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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pe 104-01-26 16:40

某地主擁有A地(農地),分割成A1,A2,A3,A4四塊地,並分別贈與(或繼承讓與)四個兒子,其中只有A4鄰接道路,A1,A2分別賣給甲,乙(我本人)二人,最近甲已對A2(我本人),A3,A4提出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且獲判決確認勝訴後闢建完成一條連接外面道路之3公尺寬100多公尺長之通行道路,但此新建道路尾端(連接外面道路部分,約10坪)因被A4既有房屋阻礙而轉向A4鄰地B地建造,亦即尾端部分建造在B地上(甲為快速處理有提供一筆錢給A3,A4,B),現在我(A2)欲對A3,A4,B,提出確認無償袋地通行權之訴(通行此新建通行道路上,此處不涉及通行道路之興建費用),請教:

若對A3,A4,B提出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依民法789條我本人可無償通行A3,A4部分,但尾端B部分可無償通行嗎? 若B反對我通行,則尾端B部分我可改為對A4提出無償拆屋(由A4自行自費拆屋)以利我闢建通行道路嗎(亦即尾端部分改為建造在A4地上)? 因依民法789條我本人可闢建通行A3,A4且不需支付補償費(若不拆屋而改行繞道闢建則對A4佔用土地面積過大,損害更大) 因甲(A1)有 提供一筆錢給A3,A4,B故有對A3,A4設定了地上通行役權(至於B地則由A4立下同意書,若B地反悔A4無條件拆屋建路),請問甲(A1)可因此干涉我(A2) 通行此新建通行道路之袋地通行權嗎? 因甲曾告知我他有權干涉,亦即要我支付費用,但我的通行權並不影響(侵犯) 他 的通行權啊 若我在未取得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之勝訴前,通行此新建通行道路,是否有侵犯私人土地法律問題?(因我要翻耕,勘測等等) 若我進行調解訴訟,則調解(訴訟)之標的價額是在提出調解(訴訟)前或提出後敘明?又須找何公正單位鑑定估價?該鑑定估價之費用由誰支付?(調解成立由我支付?調解不成轉成訴訟由敗訴者支付?)

就閣下提起(袋地通行權)的權宜問題,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並請將資料備齊至本所研討細節,本所就以歷年來辦理袋地通行權之實務成功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6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袋地通行權之訴訟,您應先整理您目前現有之證據資料,再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聲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wupe 104-01-26 16:24

某地主擁有A地(農地),分割成A1,A2,A3,A4四塊地,並分別贈與(或繼承讓與)四個兒子,其中只有A4鄰接道路,A1,A2分別賣給甲,乙(我本人)二人,最近甲已對A2(我本人),A3,A4提出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且獲判決確認勝訴後闢建完成一條連接外面道路之3公尺寬100多公尺長之通行道路,但此新建道路尾端(連接外面道路部分,約10坪)因被A4既有房屋阻礙而轉向A4鄰地B地建造,亦即尾端部分建造在B地上(甲為快速處理有提供一筆錢給A3,A4,B),現在我(A2)欲對A3,A4,B,提出確認無償袋地通行權之訴(通行此新建通行道路上,此處不涉及通行道路之興建費用),請教:

若對A3,A4,B提出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依民法789條我本人可無償通行A3,A4部分,但尾端B部分可無償通行嗎? 若B反對我通行,則尾端B部分我可改為對A4提出無償拆屋(由A4自行自費拆屋)以利我闢建通行道路嗎(亦即尾端部分改為建造在A4地上)? 因依民法789條我本人可闢建通行A3,A4且不需支付補償費(若不拆屋而改行繞道闢建則對A4佔用土地面積過大,損害更大) 因甲(A1)有 提供一筆錢給A3,A4,B故有對A3,A4設定了地上通行役權(至於B地則由A4立下同意書,若B地反悔則A4無條件拆屋建路),請問甲(A1)可因此干涉我(A2) 通行此新建通行道路之袋地通行權嗎? 因甲曾告知我他有權干涉,亦即要我支付費用,但我的通行權並不影響(侵犯) 他 的通行權啊 若我在未取得確認袋地通行權之訴之勝訴前,通行此新建通行道路,是否有侵犯私人土地法律問題?(因我要翻耕,勘測等等) 若我進行調解訴訟,則調解(訴訟)之標的價額是在提出調解(訴訟)前或提出後敘明?又須找何公正單位鑑定估價?該鑑定估價之費用由誰支付?(調解成立由我支付?調解不成轉成訴訟由敗訴者支付?)
Jeff 104-01-20 10:25

說明:

民國99年因繼承遺產糾紛,經高雄家事法庭判決後,債務人所繼承動產有他項權利之設定。今因債務人欲出售此繼承動產,擬於過戶前完成他項權利設定塗銷,而欲清償他項權利設定債權金額予債權人時,債權人不願意直接接受此債權金額之償還,試圖阻擾動產交易之進行。今若將此債權金額提存法院來處理,債務人有以下幾點問題請教:

1.債權金額提存法院是否需加計利息? 利率又如何計算?

2.提存至法院的那一個帳戶?

3.提存後,債務人是否需要發存證信函債權人?

4.債權人若收到存證信函後未於限期內至法院提領債權金額,債務人是否可訴請法院裁定,依法院之判決書至地政事務所辦理他項權利之塗銷?

5.從訴請法院裁定到判決書下來之時間是否非常冗長?(預計多久時間?) 因為擔心會影響到動產交易之時效(目前已與買方簽立動產交易合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恐需先了解事件來龍去脈及判決內容,才能夠進一步分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1-21 01:30

您好!

應該以提存證明債務清償,向法院提起塗銷抵押登記訴訟,以通常案件時程來說,一個審級大約要一年時間。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心痛恨意中 104-01-06 22:51

甲(父)乙(母)親離婚協議後,登記再乙方名下房屋土地不能買賣,設定,抵押等處份行為,乙方應於87年12月31日前要將所有移轉登記所生的長子跟次子各二分之一。乙方告知兒子,沒錢辦理,一直拖,又因離家沒住在所登記房間跟土地30多年,從未照顧小孩子,也沒出錢付過30年房貸,生活費,一些支出,如今確告知兒子當時沒過,現已過時效15年,所有房屋土地登記他名下,我們無權拿回。。ps:今年底甲(父親)已過世,以上所有支出都是甲付給付清。乙(母親30年)沒給付錢財也沒住該登記所在地。現在這問題是否追的回房屋土地,甲有留下所有繳費收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7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原則上請求權時效是15年,超過了就沒權利行使就有困難了。

2、不過因為您就協議書的內容並沒有說的很清楚,建議應該備妥協議書尋求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心痛恨意中 104-01-08 12:38

附上:離婚協議書:立協議書人父親×××(甲方),母親×××(乙方)茲因雙方意見不合,協議離婚,其條款約定如下:一,雙方互不為任何財產上之請求。二,登記為(乙方)名義之坐落桃園縣×××地號土地及其上房屋,即門牌號碼桃園縣×號×樓之所有權,(乙方)於離婚後不得為買賣.設定抵押登處分行為。三,(乙方)應於87年12月31日前將上開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予雙方所生長子×××次子×××每人權利各二分之一。四,雙方離婚後(乙方)回復本籍本姓。五,雙方應協同至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始生效力。六,本協議書乙式五份,由當事人雙方及證人各執乙份,具中一份由戶政機關存查。以下簽名蓋章-

 

甲方×××。乙方×××。證人×××。證人×××。

 

 

ps:一,二,三條,乙方全沒做到.要錢又偷買賣,設定等。那位律師可說明我可用那項訴訟提告,我將馬上提出告訴。

 

Kelly 103-12-23 11:36

請問律師:

1.若房貸(轉貸)合約已簽署,也簽本票,但尚未撥款及設定,我可以拿契約書副本嗎?

(銀行並未給7日審閱期,且說撥款完成及前貸塗銷後才給影本)

2.若現在不馬上進行撥款,只想保留銀行審核資格(房貸專員說可保留六個月),我可以主張契約書重新擬定,及拿回本票嗎?

 

 

感謝您的回覆

George 103-12-23 10:44

您們好 .我有借款300萬給一友人, 有對其女兒名下之一間房屋進行第二順位設定 , 設定人是我女兒為負責人的一家有限公司.

現在因為友人生意資金周轉很緊一直無法清償這筆債務 , 最近他提議說希望接手我女兒名下公司然後他可以以此公司取得銀行借款以償還這筆債務 ( 因他自己公司的銀行借款已太多無法再增貸) . 他會另外安排人來做負責人, 我女兒還是繼續為股東( 股權低於50%) , 且日後銀行借款不需要她作保簽字.

現在問題來了 , 我相信他是真心想償還這筆債務才想出這個辦法, 但如此一來我們原來對該房屋之100%二順位債權豈不被他安排的新負責人佔去大半 ? 他說新負責人可去辦理什麼'拋棄原公司債權'之類的手續以保障我們現有債權, 他只想儘快取得銀行之新貸款清償欠我的錢並且他自己還可以借得更多的資金 .

現在請問 , 真有所謂'拋棄原公司舊債權'這種東西嗎? 還是有任何可行方式透過公證以讓我的債權獲得保障又可讓他以此公司取得新貸款? 萬一日後他還是無法取得新貸款怎麼辦?

以上問題懇求答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2-23 13:20

您好!

