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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03-08-08 14:12

因為新鄰居搬來,

想在騎樓開店,

我們不答應,

他和合夥友人就開始毆打父親...

父親被打到腦震盪,左臉挫傷,左胸壁挫傷,口腔內擦傷

在他們毆打父親同時

父親因為正當防衛

合夥人頭部也有輕微擦傷

我們控告他們傷害罪,

他們也有告我們傷害

請問我們該怎麼做???

 

您好:

初步聽您敘述,我方確有傷害之行為,今對方亦提起傷害告訴

請速尋求律師專業協助,幫忙蒐集相關證據

證明你們的行為是出於自我防衛,並非故意傷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8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驗傷單等相關資料整理後,直接向地檢署提起傷害告訴,並待檢方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oRn 103-08-05 15:24

我女朋友車禍(機車)對方(汽車)

鑑定報告分析如下: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對方汽車駕駛人轉彎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肇事致人受傷依據處罰條例第48條1項6款及61條3項

我方申請調解

第一間醫院診斷證明:

病名:1.左大腿、左膝、左踝、左足多處擦傷,鈍挫傷2.右手、右膝擦傷3.腦震盪

醫師囑咐:宜休養

再次複診醫生囑咐改成宜修養一個星期

第二間醫院診斷證明:

門診6次,經醫師診斷屬實特予以證明

第三間醫院診斷證明:

挫傷、大腿挫傷、小腿挫傷

 

左右腳變長短腳需復建但醫生證明都未駐名需多久時間,目前無法久站

 

請問沒有著名要修養多久有辦法提出精神賠償以及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嗎?

另外保險公司負責賠償部份是機車以及醫療嗎?

 

您好

只要你有受傷就可以提出精神賠償

但勞動力減損部分目前只能請求一個星期的薪資損害

車損部分要由對方賠償

保險公司除非有第三責任

如果是強制險只處理醫療部分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手機: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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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5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顯無調解誠意,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間僅有六個月,應注意避免逾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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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y 103-08-03 17:22

去年底我與對方發生車禍,對方騎機車三人受傷

媽媽(40歲): 右側遠端脛骨骨折

大女兒(9歲):腦震盪頭部外傷,頭皮及顏面血腫合併持續嘔吐及眩暈症狀、下唇(內外側)撕裂傷2.5公分、右側顏面挫傷及軟組織受損、咬合異常、疑顏面骨骨折、表皮創傷後明顯傷痕及脫色變異

小女兒(8歲):右側脛腓骨骨折

鑑定結果:

對方 : 左方車未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為肇事主因

我方 : 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前跨分向限制線行駛,且未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為肇事次因

因雙方合解兩次未有結果

對方要求賠償近120萬(內含80萬精神賠償),但對方醫藥費

1)媽媽:醫藥費6443,看護費用2200x30=66000,減少工資收入19047x3=57141,精神賠償30萬

2)大女兒:醫療費37281,看護費用家人照料2200x5=11000,精神賠償20萬

3)小女兒:醫療費24913,看護費用2200x30=66000,精神賠償30萬

因我方保險(有保第三人任意險)核對對方傷勢及肇事原因,提出50萬元與對方和解,對方堅持120萬元才可和解,故無計可施之下只好讓對方提過失傷害告訴,但7/31收到刑事判決結果,我被判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壹仟元折算壹日

我方為肇事次因、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坦承犯行、且車禍當下立即通知警察,符合自首之要件,這樣的判決是否太重?

如我方要提出上訴,內容有哪些是必需註記上去的?

煩請協助處理這次事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受傷人數有三人,可能法官在量刑上已有考慮,而本件應仍有附帶民事部分,可針對肇責部分去爭執,以減輕賠償,以上希望對您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tely 103-08-03 23:0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受傷人數有三人,可能法官在量刑 ... (恕刪)

那如果上訴要求希望刑期減少,是否有機會?

雖受傷人數三人,但我方肇責較低...且無前科..又符合自首要件..

最高刑期六個月,判到五個月是否也過重?

ych19 103-08-02 22:28

我想請問我朋友的兒子在晚上11點多的時候,被酒駕的人撞了,對方又肇事逃逸,等到隔天找到人的時候,身上的酒味已經沒有了,問他為什麼逃逸,他說手受傷去擦藥,這樣的話,是不是就不能說他酒駕了,刑責是不是就比較輕了,現在我朋友的兒子在加護病房,說是顴骨粉碎骨折還有腦震盪車頭也幾乎全毀... 這樣大概會怎樣判決或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2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仍會有肇事逃逸傷害罪等相關犯罪。又待檢方起訴後,被害人得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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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仁 103-07-24 12:46

事發經過是我一個同事跟我起衝突,一開始因為某些小事,不斷怒罵和挑釁我,但是我並沒有動手,但是第二次起衝突也是對方先挑釁及怒罵,導致我失去理智一時動手,但對方身體看起來並沒有什麼問題,還可以正常行走,也沒有嚴重傷勢,不過他有去醫院檢查,輕微腦震盪,對方的父親有可能要告我傷害,請問這樣有成立嗎?對方需要哪些條件才能對我提告?如果和解時對方要獅子大開口,要如何才能自保,又因為他有對我進行怒罵,我可以告他公然侮辱嗎?請問一下有需要哪些條件才能提告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4 1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主張為雙方互毆,您若有受傷,亦應立即驗傷;若無法主張互毆,亦應對對方提出公然侮辱之告訴,以尋求能順利雙方和解之可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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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威 103-07-20 14:44

104年7月13日晚間22:39我去買完彩卷後與女朋友通訊得知他父親最近要開刀情緒很不穩定22點多時我騎乘機車行經在巷上時,被一輛從弄出來的機車衝撞(當時這是個沒有紅綠燈交通號誌的十字路口

然後就連同機車倒地摔倒,被撞倒的當下我有暈眩一陣子,然後才起來查看車子狀況,接著就去關心對方傷勢(當時對方座在地上),問說我先離開幫忙叫救護車好不好,當下他說好,後來看她沒有明顯外傷我就步行座計程車回家(機車有留在現場),因為當時頭還暈暈的加上手機又沒電當下又一心急著回去家裡回電話給女朋友,結果沒幫他叫救護車。

7月24日晚間九點負責的交通員警請我跟對方還有對方撞到的另一台機車車主一起到交通隊做筆錄,當時我一看到對方(衝撞我的當事人)我就馬上跟她還有他父親道歉,解釋當時,因為當時頭還暈暈的加上手機又沒電當下又急著回去家裡回電話給女朋友,結果沒幫他叫救護車,真的對他很抱歉反省過後也覺得對不起自己良心。

後來關心詢問對方父親後,他父親說他兒子完全不記得當天的情形,傷勢的部份只有一點皮外傷可是因為當時有撞到頭醫生說有輕微腦震盪要觀察七天,其他的話就沒什麼傷勢都很健康,接著我問對方父親有什麼想法解決嗎?

他說等觀察期結束後去調解委員會和解,它也不希望上到法院增加不必要的麻煩,後來我們有互留對方聯絡資料。

至於他衝撞我後在去撞到另一台車的車主 他說只要我們陪他修車費用就可以當場和解,後來我跟對方父親就各付一半當場跟它和解

接著付責的警察就請他們先回去了,可是我因為有路人報案說我肇事逃逸需要留下來做這份肇事逃逸筆錄,然後筆錄的內容我就跟上述講得一樣下去做,警察有給我看當時監視器錄影的畫面,後來詢問員警也說我的錯比較少,是他從弄衝出來撞我的,我筆錄上的當時時速寫30公里。

 

想請問:

因為我當時真的很恐慌加上又有急事 才會離開現場 沒有想肇逃的意思

法官會採信嗎? 如果判決的話會怎麼判 可以易科罰金緩刑還是緩起訴嗎?

因為去年因為酒駕有被檢察官緩起訴到今年7月22日,這個會有影響到法官到時後的判決或是審判依據嗎?

