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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 103-05-14 00:23

去年三月上班途中,因為打噴嚏讓車子滑行輕微碰撞到前方客車,當下我們雙方都下車察看,雙方認為沒有傷害,所以當下各自離開,事隔一天,對方報案並檢驗車損,要求賠償一萬多(車體變形),重點是當下根本無傷痕,之後隔了一個禮拜,警察找我去做筆錄,我表示無法確定對方在發生事故後的一天當中,是否受到其它碰撞導致車損;只是事隔一年,對方保險公司要求賠償,結果上了簡易庭,法官並不理會對方是否在報案之前有受過其它傷害,這部份我們雙方當下沒有簽署和解書,那我只能認賠嗎?我們當下真的都下車察看,有紀錄影像為證,雖然是我的過失,但對於全部損害都怪罪於我,這點實在難以認同,我明天下午又要再開一次庭,請問我該怎麼辦?

沈恆 (沈律師) 103-05-14 00:37

您若能證明已經當場和解求償,就可以不用賠償

大熊 103-05-14 00: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若能證明已經當場和解求償,就可以不用賠償

警察那邊有道路監視器畫面,但去年我並沒有索取,現在去要還有機會拿到嗎?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的當場和解求償證據,只是當時在上班時間,她在我前方,所以一定要她離開我才能離開,唉...好煩腦!

 

您好,你的影片有辦法證明雙方當初表示要各自負責的話,就沒問題。另外,對方必須證明你有過失,所以這部分也是你能去爭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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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雙方已於當下達成和解協議,各自離開;或爭執肇事責任比例之分擔,請求減少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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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5-14 16:41

請對方證明損害是該次車禍碰撞造成的 

Clare 103-05-13 21:00

由於最近外公住院,有請醫院合作的看護幫忙照顧外公,但因為發現看護似乎有粗魯對待外公的情形,像直接用手拍打傷口處請外公起床,故當時回家後直接與社工聯繫(因外公是獨居老人住院,由社工幫忙處理醫院住院相關事宜),並向社工詢問是否會有看護會打病人的情形,並未向社工說此看護粗魯之行為,但後來社工向醫院詢問找出此看護,並向看護公司申訴此情形,當時有請該看護至醫院對質,但她不願接聽電話,也不願到場對質,故該公司並予以解聘此看護!後來看護非常生氣,認為自己被毀謗,拼命在網路辱罵我,要告我毀謗侮辱,結果昨天接到警察局通知到案做筆錄說明...想請問這樣有成立侮辱毀謗嗎?我只是擔心親屬受傷害而申訴,也有罪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2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似未構成誹謗公然侮辱之,反而是對方若於網路上謾罵您,您可蒐集證據對其提出誹謗公然侮辱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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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並未構成誹謗公然侮辱罪,因為你只是反應一件事情,並未到處散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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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哥 103-05-13 16:03

與在網路上交到的14歲女友發生性關係  之後事隔一個月  我們因為不和分手了 她媽媽發現我跟她女兒的關係之後 想要對我提出告訴 目前無直接證據 僅有的只有簡訊FB的片段 但是內容有些不雅 其不雅的部分都是文字 我的前女友也不想告我 我是初犯 目前對方家長還未提出告訴 女方也沒有懷孕 請問這樣我會面臨到什麼樣的刑責? 我該怎麼處理才能把傷害降到最低?

林智群 (klaw) 103-05-13 16:09

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發生性關係,最重可以判七年,請謹慎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有提告,則女方之證詞即屬重要,若其證述雙方有發生性行為,則會變得棘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13 19:58

你好

這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對方家長可以提告

建議謹慎處理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目前無明確證據,您可先行否認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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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議先不要承認有發生過關係,如果沒有證據的話,但女生可能會被家人說服改變說法,建議你先去與對方家人和解,並簽立和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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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不慎,恐需坐牢,小心為宜。

103-05-12 20:36

您好:

因日前在十字路口左轉待轉區被一輛轎車倒車撞倒,但當下沒有備案,對方直說要載我就醫,摩托車停在旁邊,當時由對方出醫藥費400元及2600元慰問金,當時有造成左腳的挫傷(有醫療證明),且對方說後續的醫療會負責,也留聯絡電話,但之後過了兩周發覺左後腦勺不適,就醫發覺有腦震盪,後來跟對方聯絡就說要做事後備案,原因是要請車險理賠,但當我申請費用資料(36,000元)都準備好時,對方保險公司跟我說對方沒駕照要由我們自己私下解決,當時對方從4/10日,本來有約好要私下和解,結果一直找理由拖延到5/12日,今天才出面說全部的費用她只賠3600元,她拿之前有給的錢當作她已給我的,且她老公是警察,說有調監視器來看,說我也有錯,原因是紅燈直行到待轉區,且對面已綠燈我卻沒直行,且她老婆倒車因為前面有柱子且倒車很慢,但我從頭到尾確定我雖有紅燈但我有看到左轉箭頭標誌及確定對面尚在紅燈(秒數還在20秒左右),他們強調就算她沒駕照頂多罰六千元罰單,我有錯她站得住腳,歡迎我告她傷害罪,請問就以上的狀況,我能夠用什麼方式及申請什麼證明資料對我有利呢?對方有警察身分會不會利用關係吃案?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不用擔心現在要吃案是很困難的,因為你也可以跳過警局直接到地檢署提告,縱使你也有錯誤,你有受傷,你還是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只要他有一點點過失,他就必須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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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該名女子具有過失即構成過失傷害罪,此部分不因為您這一方是否與有過失而有不同,所以建議您還是趕緊提出刑事告訴,以免時間拖長而造成證據散失,追訴不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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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wei0114 103-05-12 11:45

你好

大約發生過程

之前二月我在公司賣場上班的時候,發現一名小偷偷東西,未結帳就離開,

我追出去要攔他,追到巷子時,攔下他並要求他跟我回去店裡,他不肯並咬傷我,後來他拿出了瑞士刀,先刺傷我的腿 胸口 上臂,丟下一些他偷的東西,又繼續跑,我繼續追他,途中因為他有刀為了想防身,隨手有拿一支路邊的拖把了,還敲了他一下,追出巷口時,試圖搶下他的刀,和路人一起抓到他,報警處理

後來送醫急診,醫生不知是太忙還是怎樣,請他開驗傷單,沒幫我檢查全身,只寫了他縫合的地方,縫合針數也不對,開診斷證明...,也交給警察了,

隔天重回醫院,請醫生幫我仔細檢查,開完整的驗傷單,拿去警察局,

警察說本來的已經交出去了,這一份會再幫我交出去,

而當時作筆錄的時候,我問警察,那巷子有沒有監視器,能不能調出來,到時候可以作證用,偵辦員警及不知是所長還是副所長,也跟我說那條巷子沒有監視器,

因為這個傷,我2個多月不能行走.站立,至今還要持續復健,不能正常行走...



而看起訴書內容,含有證據欄等,我發現檢察官似乎沒有拿到,我後來補給警察的驗傷單,....

由於他偷了不只一個地方,起訴書共列了4個犯罪事實欄,

犯罪事實欄(一)(二)(三)部分,均係攜帶兇器加重竊盜罪,而第四部分(與我有關),他寫:是刑法 攜帶兇器加重竊盜罪及同法277條第一項之傷害罪嫌。被告所犯上開4次竊盜及1次傷害罪間,其犯意各別,行維互殊,請予分論併罰.... 

後面檢察官還引用了最高法院98年度臺上字地7640號判決書,

說:要與刑法強盜罪所定之犯罪構成要件有間,而無成立該罪之餘地。惟此與上揭起訴之犯罪事實欄(四)部分,係屬同一事實,爰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以上這些

這樣的話

1.我該怎麼跟檢察官說我有完整的那份驗傷單!?

2.關於監視器的部分,警察跟我說沒有,但事實上我後來去看過,

整條巷子 巷頭.巷尾 巷子中間,都有監視器,私人的or里辦的,

大約有6~7支監視器,警察卻跟我說沒有監視器可已調,

 因為嫌犯一意的說,是我先拿棍棒打他,他才會拿出瑞士刀,說是防身...

發生時間是二月,我四月底才知道有監視器...

這樣我該怎麼辦!?

3.關於起訴書說,引用了大法官釋字第630號解釋文...,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行為,若尚未達於使人難以抗拒之程度者,及難與強盜行為同視,自不能遽依準強盜罪論據,然後引用第7640號判決書...,

解釋也提到,因取財行為與強暴脅迫行為之因果順序縱使倒置...,而得與強盜罪同其法定刑。據此以觀,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條之規定,並未有擴大適用於竊盜搶奪之際,僅屬當場虛張聲勢或與被害人或第三人有短暫輕微肢體衝突之情形,因此並未以強盜罪之重罰....,

從解釋文和我的實際狀況,我因為當下所受到的傷2.3個月不能行走,

應該不是他的虛張聲勢或和我有短暫輕微肢體衝突才造成的吧,我視被他拿瑞士刀所傷,這讓我有些不平及難以接受...

這樣的話我應該怎麼做呢!?

4.我需要另外提起傷害嗎!?






