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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ENOHPI 103-02-17 14:03

律師您好,

是這樣, 去年年底, 我騎機車載老婆(以下稱簡稱我們)行經某處單行道, 在事發處的路口前約50~60公尺的路口有台轎車(以下簡稱他)右轉出來並靠右行走, 轉出後我便從他左方通過, 但因我跟他的車速都約40km/hr, 所以算是併行, 但到了事發路口前約10公尺, 他越來越靠近我, 到了事發路口沒打方向燈便馬上左轉, 就這樣我跟我老婆被撞倒在地...。 該單行道標線算清楚, 燈光明亮, 天氣陰沒下雨, 事發時間是傍晚。

當下找了警察來劃現場圖, 酒測雙方都0, 現場圖簽名, 也有找救護車來載我老婆去附近的醫院, 他說有事要先走, 所以沒跟我去醫院, 我則自行騎車到附近的醫院掛急診, 老婆傷勢:左右腳挫傷擦傷破皮, 我的傷勢:左右腳挫傷擦傷破皮流血, 下巴擦傷破皮流血, 右手擦傷破皮流血, 右胸背肩挫傷

原想私下和解跟他要求3000元醫療費, 但他說要請保險公司處理, 還不承認他有撞我們, 說車沒有損傷, 認為是我們自己跌傷, 事後約3周對方不聞不問, 我們便去警察局作筆錄, 再隔1個月提告(對方一通慰問電話都沒有), 隔了2個月, 對方保險員有打來要資料, 說用line傳醫療花費給他, 保險員說有看到我的line, 但我卻沒有收到保險員的任何訊息, 後來也沒打來問...。 我們有監視畫面並提供給警察, 有初判表(我: 疑似於無號誌交叉路口未依規定減速。安#93-1-2; 他: 左轉疏忽)。

以下是我主張及自己看到的事實還有問題:

主張: 他沒有依規定於路口前30公尺打方向燈, 也未依規定於路口中心處轉彎, 再者要轉彎應該前後左右都要注意是否有來車才能轉彎

事實: 他靠近我們時我有發現, 但我們沒法直接判斷他要轉彎, 只能覺得可能會轉, 當下有按煞車減速, 但以來不及, 他撞到我們後有停下, 我被撞倒後有過去要他下車負責, 但他開車門後我發現駕駛腿上有條白色小馬爾濟斯(或博美)...

問題:

Q1. 依初判表來看, 像是我們是主因, 但搜尋資料後看起來又不是, 究竟主因跟次因應該為何方? 就經驗上可能各佔多少比例? 

Q2. 筆錄上有提到說我們有要煞車, 但已來不及, 但分析表把條文編號寫出來, 他卻沒寫,是否可以不用負擔3000元直接請求重新鑑定

Q3. 從事發到目前為主, 都是我們主動通知跟蒐證(監視畫面是去跟住家求來的), 這部份可以主張嗎? 可以加入到精神賠償或其他損害部份嗎? 警察那邊是否有執行勤務上的疏失?

Q43. 白色小狗的部分在筆錄上有寫, 這個主張雖然沒有證據顯示, 但是否在調解或是法庭上強調呢?

Q5. 對方的態度是提告的主因, 這部份是否可以歸在精神賠償部分呢? 因為這樣讓我們很痛苦, 可是又沒有實質上的衡量計算標準...

Q6. 除了實際上的醫療支出外, 精神賠償約多少較為合理? (我跟老婆年薪各約50~60萬, 他是學生)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7 15:40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保險理賠部份,應不包括精神賠償,可先評估對方地位職業衡量後提出賠償金額多寡,又倘對方無傷勢,我方可先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再者,告訴及請求賠償金額部份及和解相關問題,涉及法律專業,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1.雙方肇事責任原則上先依初步分析表判斷  如果不服  可以聲請車輛事故鑑定   但對方左轉  看起來他應該是有過失沒有問題   2.可以考慮先行提出過失傷害  再與對方談和解事宜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您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亦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嫺 103-02-17 07:48

您好,有件債務問題想請求協助...

1.本人於95年因生意週轉不過來,以致欠下大筆的信用卡債務,其中台新銀行於上星期二寄了民事調解予我的母親,上面寫著"相對人",因為父親於93年往生,留下一棟透天厝,我家有三個姊妹,但因顧及母親還在,所以由母親直接繼承;戶口名簿上就是"戶長".而老大及老二(我本人),因為已經嫁出了,但因為娘家有地區的優惠,所以我們姊妹二人也就沒有遣到夫家,想讓媽媽多領一些福利,因為家庭狀況不太好,但我們也沒有跟媽媽在同一本戶口名簿內,因為方便我們辦什麼資料;但不知為何台新銀行就依此來請媽媽出庭調解,因為媽媽不太認識字,看到這種法院寄的文件,擔心不已,請問她一定要出庭嗎?調解書上寫了103-03-03要出庭,這對媽媽會造成什麼影響?可以委託律師處理嗎?會不會台新銀行要媽媽賣房還債呢?我們要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義?

2.我有保保險,但最近有朋友的理賠債權銀行申請凍結了,請問這樣的話,我們如何自保?

  以上,麻煩您解惑..不慎感激...

沈恆 (沈律師) 103-02-17 09:36

您好!不管有沒有遷戶籍,三個子女若未至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則仍是合法繼承人;而若其中有繼承人是為了逃避銀行債務才未分得遺產,則銀行是有可能主張撤銷詐害債權行為。既然法院寄來調解通知,最好還是要出庭,否則有被罰款的可能,另也才能問清楚銀行為何提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7 15:06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父親過世時,母親、您及姊妹三人,均未辦法拋棄繼承,故父親財產連同債務均已由母親及你們姊妹繼承。又若確認是法院寄出之文件,臺新銀行應已起訴請求清償債務,故調解庭應出席了解狀況,並表達意見。又本件涉及繼承父親之債務,倘金額過大,不可不慎,以免影響日後之生活,建議你務必於開庭日前,攜帶相關資料尋求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調解部分,您亦可委任律師出庭,了解對方之要求,有無空間加以協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屬於舊法時期  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就屬於當然概括繼承一切權利義務  所以你跟母親應該需要連帶負擔債務   2.法院通知開調解庭   如果可以還是前往了解情況一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4: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出庭嘗試與台新協調,視有無解決方案。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Po Yuan 103-02-17 06:45

各位律師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先前家人和人發生交通事故

責任裁決尚未下來,家人也有意趕快和對方達成和解

由於要找當事者談,但一直由未在當時現場的親屬出面代談

對方親屬一直說是我家人的錯,要跟他(親屬)約時間到調解調解
都以沒時間為由,要晚上至警察局調解感覺根本沒要談的意思

所以就跟他說等裁決書出來再至調解會談

但最近對方瘋狂以"無號碼顯示"來電,接了也不出聲

半夜也是狂打,隔天也都要上班上課,被他這麼騷擾實在不勝其擾

而且與對方談話的內容有錄音,其中也有髒話出現

還跟我家人說他有找人定位我家人的手機,在哪他都知道

有到派出所要做報案動作,但警察要我們先去申請通聯紀錄,故尚未報案

請問一下這有哪些刑責可告訴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一直撥打電話的行為,可能會涉及強制罪,而車禍部分,仍建議先以調解方式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的管道,謝謝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7 14:53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1.車禍部份既然對方無談之意思,等責任歸屬出來後,再談也不遲。2.另半夜電話部份,應涉及刑法恐嚇危安罪。
刑事訴訟採嚴格證明主義,您敘述之事實部份,仍須有相關客觀證據支持,若無適當陳述及出證,亦可能無法將對方繩之以法,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釐清事實及出證,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手機來電部分,可能構成強制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就車禍部分,可等待警方支出判表分析。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是半夜多次以電話騷擾他人  是否會有強制罪的問題  這可以思考  2.如果調閱出通聯記錄  可以考慮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3.至於在電話中怒罵  這原則上不會有刑事責任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Po Yuan 103-02-17 23:1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一直撥打電話的行為,可能會涉 ... (恕刪)

謝謝 謝律師的回覆

調解部分家人有要談

只是對方感覺就是要錢,而且電話狂打外今天還假冒交通大隊警察說要寄文件

想要趁機取得我家地址

那這樣可向警查申請保護嗎?

謝謝

Po Yuan 103-02-17 23:17
回覆 蘇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1.車禍部份既然對方無談之意思,等責 ... (恕刪)

謝謝蘇律師的回覆

今天家人有打電話問交通大隊詢問責任歸屬進度,需要到下星期才會出來

只是在結果還沒出來前一直狂打家裡電話手機也狂打

然後電話裡說他有找人定位我家人的手機,在哪他都知道

而且今天還假冒交通大隊警察說要寄文件想要趁機取得我家地址 然後繼續鬧

這樣可否申請警察保護

除此外還觸犯哪些刑責呢?

謝謝

Po Yuan 103-02-17 23:2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手機來電部分,可能構成強制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 ... (恕刪)

謝謝房律師的回覆

最近會再多收集證據

而且對方真的很誇張 現在一直想追查我家地址

今天還假冒交通大隊警察說要寄文件想要趁機取得我家地址 然後可以繼續鬧

這樣可否申請警察保護

除此外還觸犯哪些刑責呢?