關於我的案子 請律師對我會有幫助嗎? 請問費用要怎麼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0 22: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有被減刑,否則肇事逃逸可處1~7年有期徒刑,無法易科罰金

2、倘若雙方已經和解,可以嘗試爭取緩起訴

3、另外體醒您,倘若您遭認定肇事逃逸,則酒駕緩起訴可被撤銷

4、建議您委請律師判斷是否爭取無罪,或是如何認罪,才不會入監服刑。

法律小學生 103-07-21 00:14

大大你好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你肇事逃逸原則上是很難易科罰金

             而且一旦判刑還會影響到你的緩起訴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
這個案子很麻煩
可能會被認定為肇事逃逸
因為你的理由比較牽強
車禍跟回電話這種利害關係比較
檢察官都不能接受回電話比較重要
建議你要好好處理並與對方談
否則肇事逃逸是重罪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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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兒~* 103-06-23 18:00

行經十字路口時 我騎車停在斑馬線前方不遠處
突然油門故障爆衝我自己也嚇到剎車也來不及(跟車速絕對無關)
結果撞上一位婆婆跟他的媳婦孫子正在過斑馬線(他們是綠燈無誤)
那媳婦跟孫子是輕傷當天就沒事了
主要是婆婆跌倒撞到後腦勺有腫起來
後來送去醫院急診急救醫生研判有腦震盪跟顱內輕微出血的症狀
當天那個婆婆是住在加護病房過兩天轉到普通病房
(從車禍當天到出院她的意識都是清醒沒有昏迷過)
中間我有去普通病房探望過她精神看起來還可以
大概住院了一個禮拜就出院了
那因為這兩個月左右她還有陸續回診
所以最近我們才開始要談和解
因為我沒有保第三人意外責任
所以變成除了醫療以外的部分要自己賠
他們求償總共10萬元!
他們的說法是保母費兩個月4萬 看護費兩個月6萬
所謂的精神賠償也就含在這10萬元裡面了
(實際上是沒有請保母跟看護,小孩是請媳婦的爸媽帶,
平常是公公在照顧婆婆這樣子)
因為說實在話我每個月的薪資也才差不多兩萬出頭
對我來說負擔很重....因為我要還學貸、房貸、還要支付中風爸爸的醫藥費
一開始它們說不然看我每個月可以還個幾千她們叫我自己評估一下
沒問題的話雙方約個時間去調解委員會辦一下手續
後來隔一天就打來跟我說她們現在改變心意
她們說能接受的方式只有兩種(因為媳婦說婆婆之前的學生有人現在是在做律師的,所以我想也有可能是婆婆學生建議的,婆婆之前是國中英文老師)
1.我先付4萬元,之後每個月還1萬元還要簽下本票
2.我去跟銀行申請小額信貸,直接賠償它們10萬,之後償還對象變成銀行利息 自付這樣子
當然去調解委員會這條還是沒有改變!

以上,基本上我很有心想解決這車禍問題
但說實話這個賠償金對我來說真的頗重..
所以我想問
※它們提出10萬元的賠償費用合理嗎?我該接受嗎?
※如果我接受了,那採取哪種償還方式會比較適合!?

以上三個問號,希望能得到3個詳細的解答
 很急,希望各位優秀的律師或對這種事情蠻有經驗的朋友回答一下
非常感謝各位幫忙,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4 09: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對方請求的金額,您可以要求對方提出診斷證明書,證明確實有需要請看護跟所謂的褓母,否則只需要賠償醫療費用即可.

但是對方可能會以刑逼民,您可以自行斟酌.

俊兒~* 103-06-20 17:18
行經十字路口時 我騎車停在斑馬線前方不遠處
突然油門故障爆衝我自己也嚇到剎車也來不及(跟車速絕對無關)
結果撞上一位婆婆跟他的媳婦孫子正在過斑馬線(他們是綠燈無誤)
那媳婦跟孫子是輕傷當天就沒事了
主要是婆婆跌倒撞到後腦勺有腫起來
後來送去醫院急診急救醫生研判有腦震盪跟顱內輕微出血的症狀
當天那個婆婆是住在加護病房過兩天轉到普通病房
(從車禍當天到出院她的意識都是清醒沒有昏迷過)
中間我有去普通病房探望過她精神看起來還可以
大概住院了一個禮拜就出院了
那因為這兩個月左右她還有陸續回診
所以最近我們才開始要談和解
因為我沒有保第三人意外責任
所以變成除了醫療以外的部分要自己賠
他們求償總共10萬元!
他們的說法是保母費兩個月4萬 看護費兩個月6萬
所謂的精神賠償也就含在這10萬元裡面了
(實際上是沒有請保母跟看護,小孩是請媳婦的爸媽帶,
平常是公公在照顧婆婆這樣子)
因為說實在話我每個月的薪資也才差不多兩萬出頭
對我來說負擔很重....因為我要還學貸、房貸、還要支付中風爸爸的醫藥費
一開始它們說不然看我每個月可以還個幾千她們叫我自己評估一下
沒問題的話雙方約個時間去調解委員會辦一下手續
後來隔一天就打來跟我說她們現在改變心意
她們說能接受的方式只有兩種(因為媳婦說婆婆之前的學生有人現在是在做律師的,所以我想也有可能是婆婆學生建議的,婆婆之前是國中英文老師)
1.我先付4萬元,之後每個月還1萬元還要簽下本票
2.我去跟銀行申請小額信貸,直接賠償它們10萬,之後償還對象變成銀行利息 自付這樣子
當然去調解委員會這條還是沒有改變!

以上,基本上我很有心想解決這車禍問題
但說實話這個賠償金對我來說真的頗重..
所以我想問
※它們提出10萬元的賠償費用合理嗎?我該接受嗎?
※如果我接受了,那採取哪種償還方式會比較適合!? 很急,希望各位優秀的律師或對這種事情蠻有經驗的朋友回答一下
非常感謝各位幫忙,謝謝!! 回覆、全部回覆或轉寄 | 了解更多
俊兒~* 103-06-20 17:12
行經十字路口時 我騎車停在斑馬線前方不遠處
突然油門故障爆衝我自己也嚇到剎車也來不及(跟車速絕對無關)
結果撞上一位婆婆跟他的媳婦孫子正在過斑馬線(他們是綠燈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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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婆婆跌倒撞到後腦勺有腫起來
後來送去醫院急診急救醫生研判有腦震盪跟顱內輕微出血的症狀
當天那個婆婆是住在加護病房過兩天轉到普通病房
(從車禍當天到出院她的意識都是清醒沒有昏迷過)
中間我有去普通病房探望過她精神看起來還可以
大概住院了一個禮拜就出院了
那因為這兩個月左右她還有陸續回診
所以最近我們才開始要談和解
因為我沒有保第三人意外責任
所以變成除了醫療以外的部分要自己賠
他們求償總共10萬元!
他們的說法是保母費兩個月4萬 看護費兩個月6萬
所謂的精神賠償也就含在這10萬元裡面了
(實際上是沒有請保母跟看護,小孩是請媳婦的爸媽帶,
平常是公公在照顧婆婆這樣子)
因為說實在話我每個月的薪資也才差不多兩萬出頭
對我來說負擔很重....因為我要還學貸、房貸、還要支付中風爸爸的醫藥費
一開始它們說不然看我每個月可以還個幾千她們叫我自己評估一下
沒問題的話雙方約個時間去調解委員會辦一下手續
後來隔一天就打來跟我說她們現在改變心意
她們說能接受的方式只有兩種(因為媳婦說婆婆之前的學生有人現在是在做律師的,所以我想也有可能是婆婆學生建議的,婆婆之前是國中英文老師)
1.我先付4萬元,之後每個月還1萬元還要簽下本票
2.我去跟銀行申請小額信貸,直接賠償它們10萬,之後償還對象變成銀行利息 自付這樣子
當然去調解委員會這條還是沒有改變!

以上,基本上我很有心想解決這車禍問題
但說實話這個賠償金對我來說真的頗重..
所以我想問
※它們提出10萬元的賠償費用合理嗎?我該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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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這個數額尚不會太誇張,但也可以再請調解委員從中折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俊兒~* 103-06-21 09:1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這個數額尚不會太誇張,但也可以 ... (恕刪)

 

所以他們要求這個金額"不會太誇張"是指合理嗎?請問..判斷的標準在哪裡!?
而且對方現在的意思就是我同意他們所提出來的條件才要上調解委員會!
所以基本上不會有去調委會再折衝的機會..
我換個方式問好了
假設想像一下今天當事人換成您家的晚輩
生活條件一樣(包括晚輩的薪資、學貸房貸、長輩身體狀況etc..)
您會同意對方提出的理賠金額跟他們和解嗎?
不好意思我知道這個假設比較失禮但是也很實際...

那對方提出的償還方式那兩種
您會選擇哪一種比較好?也請告知原因
非常感謝您的幫忙,謝謝!!

 

羊羊 103-05-28 08:57

律師您好,我父親65歲是開計程車,去年10月因為路口施工障礙物,左轉與對向從巷子騎車載著拐杖的64歲騎士擦撞,對方頭戴安全帽,因重心不穩而跌坐地上,我父親當場報警和叫救護車,也隨即跟至急診室,並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給警方做筆錄,我人也到場,對方僅有腳部擦傷並無大礙,當晚也在友人的面前,包了2000的紅包給他壓驚,表示歉意。直到隔天的早上,觀察6小時的腦震盪,醫生當眾宣布腦震盪指數為0,其他的糖尿病等舊疾並非因為車禍所能造成的,所以可以立刻出院。而對方不顧醫生護士的勸戒,堅持霸佔急診室病房觀察一星期,我父親也是非常有誠意的每天帶著便當水果去探望,並表示願意負擔因為車禍所造成的醫療費及修車費,但對方不願和我們和解,自行修車及付醫療費,也並無開口要求賠償金額,直到最近提告刑事,昨天陪同父親出席調解,對方獅子大開口,拿著厚厚的加油、高鐵等發票明細剪報,要求賠償5-60萬的天價,誣陷我們都不聞不問沒有誠意,說他目前還有腦震盪常會頭痛,到現在還在就醫,想博取同情。但我們都知道實情,對方因為慢性病長期治療,醫療費不少,想藉由此車禍要求我們賠償來補貼。現在業務過失傷人的刑事案件,因檢察官描述與事實不符,已提出答辯狀,昨日調解不成立,想請問我父親的刑事責任有機會獲得緩刑嗎?之後的民事賠償,我們還能做甚麼努力來搜尋佐證呢?煩請律師指教提點,感謝您!