你為賣場如此的付出,賣場沒替你請律師嗎?又,你受傷期間,賣場有付給你薪資嗎?我覺得賣場,應為你的行為負完全責任(官司與薪資及獎金及慰問金),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wei0114 103-05-12 12:10

公司有律師,也說會幫我處理,修養期間也是全薪,只是案件現再在法院跑 還有檢察官

不知道這些是不是也要請律師去做,對法律不是很懂,擔心處於被動的情況下,會不會損失一些權益,所以才來問,

 

您好,你在刑事訴訟程序的權利,建議請律師協助幫你跟檢察官溝通,因為起訴之後你要跟檢察官溝通會比較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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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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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毛 103-05-12 11:40

傷害刑事被判3個月可以易科罰金,現在在談民事部份,因民事賠償金談不攏,請問這種情形後續是由法官直接判還是會在繼續協調。通常對方醫藥費合計約8000元那法官約會如何判,對方只有擦傷及外傷而己

沈恆 (沈律師) 103-05-12 12:48

您好!協調不成,對方隨時可以提民事訴訟,除醫藥費外,對方還可請求精神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刑事案件判決確定了嗎?因為民事賠償除了醫藥費用外,精神賠償應該也要三、四萬元,建議你要跟對方和解,請對方撤回告訴,這樣你才不用兩邊都要付款。一般來說,如果調解兩三次不成,法院就會直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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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包和醫療費用薪資損失、工作能力減損及慰撫金),您亦可主張過失相抵或酌減賠償金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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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齒 103-05-09 23:50

律師大哥大姐好!阿彌陀佛!

事件敘述:

甲方綠燈正常騎機車行進撞倒紅燈行人乙方_權責、賠償問題,請給點意見。

1030215早上五點多母親85歲在十字路口,當時(甲方)綠燈,(乙方)紅燈見視下無人紅燈走過路中央,被突如其來(甲方)撞倒在地。

(乙方)左大腿骨斷裂,住院開刀治療門診藥費,約為80000元左右,醫生診斷要於家修養六個月方可獨立行走,

看護24小時一個月要48000元x6個月計為288000元 ,總計為368000元。問題於此:

一. 甲方說是我們錯不賠那麼多,那減半也說太多不賠?

二. (甲方)騎車不小心撞到路人,就得依被害人所開出的賠償理賠?

三. (乙方)過馬路,被機車撞倒,該如何求償?是否可向(甲方)要求精神賠償費用?多少理賠金才合理?需要準備哪些東西?及透過什麼單位嗎?

四.  (甲方)說是(乙方)的錯在先可以不賠,是真的嗎?還要告(乙方),憑那一點告呢!

五. 若要告(乙方)可以告(甲方)過失傷害嗎?要求精神賠償

六. 已過四個月還未和解,凡請律師大人幫忙出點子。感恩哦!阿彌陀佛! 晚 安!

?娃兒 103-05-08 23:21

以下是在臉書聊天室的對話

是屬於一對一的,沒有其他人知道我們的對話內容。

她所說出來的話,已經讓我覺得很受傷了。

請問我可以使用法律途徑解決嗎?

 

以下是A女士與我的對話

A:學姊你今天放學時怎麼從途中上車坐到我們那一站,你要跟司機去哪裡?

我:去忙一事情

A:所以司機載你去?

我:嗯

A:忙什麼

我:忙什麼對你很重要嗎?不然你為什麼要一直問

A:你都不覺得你的行為很扯嗎?

我:不管你的事,你管好你自己就好。還有你自己的行為也沒好到哪裡去,你沒資格管我

A:是有多缺,最好你回來都有正常的申請,否則我會去檢舉你,真是厚臉皮。沒看過你這種人

我:呵呵.,去檢舉啊.,學校早就知道,學校也沒說什麼.。你自己也沒好到哪去。

A:比起你,該檢討的是你,真好笑,賤人就是嬌情,唉.....你的臉皮厚到子彈都打不過去。真是沒看過。

我們的言論到這裡就結束了!!

我覺得她的最後一段話已經傷害到我了,請問我可以尋求法律途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1:03

您好,關您的問題,若非公開場合、對方亦無散布,對方即不構成公然侮辱誹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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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純私訊的對話  沒有刑事妨礙名譽的問題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10 11:18

 私下對話沒有刑事責任,不建議提告

兩齒 103-05-08 23:18

律師大哥大姐好!阿彌陀佛!

事件敘述:

甲方綠燈正常騎機車行進撞倒紅燈行人乙方_權責、賠償問題,請給點意見。

1030215早上五點多母親85歲在十字路口,當時(甲方)綠燈,(乙方)紅燈見視下無人紅燈走過路中央,被突如其來(甲方)撞倒在地。

(乙方)左大腿骨斷裂,住院開刀治療門診藥費,約為80000元左右,醫生診斷要於家修養六個月方可獨立行走,

看護24小時一個月要48000元x6個月計為288000元 ,總計為368000元。問題於此:

一. 甲方說是我們錯不賠那麼多,那減半也說太多不賠?

二. (甲方)騎車不小心撞到路人,就得依被害人所開出的賠償理賠?

三. (乙方)過馬路,被機車撞倒,該如何求償?是否可向(甲方)要求精神賠償費用?多少理賠金才合理?需要準備哪些東西?及透過什麼單位嗎?

四.  (甲方)說是(乙方)的錯在先可以不賠,是真的嗎?還要告(乙方),憑那一點告呢!

五. 若要告(乙方)可以告(甲方)過失傷害嗎?要求精神賠償

六. 已過四個月還未和解,凡請律師大人幫忙出點子。感恩哦!阿彌陀佛! 晚 安!謝謝啦!

沈恆 (沈律師) 103-05-08 23:43

您好!本件首先要認定甲有沒有過失,甲若沒有過失就不需要賠償;倘若甲有過失,因乙自己也有過失,甲可主張過失相抵,僅依甲的過失比例賠償及即可,甲也可告乙。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1:02

您好,關您的問題,可先對方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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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確實是行人紅燈  機車騎士無法預見也無從避免  確實是可能不用賠償的  2.如果對於歸責於誰有意見  考慮聲請鑑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Mon Gi Gi 103-05-08 22:36

朋友與一位女性友人俗稱(炮友),日前發生金錢糾紛因過程中朋友確實有過拿過女性友人的錢,日積月累下來也累積了幾萬塊的債務,但朋友聲稱是女方自願給他的,所以也沒有所謂單據證明。近來女方發現朋友跟他只是單純的炮友關係,根本不是真心要跟他在一起,所以開始向他追討債務,但因為沒有實質單據來證明他們之間的債務關係,朋友就採不理會她的方式來閃避這樣的一個問題。

但問題來了,女方因為一直追討拿不到錢,開始將我朋友的個人資料與家人照片直接PO上了fb散播欠債不還的文章,還甚至到我朋友家中,口頭與按門鈴騷擾,現在我朋友決定要向他提出刑事告訴,但問題身為友人的我明白他真的有跟女方伸手拿過錢,實在也不知道該怎麼勸阻這樣的一個複雜問題…

倘若朋友真的向她提出民事賠償,再還女方的債務,這樣是否可行?

但這樣無形中女方又再次受到傷害,難保會有玉石俱焚的一個想法,想請問這樣的一個複雜問題該怎麼樣來幫忙解套…

Mon Gi Gi您好,

本題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只能兩害相權取其輕。要錢或要名,必須做抉擇。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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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58

您好,關您的問題,女方對您朋友可能有刑事誹謗之疑義,您朋友可對女方提出刑事誹謗之告訴,若女方不願與您朋友和解,待起訴後,您朋友得對女方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是否提出民事賠償再還對方錢  應該是自己考慮的問題  2.再來訴訟程序要可以獲得賠償  時間上應該也需要一段不短期間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咕咕志 103-05-08 21:46

小弟於今天去調解  因為初估判決書出來  
對方;肇事原因:橫越道路未注意安全
我方:肇事原因"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因為對方申請調解  但是她沒辦法接受調解員的建議  和解
所以要等下一次和解

只是我有幾個問題
對方一直要求我們需要將賠償金  補到期(強制險不夠的)


1.如果對方提告過失傷害  我們要先付一筆3萬元的罰金嗎? 

2.因為我們一值也沒跟對方要求什麼  我們可以要求她精神賠償嗎?

3.如果對方提告  我們是否也可以提告  因為她們從一開始就一直揚言說要提告  或者我們可以用哪一條對他提起告訴 

4.這個情況如果她上法院會有成功告成的機會嗎?
對方受傷   我方沒事 

依初判表之肇事因素分析,您這一方並無肇事因素也就沒有違反注意義務的過失情形存在,因此即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也沒有賠償責任(無過失即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無過失即無須賠償),但應注意的是,告訴人一方在初判表之分析結果不利之狀況,尚可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力求翻盤,而相對於初判表為警察機關之初步分析,鑑定對於檢察官或法官來講是比較有證據力的,所以後續鑑定結果事實上是更加關鍵重要。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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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萬元罰金是???

 若您這一方沒有人員傷亡情形,而僅為車損,則對方並無刑事責任可言,您僅可對之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相關損害。

咕咕志您好, 倘按您所述,初判表對您有利。以下按您所述回答: 1.如果對方提告過失傷害  我們要先付一筆3萬元的罰金嗎?  要被起訴後,判決確定才有繳納罰金的可能。

2.因為我們一值也沒跟對方要求什麼  我們可以要求她精神賠償嗎?