謝謝

Po Yuan 103-02-17 23:28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是半夜多次以電話騷擾他人  是否會有強制罪的問題  這 ... (恕刪)

謝謝張律師的回覆

那像他在電話中有說他有找人定位我家人的手機,在哪他都知道

今天還假冒交通大隊警察說要寄文件想要趁機取得我家地址=

這樣可否申請警察保護

除此外還觸犯哪些刑責呢?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5: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真的到您家鬧,可錄音錄影蒐證之,視其言論有無公然侮辱誹謗恐嚇之疑義,可再對其提告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Po Yuan 103-03-06 23:5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房律師不厭其煩的回答我的問題

真的萬分感激

小傑 103-02-16 21:36

形式報到證旭股

肇事逃逸審交訴字第260股

3月10號上午9時20分調解室,如果沒有和解10點開庭我兒子沒有滿20歲,我當母親可以代表他發言,內容該說什麼?才不會被叛很重的刑,或罰很多的金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母親的部分,除非是擔任訴訟輔佐人,否則無發言之權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便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兒子的訴訟輔佐人,可代為發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可依刑事訴訟法第35條之規定於開庭時以言詞陳明為被告之輔佐人協助被告進行陳述(認罪並請求從輕量刑、為無罪答辯並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刑事訴訟法第35條(輔佐人之資格及權限)

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或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於起訴後,得向法院以書狀或於審判期日以言詞陳明為被告或自訴人之輔佐人。
輔佐人得為本法所定之訴訟行為,並得在法院陳述意見。但不得與被告或自訴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有第一項得為輔佐人之人或其委任之人或主管機關指派之社工人員為輔佐人陪同在場。但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蛇 103-02-14 23:37

我因沒注意到存摺、卡片及密碼(寫在存摺後方面)沒注意到帶出門導致遺失,東西不見了也不以為意….

帳戶裡面有存放一些積蓄在,去年10月因為家裡人要求要將帳戶統一收好(那時有注意到存摺跟金融卡找不到 但當時一直以為因該還在房間某處 慢慢找就好好 可是遲遲找不到),就當我到銀行要報遺失時,才發現我的帳戶已被列為警示帳戶(被凍結了),當時就有警察局的警員帶我去警局,那時我才知道我的帳戶被犯罪集團拿當人頭帳戶,有一個被害人被詐騙了2筆合計5萬5千元的金額。現在全部帳戶都被凍結。也因此不能去面試找工作,因為無法提供薪轉的帳戶資料...

目前被當成詐欺幫助犯(我是被告),目前開過偵查庭訊問

1/12到地方法院偵查庭偵訊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法官不採信我的說詞,說這不合邏輯 ….. 我想也是(因為誰會把存摺跟金融卡放一起,然後一起遺失,因為密碼是我家人怕忘記抄在存摺後面(這點我家人有跟一開始偵辦的警員 跟偵查隊的警員強調....但這是事實,雖然正常人都不信…)

我有個問題(Q:) 也問過偵辦的警察 偵查隊的警員 檢察官 可是他們都回答我說 這不關我的事 我問這些有甚麼用

 

Q:當天晚上9點4x分匯款 晚上10點左右就向警察報案(這不會太怪怪的嗎 )偵辦的警察說這是犯罪集團常用手段 !!?? 不了解 ,再問你都這麼說了,為什麼還說我有罪? 可是在那之後,可是在那之後,可是警察卻很不耐煩的對我說:你有玩沒玩啊  能否安靜點 !!!

Q:被害人也有聲明,他在網路購買夾克(5萬多元的夾克)因為匯款方式有問題要求他要聽從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ATM)才能解除可是他在作筆錄時,就當他察覺 被詐騙時報警 可是他只提供當時ATM出來的收據就指名我騙他的錢,卻連賣場名稱、賣家資料、連絡方式都沒提供( 這不是更怪  我甚麼知道 偵辦的警察有給我看過被害人所做的筆錄,還問我有甚麼話要說,可是我說他卻不受理)   只說因為個資法的關係所以不能提供,甚麼都沒提供只單憑ATM收據就認定我騙他的錢 (也沒想到警察也受理 也沒有覺得很奇怪的地方)

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我只希望能盡早把此事,趕快找工作

可是跟一些懂法律的人談過,他們都說花錢了事,因為幾天後要跟被害人做調解,可是和解的話不就代表我認罪了嗎? 如果調解該怎麼談論比較好?


(文有)
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條、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嫌,請依同法第30條第2項規定,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附記事項: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式處理
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
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
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
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請問這個案件是否可以再作做任何的上訴或其他辨解..(例:法律基礎應以無罪論,雖有被告說詞有違常理,但法官沒有證劇可以證明我幫助犯罪集團,這樣可以判刑嗎?)

 

 在此先感謝律師們的解惑,對於我們這些沒錢的小老百姓,真是很大的幫助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一審判決後,仍可以再提起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便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2-15 17:29

大大 你好 這種帳戶詐的案件 太常見了

本人身邊有許多朋友都有遇到 雖然有一部分也是被判幫助詐欺

但還是有不少成功處理的例子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經驗

 1.如果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你是否已經認罪  2.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表示還沒判決  相當於檢察官起訴而已  所以你需要確定是否已經判決  如果已經判決  才有上訴的問題  3因金額不大  是否願意跟被害人和解  換取緩刑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判決,可加以上訴,提出您無幫助故意及幫助詐欺之故意,惟亦可考慮若金額不大,可和解之,節省訴訟成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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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小姐 103-02-14 14:53

請問:收到簡易庭通知,種類:調解,還附民事起訴繕本,若因不服可否不理,或可駁回等其他處理方法?

事由:

公寓一樓住戶天花板漏水,卻一口咬定是我家2樓水管有問題,一般公寓2樓有左右兩戶,他們不敢向另一戶2樓爭討因有惡勢力,就單一指向我家水管有問題不處理提告我們。

公寓樓上每層住戶水管是有共通的也都可能影響到一樓天花板,而我是2樓在幾年前已重新裝潢水管全重新獨立配管已與公共水管不相通了。所以我家水管有問題的機率應較不可能吧,而對方就只針對我家,況且又沒証據一定是我的水管有問題,為何能這樣提告我們?

 

調解庭可以不去,但之後的訴訟庭就要提出答辯,針對證據等各事項攻防,不然就是對方說了算,你就會敗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調解的部分,您可以陳報不到場,而本件之漏水原因,進入訴訟程序後,仍會送請鑑定釐清事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便提供您諮詢法律問題之管道,謝謝

 1.收到調解庭通知應該是對方已經提出訴訟主張   2.調解庭原則上需要雙方當事人都同意條件  才會調解成立   3.如果調解不成  建議可以聲請土木技師公會鑑定   但因為是對方提出  對方應該也是會聲請鑑定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調解雙方無法協議成功,即會轉入訴訟程序,您可提出相關答辯書狀,要求對方提出證據證明漏水確為您家所造成。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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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tiny 103-02-13 22:40

您好 我的問題是
我們兄弟倆人的父母,在我兩歲的時後就離婚
監護權當時在我父親那邊
但當時他一直不務正業,是奶奶在賺錢扶養我們倆兄弟
到大約我國小時才轉由外婆那邊扶養,我父親並沒有拿出任何一毛錢扶養我們倆兄弟,每天沉迷酒店跟賭博直到, 我國中二時,奶奶過世,我父親將所有的遺產拿走
並且對我們兄弟兩不聞不問,完全就像人間消失一樣
一直以來都是由母親扶養到成年後,才自己謀生,目前我34歲了,最近接到外婆通知有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家事法庭的公文
要求我們兄弟給付父親扶養費  雖說現階段是調解方面  

但應該會走到法律方面 到時應該父親會以遺棄提告
說實在的,我們現在也過的很辛苦,因為我母親因為經濟壓力的關係,已經精神方面有異常了,而我們兄弟倆也只是分別在外租房子,也要負擔母親的房租生活費,實在無力再去負擔父親的扶養費請問我們該準備些什麼資料,才不需負擔扶養

依照你所說的情況,可以以對方沒盡撫養義務來主張免除撫養義務,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請求減輕或免除相關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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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應該有機會主張減輕或是免除扶養父親義務   2.可以提出相關戶籍資料  以及看是否有相關證人可以出庭作證  證明父親沒有共同生活以及提供扶養費的事實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父親均無扶養過您,請求減輕或免除您對父親之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包包 103-02-13 18:22

本人最近收到移付調解狀 要本人在三月中下高雄調解 但本人平日忙於上班上課無法前往 有看到傳票上說可提供連絡方式由被告徑行連絡和解事宜 但要事先具狀告知 請問是那種權狀 是要直接將此狀寄至開庭法院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8: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要撰寫相關民刑事陳報狀,陳報您的聯絡方式及無法到場參加調解之相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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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不願意調解  可以先用電話聯絡法院   2.如果可以跟對方私下和解  你可以成立和解後  將和解書陳報進法院  至於用甚麼名稱不重要  只要可以寄到正確股別及案號  法院就可以處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與法院說明請假,與對方完成和解後,將相關和解書寄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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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雙瑜 103-02-13 13:56

請問房子78年底完工,當時樓上屋主於84年搬離,我父親於85年遷入其樓下,直到87年樓上屋主將其房子出租房客,而在此段期間我父親發覺到樓上的浴室有漏水現象,並察覺到天花板有很長的白色結晶狀物質,這表示84年前屋主居住時就已經有漏水,我父親於87年告知當時房客代為轉告屋主此漏水一事,但屋主從不與他協商此事,所以於半年前我父親寫存證信函並請現任的房客轉交給屋主,但屋主卻拖到現在才去申請調解,並且以屋齡老舊作為理由要求我父親共同負擔漏水修繕費用,我父親可否申請土木技師鑑定,而費用是否也要自己先付呢?以上的陳述有機會證明漏水並非是歸咎於雙方呢?並且該要如何自我救濟?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4: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鑑定費用,若為您所聲請,您必須先支付相關費用。故您似可暫不予理會對方之主張,待其對您起訴請求,再為爭執。除非是您欲起訴請求因該屋漏水,造成您的損害請求相關賠償,且該漏水責任為對方,您再聲請鑑定以利證明對方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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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具體漏水原因可以需要經過鑑定後才可以釐清  你可以初步先找防漏水技師來看看  如果真的有需要再聲請鑑定  畢竟土木技師公會鑑定費用不便宜  2.不管是訴訟前或是訴訟聲請鑑定  費用應該都需要由你先行墊付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不理會對方之要求,待對方起訴向您請求時,再加以抗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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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103-02-12 23:58