您好,原則上法官給予緩刑的前提是雙方達成和解,故依您所述,緩刑的機會不高,。

羊羊 103-05-28 11:14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原則上法官給予緩刑的前提是雙方達成和解,故依您所述,緩刑的機會不高,。

 林律師您好,感謝您的答覆,請問法官給予最輕的刑責會是甚麼呢?!如果沒辦法和解,請問是否有其他的替代方式呢?如勞動或分期等方式。我父親是服務多年的義警分隊長,這次發生車禍,也非常負責任的坦誠過錯,主動配合及提供影片,並無肇事逃逸的情形。只因對方惡意以慢性病威脅並要求天價的賠償金,導致昨日無法接受不合理賠償而無法達成和解。請問林律師~刑事案件,我們是否還有努力減輕刑責的空間呢?我們在昨日之前,已經呈交與檢察官敘述不符的答辯狀,請問您認為法官會直接判決還是會有開庭的機會呢?開庭對我們是否有利呢?走到現在,這時候還能委任律師出面協助處理嗎?!麻煩您提供答覆,感謝您!!

1.實務上要判緩刑  原則上須要認罪以及有和解成立   2.但如果有賠償意願  且因為對方開價過高無法和解  應該還是會判得易科罰金之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和解,可請求得易科罰金之刑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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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千 103-05-25 13:11

小朋友昨日補習英文下課發生車禍事故,目前輕微腦震盪住院觀察中°兒子說經過一店家一隻綁住的狗吠叫隨即從裡面另一隻狗朝他衝出來,害怕奔跑不小心被車子撞傷,車主當下有報警跟叫救護車,雖然有意和解,但有提到小朋友逆向行走,想請問行人逆向行走發生車禍有影響日後理賠嗎!?因為小朋友日後還是必須走同條路回家,想請問對於店家狗主人可以採取什麼措施,讓狗主人以後可以注意狗狗的行為

莊惟堯 (名寶) 103-05-25 13:50

您好

行人逆向行走,當然亦屬違規的事實,但交通意外總歸一句,還是要釐清過失責任的多寡,小朋友固然有過失逆向行走,但這並不是不可預見的事實,一般成年人都有應注意能注意的義務,所以針對機車騎士的抗辯,雖然有理由,但不能因此免去他的過失責任

另外針對狗主人,他沒有管控好她的小狗,以至於侵害她其他人的權益,狗主人亦應有過失責任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14: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狗主人及車主均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均無意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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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2 20:36

您好:

因日前在十字路口左轉待轉區被一輛轎車倒車撞倒,但當下沒有備案,對方直說要載我就醫,摩托車停在旁邊,當時由對方出醫藥費400元及2600元慰問金,當時有造成左腳的挫傷(有醫療證明),且對方說後續的醫療會負責,也留聯絡電話,但之後過了兩周發覺左後腦勺不適,就醫發覺有腦震盪,後來跟對方聯絡就說要做事後備案,原因是要請車險理賠,但當我申請費用資料(36,000元)都準備好時,對方保險公司跟我說對方沒駕照要由我們自己私下解決,當時對方從4/10日,本來有約好要私下和解,結果一直找理由拖延到5/12日,今天才出面說全部的費用她只賠3600元,她拿之前有給的錢當作她已給我的,且她老公是警察,說有調監視器來看,說我也有錯,原因是紅燈直行到待轉區,且對面已綠燈我卻沒直行,且她老婆倒車因為前面有柱子且倒車很慢,但我從頭到尾確定我雖有紅燈但我有看到左轉箭頭標誌及確定對面尚在紅燈(秒數還在20秒左右),他們強調就算她沒駕照頂多罰六千元罰單,我有錯她站得住腳,歡迎我告她傷害罪,請問就以上的狀況,我能夠用什麼方式及申請什麼證明資料對我有利呢?對方有警察身分會不會利用關係吃案?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不用擔心現在要吃案是很困難的,因為你也可以跳過警局直接到地檢署提告,縱使你也有錯誤,你有受傷,你還是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只要他有一點點過失,他就必須負刑事責任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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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該名女子具有過失即構成過失傷害罪,此部分不因為您這一方是否與有過失而有不同,所以建議您還是趕緊提出刑事告訴,以免時間拖長而造成證據散失,追訴不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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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艾 103-05-07 16:42

下雨天自己騎車打滑摔倒腦震盪住院,車子去撞到停在旁邊的汽車汽車車體有受損,我也住院好幾天,對方要我賠償他車子受損的錢,那我住院醫藥費、因為受傷無法去工作的錢,我要自認倒楣嗎?我摔到有輕微腦震盪,請問我該怎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09 15:42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請問當下您有報警嗎?是否有案發經過的相關證據,以利釐清是否有其他肇事原因,倘若沒有,則恐無法保障權益.又,對方向您請求修繕費用,必須提出合理單據提供審閱,並簽立和解書以保障雙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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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hrick 103-04-29 19:40

3/4 晚上9:30於中和路上發生車禍;當時狀況大致情形是下著雨,去永和捷運站接同學,行車在內線車道突然發現一位年約60幾歲婦人穿越馬路,車速約40-50公里/每小時,煞車不及,車子滑行出去致撞導婦人頭部受傷(未直接撞擊,閃避後車子滑出去後對方才被掃到)
送醫治療並在派出所作筆路至深夜12:00

第二天凌晨4:00因公司自強活動前往日本北海道此期間委請同學前往探視婦人,說是有輕微腦震盪,住院觀察3、4天後返家休息。

返國後一週亦親自前往探視,兩日後永和調解會上對方突然提出她掉了祖傳的玉鐲,我表明住院及她請看護費用及一切醫療約一萬元他可以負擔。但是第二次協調會對方竟要求九萬元賠償。經談判後為四萬元,但我只能拿出三萬元,對方仍不接受,以致調解不成,對方打算提告

現在想請教的問題是:

1. 肇事初判判定

我 : 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涉嫌超速行駛.

對方 : 在劃設行人穿越道線100公尺處穿越道路.

由於當時是下雨天, 有注意到對方,並且閃避過去, 只是剛好路面是網狀線劃漆所以煞車鎖死打滑, 打滑後車子滑行出去才導致撞擊在馬路中間的對方跌倒這部分可以提起覆議嗎?
另外涉嫌超速行駛的部分, 當時做筆錄可能也很晚了, 而且第一次發生這種狀況所以也有點慌亂, 做筆錄時陳述的車速為50-60公里, 但後來發現實際上只有約40-50公里, 現場快車道上無禁行機車, 也無特別速限, 所以超速的部分也可以提起覆議並再做更進一步的鑑定嗎?

2. 對方要求玉鐲的賠償, 是一直到調解的時候才提起,說是傳家寶,  對方家屬是說, 是婦人醒來之後才發現不見, 但現場未發現有任何玉鐲的碎片, 也無法證明是在現場遺失的, 但對方家屬仍要我賠償這部分.
那如果這部分對方要向我求償請問我應該要負擔嗎? 因為我也覺得有點奇怪, 我出國期間,同學代替我去探視的這幾天沒聽說有玉鐲這件事情.

以上,感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確實會有過失致傷罪的問題,建議仍應盡力達成和解,以息訟止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4-29 21:36

您好!若僅差一萬元,建議還是讓步和解為上策。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依您所述情形初步來看,4萬元的賠償金額若能把民刑事責任問題一併處理似乎是不算太貴...

首先,即使您在該事故中僅具有百分之一之過失,也不影響過失傷害罪之成立,若無法打到完全無過失,恐怕還是有過失傷害之相關刑事責任問題。

易科罰金一天至少就一千元,十天就一萬,若判四五十天,光易科罰金就要繳多少?運氣不好遇到比較有正義感的法官,判個易科罰金標準一天二千元或三千元,那不是...??

何況對方一定會在刑事提告外,另外請求民事賠償,您可以自己估量估量全部要付出多少錢來擺平這件事。

刑法第41條第1項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刑法第284條第1項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09: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能嘗試與對方和解和解金額亦不算太高,應考慮之,過失傷害若成立,即使僅判一個月有期徒刑,罰金均為三萬元,對方亦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故若能一次解決民刑事紛爭,可加以考慮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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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鑑定結果出來認定你應該還是有過失  如果要爭執還是先行提出覆議再說  2.超速部分可以主張跟車禍發生是否有因果關係   3.對方要主張民事賠償  原則上需要他自己證明損害範圍  所以還是不要輕易跟對方和解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喬比 103-04-16 20:07