不行。


3.如果對方提告  我們是否也可以提告  因為她們從一開始就一直揚言說要提告  或者我們可以用哪一條對他提起告訴 

刑法第277條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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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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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56

您好,關您的問題,若您無過失,您即不構成過失傷害,至於對方向您請求賠償,因您無過失,亦無賠償之責;至於您無受傷,故您無法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為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您的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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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方受傷他當然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但是否成立  要看你是否有可歸責因素  2.你沒有受傷  可能最多就是民事賠償車損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宇 103-05-08 17:48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經過:小弟今天2月1日行經支幹道間與一輛左轉汽車發生碰撞

我行經支道未停車禮讓

而對方車輛跨越中線左轉 以及酒測值0.09(但是平衡測試有過)

鑑定結果出來是雙方皆為主因

最近進行了第一次調解

對方保險公司咬定我無法提出薪資證明(扣繳憑單)只願意賠償基本薪資的一半(也就是大概快一萬),我方無法接受於是選擇提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此時還沒提到精神賠償部分

我想請問

如果到時候上法庭 針對對方酒測值這點是否能提出?

(當初做筆錄時員警是說有過平衡測試就代表酒駕跟這起案件無關)

關於薪資雖然我只能提出在職證明 但是我每個月有房貸跟就學貸款要還 是否能作為一部份的佐證?

關於診斷報告聽說甲種的醫生會不願意開 那乙種的在法庭上的效力如何?

除了以上 還有甚麼比較需要注意的?

麻煩各位大大解惑

 

 

 

 

沈恆 (沈律師) 103-05-08 18:32

您好!酒測值可以於法院提出,薪資證明可以請公司提出來,診斷證明都可以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宇 103-05-09 00:1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酒測值可以於法院提出,薪資證明可以請公司提出來,診斷證明都可以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 ... (恕刪)

 關於薪資方面因為是自家工作 所以也沒有轉帳紀錄 但是自家開的似乎在法庭上站不住腳(對方表示要有勞保 扣繳憑單 或轉帳證明等等)所以我才想說我能負擔的債務是否多少能當作法官參考的條件

目前是打算朝精神賠償方面抓長補短

能否在請問一下 在肇責相同的情況下

精神賠償多少才算合理

目前的傷勢是逸熙韌帶斷裂 以做重建手術 但是後續還要觀察以及復健等等

能否完全恢復100%還是未知數的情況下 能否提高精神賠償的要求(法官會認同嗎?)

 

再次感謝沈律師熱心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44

您好,關您的問題,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似僅能請求基本薪資債務部分,無法列進考慮,至於精神損害賠償,通常不會太高,不用獅子大開口,會有不良之印象。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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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對方疑似有酒駕  民事求償時當然可以提出 會影響雙方過失責任比例  2.相關貸款要負擔  不能證明是你的收入  畢竟沒人知道你錢是怎麼來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alan 103-05-07 14:11

您好,我是住在30年左右的舊大樓,所以只有地下一樓,而且電梯沒有到地下室,所以要走樓梯到地下室,原本車位就少了....所以管委會在公共區域另畫3個車位來增加收入,但是有一個車位剛好是在電梯下方,樓梯走下去的旁邊,車主只租了一個車位,順便就併排兩台車了(也就是租一台車位停兩台車).....而且很霸道,好像是他的停車位,不準別人停! 車位旁又有大樓的兩根住子,住子都有磨擦到的痕跡!我很怕傷害到大樓主結構.我多次跟管委會反應,車主只移開2.3天,然後又開回來停了........已霸佔4-5年了! 主委只是跟車主說一說而已,跟本拿他沒辦法.......

很皮,跟霸道! 我想請問電梯下方公共空間可以畫停車位來停車嗎?有什麼辦法來制裁他? 可以跟那個單位檢舉? 最有效?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5: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僅承租一個車位,針對超過租約部分,可請求其移開,若其拒絕,針對其超越期租約使用之部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與共有人全體、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及侵害所有權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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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集對方長期佔據該位置停放車輛而排除他共有人使用及其主觀上早已獲通知而明知不得停放該位置之相關證據提出刑事竊佔罪告訴。

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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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01

 如果真的講不聽,建議蒐證拍照持續一段期間後提告竊占,應該會有警告作用

小蔡 103-05-06 19:56

律師大哥大姐好

事件敘述:

我女朋友於上班途中,騎車經過十字路口時(行駛於主幹道),一位同方向車道的阿婆本來停在路旁(他要穿過馬路到對面的市場買菜),卻忽然騎車衝出來撞我女朋友機車的右後側,導致我女朋友左半邊多處挫傷,而我女友機車也被撞飛並與對向車道停在路邊的車擦撞,阿婆前方還有用方巾包在身上的1歲小孩,阿婆本身小腿受傷,小孩傷勢較嚴重(內出血),雙方皆有到警局作筆錄,出事的這幾天,我女朋友因為傷勢比較輕,每次皆主動打電話給對方,並且也到醫院探望,被我女朋友飛出去的機車撞到的停在路旁的車,我們也賠償了並與第三方和解完,今天主動再打電話給阿婆那一方,但小孩的媽媽獅子大開口直接要巨額賠償,之後換小孩的爸爸叫我方準備一筆錢就對了,且他們已去法院告我女朋友傷害.....請問我該怎麼做

沈恆 (沈律師) 103-05-06 20:30

您好!依所述情形,您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也可提出民事賠償請求,後續判斷雙方責任才是關鍵,可申請鑑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對方已提告,你得準備以對囉,快蒐集資料,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方也可以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的告訴,以為反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亦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避免對方對您做出不合理之要求。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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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你女友完全無法避免車禍發生  這可能沒有歸責事由  未必會有刑事責任民事賠償的問題   尤其是對方追撞你女友的車   如果有疑義  可以考慮聲請鑑定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成 103-05-06 14:27

有一天我跟朋友在夜店門口跟人發生口角,當時我有拿著棒球棍指著對方並斥喝對方,但並無出手傷害對方,後來是他跟我朋友發生推擠,我一群朋友才上前動手打他,聽警察說他頭有縫針,現在他要告我傷害罪,請問這樣告得成嗎?有罪嗎?

證據

警察有調當天的監視器,有拍到我拿棒球棍指著對方,但我確實無動手毆打對方。

朋友做的筆錄也說我沒有動手打對方。

筆錄做了? 可委任律師作無罪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4: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您動手毆打傷害之畫面,可爭執您無為傷害對方之行為,為無罪答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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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您應該是知悉真正動手的為何人,則最直接的方式應該是請真凶出來負責才是正辦。

您好,對方之驗傷單只能證明其有被人打傷,但無法證明是何人所傷。若監視器沒有拍到你毆打對方、朋友之證詞也證明你沒有打對方,則對方須要有其他積極之證據,才有可能構成傷害罪,至於本案是否構成聚眾鬥毆,應視監視錄影之內容,始得判斷。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pei 103-05-06 00:11

您好,想請問動產買賣問題:我們在102年10月買了一間公寓大樓,後來因為長輩不喜歡我們住高樓層,認為家裡有年幼孩子,比較危險,加上風水老師也說這間房子不適合我們,但是已經裝潢好了,想說如果要賣的話,就先別全家搬進去住,怕孩子弄壞裝潢,所以我們就是在考慮要賣之前偶爾去住一兩天。今年四月初決定要賣,卻接到前屋主打電話來說我們當初跟他買時,說要自住,結果都沒搬進去住,現在又要賣,一直說我們是投資客,說當初是我們以自住為理由,要求我們降低價格,使他誤信為真,現在要我們以後來賣出的價格跟他當初賣我們的差價的一半歸他,不然就對我們提出民事訴訟:民法第88條第二項動機錯誤以及第92條被詐欺而定約,依民法第90條及第92條得主張撤銷契約退還買賣價金。他之前一直打電話騷擾,我們現在又收到存證信函。我們當初跟他買也是高於行情,但是想說我們都蠻喜歡的,是自己要住的,沒差。現在我們想賣了,也是有參考最近成交價格,而且我們還有裝潢,當然賣得比當初的價位高。請問現在他寫存證信函來,我需要回覆嗎?他之前電話中一直說要告我們,請問這樣構成騷擾行為嗎?而且他知道我們家住址,我很擔心他會傷害我的孩子!!謝謝您的解答!!!

當初您買這間房屋有訂此契約嗎(自住)?對方之舉動已顯有不當之疑?您要審慎以對,又,此網屬公共論述,律師具有這方面的法律專業素養,不方便在此公開表示意見,為了維護您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簡介』柯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律師對這類案情之訴訟特別學有專精,歡迎來電諮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e-mail:k8883888@gmail.com  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當初您們無特別約定,則您們自得處分該房地,所以對方的主張並不一定有理由,而存證信函並不一定要回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存證信函可不予理會,至於對方欲提告也不一定告的成,您無須擔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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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沒有具體列在契約書內容成為契約條件  那當初為什麼要交易的原因  都是動機而已  應該不會有詐欺或是錯誤的情形  2.你可以不用理會對方  等他提出訴訟再說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詐欺應以為法律行為時是否涉有施以詐術為斷,本件依您所述,確實是本於購買自住之意思而為承買,僅因其後情事有變才改變計畫,自不因此事後之狀況即可認為買賣當時您有任何施以詐術之情形,何況自住與否,實與系爭買賣契約內容全無關連,如何構成詐欺,恐怕亦難以說明,再者,賣方降價涉及其內心動機,基本上亦不構成意思表示之內容,其欲以民法第88條意思表示錯誤為由主張撤銷意思表示,於法亦難認為有據。另就其主張而言,依法應由提告之一方負擔舉證責任,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對方提告法律上恐怕也討不到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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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38

 既然已經過戶,你要不要賣,用什麼價格賣,對方無法過問,若對方再騷擾,建議報警處理

小銨 103-05-05 03:33

各位律師好:

小弟約4/28 晚上,雙方皆騎機車

雙方一開始皆為主幹道(雙向道),我方欲轉入巷內變成(次幹道),

發現對方車騎過來因怕及碰撞煞車,此時為碰撞到,對方車則過我方車後,沒多久因嚇到而車不穩摔車(此雙向道無交通號誌也無待轉區),我方車停下關心對方車,對方車主有受傷加上現場目擊人一同報警及叫救護車,一開始並未是交通隊,而是一般警察到場,目擊證人有告知當時警察我並未碰撞到他,之後交通隊警方到後,因對方當時已到醫院,只針對我方是否有酒駕,對酒精測試(當時為0),之後前方路有監視器,我方與對方家長一同前往觀看,看完後交通警方只說我有責任須隔日筆錄

隔日做筆錄時,警方就直接要求我做過失傷害筆錄,並給我看監視器

告知我有違規行為,並將筆錄做完。以下是我提出的問題:

1.我方確定為碰撞到對方,對方當時也知道我未碰撞自行摔車,我怕對方會因家長誤導說我碰撞到他,警方筆錄是否可參照呢? 警方做筆錄我知道父母可以陪同,但筆錄時可以發言誤導嗎? 還是只有對方事主可以發言呢? 