如果債權仍為個人所有,卻用公司名義登記抵押權人,則抵押權無效。
如果債權已轉給公司後才設定抵押權,則債權已經與個人無關,若公司負責人換人後拋棄公司債權債權即屬消滅,並不會歸個人所有,債權消滅後抵押權也會跟隨消滅。

 結論,您所述的安排自始就完全沒保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George 103-12-23 15:42

感謝您的回覆,我已瞭解。

 

如此一來房屋之二順位抵押權已換成歸有新負責人為大股東的公司所有(即使我女兒仍有股份)。

但他的說法是說因二順位抵押權人已是雙方共有之公司,他可讓新負責人簽署拋棄對該房屋股份比例所持有之部份抵押權,仍由我女兒全部擁有原抵押債權。 請問這種安排可行嗎?

 

謝謝。

George 103-12-23 22: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恕刪)

 不好意思發錯了. 重發如下, 謝謝.

 

 

感謝您的回覆,我已瞭解。

 如此一來房屋之二順位抵押權已換成歸有新負責人為大股東的公司所有(即使我女兒仍有股份)。

但他的說法是說因二順位抵押權人已是雙方共有之公司,他可讓新負責人簽署拋棄對該房屋股份比例所持有之部份抵押權,仍由我女兒全部擁有原抵押債權。 請問這種安排可行嗎?

 

謝謝。

小江 103-12-19 06:18

問題如下
今年在2月份時賣了一間公寓但是在六月買方拆了舊裝潢之後,天花板有水泥掉落,鋼筋裸漏買方要求解約
並要求支付買方所有的買房費用,如:潤筆費.代書代辦費(登記.設定.契稅.規費)貸款(手續費.保單.銀行貸款違約金.貸款利息).拆除費.還有他們去檢測濾離子的費用.還有他們所支付的2%服務費
他們做濾離子檢測他們測的是水泥掉落的部分(掉落部份超標)我們做的濾離子檢測是按造正確方式.梁柱.天花板.牆壁3個點(未超標)
如果是這樣我應該支付他所支出的開銷嗎
如果雙方買賣契約解約不成立.服務費是否可以按照%數拿回或者全數退還呢
麻煩各位了

您好:

1. 賣方因房屋具有瑕疵,主張解除契約並歸還價金,歸還價金範圍可依照雙方簽訂之買賣契約書,實務上不但應將既收價款全部退還外.亦並應賠償所付價款,因此您應支付其購買瑕疵房地所造成的損失。

2.依民法第五百六十五條及第五百六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動產買賣若契約有無效或得撤銷而被撤銷時,居間人不得請求報酬。本件契約因瑕疵而使買賣雙方解除契約,其居間人喪失之報酬請求權,因此不須支付服務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9 0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檢測方式目前卻是是以三點檢測方式為主流,倘若出賣前我方確實經過合格檢驗,則對方要求解約賠償於法無據。

2、倘若要合意解除契約亦可,可以簽立和解書,就雙方及仲介之權益詳細約定。

3、有關仲介服務費的部份,倘若是因為我方違約,則取回之機會不高。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9 19:39

您好,氯離子鑑定於實務上是採取三點之方式,若鑑定單位刻意採取病體,則無公信力,可爭執之。

另外,居間人之服務報酬於實務上有認為,只要媒介契約成立,就有報酬請求權,不會因嗣後解除契約而受到影響。再者也不一定可以解除契約,顯失公平之情況下,僅能請求減少價金。

建議您將相關資料攜帶前往律師處諮詢,以討論調解訴訟方向。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本所很關切,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買方未必可請求解除契約而可能只得主張減少價金

本所目前即有類似處理案例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katrina 103-12-18 16:26

想請問去年朋友和一名合夥人共開公司, 當時有一本公司存摺,

登記是對方,但都是由我朋友保管

今年因故拆夥,資產與存摺等都已各自分開並且交還對方,

剛好有客戶的保固金當初簽約是要在今年退到那個帳戶,

因為當初設定網路銀行密碼的是我朋友, (退回的保固金也應是他的)

但他因為不想再跟那個合夥人有聯繫,

所以自己用網路銀行將那筆保固金轉回自己戶頭,

後來該名合夥人發現這筆金額的轉出, 打電話說要告我朋友偷錢...

請問這種要如何解決呢...如果告的話會是竊盜或是侵占嗎?

 您好:

如果有證據(證人或證物,如契約等)可證明該筆金錢確實為您朋友的

就不會有侵占竊盜之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Vivian Hung 103-12-18 15:59

律師您好:
想請問,我發現的債務人是某動產抵押權人,推測應是債務人為了規避執行,故其名下不敢有任何置產,進而將動產以他人名義為所有權人,而債務人再設定抵押權,倘若真如此,我能怎麼做呢? 因請教過他人,對於要「代位行使抵押權」有一定程度之困難,因為要舉證債務人「怠於行使抵押權」...
另外想請問,這跟債務人當時抵押權設定之原因是「普通抵押權」或是「最高限額抵押權」以及「存續期間」有沒有影響?

就您所提(抵押權)的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Vivian你好:

由於你的問題涉及個案執行程序聲請及處理的細節事項,無法在此即簡單說明,

謹先就你所提之問題回覆

1.在執行程序中所聲請執行的標的應該是「債務人對第三人的抵押債權」,而非抵押權,而如果是最高限額抵押權的話,那麼未必會有抵押債權存在,縱使債權存在但金額仍難以確定;但若是普通抵押權的話,原則上可以認為有他項權利部上所登記債權存在。

2.基本上在普通抵押權並沒有存續期間的問題(雖然謄本上都還是會記載),因此上開記載原則上不影響執行的問題,另在最高限額抵押權上或可認為是指融資期限。

最後仍建議你檢附相關資料向專業的法律人士當面諮詢討論,以維護你的權利

以上供參。

abby 103-12-16 11:04

我與前夫於103年9月離婚生效,我是擁有監護權這一方,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

1.探視權部分,因為有協商每週三晚上6點-8小孩可與前夫相處兩小時,但目前小孩子(1歲1個月)她的作息時間有所變動,晚上都7點半準備就寢睡覺,請問關於這點前夫部願意配合的時候我該如何做呢?

2.探視權的規定為兩歲後才有過夜這點,不知道是否可以重新申請至三歲再過夜,因為這幾次小孩子回去整天後,晚上回來都極度焦躁不安,但我不知道該用什麼方法把過夜時間延後到三歲,基本上前夫家與我娘家距離只有10分鐘車程,請問我該如何做呢??

3.若往後我搬離現居住的縣市時,小孩也跟我一同搬離時,探視權勢必會有所變動,如果前夫用這點可否去申請改定監護???會可行嗎???

4.關於夫妻財產剩餘分配的部份,若我在離婚前兩個月為公司行號的負責人,但名下並無任何財產,對於夫妻財產剩餘分配是否會有所影響?我是承接阿姨的公司行號,股份部分為贈與取得,前夫可以對我公司每月的營收要求分配嗎??因為此案件法院要求鑑價公司對前夫名下的動產進行鑑價,想知道說通常鑑價出來的金額會低於銀行設定的金額嗎???

煩請各位律師指點了~謝謝!!

 

肢殘 103-12-15 09:00

債務人被聲請假扣押財產後,在法院裁定前與第三者設定債權有效力而不被列入扣押範圍內嗎?

朔月 103-12-15 05:58

我朋友因為之前犯了妨礙性自主罪被判刑兩年緩刑五年

但因為他身心治療沒有去而被撤銷

大約7~10月他被說要去執行卻沒有去目前被通緝

目前因為他害怕不知道該出面還是繼續跑所以跑來詢問我

1.他這樣大約會被通緝多久?(請律師大大幫我計算完時間例如:10年20年之類等等)

2.如果他跑到期滿都沒出面的話.是變成留下案底還是會被抓

3.大約多久警察才會去他家說要抓他?(他家人表示目前沒有警察來過)

4.他是被彰化地檢通緝的.但他說他去網咖上網查詢查到他也被新北地檢通緝.是同樣案子通緝?還是不同案子?請問這有辦法查詢嗎?

再來是小弟自己的問題.小弟十月底的時候跟朋友去烏來玩水.但包包被偷.當下有去當地警察局報案.警察只回說知道了後續他們處理卻沒開三聯單給我.然後11/27我收到了銀行寄來說我帳戶變成警示帳戶要我出面去警察局說明.但因為小弟工作繁忙11/27去屏東出差要到12/18才回台北.所以目前還沒出面去做筆錄(我知道我可能被當成人頭帳戶.因為當時包包裡面有存摺印章跟提款卡.提款卡我密碼沒去變更.是當初他們設定的123456)

1.這樣會開庭嗎?

2.我需要如何跟警察官解釋?

3.我會被判刑嗎?

4.如果被判刑大約會判哪種?會被關?還是可以罰金?

 

請各位律師大大幫忙解答了.請別留下連絡電話.如果要留通訊方式.請給小弟LINE的ID就好我會自行加入

阿D 103-12-09 03:45

很多人在FB社團販售商品
如果將社團設定為不公開社團
貼上成人DVD的圖片販售航空版光碟
航空版光碟非燒錄(新聞局核定成人影音光碟)
這樣會違反了什麼法條? 

小彤 103-12-06 01:00
朋友要向我借ㄧ筆錢 並表示願意提供土地讓我設定抵押 且另外在寫ㄧ份借據表示如2年後未歸還我錢便無條件把設定抵押的那塊土地過戶給我。借據上會有雙方的簽名蓋章並附加雙方見證人 請問這樣的借據是否有法律效力? 萬一2年後他無法還我那筆錢 我是否可憑此借據要求把土地登記給我? 如寫了借據 我可中途反悔要他還錢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6 01:24

您好:

1.此份借據之約定構成流抵契約,約定有效,但未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2.但日後對方未還款而您要過戶時,依法還是要辦理清算,不然若土地價值高於借款債權仍會構

   成不當得利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諮詢,並指名何明諺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6 16: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抵押權物權,須經登記才有效力。若對方未履行,僅可請求其履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6 17: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借據及交付款項之證據,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借款借據可作為證據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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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如同何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您既然已經約定清償期為二年

則除非對方同意,否則您不能要求期前清償

 

45554 103-12-04 18:39

您好,

想請問結婚時未設定財產分配 夫妻結婚後,

妻子有權利處理丈夫的房產嗎?有權利住在丈夫名下的房產嗎?