我想問問,像我1月13開車綠燈左轉因為沒有看到後方來車,所以撞上機車騎士,造成對方擦傷挫傷還有醫生診斷腦震盪,在警察局原本說私下和解,對方也同意,各自回家後的隔一天我都有撥打電話給對方的家長關心跟我車禍小姐的傷勢(大概3~4天),因為對方不舒服所以跟我談賠償的都是她的媽媽,一開始跟我說車子修理費用需要1萬多塊我說那可否我自行牽去修理,我會先請人去估價,然後做維修(因為怕對方修理一些本身就壞掉的零件),對方一開始說好,後來又告訴我說她已經牽去他們家附近"認識"很熟的車行了,要我跟車行聯絡,我也照做,在電話裡面跟車行了解車子的毀損跟金額後,隨即對方媽媽就打來堅決要我立馬去付清車子的維修費用,當時我是上班時間,也臨時請了假去付錢,後來跟對方媽媽要談醫藥費的時候,我說大家不要拖過年,能夠儘早解決就儘早,醫藥費我有誠意要賠償,只不過單據必須留著,我要求要有醫生證明,對方媽媽說她帶她孩子去醫院醫院就說觀察然後開藥就是不給住院,她看她孩子又有瘀青跟外傷,帶去中醫推拿有拍照(就是堅持有拍照,沒單據)後來又說要等她孩子傷勢好了再來談,之後我就沒在打電話給對方,對方也沒有打來,我也沒有接到對方的來電,一直到3月份,警察局突然打來說,對方提告,要我在去警察局做筆錄,警察告訴我對方在筆錄上面說我從未打電話做關心,也沒有誠意要賠償醫藥費,甚至閉不見面,所以告我過失傷害罪,我想問問,像這樣被告法官可能的判刑會多重?應該怎麼解決此事?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你應該是個有責任心的人,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警方約你到警察局製作筆錄,你要提出對自己案情有利的證據,找專業律師陪同到警方去做筆錄,才不致又吃悶虧,以上資訊希望對你有幫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沈恆 (沈律師) 103-04-16 22:27

您好!過失傷害罪最多判六個月以下,但還是盡量能達成和解為宜,在第一審判決前都還有和解撤告的機會。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喬比 103-04-17 03:2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過失傷害罪最多判六個月以下,但還是盡量能達成和解為宜,在第一審判決前都還有和解撤告的機會 ... (恕刪)

律師你好,像我下禮拜就要去開庭了,傳單上面是寫偵字,這是開偵查庭的意思嗎?那開偵查庭的時候我應該要把付付出去的車子維修費用單子還有通聯紀錄單帶著嗎?

 

您好,這到地檢署之後就會移送調解,到時候再處理就好。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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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8 15: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檢察官表示您有和解誠意,請求排定調解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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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貝 103-04-15 21:20

請問律師:

我102年10月1號 車禍 進入林新醫院 至10/11出院 陸續有複診一個月

但是請醫生開嗅覺喪失證明 他說他無法鑑定所以無法開(醫生診斷證明只開如內出血 腦震盪頭部挫傷) 於是我就到找到全台只有兩家可以鑑定嗅覺喪失的醫院,我選擇去台中榮種耳鼻喉科鑑定,但是我是11/08才去開鑑定,因為我不是車禍完馬上去做鑑定,我已檢察官合理的懷已說我可能會在這一個月內發生其他事故才造成我嗅覺喪失。我現在很無奈,我確實是在那場車禍喪失我最重要的嗅覺,因為我是廚師。我對檢察官的回答,不知我該如何ˋ捍衛我自己權益。  請幫幫我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16 00:31

你好

有關你嗅覺損害的證明部分

是要請求民事賠償用的

提告傷害

你只要針對你腦震盪或其他受傷部分提驗傷

即已足認定傷害事實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3-04-16 04:18

您好!等檢察官起訴後,開庭審理時可以請法官調查是否為重傷害。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向檢察官說明,這一個月您均無發生任何事故,可請求鑑定是否為車禍所造成。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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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龍 103-04-07 19:12

各位律師您好:

日前2/14因家中發生車禍

主要於父母親開車回程要迴轉時(家在對面),當日是晚上及下雨關係所以天色比較黑,父親迴轉時確認車道已無車時,卻未注意到一台小貨車未開車大燈而在迴轉中遭受到碰撞,過程中雖然迴轉速度很慢,以及快到家的關係,母親已解開安全帶,結果因撞擊的緣故,母親當時頭部撞擊擋風玻璃,除車子引擎蓋凹陷之外,而經驗傷結果母親有輕微腦震盪

事後雙方有做筆錄,另外由於母親身體不適要觀察,所以對方有提出事後會打電話約談和解問題,我們也有請保險公司去做問題處理,結果貌似依照交通法的關係,由於迴轉未超過中線,錯誤變成是我們,所以我們也打電話找對方詢問和解問題。

結果,目前已經過兩個月左右,過程中有請調解委員會處理,但對方似乎不想負擔以及賠償,一直以「要和解」的理由推拖到今日,保險公司事後也未再去追究處理,對方不但沒有打電話,而上個月中母親因身體不適去醫院檢查,發現頸部附近有骨折現象,須帶頸套觀察;而今日4/7父親有再去與對方調解,但是對方依然不願意承認自己未開車燈也不願意賠償的樣子。

在學校我有詢問知道會法律的老師,他說可調閱監視器來請交通大隊來判定結果,以及可用行車紀錄器作證明。

行車紀錄器檔案雖然有保留,但是現在如果要去調閱監視器是否已經太晚?

且請問我們該怎麼處理問題?因我父親的說法是,車子的賠償問題以及母親的醫藥費問題,也怕人有個萬一;另外父親本身開車速度很慢了。

律師們幫幫忙,謝謝。

回覆 龍龍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您好:

日前2/14因家中發生車禍

主要於父母親開車 ... (恕刪)

您好:

本案建議直接找律師協助~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8 15:18

您好:

建議您先到警察局交通隊領取車禍事故現場圖 現場照片及初步分析研判表,裡面會記載有雙方肇事責任歸屬之初步認定,當然您還可向請車鑑會申請鑑定及覆鑑。

若對方有肇事原因的話,建議您可先行提出刑事傷害告訴,這樣會讓對方比較願意出面談和解,若和解不成的話,您可再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8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對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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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寶 103-04-02 05:19

我方(機車)停在雙黃線對面並確認無車後穿越雙黃線行駛,已到對向車道後聽到對方(機車)喇叭聲,我方減速確認後並未看到對方,接著立刻遭對方追撞撞擊點於排氣管上方車殼部份,當時我方車速約為20~30,對方聲稱自己車速為50上下。由於遭撞擊前並未聽見煞車聲,對方疑似未減速

事後對方車殼幾乎毀壞、身上有部份擦傷,我方也有部份機車的損失、經醫院檢查後有腦震盪的情況

請問這樣的情形,責任歸屬誰會比較重,還有應該採取何種措施保護自己。

雙方應該都只有強制險,還有對方有意思要我方賠償機車損失。

oreo 103-03-18 19:04

我騎機車是直行 他開廂型車要從對向左轉

他可能覺得快轉過去就沒事感覺沒在看 我一看到車頭煞車

還是撞上他車身然後摔倒 沒超速 他一下車就把我拉起來把我車牽到旁邊

匆忙留個電話說看要賠多少打給他 他就住附近 就走了

後來警察到場 我留資料也報他車牌跟電話給警察

警察問說要結案還是要做筆錄 我說結案

後來打給他 我說修車6000 醫藥費4000(我腦震盪+多處挫傷)

他說他前門打不開也要修6000 只願賠3000醫藥

當時兩個車上的都下車了 門打不開應該是騙的

-

1 請問他沒等警察來算肇事逃逸

2 請問他算是過失傷害

3 請問他未經劃線就移動車子要罰多少

4 請問肇事逃逸吊銷駕照還要罰多少錢

5 請問我該要求多少賠償

6 他如果不賠可是我跟警察說結案了要怎麼辦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8 20:57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建議你驗傷後向對方提起過失傷的刑事告訴

並與對方談和解

若對方不願意和解

則等到對方被起訴後

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以上建議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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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 103-03-07 21:30

我在三個月前騎機車被轎車撞

造成胸口挫傷、輕微腦震盪

現在會常常頭暈胸悶

 

請問這類的案件精神撫恤金大概可以求償對方多少?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07 22:27

您好

建議您先提告撞你的人過失傷害

再來談和解

精神賠償的金額看你所受的痛苦程度斟酌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3-08 08:12

 一般法院不會判賠很多,要有心理準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0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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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05 00:56

去年12月發生車禍...鑑定報告寫我未發現肇事因素,表示對方未讓直行車先行,所以是對方的錯。但調解時因雙方賠償金額差距太大.故無法在繼續調解下去並開立調解不成立..所以我已經向警察提告刑事傷害罪的部分,而高雄醫學醫院開的診斷書 就是 腦震盪後徵候群、其他非器官性睡眠疾患、肌痛、肌炎、神經痛、神經炎、頸椎挫傷並須使用護頸、住院九天、不宜粗重工作。但高醫甲種診斷證明書並無寫到需專人照護一個月及需休養三個月等字眼,但..在一般骨科診所所開的乙種診斷證明書就開有專人照護一個月及需休養三個月。像這樣乙種的診斷證明書,民事訴訟之後...法官會採納乙種診斷書的內容嗎??我因腦震盪後徵候群 及頸部帶護頸及等等問題,是真的完全沒辦法上班,但對方竟然已我不是大醫院開的甲種診斷書而拒賠償薪資部份及看護的部份,也很嗆的告訴我,我在一般骨科診所開的診斷書上法院是沒用的,所以想請問...這真的如同對方所說的...骨科診所所開的乙種診斷證明書時沒有效力的嗎?  麻煩律師先生 請幫我解答我的迷惑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骨科之診斷證明書仍屬有效,您仍可以在訴訟中提出,以供法官判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該診斷證明書仍具有效力,您可於訴訟中提供給法官,作為證據使用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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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3-05 11:32

 您的問題很常見, 個人意見如下:

1. 都是專科醫師的診斷書, 並不是醫院越大間就越有證明力, 都是書證

2. 但問題來了, 診斷證明書上寫宜休息幾日, 宜看護照顧等等, 其實都和疾病的診斷無關, 只是醫師個人的建議(所以高醫沒寫這些東西也是對的). 既然是建議, 法官當然不受拘束. 這些要不要賠, 賠多少, 就由法官自己自由心證, 但妳在訴訟時要極力主張要賠,要賠幾天等, 且要說明為甚麼. 千萬不可以診所診斷書有寫就掉以輕心!(lawmed66@gmail.com)

紫嫣 103-03-03 19:47

我先生跟小三約會,跟蹤的我盯著二個多小時,最後,我上前要開車門,也請他開車門。豈知,很過份!根本不開車門跟我解釋與交待,我從車子前繞到隔壁小三座位要求開車門,我先生不管我拉車門是否危險,即快速駕車肇事逃逸,我去醫院急診腦震盪住院三天,公共危險罪會成立嗎?