您好~日前發生交通事故,當下還在現場,對方當事人的弟弟來到現場後,未瞭解情事,即很兇惡的問我:是你撞的嗎? 我回答:我是當事人。對方弟弟即用台語說:謀,哩系ㄉㄟ撞沙小,並且用力地推我胸口並握拳作勢要打我,我反射性的抵擋推開他,並回他:是他自己從巷子跑出來被我撞到,又不是我故意撞他的。

(我是主幹道靠右側直行機車,對方機車從巷口突然衝出來被我撞上)

而後,對方弟弟又用台語說:孝濂ㄟ,哩經派歐!不經子,幹你娘,你撞到人還敢兇,又作勢握拳舉手要打我,但被警察及時拉開。

我回他:你兇什麼,是他自己跑出來被我撞到,你幹嘛動手推我還罵我三字經。

警察拉著我說:像這種的你就不要理他,他又不是當事人,你就不要理會他就好。而後我爸就趕到現場了,就沒再有衝突。

現在,我收到對方申請的調解委員通知書,但我不知對方意向如何。

我想請問,關於對方弟弟在事故當下動手推我我並罵我三字經,對方弟弟有觸犯法律嗎?

我想要求對方弟弟對此行為語言負責,並且跟我道歉,可以嗎?該如何處理?謝謝您 ~

您好~日前發生交通事故,當下還在現場,對方當事人的弟弟來到現場後,未瞭解情事,即很兇惡的問我:是你撞的嗎? 我回答:我是當事人。對方弟弟即用台語說:謀,哩系ㄉㄟ撞沙小,並且用力地推我胸口並握拳作勢要打我,我反射性的抵擋推開他,並回他:是他自己從巷子跑出來被我撞到,又不是我故意撞他的。

(我是主幹道靠右側直行機車,對方機車從巷口突然衝出來被我撞上)

而後,對方弟弟又用台語說:孝濂ㄟ,哩經派歐!不經子,幹你娘,你撞到人還敢兇,又作勢握拳舉手要打我,但被警察及時拉開。

我回他:你兇什麼,是他自己跑出來被我撞到,你幹嘛動手推我還罵我三字經。

警察拉著我說:像這種的你就不要理他,他又不是當事人,你就不要理會他就好。而後我爸就趕到現場了,就沒再有衝突。

現在,我收到對方申請的調解委員通知書,但我不知對方意向如何。

我想請問,關於對方弟弟在事故當下動手推我我並罵我三字經,對方弟弟有觸犯法律嗎?

我想要求對方弟弟對此行為語言負責,並且跟我道歉,可以嗎?該如何處理?謝謝您~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3 00:2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告對方公然侮辱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公然侮辱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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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應該是涉及公然污辱的問題  你可以提出相關刑事告訴  至警察局或是地檢署提告均可   2.因為屬於告訴乃論案件  之後和解是可以撤回告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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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布 103-02-12 19:56

不好意思!想請教,我已經離婚兩年多了,協議書上是寫監護權共有費用我負責學雜費,她負責生活費,如今他卻把生活費之後的費用都要我支出,也不考慮我的經濟狀況,但我每月都是匯一萬元給她,離婚後也都編各種理由不讓我看小孩,也不能單獨見小孩,更不讓他回我的家。請問我可以去法院申請調解嗎?需要請律師嗎?目前我是待業中。

向法院聲請扶養方式,依你所述的經濟狀況,一個月一萬是有些過多,監護部分,不依照協議讓你探視的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2 22:1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由於你們在協議書中有約定權利義務

對方如果不按約定就是違約

可以發個存證信函給對方

並要求對方按協議履行約定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請求履行雙方協議,若其拒絕您行使探視權,亦可請求改定監護權及改定監護權後之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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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沒有依協議書進行  可以主張依協議內容履行  對方有意見  等對方提出請求再說   2.如果不願意讓你跟子女會面交往  除了聲請法院裁定會面交往時間方式外  是否可以改定監護也可考慮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請求對方履行協議或改定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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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翰 103-02-12 18:01

我想請問最近跟公司發生的事情

原本我們公司 是三班制 我是跟我同事是做中班的

做了快2年 到最近幾個月中班的人 都被資遣光了

我跟我一個同事 沒有被資遣 之後突然10月份的時候

告知我們說要調去晚班 公司要改成兩班制

我們沒有反映甚麼 因為晚班錢比較多 所以就沒關係 調就調吧

我們做到11月20號左右 公司副課長 有跟我們說

我們可能會被調早班 我們表示不願意 畢竟錢少了很多 經濟上會有困難

之後他說 不要亂說喔 我只是說有可能 還沒有確定

直到12月底約30號左右 公司 就貼出公告 我跟我同事確定2月1日要調去早班

我們公司有規定不能越級報告 所以我們就先找副課長談 表示我們不願意坐早班

但是第一個副課長 跟我們說 我們編制本來就是早班 沒辦法談

我們就找另一位副課長幫我們向廠長反映 廠長也是轉達說

我們的編制本來就是早班 去晚班只是支援 我們就找一天早上

來找廠長談 他表示說他在10月的時候就已經根副課長說我們編制要調到早班

去晚班只是支援 但是副課長並沒有轉達這件事讓我們知道

所以我們到現在才反映 廠長表示我們太晚講了 公司已經沒有預算資遣你們

你們2月還是要來早班 我們表示經濟上 真的沒有辦法配合

我就問廠長 是否我們沒有辦法配合的話 就必須自己自動離職

他回答我 對! 我們10月的時候有簽過一張是否願意配合公司輪調意願的調查表

我們簽願意 期限3個月輪調一次

我就說 那張不是詢問意願而已嗎? 他說又說這張是為了尊重我們

發出來讓我們知道一下公司之後要做甚麼 公司打算變成一班制

他說我們剛進公司時所簽的 條例裏面有一條 願意配合公司調派

所以他們 可以決定我們要去哪一班做 真的可以這樣嗎?  

不能配合就可以要我們自動離職嗎?

副課長承認沒有告知我們以及廠長要我們自動離職的部分我都有錄音

之後我們去勞工局申請調解了 也寄存證信函給公司

公司收到後就找我們談 說我們怎麼不跟公司好好談 直接去報

但是我們從公告出來開始就不停的反映 一直在等 都沒有給我們消息

馬上就要2月了 我們也只能去求助勞工局

見面時公司一直強調他們沒有違法 你們一定會輸

你們有那個時間跟錢 陪公司這樣跑嗎?

我去勞工局的時候 勞工局的律師說 公司雖然有簽願意配合調派

但是對我們有利的不需經過同意 但是不利的必須要經過我們

我們薪水沒有變 但是晚班多一個津貼差了1萬多

還有一點我比較擔心我是以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

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
十日內為之。寄出存證信函

但是我去報勞工局的時候 好像已經超過30日了

因為公司 一直拖延我們 開了至少8次以上的會 一直找不到人

今天公司傳訊息給我說:昨天晚班協調輪調結果 沒人可以配合

只有你們輪調早班一人一個月 如果同意即日起上班3月開始輪

我說不能 他就說 那調解會見

為什麼別人不能配合 就可以 我們不能 就要我們自動離職

我們也有經濟上的困難 去領早班的薪水怎麼生活

會做晚班的人一定是有經濟上的需求才做的 不然誰願意

他們這麼有自信 是不是我們真的會輸?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若雇主置之不理,亦可提出訴訟加以主張您權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若您這邊尚未先署同意調到早班,有明確表示不同意調到早班,而調到早班確實真的將使您的薪水減少,公司是不能將您調動,而這段時間若您仍有至晚班上班,公司仍然要付您晚班的薪水,除非公司將您資遣。三十天部分以2月1日調職生效時起算,如此您尚未超過時間,建議您再寫封存證信函,向公司明確表示若公司不同意您的要求,您將於存證信函送達公司時,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終止契約。以上是以您網路上所提供之資訊為回答,若需要詳細討論,歡迎您來電或攜帶完整資料至事務所與您討論。

 1.相關勞資爭議問題  建議你可以向勞工局聲請調解以及申訴   如果沒有結論  就只能透過提出民事訴訟途徑主張權益   2.但你已經自動離職  是否會有所影響  你需要考量一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不與您協調,亦可對公司提起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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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怡菱 103-02-12 13:46

律師,您好:

我朋友喝酒後機車回家,途中卻撞到行人,當時雙方均送醫救治,目前也都已出院(我朋友已付清對方醫藥費),機車也已修理好。做筆錄時,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告知雙方均有責任:我朋友酒駕(0.8)、對方(行人)穿越馬路時紅燈。目前正等待調解委員會調解中。

請問:應如何歸屬雙方的責任酒駕一方全錯嗎?合理的賠償費用應如何談呢?

