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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寶 104-10-25 18:59

兩個月前因為給妹妹載而發生車禍
妹妹與對方的責任歸屬為各50%
雙方都有受到小傷
但因為我是後座乘客 也是受傷最嚴重的
牙齒斷了三顆(2/1以上) 嘴唇縫了七針
可是對方的父親不打算賠償我任何費用 調解兩次都沒結論
(由於對方19歲 事發後所有的一切都由父親處理)

到了偵查庭 我和妹妹直接告知檢察官 我們要和解 但"對方父親"不願意  而檢察官當下也直接點名對方 要對方和解
所以要求我們再次調解 這個月調解了兩次 "對方父親"連金額都不願意談 本來說要和我妹和解 互相撤告 最後又忽然改口要把我的事情一起處理好 才願意跟我妹和解 等於是要我無條件跟他兒子和解 才他願意跟我妹和解
四次調解 那個人認定診斷證明書是造假  後來又說車禍受傷的照片是假的 就連看到我的牙齒也說是我自己弄斷的  當下連調解會的主委都直接罵人 覺得對方態度惡劣 什麼都說是假的
最終調解一樣失敗

1
我想請問 目前是 我和我妹告對方  對方也告我妹
我妹的小腿因為車禍都是傷 甚至出現凹洞 對方則是沒受傷 卻硬開了個挫傷診斷證明書
我妹是願意跟對方無條件和解  當然對方也想  可是"對方的父親"打算用我妹來牽制我 所以故意不和解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是這樣 到法院 過失傷害 我妹一定會成立嗎? 有可能緩刑嗎?
因為目前是對方故意不和解 要把事情弄到爛  互告後 對方如果罰9萬 我妹也一定會被罰9萬嗎?


2
另外想在請問 我牙齒部分診斷證明上有註明  一顆牙根脫落 拔除  兩顆斷裂二分之一以上
我們如果要求植牙費用 但找了三家牙醫都表示沒有估價單可以開 這樣我上法院該如何具體提出植牙的費用?

3
因嘴唇縫了八針 上門牙三顆牙齒也被撞歪 當下牙齒無法處理 嘴唇又腫大
將近一個月無法正常飲食 說話  每天都只能喝流質的東西  對方也不曾打電話關心 慰問
每次調解不是說"要我賠 想的美"   "妳牙齒是妳自己打斷的"   "車禍照片根本是妳造假的" 一次次浪費我的時間
請問這部分 如果我要提出精神賠償 大約可以提到多少金額呢?

有點長 希望有處理過類似問題的大大可以教我一下

不然遇到這種惡劣的人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難道只能自認倒楣嗎?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5 20:36

 您好,通常這種車禍過失傷害案件,縱使沒有達成和解,法院大多還是判得易科罰金。植牙的費用屬於恢復原狀的必要費用,可以請求對方損害賠償,但因為對方只有一半的過失,依與有過失抵銷的原則,你只能向他請求一半的損害賠償(因為你妹妹是你的使用人,她的過失等於你的過失)。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備齊資料預約時間面談。

林森 104-10-25 00:07

今年四月底 我被一位騎乘機車的人撞到 尾椎骨折 大腿挫傷 便秘

後來聯絡到他 他說他有中度精障外加低收 調解的時候我本來跟他要20萬

可是看他這樣 我就想說 要12萬就好了 結果調解委員說這樣的車禍有8萬就不錯 我有點懷疑那調解委員的公正性 上禮拜還回診 醫師我復原能力慢

到現在還是會疼痛 想請問一下 精障 能騎車嗎? 還有是否精障 車禍撞人就不用賠償 精障是否有所謂的法定代理人?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5 18:24

 第一、精神障礙不是他說了算,必須經過醫學鑑定。第二、縱然有精神障礙,不代表達到受輔助宣告或監護之程度,只要仍有識別能力,仍應就自己行為負責。第三、若受到輔助或監護宣告,你仍然可以請求他的監護人負起連帶責任。若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約時間詳談。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5 18: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必須負相關責任

2、可以依據過失責任提起民事求償刑事過世傷害告訴。

3、損害賠償的部分,可以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薪資損失、精神慰撫金及相關必要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朱先生 104-10-21 11:55

直線行徑左方汽車快速右轉.煞車不及撞上
右手拇趾骨折.左腳挫傷左有多處擦傷.開到打鋼釘.診斷3個月休養
初判
查無無肇事違規原因.事故後一通電話沒打來關心過對方
月薪12萬左右.有扣繳憑單.薪水
以上情況
多少錢和解較適當?




judy 104-10-21 00:35

各位律師您好:

我騎機車因在雙黃線進行迴轉時,對向直行機車碰撞車尾並倒下。對方為七十歲以下老人無照騎車,我看到對方有些許輕擦傷,有報警並叫救護車送對方去急診。也有去做筆錄,初判表結果如下:

我方:違反特定標線禁制

對方:無肇事因素(經審視監視影像予以更改)、無照駕駛

車禍後有去探望對方,當下對方家人稱其傷重無法工作在家休養,需檢查幾個月不想談和解

(因只有保強制保險公司不受理,所以自己處理)

之後有聲請調解調解多次不和,對方為家人代理,並開出十萬不含強制險並外加無照駕駛罰金,調解過程中有向對方表明願意付合理範圍內的賠償並請對方提供醫療證明收據及薪資證明等,但對方在調解時只給我跟調解委員看他自行提出的賠償明細,目前情況是對方已提告,所以終於有看到驗傷單,上面是寫對方多處輕挫傷,去醫院八次。

若是對方有可能再次調解的意願下,在無財損、但不提供醫療收據及診斷證明書、薪資相關證明等,資訊不透明情況下我該怎麼辦?可以自行查詢資料寫賠償單嗎?

對方工作為臨時工,聽說可能有福保,這樣的話薪資及醫療費用要怎麼賠償?

另外,對方家人想將無照罰金跟提告費用加在賠償金裡,這樣是合理的嗎?

先在此謝謝各位耐心閱讀,如能提供建議 萬分感謝!

你好:

聲請檢察官將初判表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對方有過失可以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責任。 請對方提出或請調解委員幫忙請對方提出相關單據,你可以自行調查,但會有困難。 醫療費用以實際支出或將來必須支出為標準,薪資損害要請對方提出證明,若無工作就無損害。 無照罰金跟提告費用除非你願意給,否則對方無權請求你負擔。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Skye 104-10-19 16:12

想要請問一下:

事發地點係一個T字型路口,無機車待轉區,我騎機車位於主要幹道先綠燈,車輛可直行或左轉,十幾秒鐘後,對向車道也亮起綠燈(同時綠燈時間約莫十幾秒)。

我前方機車左轉彎時,對向車道綠燈,對造騎機車直行與該輛機車於路中央差點發生擦撞(雙方暫停於路中央一下子),後來當我繞行他們而過,於T字行正中央轉彎時,對造突然發動直行撞來,閃避不及,車頭車頭

對造說他是直行車,我是轉彎車,要負全責。

想問一下,對造暫停於路中央後,俟我經過時衝撞,是否仍為直行車?有其路權(想了解有無相關判決或資料)。(有調到路口監視攝影機整段畫面)

 

現對造申請調解

對造表示該機車毀損致無法騎車上班,於修車前,要我賠償一日三千塊日薪。我表示除非為計程車業或醫師診斷無法工作,始得賠償該天數,否則僅能請求代車費是否正確?