女方跟前夫生的小孩,現任丈夫未領養,那小孩有權利住在現任丈夫名下的房產嗎?

丈夫的房產是結婚前,父親過世繼承的。

 

結婚後一定是由男方支付生活費嗎?還是兩人平均?

如果女方以帶小孩(女方跟前夫生的小孩,現任丈夫未領養)為由辭掉工作,而不去工作,能拒絕給生活費(有付水電瓦斯,沒有付吃跟用的方面)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4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夫妻婚前財產,各自所有各自處理,為夫妻互負同居義務,故妻子可居住於丈夫名下之房產內,又關於夫妻生活費用部分,由雙方協調負擔之,妻子可向丈夫請求撫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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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趴熊 103-12-03 17:15

刑事對方已遭判刑民事告訴進行中對方有房屋卻在發生車禍設定抵押給別人請問可以告他刑事356條嗎???民事部份可以在法庭上請法官用87-1還是244條取銷抵押設定呢???因為假扣押要拿出3/1的現金只好作罷但對方卻惡意脫產請幫幫我....

 您好:

刑事部分可能比較難構成,因為當時尚無執行名義

民事部分可以訴請塗銷抵押權訴訟方式進行救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叭叭熊您好:有關您的法律問題我們已經收到了,請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聯絡,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snow 103-12-01 12:40

母親63年以買賣方式購買土地,含土地上簡易的木板房屋;經過幾年後將木板房屋拆除,改建房屋。目前土地房屋所有權都是母親,但最近發現土地在38年時有他人設定地上權,詢問母親當初買賣時,是向設定地上權的子孫購買的,也不清楚為何會有設定地上權土地謄本上寫地租:空白,其它登記事宜:以建築改良物為目的。我想應該是買賣前設定地上權,買賣後只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給母親,但當時沒有取消地上權; 設定地上權的人已去世多年了,請問要如何請求塗銷地上權,是否適用民法第833條之1??

麻煩幫忙告知我們應該要如何處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1 12: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向地政事務所調閱登記的相關資料,判斷地上權約定的存續期間及設立目的,才能判斷能否提出塗銷地上權訴訟

2、建議應該先取得之後,在尋求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最後若要塗銷設定地上權登記,恐仍需跑法院一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1 2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地政機關調閱設定地上權之相關資料,若對方無權設定地上權,可提起訴訟請求塗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蝦子 103-11-26 17:00

當初爸爸過世..房子過戶給哥哥..但設定賣出要兩兄弟蓋章才能賣出..因弟弟現在不願意出面談賣房的問題..想請問有什麼方式可讓哥哥獨立作主賣出..不須要經過弟弟的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6 21:43

您好,若房屋所有權人是哥哥,哥哥賣出房子並不需要經過弟弟同意。

 您好:

本件重點應是在其上有設定兄弟二人之抵押問題

建議可提出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之訴訟使抵押權塗銷

較能終局解決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蝦子 103-11-26 16:42

目前房子登記是哥哥的名字 ..但是當初爸爸過世後..雖是過戶給哥哥..那時設定房子要兩個兄弟都蓋章才能夠賣..現在哥哥要賣..弟弟不願意賣..請問有什麼辦法能夠讓哥哥獨自掌權賣出..不須要經過弟弟呢??

 

 

闇嶽 103-11-24 13:03

共 同 經 營 合 夥 契 約 書

合夥契約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茲因甲方前以獨資經營之                公司為擴張事業特號乙方組織合夥為營利之目的。互約出資共同經營(              公司)經甲方同意訂立合夥契約互應遵守條件列開於下:

 

第一條  本合夥總資本額經甲方合夥人協定為新幣                   元整。

第二條  合夥人互約出資之種類數量及其認股數如下:

          一、 甲以現設在           獨資經營之            公司營業權及該動產廠房及附屬建物,暨廠內所設置動產機械器具及有關一切設備造作以及原動力電氣用水等設施全部之所有權估價為新臺幣            元為出資。

          二、 乙方以金錢新臺幣             元整為出資。

第三條  乙方合夥人以金錢為出資者,於合夥契約訂立日起  日於4個月內分期如數交付於合夥代表人收存。合夥人如有違背前項約定不履行義務時,除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外願受他合夥人之決議處分。公司開立獨立帳戶,經由合夥人開會討論決議管理。

備註:合夥人資金未全數付清前,帳戶營業額乙方不可拿來抵合夥資金,為公平起見雙方不得使用。

第四條  合夥人以物為出資者,其合夥人對該物之瑕疵及權利瑕疵均須依買賣之原則負擔保責任

第五條  合夥人以金錢或以物為出資之財產以及將來因合夥事務執行所取得之財產或或基於合夥財產所取得之天然法定孳息,及因合夥財產之滅失毀損第三人所生之損害賠償債權,均屬於合夥財產,為全體合夥人之公同共有

第六條  合夥財產合夥關係存續中,各合夥人不得請求分拆並不得私自出售其應有部分,或提供為擔保設定任何他項權利等行為。但合夥人為保全合夥財產之充實與穩固,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  合夥人違背前條之約定致合夥蒙受損害時,除合夥所受損失應由該違反之合夥人負責賠償外,願受他合夥決議處分。

第八條  合夥人在合夥契約存續中,非經他合夥人全體同意,不得將自己之股份轉讓於第三人或為其他處分。但就已確定之請求權或將來之利益分配利息清算後,剩餘財產分配等請求權或將其股份轉讓於他合夥人者須精油所有合夥人同意,如有一方不同意股權轉讓立即失效。

 

第九條  合夥人經他合夥人之同意就其股份轉讓合夥人以外之人,或為其他處分者,讓與人對於讓與前之合夥債務於讓與後仍應負責,其受讓人亦應與他合夥人負同一責任

第十條  本合夥經全體合夥人推舉(乙)為合夥代表人,對外關係代表合夥使合夥有關法律行為,或法律行為以外之事實之權,及為合夥之商業營業工廠諸登記名義。

第十一條 對內關係之通常合夥事務,約定由合夥人兩人共同執行之,其合夥事務執行範圍如下:

  一、會變,執掌金錢出納及有關合夥業務之收支結算等事務之執行責任

  二、管理工廠一切工作,及廠內諸設備機械器具之保養並對勞工技術人員負監督責任

第十二條 執行合夥事務之合夥人為合夥代理人,其以合夥之名義所為法律

       行為、因而所收取之金錢、物品、茲息或權利,均應移轉合夥之名,不得私自保管,以自己之名義為合夥之計算者亦同,全部屬於合夥財產而所負擔之債務亦為合夥財產而所負擔之債務亦為合夥債務

備註:不包含合夥人之個人債務,個人債務須自行償還不可挪用公司資金,違者法辦!

第十三條 執行合夥事務之合夥人,應以忠實及有相當之注意執行事務,如因故意或過失對於合夥造成損害時,該合夥行人應負其損害賠賞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享有管理一定範圍之合夥事務,雖得由有執行權之各合夥人單獨執行;但其他有執行權之合夥人中有人對該合夥人之行為有異議時,應即停止該事務之執行。

第十五條 前條之異議應於事務結束前為之,而有執行權之合夥人遇有異仍單獨執行,因此所受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合夥代表人及管理合夥事務之合夥人,如為合夥起訴訂立和解契約,接受仲裁公斷,受票據上之義務,讓與動產,或設定負擔、為與、借貸或為他人保證等重要事項,應經全體合夥人決議並以書面授權或承諾始得行使。

第十七條 執行合夥事務之合夥,非有正當事由不得辭任,而他合夥人亦不得將其解任,但經全體合夥人之同意或決議解任者,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 執行合夥事務之合夥人,不得請求任何執酬;但因執行合夥事務代墊支出之款項費用得憑據向合夥求償還。

第十九條 本合夥以每一個月決算一次,並為損益之分配,其分配之成數按照各合夥人認股份額比例為之,若有虧損及雙方須共同平分。

第二十條 無執行合夥事務之合夥人,有監督或檢查合夥事務及其財產狀況並得查圖帳簿。

第二一條 合夥人得隨時聲明退夥,因合夥人之死亡、受破產、禁治產宣告及經合夥人之債權人就股份聲請扣押時,即視為退夥。

第二二條 合夥人為聲明退夥時,不得於退夥有不利於合夥事務之時期為之,並應於兩個月前向各合夥人以書面聲明之。

第二三條 合夥人聲明退夥,或因法律規定退夥時,退夥人與他合夥人間之結算,應以退夥時合夥財產之狀況為準。而退夥人之股份得由合夥金錢抵還之。但於退夥時,尚未了結之合夥事務得於了了結後計算分配損益。

第二四條 退夥人對於退夥後所生之合夥債務當然不負責任,但就退夥前所生之合夥債務仍應負責。

第二五條 本合夥契約成之後,非經合夥人全體之同意,各合夥人不得任意允許他人加入為合夥人。

第二六條 加入合夥人對於入夥前合夥所負之共同債務,與他合夥人應負同一責任

第二七條 合夥解散後,其清算事務由合夥人全體,或由合夥人中一人或數人或另選任他人為清算人。

第二八條 執行清算人開始清算時,應先就合夥現事務整理結束,並收取合夥言有權及清償債務而後返還各合夥人之出資額,尚有賸餘財產則按照各合夥人應受利益分配成數分配之。

第二九條 本合夥存續期間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民國   年  月  日止。

第三十條 本合夥契約成立後,對於合夥契約事項,及事業種類或營業地走之增刪變更,非經全體合夥人之同意不得為之。

第三一條 本合夥約成立後,甲應即依商業登記法第九條規定,將合夥人之姓名住址出資之種類數額向主管官署聲請登記

第三二條 後期備註條約適用於本契約,禁止竄改本文!