廖淑華 (廖律師) 103-02-12 17:16
回覆 阮怡菱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朋友喝酒後機車回家,途中卻撞到行人,當時雙方均送醫救治,目前 ... (恕刪)

責任歸屬部分可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由車輛鑑定委員會認定過失比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及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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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雙瑜 103-02-12 13:20

對方已知自家浴室有漏水問題,卻以拖待變,經過十多年後藉故住家附近有拆房子工程及房屋老舊這兩項名義申請調解,由上下住戶共同出資分擔他們家的漏水工程,以上條件是否明知自己有錯,卻揚稱因其他非自己的錯並藉由事端要求第三人共同負擔造成的損失,這樣是否構成詐欺的行為?

不是追究刑事詐欺,是依民事不當得利,無因管理來向對方請求金錢,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民事訴訟法第277條定有明文。又「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項規定侵權行為以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為成立要件,故主張對造應負侵權行為責任者,應就對造之有故意或過失負舉證責任。」、「主張法律關係存在之當事人,僅須就該法律關係發生所須具備之特別要件,負舉證之責任。」有最高法院58年台上字第1421號判例、最高法院48年度台上字第887號民事判例足供參照。因此,依前述最高法院之見解,主張權利存在者,應就權利發生之要件事實負舉證責任,故在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就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所規定有關侵權行為之成立要件,包含加害行為之不法性,以及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損害之發生、及因果關係,應由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即原告負舉證責任,若其無法舉證證明確係因為被告之不法行為侵害其權利造成損害者,法院將駁回其請求。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09: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不構成相關刑事犯罪,但對對方之請求若您覺得不合理,可不予理會,待其對您起訴請求,對方即須負擔相關訴訟舉證之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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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貞 103-02-12 00:43

公公今年71歲.跟外籍新娘結婚已6年.一年多前對方以回去探望病重媽媽為由.一去不回.期間公公也曾到大陸要帶她回來.可是她跟公公拿了錢騙公公先回.卻毫無音訊.去年5月公公突然腦中風現在無行為能力.聯繫對方卻是有條件才肯回來照顧他.所以向法院提出惡意遺棄離婚訴訟.

調解庭已開過.對方堅持不離婚也不肯同居.向法官表示要在外賺錢幫忙養公公.請問這樣合法嗎?法官請求公公到場說明堅持要離婚(調解庭公公因無行為能力.所以兒子代為出庭)

第2次開庭公公有到場.也說明了堅持離婚的立場.法官卻要求要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的證明.請問這要如何取得?

如果公公敗訴.對方要求贍養費(公公名下無財產.又無行為能力了)請問子女得代為支付嗎?

公公突然中風.因急需醫藥費.所以把唯一的老房子過戶給兒子去貸款.對方如果要求要分.兒子須拿出來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2 01:3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不履行同居義務的證明

可以附上之前要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的存證信函

另外房子如果是結婚前就已經有的財產

則女方無權利要求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維護您的權益及提供您完整的建議

歡迎來電諮詢

 

對方若未提出離婚反訴,則本件即使原告敗訴,其最終結果亦僅是婚姻關係繼續存續,婚姻關係既然沒有解消,則尚不會產生贍養費之請求權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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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貞 103-02-12 11:3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我們是直接到法院訴請惡意遺棄請求離婚.事前沒寄存證信函要求屢行同居義務.這樣不就沒辦法取得不履行同居義務的證明嗎?

第一次開庭是言詞辯論庭.第2次開庭法官要求我公公出面訴稱堅持離婚.我公公也出庭了.對方指稱我們罵他趕他.還要求證人出庭.可是我們只有人問他:(你回來幹嘛?)語氣是比較大聲.這樣算罵他趕他嗎?這跟以惡意遺棄訴請離婚有關嗎?

法院傳訊證人.證人可以不出庭嗎?

以惡意遺棄之訴請求離婚.是否都會拖得比較久.已經在訴訟了.有何方式可以加快速度?

對方有打電話給姐姐要求說他肯簽字離婚了.可是還是滿口要錢.這樣能向法官說明嗎?是否有利我們勝訴.

 1.訴請離婚主張惡意遺棄 如果對方陳述這樣 其實已經有一定程度證明沒有履行同居 但可能還是要看情節 你至少先主張對方回大陸時間  調閱出入境證明資料 2.如果公公生病沒有意識  你將房產轉賣  這可能會有違法問題  可能要小心處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8: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未履行同居義務之證明,若您無發存證信函請求履行同居義務,似可從出入境證明主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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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貞 103-02-13 01:13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公公腦中風影響的是行為能力.並非意識不清.過戶是合法請代書過戶的.他也親身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當場也有說明申請印鑑證明之用途.絕無非法的過戶

ㄚ貞 103-02-13 17:36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今天到移民署申請對方的出入境證明.但移民署表示這事關個資法.所以我們無法代為申請.要我們向法官說明.請求法院去函移民署調閱對方的出入境證明.請問這樣下次開庭時可以向法官要求調閱.以當不履行同居義務的證明嗎?

因為對方有要求我家鄰居證人出庭作證.指控我家人有罵他.趕他.請問這樣我可以順便在法庭上.要求證人順便證明對方已離開許久未回來居住已當成不履行同居義務的證明嗎?

現在已經在訴訟惡意遺棄.請求離婚中了.請問還能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5: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請求法院去函移民署調查相關出入境資料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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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詠 103-02-11 21:03

我媽媽被倒了36萬,目前抓到會頭並且調解

目前會頭是說要拿出50萬給5個人分一人10萬

1.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倒會的人真的還錢而不是說說而已

2.又或者如何要求他償還更高的金額

3.若是要分期償還金額,要怎麼做才能讓會頭按時還款(例如開本票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以在調解程序中,要求對方全額賠償,但可以同意分期,一期未履行即應全部履行等語,此在調解委員會均有案例可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詠 103-02-11 21:5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以在調解程序中,要求對方全 ... (恕刪)

律師您好:

因為被倒會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但是在10年內會頭就被抓到,

那如果調解一直不成功,超過10年的追訴期,還能繼續追討嗎?

而且會頭目前是63歲,會頭老公是65歲(已經在領老人年金)

兩人的收入就只有老人年金,他們的兒女都已經拋棄繼承

是不是就沒有辦法要他們的兒女償還金額呢?

1.倒會會首刑事責任通常會成立侵占 詐欺 偽造文書  偽造有價證券等  看具體情況而定  你可以考慮是否先提出刑事告訴  2.於刑事程序中再來談和解事宜  條件或許會比較優惠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7: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致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或和解條件不理想,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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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 103-02-10 17:54
現在車禍判定已出來
對方:變換車道不注意來往車輛 肇事致人受傷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因為我有跟對方調解不合
有開調解委員會
機車受損26750
工作損失1萬2
手錶8400(要送修才能開收據)
手機8000(要送修才能開收據)
醫療國術館3500(沒健保沒收據)
衣物損失3000
因為對方沒保第3責任險 所以很難談...
對方汽車
這樣調解會要怎麼講比較談
聽說我可以提起刑事民事訴訟
這樣如果雙方無法和解成功
到法院會怎樣的後續
有經驗的可以指教一下嗎?

目前對方只說賠一萬 態度有放點爛
當初我說過肇事鑑定未出來時 我想盡快息事寧人 說車修好就好
他堅持等肇事鑑定出來 
鑑定出來 又說警察亂鑑定 我覺得我沒必要讓出那麼大得一步了

如果無法調解成功 上法院大概法院會如何判?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因為您有受傷,建議您自事故發生時起6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6個月是告訴期間,一旦逾期您就喪失告訴權),至於賠償金額的協議,您們就再談看看,只是如果金額有談妥的話,對方通常會要求您放棄您刑事民事上之權利。那麼,到時您再撤回過失傷害的告訴即可。 

初步研判表出來表示車禍至少已經發生一個月了,就過失傷害案件來說,自車禍發生時起,六個月內應提起告訴,超過六個月就無法提告,切記!

 另有關損害賠償數額,醫療、修車、交通等費用都需要收據,因此您提到國術館的部分,也請國術館開收據吧!否則顯難請求。除上開得請求的項目外,您尚可向對方請求精神慰撫金。對於您所提手錶、手機、衣服等物品,必須提出您的購買證明,才有助於您向對方請求,除此之外,您還必須證明前開物品的毀損是該次車禍所造成,如果進入法庭求償,您有舉證之義務。在此建議,先提起刑事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再利用刑事案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此際您向對方請求民事賠償時,就無須另行支付裁判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過失傷害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大熊 103-02-11 17:27
回覆 李佩珊律師(李律) 的發言內容:

初步研判表出來表示車禍至少已經發生一個月了,就過失傷害案件來說,自車禍發生時起,六個月內應提起 ... (恕刪)

請問手錶 衣物 手機 這些買的時間過了快一年 購買證明如何舉證

手錶 手機有保固書

大熊 103-02-11 17:29
回覆 李佩珊律師(李律) 的發言內容:

初步研判表出來表示車禍至少已經發生一個月了,就過失傷害案件來說,自車禍發生時起,六個月內應提起 ... (恕刪)

請問手錶 衣物 手機 這些買的時間過了快一年 購買證明如何舉證

手錶 手機有保固書 如果這些物品我先自行修理 我怕對方不付帳

手機 手錶都需要先修理 才能報價單  所以有甚麼好辦法可以解決

如果以刑事民事和解是否比較好?