持有中醫診斷證明書(不確定是否為當日),腰部受傷,揚言告我過失傷害罪。朋友說法院通常不太採納中醫診斷證明,會發文至西醫詢問是否有其必要性,是否為真?(本人亦持有當日大醫院診斷證明書手部挫傷)

 

我有點慌忙無助,謝謝律師們給意見。

你好:

要有宜在家休養的診斷證明書才有辦法請求薪資損害,交通工具毀損只能請求交通費用部分。 只要是具有醫師資格之人,由醫院或診所出具之診斷證明書而對方確實有受傷就可以證明,如果是民俗療法,要採信會有困難。
妍希 104-10-12 18:50
當天下午我從直直的巷子騎 他從我右方的巷子(先是泥土地後才是道路)騎過來 但是因為有房子所以我看不到他 他也沒看到我,我快到十字路口時先減速按喇叭但是沒停車因為沒看到車,而他也未減速我就撞上他了,但是他的路面比較寬照理應該會看到我或是聽到喇叭聲 結果他人沒事 我胸部挫傷 腦震盪 擦傷 眼皮縫四針 原本當下說和解各付各的但是 過兩天他說他修車要一萬 但是不可能這麼貴(感覺他要敲我錢 ,我朋友修車也沒這麼貴) 所以鬧上警局 但因當時辦事的員警不在 其他警員勸我們和解但他不願意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2 2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無法和解,則應該先釐清肇事責任,然後再依據肇事責任相互求償

2、針對對方的修車費用,我方可以提出合理的質疑,可以請對方提出收據,讓我方找車廠判斷是否合理。

anons 104-10-09 01:32

對方吃飯喝酒後騎單車回家在路上搖搖晃晃騎車當我發現時已撞上後輪倒地對方挫傷有報警和筆錄。對方有被警開單。看診一次。對方提出告訴傷害罪。不願和解有到地檢署開庭。現在簡易判決下來了。我被判拘役20天易科罰金1日1000記算。這是交給國庫但對方賠償?我是否應該提出異議上訴。那後面是否還有民事部份?我應如何是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若對簡易判決內容不服,則可以提起上訴,至於民事損害賠償部分,至少可以主張過失相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  刑事訴訟易科罰金的部分係繳納給公署,在執行書下來後,就可拿執行書和錢到法院找書記官辦理繳費動作,若對方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您才會依民事訴訟判決金額賠償給對方。

2.  因對方有喝酒才導致您過失撞傷對方,依最高法院八四年台上字第五三六0號判例:「汽車駕駛人對於防止危險發生之相關交通法令之規定,業已遵守,並盡相當之注意義務,以防止危險之發生,始可信賴他人亦能遵守交通規則並盡同等注意義務。若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方得以信賴原則為由免除過失責任。」若您在過程中都遵守交通規則,是因為對方喝酒來不及避免,您是可主張信賴原則而免去過失責任,因此可以提起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小曹 104-10-06 22:18

2015/10/05   23:40分   在高雄自立二路跟台南路57巷口

我騎普重機往六和路方向,突然有一台銀灰色汽車迴轉,朝我左後方撞上,

我當時車速約15公里,來不及反應就被他撞倒,他有先下車幫我把車機扶起來,然後就回到車上一邊表示要先把車停到旁邊去,一邊跟我說要不要我幫你叫車? 然後就往巷子開去,肇事逃逸了。

 當然有人目擊過程,並記下車號(路口也有監視器),後來 警察 跟交通隊的都有到現場,警察問完我資料後表示交通隊會幫我做後續處理,而他們會回分局備案,在交通隊畫完圖也做完酒測後(酒測值0)問了我的筆錄(如上敘),

要我先去醫院驗傷

其實我人沒甚麼事,拍完X光 骨頭部分都OK(驗傷單只有手跟腳挫傷,以下空白),只是隔天起床手腳痠痛,我是在瓦斯行上班的,需要扛瓦斯 爬樓梯,機車部分也是只有車殼擦傷

剛剛他打電話來跟我要約時間談和解(一直跟我抱歉,說昨天他老婆不舒服她趕著要回去,一時疏失沒有留下電話給我),請問這樣和解金額應該要開多少,才是合理範圍卻又能警惕他不該再犯呢?


104-10-05 19:29

機車直騎,對方汽車迴轉,所以撞上,我有背部和右腳腳踝的擦傷挫傷,因為右腳腳踝骨頭腫了一大塊,上大醫院檢查都沒有甚麼問題,直到後來做一個民俗療法,一天500共60天,沒有收據,所以把這筆花費想用到精神賠償來做為補償。 
還有工作損失的部分,因為是領現金但沒有勞健保,所以對方保險公司也不打算理賠這個部份。 
調解委員會都是對方保險公司出面,對方並沒有出現,因為沒有辦法達成共識想提告,也有打電話告知對方,但是對方好像被保險公司誤解我沒有退讓,導致態度也很不好。 

我是學生,平常也都做晚班正職薪水是24000,醫生開立證明不能久站工作(我從事餐飲服務業)3個月=72000 
機車修理費14900 
看診費用(有收據)共5160 
醫生開立證明所需要用到的護具2000 
包包鞋子褲子外套安全帽費用10590 

我沒有肇事責任,上述加起來超過13萬,我開出的金額是13萬,最後底線是讓到8萬,但對方只開了4萬,如果上法院,我沒有辦法給出薪資證明和民俗療法收據,這樣要怎麼做? 目前遇到的問題是,對方要到我們公司去了解,但是公司開出的薪水是正職的,其實沒有到那麼多,如果發現薪水袋偽造,會被告偽造文書罪嗎?這樣下一步要怎麼走?

謝謝耐心看完,如果需要補甚麼資料,再和我說,謝謝。

你好:

薪資的部分請雇主出具薪資證明;民俗療法如果不是醫療的必要費用無法請求。 雇主給你的薪水單不要變造,會構成變造文書罪,你拿去行使會構成行使變造文書罪。 調解談不攏就先提告過失傷害,邊打邊談,起訴後記得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一、可以考慮在六個月內告刑事。但是告刑事你也得開庭請三思。

二、民俗療法的部分有二種見解,一種認為是非醫療必要費用;有認為是醫療必要費用。你如果是要告的話當然是主張民俗療法也是必要費用。如果你手上沒有的話還是要搜集一下證據

三、薪水部分要誠實的去請求,可以用薪資袋及帳戶入帳比對來證明你的薪水為多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4-10-05 20:44

目前就是薪水袋價格開的比較高,對方保險公司要去查證,這樣該怎麼處理?

104-10-05 20:47

目前就是薪水袋價格開的比較高,對方保險公司要去查證,這樣該怎麼處理?

104-10-05 20:48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可以考慮在六個月內告刑事。但是告刑事你也得開庭請三思。

二、民俗療法的部分 ... (恕刪)

目前就是薪水袋價格開的比較高,對方保險公司要去查證,這樣該怎麼處理?

104-10-03 22:21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於今年4月時於台南發生車禍~

案發是這樣經過的~我直行於機車道上偏外(但是一樣在機車道內為超出)

撞上一位三寶,而目前這位爺爺的狀況是癱瘓的~但是手腳能動~復健中~而我也有摔車滑行挫傷擦傷~

而做完了筆錄後~初判表上(我:駕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對方: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有監視畫面錄下他穿越道路~我是直行車!!!

可是~這條路上是(全雙黃線而100公尺內前後各有斑馬線)~而我撞到的地點距離斑馬線40公尺左右~而我的機車滑行距離約7.3公尺~但是依照法應距離計算起來~我車速沒有超速(酒測值0)~沒有違規騎在快車道上面~我看到他的時候剩下3公尺~已無法煞車阻擋案件發生~

而第一、二次的調解對方要求我賠償1100萬~我覺得太誇張!!!

畢竟對方已經70歲~已無工作能力~然後要求這樣的金額!!!

但是~最近我被傳票了~請問開庭時~這樣的狀況對誰是有利的!!!

我的過失責任重嗎?

一、你如果也有受傷的話六個月內你也可以告老爺爺。

二、雖然行人是略占優勢,不過如果你完全無避免可能性的話還是有空間的。

三、可以調解是好事。

四、你在台南的話就近找個律師幫你吧。至少請律師查一下老爺爺的傷勢的話一般的賠償金額大概是多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雖然違規在先,但也無法保證您全然無過失,所以仍可能會構成過失傷害罪,而損害賠償的部分,您可以主張過失相抵,以減輕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10-03 01:15

 

我去 我前任居住的套房樓下.想要拿回 我送他的所有東西

因為...她在家 卻一直不接我電話

我跟隨...那裡的住戶進公寓(樓下門口是用感應卡)

 

我去到她套房門口.我有敲門.轉門把.還有喊她...要她把東西還給我

她之後有開門拿一袋東西給我

可是 卻不是全部...我跟她要東西

 

她轉身要出門...我跟她 在樓上的走道 有發生拉扯 造成她有部份挫傷

 

爾後...我跟她進屋.拿屬於我的東西

還在她家...撕毀一件她送給我 我放在她家的衣服

 

我回家後

她說她朋友很生氣.要她調監視器要告我

因為...她租的套房樓下門口有監視器.樓上房間走道也有監視器

她居住的地方隔音差.她說她隔壁兩間房客可以當證人

 

我想請問...