歐歐 103-02-25 22:16

您好我想請問有關車禍賠償的問題, A開車從後方撞到B, 導致B全身多處擦傷, 牙齒斷五顆並有些微腦震盪, 經車禍鑑定A全責B無肇事責任, B經牙醫評估需要植牙需要花很高的醫療費用(約39萬)及很久的時間, 因身心受創B要求A方各方面醫療賠償精神慰撫金, 含強制險約80萬左右, 但A的保險公司表示只能賠50萬包含強制, 因為撞斷五顆牙在強制上有殘障特別補助約10萬, 而保險公司一直將調強制險是有規定要被包括在賠償金額裡的所以它們只要再賠償35萬, 若B不是被撞斷五顆牙齒, 那A的保險公司不就只賠了40萬含強制? 這樣對於B的實際醫療支出來說是不足的,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而且A方保險公司說精神慰撫金要求太高, 在法院上不可能這樣算...請問精神慰撫金到底要如何要求才算合理? B方因五顆牙齒撞斷右是女孩子已經戴了很久的口罩,對自己沒自信,不敢讓人看到自己的樣子且飲食方面無法同正常人一般, 精神及療程的折磨讓他很痛苦...且A方完全沒有悔意, 就算已經判刑仍不認為自己有過失, 態度很惡劣毫無同理心, B方要求這樣的慰撫金是不合理的嗎? 如果讓法官決定有可能拿的到B方所要求的賠償金額嗎? 謝謝你~~ 

強制險的理賠金額是有上限的,不是有多少損害就要賠的滿,不足的部分,要再跟加害人要,精神賠償部分沒有一定數額,如果談不定,那就連同損害不足部分一起起訴

在此類型之案件,保險公司與其被保險人之利害關係未必完全一致,事實上就理賠事宜上更常產生利害相反之狀況(保險公司多賠些則被告即無刑事責任問題,但一般而言保險公司均會推稱核算理賠金額不足,以致其被保險刑事案件無解之狀態),本件依您所述保險公司目前核算理賠金額與您要求之金額差距尚不算過鉅,但本案刑事部分既已經判決,則後續保險公司之立場恐怕會硬等到民事判決有結果才會理賠了,故建議您應就對方處理之態度、非財產上損害及精神痛苦實況多加著墨,俾使法官能夠感受到損害甚鉅之情形據以核定較高的精神慰撫金數額,另外實質費用部分,法院應會視醫生診斷證明等資料審核是否確屬必要費用,若有相關醫療專業意見提出,法官或可判賠。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09: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B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B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A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若A不願與B和解,得待起訴後,再對A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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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強制責任理賠範圍有一定規定  如果理賠不足部分  自己還是要負擔其他的損害賠償   2.但理賠人員原則上還是可以爭取一定金額賠償  這部分如果雙方落差沒有很大  訴訟前還是可以爭取看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vivi 103-02-06 08:56

律師您好

朋友的爸爸之前車禍,左腿截肢,還有腦震盪的傷,調解一直談不好賠償,現在要告了,請問賠償金可以要多少?

 您好,這要看被害人年紀.職業等等,才能夠計算勞動損失,其他部分就是以實際損害為主,精神賠償可以開個一百五十萬左右讓對方殺價.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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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分析表對責任歸屬怎麼說? 這種案件會送鑑定鑑定報告影響判決結果,如果對方有過失,那可請求因為車禍而生財產上的損失、因此增加的支出(醫藥費、交通費等)、喪失的勞動力(針對截肢等傷勢)、精神賠償,但要注意,你爸爸也有過失的話,對方可因為過失相抵減少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向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惟有六個月之告訴期限,須儘快為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金額部分除包括醫療相關費用,複健相關費用,減損勞動能力費用外,亦可請求精神慰撫金。而本案車禍過失認定及傷害認定,亦可能需要相關鑑定機關之鑑定報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vi 103-02-06 11:4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初步分析表對責任歸屬怎麼說? 這種案件會送鑑定鑑定報告影響判決結果,如果對方有過 ... (恕刪)

責任部分我也不清楚,感謝黃律師詳細的回答,之後有需要您幫忙開庭,再跟您聯絡

1.車禍事故  主要請求賠償項目不外是不能工作之損害  醫療費用  增加生活負擔以及精神慰撫金等等  原則上前三項都需要明白舉證相關證明  證明損失範圍   2.至於具體金額可能還是要看你們個案情節而定  這沒辦法一概而論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lin 103-01-13 17:34

我媽(60)紅燈被一青年(25)撞到,對方沒違規,送到醫院經過檢查後,我媽是頭部外傷併右側額葉挫傷性腦出血,多處擦傷 住了二天的加護病房觀察 總共住院五天才出院 而對方則是聲稱自己有輕微腦震盪,但並無住院當天就回家了

我想問的是若是無法和解告上法庭的話我媽會負上什麼責任嗎?除了交通罰金外........會有刑事上的責任或須陪償責任嗎?(因對方說機車修理了好幾千)我媽機車沒保強制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3 17: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過就該次車禍您的母親具有過失,則必須賠償對方所受損害(包含醫療費用財產損失..等)。

2、又就您所述的,倘若您的母親違反交通號誌,則確實會有過失

3、在您母親有過失,造成對方受傷的情形下,可能會觸過失傷害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8: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造成對方受傷,可能有過失傷害罪之疑義。且您母親為具有過失之一方,須就他人之損害加以賠償。為亦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或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釐清肇事責任分配比例,決定損害賠償之額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in 103-01-13 18:2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8: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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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源 103-01-10 19:20

律師大人你好:                    我因之前受僱於租賃車行,在去年五月份時,因後輪輪胎磨損嚴重(左後輪幾乎沒胎紋,而於前一個多禮拜時就有向老闆反應過四顆輪胎都已不堪使用了,但就在出事的前一天,在積極反應之下才准予更新前兩輪,左後輪還是算四輪中可看出一些細小胎紋的"次一點之輪胎")而行駛於國道剛好遇上大雨而一瞬間路面出現嚴重積水情況下,造成該車失控打滑去撞擊路肩護欄,事後在第一時間通知交通單位前來處理,也有立即向車行回報(當時車行老闆有說沒關係,該車有保車損險,只須司機去保險公司報出險即可),而後也依照老闆指示,把車子拖吊至修車場,可是因為車禍當時我腦部有受到猛烈撞擊但無明顯外傷,只覺得有強烈之暈眩感而有向老闆告知先行自行其車去就醫,後經醫師診斷為有腦震盪,並囑咐在三天內盡量平躺於床上儘量別下床,後來回到車行時老闆問及原因時,即有向其說明是輪胎問題所導致的,但是老闆當時已有去修車廠用手機拍照回來了,他拿照片給我看,說道"我看那輪胎都好好的啊",我當時看完照片就發現它全部幾乎全車都照了但就惟獨很技術性的閃過左後輪的近照,而車禍當時又因為想說有保險而卻沒向警方指出這點,也因為腦部暈眩而記得當時明明也有手機拍下來照片,卻可能因為操作上的失誤而沒有儲存下來,在當下我本來要騎車前去補照片的,而老板卻叫我開另一台九人座車輛去載客人,而我立即反應我腦震盪情形及醫囑事項,但是老闆卻叫我開慢一點就好了,然後的幾乎一個禮拜內我的工作幾乎滿襠(有受僱於租賃車行的前輩們,應該都知道公司車上的全球定位系統是在發揮什麼功能吧!),而且也沒讓我交車回車行,就一直到第八天時,我因為當天公司安排我開貨車送貨(我們公司的貨車全部都沒裝定位系統),而在我回程時有向公司回報說要去車廠取回車上的東西(全車除原車配備外其餘小配件、清潔用具~等都是司機自行購置的),當時是會計接電話的,她答覆說可以過去,但過一惠老板就來電話給我了,他告知我說因為公司全部車輛均投保丙種車損險(車撞車損險),但因此次事故非理賠範圍內,故不予理賠,然後說修車廠說要十幾萬來修理,所以就在剛剛已經賣給廢車廠了,而且剛剛拖走了,至於車上雜物有交代車廠幫我收起來了,等我一到車廠看到我放在車上的雜物被收到一個籠子裡而上面堆積灰塵的狀況,幾乎可以說在多天前就被拿出車外放置了,而快回到公司時老闆娘給我來了電話,問我說車子要怎樣跟公司處理,經電話上與她協議以十五萬元做為賠償金額,又以每個月從薪資中扣除一萬元,而達成雙方共識,(我須解釋一下本人是低收入戶家庭,本人已離婚又因為積欠卡債而導致之前的工作往往都是稅捐機關要來向雇主查扣我的薪資時我就得面對被辭退的窘境,女兒目前就讀技術學院因為沒學生宿舍需租套又須支付新竹家裡房租還有雜費,所以每個月開銷壓力很大)然而我在十月份偶遇一位老友,他剛好現在正好在從事報廢車輛之回收,我有提及此事,因為該車之年份不超過六年,其中古車價絕不只十五萬加上報廢獎勵金,但怎麼雇主在如此不利己的情況下,來做出此一決定,所以他認為這中間可能有對我隱瞞了部份實情,故此在我告知他車籍資料之後,他查出該車輛於六月份向監理機關辦理更換普通小型車輛牌照,並於該日一併辦理該車之過戶事宜,是把該車修復後轉手並未如老闆所言報廢處理之,而我於十一月十號已經向公司辭職了,但因我前後於薪資中被扣除了六萬元,尚不足九萬元整,雇主仍要向我追討剩餘款項,而我自今仍未找到工作,連生活都產生嚴重困難的同時,我應如何是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之證據,可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oa Lin 103-01-09 21:45