1.  對方就車禍發生應該是有過失  這部分你可以考慮先行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2.民事賠償部分可以等附帶民事程序再行提出  原則上除了精神慰撫金  都需要提出相關單據或憑據說明  車子維修  衣物等  應該都會考慮是否有折舊等問題  以上提供參考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讓對方與您和解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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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 103-02-09 20:54

律師您好

      請問婆婆身分為佃農 之前把土地出租給人當小吃店 去年底地主發現要收回土地 經鎮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後 地主同意103年12月31日再將土地收回並要求要拆除地上建築物 該小吃店與婆婆簽的租賃契約為97年7月31至1004年7月31日止 您沒看錯 就是1004年 之前簽的合約都是6年為一期 這次竟簽了一千年>"< 多次與該小吃店老闆溝通 告知今年底地主要將土地收回 所以希望他們能在今年7月底前搬離 可是老闆卻說租約未到期 他們不搬 地主也拍照向苗栗縣政府舉發違建 (目前建管處尚未來拆除) 請問遇到這種房客不願搬離的情況 該怎麼處理 我們又該負哪些責任以及要如何做我們才能將自身的損失及責任降到最低 勞煩辛苦的律師為小女子解答 辛苦您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0 09: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以您所述的狀況,雙方契約的真意應該是存續期間到104年7月31日,且應該是明顯的誤載,因此雙方的租任契約應該是到104年7月31日屆滿,屆時土地所有人可以直接請使用人返還土地,倘若使用人拒絕,則可以由土地所有人提起訴訟

2、本文建議您可以寄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契約只是誤載,請對方屆期依約歸還,否則土地所有人將依法訴追。

天天 103-02-10 10:12

律師您好 可是今年年底地主就要將土地收回了 我們沒辦法讓小吃店繼續承租到明年7月(已經和地主調解完成 縣政府的公文也已經下來 土地將於103年12月31交還給地主) 這時候我們該怎麼辦 到時候跟地主約定的時間無法交還土地 小吃店這邊也不願搬離 真的是一個頭兩個大 再次感謝辛苦的律師幫小女子回答

1.  如果簽租約已經換約多次  每次都是六年一期  你所述的情況確實可能只是屬於文字上的誤載   租約時間應該還是到104年    2.  因為地主要請求返還   承租人如果不同意時  可能還是要等今年底期滿  再由地主起訴請求返還土地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0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契約時間部分可主張為誤載,真意為至104年七月,至於若於今年年底,地主欲收回土地,可對小吃攤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之相關訴訟。小吃店則可能對您主張無法履行租約至104年七月之相關違約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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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仔 103-02-09 20:32

英明睿智的律師們好

 敝人所居華夏之電梯已故障多日,因無管委會,經敝人多次主動調解及溝通均無人願意修繕,我想要先行維修電梯後訴訟追討其他人應負費用,請問訴訟時程會很多次嗎?訴訟費用會很貴嗎?謝謝解惑!

可先聲請支付命令,如果對方異議會轉成訴訟,之後會先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再進入訴訟,這樣的案子通常不會很久,訴訟費用要看你請求金額多少按比例徵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9 21:0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告知

若對方後續無動作

可以發支付命令請求

這種案件通常不會拖太久

訴訟費用則視金額按比例計算

若還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1.民事案件訴訟程序 可能平均至少要8個月以上至一年4個月的時間  可能因為雙方訴訟主張 調查證據情況不同  會影響法院訴訟程序進行    2.至於裁判費用  原則上看你請求金額多少  約為百分之一  如果請求100萬  裁判費用約為1萬元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0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訴訟時程視法官開庭進度所決定,沒有一定。至於訴訟費用則視您請求之金額決定,大約百分之一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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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仔 103-02-08 11:16

小弟所住華夏因無管委會,電梯已故障多日,經調解無人願意修繕,也有開立調解不成立證明書。但電梯本屬公設,我想要先行維修電梯後寄存證信函,請問格式如何填寫?然後訴訟我應會勝訴吧?謝謝解惑!

公共設施的維修是全部住戶要分攤,你可先修再跟其他人要,但你存證信函想要寄給誰? 全部住戶? 如過之後有住戶不付錢,是可以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電梯屬於共有部分  原則上須由全體共有人負責維修分擔相關費用   2.如果已經調解不成立  你可以先行維修  再依法跟全體共有人請求分擔部分   3.存證信函沒有特定格式  只要表達用意即可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全住戶發存證信函定期限請求修復電梯之相關費用,該費用應由全體共有人負擔之。若其均拒絕給付,得起訴主張之。惟須考量您的訴訟成本。另關於存證信函格式不拘,您可自行撰寫亦可委託律師代您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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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青 103-02-07 10:32

謝謝各位律師,想再請問一下,像我這樣私下和解但資方一樣不履約,這樣我還可以去勞工局申請調解嗎? 還有當初說好條件並叫我打一份聲明,說是自願從1月份薪水扣除15000,但他現在不履約支付我剩餘的薪水,我是否可以認定資方沒有和解的意思,要求他們歸還我1月份全部薪水

他們之前有違反勞基法再先,我之前有去勞工局問,得到的回答是資方從我薪水扣除勞退,這應該是資方要付的,不該是從我的薪水扣,我可以根據這點要求他支付我一月份的薪水,並以資遣的方式資遣我,不需賠償違約金,勞工局是這樣說的,這樣我還可以拿回我的一月份薪水嗎?因為現在牽扯到那份聲明,他們這樣騙我打了那張聲明稿還叫我簽名,事後又不履約這樣算不算詐欺?請各位律師幫我解惑一下,謝謝     

謝謝各位律師,想再請問一下,像我這樣私下和解但資方一樣不履約,這樣我還可以去勞工局申請調解嗎? 還有當初說好條件並叫我打一份聲明,說是自願從1月份薪水扣除15000,但他現在不履約支付我剩餘的薪水,我是否可以認定資方沒有和解的意思,要求他們歸還我1月份全部薪水

他們之前有違反勞基法再先,我之前有去勞工局問,得到的回答是資方從我薪水扣除勞退,這應該是資方要付的,不該是從我的薪水扣,我可以根據這點要求他支付我一月份的薪水,並以資遣的方式資遣我,不需賠償違約金,勞工局是這樣說的,這樣我還可以拿回我的一月份薪水嗎?因為現在牽扯到那份聲明,他們這樣騙我打了那張聲明稿還叫我簽名,事後又不履約這樣算不算詐欺?請各位律師幫我解惑一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起訴請求資方履行和解契約,若拒不履行可請求相關損害賠償。若您已簽和解契約,但因資方未履行,似仍可向勞工局申訴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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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勞資問題雙方已經成立私下和解  如果對方不履行  你可以訴請履行契約  或是其他相關民事賠償  2.你也可以再向勞工局申訴  這並沒有互相排斥    3.原則上這屬民事糾紛 應該不會有刑事詐欺罪問題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5: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對方履行和解契約,亦向縣市勞工局申訴其違法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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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yboy 103-02-06 18:27

你好:小弟有婚姻上的問題想請教,小弟與妻子從結婚以來感情就不好 ,分居了快7年 ,於是我在公司認識了一位心怡的女生 ,我們彼此相愛 就這樣我們生下了一個女兒,結果被我妻子知道她去法院告我們通姦,開庭結果法官要我們私下和解,我們就到了鄉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去調解,調解的結果是我要賠100萬女友賠50萬,她撤銷了告訴,現在我跟妻子提離婚他開出的條件是300萬,我是一個上班族一個月才3萬 ,這麼龐大的費用我根本付不出來,請問還有甚麼方式可讓他跟我離婚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6 23:10

 你好

由於你跟你妻子分居已經很久

且感情不睦

建議可以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2項訴請離婚

但由於你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了維護你的權益及給你完整的建議

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諮詢

也歡迎來電諮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07 10: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分居的原因不是因為對方的過失,則不論雙方分居多久,都不一定能夠離婚,因此仍有待進一步了解,分居原因兩人互動等。

2.倘若在雙方婚姻沒有結束前,您仍與新女友繼續同居,則日後仍恐發生再次提出通姦告訴的問題,建議您應該先行處理婚姻事件為佳。

lris liu 103-02-06 16:42

1.侵占成立?

當時兩人在一起的時候,對方有些物品贈與給我方,但對方數日後又要告我方侵占,是否成立?

2.傳票?

如收到"侵占"傳票需要本人一定要出庭(調解?)嗎?
我方本人不出庭,需要哪些動作?(代理人?說明?) 

3.證據不足

可不出庭,告知法院對方不夠成嗎? 

 

 

 

由衷感謝您

依你所述侵佔,沒有不法所有意圖,侵佔不會成立,但這是你單方說法,在訴訟上要讓檢察官法官相信,要靠證據法律上的論述,也要看對方有提出什麼事證,目前你已經被告,要依傳票上時間去開庭,但如果只是民事調解庭,你可選擇不去,如果對方沒任何事證就提告,可反告誣告,公布照片本名,有違反個資法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7: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若對方對您提起侵占告訴,您可主張無侵占故意之無罪答辯,若您為刑事被告,您必須出庭。若對方對您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於民事調解時,您可委任訴訟代理人出席即可,您無須親自到場。若對方無故對您提起刑事告訴,依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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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東西已經贈與給你  那你應該是不會有不法所有意圖  這跟侵占罪要件就不合  要成立侵占罪機會應該不大   2.只有檢察署會寄發傳票  對方不可能直接寄傳票給你  刑事案件被告一定要到庭  否則可能被拘提或是通緝  3.如果法院合法送達   可能沒有辦法拒收  4.對方如果有其他侵害權益行為  你可以依法報警處理   5.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

第一個問題

你如果有留下相關對話紀錄證據

這絕對是不會成立的

你還可以告他侵占

但其實這案子本身就不會成立犯罪

建議你可以直接告他誣告

第二個問題

建議你不要理他

除非法院傳票你才去就好

第三、四、五個問題

建議你直接去告他恐嚇

因為散佈照片這已經構成恐嚇

第六個問題

不要拒收傳票

這沒意義反而導致權利受侵害

而且刑案會被通緝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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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 103-02-06 08:56

律師您好

朋友的爸爸之前車禍,左腿截肢,還有腦震盪的傷,調解一直談不好賠償,現在要告了,請問賠償金可以要多少?