1.這樣...她可以告我什麼?!

2.我有構成擅闖民宅.傷害毀損嗎???

3.她有要求我賠償金錢

可是 我怕她事後又反悔調監視器錄影帶告我

我想請問...

和解書要怎麼寫?!

我除了和解書...還能寫什麼文書.保證我自己的權益呢?!

 

PS: 她說...她不想見我.我想請問...和解書可以用宅配郵寄方式 填寫嗎? 要怎麼書寫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3 09: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構成傷害罪及侵入住宅,對方則構成毀損罪。

2、除了簽立和解書之外,可以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倘若對方不想見到您,可以委託代理人協助處理。

104-10-03 16:1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構成傷害罪及侵入住宅,對方則構成毀損罪。 ... (恕刪)

 

不好意思

我再請問一下

1.衣服是我撕毀的...為什麼對方會構成毀損罪???

 

她當下沒報警

事件到現在也過了一週

她到現在也還沒調租屋處的監視器

2.我想請問 追訴期有多長???

 

3.請問和解書內容要怎麼填寫???

因為...我相信.她也不會願意 跟我去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更何況是我找代理人協助處理

 

4.就現今 我跟她這種狀況 我到底該不該給她賠償金???還是...要等她告我.我再出面呀~"~

煩心 104-09-22 05:10

律師您好  關於我普通傷害案收到起訴書

我找不到原告   也無法獲得和解的機會

開偵查庭 我ㄧ概承認打人的事實

對方沒來開偵查庭 也無法當庭進行和解

對方一直躲著我

現在收到檢察官起訴書 

不知道要怎麼辦才好...?

開庭的時候

我應該怎麼做才能讓法官相信我有誠意悔改進而輕判

我有前科紀錄,不過沒坐牢  我繳易科罰金

這次我怕被判到關  哪怕是三四個月我也承受不起

我還有罹患重度憂鬱症的女友要照顧

這件官司的起因也是因為女友自殺演變而來的

若入獄服刑,我怕女友沒人照顧又想不開

女友也沒家人了

 

想請問律師

這該做些什麼事或動作

來讓法官相信我

已有誠意悔過

 

另外普通傷害案  大概都判怎樣?

對方驗傷頭部外傷背部挫傷

也沒怎樣,還是一樣可以上班

相信無大礙......

想請問這樣的傷害

都怎麼判居多?

 

 

一、挫傷,認罪,未和解累犯(執行完五年內再犯), 我幫你查了個判決,三個月得易科罰金。台北地院104審簡字第1303號判決。

二、不用太擔心,要好好照顧你的女友。

三、跟法官說你知道錯了願意與告訴人調解,家境有困難也挑個時機說一下。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

一、建議開審理庭前具狀向法官表示和解意願,希望能請法院促成調解

二、開庭時再次表示願意和解的意思。

三、縱使未和解,仍應判6個月以內,通常如果初犯都判4個月內,得易科罰金

四、不用太過擔心,不然就委請律師具狀向法院要求對方的聯絡方式,或是請律師閱卷查看卷宗是否有對方聯絡方式。

五、這種案件通常不會把你關起來。

104-09-20 19:04

你好

同上一篇,A先生被7.8個人圍毆,導致右下巴有刀傷,下巴骨折,身上多處擦傷挫傷,請問這樣可以告這些人殺人未遂嗎?指使者可以告他教唆殺人嗎?

順便請教該如何要賠償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成立殺人未遂,仍需視當時下手情節而定,而本件有傷害之事實,至少可以成立傷害罪,並應於知悉時起六個月內提起傷害告訴,民事也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20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提出證據,如監視錄影畫面及驗傷單,再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蔡 104-09-17 11:42

9/13星期日午夜12點多,本人在全家便利商店上班,遇兩名年輕男客(有喝酒)在櫃檯起口角並上演全武行,本人欲向前拉開雙方時,遭其中一名客人出拳正中鼻心,當場鼻血直流,後喝斥對方不要離開,本人將報警處理,原先對方態度囂張對本人叫囂說:[看多少我賠你啦!]待警方來之後,對方態度軟化拜訪本人是否同意私下和解,本人當下即前往醫院驗傷(僅開診斷證明書3份),一份給對方,另兩份本人備存,傷勢如右:(1)鼻子挫傷(2)上下嘴唇撕裂傷(3)後背抓傷...
而事後本人進食時才發現,左邊上下排數顆牙齒因鬆動咀嚼會痛,而無法自然進食,便無食欲
當下也有告知對方本人少驗傷牙齒此項,會再去檢驗牙齒部份
問題1.若本案本人堅持走法律途徑,對方將受什麼判決?
      2.關於賠償部份,本人因沒有概念,不知該如何向對方請求賠償?
      3.若私下和解,又該如何簽和解書部份?
      4.若對方提出私下和解,本人還能申請職災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7 12: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普通傷害罪,可以最重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2、可以請求醫療費用、必要費用、不能工作薪資損失及精神慰撫金。

3、可以簽立和解書,或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4、屬於工作期間所受傷害,可以申請職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7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但也必須對方有財產才有實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7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但也必須對方有財產才有實益。

小蔡 104-09-17 08:25

9/13星期日午夜12點多,本人在全家便利商店上班,遇兩名年輕男客(有喝酒)在櫃檯起口角並上演全武行,本人欲向前拉開雙方時,遭其中一名客人出拳正中鼻心,當場鼻血直流,後喝斥對方不要離開,本人將報警處理,原先對方態度囂張對本人叫囂說:[看多少我賠你啦!]待警方來之後,對方態度軟化拜訪本人是否同意私下和解,本人當下即前往醫院驗傷(僅開診斷證明書3份),一份給對方,另兩份本人備存,傷勢如右:(1)鼻子挫傷(2)上下嘴唇撕裂傷(3)後背抓傷...
而事後本人進食時才發現,左邊上下排數顆牙齒因鬆動咀嚼會痛,而無法自然進食,便無食欲
當下也有告知對方本人少驗傷牙齒此項,會再去檢驗牙齒部份
問題1.若本案本人堅持走法律途徑,對方將受什麼判決?
      2.關於賠償部份,本人因沒有概念,不知該如何向對方請求賠償?
      3.若私下和解,又該如何簽和解書部份?
      4.若對方提出私下和解,本人還能申請職災嗎?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23 21:09

 您好

 您可考慮提起傷害告訴 等檢察官起訴後  再利用刑事程序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Audrey 104-09-16 13:28

本人於9/7(一)因公司地板濕滑跌倒,撞到頭部,後送醫診治,醫生判定為腦震盪、顏面及頸部挫傷,宜休養五日。(9/7~9/11請公傷假沒問題)

休養一個禮拜後於9/14開始上班,9/15頭部感到不適,回醫院掛急診,診斷證明亦為腦震盪頸部挫傷,宜休養三日。但公司卻不給請公傷假。

請問這種狀況不能請公傷假嗎?

若能請公傷假我該如何捍衛我自己的權利?

采采 104-09-15 19:55
律師們好: 我前夫在今年四月時 跟兩個朋友半夜喝醉,看到路邊外勞 併打傷他們(有輕微挫傷) 其中有個朋友順勢拿了外勞的包包 裡面大概有現金兩萬多塊跟外幣 三個人平分掉 當天接近中午就被抓了 被告結夥搶劫重罪(現在在看守所羈押禁見中) 上個月底接到通知 說要和被害人和解 我想問的事是如果和解了 有機會獲得緩刑或者是減刑之類的嗎? 我前夫跟他兩個朋友都是初犯,沒前科 我們有一個兩歲多的小孩 小孩很想爸爸 法院是有法扶的義務律師 但是因為家裡沒錢(我先生獨子,家裡還有年紀大的爸爸只剩我一人賺錢養家, 雖然我們離婚了,但發生事情我也放不下爸爸一個人在家沒人顧,爸爸也不識字所以 法院都是通知我) 所以一直不知道能不能聯絡 或請他?助我們? 可以給我一些建議嗎?