契約壹式參份,合夥人各執乙份為憑。

 

                合夥人(甲方):                         印

                住          址:

                身分證統一編號:             

                合夥人(乙方):                         印

                住          址:

                身分證統一編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如果我要拆夥,我需要賠償他的損失嗎?

如簽本票拆夥後是否可以拿回,對方欠的資金是不是也可以拿回!

還有,合夥跟合資的基準點到底是哪部分?!我看很多資料還是不明白!

備註我是乙方!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8 17: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約必須看您是否於不利合夥事業時聲明退夥。

2、退夥必須結清,結清結果會影響是否可以取回本票及資金。

3、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分析權利保障方式。

 

闇嶽 103-12-06 11:49

那我合約並未註明違約金,是否要付違約金呢?

還有,我們合夥一段時間,但公司並沒有人和運作,我該如何拿回我的合夥資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6 19: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隨時請求退夥,且因為均未開始運作,因此可以取回所有投資款。

2、建議可以先發函告知退夥,並要求對方把資金返還,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起訴請求。

闇嶽 103-12-07 12:09

假如已經解約,但對方又不願意退款該如何解決?!

阿深 103-11-23 00:19

 

律師你好:

1.由通訊軟體得知太太外遇,通訊軟體互動內容顯示兩人互表喜歡,太太在聊天室表示:我很愛妳、?第三者也寫道:懷念兩人共度的時光、我這裡除了你沒有人來過。若以這些內容可以提出民事賠償妨礙家庭嗎?

2.發現兩人外遇是二個月前的事,據太太聲稱兩人發生性行為是在今年1月左右,但未錄音及錄影檔案,不過太太知道第三者的在私密處的特徵(胎記)。若太太出庭作證,可以此做為通姦證據嗎?可向第三者提出告訴嗎?會不會反為誣告

3.呈上題,因太太口頭答應願出庭佐證,假設太太反悔了,不願出庭;但之前已有電話錄音錄下太太陳訴知道對方私密特徵的部位及形狀,這樣也可作為證據嗎?

4.由於已傳訊給第三者告知要告他妨礙家庭,對方也曾電話與我聯繫,但辯解自己不知我妻子已婚身分,並訴自己也為受害者,是否如此就不能提出妨礙家庭告訴,是否可寄出存證信函

5.由於一開始知悉太太外遇是由手機通訊軟體獲取訊息,將手機內容側拍,並將通訊軟體與電腦作同步連結,如此是否構成妨礙秘密罪。雖手機由太太使用,但門號登記人是我本人,且手機通訊軟體下申請及下載是由我設定,因此我知道太太的通訊軟體帳號及密碼,這樣同步連結電腦是否也構成妨礙秘密罪。

6.若我用側拍下的內容提出告訴,是否能成立。由於擔心太太告我妨礙秘密罪,現在若請太太寫下同意先生觀看手機並使用本人通訊軟體,是否之前翻拍下的內容就不犯法呢?那該如何書寫同意觀看及是否要註明同意多久之前觀看等等。

7.因實屬妻子犯錯,若提出申請離婚告訴,兩人婚後購買的房子是否仍要對分,房子貸款人及所有人是我,且每次繳交代款皆由我轉帳或提款機現金繳交貸款,這樣是否可以證實我為所有權人,捨不得將房子賣掉。

      感謝大律師們替我解除疑惑,因此次事件令我傷心欲絕,罹患憂鬱症且影響到我的工作表現,實為難過,無法延續婚姻,但又無法向長輩求助,因此藉此資源尋求幫忙,感謝之意無法一語訴盡,仍感謝萬分。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依您所述,通訊軟體得知太太外遇,通訊軟體互動內容顯示兩人互表喜歡,太太在聊天室表示:我很愛妳、第三者也寫道:懷念兩人共度的時光、我這裡除了你沒有人來過。可知您太太與第三者有不當之行為,已損及您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故您可依民法195條請求損害賠償。具如第三人有與您太太通姦,自亦可提起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之告訴。需注意者為,民法之消滅時效為兩年,即您必需在知悉後2年內主張之,而刑法之告訴期限為6個月,即您必需在知悉後6個月提起告訴。

2、3 、4:您太太的證詞錄音皆可做為證據,但是否能證明第三人有與您太太通姦,仍需在法庭中說服法官。而第三者陳述其不知您太太已婚,屬於以未具通姦故意為答辯,如您能證明您太太曾告知或第三者由其他方法已知您太已婚,則其仍構成通姦罪,但這需以證據來證明。

5、刑法第315-1條第2款:「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依您所述,您將手機內容側拍,並將通訊軟體與電腦作同步連結,已該當上開規定之照相、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之要件,然是否屬於無故則仍有爭議,故您是否構成此罪,尚需更進一步之分析。另您太太所簽之同意書,因屬您為行為後方為簽署,故不能用以證明您行為時有取得同意。

6、您如欲與您太太離婚,有兩種方式,及協議離婚或判決離婚。在協議離部分,您可與您太太自由約定條件,自不會有分財?之問題。在判決離婚時,要視您與太太間之夫妻財?制為何而定,如屬一般的法定財?制,則您仍需分婚財即您婚後購買的房子予您太太,然您可請求離婚損害及離因損害之損害賠償,即您因離婚所生之損害及因離婚原因所生之損害之賠償

最後建議您,因您的案情實屬複雜,委任律師代您處理較為妥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3 14: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由通訊軟體得知太太外遇,通訊軟體互動內容顯示兩人互表喜歡,太太在聊天室表示:我很愛妳、?第三者也寫道:懷念兩人共度的時光、我這裡除了你沒有人來過。若以這些內容可以提出民事賠償妨礙家庭嗎?

以上證據可嘗試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惟需再提供更多之證據加以補強雙方有發生性行為證據,亦可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2.發現兩人外遇是二個月前的事,據太太聲稱兩人發生性行為是在今年1月左右,但未錄音及錄影檔案,不過太太知道第三者的在私密處的特徵(胎記)。若太太出庭作證,可以此做為通姦證據嗎?可向第三者提出告訴嗎?會不會反為誣告

若太太願意出庭作證,可加以補強雙方有發生性行為之犯罪行為。

3.呈上題,因太太口頭答應願出庭佐證,假設太太反悔了,不願出庭;但之前已有電話錄音錄下太太陳訴知道對方私密特徵的部位及形狀,這樣也可作為證據嗎?

錄音亦可提出作為證據使用之。

4.由於已傳訊給第三者告知要告他妨礙家庭,對方也曾電話與我聯繫,但辯解自己不知我妻子已婚身分,並訴自己也為受害者,是否如此就不能提出妨礙家庭告訴,是否可寄出存證信函

若對方不知道您配偶已婚身分,有可能不成妨害家庭,除非有證據可證明您太太有告知其已婚之身分。

5.由於一開始知悉太太外遇是由手機通訊軟體獲取訊息,將手機內容側拍,並將通訊軟體與電腦作同步連結,如此是否構成妨礙秘密罪。雖手機由太太使用,但門號登記人是我本人,且手機通訊軟體下申請及下載是由我設定,因此我知道太太的通訊軟體帳號及密碼,這樣同步連結電腦是否也構成妨礙秘密罪。

若您無得到您太太之同意,有構成妨害電腦使用之疑義。

6.若我用側拍下的內容提出告訴,是否能成立。由於擔心太太告我妨礙秘密罪,現在若請太太寫下同意先生觀看手機並使用本人通訊軟體,是否之前翻拍下的內容就不犯法呢?那該如何書寫同意觀看及是否要註明同意多久之前觀看等等。

您太太有授權同意書您即可避免成立相關罪名。

7.因實屬妻子犯錯,若提出申請離婚告訴,兩人婚後購買的房子是否仍要對分,房子貸款人及所有人是我,且每次繳交代款皆由我轉帳或提款機現金繳交貸款,這樣是否可以證實我為所有權人,捨不得將房子賣掉。

若為婚後財產,即使為您所購買,妻子亦可向您提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要求,若要避免,可賣掉,並將現金均提出,或設定高額抵押權給您其他家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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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如同方大律師所述

並提醒您如刻意減少婚後財產而無正當理由,

仍可能會受法院認定您已處分之婚後財產仍存在而應計入分配之金額

並且不建議隨意製造假債權,以免涉犯偽造文書之罪並牽連他人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mikefen 103-11-21 21:37

Dear All

我有個問題想請教你們
是有關我親人(外婆)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在我的房屋土地設定債務300萬...
現在房子被拍賣了,我能分到大概300萬,但是卡在我外婆的設定,所以我什麼都沒有...請問有什麼方法取消我外婆對我的這份設定嗎?