 您好,這要看被害人年紀.職業等等,才能夠計算勞動損失,其他部分就是以實際損害為主,精神賠償可以開個一百五十萬左右讓對方殺價.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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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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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分析表對責任歸屬怎麼說? 這種案件會送鑑定鑑定報告影響判決結果,如果對方有過失,那可請求因為車禍而生財產上的損失、因此增加的支出(醫藥費、交通費等)、喪失的勞動力(針對截肢等傷勢)、精神賠償,但要注意,你爸爸也有過失的話,對方可因為過失相抵減少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向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惟有六個月之告訴期限,須儘快為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金額部分除包括醫療相關費用,複健相關費用,減損勞動能力費用外,亦可請求精神慰撫金。而本案車禍過失認定及傷害認定,亦可能需要相關鑑定機關之鑑定報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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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 103-02-06 11:4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初步分析表對責任歸屬怎麼說? 這種案件會送鑑定鑑定報告影響判決結果,如果對方有過 ... (恕刪)

責任部分我也不清楚,感謝黃律師詳細的回答,之後有需要您幫忙開庭,再跟您聯絡

1.車禍事故  主要請求賠償項目不外是不能工作之損害  醫療費用  增加生活負擔以及精神慰撫金等等  原則上前三項都需要明白舉證相關證明  證明損失範圍   2.至於具體金額可能還是要看你們個案情節而定  這沒辦法一概而論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103-01-31 11:18

(機車)
我方因為看見甲方打右轉方向燈 所以未打方向燈要一起轉彎

我正要從他前方一起和他彎過去 結果甲方沒轉彎變直行 而撞上我

一開始甲方不能動的位子是腳踝 也和救護人員說 膝蓋部分不痛也可動 就是腳踝不行

當下警察去看後也說骨折要打石膏

未知結果隔天變成說''膝蓋周圍有碎片''需要開刀 ‘還需要打鋼丁‘ "腳踝變完全沒事
"

結果問我願不願意支出開刀費九萬 
原本沒事的東西突然蹦出來 又高達九萬 又還想請看護問我願不願意出?

請問這是不是想敲詐錢
問過身邊朋友車禍開到過的 都說這價錢有點太高..

Q1:請問這價錢真的合理嗎? 
Q2:要怎麼樣我才可以出少一點錢 不要出到全額
Q3:調解委員會真的會幫助我方嗎?很怕他們偏向甲方索取更多費用

ps:(而且甲方/甲家人說詞一直變,一開始和我說"雙方都有錯",我態度一直低姿態,他們也很客氣,
後面甲方/甲家人突然態度轉變,說是我一個人的錯,與甲方無關,說那不是方向燈,是機油沒換所以閃兩個燈(但我真的看見只有一個),狂要錢,天天打電話問錢的事)

我才18歲...對方我不清楚幾歲 九萬這數字...大大們求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1 2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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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您所說的狀況,對方似乎也有過失,此部分是可以要求減少賠償,而如果對方有向您所保的強制險請求理賠強制理賠的部分也可以扣除。但是因為您亦是有過失,所以您在刑事上也有過失傷害責任,因此若您想和解,建議由鄉鎮調解委員會來調解,如此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定後,對方就不能再向您提起告訴,對您也比較有保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該分析不服,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歸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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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a 103-01-30 02:57

是這樣的,我在約莫4年半前進入目前在職公司,應徵職缺是門市銷售人員(零售業)

*問題一

一開始的三個月未加保勞保,是否可以追討?(因年代已遠,無任何出勤證據。)

大約1年半至2年前老闆好像有成立新公司(細節無法確認,只說是分開經營的餐飲業)並開設品牌下午茶咖啡簡餐輕食類的餐廳,並在今年漸漸的把零售業的據點結束營業,在今年某月份將會全部撤掉,老闆並於30日前發了一封e-mail,內容是要將所有現職零售業的同仁調至品牌餐廳(餐飲業)工作,並有提到薪資以及基本工時休假的條件。

 

*問題二

 品牌餐廳的工時明顯超過勞基法兩週工時之規定,因為內容說明基本月時數是198(或207)小時,也未提及加班費/午休/休息時間等等,再者薪資部分就是跟新進人員一樣以現有薪資工時相比較,實質為降薪(不知道是否可以這樣比較?)。可以此為由拒絕嗎?

(已經電話諮詢過新北市勞工局,是跟我說業務領域的變更已經與當初應徵的雇傭條件相去甚遠,勞工本就有權利拒絕,並要求資遣費,而上述餐飲工作待遇違法之部分是否更可以加強拒絕動機?)

 

而在老闆發出信件的隔天,我就先以e-mail回覆告知將於30天內寄出存證信函告知至現職據點結束營業之上班日下班起,即終止僱傭關係。

 

*問題三 

  寄出存證信函後,老闆是否有什麼漏洞可鑽而主張或導致我寄出的存證信函無效力呢?(老闆已使用app通訊軟體回覆我,堅持她並沒有開除我,而是我理應要配合公司的如此調動,我有向老闆提及有權利拒絕並依法要求支付資遣費的部分,措辭態度上都是很客氣理性的去述說,而老闆完全無視,並指明地說:那就請你(勞方)去申訴,在那之前還是要按照她的規矩調動。真的是如老闆所說嗎?)

 

*問題四 

我在今年有年假10天,尚餘7天未使用,排班督導說我要自己找代班人員,否則休假就要算曠職。這部分我該如何爭取呢?(我是先回覆說應該是公司要找代班人員而不是我自己找。)


*問題五

有稍微查過網路上的法條資料及案例,之後關於資遣費用部分的爭議之走向是否會變成老闆若置之不理,即使開調解也無約束或強迫執行支付資遣費的效力,就是要上法庭才有辦法嗎?有查到一個「獨任仲裁」,需要前置的條件嗎?


*問題六

 我已經找到下一個工作,需要提供離職證明跟勞保轉出證明,如果現職公   司執意惡意不給我,該如何解決呢?是否有別的管道可自行申請取代之類的?

 

*問題七

 開調解或獨任仲裁或上法庭是否可以請代理人出席呢?

有沒有什麼更好的建議來解決以上這些問題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0 1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問題眾多,回答恐未有詳盡,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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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發財

華仔 103-01-28 23:39

日前因機車與他人機車擦撞, 並約定以8500達成和解, 但在交付尾款金額時對方推說有事而請他人代收,之前看對方態度良好且有繳房租壓力在,因而儘管對方並無給我書面和解書跟修車單據我還是交付給他, 當下僅提醒對方等他拿到收據後,再請他寫份字據通知我去拿,事隔近一個月後,我打電話跟對方要,對方態度瞬間改變,一直揚言說我態度不佳, 且說要走法律途徑,這樣我可以走民事調解庭跟他索取民事賠償違約賠償嗎?但因當初是口頭約定,所幸簡訊大半也都有保留, 內容中對方也知道有8500和解的金額, 也有表示有收到, 若能成立, 按照慣例民事賠償違約金應該是多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0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起訴請求其履行和解契約,或發支付命令。就違約之損害賠償部份,由於本案金額小,相關遲延利息賠償似不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敬祝

新年快樂

闔家平安

 1應該是發生交通事故後雙方私下成立和解   如果對方不願依和解契約內容履行  你可以訴請履行和解契約 或是仍主張侵權賠償   2.至於違約金  你們和解時應該沒有特別約定一定金額  所以這部分你可能還是要證明你是否有損害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0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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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翰 103-01-28 03:44

我想請問最近跟公司發生的事情

原本我們公司 是三班制 我是跟我同事是做中班的

做了快2年 到最近幾個月中班的人 都被資遣光了

我跟我一個同事 沒有被資遣 之後突然10月份的時候

告知我們說要調去晚班 公司要改成兩班制

我們沒有反映甚麼 因為晚班錢比較多 所以就沒關係 調就調吧

我們做到11月20號左右 公司副課長 有跟我們說

我們可能會被調早班 我們表示不願意 畢竟錢少了很多 經濟上會有困難

之後他說 不要亂說喔 我只是說有可能 還沒有確定

直到12月底約25號左右 公司 就貼出公告 我跟我同事確定2月1日要調去早班

我們公司有規定不能越級報告 所以我們就先找副課長談 表示我們不願意坐早班

但是第一個副課長 跟我們說 我們編制本來就是早班 沒辦法談

我們就找另一位副課長幫我們向廠長反映 廠長也是轉達說

我們的編制本來就是早班 去晚班只是支援 我們就找一天早上

來找廠長談 他表示說他在10月的時候就已經根副課長說我們編制要調到早班

去晚班只是支援 但是副課長並沒有轉達這件事讓我們知道

所以我們到現在才反映 廠長表示我們太晚講了 公司已經沒有預算資遣你們

你們2月還是要來早班 我們表示經濟上 真的沒有辦法配合

我就問廠長 是否我們沒有辦法配合的話 就必須自己自動離職

他回答我 對! 他說我們剛進公司時所簽的 條例裏面有一條 願意配合公司調派

所以他們 可以決定我們要去哪一班做 我想請問 真的可以這樣嗎?

還有 說一句公司沒有預算資遣你們 就可以要我們自動離職嗎?