您不覺得外勞比較值得幫助嗎

 您好,

看您敘述,像是觸犯傷害罪、加重強奪罪。但是檢察官也有可能起訴加重強盜罪。罪刑差很多,所以必須先釐清

若是傷害罪、加重強奪罪,最輕刑責為一年,若和解且無前科,是可以爭取緩刑

若是加重強盜罪,最輕本刑為七年,怎麼減都還要判三年多,是無法緩刑的。

故,此案重點在於律師辯護策略是否得宜,是否可以為被告爭取為傷害罪、加重強奪罪,若能,且有和解,自然有機會緩刑

刑法第74條規定: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
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
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
    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
    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前項情形,應附記於判決書內。
第二項第三款、第四款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和解有助於減刑,但此為重罪,要緩刑的機會很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5 22:38

您好,若您沒有前科,又有與被害人和解,就有獲得緩刑之機會,建議好好誠摯地與被害人和解

小張 104-09-14 20:11

各位律師先進好,小弟一介清貧上班族,首次發生交通糾紛,有勞各位幫忙了!

一、車禍發生日期:104年8月4日 194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左側肢體3處瘀青(皆約3*3)、額頭挫傷(約2*2)、左側脛骨挫傷(約1.5*1)

對方:沒事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機車):強制

對方(轎車):第三責任強制險(富邦)

五、初判表內容:

我方:涉嫌行經無號誌路口減速慢行,做臨時停車之準備(自稱30~40公里/時間)

對方:1、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

六、請益問題:

(一)對方保險公司開口就說涉嫌不代表我無責,開價他7我3,但問題是對方的車粗估要修10萬,而我的機車才修1萬5,加加減減我還得倒貼2萬多,請問這個比例我該怎麼跟他談回來?

(二)初判表述及"涉嫌"應該是不確定,保險公司以此為由說我有3成責任合不合理?

(三)我並不在乎對方能賠我多少, 我只希望生財工具能完好, 其他精神賠償醫療什麼的我自己可以吃下來, 請問我還有些什麼籌碼能拿來談呢?

建議你去驗傷,先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因為刑事部分,有1%過失即有罪。

然後,請檢察官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事故鑑定(司法機關送鑑定不用錢,雙方自送要3000元鑑定費),看鑑定報告結果,再決定如何和對方談。

大致方向是建議拿精神損害賠償這塊來補。

 

一、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是否提告請考慮。

二、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第一次請在二年內處理,刑事案件的進行不會阻止民事時效的進行。這個要特別注意。

三、如果你要每個都自己吃下來對方就不用賠了,但對方未必會每個都自己吃下來。

四、如果雙方都願意自己吃下來其實也可以,因為這個看來不是大車禍,可以和解當然是好,以和為貴我也可以贊成。

五、如果要和解的話可以聲請調解

六、這個是過失侵權行為,雙方都可以行使抵銷權,所以可以請求的就都請求吧,不然你要拿什麼跟他抵呢?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4 2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依據初判表內容,對方確實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一個人 104-09-14 13:02

二月駕車發生交通事故

手腳挫傷住院一星期出院,醫生開立一休養三個月的證明

是否可以此向肇事者求償三個的薪資賠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一般就是以診斷證明為主

診斷證明上面有寫三個月

就可以請求三個月

但要附薪資證明

否則就只能請求基本工資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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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n 104-09-09 10:09

我女兒三月中的某晚在公園散步遛狗途中,因對方所飼養的狗未牽繩過來挑釁我們家有牽繩的狗,故而發生四處亂竄之情形,造成她因在旁而被對方的狗衝撞,因重心不穩彈飛重摔造成尾椎直接著地,當時有報請警方處理備案,也當場請了救護車,到院急診後未有明顯骨折、骨裂,僅有挫傷,因工作因素,僅在隔日請了一天假,但是因為受傷卻影響她開車及工作的效率,後續我們就自行熱敷、食療,盡量避免做會引發疼痛的動作,並未積極復健,也未再回診,過程中,對方僅在事發後傳了一封簡訊詢問狀況,未再多表示什麼!!

近期因天氣變化,她抱怨挫傷處爾有莫名的疼痛感,不知是否為留下的後遺症,雖然還算年輕人,但後續入冬後,不知會不會有可能更不舒服,所以近期會考慮就診中醫,真是莫名之。

事情發生到現在,對方皆未賠償,而事發至今也將近要六個月了,所以想請問各位律師先生、小姐,我該怎麼做,可以跟對方理賠的項目是只有月薪的一天跟及急診當天的醫療費嗎,謝謝各位的解答,感恩。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09 10:19

您好

民法第一百九十條之規定,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損害賠償範圍 ,應視您有哪些證據證明您的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Megan 104-09-09 10:30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民法第一百九十條之規定,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 (恕刪)

因為只有請一天假,所以只能向對方要求一天薪水的補償嗎?

那食補以及一些自家交通的費用支出,沒有實質的證明收據 就無法求償嗎?

一、還有精神上損害賠償

二、金額如果不是很大的話建議以調解的方式處理即可。

三、有的人會去告刑事,告訴期間是六個月,由於傷勢不是很嚴重,是否提告仍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那天有被扣薪,才能列入損害,損害賠償的原則,就是要有損害才有賠償,當然精神慰撫金您可以大概抓一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蒼 104-09-08 13:38

各位律師好....

本人於9/6(日)開著跟朋友借來的車於中山北路與南京東路交叉口(中山分局外)路況不熟沒注意不能左轉違規左轉(有打方向燈且當時我幾乎是停在中間被後車按喇叭驚慌下踩下油門,估計車速低於30公里) 與對向計程車司機發生對撞車禍

我方汽車車頭全毀 對方也差不多

雙方輕微受傷,對方當下有坐救護車去馬偕,我則因嘴巴稍微流血右腳膝蓋微微挫傷而沒有去醫院

雙方汽車均無碰撞險,僅有強制

因在中山分局外  故警方不到兩分鐘就在現場拍照  已有筆錄

目前狀況是這樣......

被害人要求回原廠整修 估價出來大約落在45萬上下(據說是一年內新車)

車主要求我盡速維修 且希望我不要給別的車廠維修(擔心後續問題)

我目前是新進公務人員 我無法負擔如此龐大的維修費用

想詢問如何降低賠償金額??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9-08 14:07

1.一般來說,肇事責任比例以及車輛維修零件折舊方面可以降低賠償金額

2.如果有其他請求賠償之項目,則視個案而定

小蒼 104-09-08 14:12
回覆 阿彬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一般來說,肇事責任比例以及車輛維修零件折舊方面可以降低賠償金額

2.如果有 ... (恕刪)

感謝阿彬律師的回覆

想請問一下

肇事責任比例部分是不是要等事故發生後30日取得交通初判表後再去申請車禍鑑定??

這樣要至少一個月的時間 這段期間她的營業損失部分該如何計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9-05 15:06

昨天早上出門上班時,我被同事騎乘機車載,因巷子狹小,遭到對向汽車擦撞導致褲子破掉,腳挫傷,當下因雙方趕時間而沒報案,只有互相留下聯絡方式,後續對方開車的人非常沒有誠意要和解的意思,所以我們也去派出所備案並申請車禍丈量,且重回事故現場做筆錄,在這中間警方一直誤導我同事,說是我們的錯,要求我們跟對方和解,重點車禍鑑定要大概一個月才知道對錯吧,再來就是我的同事被員警的話影響,認為是自己錯,所以我的同事簽下和解,但我並沒有簽名和解.

問題一:處理員警對此案件我們認為有處理瑕疵及誤導,可否對他提出申訴或告訴?

問題二:我是否可以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肇事者,請他限期出面與我處理後續,否則將對他提出傷害(有驗傷單)及財損告訴?