上月底我哥哥與人在電梯口角, 一時衝動下揍了對方一拳,
事發當下哥哥也驚覺太過衝動, 馬上就去跟對方道歉了,
對方有一點年紀了,哥哥陪同他去急診就醫和複診共兩次,
醫生說鼻骨好像稍微有點裂傷, 但其實也看不出來, 
嘴內也有一點外力造成的破皮, 說大約休息一星期就沒事了!
(可是醫生講的好像沒什麼, 但醫生診斷書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好像很嚴重!)

對方說是開計程車, 要休息兩星期,因為它會頭暈.
要求營業損失一天3000元,
私下說我哥哥打掉了一顆牙, 但無此醫生證明!

昨天約在咖啡廳談和解, 對方找來一個有點像流氓的人,
說是他們車行的法律顧問,
車行顧問就講解了很多關於我方觸犯的刑法民法,
問我方和解的誠意多少,我們一開始說6萬...
接者車行顧問就說我們太沒誠意, 說我們造成被害人斷牙, 腦震盪等等....
(但醫生證明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
少說也要10幾萬行情才對, 又說是不是懷疑他, 那他可以去開個調解委員會,
這樣公信力就有了, 只是開了調解委員會, 他就不是像現在這樣子合併起來談,
說他會一條條列舉, 比如說, 營業損失.. 鼻骨骨折所需復原時間.. 斷牙修復...
來陳情要求我們支付賠償!

但他們要求要將近20萬, 我方真的沒有辦法, 
我們也不好意思說他們並沒有斷牙的証明是我們打斷的...
(怕場面搞難看喏...)
最後我方是提願意10萬賠償, 這樣的金額真的還是不夠嗎?

我們是真的很有誠意想要和解, 對於計程車營業損失如何計算, 其實我們也沒有概念, 對方這樣說, 我們已是願意這樣賠償他.

對方說如果和解不成就只好提告, 說我哥去到法院還能不能回的了家就不知道了!
請問被告一定會被關嗎?一定會有前科嗎? 如果對方明明好了, 還一直裝頭暈不工作賴給我們, 又該怎辦? 那個法律顧問說, 有些病去給醫生看, 也不一定可以看出什麼喔! 難道我們只能任人宰割嗎?

對方顧問有說營業損失是有行情的,並非他亂喊價, 這樣他一個月不就賺9萬?
又說 司機半年就要健檢一次, 說被害人現在頭暈狀況, 車行也不敢給他開車, 車行也有損失....

被害人又說, 他今天只是找來車行顧問, 如果他又找來保險的, 我們就賠不完... 這跟保險有關聯嗎? 他說頭暈無法開車, 他大陸配偶卻說元旦那天, 被害人騎車載她, 被小客車擦撞到, 只跟對方拿了一萬多了事, 那頭暈怎還能騎車!!!!

另外我還想了解調解委員會我方也可以申請嗎? 若是調解不成就直接上法院去媽? 那麼去到法院,程序為何? 法官會怎麼判刑, 是一條條算賠償的媽?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09 23:46

 你們願意出十萬已經很有誠意了,對方應該是看你們好欺負在凹你們,

對方講的那些損失在法院都必須負舉證責任的,不是隨便喊喊的,

不過你們比較弱勢的地方在於你哥有打人,對方可能告故意傷害,這比較麻煩,

但也不代表你們一定非得跟對方和解不可,如果真的不行,只好委請律師跟對方談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若對方要求太不合理,也只能待對方提告,再行爭執為互歐等情形,使對方提告傷害罪不成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oa Lin 103-01-10 23:3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若對方要求太不合理,也只能待對方提告,再行爭執 ... (恕刪)

律師你好, 我們是有爭執, 但沒有互毆喔!! 謝謝^^"

Boa Lin 103-01-10 23:3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們願意出十萬已經很有誠意了,對方應該是看你們好欺負在凹你們,

對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 畢竟我們有錯在先, 心裡雖然清楚對方應該是想趁機敲一筆, 但我們也不敢大聲!另外請教一下, 請律師一起去談和解的話, 費用怎麼算呢? 感恩

Boa Lin 103-01-09 21:34

上月底我哥哥與人在電梯口角, 一時衝動下揍了對方一拳,
事發當下哥哥也驚覺太過衝動, 馬上就去跟對方道歉了,
對方有一點年紀了,哥哥陪同他去急診就醫和複診共兩次,
醫生說鼻骨好像稍微有點裂傷, 但其實也看不出來, 
嘴內也有一點外力造成的破皮, 說大約休息一星期就沒事了!
(可是醫生講的好像沒什麼, 但醫生診斷書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好像很嚴重!)

對方說是開計程車, 要休息兩星期,因為它會頭暈.
要求營業損失一天3000元,
私下說我哥哥打掉了一顆牙, 但無此醫生證明!

昨天約在咖啡廳談和解, 對方找來一個有點像流氓的人,
說是他們車行的法律顧問,
車行顧問就講解了很多關於我方觸犯的刑法民法,
問我方和解的誠意多少,我們一開始說6萬...
接者車行顧問就說我們太沒誠意, 說我們造成被害人斷牙, 腦震盪等等....
(但醫生證明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
少說也要10幾萬行情才對, 又說是不是懷疑他, 那他可以去開個調解委員會,
這樣公信力就有了, 只是開了調解委員會, 他就不是像現在這樣子合併起來談,
說他會一條條列舉, 比如說, 營業損失.. 鼻骨骨折所需復原時間.. 斷牙修復...
來陳情要求我們支付賠償!

但他們要求要將近20萬, 我方真的沒有辦法, 
我們也不好意思說他們並沒有斷牙的証明是我們打斷的...
(怕場面搞難看喏...)
最後我方是提願意10萬賠償, 這樣的金額真的還是不夠嗎?

我們是真的很有誠意想要和解, 對於計程車營業損失如何計算, 其實我們也沒有概念, 對方這樣說, 我們已是願意這樣賠償他.

對方說如果和解不成就只好提告, 說我哥去到法院還能不能回的了家就不知道了!
請問被告一定會被關嗎?一定會有前科嗎? 如果對方明明好了, 還一直裝頭暈不工作賴給我們, 又該怎辦? 那個法律顧問說, 有些病去給醫生看, 也不一定可以看出什麼喔! 難道我們只能任人宰割嗎?

對方顧問有說營業損失是有行情的,並非他亂喊價, 這樣他一個月不就賺9萬?
又說 司機半年就要健檢一次, 說被害人現在頭暈狀況, 車行也不敢給他開車, 車行也有損失....

被害人又說, 他今天只是找來車行顧問, 如果他又找來保險的, 我們就賠不完... 這跟保險有關聯嗎? 他說頭暈無法開車, 他大陸配偶卻說元旦那天, 被害人騎車載她, 被小客車擦撞到, 只跟對方拿了一萬多了事, 那頭暈怎還能騎車!!!!

另外我還想了解調解委員會我方也可以申請嗎? 若是調解不成就直接上法院去媽? 那麼去到法院,程序為何? 法官會怎麼判刑, 是一條條算賠償的媽?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09 23:49

 建議由律師介入處理和解事宜並簽訂和解書,比較有保障

Boa Lin 103-01-09 23:55

請問請律師很貴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若對方要求太不合理,也只能待對方提告,再行爭執為互歐等情形。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oan 103-01-03 12:13

請問車過事故致人輕微腦震盪,對方自行開業無法工作,而要求賠償支付員工薪水九萬,請問這樣的訴求合理嗎?