2.是否有因違規行為,造成對方自摔車,我方主因成分會較高呢? (警察當時也未測量,只針對雙方車輛拍照及對我方做酒測),僅只有遠方監視器看到我方欲轉入向入,因此我方有違規壓在雙黃線上,並無法看清是否有碰撞

3.如果雙方傷勢皆不很嚴重,警方不是應該當下對雙方作筆錄嗎?(目前我方隔日就做筆錄,對方應有受傷但不嚴重不知何時做筆錄) ,這樣是否對方就有可以針對自己有利發言,導致未據實以報呢? 

4.目前對方以休養為主,並未與我談及和解事宜,我方筆錄後皆有關心對方傷勢,且日前有去探望,但對方僅表示恢復還OK,其餘皆為對方父母發言,感覺對方父母一直針對醫療美容及其他醫療費用說明,以上醫療費用我方也須承擔呢?? 

5.若我方強制險過期,請未醫療費用是否可以談和解時一併解決就好,若對方已向我方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但因過期保險賠償我方應該如何呢??

 

以上再麻煩各位律師多花費一些心思觀看,小弟我第一次遇到這種情狀,不知道怎麼解決,心中很焦慮因此向各位請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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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祥 103-05-05 01:50

本人在月中時在一十字路口與一台對象左轉之白牌貨車發生車禍機車車頭全毀且雙膝挫傷車禍機車維修費用約1萬,醫藥費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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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了車禍分析初判表,對方為涉嫌轉彎未讓直行車先行(安102-1-7),我方為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安94-III),想要跟對方要求7成賠償卻碰釘子,對方認定我方機車右側超車且頭低低未看車前狀況,故不想理賠我方想走法律途徑,有點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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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說明:本路段為雙向單線道之十字路口,當時我方順向路口有一台貨車正在等待左轉,因車體大小關係我方無法得知對象是否有轉彎車,我方機車從欲左彎之貨車右側直行前進,被對象左彎(且起步速度頗快)直接迎頭撞倒,車頭與大燈全毀,對方貨車車頭板金微凹,本人當下雙膝受到撞擊無法行走,警方到場後對方態度不佳只想拿1000元了事,所以當下並未和解。對方車損輕微,我方機車有幾天無法使用只能尋找其他代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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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對方在撞傷人後未詢問康復狀況是否可以當作求償依據?對方一口咬定我方右側超車,但在我認知中,機車因駕駛行為的關係並沒有像汽車般的右側超車認定,且我方是與順向欲左彎車並行再從右側穿越直行通路口,應該沒有右側超車事實?而我方頭低低未看前方是否會影響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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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電話求償,對方貨車駕駛找他爸來跟我理論,威脅我說他是蘆洲的XXX很有名,且說是車是他(駕駛的爸爸)的,我告他的話他會告誣告求償營業損失(白牌貨車求償營業損失?),目前我方處理方式為請警方轉介調解委員會,並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可以改提業務過失傷害嗎?),請問這種狀況是對我方不利嗎?

-

問說對方怎麼沒去申請初判表他說沒空,被撞還要被威脅,感覺很不好。

請問律師大哥大姐們,現在這種狀況,小弟應該如何處理較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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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103-05-05 01:30

我先生跟我與我娘家媽媽同住,因為長期以來我媽媽態度都不是很好,我們也忍耐很多年了,前ㄧ陣子我先生因為喝了比較多的酒,在家裡發酒瘋,因為我母親不停的挑釁,我先生也喝醉了所以他自己打電話去報案,警方到達現場的時候,我先生手上有一把菜刀,所以以現行犯逮捕,因為家裡還有2名3歲以下幼兒,所以被以家報案件通報,但其實他沒有傷害我們家人,紙事大吵大鬧。現在我收到法院傳票,上面說我是證人,我媽媽是被害人,我先生被以妨害自由起訴(我看了法條,應該只有305條比較接近)

想請問:

1.我媽媽在事後不停的跟我說~~義務律師要陪他出庭(但他ㄧ開始的時候事跟我說~~夫妻吵架跟他沒關係)請問,我媽媽並沒有實際被害,真的會有義務律師陪同嗎?

2.我媽媽ㄧ直跟我說警察跟他說~~要叫我老公去看精神科醫師,不然會送去強制治療,但我問過警察,他們說沒這回事(請問會有強制治療的可能嗎?)

3.我媽媽說要告死我老公,還要申請保護令,不讓我們住在同一個鄉鎮(請問像我老公這樣子的情形,大約會判多久,保護令有辦法強制我們不能住在同一個鎮上嗎?)

4.因為我媽媽趕我們出去,但我們找到房子之後,我媽又去跟新的房東說我先生有精神分裂,是殺人犯,害對方不願意租我房子,我們有任何的自救措施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母親符合聲請法律扶助之資格,有聲請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法律扶助,即會有法扶律師協助您母親;就強制治療之部分,依刑法第91及第91之1條規定,您配偶似非觸犯該罪;就保護令之部分,若您配偶有家暴之事實,保護令僅限於不得接近聲請保護令之人;就您母親與房東說您配偶之部分,若您有相關證據可證明,您母親有可能觸犯誹謗罪,您配偶可對您母親提出刑事誹謗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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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目前您先生既遭檢察官起訴,建議您應儘速委請律師閱卷,以釐清卷證內容,並據以分析辯護策略,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adailu 103-05-04 00:22

我開車於一條小巷要左轉時,前方有一台摩托車衝過來,

我急煞車,未發生碰撞.對方自己摔車跌倒.

我下車問:有沒受傷?要不要幫你叫救護車?

對方表示不必,我說小心不要騎那麼快,就開走了.

 

下班收到交通隊通知作筆錄,因為對方報案我肇事逃逸.

雙方筆錄做完,初步鑑定為:我方行駛交叉路口,疑似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安102-1-2)

對方:尚未發肇事原因.

 

現在對方放話要告我過失傷害+民事賠償,我應該應戰還是積極和解?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4 0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有停車關心傷者,無肇事逃逸之情形,再就初判表分析,若對過失比例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針對過失傷害部分,應試圖與對方和解,若對方條件不合理,可說明您的和解誠意,請求緩起訴或較輕之判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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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急煞車,未發生碰撞.對方自己摔車跌倒】,理論上你並沒有過錯,不知當地是否有監視器?重要一點,保持你車子的原狀性,至於對方的要求,你要特別留意,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5: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嘗試與對方和解,除非是條件不合理,再加以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冷 103-05-03 17:35

律師你好 , 昨日晚上我要上班 在T字巷口 要往左轉 稍微往前 要看路口有沒有車子 ,之後對方因車速過快且未戴安全帽急煞自摔 他說看到我 來不及煞車導致自摔(無擦撞,我當時看到他已煞車在原地) 因無報警且沒有叫救護車 但是我沒有跑走 我有過去詢問對方人有沒有怎樣, 對方說他趕時間去找他朋友 , 對方起來後說他的機車部分我要對他進行賠償 ,我有給他聯絡電話,雙方離開後 ,對方到醫院包紮並打電話要我不要上班了過去醫院看他的傷勢,並全額支付他的醫藥費

我下班後有先到警局備案 員警也表示 不太可能構成肇事逃逸部分

但是有可能會被提出過失傷害  

請教律師  這樣有構成過失傷害嗎 ? 

對方住在事故地點附近,他知道有巷口但是他沒有放慢速度

而導致急煞不穩摔車 我要替他負責嗎 ? 

你有付他的醫藥費嗎?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小冷 103-05-03 18:10
回覆 YESOHA 的發言內容:

你有付他的醫藥費嗎?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 ... (恕刪)

我上大夜班,職務在身 我無法離開公司去醫院

沒有賠償他醫療費用部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報案,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您對事故無過失,即無須負責之,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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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son 103-05-03 13:25

車禍日期發生在103年3月10日 早上07:55分

大車:對方 馬自達五門轎車

小車:外籍勞工,菲律賓人,腳踏車 (我為事件翻譯)

事情發生經過如下:

早上外勞騎腳踏車上班途中,準備再下一路口左轉,外勞在左切內車道前,有回頭看過後面"無來車"(在上一個紅綠燈前),再他左切的同時,在內車道後面突然來了一台轎車,轎車"並未鳴按喇叭",外勞切過去的同時,後面的轎車也剛好來到外勞左切處,外勞看到有車後,驚嚇向左擦撞跌倒,轎車司機報案處理~

在警察局我有看到對方的行車紀錄器內容,對方車輛在未行經此路段前,不斷的超越切前車,車速看起來很快,在出事路段上也看到,外勞往左切內車道,但轎車到了快碰撞煞車,外勞往右跌傷~~

造成傷害有:

外勞的腳踏車損傷,右腳整腳撞傷及挫傷

對方車輛:副座門 兩到小刮傷,(另外車主自行講副座門下那塊有凹陷,副座門前擋泥板有凹陷,但我目視判斷非為新傷)

對方到警局做筆錄時,都未曾關心外勞的傷勢,也不曾說明要賠償外勞損失,一直不斷強調要外勞要全賠他車損,不斷認定自己在路權上沒有違規,都是外勞慢車切入車道導致車禍,且為外勞擦撞他,非他去撞外勞腳踏車導致外勞受傷

外勞則是不知道台灣交通法規,看到其他外勞也是這樣騎,有樣學樣,過馬路前也都有注意後面來車,沒有車或是安全才過去,發生車禍時對方也未鳴按喇叭,突然臨時快速到達外勞車旁,外勞驚嚇不及擦撞轎車向右跌倒,還好當時後方無來車,不然可能造成更大的傷害~~!!