一、不建議針對警察。

二、你有受傷,六個月內的確是可以提告過失傷害

三、你的同事如果在做筆錄的時候都認錯,那就要看鑑定結果對方有沒有錯了。對方有過失才有過失傷害可言。

四、存證信函可以考慮。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4-09-05 14:49

昨天早上出門上班時,我被同事騎乘機車載,因巷子狹小,遭到對向汽車擦撞導致褲子破掉,腳挫傷,當下因雙方趕時間而沒報案,只有互相留下聯絡方式,後續對方開車的人非常沒有誠意要和解的意思,所以我們也去派出所備案並申請車禍丈量,且重回事故現場做筆錄,在這中間警方一直誤導我同事,說是我們的錯,要求我們跟對方和解,重點車禍鑑定要大概一個月才知道對錯吧,再來就是我的同事被員警的話影響,認為是自己錯,所以我的同事簽下和解,但我並沒有簽名和解.

問題一:處理員警對此案件我們認為有處理瑕疵及誤導,可否對他提出申訴或告訴?

問題二:我是否可以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肇事者,請他限期出面與我處理後續,否則將對他提出傷害(有驗傷單)及財損告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5 15: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為論述詳細過程,故而無從判斷是否有誤導,不過倘若對於員警辦案態度有不滿,可以向其所述單位提出申訴。

2、就您的部分,可以等到肇事責任出來之後,向有過失者提起刑事告訴並請求賠償

chu 104-09-05 09:50

9/4早上上班途中被同事騎乘機車承載,直行經過單行道

突然被一台正在等紅綠燈的黑色休旅車左轉(未打方向燈)直接撞上我的右腳

對方當時急著離開現場所以未報警處理只留了電話

我與同事也直接去醫院,我右腳有一片挫傷

之後聯絡對方,對方的態度沒誠意

而且是我們一直主動聯絡她,現在我們該怎麼辦

 您好,

沒有警方做肇事鑑定圖表,屆時很難判定責任比例問題,甚至連對方有沒有"過失"傷害罪都很難確認。現在建議您回去看看有沒有監視器,或是其他正據可以證明對方有過失,如果找到對方有過失證據,至少可以先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使他知道必須處理,才有可能撤告。

另外,縱使找不到資料,也先提告過失傷害罪,至少先讓對方願意出來處理。過失傷害罪必須在發生事情當天起算6個月內提告喔。

一、先把你們知道的事發經過寫下來。

二、去警局備個案。

三、對方有停下來關心確認沒問題再走應該不算是肇事逃逸

四、過失傷害部分告訴期間是六個月,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是二年。

五、證據要儘量搜集。

六、傷不是很嚴重的話請認真考慮調解處理即可。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GREET 104-09-03 05:26

事由

甲方<我本人>上班途中經路口看到綠燈直行.可能有超速

但乙方<對方貨車駕駛>由對向車道未到亮左轉燈時就突然左轉過來,本人怕撞上去所以緊急煞車,導致車子打滑摔倒,手腳挫傷,及機車受損修理2000多,手機壞掉,經車禍初判表判讀對方未依號誌行駛,及對方被吊銷駕照,而且對方沒有保第三責任險,而且對方自8/17車禍致今都未聯繫本人,請問這樣該如何求償?若申請調解委員會可否依事故初判表就可以,還是還必須再去申請鑑定報告,請問若申請調解委員會會不會有洩漏本人住處或個資的問題,因為害怕對方若找上門來找麻煩

可否請各位撥冗幫小弟解答一下,謝謝

你好:

若雙方對於肇事責人歸屬沒有爭議可以不用申請鑑定調解委員會作成調解書上面會有你的住居所跟個人資料,這是調解書必備的格式。

一、小車禍可以談調解儘量談。

二、地址可以找個律師當送達代收人,並由律師協助調解,這樣對方就不知道你住那裡了。

三、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但是否提告仍需三思。

四、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第一次請二年內處理,後續因中斷而重行起算的時效每次是五年。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GREET 104-09-07 11:38

 

律師你好 請問你們幫忙當申請調解委員會的當送達代收人,這樣需要多少費用呢?

CC 104-09-01 21:34

你好!事件發生在104年8月27號凌晨5點,當時我載朋友從環河北路往台北橋方向行駛,當時下著細雨,時速約4~50公里,騎過三信路口快到加油站時,突然A機車煞車右轉,B機車閃避不及撞上去,我當時騎在B車的左後方約4公尺處,人彈飛到我前方,我當下反應不能壓到她,緊急煞車往右一偏撞到B機車倒地,警察做筆錄時,A機車說她只是騎的比較慢,B機車就從後面撞上來,但我和B機車都看的很清楚,是A機車突然煞車減速,導致B機車摔出去,大腿骨折,而我和朋友都有挫傷機車也有損壞,這場車禍誰需要負肇事責任?誰該向誰求償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1 23: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由A機車負責。

不過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等來判斷比較精確。

車禍事故肇事責任之後就可以依據過失比例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及民事賠償

Chao 104-08-30 15:35

事故現場:在單一車道可以雙向行駛的永和大新街中,因為錢櫃就在對面,所以我方機車準備停車(載有一名乘客(我朋友)),就放慢速度的尋找停車位,看到左側有一個空停車格(也是大新街,不用90度左轉的),就是在街左旁,有打方向燈備靠左移動,正要看後視鏡時(因為要準備停車了時速15-20),後方突然一台機車撞了上來,雙方應聲倒地,第一時間報警處理,沒有移動現場,之後雙方到醫院做筆錄驗傷(我方兩人挫傷,對方流血一般外傷,他坐救護車,我坐警車),分開做筆錄,最後警方給了對方的聯絡電話

因為車禍當下,對方完全不理不睬也沒有一聲道歉,在醫院時,我好言好語的說:不好意思,請問後續我們雙方是要怎麼處理,對方依舊沒有反應,最後就給我一句:等我好一點再說為什麼要等他好一點),就走人了。三天過了依然沒有來電。完全不覺得自己有一絲絲的錯誤。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我方有完全無肇事責任的機會嗎?

請問我能採取什麼樣的動作?

請問通常這樣的情況,都是怎麼樣發展?

請問我方乘客如果提告可以是證人嗎?

我方兩個人會比一個人有利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30 1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於7日後向員警索取現場圖跟現場照片,比較好釐清肇事責任,等到30天後可以索取初步判定表。

2、屆時再依據過失比例相互求償

喜德 104-08-27 15:14

7/22因肇事著後追撞 導致我重心不穩倒車 摔車(一點小挫傷 瘀傷)..追撞前害對我按喇叭

當場本來想說肇事者(外國人)有互留手機 會要談,就跟交警說私下談

因為怕麻煩...

但後來都是我主動聯繫對方要跟他談,但對方都沒接手機  app回我也沒誠意

要談.. 

這樣事後想提告傷害告訴 會對我不利嗎?  會不會有點爭議在 ((後悔當場沒說要去做筆錄 ,當備案))

我是騎大型重機    肇事者普通125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7 16: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趕快去驗傷並且抱警處理。

2、不過日後難免遭到質疑傷勢是否是當下的,及警方蒐證困難。

3、倘若員警拒絕受理,可以索取報案三聯單。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7 18: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7 18: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為免逾告訴期限,建議您應盡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建議可以馬上提告,並立即蒐集證據,例如監視錄影機畫面或證人,以避免日後會更難證明。

kitchang 104-08-24 23:34

事故時間:2015/07/01
事故概述:我騎機車單行道(有三線)要左轉,因''未打左轉燈,以及未注意後方來車''(此為初步研判表所認定的肇事責任)遭受後方機車碰撞(沒有肇事責任)。我的傷勢是左臉右腳挫傷,對方的右腳開放性挫傷以及右手手肘鷹嘴突疑似骨折。對方有大致提出醫療、修車、工作給付以及交通和精神賠償的部分內容。

其中想請問三個部分,一個是交通賠償的部分,對方提出他因受傷行動不便,須搭乘計程車,請問我該負擔所有的計程車費用嗎?還是往來醫院看診的部分?第二部分是精神撫慰金,雖然對方尚未明說金額,但有表示因未受傷而無法參加國家考試,對他的未來規畫有極大的影響...這應該如何認定?

最後一個問題是,對方希望我能到法律事務所(對方提供)談和解?這對我會有很不利的狀況嗎?