你隊問題的敘述不夠清楚,無法分析,可來電討論

mikefen 103-11-21 22:06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隊問題的敘述不夠清楚,無法分析,可來電討論

律師 您好

不知道幾點跟您聯繫比較方便呢? 謝謝

現在可

mikefen 103-11-21 22:2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剛剛有撥打您的電話,沒人接聽

 

本件應請您進一步說明所謂外婆設定所指為何?是抵押權還是其他動產他項權利?與外婆間有無金錢往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11-21 22:56
您好!
若有人未得您同意就將您的房屋土地設定抵押權,可能已觸犯偽造文書罪,您可主張抵押權無效。但若房屋土地已經被拍賣,大概只能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1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外婆無得到您的同意,即逕自為動產設定,可對其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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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1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在您所有之土地設定抵押權需要有印鑑證明印鑑章及身分證件等資料才有辦法為之,若外婆在未經過您同意之情況下去做如此之設定,會涉及偽造文書竊盜等相關犯罪,建議您先去地政機關將系爭土地抵押權登記申請書調閱出來確認。

如有任何不清楚或不明瞭的地方,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Edward 103-11-19 12:57

媽媽的房子當年購入時將另一半所有權登記給父親,但不成材的父親近年來債務不斷,他將他自己的持分抵押給民間私人放款組織,後來無力還款現在已經被過戶,因媽媽還擁有另一半所有權調解失敗我們推測對方即將跟法院提出變賣分割之訴。

問題是父親當時怕被責罵多所隱瞞,現在房子過戶了才吐實當時只有簽下兩百萬借據,為什麼後來房子抵押被設定成四百萬他也不知道。請問律師

1. 因無力還款房子已經被過戶,請問這中間好像被詐騙的過程有機會跟法院主張我們的權利把房子拿回來嘛?

2. 這個現在還可以去刑事警察局報警處理嘛?

現在父親正在找當初簽下的借據,希望能當證據,父親說當時代書處理時他雖有簽字相關文件,但是他不曉得是被設定抵押四百萬。

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1-19 13:29

您好!

設定抵押權本來就是要擔保債務清償債務人借錢無法返還而喪失抵押物所有權過程是否合法?則要看所簽債權物權契約如何約定,建議應先將所簽相關契約找齊,找律師當面諮詢才能擬定對策。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當時過戶是約定過戶是因積欠4百萬,以過戶來抵償4百萬? 如果是這樣約定,那就有機會撤銷過戶物權行為的表示,但要證明實際借款數額、並還在撤銷表示的時間限制內

2. 如果能證明實際借款數額,對方涉有詐欺取財問題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本件應先釐清原先設定的是普通抵押權或者是最高限額抵押權,如果是最高限額抵押權則其設定額度本來就會比債權人所借貸的金額為多,以便日後再為借貸另一筆款項可以免去重行設定之煩,這是最高限額抵押權制度設計上的出發點。最常見的是銀行房貸如果你借一百萬元,通常都會設定一點二倍也就一百二十萬元最高限額抵押權,如果是提供動產擔保企業或公司之授佔,更有可能根本都還沒有放款,就先設定了數億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
2.另外您應進一步說明令尊所有之二分之一房屋(含座落之土地所有權持分,究竟是如何移轉登記債權人所有,是因為設有流押條款?還是所有權人提供印鑑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dward 103-11-19 20:0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本件應先釐清原先設定的是普通抵押權或者是最高限額抵押權,如果是最高限額抵押權則 ... (恕刪)

律師您好,非常感謝您的回答,我剛剛去內政部地政電傳系統,查到該房屋當時設定抵押權為「普通抵押權」,且對方有兩位權利人,兩人上面都寫擔保債權總金額為4百萬,債權額比例為:連帶債權1分之1。

權利標的:所有權

流抵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本抵押物所有權移屬抵押權人所有。

整間房屋原本所有權為:我媽媽 1/2,父親 1/2

現在變成:我媽媽 1/2,對方兩人各佔 1/4 

過戶我們都沒有任何被告之的訊息,不曉得還能去哪裡調資料?(應該請父親找當時借款時的相關人士要資料嘛?)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若令尊所簽借據及所收受之款項均僅有二百萬,則該設定債權金額四百萬元之抵押權恐怕會有違反抵押權從屬性之問題,其抵押權將因違反抵押權之從屬性而無效。

另外,流押條款於「擔保之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之條件成就並不會導致所有權移轉之結果,僅抵押權人可以依法請求抵押人移轉所有權人而已,所以本件所有權移轉應為您的父親提供印鑑及所有權狀協同辦理之結果

民法第873條之1
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抵押物之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者,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抵押權人請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所有權移轉時,抵押物價值超過擔保債權部分,應返還抵押人;不足清償擔保債權者,仍得請求債務清償
抵押人在抵押物所有權移轉抵押權人前,得清償抵押權擔保之債權,以消滅該抵押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語 103-11-17 22:02

父親A+母親B健在,有三個兒子CDE

其中

母親名下有ㄧ間房子,現金200萬,但那房子是C兒子與老婆離婚後才購買,並登記在母親名下,但房貸仍由C支付

父親名下有一間房子房子是父親自己早年購買,房貸已繳清,市價大約1000萬,而身上現金1000萬

其中D兒子因為開公司而急需現金周轉,並向父親借了1000萬,父親為了確保自己的錢拿得回來,要D拿自己名下的房子抵押給父親做擔保,並且有登記設定抵押權人為父親1000萬第一順位

好景不常,

父親突然過世,沒立遺囑,照遺產繼承順位,母親跟三個兒子都有繼承權各4分之一

但問題來了~~~都卡在動產這邊

 

第一,父親名下原有一間市值1000萬動產(房子),因為E兒子覺得不想跟家裡有牽連,所以主張賣掉並拿回自己的4分之一,但母親與另兩名兒子不肯,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賣房呢???

 

第二,父親死之後,原現金的部分,因早已借給D並設定抵押權第一位,但D兒子一直主張自己沒錢還,請問母親與另兩名兒子可以主張什麼來取得各自應得的財產呢??

 

第三,呈上,假設母親與C兒子覺得,大家都是親人幹嘛咄咄相逼,所以不想叫D賣房變現,那如果只有E想要拿回自己的權益,請問該怎做呢??

 

 

 

ps 我就是那個不吵不鬧的兒子E,平常CD兩個哥哥就對父母冷冷的ˊ,放假就把孩子丟給父母照顧,對爸媽也不聞不問,但我想會吵的孩子就是有糖吃,在外桶一堆樓子,才知道要回家向父母討救兵,我只是想拿回我自己的權益,不想因為我不吵不鬧,就讓另外兩人欺負我欺負成這樣!!我還是會照顧媽媽,媽媽傻要怠惰自己的權益我不管,但一樣都是孩子,我也沒奢望拿最多,但至少我的權益別侵害我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應可透過分割遺產訴訟以資解決

訴訟中即可針對遺產範圍(包括父親對他人之債權)和分割比例作成裁判

 

兩個孩子媽 103-11-12 12:02

前陣子有個自稱露天賣家打給我 說我買的東西會變成得分12期償還 問我是否要做取消動作  於是要了我提款卡的客服  沒多久就有個自稱客服的人打來  要我去atm做取消動作  當時傻傻的遵照他做了提款和轉帳(6000和2000)然後說我設定錯誤導致內部系統壞掉 要我用提領的錢去買遊戲點數  才可以恢復  於是買了(在這期間他一直告訴我不能跟第三人說 會悔損銀行名聲 加上當時也嚇到了)到了八點多 又叫我一直做查尋餘額動作 剩300當時問我提款卡上的號碼 說要做系統設定 於是告訴完沒多久裡面多了50000他恐嚇我這不是我的錢 拒領我也是會被抓有罪 所以我遵照指示提領出來也是買點數 之後又一筆30000進來也一樣 是最後覺得怪怪掛了電話先生報165但當時2個提告 請問這樣我會有罪嗎  警察要我調通話記錄還有提款時間 另外點數也都影印下來了 當時真的不知道提供帳號會變成人頭洗錢 我最後一定要償還80000嗎

Alison 103-12-10 21:00

我也是一模一樣的情況,已經收到傳票,12/16會開庭

想問一下,您這件的後續如何?給我一個心理準備.....

兩個孩子媽 103-12-11 16:04

我的事情比妳晚發生  我是10/21  所以應該你會先開庭  妳也是沒請律師嗎 ??其實我自己也很怕  我34ㄌ  又有兩個小孩  你有把遊戲點數的單子都收起來吧  去調一下通聯  警察還有刑警沒告訴妳嗎??

Alison 103-12-11 18:10

因為我是發生當天就去報案,所以這些資料也都有搜集,還花了好多錢去調通聯,但是,還是會怕被認為是幫助犯,雖然我自己損失了五萬多,比其他轉到我戶頭的受害人還多......整整三個月的薪水,就因為一時白痴,就沒了......

兩個孩子媽 103-12-11 18:41

那你還有什麼證物嗎??其實妳金額沒我的多  就算妳到時賠給對方錢  應該也不會太多 我是自己損失8000  但對方是50000和30000  妳的情形好像跟我差不多  去諮詢律師  律師也叫我不請律師沒關係  事後可能要走調解委員   但那天去坐傳喚筆錄  我問刑警  對方的錢也要我賠嗎  刑警告訴我  說我本身也是受害者  所以不用賠錢給對方阿  只要說重點給檢察官  但所謂的重點是什麼  

我自己也很怕開庭結巴會緊張  結果該說沒說到    加油吧  

這是我的信箱  garfielo_0314@yahoo.com.tw

Alison 103-12-11 20:11

我有準備了1.勞保的投保記錄(可能是要看我有沒有正當工作吧)2.整個月的收話記錄 3.當時購買點數的收據(含我自己的錢買的,和我這個案子受害人的錢買的) 4.轉帳明細(不過我自己的錢轉出的正本在我發現被騙時,去報警的時候警察收走了)                                     當時被騙後,整個月工作都提不起勁,晚上只能躲在被子裡哭,誰知道後來還發現被告詐欺,真的很傷心,從發生到現在已經過了四個月,整個就是渡日如年,等到收到刑事傳票又開始擔心24年的人生是不是會就此有了汙點。

兩個孩子媽 103-12-11 23:15

其實我也好不到那裡去 我還差點想不開勒  最後還是小孩安慰我  現在我們可以做的只能在開庭時盡量證明自己也是受害者 還有祈求老天幫忙了  我有留我的信箱 我們可以彼此加油鼓勵 妳的轉帳正本 警察沒有影印給妳嗎  那妳書狀寫好了嗎?  其實我在頭一個月也是除了哭 飯也吃不下 睡覺還一直夢到 唉  至少妳開庭後應該沒多久就會結案了  因為妳金額也不多  詐欺不會拖太久 至少受害者只有兩個 如果太多更難處理  警察也是這樣告訴我  書狀妳是用答辯狀

Alison 103-12-12 02:45

警察有把影本給我。前文說的答辯在什麼時候交比較好呢?下週二是第一次偵察庭,這時候交適合嗎?那天有可能會見到受害者嗎?