當天外勞中午過後就發燒,且腳部疼痛無法正常走路,我帶他去看醫生,並做檢查,醫生診斷為"右臀部及小腿挫傷併皮肉瘀血",當時看醫生中,對方不斷打電話來問要怎麼賠償他,我就告訴他說,外勞現在在醫院人不舒服正在檢查,他才沒有說話,晚上打給我說要去看一下外勞狀況,我給了他外勞住處地址,讓他去探望,當天有談到外勞賠償他3000元就好(本來他說修理費9千多元<三個地方>,要全賠),我問過外勞,外勞也同意了,但我請他出險賠償外勞的醫藥費及其他損失,車主就開始推拖說不能理賠,且出險會增加保費,他不願意~~

後來幾天後,車主打來說,他去申請初判表,等初判表出來後,再來談賠償的部分,直到最近4/25(五)號下午4點40分左右打給我說,車主收到初判表說上面他尚未發現肇事原因,而外勞上面寫"涉嫌向左變換車道不讓直行車且涉嫌慢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說看要不要找時間約出來和解~~

更令人生氣的事,4/25打給我的時候,外勞都快要下班,我還有其他事務要處理無暇分身告知外勞,結果4/27(日)晚上打給我說,我們沒有誠意要和解的話,車主就要請警察受法院處理,且要完全賠償他的損失,一整個就覺得被威脅,我就有和他說外勞本身有債務問題,每月都要償還債務公司1/3的薪資,希望他不要要求這麼多的賠償,外勞也賠不起阿,但是他堅持要全賠,就掛電話~~!!

想詢問律師,像這樣的情形,我該如何幫外勞爭取權益,且初判表說車主"尚未發生肇因",就必須外勞這邊全賠嗎??

個人認為外勞單身來台灣工作,已經很辛苦,薪水也不多,遇到這種事情,外勞無可奈何~~基於人道立場,不分種族與國籍,我希望能幫到外勞

請給予專業的答案,感謝各位律師們~~

大車方面既無人員傷亡,則本件外勞應無刑事責任問題,另外民事責任部分,應由被害人證明其損害額,並須依法減去相當之折舊,經法院審酌後判令賠償必要之損害數額,同時外勞除該薪資外,如果並無其他財產所得可供強制執行,則即使該大車車主取得執行名義並聲請執行,就該外勞而言,亦同樣只是扣薪三分之一,而由全體債權人在該扣薪金額內按債權金額比例拆分,所以或可就此狀況與大車車主設法協商,尋求合理之和解方案,畢竟沒達成和解,最不利的應為大車車主才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6: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大車車主之要求不合理,可請對方證明其損害賠償範圍如何計算得出,並主張酌減相關賠償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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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son 103-05-05 13:22

請問賴律師:

外勞是否可以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初判表出來的結果,就代表肇事比例?及賠償比例嗎??

如果是外勞有違規,但是還是被撞是否可向對方提出賠償??

 

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外勞仍可提出刑事告訴;若對警方初判表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針對雙方過失比例比較,與有過失雖會減輕部分賠償金額,但仍可請求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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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son 103-05-06 17:24

感謝 房律師及賴律師

想詢問一下,要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該怎麼提出呢??

是去警察局嗎?

如果沒有申請鑑定的話,是否就不能去否定初判表的內容呢??還有其它的方式,來申請異議??

對方死咬著外勞先違規來要求全賠,但是我是認為雙方都有問題,才會撞在一起,怎麼會是對方無任何肇因,也是我對初判表內容的懷疑~~!!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警察局提出刑事告訴或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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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 103-05-03 12:06

我先生於4月底至河濱公園遛狗  因為當下對有一群人要求我先生將狗帶離  原因是我們家的狗與他們的狗不熟所以要求我先生牽狗離開  我先生不同意表示環境為公共區域  對方有一位男子一直以胸部頂撞我先生因此雙方有打架 在打架的過程對方有另一男子抓住我先生導致我先生頭部受傷已開立驗傷單及報警 但當下因與先生打架的人並無打算提告 故我們也沒提出傷害告訴 在同時對方有另一名女性情緒激動一直靠近我先生並一直表示:打我阿...有種你來打我阿..."當下我先生表示"我不打女人"轉身離開 那位女性仍一直靠近要我先生打他 所以我先生就轉身離開 口中罵了一句"瘋女人"所以那女性堅持要以公然侮辱提告

因為當下沒有錄音 那也沒有監視器 也沒認識的人 不知道我們該如何保有自身權益

你的問題律師了解,但,此網屬公共論述,律師具有這方面的法律專業素養,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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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公開場合使用不雅字眼罵人即構成公然侮辱罪,但仍需視事發當時具體情況而定,建議找專業律師諮詢,以維護您的權益,林律師經手過多件妨害名譽案件,值得您的信賴,另本所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所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6: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之傷害行為,可提傷害告訴,另關於對方欲提告公然侮辱部分,若對方無相關證據,可否認之,即使對方提出錄音證據,亦可爭執該言論無否定對方人格性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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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易 103-05-03 09:07

2014/4/11早上8點多,有個人騎摩托車走外車道,突然左轉,我發現時(我騎內車道),他已經在我旁邊準備撞上我,我只好加速,看看是否能閃避他的撞擊,過去時我隱隱約約聽到右後方有輕微聲響,後來發現我的機車排氣管上的防燙蓋有顆螺絲鎖點裂開而已(我當時並未停下來查看)

後來到上個禮拜三收到警察局寄來的過失傷害案,要請我去做筆錄

昨天做完筆錄後,晚上與撞我的人連絡上,他表示他修車修了近3萬元(有單據),並說我假如當時有留下來查看,可能修車費他就不會要我出,目前為止他降至2萬元,但我仍然難以接受。至於醫療部分他則表示不追究。

我想請問以下幾個問題;

1.我是被撞者,而且當時擦撞時並沒有感覺,這樣算是肇事逃逸嗎?

2.有無肇事逃逸賠償的關係(留下來賠較少,跑掉賠較多,他這說法是否成立?前提是我被撞)

3.過失傷害部分,他要轉彎未先到內車道,從外車道直接轉;他撞我,他跌倒,這樣也算我的錯嗎?

4.他的車子已經修理完畢,並報價給我,但是不是應該雙方一起去修車場嗎?,他並未和我一起去,這樣東西他亂換一堆,我根本不知道當時有壞掉哪些,這樣事後報價可以嗎?(我有聽說修車廠那收據隨便開都可以)

昨天整天不好過,晚上也睡不好,請幫幫我吧

你要注意造成事故真正原因歸誰?此網屬公共論述,柯律師具有這方面的法律專業素養,不方便在此表示意見,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建議先送鑑定釐清雙方責任,否則也是各說各話。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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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6: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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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02 16:57

去年底從大陸進口一批約200多個左右的手機殼,印有香奈兒的logo,外型也設計得像香奈的boy包包樣式,海關查扣後有請台灣香奈兒代理商去鑑定鑑定人表示說不提告,只要不要讓這批貨發出來給我們就好,之後連續做了兩次筆錄,一次在桃園機場的海關,第二次在桃園機場的航警局,今天5/2就在桃園地方法院開了偵查庭。

進入偵查庭後,才得知控告者為香奈兒公司。開庭過程,對方堅持認為有販售嫌疑,但此批貨物被海關查扣,貨品沒收到的狀況下若要販售也不可能,最後檢察官詢問是否要私下和解,對方依法律程序走,當天莫約1小時後就接到公司來電說明,地檢署連絡公司要求提供員工資料,想請問接下來應該會遇到什麼樣的情況呢?或是直接收到了法院的任何通知?若又再次需要開庭,該如何應對才能將傷害降到最小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觸犯商標法之刑事責任,若要把傷害降到最低,則應努力與對方達成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7: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試圖與對方和解之,避免刑事起訴後,對方又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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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通常商標法案件,對方都是希望談和解,堅持提告對於他們沒好處,所以建議朝和解處理。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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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侵害商標案件  檢察官多會勸雙方和解   建議可以先跟對方談和解看看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李鴻章 103-05-01 22:28

去年,甲拿武器毆打乙,乙使用防身術制伏甲,甲受皮肉傷,

甲到診所看病,開驗傷單,乙到診所看病,開驗傷單,

乙去年已經告甲傷害罪,甲也告乙傷害罪,傷害案件正在法院審理,

今年,甲要敲詐乙,甲到法院告乙損害賠償案件,

甲要求乙賠償甲30萬5500元,

法院開庭前2天,甲到藥局開了一張假收據5000元,

(有藥局大小章,五次買藥日期是去年日期,皮肉傷不須要吃藥一年)
1.甲醫療費支出:

a.甲診所收據100元,甲虛報500元

b.甲藥局假收據5000元,   

總共5500元

2.精神賠償30萬元

甲要求乙賠償甲30萬5500元
請問甲和藥局老闆犯了那些罪?