以上是我的疑問,希望能幫忙解決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5 09: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可以請求交通費,但不是所有的交通費,必須是合理的,可以檢視路程、是否有其他方式等作必要性的判斷。

2、倘若有受傷的話,確實可以要求精神慰撫金,可以審酌雙方經濟狀況、傷勢等,至於國家考試之影響應該算是相對來說非屬斟酌因素。

3、可以,不過畢竟是對方找的律師事務所,所以是否能夠真正中立客觀恐有疑義,建議可以由該事務所撰擬和解書之後,您拿回來審閱之後再行簽立。

您好,可以請求因為事故而所支出的交通費,而交通費需與該事故有因果關係,故只能持單據請求往來看診的計程車費用精神慰撫金對方可主張請求,此由法院作為判斷核定,最後因為對方所找的律師事務所,相對來說可能較偏向對方,故任何和解契約,您應仔細審閱再行簽章。 

Kyle.C 104-08-23 22:20
在8月22日晚上9點30分我騎一台機車行經十字路口,因視線死角無法看到我左邊來車,在加上綠燈變成紅燈未注意,當我發現時立即停車並要後退時,被左邊急駛而來機車撞上,根據對方筆錄當時時速60~70,反應距離只有2~3公尺,雙方都有受傷,對方多處挫傷,集中在四肢及臀部。 我想要在和解條件註明這些 甲方:我  乙方:對方 (1)乙方同意甲方修復乙方本次事故所致車輛受損(即車輛損壞修復全部費用) (2)因個資法關係乙方同意自行前往甲方其保險公司申請機車強制險之理賠 (3)甲乙雙方放棄刑、民事告訴權,如已告訴應即具狀撤回,嗣後無論任何行事情狀,雙方本人及家屬均不得提出異議或任何要求,以及追訴情行 但是對方要跟我提出,工作損失賠償,但我認為他只有輕挫傷,不致影響工作。 請問律師和解書之和解條件要加注明哪些部分,不會產生日後糾紛
或如何處理和解 

你好:

你可以向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書成立並經法院核定後,依向鎮事調解條例第27條,對方不得再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且調解書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對方沒有辦法再訴訟爭執。

HUNG 104-08-23 01:41

我方機車 雙載 直行 與 對方汽車 右轉發生擦撞
我方機車駕駛 被驗出0.09酒精,但無違法,沒送公共危險

交通初步研判表
對方. 轉彎未注意後方車輛
我方. 驗出0.09酒精,目前無發現任何肇事責任

我方雙親 雙載皆受傷 ,卻又不喜歡跑醫院,只有車禍當天去一次
醫院診斷書開出,擦挫傷,建議休養3週

 經過一次調解
對方保險說,機車受損.醫療會全賠
關於 精神撫恤及工作損失 無法跟我方達成 共識

因為我方 雙親是跑工地的,拿不出任何工作收入證明和勞保證明相關的
我們也是等有電話進來,才有去工地 工作...

現在2人又受傷的,我方雙親只是跑工地,靠體力吃飯的
一天也有四千左右收入,是兩個人在賺...


對方只願意支付四萬 作為我方雙親工作補償 , 因為我方沒有提出工作證明
還有說 我們只有去一次醫院,表示不嚴重阿
精神撫卹也沒有說要給... 
對方還說 你們去法院 這些沒證明的 都不會 判給你,告也沒用

而對方駕駛一直推說,全程給保險員處理,他連一次都沒有關心過我方
還拿酒駕壓我們,說去提告也沒有這些工作賠償....

請問我們跑工地的是要怎麼拿出 收入證明
現在車禍都沒有在工作...
工作賠償要怎麼提出相關有力的證據 或是能夠提高補貼金額 

HUNG 104-08-23 01:11

我方機車 雙載 直行 與 對方汽車 右轉發生擦撞
我方機車駕駛 被驗出0.09酒精,但無違法,沒送公共危險

交通初步研判表
對方. 轉彎未注意後方車輛
我方. 驗出0.09酒精,目前無發現任何肇事責任

我方雙親 雙載皆受傷 ,卻又不喜歡跑醫院,只有車禍當天去一次
醫院診斷書開出,擦挫傷,建議休養3週

 經過一次調解
對方保險說,機車受損.醫療會全賠
關於 精神撫恤及工作損失 無法跟我方達成 共識

因為我方 雙親是跑工地的,拿不出任何工作收入證明和勞保證明相關的
我們也是等有電話進來,才有去工地 工作...

現在2人又受傷的,我方雙親只是跑工地,靠體力吃飯的
一天也有四千左右收入,是兩個人在賺...


對方只願意支付四萬 作為我方雙親工作補償 , 因為我方沒有提出工作證明
還有說 我們只有去一次醫院,表示不嚴重阿


精神撫卹也沒有說要給...
對方還說 你們去法院 這些沒證明的 都不會 判給你,告也沒用

而對方駕駛一直推說,全程給保險員處理,他連一次都沒有關心過我方
還拿酒駕壓我們,說去提告也沒有這些工作賠償....

請問我們跑工地的是要怎麼拿出 收入證明
現在車禍都沒有在工作...
工作賠償要怎麼提出相關有力的證據 或是能夠提高補貼金額 

 

假設,我方想要提出車禍告訴,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我方無責,測有酒精
提出告訴 也可以向對方拿到該有的 全部醫療費.機車維修費嗎?
那在法院拿不出收入證明呢? 會有相關的工作損失賠償嗎? 及精神賠償((對方不理不才))

你好:

可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記得要在6個月內提出。 醫療費、修車費都可以請求,但是要準備好相關單據 工作損失可以傳喚工地主管作證或提出薪資條、匯款紀錄、簽收紀錄,要讓法官相信父母有工作收入,法官會去判斷工作所得在多少範圍內合理。 可以請求精神上慰撫金,會以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其他各種情形,以核定相當之數額。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要在2年內提出。

 您好,

一、勞工力減損(工作損失),可否請廠商或是派工作給你們的人,提供一些相關證明呢?甚至自己電腦打一打,對方願意簽名的證明都好。但切記要確實。

二、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一般人休養三周大約2~10萬。那你們跑多次一點醫院,或是去中醫調養。

三、保險公司如此溝通,實在是看你們不黯法律,態度不是很好。

四、建議您在談的時候直接說您會提告刑事過失傷害(6個月內),以刑逼民,強迫肇事者也負擔一些,或是請肇事者要求保險公司提高金額。

五、酒精濃度不高,且無犯罪,應該不會影響肇事責任太多。

六、若真的與賠償金額差太多,還是建議先找律師當面諮詢看看,無法負擔委任案件的費用,仍可以委請律師陪同調解,或代寫訴狀,例如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訴狀,以維權益。

 



 

 

HUNG 104-08-23 15:29

各位律師們好,因為我自家是開小公司的,生意是靠電話打進來的,並無設立公司登記營業
關於勞工力減損(工作損失),我們只有三聯簽單那種跟對方請款證明
對方說這個不能證明,無法賠償,要我們出示更明確的證明,如勞保..收入證明.. 薪資條、匯款紀錄... 這些我們都沒有,工地的工作很不穩定

我們請求精神賠償 對方不願意 ,他們說 全部只願意用4萬工作補貼 打發我們

關於提告傷害,跑法院要費用嗎?  都拿不到什麼賠償,跑法院會不會倒貼金額


林俊賢 林律師你好:

關於委請律師陪同調解,需要龐大費用嗎?  第一次遇到這些事,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他們老人家有去調解過一次,不滿意收場,另約時間下次調解
是否有 台中市有相關律師服務之類的嗎? 謝謝律師

HUNG 104-08-23 20:14
回覆 林律師-禹盛法律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一、勞工力減損(工作損失),可否請廠商或是派工作給你們的人 ... (恕刪)

關於提告傷害,跑法院要費用嗎?  都拿不到什麼賠償,跑法院會不會倒貼金額


律師你好,關於委請律師陪同調解,需要龐大費用嗎?  第一次遇到這些事,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他們老人家有去調解過一次,不滿意收場,另約時間下次調解
是否有 台中市有相關律師服務之類的嗎? 謝謝律

104-08-22 05:54

我想詢問一下,我星期一出車禍,對方是箱型車紅燈(非搶黃燈)加上超速,與我在斑馬線前(剛起步)擦撞,我人飛出去,導致臉部的嘴角上有一到2公分的裂痕。在醫院,裂痕縫了6針嘴唇內部縫了2針,旁邊嘴唇整個瘀血腫起來。

還有我目前大三,在準備考研究所,但因為我晚了人家一個多月的時間準備,時間對我來說非常寶貴,在車禍後,我上半身挫傷擦傷、臉部非常腫、不太能進食、易口乾,使我非常的不舒服,完全無法讀書,約一星期。

請問上述兩項問題相關的賠償到底要如何去計算或估算?