說我們2月份就算不做也必須去自動離職 不然曠職三天就免職

我從公告出來以後一直去找公司談 也都有錄音 副課承認沒有告知我們的部分

廠長說我們要自己去離職的部分 我跟我同事今天有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勞工局有較我們要寫存證信函給公司 這樣我們2月份就可以不用去公司

但是我不知道怎麼寫 可以教教我嗎?  拜託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您與公司之相關契約如何約定,及目前之實際情形為何,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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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 103-01-24 23:47

您好:

我是機車後座的乘客

當日中午11:58時,我被友人搭載因為當日太陽極大反光而造成未注意前方路況,撞上了當時併排臨停在汽車停車格外的小貨車,造成我大腿兩處骨折

警察一個月後的判斷書上寫著「機車涉嫌未注意前方路況」而汽車是「併排臨時停車」,汽車保有第三責任險,而對方的保險公司告訴我們責任比例是機車錯7,汽車錯3; 但我的認知是機車因為陽光極大看不到這是"不可預期" 而汽車是"可預期"的蓄意違規停車

我們申請調解時我向他們索取的理賠項目包含看診費和交通費、醫療用品拐杖,還有因為受傷無法打工的費用以及母親請假照顧的薪資損失還有醫美估價的雷射除疤療程14w 這些加起來大約是39w,在一番調解後我說我的底線為28萬,但對方保險說他們只願意賠12萬,而無法達成共識。

目前我已經向地方法院對汽車車主提起過失傷害刑事訴訟,我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到底汽車責任應為多少,我上網查的案例也是像保險公司所說的是三七比例,但這方面我實在無法認同,從警方拍的事故現場來看,我們所行進的道路在他臨停以後只剩下1/4的寬度,明顯的侵占路權,雖然為靜態但實屬是侵占路權而導致我的受傷,而機車未注意前方路況卻是天然災害。

我們有當日氣象報導指出為今年的全台最高溫39度的數據,以及他們侵占路權的照片,請問如果上了法院有哪些部分是對我比較有利,而責任歸屬部分是否能像我所認定的那樣他們較多?

還想請問我如果要求償精神賠償部分我應該求償多少?我因為受傷的關心心情大受影響,腳上多處的疤痕讓我感到很自卑,連拍畢業照都要坐輪椅拿枴杖真的很難過,也因為這樣不能出門整天悶在房間休養常常感到難過暴躁,原本不想求償精神賠償,但我覺得車主以及保險人員的壓榨,好像以為學生很好欺負,因此我想多求償精神賠償撫卹。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49

其實你應該機車汽車一起告的,對你比較有保障,

在這個車禍裡你的過失是0,你沒有義務替友人背那七成的過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機車汽車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無意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zong 103-01-24 00:15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於12/8開車與一位騎乘機車的50歲婦人發生擦撞,對方受傷,他的職業是"挽臉"。之前電話中對方一直強調他的膝蓋韌帶斷裂,神經受損,但今天1/23去調解委員會,他是能行走的,而他出示的醫療證明僅記載"左手腕,右膝蓋十字韌帶挫傷"。至事發隔天開始對方都是去中醫看一次$600的自費膏藥,到現在已看了約3萬元的費用,有請他轉為看健保,如此強制險也能支付,但對方堅持看自費,說健保的膏藥好的慢,且還仍需要繼續看下去,也宣稱至今都無法工作,要求工作損失及精神賠償共12萬,後來調解願意降為7萬。 我想請問律師,這樣的金額合理嗎? 對方已提告,若他持續看自費,法官判賠我應該要理賠全額自費費用嗎?這樣刑事民事對我是否更不利?該和解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1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您對初判表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金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4 1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醫療費用的部份,仍然必須以合理為限,如明明就在台灣看醫生即可,對方卻要去美國看,則超過的費用當然無法請求,同樣的,倘若健保給付之醫院即可治癒,則對方執意要去自費診所看病之費用,於超出之範圍部分應無理由。

2、有關和解部分,您可考慮和解後無需再跑法院等因素,自行斟酌。

Ivan 103-01-23 10:25

因個性不合於102年7月23日與前妻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育有1子(100年3月11日生),
我跟前妻都非常的愛孩子 前妻表示一定要孩子跟著她。
離婚協議書上因草率同意了前妻寫下的內容(必須支付小孩費用,直到小孩有謀生能力,每個月兩萬元整 父親有探視權力)
,因雙方皆無任何法律常識所訂下的契約。事發後102年8月,9月有依約將每月兩萬元匯入前妻指定戶頭,
10月時因自身家庭變化而造成支付上的困難,有同母親找我前妻到我父母親住處口頭協議將此費用改為1萬元(用來支付小孩的學費(因前妻工作的關係
無法長時間顧小孩 以致於送到私立幼兒班就學))。事隔半月,前妻表示因工作無能力繼續照料小孩的生活起居,
希望將小孩寄居在我父母家給我父母親照顧(母親無工作於家中管事),學校轉於我父母親家附近的私立幼兒園,學費依然是由我支出。
且口頭協商要將監護權變更給我。同意後我找她訂定契約,前妻藉由工作繁忙無法抽空為由,告知我將訂定契約之事宜延期到12月初,
因我體諒她工作繁忙並同意,12月初時我再度連絡她,她卻反口表示:我朋友說不用把監護權給你。為由拒絕訂定契約
過了兩天後因在電話中跟我妹妹起了口頭爭執,負氣將孩子從我爸媽住處帶回也把孩子轉學。
接著又向板橋法扶分會申請扶助(扶助律師:陸正義),向板橋地方法院提告我102年10月起並未依約給付兩萬元整的差額。
在我收到她寄的存證信函後我也多次跟她用手機通訊軟體LINE(有保存相關對話紀錄)詳述我的經濟狀況並商量如當初改約一萬並訂定合約,她態度強硬表示依約寫兩萬,私下通融我給付一萬,
等我有能力在給付約上的兩萬。(我無法妥協是因私下通融的並無法律效溢萬一哪天她又翻臉追討那我就積欠她一筆鉅額了)
如今板橋地方法院已寄送家事法庭通知書調解種類。給我。因自身法律常識不足。整個過程又倍感無奈 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

我想問的問題是 1.這流程下來法院會不考量我經濟狀況而依離婚協議書上的判我應付還是有其他可能性)
2.小孩子的監護權是否我有空間去爭取(因考量到她經濟狀況不好及她母親也無力全心照顧小孩)

補充:離婚後我也時常想探望小孩但常常被前妻刁難(不是說沒空就是不回應),少數幾次探望到小孩甚至帶回家探望父母時對小孩疼愛有加,孩子也非常想念我。
除了依約給付的金額外平時也時常花費在小孩身上(比如收到前妻通知小孩感冒就醫的費用等)

補充:我前妻家的經濟狀況不好 無動產 單親(我前妻爸媽在她國中時已離婚),她家全戶成員及資產收入她媽媽(成衣廠工作 月薪:20,000)我前妻(耳鼻喉科診所助理25,000)
資產(價值10,000機車一輛) 我家經濟狀況:父母與弟妹在外租房(父在塑膠工廠擔任幹部 月薪:60,000 母:家管(無收入) 妹:中醫診所助理 月薪:25,000 弟:在學)/
我與奶奶及叔叔同住在奶奶名下的房子只有我有收入(運輸 月薪45,000上下)家中由經濟我負擔(包含奶奶 叔叔 生活起居 水電瓦斯費)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6 22:30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應該是希望法院能改定小孩監護權

由於你們先前的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我無法得知

如果你們當初是協議由前妻監護

則你可以考慮請求法院改定監護

法院主要還是以最有利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為出發點來裁判

為了能完整給你建議及維護你的權益

你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到所(板橋站一號出口 王品那棟)

或來電諮詢

 

小羲 103-01-23 09:48

母親於我大學時先逝,因為當初資料都是哥哥在處理,我也僅剩這個親人,所以當初對於遺產分配都是由他在做處理。

現在已經過了7-8年,前半年我哥哥說我那邊還有百來萬的遺產(不知道是存款還是保險)在他那邊,因為父母當初設的網路銀行有共通,而我也不知道我有這一筆存款,就被私自拿去動用,現在我要追討,哥哥卻說除非我願意當保證人房子給他抵押他才有錢還我(共同持分)[哥哥最近直接寄文件來要我簽保證人,也沒有當面對保,這樣不算違法嗎?],我不願意,哥哥竟然告知說他把錢部份拿去借親戚、部分自己挪用,說借親戚的要我自己去追討,我現在只有臉書跟通訊軟體上有他告知欠我錢的對話紀錄,我有什麼方式可以把錢要回來。

我想問是否可藉由民事法庭私下調解(因為哥哥說他把錢都拿去投資,我是否可以要求他要獲利了結),因為我父母都離開,我只剩下這個哥哥,我想當面找哥哥談,可是他卻不願意出面,只跟我用電話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10: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兄長不與您談,亦不歸還屬於您的遺產,可能涉及刑事侵占罪,您可至地檢署對其提起告訴之,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或亦可提起民事訴訟,主張不當得利請求返還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被繼承死亡時到底遺留多少遺產,可以向國稅局調閱遺產清冊,並可以先提起民事訴訟來請求較具實益,提告刑事恐傷感情且緩不濟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23 13:27

 對方的態度,要用調解的方式處理,恐怕行不通,

建議提告侵占,法院還是會安排調解,你再跟你哥談談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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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瑤 103-01-22 21:58