甲涉犯偽造文書罪,詐欺取財罪,詐欺取財未遂罪

藥局老闆涉犯詐欺(詐欺取財),偽造文書共犯,藥師法

以上罪名,乙可不可以告甲?乙還可以告甲和藥局老闆哪些罪名?

這是現在發生的案件,正在法院民事庭審理(損害賠償案件),

乙要告甲民事,刑事,乙不知道要用哪條罪告?

請大大律師幫忙,Thanks

註:

皮肉傷(手擦傷)只看一次診所,不須要吃藥一年.

法院開庭前2天,甲到藥局開了一張假收據5000元,

有藥局大小章,五次買藥日期是去年日期,

依照常理,買一次藥,開一張收據

今年開一張收據,五次去年不同日期買藥,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02 09: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使用假收據的部份,確實可能涉犯偽造文書,但是本文認為可能有證明的困難。

2、有關以假收據使法院誤為判決的部份,目前我國司法實務上,鮮少認定構成詐欺罪。

3、本文建議您應該先就對方提起之損害賠償案件處理,並且就欲提出之刑事告訴進行正式諮詢,避免日後遭對方提起誣告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09: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已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甲提出刑事告訴,若甲不願意與乙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甲為相關民事損害賠償。關於藥局部分,若已有確實證據,證明藥局開假收據,亦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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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方所提請求賠償金額看起來都不大  也不是不合理的請求   這部分要構成偽造文書或是詐欺  應該是很有疑問   2.還是先行針對民事請求賠償範圍是否合理爭執    3.兩造都可能有傷害罪  是否和解  可以考慮看看   不然看起來也是兩敗俱傷而已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LULU 103-05-01 20:29

各位律師們好!先感謝您辛苦的回答


我在2月底晚間10.34與一名騎士擦撞,稍微擦到那種,我看他沒有跌倒,繼續往前,所以我也離開現場.

後來12點左右我準備睡覺之前喝了一小杯威士忌來助眠準備就寢,約12點40分左右有警員來我家找我,說我肇事逃逸,我才知道那名騎士又往前撞到停在路邊的車輛.

製作筆錄時警員替我酒測,那時酒測值有0.11,警員說以肇事逃逸和公共危險及過失傷害函送.

在昨天4/30我已與2名被害人達成和解,然後於今日5/1到地檢署接受偵訊,檢察事務官先就肇事逃逸問我認罪與否.我跟他說我認罪,然後過失傷害部份因為達成和解所以對方也撤回告訴.

再來檢察事務官就問我當天晚餐在哪邊吃,還有當天晚上去過哪邊,我跟他說晚餐我在家裡吃,晚上是開車出去繞繞,在來檢察事務官就跟我說5/13日在過來應訊,他要先調資料.


想請教的是,關於酒駕公共危險罪的部份,檢察事務官要如何認定起訴與否?還有這段期間我是否可以遞狀紙申請緩起訴?我可能遭受到的刑期與罰金?
謝謝您的解答!

其實我朋友說要找律師解決,不過我連賠給對方的錢都是貸款來的,實在無力在支付律師費用,希望請多幫忙.(個人本身無前科紀錄也無酒駕紀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肇逃您既已認罪,則此部分基本上是會成立,至於酒駕的部分,您抗辯的事由,檢察官可能不會採信,但由於警方未於現場測,所以仍有主張的空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09: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酒測部分,由於警方未於現場採測,若檢方對您做出不利之認定,您可加以爭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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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已經認罪  且跟被害人和解  又沒有相關前科紀錄   這爭取緩起訴機會應該很大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冰雨 103-05-01 17:56

律師您好

是事發這樣的 我弟弟他是開砂石車司機 他是下班後 喝ㄌ2瓶啤酒
對方超速 迎面對撞他緊急閃 撞到我地的駕駛座的照後鏡與輪胎 後自己滾去撞電線桿 雙腿斷 我們多次去探望 我的弟酒精0.35刑法也罰ㄌ 和解對方不肯 說我們沒誠意 他所謂的誠意是要紅包 他爸說的 後來他們不知怎告的 法官沒看所有的證據 判我地業務過失傷害3個月 民事 說要陪1百50萬 這樣合理嗎 我弟還是初犯 法律我家人什麼都不懂 我們現在要上訴 業務過失有可能撤嗎 麻煩你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18: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弟弟的酒測值已達違法業務過失傷害部分很難不成立,若上訴亦僅能請求減輕及緩刑民事部分可上訴請求對方之過失相抵,減低賠償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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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二審應該就不能撤回告訴  法律是規定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可撤回   2.民事部分還是先行提出上訴  或許有減低賠償的機會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有易課罰金嗎,若有不建議上訴。民事可能答辯方向有:與有過失,抵銷,車損折舊,項目答辯等。士林楊俊鑫律師
阿強 103-04-30 16:26

各位律師

小弟於103年4月29日於家中與酗酒父親發生口角後,與其發生肢體衝突,並遭撕毀衣物乙件及頸部勒至無法呼吸程度,所幸及時報警才平息,並於當日至警局做完筆錄及醫院完成驗傷程序。

另外,因父親長期以來就有酗酒習慣,15年來大大小小衝突不斷,但這是真的感到生命遭受威脅,所以小弟有幾件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

1.我若申請通常保護令要求父親離開居所,成功機會多大??

2.通常保護令申請會很繁複嗎??

3.我可以告父親傷害罪嗎??成功機會多大??

4.承3,若傷害罪成立,父親將會有何刑罰??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30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申請保護令傷害之機會必須看您可以提出什麼樣的證據始能判斷,又有關遷出的部份,法院還會考量資力的部份,相對來說機會低一點

2、身請保護令的部份,只需要備齊證據之後,以狀紙向法院申請即可,倘偌您的情況危急,可以報警處理.

3、傷害罪的部份,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ㄧ般來說不會判那麼重.

保護令要具狀向法院聲請傷害告訴也是,有驗傷的話,機會就很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18: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傷害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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咘點 103-04-30 12:25

事發地點在晚上無號誌燈也沒有劃線的三岔路口,路口有個小圓鏡,我們左轉有打方向燈對方右轉好像沒有打方向燈,我們在路口有看小圓鏡反射有機車,所以我們有減速停駛,但是對方好像完全沒看見我們絲毫沒有任何減速隨即撞了上來,撞到當下我們下車關心對方有是否有受傷,對方很激動說不要移動現場我要報警,當下我已經拿起手機報警了,隨即詢問對方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對方說不用??,我們等待警察到達處理現場畫事故現場圖...我們把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交給警員做為證據,對方跟警員講說我們把他拖行地板有痕跡,地板上的痕跡是其他貨車轉彎的刮痕,當警員量好事故現場圖時把車移動到路旁時警員說我們根本沒拖行他,地板上痕跡不是他的痕跡,我們就前往派出所做筆錄。 在派出所作筆錄做得差不多的時候已經兩個多小時,對方在派出所門口跟家人在抽菸聊天看起來沒有不舒服之現象,但是後來對方家人忽然跟警員說對方身體不適要求??承辦警員叫救護車,然後救護車就把對方送往醫院........後來我們又去交通大隊做筆錄,我們做完筆錄後立馬到醫院探視對方狀況,對方家人說沒什麼大礙還要做全身檢查,後來對方妹妹問我們說想怎麼處理,我們問對方想怎麼處理,對方妹妹說要我們賠償醫療與機車慰問金,我們也提出說車子個付各的醫療我們保險理賠,但是對方不同意。事後幾天我問對方是否看過行車紀錄器的內容,對方說已經有看過,對方妹妹說要幫哥哥處理車禍事件,對方妹妹說?機車估價要捌千多??,價錢如果你覺得太高你可以找你認識的車行估價,不然我們就走調解或者提告我們傷害罪請問一下車禍當下是我要跟被害人處理事情還是要跟她妹妹處理我搞不太明白,當事者又不是他妹妹怎麼都是他妹妹在處理呢?詢問一下小轎車跟機車發生事故都是小轎車的錯嗎?當下對方沒有送醫事後才表示不舒服送醫院,請問這樣傷害罪會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所受傷害與本件車禍有因果關係,則仍會構成過失傷害的問題,本件建議以和解方式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18: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試圖對方和解,避免成立過失傷害,若對方之和解金額不合理,可向檢察官說明之,表明您之和解誠意,請求緩起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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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蔚 103-04-30 08:16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我跟女朋友分手兩個月了

中間還是有在做親密動作

但是因為一次突然原因他打算避不見面

我怎麼約都約不出來  

我就告訴他  我手中握有跟他的性愛影片

如果他不想外流出來的話就照我說的作

可是其實我完全沒拍過這類的影片  我知道我是錯的

他現在把我說過的話都錄音並且報警告我恐嚇罪了

 

我知道我罪有應得    但是我本意真的沒有想傷害他的意思

 

恐嚇罪是不是不能私底下和解了?   現在我該怎麼做才是最好的呢?