(不包括醫療及車損,因為他都有保險)

拜託律師替我解答

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2 18: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車禍案件的賠償金額包含醫療費用、財損、不能工作的收入損失、其他必要費用(如義肢、交通費)及精神慰撫金等。

104-08-21 11:50

我想詢問一下,我星期一出車禍,對方是箱型車紅燈(非搶黃燈)加上超速,與我在斑馬線前(剛起步)擦撞,我人飛出去,導致臉部的嘴角上有一到2公分的裂痕。在醫院,裂痕縫了6針嘴唇內部縫了2針,旁邊嘴唇整個瘀血腫起來。

還有我目前大三,在準備考研究所,但因為我晚了人家一個多月的時間準備,時間對我來說非常寶貴,在車禍後,我上半身挫傷擦傷、臉部非常腫、不太能進食、易口乾,使我非常的不舒服,完全無法讀書。

請問上述兩項問題相關的賠償到底要如何去計算或估算?

(不包括醫療及車損,因為他都有保險)

拜託律師替我解答

感激不盡

kuanhung 104-08-20 14:29

發生時間六月中旬,我騎車載母親要去工作,對方開車從右後方出來擦撞造成我手腳挫傷與母親大腿血腫手臂擦傷有顱內出血引發癲?。

初判表第一原因是對方未讓主幹道,第二是我方寫行經無號誌路口減速停車準備,我有詢問過警員說我從後面被撞的怎麼做停車準備他說不管前撞後撞都一樣所以說我申請鑑定的話改變機率也不大。

第一次談由於我與雙親是做服務業的自己承租店面4萬/月做早餐約7年與炸雞攤20年以上皆需依賴家母才能工作所以有向對方申請理賠但對方說全交由保險公司處理,由於我們都是現金買賣也都沒有保存進出貨單據所以對方保險只說可能用最低工資去算所以兩人受傷可能只賠十萬還要求我們要去找醫生開休養証明,對方保險說你們把資料準備好再通知他們先這樣我還有另一個要去處理。明明就我們是被害者是你們要跟我們協調不是嗎?

第二次談判我們把資料都準備了醫生也開了宜休養2個月追蹤半年的証明也提供了主計處攤販營收均表給對方保險員,不過對方說他沒有看過這種資料,証明書也要我們去找醫生開立確切無法工作的字樣,但我們問過醫生說不能開,所以是不是保險員知道醫生不能開然後就一直要求我們去找醫生開這樣子的証明書。其他的部份他就都也不看只一直在否決。他說我的部份比較簡單就修車單據9000+其他診察費用算一算大概25000打7折 等於只賠3-4000元給我,他怎麼能算出7:3的數字而對方也都沒有什麼表示只說沒有錢都交由保險處理。

請問我的後續能夠怎麼處理

1.只能提起刑+民的告訴嗎?

2.我是能與母親分開提告?

3如果遇到這樣子的保險員我該怎麼爭取我的權益?

4.對方已是肇事主因了,我需要再去做申請鑑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0 17: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我方是被對方追撞,以沒有行經無號誌路口減速認定我方也有肇事責任並不妥適,應該聲請鑑定

2、您跟母親算是不同的被害人,可以分開行使權益,倘若雙方沒有共識,可以於6個月內先提起刑事告訴,之後再處理民事

3、賠償的部份比較複雜,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本文暫時釐清下列事項:

(1)   倘若雙方都有過失,則母親可以請求的金額,是雙方共同負擔。

(2)   倘若雙方都有過失,確實只能依比例求償,且對方也可以對我方求償

(3)   車損零件的部份會有折舊的問題。

(4)   倘若對方保險公司賠不夠的部份,還是可以向加害人請求。

 

 

鴨鴨 104-08-18 20:21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今天我在十字路口發生車禍  對方開車在主幹道  我騎車支線

對方的車速很快在我經過十字路口時他從左側過來車牌擦撞到我機車前方

機車後面撞到他的保險

因為他車速很快我從右邊飛出去滾了幾圈

後來我身體很不舒服叫警察叫救護車

到醫院檢查發現左腦積血左肩膀挫傷

後來對方來跟我們談說他們車速只有10 而且他們又沒行車記錄器

但是那路口監視器只是不知道有沒有拍到路口狀況

之後我仔細看警察給我簽的筆錄警察寫我的車速30-60

但是我的車速並沒這麼快 那時候寫筆錄警察也沒問我車速多少只有問對方

那時候我剛被撞到頭暈很痛很不舒服警察就叫我趕快簽名上救護車

後來在醫院後仔細看才發現警察寫的車速是30-60

請問這會有什麼影響嗎?

這樣的話是對方錯還是我錯呢?

可以要求什麼賠償嗎?

一、頭部受傷的話要記得做腦部掃描,有時候會有延遲性腦出血,這個錢不要省。

二、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這個要特別注意。

三、關於肇事責任比例部分如果有爭執是要看鑑定結果。這個部分如果路口監視器的話建議先聲請檢察官保全證據

四、如果傷勢不是很嚴重的話可以考慮調解處理。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沈恆 (沈律師) 104-08-18 20:49

您好!

可能兩方都有錯,詳細還是要調閱影帶,讓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雙方口述的行車速度沒太大參考價值,不會僅憑口述的速度認定責任歸屬。 有損失的一方可依過失比例向對方求償,請求時效二年,包括車損、醫療費用、不能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您應先將各項支出單據保管好。 您可於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8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8 2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過失,您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蔡小姐 104-08-17 00:40

急急急 新北市立環保局 超載的回收垃圾掉下來砸到出車禍受輕傷

當時我騎車經過土城區中華路時 被掉落下來的回收垃圾砸到

車禍 當時沒帶手機 請環保局人員幫忙報警 雙膝有挫傷背部腰部有撞到會疼痛 環保局的人員說已經報警了 請我稍等 然後過一下有另一台環保車來把超載跟掉落的回收袋收走 然後環保局的人 要我等一下警察

結果他就逃跑了 我等了快一小時警察也沒來 

隔天我到警察局查詢報案 結果環保局的人根本沒報警 今天請警察調閱路口監視器 確實有拍到 也查詢了車輛的確是環保局的車子

警察希望我們私下和解 如果私下和解還能聲請國賠嗎 因為他們太過分了 撞了人什麼也不交代就跑走 還叫同事來毀壞證物將垃圾搬走

程序要走多久 律師費用怎麼計費 因為我的工作要搬重物 所以這樣我沒辦法上班 醫生要我短期內不要搬重物 麻煩請律師回覆 很急

建議您直接依肇事逃逸處理

也避免時間過久後, 錄影記錄被覆蓋

由於沒看到詳細資料, 建議提供較具體的文件等供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Queeny 104-08-16 17:29
想請教律師大人,一般發生車禍已經不是我們所願意遇到的! 要花一堆時間與精力跑醫院、復健,心力交瘁, 自己受皮肉之苦,家人連帶受影響!整個生活步調全盤打亂! 對方駕車違規右轉,導致我騎車臉部著地,下巴軟組織受傷至今半年多,外觀變樣! 我是女生,尚未婚嫁,詢問過醫生只能做美容手術將下巴瘀腫塊割除! 才能恢復原本外觀形狀! 還有牙斷六顆,前十字韌帶完全斷裂,挫傷、閉鎖性骨折等等! 治療需要費用與時間!我沒有錢可以治療的話,可以先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嗎? 因為理賠金額無共識,難道我們就要自認倒楣去借錢來治療嗎? 難道窮人就沒有生病受傷的權利嗎? 前十字韌帶斷裂,目前儘管是手術開刀也沒有辦法保證會完全好,醫生證明說,無法久站與粗重工作,避免蹲、跪、走樓梯,偏偏我家沒電梯! 我30歲,外出公用廁所蹲式的都有困難,就是承受痛與不舒服的壓力變大了! 請問已經提告刑事責任,對方堅持沒錢賠! 接下來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要注意什麼? 對方當時是在執行勤務,要連對方公司一起提高又要注意什麼? 要如何防止對方脫產與對方公司脫產? 我自己也是一般百姓,沒錢請律師,也要自認倒楣嗎? 請民代可以嗎?需要注意什麼? 要如何能夠先申請部分的理賠呢? 等法院起訴後我又該做什麼?該注意什麼? 精神賠償金額界定很廣,該怎麼提出呢?又或者只能等法官判決嗎? 對方一樣不賠錢怎麼辦?名下就是沒財產的話,我們該怎麼辦呢?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6 17:46

