且您也有意和解,則不妨可先試探對方的意思看有無和解可能,再審酌自身能力等而定。

大家好 104-01-17 22:10

小弟在去年12月2號逛資訊展時,被某語言教育學院推銷課程,因為對方說有和人力銀行合作補助金,有名額所以先申請,我以為只有補助金,結果是這個課程的貸款,當下有詢問是否先上過一堂的試聽課在決定要不要此課程,對方說可以。

排定12月9號上試聽課,後來有事情沒有去上,之後想說快決定要不要課程,所以排定12月18號上試聽課,排完之後接洽人員說,有空就可以直接去上課了,因為課程已經開始了,當下就覺得很奇怪,所以直接取消說要退課,而對方說等貸款單到之後,帶去現場辦理退費就好,也詢問是否會收取費用,對方也說不用。

之後在1月7號拿著貸款單到現場去辦理,而對方也說明了,需要兩個禮拜的作業時間,而且無法告知能退多少,可能是一半,讓我覺得很誇張,因為我連一堂都沒去,卻要付2萬多塊的錢,而最近也還在找工作,連生活都有些問題了,還要擔心這筆錢該如何籌備。

而1月23號帳單就要開始繳費了,能否告訴我該如何解決這件事情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7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處申訴之。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1 10:56

當初是否有與補習班契約?如何約定?建議拿書面資料先出來看看,若認合約內容有不公平之處,自可投訴消保官,乃至於視情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