1.因為車禍肇事使對方因而受傷 如果你有可歸責因素 民事部分應該成立侵權行為 要依法賠償對方之損害 2.至於損害賠償之範圍 法律是規定所受損害跟所失利益 3.所以如果對方確實受有損害 對方應證明對方之損害範圍 要提出相關單據說明 如果因而無法開業 也是不能工作之損失 並非賠償對方員工薪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1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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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喵 102-12-13 12:27
於今年11月29日16點33分,我家小妹即甲車在某道路北往南方向左轉(雙黃線迴轉(違規)),而對方即乙車南往北方向行駛,於上述時地兩車發生碰撞,致兩車騎士受傷送醫。

 

當下第一時間,有立即請警察、救護車以及學校的教官進行處理。

 

當天於附近醫院的急診室進行診療,該院表示對方有輕微的腦震盪、下巴同時有逢一針、擦傷等問題;而我家小妹則是後背以及臀部有撞傷的現象,原該醫院急診室要求對方觀察至23點上下,但於20點上下便強行出院。

 

而在11月29日至12月5日期間,我方也有請小妹詢問對方傷勢,當事人階說:「並無大礙,只有當日車禍那段記憶不存在。」

 

但於12月5日晚間,對方突然發通電話通知我方,告知顴骨骨折,必須開刀住院。

 

同時對方家長也要求我方負擔全額的賠償金額(具體數字未談)。

 

因此於12月7日已前往該區之交通隊申請路線圖、相片、以及初步判定表,但該表警方表示要於17日方可取得。

 

12月13日警方通知我方說要拿初步判定表,必須為18日才能申請到,因為11/29日對方聲稱自己失去當時的記憶無法做筆錄,至12月18日才能做筆錄,我想請問各位律師這樣的筆錄是否有法律效益呢?

在一問,請問律師我該如何準備接下來的調解委員會的處理,以及如何跟對方進行商談。

您好:

警詢筆錄的部分有時因為受詢問之人因故無法接受詢問而未能即時製作,這種情形頗為常見,然警詢筆錄的目的僅係為取得該受詢問之人對案情之陳述,其何時製作並無甚多影響。

至於您到調解委員會調解時,首應確認對方請求賠償之金額與其實際受損害之狀況是否有落差,以及車禍事故肇事責任比例,以便於您在當場得以回應與協調。其次,必須跟您說明的是,因為對方受有傷害,而從您所述之車禍過程,顯然您小妹對本件事故之發生亦有過失,因此可能為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但如果之後在刑事判決前雙方達成和解,對方仍得撤回該告訴,您小妹也就不會被判刑而背上前科,反之,如未撤回告訴,則法院倘若認定您小妹有觸犯過失傷害罪,則將會遭判刑而背上前科紀錄,這些您都必需在調解時併同考量。以上僅供您參考。

如滿意我的回覆,請不吝於給予評價;另如有其他疑問,歡迎mail至rtty001@gmail.com或來電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14: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等初判表出來,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您不服初判表之分析,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責分擔,免的對方和解金額瞞天開價,若您小妹亦有受傷,且對方亦負相當過失責任的話,則亦可對其提起傷害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須樣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大喵 102-12-11 16:09

於今年11月29日16點33分,我家小妹即甲車在某道路北往南方向左轉,而對方即乙車南往北方向行駛,於上述時地兩車發生碰撞,致兩車騎士受傷送醫。

 

當下第一時間,有立即請警察、救護車以及學校的教官進行處理。

 

當天於附近醫院的急診室進行診療,該院表示對方有輕微的腦震盪、下巴同時有逢一針、擦傷等問題;而我家小妹則是後背以及臀部有撞傷的現象,原該醫院急診室要求對方觀察至23點上下,但於20點上下便強行出院。

 

而在11月29日至12月5日期間,我方也有請小妹詢問對方傷勢,當事人階說:「並無大礙,只有當日車禍那段記憶不存在。」

 

但於12月5日晚間,對方突然發通電話通知我方,告知顴骨骨折,必須開刀住院。

 

同時對方家長也要求我方負擔全額的賠償金額(具體數字未談)。

 

因此於12月7日已前往該區之交通隊申請路線圖、相片、以及初步判定表,但該表警方表示要於17日方可取得。

 

請問律師我該如何準備接下來的調解委員會的處理,以及如何跟對方進行商談。

林智群 (klaw) 102-12-11 16:56

 先確定雙方過失程度再談賠償,如果都是對方的問題,就沒有賠償必要,甚至可向對方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7: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初判表及肇事責任鑑定都出來後,釐清雙方 之責任,再處理。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蔡律師 (所長) 102-12-12 00:15
回覆 大喵 的發言內容:

於今年11月29日16點33分,我家小妹即甲車在某道路北往南方向左轉,而對方即乙車南往北方向行 ... (恕刪)

沒兩段左轉

詳細可至本所網頁留言諮詢。

Jessie 102-11-13 15:29

你好,

近日公務人出勤務,在馬路中間放置消防水管,並沒有標示跟指揮,導倒我騎機車跌倒,手臉骨折,手需動手術,腦震盪,臉部神經麻必,住院9天,臉骨折,神經麻必需要關際半年,手骨折要3~6個月,請問我需直接申請國賠? 還是去地檢暑提告,要求民事和解?還是直接找調解委員會,幫忙調解?

近日收到對方簡訊關心,似乎有意合解,我應該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情形,您可以先向消防機關申請國家賠償,因為消防機關之設置消防管線應有疏失,且是在執行職務中,若消防機關不同意賠償,再向法院提起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程 102-10-21 20:52

無照駕駛機車

前幾天車禍 我去撞到那台小貨車的照後鏡司機邊的  但是 我印象中我原本騎在白線內 就是我的車道上 後面看到他  在我的車道上我就無意間 往中間 也就是雙黃線騎 但是他沒打方向燈 就出來 我不知道他沒看鏡子還是沒注意到我  因為他應切出來 我就沒地方閃 對向剛好也有來車  我就只好 撞他鏡子  但是 撞到他竟子我又往旁邊飛  去撞到旁邊指示牌  背後被那牌子割了一條長長  很痛  當時我都昏倒 沒意識的情況下 他竟然說我叫他移車子  請問一下這有可能嗎?  因為我無照 但也被開罰單了 我們也沒有要他賠甚麼 只是叫他把我的車子修好而已  可是他不修 有沒有法律  可以讓他 修車子  因為我都受傷 大家都做工人 只是車子恢復而已 根本沒有要他 多付甚麼 只是叫他把車子會復原狀 修回去 好讓我以後上班!!  想請問各位 因為我無照駕駛 縫了15針  有輕微腦震盪  多處擦傷  我的要求只要他把我車子修好而已  這樣會很過份嗎  但他堅持 不修 我在法律 有哪一條可以站得住腳  可以大聲說話!! 可以讓他心服口服??    

ps:1.那邊沒攝影機2.警察未到他有移動過現場3.我沒喝酒4.我無照駕駛   

小然 102-10-14 00:56

各位好

前些日子晚上友人因騎車在路上,快到十字路口時已經是黃燈,便鬆開油門減速(行駛可能有稍微超速,但減速後和碰撞前在速限內了。但筆錄提供的口供是六十,已經超速了),不料對方(騎士)為了搶黃燈尾(對方超越停止線也紅燈了)超了對向漸漸停下的轎車,但另一個路口的車子已經開動了,對方為了閃避因此滑倒摔車,並向友人滑過來(馬路中間無畫線,最後警方找不到撞擊點只以漏油處作為撞擊點,但有點偏離真正的撞擊點,應在友人車道,警方的看法是偏向正中間),友人在行駛中閃避不及便被對方撞到了。當下有路人協助報警了,但因傷勢先去看醫生,友人有稍微的腦震盪,對方的四肢、下巴外傷很明顯地看得出來。至於車子的部分,友人的車子損傷蠻嚴重的(但大都是外表刮傷,其餘小零件可能需要更換),對方的車頭都毀壞了,其餘細節不太清楚。事後有向對方車主關心傷勢,和詢問賠償事項,畢竟友人在自己路權上被撞覺得不是應該的,但對方母親似乎想以己方傷勢較重而推託賠償友人(各賠各的),甚至掛斷電話不予理會,並不是咄咄逼人或是硬要錢,只是突如其來的意外和損失的財產與時間並不是自己造成的,而是對方的疏失

已經事先做過許多功課了,但因為沒什麼經驗,存有疑問所以特地來這邊想請教各位律師先生和網路上的朋友們幾個問題:

這樣的情況友人與對方的肇事主次因會是如何、若以客觀來看比率又大概會是多少呢?

因上課需用到車,不維修的話怕行車危險,是否可以以估價單或收據請求賠償呢? 擔心因價格問題只有我方知道,對方又有藉口不願給付。現在也無事故初步研判表,不想走向刑事,想申請調解是否會太早了呢?