 您好,

一、通常保險公司在理賠時,需要單據,不然至少要估價單之類的,除非您可以同意他們提出的和解金額。但一直拖下去也不是辦法,您還是依您的情況趕快就醫為妥,保留醫療單據以利日後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另外強制險部分可以賠償醫療部分,但必須是健保有給付的,甚至連回診的計程車都可以賠償,你要細心詢問保險公司。惟一般保險公司都喜歡一筆金額(全包)賠償給您,建議可以談強制險跟第三人責任險分開賠償

二、記得,檢察官起訴該案後,要盡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有些案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法官判決很快,就不能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了,只能另提起民事訴訟。缺點:要繳裁判費。另外,有些案子光偵查就超過二年,你的民事賠償部分務必在二年內提起,若刑案尚未起訴,也必須自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喔。

三、既然是在執勤時發生,刑事部分屬於業務過失傷害罪;而民事部分則得依民法第184條、191之2條、188條、193條、195條請求賠償。最重要的是民法188條連雇主一起請求連帶賠償,拿到錢的機率較高。但若仍擔心,可以聲請假扣押看看,但是要對方有脫產之虞。大概簡單說一下:民事賠償部分:所有有因果關係的醫療單據、勞動力喪失及減損、精神賠償等。

四、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要另外遞狀,雖知您經濟狀況不佳,但仍可以請律師代擬訴狀,自己開庭,仍可保障權益,費用委任律師處理一整個審級的案件便宜許多。甚至您現在也可以委請律師處理和解部分就好,讓律師知道您的情況,不一定要整件委任,不然您負擔不起也不是辦法。或者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補助看看喔。

 

 

你好:

傷害醫療請領部分可以向強制險投之保險公司請領,無須透過被告。 建議你還是委任律師出庭或撰寫書狀,以免權益受損。 若經濟狀況不佳,可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尋求協助,若符合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7 08: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後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若對方公司無財產,僅能取得一債權憑證,故可考慮於對方願意給付且合理之範圍內和解,以求順利且迅速取得賠償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Queeny 104-08-17 12:47

 

謝謝林律師耐心回覆! 先前調解時,已經提供薪資證明、醫療單據、估價單、診斷書給對方保險公司,但對方保險公司只願意理賠薪資部分,並提到所有醫療強制險會理賠! 問題來了,牙齒理賠強制險不是全部買單,強制險有它們的理賠標準,很明顯感覺就是對方保險公司在踢皮球! 遇到這種事情誰想要多賠錢? 我們沒有敲竹槓的意思!十字韌帶被完全撞斷的腿,一輩子都無法完全復原也是事實。

1. 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加速開庭? 或是盡快讓案件落幕?! (不要告訴我是妥協不合理得賠償金額),難道一句話沒錢就可以撞死人不賠錢嗎?我們受害者已經夠倒楣了!

2. 請教假扣押要如何申請呢?(要先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告對方公司連帶責任) 才能提出假扣押嗎?

 3. 勞動力喪失及減損可以去哪裡鑑定? 需要備妥那些資料?

4. 一般這樣的案件是不是需要2-3 年民事才可能宣判? (我才有拿到錢的機會)

Luliya 104-08-15 17:43

各位好,因為星期三要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但因仍有許多疑問,故發帖詢問。

事故是如此發生的:

於6/10日時,家裡兄長騎機車上班,對方為自小客車於網狀線轉彎,兄長為直行,經好心人士所提供給警方的行車紀錄器中,很明顯地看到對方並沒有作任何剎車舉動,撞上後兄長連人帶車飛出去。

去到醫院看診,醫生草草診斷為挫傷,後複診時醫生表示:下次就不用掛了,但母親煩惱兄長傷勢,又再請醫生掛號,醫生表示一個月後再來,期間對方只有關心過一次兄長,並且是因為警方要作筆錄才應母親要求關心受害者的,事發當日甚至打電話給母親問我們機車有沒有保什麼險,其餘都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兄長也有到精神科去就診,診出長期性創後壓力疾患、急性壓力性反應。

一個月後到醫生處就診,才診出兄長膝後十字韌帶斷裂,醫生表示粗重的工作要一年多後才能繼續做,但我兄長的職業是水泥師傅,這一年的時間便喪失了勞工能力,並且術後需要看護復健

手術期間有打電話給對方,對方表示:怎麼現在才要開刀?保險公司不是都跟你們談好了? 聽起來並沒有任何悔過意思,讓家人感到十分生氣。

因下周三要與對方談和解,所以目前我方是有列出:醫療費用看護費、財損、喪失勞工能力之賠償、精神賠償,但是不清楚喪失勞工能力之賠償及精神賠償該如何去估算,且因對方態度惡劣,也有想要提告之意,以上提供知悉,希望能夠給予我們建議,謝謝。

你好:

提告過失傷害罪情況會好很多,再持初判表現場圖向檢察官聲請鑑定釐清肇事責任,以利求償

一、對方應該是有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的過失

二、對方可能會答辯[ 視覺死角] ,這個部分據我之前的研究,視覺死角的部分很難證明,而且有法官會認為就算有視覺死角,只要他開慢一點就可以除掉視覺死角,更多數的案件是以無法證明視覺死角為由駁回其答辯。

三、摸著良心,我覺得他是視覺死角才沒有煞車,真的故意撞都不煞車的可能性小一點,不過你們不需要去承認這個,因為如果對方主張這個的話他要舉證的。

四、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如果有要提告的意思的話請於六個月內提告

五、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不會因為刑事程序進行而中斷,就算有告刑事民事的時間還是要特別注意一下。

六、可以用傷勢來查判決來參考,這樣你就知道大概可以請求多少了。

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581號判決,也是韌帶斷裂。可供你參考。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5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令果 104-08-10 16:24

我妹妹騎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撞上前方跌倒的騎機車婆婆,撞到車子後方,婆婆右邊手腳挫傷開刀,第一次調解她提出35萬賠償,包含3萬/,月看護x6個月,1.5萬生意租金x6個月。這樣變成我們全責,我方不服,事後申請初判表,我方"疑未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安全措施",對方"領有自小客車騎乘機車",請問這部份我方如果爭取呢?如果第二次調解未成走法院我方會不會吃虧....謝謝回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0 16: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初步判定表的部分,對方無照駕駛是否算是有過失,應有疑義,可能要釐清對方為何會先行倒下,並且為何沒有離開車道來判斷,建議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2、對方所請求的賠償,可以請求對方提出診斷證明書、收入證明等來判斷是否合理。

3、另外倘若我方有肇事責任,會有過失傷害刑事責任

您好

很遺憾您碰到這種情況,希望以下回覆能替您解惑:

初步判定表只是現場警察根據雙方陳述或目擊者的陳述記載,並非對於車禍過失的確定結果,我方因為對於車禍過失責任有爭議,建議申請車禍鑑定,規費新台幣三千元,只是鑑定結果是雙面刃,可能對我方有利,也可能對我方不利,附予提醒。 

若將來進入訴訟,對方所主張的金額,必須提出合理單據證明之,不能獅子大開口

法律分析仰賴詳細閱覽相關資料,若能提供詳細資料,則能提供更詳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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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0 22:28

您好,初判表內容對妹妹較為不利,建議妹妹還是盡量與對方達成和解,以避免有前科。 

另外,建議可以直接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在雙方金額有落差之情況

,有時候在第三人居間協調下,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