兩個孩子媽 103-12-12 09:23

要看對方有沒有來吧  好像對方有來就會碰到面  其時碰到面開偵查庭時  對方如果知道妳也是受害者  應該事後會比較好處理和解的是吧  至於書狀  好像時間在7天以上是用寄的就可以  你的時間比較緊迫  可以到時給檢察官  但你還是找人再問看看  妳案子拖ㄌ5個月才開庭喔  那妳是台南人嗎  ??我不就也要到2月多才能快解決  書狀你自己寫的喔  上次刑警也叫我自己寫  不用請律師幫忙  總之  祝妳我都可快快結速這件事  因為真的煩透ㄌ 

Alison 103-12-12 11:11

我是台南人,目前在桃園工作,所以為了這件事還特地跟公司請了兩天假,剛好書狀寫一寫明天帶去區公所找律師給意見,真的很怕會被起訴,或是遇到不願合解的受害者,只能希望老天保祐了。書狀的內容是以描述整個經過為主就好嗎?以前真的沒寫過這個,真的不知道怎麼寫....

兩個孩子媽 103-12-12 11:50

我自己也是台南人  原本還以為會很快就開庭  看到你拖ㄌ五個月  我應該也會很晚才輪到我  你金額很小  所以如果想快解決  頂多賠8000給對方  只是我們程序還是要跑完  可能又會罰媛  自己損失的就不用想ㄌ  除非抓到人  明天區公所又律師嗎  我朋友是叫我分4段  第一段寫自己 平常  你就寫是個上班族  生活平凡簡單  第四段寫希望這件事可以盡快落幕  恢復我原本平靜的生活  中間寫事情經過  但我也不知道這樣對不對  妳如果去諮詢完告訴我一下

ps這是我手機id:g58540002 因為我沒有時常用電腦  手機對我比較方便  如果還有任何問題我們可以一起切磋的  就在line比較方便  等會小孩放學我就不會用電腦  有問題我們再一起討論吧

Alison 103-12-13 12:57

 今天去詢問完,律師說主要就是要特別標出損失的金額,和照實說就好,但是不確定的就不要說了,對了,我有加你喔,我的id:是a5904579

一平 103-11-06 14:14

最近透過仲介下了1成訂金買中古屋 ,簽約者為我本人,有做履約保證合約上有註明:買方欲辦理房貸xxx元,若無法達成,所收價金應無息返還買方,而買方應負擔解除合約的一切費用。(當場有問仲介,所謂的一切費用履約保證費用設定費,此外會全部歸還)

後來貸款送審後,銀行認為我財力證明不足,不願意核貸我想要的金額,除非我提供我丈夫的銀行戶頭一起審核,或是我丈夫當保人,這樣就應該會過,但我丈夫一直不願意當保人,也不願意提供他的銀行戶頭給銀行審核,每天跟他提這件事,他覺得煩我也累,眼看案子一直卡住,只好向仲介提出解約的可能性,但仲介除一直說這樣是我的問題,因為看房子時我丈夫有提過貸款不能過的話,他可以當保人,但我丈夫只是隨口說說(不知對方有無錄音),後來反悔,而簽約的人是我,簽約時也只有我在場,簽約時他們有問我請丈夫當保人的可能性,我回答我還要回去跟他討論,但現在貸款不能過,他們認為是我的問題,還說夫妻是一體的,一起買房子,另一半就有義務要作保,因此不願意還給我訂金。

請問我真的不能拿回訂金了嗎?我應該怎麼做呢?

如果銀行不核貸貸款,依照契約約定,就必須退還訂金,沒有所謂夫妻一定要作保這回事,那只是對方的推託之詞,如對方不退還,可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返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平 103-11-06 14:46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銀行不核貸貸款,依照契約約定,就必須退還訂金,沒有所謂夫妻一定要作保這回事,那只是對方的推 ... (恕刪)

律師您好,請問您在那裡執業呢?

仲介說我丈夫曾經口頭說過要作保,現在反悔還是有法律效力,但他並不是簽約的人,這個說法是對的嗎?

另外又說我本人有義務提供辦理房貸的證明文件,但我自己本身能提供的我都提供了,我丈夫的部份我也盡力在跟他溝通,但他不願意提供,這樣真的算是我沒有盡到提供文件的義務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應回歸審視您們的契約內容,畢竟您們已簽訂契約,所以雙方自會受該契約之約定,是否沒收訂金,也要看契約如何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回覆 一平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我們事務所在台北,桃園、新竹、台中皆有服務,僅有口頭說的東西是無法證明的,也無所謂提供文件的義務,依你所述,就是完全依照該契約約定,你去申請貸款銀行沒有核貸,訂金就是要退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依您提供的契約條款來看,若銀行貸款未過,契約可以解除,對方要退回您的訂金,當然這中間的費用是您要負擔。而夫妻的財產是各自分開的,並沒有先生一定要當太太保證人的義務。因此銀行不願核貸給您,您自然可以要求解約退還訂金。至於您先生曾經說的話,除了對方難以證明外,就算對方有錄音,也不一定能認為是您先生對對方的保證。因此建議您可以向法院提告請求對方返還訂金。若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

林智群 (klaw) 103-11-06 18:00

買方如果只有你的話,貸款貸不下來就構成解約事由,

建議要在一年內發函給屋主撤銷原先簽訂買賣契約的意思表示,

在往後可能產生的訴訟中才會立於比較有利的位置 

一平 103-11-06 20:12

 那如果履約保證書中沒提到可解約的期限,只有押上預計交屋的日期,那我是不是只能在預計交屋日過後才能提出解約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6 22:58

您好,可以要求銀行出具拒絕核貸之文件,現在就可以以貸款成數不足主張無條件解除契約囉! 

 你務必先取得銀行不准核貸之書面證據,以便作為解除契約之依據,並據以發函解除契約,否則日後發生訴訟,責任歸屬不見得一定對你有利.

兩個孩子媽 103-10-23 09:06

我在10/21接到露天的賣家自稱我有購買的一款商品她電腦設定錯  結果變成我要付12期的分期來償還  之後問我是否要終止它  問ㄌ我提款卡的服務電話  之後接到自稱銀行電話  說要我去7-11終止設定    結果我就照他指示  期間我還匯款和提領我的2000元  之後他說我設定錯誤  導致程示錯誤   所以要購買gash點數  這樣他才能重新設定  之後要我購買完念點數給他 然後再等待  到ㄌ8點多  第二通電話來  他要我去全家  然後問ㄌ我帳號   之後再去查餘額  發現裡面多ㄌ50000  他告訴我這錢不是我的  如果我拒領  警察會來抓我  我信以為真 於是又提領20000    20000   10000元購買點數  同樣的 再告訴他點數上的號碼   然後又要我去別間7-11  裡面帳戶又有30000  又提領  然後再告訴他  到ㄌ8:30我發現怪怪    就掛ㄌ電話  回去告訴我先生 才報警  但因為我做ㄌ提領動作  導致我變成人頭帳戶  受騙人提告詐欺  我該怎麼辦  我也是受害者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3 10: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已經於當天報警,則可以嘗試主張未涉案的抗辯。

2、建議您可以檢具有的證據,?請律師代為答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3 22:47

您好,您可爭執不具有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兩個孩子媽 103-10-24 09:2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已經於當天報警,則可以嘗試主張未涉案的 ... (恕刪)

如果是我去申請通聯紀錄  証明當天都是對方打給我  而不是我主動  

加上警察有幫我註明 八點多時我提供帳號給對方 這樣才導致我被當人頭戶  這對我會比較有利嗎

我一定得請律師對我會比較好嗎  像這類的律師費用大約會多少

我其實有去諮詢過  他是說這類的事件是比較小的  所以我如果可以跟法官句實回答  相信法官會採信的  我會留下案底嗎??因為我是很容易緊張的  我怕到時我嚇到說不出話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4 22: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請律師,您可能需要評估您是否有辦法好好陳述及自身的經濟狀況,倘若您比較不會陳述,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

2、費用的部分歡迎來電或是來信。

草莓 103-10-21 21:27

您好,與您描述我目前的問題是~
1.於簽約時,因乙方當下手頭錢不夠,因此我們說好押金用分月給付的方式。

2.合約上沒有註明,但有另外一張註明在哪個月份要繳付多少錢。

 乙方自8月開始租屋,至今已10月,共近三個月~

第一個月的租金有收到,但在第二個月之後就再也沒有收到租金
而家裡所有的相關費用乙方也未繳費(自入住到現在)。

在這期間打電話給對方一直沒有人接,直到現在被設定成黑名單;

法律上要達兩個月未繳交租金才可寄存證信函,但在此時此刻 我已經快忍不住了..很擔心家裡的狀況,也很想衝去看看...

請問可以提供一些建議嗎...