 

我沒有任何前科案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09: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仍得試圖與對方和解之,陳報您與對方之和解書、悔過書,請求緩起訴之處分。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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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你的行為確實涉及恐嚇罪的問題   這屬於非告訴乃論案件  2.你可以考慮跟對方和解  看是否有緩起訴機會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法律小學生 103-04-30 12:05

大大你好:恐嚇罪是公訴罪 不能私下和解

               所以就算你與對方達成和解  還是要負起刑責的

               但此類案件也不是一定就沒有妥善處理的辦法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例的處理經驗

咘點 103-04-30 02:04

事發地點在晚上無號誌燈也沒有劃線的三岔路口,路口有個小圓鏡,我們左轉有打方向燈對方右轉好像沒有打方向燈,我們在路口有看小圓鏡反射有機車,所以我們有減速停駛,但是對方好像完全沒看見我們絲毫沒有任何減速隨即撞了上來,撞到當下我們下車關心對方有是否有受傷,對方很激動說不要移動現場我要報警,當下我已經拿起手機報警了,隨即詢問對方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對方說不用??,我們等待警察到達處理現場畫事故現場圖...我們把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交給警員做為證據,對方跟警員講說我們把他拖行地板有痕跡,地板上的痕跡是其他貨車轉彎的刮痕,當警員量好事故現場圖時把車移動到路旁時警員說我們根本沒拖行他,地板上痕跡不是他的痕跡,我們就前往派出所做筆錄

 在派出所作筆錄做得差不多的時候已經兩個多小時,對方在派出所門口跟家人在抽菸聊天看起來沒有不舒服之現象,但是後來對方家人忽然跟警員說對方身體不適要求??承辦警員叫救護車,然後救護車就把對方送往醫院........後來我們又去交通大隊做筆錄,我們做完筆錄後立馬到醫院探視對方狀況,對方家人說沒什麼大礙還要做全身檢查,後來對方妹妹問我們說想怎麼處理,我們問對方想怎麼處理,對方妹妹說要我們賠償醫療與機車慰問金,我們也提出說車子個付各的醫療我們保險理賠,但是對方不同意。

事後幾天我問對方是否看過行車紀錄器的內容,對方說已經有看過,對方妹妹說要幫哥哥處理車禍事件,對方妹妹說?機車估價要捌千多??,價錢如果你覺得太高你可以找你認識的車行估價,不然我們就走調解或者提告我們傷害

請問一下車禍當下是我要跟被害人處理事情還是要跟她妹妹處理我搞不太明白,當事者又不是他妹妹怎麼都是他妹妹在處理呢?

詢問一下小轎車跟機車發生事故都是小轎車的錯嗎?

當下對方沒有送醫事後才表示不舒服送醫院,請問這樣傷害罪會成立嗎?

joanne 103-04-29 20:44

律師你好:

行經某路段,右前方有停在路邊的小客車沒打方向登開出馬路,我減速慢行慢曼繞過汽車,我後面在的朋友聽到煞車聲音,後坐朋友轉頭看到後方有摩托車傾斜,但當時後方朋友還在幫忙一起關心旁邊的小客車還在往外行駛,所以就不以為意,後來我往前行駛一段路,後方朋友轉頭看~說看到那輛摩托車已經倒地,問我是否要回頭去幫忙一下,我說應該是後方摩托車也要閃避那輛小客車跌倒的,他們應該會自行處理,然後我們就走了,結果隔天一早接到交通大隊打電話來詢問,是否經過某路口有發生什麼事故,我說後方朋友有看到,結果警察就要我騎著摩托車過去讓他們看看,當天晚上我到警局,警察說察看我的摩托車說有痕跡,三個小點. 後面輪子與煙檔管內側有塵土被刮走痕跡+後車燈下方有對方菜籃子的痕跡,說後方車子應該是輪子有卡到我的煙檔管跟後輪裡面碰到,問我怎麼會不知道.我回答不知道我真的沒感覺到~後面有發生事故是後方朋友在我行駛一段路後告知我才知悉的,結果現在警察就認定我是對方撞到的前方摩托車,說我不在現場變成肇事逃逸,真是嚇到我,雖然後方車子是小擦傷.摩托車也沒什麼損傷,但我還要吃上肇事逃逸罪名,真的很恐怖,明明不知道狀態被警察這樣告知,真不知道如何處理。警察後來給我看監視器,是在案發地點遠遠的下個路口,拍到一輛小小點的摩托車倒地,然後他說依照那個路口去找每輛經過的摩托車確認。當然這是在幾乎做完筆錄的時候才給我看的,我要求警察給我看清楚的後方車輛有確實撞到我的影片警察說沒有。

後來警察找來受傷的阿伯到現場進行比對痕跡,然後對我進行筆錄,我也是照上方講法做筆錄,最後警察說一定會被傳喚一次,我問警察如果被傳喚會問我什麼?他說檢方會問我認不認罪,我問警察我要如何回答,警察說回答:我認罪~但因為對方也傷害跟車子損傷,所以要我請法官從輕量刑,警察也教我要打電話找受傷的阿伯出來和解看是多少賠那阿伯一點醫藥跟車子修理費之類,但我是到警局警察進行比對痕跡跟我說有接觸才知道後方有車子碰到我,(如果我今天知道為什麼我要離開。我是被撞的人,然後警察找我去我又在騎著摩托車原封不動去讓警察一一比對,有這麼笨的肇事逃逸者嗎)

今天受傷阿伯打來約我去警局調解電話中阿伯說趕快調解對我比較有利,他說他沒有要我賠什麼,還一直跟我抱歉讓我要賠什麼大條的(我在猜他的意思事後面如果被起訴我要賠易科罰金之類).今天詢問公司法務是說去協調什麼要求都不要答應. 因為一旦答應就是我認罪,請問是這樣嗎?好多人跟我講好多說法,聽得我越來越亂,真不知道如何是好。請問我現在是在警察告知有接觸痕跡後知道這件事情,這樣我就是肇事逃逸嗎?為何警察都沒講到對方沒保持安全車距跟那輛小客車未打方向登切出?

 

沈恆 (沈律師) 103-04-29 21:50

您好!如果確實有撞到您的車才倒地受傷,是有可能成立肇事逃逸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請您先別慌保持冷靜,因為您的情況較複雜,是否應該與對方成立調解,後續又該如何處理,除了看警方現有證據外,也要視您警詢筆錄內容及雙方肇事情況而定,這涉及整體綜合判斷,建議您找值得信賴的律師諮詢,一起討論找尋對您最有利的處理方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0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爭執您無肇事逃逸之故意及犯意,亦無肇事之認知,但仍應試圖與對方和解,以求緩起訴或不起訴之空間。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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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確實沒有發生擦撞  這應該是沒有逃逸的故意  建議你還是可以先這樣爭執  畢竟警方目前掌握資料未必能證明事故發生跟你有直接關係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Han 103-04-29 13:46

我想請問:機車騎士騎在機車道,但是因為有一輛汽車違規行駛切入機車道並且尚未打方向燈,造成機車騎士摔傷,是否可要求對方理賠?

那如果機車騎士汽車是沒有碰撞到但是是因為汽車違規造成機車傷害哪也可以構成汽車違規責任嗎?!
因為怕汽車駕駛人會推卸責任說他並沒碰撞到所以不賠償 

Han您好,請先說明為何沒有碰撞,但機車騎士卻仍然摔傷?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4: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如此,您必須證明違規與您摔倒之間仍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即為何因對方之違規,即造成您摔倒之損害。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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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 103-04-29 15:10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Han您好,請先說明為何沒有碰撞,但機車騎士卻仍然摔傷?

 

... (恕刪)

因為汽車違規行駛機車道,況且也沒打方向燈距離太近,因為機車為了不撞上而按煞車才導致騎士受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5: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能證明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仍得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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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2879110 103-04-28 18:39

律師您好~我有一位朋友他都沒前科,但一年前他犯了偷竊罪由於出庭時他跟法官說他其實不想偷東西只是他覺得他自己一時貪念和心病無法克制所以才會犯下這樣的錯,法官也諒解他是初犯而又沒前科下看他有懺悔之心,犯人也跟法官說他會去治療,求助醫師,於是法官判他役科罰金一個月,但法官也跟他說如緩刑期間如再犯會加重,但是在隔年同時中他一直在掙扎不敢去看醫師,因為到時要去求助醫師時要把所有事情跟醫師說,他心裡一直怕會被嘲笑或亂想怕受傷害,他也拖著拖著,但日子一天天過去他內心的病魔還在要他做壞事,不料他又做了不好的事想必律師大人你應該知道,如是這樣他罪會加重嗎?而家人知道這事準備強制他就醫,但想請問律師大人們,我朋友本性不壞只是一時又這樣,而他也怕就醫會被人嘲笑,不知這回如出庭法官會同情他嗎?而他會被關嗎,此時家人已帶他就醫,出庭時也會帶著診斷就醫紀錄等等,想請求律師大人門我那朋友這樣的事會被判重嗎會被關嗎?請求大人指點,本人會非常感謝您!謝謝

 

緩刑期間故意更犯罪,前面的緩刑會被撤銷,併同後面的竊盜也會遭判刑,通常法官不會再同情了,刑期部分是前後兩罪併科,當然會比較重,所以說判刑如超過易科罰金的刑期,就要去監獄執行,希望有幫助到你的朋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之前之緩刑將被撤銷,本次之犯罪亦將追訴,與前犯罪一併執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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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故意在犯罪  前面的緩刑可能被撤銷然後依法執行  後面的案件是否會有加重處罰也一併注意  2.但竊盜罪如果不是加重竊盜罪  應該都有機會可以易科罰金解決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0972879110 103-04-28 18:26