初判下來對方未依規定讓車~-而我老公是駕駛疏忽~雙方都有受傷~對方骨折住院五天!還走路來調解~而我老公左腰部挫傷~四肢擦傷~血尿~第一次調解我們沒收到~第二次調解我老公要上班~請我公公去~對方要求43萬連學費都算進去~還說他休學~問過人都說不合理~當然第二次調解又不成~當晚又傳LINE跟我老公說17萬就可以~請問該怎樣處理成功調解?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如下

本件您可以委託律師幫您們洽談和解,讓律師向對方分析其在實務上可以請求的金額,以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先生亦有受傷,可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就肇事責任分析部分,若不服初判表之分析,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23 13:37

 還是要看警方所作車禍事故研判表判斷誰的問題比較大,如果調解不成只能上法院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7: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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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諾 103-01-22 15:43

律師您好,我與前妻育有一對兒女於97年12月離婚,當初協議一人監護一個且於每個禮拜六、日pm1:00~5:00互相帶至對方住處附近探視,期間前妻不斷藉此找砸,干擾本人行使監護權,直到本人後來於101年再娶,才被她逼至法院將小兒子監護權讓給她,且規定每雙週六早上可帶回過夜,詎料,她事後更變本加厲地百般阻撓我去探視女兒,及推三阻四地不讓我將兒子帶回!辯說女兒的探視協議因法院後來調解兒子監護權時,原先最早離婚協議已無效,請問這種說法合理嗎?我若看不到女兒去警察局備案有效嗎?若不讓我將兒子帶回可叫警察強制執行嗎?是否可依此來爭取兒女的監護權!?麻煩您,謝謝!

 

如果你們後來有再針對監護部分在法院調解成立,那就要照調解協議走,如對方不遵守,是要聲請強制執行,不是去找警察,警察不會管這樣的事情,而如果對監護權財產的話,可以起訴請法院改定監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6: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改定子女監護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22 18:42

法院調解只針對男生的部分,

女生部分依照之前的協議,不會因此無效,

建議聲請強制執行比較妥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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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N 103-01-22 11:52

請問:
對方(行人)在沒有斑馬線及紅綠燈路口突然衝出(不是巷子),與我方發生擦撞
我飛出去大小腿瘀青,車子多處擦傷,對方腳受傷經醫院才知需開刀,醫療費用13萬因腳粉碎骨折,一年後還要在開一次刀拿出鋼板約6萬5。

初判表:對方:涉嫌在劃設分向限制線路段穿越道路
            我方: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
強制費用賠償3萬5千7百5十元(不會再賠償)因為強制險不會去受理鋼釘的費用

對方住院那幾天我都有去看他買牛奶給他,出院那天他開口要我支付13萬醫療費用,而我目前狀況只能支付7萬元,對方也願意接受,除了簽收據之外,此外有附加條件”若我方是肇事主因者皆負擔對方全部醫療,若對方是肇事主因者,皆負擔對方全部醫療及車損”。但因對方不能接受撕破臉,7萬元也沒給。我還是有繼續傳簡訊關心對方。

前幾天上調解,對方大開口求償50萬(兩次開刀20萬+精神+上班12萬+媽媽在家她照顧無法上班)我拒絕,直接上法院,對方又改口說那負擔醫藥費20萬就好。

我是個學生真的無法拿出這麼龐大的費用,我也有受傷如果他告我傷害,我反告他傷害能成立嗎?民事訴訟賠償部分呢?
對方一直認為說被撞的不可能是主因者態度很差。

1.發生交通事故 雙方都有受傷 雙方也都有過失 如果雙方都提告過失傷害罪 應該都會成立 這部分比較沒有問題 2.至於民事賠償部分 如果無法和解 對方要請求也是需要提出受損害之證明 然後再依過失責任比例去扣除 所以如果對方需要負擔主要過失責任 對方請求要超過15萬元應該有難度 這部分提供你參考

SHN 103-01-22 12:1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發生交通事故 雙方都有受傷 雙方也都有過失 如果雙方都提告過失傷害罪 應該都會成立 ... (恕刪)

您好: 

會不會因為我只是皮肉傷,雖然告的成,卻失敗呢?這樣互告的話,易科罰金是會怎麼算?

對方現在咬死說我撞他,他受傷大,卻沒有去釐清事故責任路權問題,初判表單上未寫說我超速,當初發生事故時,我也是起步沒多久而已,所以超速這部分就沒有我的責任對吧 ?

如果對方有請律師我方沒請律師這樣勝算會比較小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亦有受傷,故您亦可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若對初判表之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若對方有委請律師協助,建議您亦可委請律師加以協助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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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ro 103-01-22 11:42

請問因我車停在家門口,被一台倒車的車撞到,當天因為是晚上,且後方門板有嚴重凹陷,所以當天做比錄時只說門板處,但隔天早上起來看到前、後保桿都有被撞,於是就打去警局說我前後也被撞,有尋問警員是否要補充筆錄或怎麼處理,警員就跟我說不用,保險會自己去調照片

現在我申請調解對方一直強調未撞到,但警方的照片拍的非常明顯,它前保桿側邊及轉角處都有擦傷,因我後方門板並未有他明顯烤漆(燈殼部份撞到我方車),且我調解完回去問家人,家人記得很清處當天有三聲的撞擊,並非一聲,請問我要怎麼處理呢?請警員補充筆錄嗎?那我家人可做證不只一個撞擊聲嗎?

1.發生交通事故 對於所受損害有意見 這部分應該將來會依客觀證據去認定 對方縱使為相反主張 也不見得會被接受 所以你不需要太過擔心 畢竟車禍發生現場應該都會拍照 2.先看保險公司是否可以理賠 如果沒有辦法在理賠範圍 就可能考慮請求對方應該負擔這部分損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對方不承認,若有相關證據加以佐證,對方已無法加以抗辯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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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2 18:49

 建議拍照存證並將照片寄給警察要求附在卷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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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q1222 103-01-21 18:14

去年八月初在發生車禍,對方跟我在同一邊(並非路口)他牽車出來正要迴轉至對向車道,我撞擊到他車頭,當時有叫警察作筆錄(都是機車),對方受傷較嚴重有骨折,我方全身擦傷,事後有約出來談和解,當時正在等待初判表,對方要求36萬,我們沒有答應,後來到調解委員會,一樣沒結果,後來我們自費去申請鑑定報告,報告下來前幾天,警察局通知我他已到警局提過失傷害的告訴,報告在他提出告訴隔天寄來,我方無肇事因素,為自述超速,當時真的不知道騎多少,對方則是有肇事因素(未讓直行車先行),收到當天我與父母及向法院提出告訴(過失傷害),結果又隔一天警察局又跟我說對方已經撤銷告訴,在過幾天就要去法院了,我下一步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2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車禍事故結果您沒有肇事責任,則無需就對方所受傷害負責,亦不會刑事責任

2、相反地,倘若對方有過失,則您可以對對方提起刑事告訴跟請求賠償

3、和解的部份,只需要了解相關肇責、損失等之後,於可以接受之範圍內和解即可。最後,有關過失傷害的部份屬告訴乃論之罪,縱使提告,事後也可以撤回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亦有受傷,您可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且目前警方初判表分析,您無過失,若對方不與您和解,您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本件後續建議您可與法院(或檢察署)承辦股之書記官聯繫確認對方是否確實已經撤回告訴,若對方已撤回告訴則在因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則該案將因告訴人撤回告訴而終結刑事訴訟程序,又若對方未撤告者,則您可以向法院(或檢察署)提出鑑定報告以利肇事責任釐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趴趴熊 103-01-21 14:22

車禍於101年12月發生...三方車禍A撞B撞C....我方無責...中間經歷.調解..提告...偵查庭...調解...偵查...至今起訴....想請問..

1.103年1月初收到起訴書後續要等開庭嗎??

2.目前已申請過勞保局失能11級...可求再增加求償金額(for失能)嗎???

3.有想委任律師處裡但刑附民算一個案件還是兩個..好像收費會有差????

4.還有需注意的地方嗎???

肇事責任鑑定.a為肇事主因(違規左轉)b為次因(超速)c無責

 

你是被害人? 起訴書起訴了a.b.c? 各方過失比例呢?  刑事部分讓檢察官去開庭論告就好,附民現在已經可以提了,失能部分可請求,費用就是處理一件民事案件的費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4: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檢察官已起訴,您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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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鳴 103-01-19 16:44

請問家裡有人在回家的路途上騎車撞到行人(時速判定30~40公里) 該道路無斑馬線 無路口監視器 而行人直接穿越道路 行人穿越超過一半(造成當事者未注意撞到(行人8X歲) 造成對方現在半昏迷狀態(警察還未替對方作筆錄)事過3個月 已有經過調解委員會調解一次 對方提出一個月支付1萬6直到 對方清醒後和解  調解後對方又提出另一個求償方式 以60萬一次支付 家裡因經濟狀況也不好向對方提出以30萬和解 對方不願意達成共識 要走法院途徑 請問如果此情況上法院會比較有利嗎  懇請答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9 17: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確定賠償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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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沒有交通號誌 可能會被認定雙方都有過失 除非能夠證明對方確實直接橫越馬路 我們完全無法注意 2.如果雙方都有過失 你可能會有過失傷害或是過失傷害刑事責任 3.另外還有民事賠償責任問題 民事賠償則除了醫藥費精神慰撫金外 可能還有看護費用等等 當然你可以主張對方有過失 所以要過失相抵 4.如果對方確實昏迷 30萬元和解可以認真考慮了

小市民 103-01-18 22:35

我想請問判決書後想要回被詐騙金額,是不是只能提民事訴訟,還是還有調解的可能,或是有其他提請賠償的方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9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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