若您扣掉承租人之押租金後,有超過兩個月以上租金未收到,建議依民法第440條第1項,發函催告承租人履行。逾期承租人仍未繳交租金,則或可依同條項後段之規定,發函終止租約,以訴其請返還房屋

 

民法第440條:

承租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如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定,終止契約。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月時,始得終止契約

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二年之租額時,適用前項之規定。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ason Jian 103-10-21 20:42

本人上月被高雄市刑大通知102年5月底被竊之車輛在,經警方鑑識還原引擎&車身號碼後,通知車主本人指認.領回並開立車輛尋回單乙張.事後但確告知因案子未偵結車主本人僅能代為保管不能領牌復駛異動.
   諮詢高雄市監理站承辦人員卻說此車無做設定或註記,可回原廠重新打刻引擎車身號碼後 ,重新領牌復駛.隨即就發函郵寄公文給本人.
  之後再次確認此車案情部分時,承辦刑警依然以案子未偵結口頭告知不可辦理領牌異動,卻不出示檢察官相關扣押此車輛公文,以偵查不公開做為解釋

Q1. 本人是否能請警方出示或複印檢察官開立扣押此車輛文件?

Q2.如果失竊車輛經警方鑑識車身與引擎為本人所有, 卻因漫長的偵查法律程序,是否可請警方拖回保管?(因目前無法領牌.無法駕駛.確有保管及存放此車之困擾)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2 22: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您是被害人,可以詢問案件的案號。

2、除非有立即發還的必要,且不影響案件的進行,否則恐需判決後才會發還。

Christine 103-10-20 15:14

您好:

我們公司在103年6月30日購買一台自用貨車,當天已付車款20萬(全部車款已付清),並已開回著手保養維修。等待賣方解除動保設定,並註銷車籍資料,註銷完畢後須將資料回寄本公司,才能至監理站過戶本公司。

但賣方遲遲推託、且使用各種藉口未能至監理站解除動保設定並註銷資料,並且拒接電話

我們公司也另外花費25萬左右重新將車子整修完畢。公司這邊是決定先寄存證信函,請問,這樣情況對方觸犯哪一條法律?我們希望賣方公司能去解除動保設定並註銷車籍資料,使能順利過戶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0 16: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仍然具不履約,可以起訴請其對方履行解除動保、辦理過戶,或是解除契約,返還價款並請求賠償

2、此部分除非對方締約之初就有意詐騙,否則僅為民事糾紛

3、本文建議可以發函要求對方履行,否則可以起訴,或是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可提起民事訴訟取得確定判決後,逕行持判決書辦理過戶事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澤 103-10-19 19:19

事件

阿嬤有6個子女,民國99年,阿嬤將土地分予5子女(大哥不參與分產並簽署放棄書),但阿嬤設定15年內有人賣地需給阿嬤100萬,滿15年(民國104年)可與阿嬤解除設定,但阿嬤不幸於102年過世,大哥跟二哥也在5年前過世,並有3子女跟1子。

問題

請問阿嬤於15年設定期滿前過世,該怎麼解除設定

之前有爬文得知,需與大哥二哥子女和其他四個兄弟姊妹ㄧ起解除設定,但大家感情並不好,想請問還有其他方法可解除設定嗎?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9 2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阿媽死亡後,尤其繼承繼承之,即阿媽之子女,若有人死亡,則由其子女代位繼承之,至於大哥99年簽署之放棄繼承,由於繼承尚未開始,似無效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澤 103-10-20 01:1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阿媽死亡後,尤其繼承繼承之,即阿媽之子女,若有人死亡,則由其子女代位繼承 ... (恕刪)

律師您好,繼承的部份沒問題,想問的是怎麼解除設定,感謝

冬小眠 103-10-19 08:13

前幾天我登入my card官網.設定了安全代碼.也改了密碼.昨天更是申請了通訊鎖..
結果今天...我下午4點下班.5分打卡回家..上信箱發現.
my card有被登入.我進入my card帳號裡.
發現 點數消失1750點..
盜轉過ㄑ的遊戲我沒看過.在轉儲機制裡也找不到
我就奇怪了...我登入還要打通訊鎖.何解對方盜我帳號不用打通訊鎖?
甚至轉儲機制找不到被轉入的遊戲??

要我去報案.問說點數最後是否會歸還.客服跟我說沒辦法保證!!!
這分明不是我的問題.為啥要我ㄑ承擔?
而且查IP位置..是大陸的IP...這是算我倒楣嗎???

你們官網出問題.結果卻是消費者去承擔後果.這樣對嗎???

很遺憾接獲您的反映,如遇到點數有疑似被詐騙盜儲的情形,在未經過調查確認結果前,我們無從判斷是否為詐騙盜用案件或其他私下交易衍生糾紛,建議您盡速至附近警局完成報警程序,再提供報案三聯單/點數卡影本/購票證明(如發票)/個人身分證件影本/親筆簽名之切結書切結書可後補;唯線上購點詐騙案件請務必先致電MyCard客服專線(02)2651-0754申請文件或至MyCard官網客服中心下載線上購點切結書}並MAIL至service@mycard520.com.tw或傳真至(02)2651-1874,我方收到資料後會立即協助代為向點數儲值之遊戲公司申請帳號鎖定。 另因交易皆已成立所購點數皆已儲值,因而無法取消交易,而在報案三聯單備註第二項也提及,僅供報案不做其他證明用途,故我方無權在司法終局判決未定讞前,僅憑報案三聯單異動該用戶帳號之點數儲值狀態,請您見諒。 至於點數疑似被盜儲之後續求償部分,仍需由警方偵辦完畢後,根據司法終局判決定讞結果,依法由被害者向加害者提出求償申請,我方也會依照司法終局判決定讞結果進行處理。 最後在您備案後,警方會來函,MyCard一定會盡全力配合警調單位作業提供所需電磁紀錄並協助調查,再次提醒您仍需提高警覺防範詐騙。 謝謝您的來信!

 

後來我根據會員登入歷程查詢裡的IP去查位址.發現是在大陸.這樣我還需要報警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9 12: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討若遊戲公司對於帳戶管理、轉帳系統等都已經盡到管理維護義務,則您因為帳號密碼外流所受之損害,確實只能向行為人請求賠償

2、不過本文建議還是可以報警之後,請求消保官進行協調。

冬小眠 103-10-19 12:1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討若遊戲公司對於帳戶管理、轉帳系統等都已經盡 ... (恕刪)

如果沒報警 直接在消保官線上申訴 這樣可以嗎?

家人對報警很反彈...堅持不給我報警~"~

亭亭 103-10-18 14:28

請問 將LINE群組對話公開於網路上 有無違法

例如 將群組對話的照片 公佈在臉書 此時臉書設定朋友可見 有違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8 20: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內容涉及個人資料秘密,可能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妨礙秘密罪章。

2、照片的部分可能有侵害著作權及肖像權的問題,可能涉犯著作權法及民事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視公開之對話內容而定,若有涉及公然侮辱誹謗,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h 103-10-13 19:31

如題
房子、公司、任何財產皆是討客兄的配偶的名字(有抓,沒成功)
上週她私下把房產過戶部份給孩子,今早我和她去稅捐處把案件抽出來
她怎樣都不願設定給我一半
〝目前〞說好,
要去法院公證她名下的任何財產房子、公司、存款、動產
皆我佔部份(有無我需要但書的呢?)

請問:那個公證書,白紙黑字即可嗎?需要幾個見證人
去法院就可以直接辦理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0-13 20:02

您好!如果對方願意,可行的方法是將部分財產登記給您,提前處理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並至法院登記為分別財產制,以後雙方財產就完全獨立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補充說明:
兩者不同,但趕快登記到自己的名下比較實在

公司股份可以各分一半登記給雙方

 

h 103-10-13 20:0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如果對方願意,可行的方法是將部分財產登記給您,提前處理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並至法院登記為 ... (恕刪)

所以沈律師的意思是公證不如登記為分別財產制嗎?
(兩個有無相同?)
可是 目前狀況是公司還在營運中
分別財產也可以包涵公司營運的幾%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3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請對方贈與給您部分財產,應較公證較為迅速且為直接,您為此公證,實質意義不大。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傻瓜 103-10-11 05:28

三年前因借貸關西,c先生要我開公司跟他<他家開的公司>配合

然後再慢慢還我錢,還說了一堆跟後來不符合的謊言

我笨到聽信他了,也讓他負責採購,他爸來當老闆,我們負責業務...

一開始他就先再找銀行的人讓我設定房子貸款支票

期間我有說不要做了,但他又講了一堆讓我繼續下去,而這段時間我已經負債累累了...

這三年來有賺有賠但就算有賺他也會再借走

要不然就是讓他派來我這工作的小弟<那小弟還是他家另一間公司的負責人>把貨款偷挪用給他

而這期間他還陸續跟我借了一百多萬都沒還!

一開始我因為錢轉不過來跟他家買貨,他就先介紹了某間銀行的經理,

而經理再介紹朋友給我要我設定房子借錢

借的時候就先預扣利息,每個月利息是三分,後來才知道這就是高利貸

現在我好不容易跟銀行借錢再把高利貸還掉.

我想直接告他,但我還有支票壓在他那,而且我不知道要告什麼才可以拿回一部分的錢

後來知道他是詐欺緩刑中的人,我如果按鈴申告他依然不會即時被關嗎?<是他說我就算告他也是拖時間>

蘇子良 (馬克) 103-10-14 14:28

 妳的案例看似頗複雜,若單純以民事請求返還支票恐緩不濟急,若有其他資料可研究是否逕刑事偽造文書侵占詐欺等告訴,以上建議請酌,謝謝

傻瓜 103-10-14 23:35
回覆 馬克 的發言內容:

 妳的案例看似頗複雜,若單純以民事請求返還支票恐緩不濟急,若有其他資料可研究是否逕刑 ... (恕刪)

重利罪的部分不成立嗎?還有他一共跟我借了160幾萬都沒還過,之前開給我的支票跳票,這樣也不違法嗎?