律師您好~我有一位朋友他都沒前科,但一年前他犯了偷竊罪由於出庭時他跟法官說他其實不想偷東西只是他覺得他自己一時貪念和心病無法克制所以才會犯下這樣的錯,法官也諒解他是初犯而又沒前科下看他有懺悔之心,犯人也跟法官說他會去治療,求助醫師,於是法官判他役科罰金一個月,但法官也跟他說如緩刑期間如再犯會加重,但是在隔年同時中他一直在掙扎不敢去看醫師,因為到時要去求助醫師時要把所有事情跟醫師說,他心裡一直怕會被嘲笑或亂想怕受傷害,他也拖著拖著,但日子一天天過去他內心的病魔還在要他做壞事,不料他又做了不好的事想必律師大人你應該知道,如是這樣他罪會加重嗎?而家人知道這事準備強制他就醫,但想請問律師大人們,我朋友本性不壞只是一時又這樣,而他也怕就醫會被人嘲笑,不知這回如出庭法官會同情他嗎?而他會被關嗎,此時家人已帶他就醫,出庭時也會帶著診斷就醫紀錄等等,想請求律師大人門我那朋友這樣的事會被判重嗎會被關嗎?請求大人指點,本人會非常感謝您!謝謝

 

1.緩刑期間再犯 緩刑可能會被撤銷 然後前案就需要執行 後案可能會有加重的問題 2.不過竊盜罪都屬於輕罪 應該都有機會可以易科罰金解決 除非涉及加重竊盜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前案之緩刑將被撤銷,本案之刑期亦有可能加重,為均可請求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如果故意在犯罪  前面的緩刑可能被撤銷然後依法執行  後面的案件是否會有加重處罰也一併注意  2.但竊盜罪如果不是加重竊盜罪  應該都有機會可以易科罰金解決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0972879110 103-04-28 01:35

各位律師您好~我有一位朋友他都沒前科已30初歲,但一年前他犯了偷竊罪由於出庭時他跟法官說他其實不想偷東西只是他覺得他自己一時貪念和心病無法克制所以才會犯下這樣的錯,法官也諒解他是初犯而又沒前科下看他有懺悔之心,犯人也跟法官說他會去治療,求助醫師,於是法官判他役科罰金一個月,但法官也跟他說如緩刑期間如再犯會加重,但是在隔年同時中他一直在掙扎不敢去看醫師,因為到時要去求助醫師時要把所有事情跟醫師說,他心裡一直怕會被嘲笑或亂想怕受傷害,他也拖著拖著,但日子一天天過去他內心的病魔還在要他做壞事,不料他又做了不好的事想必律師大人你應該知道,如是這樣他罪會加重嗎?而家人知道這事準備強制他就醫,但想請問律師大人們,我朋友本性不壞只是一時又這樣,而他也怕就醫會被人嘲笑,不知這回如出庭法官會同情他嗎?而他會被關嗎,此時家人已帶他就醫,出庭時也會帶著診斷就醫紀錄等等,想請求律師大人門我那朋友這樣的事會被判重嗎會被關嗎?請求大人指點,本人會非常感謝您!謝謝

 

0972879110 103-04-28 01:14

各位律師您好~我有一位朋友他都沒前科,但一年前他犯了偷竊罪由於出庭時他跟法官說他其實不想偷東西只是他覺得他自己一時貪念和心病無法克制所以才會犯下這樣的錯,法官也諒解他是初犯而又沒前科下看他有懺悔之心,犯人也跟法官說他會去治療,求助醫師,於是法官判他役科罰金一個月,但法官也跟他說如緩刑期間如再犯會加重,但是在隔年同時中他一直在掙扎不敢去看醫師,因為到時要去求助醫師時要把所有事情跟醫師說,他心裡一直怕會被嘲笑或亂想怕受傷害,他也拖著拖著,但日子一天天過去他內心的病魔還在要他做壞事,不料他又做了不好的事想必律師大人你應該知道,如是這樣他罪會加重嗎?而家人知道這事準備強制他就醫,但想請問律師大人們,我朋友本性不壞只是一時又這樣,而他也怕就醫會被人嘲笑,不知這回如出庭法官會同情他嗎?而他會被關嗎,此時家人已帶他就醫,出庭時也會帶著診斷就醫紀錄等等,想請求律師大人門我那朋友這樣的事會被判重嗎會被關嗎?請求大人指點,本人會非常感謝您!謝謝

 

您好,關於緩刑期間內再犯罪的規定,可以參考刑法第75、75-1條之規定,如果新的犯罪經法院判決宣告確定,會產生撤銷緩刑的效果,至於刑度是否會加重,是由法官在量刑時一併審酌,建議提出就醫紀錄,證明已經開始進行治療,並保持良好態度,以爭取刑度的減輕,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討論,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前案之緩刑將被撤銷,本案之刑期亦有可能加重,為均可請求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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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2879110 103-04-28 01:07

各位律師您好~我有一位朋友他都沒前科,但一年前他犯了偷竊罪由於出庭時他跟法官說他其實不想偷東西只是他覺得他自己一時貪念和心病無法克制所以才會犯下這樣的錯,法官也諒解他是初犯而又沒前科下看他有懺悔之心,犯人也跟法官說他會去治療,求助醫師,於是法官判他役科罰金一個月,但法官也跟他說如緩刑期間如再犯會加重,但是在隔年同時中他一直在掙扎不敢去看醫師,因為到時要去求助醫師時要把所有事情跟醫師說,他心裡一直怕會被嘲笑或亂想怕受傷害,他也拖著拖著,但日子一天天過去他內心的病魔還在要他做壞事,不料他又做了不好的事想必律師大人你應該知道,如是這樣他罪會加重嗎?而家人知道這事準備強制他就醫,但想請問律師大人們,我朋友本性不壞只是一時又這樣,而他也怕就醫會被人嘲笑,不知這回如出庭法官會同情他嗎?而他會被關嗎,此時家人已帶他就醫,出庭時也會帶著診斷就醫紀錄等等,想請求律師大人門我那朋友這樣的事會被判重嗎會被關嗎?請求大人指點,本人會非常感謝您!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4-28 10:57

您好!一再犯竊盜罪,是有可能被關,必須謹慎面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法律小學生 103-04-28 11:23

大大你好 照你所述 他一犯再犯 已構成累犯

             被關的可能性,確實相當高

             但此類竊盜案件 若有精神疾病 並非沒有妥善處理之可能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經驗

您好:
一、第一次的竊盜,從您的留言,法院應該是判他有期徒刑一月,然後宣告緩刑。之後他又犯了竊盜罪,很可能前面的緩刑會被撤銷掉,但這要看前後兩次竊盜的時間,是否已經經過緩刑期間了,如果經過了,那就是針對第二次的竊盜判刑,如果緩刑期間還沒有過,那第一次的緩刑,很可能會被撤銷
二、 如果第一次的竊盜緩刑,那第二次的竊盜,因為第一次根本沒有執行,所以第二次的竊盜,不會有累犯的問題。但必須要在訴訟上妥善主張、陳述,爭取第二次竊盜判決的有利結果。

0972879110 103-04-28 13:55
回覆 法律小學生 的發言內容:

大大你好 照你所述 他一犯再犯 已構成累犯

    ... (恕刪)

法律小學生您好~已收到你回覆資料,不好意思想要請教您一個問題就是在去年法官當時有判他緩刑二年罰一個月罰金,法官當時有講說如在兩年內在犯罪會加重,當初看他初犯有悔改之心才判他罰金一個月,但兩年還沒到他被他的心病又在犯相同的錯,他個人本來有打算就醫但怕去了醫院裡會有許多人用異樣眼光看他或醫生嘲笑等,他沒辦法鼓起勇氣,所以導致現這樣,母親覺得事情嚴重她強制帶他去心裡精神科就醫並且要治療到好,小孩路還長,不能這樣下去,母親最擔心的事像這樣的小孩並不壞只是生病了,這樣到時會被判很重嗎?會被關嗎,母親希忘小孩要治療好也跟醫師講了小孩從頭到尾的事情,請法律小學生幫幫忙有什看法解決必竟小孩本質不壞只是心裡有病也希望醫生能治療好,想請您看到時出庭有什麼處理方式在此由衷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5: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於緩刑期間內又故意犯罪,前次緩刑將被撤銷,前次犯行與這次犯行將一併處罰之,且此次犯行可能構成累犯之加重事由。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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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 103-04-27 21:06

Dear 各位律師 :

                     情況是這樣子的,我在2月初經由買賣由母親手中取得

房屋,由於之前那間房子是當作自家公司工廠使用,所以裡面有很多機器

工具,而目前公司是由我哥哥掌管,最近跟他提出取回房屋,但他不願將房

屋歸還,這樣可以控告他侵占嗎??

                     另外之前(約1月)因為有些爭執,他有動手打我,我有去醫院驗傷但沒有去警局備案,我手中有驗傷單,我可以控告他傷害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傷害部分您可以提告,而房屋的部分,應尚難成立侵占罪問題,但由於現在您已取得該房的所有權,所以您可以向對方提出遷讓房屋之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5: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傷害部分,您可提出驗傷單,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傷害告訴,若您哥哥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您哥哥占用房屋部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所有物返還、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及侵害所有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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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還房屋的部分,建議您先釐清令兄占有的緣由或者法律關係為何,是否確屬法律無權占有,俾以進一步確認是否能夠提起民事訴訟傷害罪部分應在事發六個月告訴期間內提告,另並請留意除驗傷單之外,最好能夠提出證明被告確有出手進行傷害行為的相關事證,否則恐怕結果會繫於被告是否坦承犯行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