今年最後一次交易是他跟他們公司的人串連要我買別家大公司的國外貨,當下我已經拒絕了,但他後來還是下訂,而且貨到與照片完全不輔合在來是我後來網路上查詢發現他們所謂大公司的貨其實是一名國外涉嫌詐欺的貨當下他們說了一堆理由而不讓我退貨,錢也再下貨當天要我全額匯到個人戶(當時他說有問題他全權負責),請問這樣他們也沒觸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5 15: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可能涉嫌偽造文書、重利、詐欺罪嫌,不過您的論述有點亂,且必須依據您可以提出的證據釐清如何告比較合適。

2、有關於對方緩刑的部份,必須等到判決確定之後才會撤銷緩刑

樂咖 103-10-05 02:25

請問:

1~甲乙丙丁共有屋要賣

甲乙持份多要賣,丙丁持份少不賣

但~丁把自己持份的部分設定給老婆

(丁設定時沒經由甲乙丙同意)

(不是因為欠錢關係,是丁的老婆為了保障自己,所以去設定

若有人要買屋,丁老婆不願去塗銷

這樣情形下,如何去塗銷設定

2~丁要設定時需要甲乙丙同意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0-05 11:23

您好!甲乙持分雖過半,但人數二人未超過共有人四人的半數,若丙丁不同意,甲乙不可逕自決定出賣共有房屋,除非甲乙持分已超過2/3;另外,丁本可抵押其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不得干涉,也無權要求塗銷抵押權;若持分未超過2/3,甲乙僅能出賣其各自應有部分,或訴請分割共有物後再行出售分得部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樂咖 103-10-05 19:14
回覆 樂咖 的發言內容:
謝謝
請問沈律師
甲乙持份過2分之一,是不是再多一個人頭就可以買賣?
甲可以過一部分給戊,達成3個人,然後買賣
塗銷設定是不是可以強制塗銷

請問:

1~甲乙丙丁

 

您好
設定抵押權必須有債務為前提
針對自己的特留份固然可以設定
不需經過其他人同意
但是如果是虛設債務設定
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
確認抵押權無效
這樣就可以塗銷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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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咖 103-10-06 15:10

問蘇律師

當初設定時,
他們到底有無虛設設定,不知道?
那要怎麼知道他們是真的欠債設定?還是只是虛設而已?
設定1千萬(據了解老婆並無這麼多錢)

謝謝

老賴 103-09-27 13:25

請教各位專家學者

我跟一群好朋友想一起成立公司,開發大家共有土地,為確保大家不會把自己名下的土地私自處理掉,讓公司無法動彈,是要大家把土地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給公司還是設定地上權給公司就好?

懇請賜教,感激不盡。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27 1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最高限額抵押權為擔保物權地上權為用益物權,建議您可以直接就該土地設定地上權與公司,藉由物權之公示效力,確保有股東中之任何一個人將土地移轉與第三人時,第三人主張公司所有物返還請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就契約作一個全面性的考量,最高限額抵押也應配合違約金之約定,至於地上權設定,也需有其目的,所以端視您們大家的考量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7 18: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撰寫合作契約事涉專業,建議您趕快委任律師全盤考量 櫃公司之狀況,量身訂做一適合之合約。 

小希 103-09-27 00:25

請問律師:我因懷孕身體不適臨時向公司請安胎假休養。當下無法至公司設定職務代理人,後因有個案件我沒處理到,而我的代理人及主管也沒留意到,造成我銷假至公司上班後,遭公司記了缺失,並影響了我的績效。請問公司這麼做是合理的嗎?

林智群 (klaw) 103-09-28 23:45

 既然已經安排職務代理人,應由職務代理人處理,公司這樣作為有問題,

不過如果沒有涉及減薪,不建議跟公司槓到底

 

 

cindy 103-09-23 23:30

事實經過:

八月收到要補稅約1萬多

當年從某補習班離職

他沒寄扣繳憑單所以沒報稅

所以在臉書兩個帳號留言

一個是C帳號,本人常用設定公開的帳號

po文寫道:扣繳憑單應該是上班公司要主動寄來的吧?

然後留言內有寫到

學ㄨ補習班

櫃檯賤人沒有寄

她沒寄我還真不知道要申報多少?他們都逃漏稅

(但本人之前還待過另一間學ㄨ補習班,櫃檯更是無敵多人)

 

另一個是中文姓名的帳號 不常用 文章設定"只有朋友能看"

朋友群中有補教界的人 之前補習班小朋友 其他學校的小朋友 還有一些家長

 

po文一開始有寫到

1.要補繳102年度的稅

記得當年離開了霖元學ㄨ補習班

2.是誰沒有寄?

是那個老闆口中辦事一流的吳ㄨ宣主任嗎?(後來改成吳姓主任,但他們ㄧ開始就截圖了)

如此卓越的辦事能力

算錯給英文老師的錢(此為事實)

還有那時請他健保轉出撫養人她卻沒做(事實)

3.我人都走了,你還是要捅我ㄧ刀,在哪裡三年半你捅的還不夠嗎?

 

4.扣繳憑單不是該由補習班主動寄給我嗎?補習班逃漏稅的那麼多,誰知道你們報了多少

 

後面留言中有不小心用了C帳號回留言

 

其實我兩天後跑了一趟國稅局解決稅的問題了

所以我就全刪文了

不想跟他們計較

但現在是他們不肯放過我

 

我收到該補習班存證信函

要告我毀謗

說我公開批評甚或不實指控他們逃漏稅及謾罵班主任

毀損本班主任,本班部,及會計事務所之事

要我七日內貼文道歉

 

問題:

請問臉書文章設定僅朋友可看

也有涉及毀謗罪嗎

但留言中又可連至我C帳號

這又會有差別嗎

 

是兩個帳號視同一樣??

 

另外

我在補習班的第一年

實領的比報稅的多

請問這樣不算逃漏稅

 

但我的意思是 補習班逃漏稅的很多 誰知道他們報多少 沒指明是他們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9-24 00:26

1.請問臉書文章設定僅朋友可看,也有涉及毀謗罪嗎?但留言中又可連至我C帳號,這又會有差別嗎?

答:若僅臉書文章設定僅朋友可看,比較能夠解釋沒有意圖散布於眾,但若留言中又可連至您的C帳號--公開的帳號,如果客觀上造成原本僅朋友可見之內容卻因連結而公開,恐怕仍有意圖散布於眾,指摘或傳述足以損害他人名譽之事之問題。所指摘之事,縱屬為真,但因涉及私德且不關公益,仍有處罰之可能。

2.您在補習班的第一年,實領的比報稅的多,請問這樣不算逃漏稅嗎?

答:補習班的學生學費為收入,辦公用品、員工薪資...水電...等費用為支出,如果誠如您所說,實際領的比較多,那便是拿去列報員工薪資的支出比較少,收入減去比較少的支出,代表所得比較多,所得乘以稅率=所得稅,這樣算來,似乎是補習班繳稅了,而非逃漏稅

反面觀之,員工薪資以多報少,係為規避勞健保及勞退之提撥金額,但此與漏稅似無相關。

 

 

趴趴熊 103-09-12 03:48

你好~我們一家三口剛剛被關在社區電梯裡..按了緊急呼叫鍵居然不會響.拍門呼救也都沒人聽見..也都沒帶手機..到最後沒辦法只好請我老公硬推開門逃生..社區管委實在很誇張電梯8月10號壞掉..我打電話通報..拖了2個星期才修好..修好沒幾天..又出現按鍵失靈(按了不會動..不開門)這些問題..向警衛通報..警衛打去電梯維修中心..卻拖了好幾天都沒處理..這幾天社區電梯改磁卡進出..主委要求要繳清管理費才能拿磁卡..我們今天領了磁卡..也以為既然有來設定磁卡..電梯應該修好了..結果就被關在裡面..空調壞掉..呼叫鈴壞掉..很恐怖的回憶..逃出後我老公直接去警衛室告知警衛說我們被關在裡面..警衛說:我也沒辦法...我只是個警衛..你要找主委                      但是       我上次通報警衛電梯壞掉時警衛剛好跟主委擦身而過警衛問主委xx號電梯修好了嗎?主委居然說:我哪知道??(完全漠不關心社區狀況)

這次電梯壞掉的前幾天..我就有通報警衛了..我說這樣子可能會把人關在裡面..他們說會請人注意檢查..但是今天開磁卡..又關人..有時間磁卡施工.卻沒時間處理電梯故障

前陣子也發生社區整排住戶馬桶阻塞事件..大約2星期了..一堆糞尿施工物品堆在地下室也不知道時麼時候要處理..臭得要命

我有個鄰居朋友..樓梯間的燈壞掉去找主委..主委居然說沒錢修

(聽說社區清潔人員八個月領不到薪水.不幹了)<==這是聽說啦..社區變得又髒又亂..

每次通報事情..不是互踢皮球..就是拖拖拉拉不處理..請問如果要投訴要找哪些相關單位?或是有捨麼處理方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2 10: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有關於社區共設部分的維修管理義務,倘若管理委員會沒有執行,依法目前無法可罰,除非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要求館委會限期處理而未處理,才可以報請主管機關(縣市政府)開罰。

2、至於財務的部份,可以要求管委會定期公佈財務會計帳冊,以釐清?何沒有經費,是否涉嫌其他不法行為,倘若管委會拒絕,則可以報請主館機關開罰。

3、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促使區分所有權人注意此事,以利將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及相關舉發之進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