另外上網查了一下賠償原則的方法有點搞混,找到的文章也是兩三年前的,想知道賠償的方法到底是雙方損失總金額乘以肇事比例來分配嗎? 還是說各自的損失乘以比例在互相賠償?因為友人大概有涉嫌超速違規事項,若到調解委員會一定會有肇事比率的,應該會變成雙方互相賠償。但如果對方的損失金額過大,若是採用第二種算法會變成友人要負起的金額比較多,甚至要多給錢給對方,那這該怎麼辦呢。還是有更新更明確的賠償原則,希望各位能不吝指教,萬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17: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您的友人索取出判表後釐清肇責,並索取相關收據之後可以向對方求償,倘若出判表不利的話,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請恕無法直接以您所述的狀況做精確的判斷肇事原因。(這樣不夠精確)

2、賠償計算是這樣的,您友人的損失可以向對方請求、對方也可以向您的友人請求,然後再各自乘以肇事責任,最後可在互相抵扣。(如我方損失100萬、對方損失200萬,肇事比例我方60%、對方40%,則我方可以向對方請求40萬、對方可以向我方請求120萬,相互抵扣後對方可以向我方請求80萬。)

3、倘若對方遲不願意與您的友人處理本件事故,建議可以直接聲請調解或是提起訴訟保障權益,避免時效經過。

一、肇事原因的部分,如果有爭執的話進入訴訟後一般會送鑑定,對鑑定結果不服還可以覆議。 二、六個月內對方可能會提告刑事,六個月內你也可以告刑事。有的人會在六個月的前二天提告,然後你收到開庭通知你要告卻來不及,屆時你有刑事壓力他卻沒有刑事壓力,這樣他可能獅子大開口…這個部分是否提告刑事及在何時提告你可以再想想。 三、民事部分,什麼時候要調解都可以,調解的時候要記得寫清楚說刑事互不提告,後續如果經法院核可的話刑事就沒事了。 四、以和為貴。 五、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了解得越多損失得越少。在調解前最好研究一下實務上判決的行情。如果被請求的話,一般可能答辯[一]無過失[二]對方與有過失[三]抵銷[四]車損零件部分可以為折舊答辯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二五樓之一,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謝謝
Ricky 102-10-02 17:36

請教...

犬子於去年無照跟朋友借機車駕駛於凌晨2點多於承德路&民生西路十字口車禍,被計程車撞飛至約8米遠處,附圖...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中,我方可能之肇事原因有三 1.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2.機車行駛禁行車道 3.無照駕駛 ,而對方可能肇事原因是空白....
於去年11月份對方已提出並至調解委員會調解,對方拿著汽車的修理費單據及營業損失共計1.6萬元要求我方賠償,我亦提出當時至三總開立的診斷証明書─陳述 頭部外傷合併腦震盪、右手肘、右手及背部、左足踝等多處挫傷
本人請教過兩位律師,一位說可以跟對方要求過失傷害十萬元,一位說初步研究分析表對我方很不利,連專業律師都有不同見解..真頭痛...
所以我們去年十一月至調解委員會調解時,我則提出律師所提十萬元過失傷害賠償調解委員也偏向我方這邊,認為對方計程車司機應賠償我方,看要賠多少? 對方則一直認為是過失全在於我方,所以不但不賠我方,還要我們賠他汽車維修損失及營業損失共計1.6萬元..所以相方沒有交集不了了之....犬子後來有頭部常常不明頭痛,可能是這次傷害造成,但並無法証明...本來認為這樣跟對方提出要求,讓對方死心好好去工作賺錢,我方則因為人平安也無意去要求賠償,不過沒想到隔了快一年,對方司機大概不甘心,又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要到庭辯論..

請教..
1.有經驗的朋友或懂傷害法律的朋友可以告訴我要如何去應付處理呢?
2.簡易庭通知書上註明:請於庭期前五日提出準備書狀,將?本寄交對造,並於開庭時提出回執,起訴狀?本一件,調解利益說明書一件。 請問我要準備什麼書狀回執? 還是把診斷証明書帶著,當場給調委委員看即可呢?
3.圖中機車已經離計程車很遠達8米遠,應該判定計程車車速過快,犬子也說對方車速非常快,真的是命大,不然真的會被撞死..聽到心都痛了...計程車夜間開車那一台不快? 但初步研判表我去問了,他們並無法如此判斷...
4.假如最壞真的需要我方賠償,可以折價嗎? 車子也有法定折舊0.369 是嗎?

tks.

如果依照初判表上肇事因素的分析,對方既然沒有過失,依法自然不必對於您這一方之損害負擔任何賠償責任,因此若沒有辦法取得進一步之鑑定而改變目前之肇事因素的分析結果,恐怕在訴訟您的贏面不太樂觀。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mily 102-07-25 18:02
6/19騎車行人發生車禍 馬路為三線道,我騎於中間車道(左側汽車道,右側為機慢車道).我於綠燈進行行駛,對方橫越雙黃線,於左側跑步過來,我看到她時,已在中間車道,為避免撞到他,我緊急進行右彎,而右彎手把往前撞到對方,導致對方跌倒,我方機台也滑倒. 警察有到場進行確認,有確認無酒駕煞車痕為中間車道往右偏.且有目擊證人證明對方於雙黃線小跑步穿越車道 當時雙方皆被救護車送到醫院,但因對方年紀較大,有骨折腦震盪,且骨折有進行開刀.在下狀況為腦震盪及手腳臉部擦傷,及機車損壞. 因在下強制險過期未續保,但此部分一樣請對方進行補償基金會申請,基金會在以肇事比例代位求償我. 但目前對方又另外要求我要賠償2萬元現金,表示有內傷需另外吃中藥2個月,但要我吸收一半(此部分無收據).且表示如現在不答應,後續調解會要求更多(因為他們家境不好,目前她女兒辭職照顧她,看護費的部分強制險應該有負責) 我有上網尋找案例,針對路人違規部分,一般肇事責任比例較大皆在路人(我方應為應注意未注意),這樣我還需要另外賠償2萬元嗎? 目前我方也有傷害機車也有損壞,這樣我也可以向對方進行求償嗎?(目前初步分析表還沒下來,已經超過一個月囉!) 如果我不賠償的話,對方應該會進行過失傷害告訴,這樣我方也一定要提告嗎?如他提告,我方會被判定有罪嗎? 這樣如進行調解的話,要如何處理才能保護我方權益.目前還在等初步分析表,確認罩責在進行調解.
林欣 102-07-06 02:12
母親3月被酒駕追撞,經醫生診斷腦震盪 現在也留下了車禍後遺症,精神不濟˙手抖˙口齒不清 因為不放心母親一人在家,都需要有人在家照顧母親,我也因這樣辭職了 上個月出庭檢察官提出要我們與對方合解 因為第一次遇到車禍賠償事宜有些不清楚 1.賠償內容應列出幾個項目呢 2.家人照料看護也需要開立醫生證明嗎? 3.賠償金額大概要多少算合理範圍有公定的價錢嗎? 請大家幫忙回答一下吧!謝謝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7-06 05:14

關於車禍賠償實務上約分有,醫療費用、增加生活費用(如看護費用、醫療用品之支出、交通費用、後續預計支出之醫療費用)、喪失勞動能力之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項目,計算欲請求之金額,至於是否合理,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06 15:39

 樓上周律師所言甚是,這裡容我再補充一點,建議您對肇事者聲請假扣押裁定,查明對方現有財產多少,這是因為即使您獲得損害賠償勝訴判決,也可能因為對方無財產而執行無著。倘經查明對方現有財產,則可考慮對肇事者聲請假扣押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

小胖 102-06-27 02:05
律師先生,我大約於2012年11月11號 在無紅綠燈的十字路口 我是主幹道~對方女生是支線道的 他忽然衝出來 雙方都騎機車煞車對方沒煞車 我看會被他撞上 於是我就加速了 他撞到了我機車後輪傳動蓋那邊,我人車未倒,他自己被自己倒下來的車壓到送醫,對方父親來了 說建議做個筆錄啥的 我說好 所以有叫警察 當下對方父親一直指責我的不是,我說沒關係等初步研判出來我們再來講‧但我當天有打電話給女生問他如何 他說沒事沒事 我剛做完腦震盪檢察 等結果出來就能出院了,我想說這樣就算了,我自己的車也有損壞 我自己算自己倒楣,但是到了11/15號的時候對方父親來電,說啥發生事情我都事不關己的樣子 怎樣怎樣的 都帶有威脅性,還說 我建議你去辦個初險 怎樣之類的,我隔天馬上就去保險公司 辦初險,保險公司 表示接下來的他們會處理 就這樣一直到了今天 我接到警察局來電 說我出的車禍 對方堅持要提告 說我都未成表示關心,,我就說不是提告只有六個月嗎?他說對 但是對方在4月份的時候去地檢署提出告訴了 現在案子到了他們那 他們要請我去做個筆錄 我想問一下律師先生 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警方通知的也太慢了吧 4月份 現在都6/26了 如果4月份通知我 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女生騎車 衝出來撞到我 被自己的車壓到 受傷 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還是我該做如何處理 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1. 目前已經拿到初步分析研判表了吧?上面的內容如何記載呢?是對你有利還是不利呢? 2. 如果不利,案件到檢察官那邊時,可以再聲請道路交通事故鑑定。另外,如果分析研判表記載不利,台端也可以考慮商談和解事宜,則台端可以向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即可。
小胖 102-06-27 02:04
律師先生,我大約於2012年11月11號 在無紅綠燈的十字路口 我是主幹道~對方女生是支線道的 他忽然衝出來 雙方都騎機車煞車對方沒煞車 我看會被他撞上 於是我就加速了 他撞到了我機車後輪傳動蓋那邊,我人車未倒,他自己被自己倒下來的車壓到送醫,對方父親來了 說建議做個筆錄啥的 我說好 所以有叫警察 當下對方父親一直指責我的不是,我說沒關係等初步研判出來我們再來講‧但我當天有打電話給女生問他如何 他說沒事沒事 我剛做完腦震盪檢察 等結果出來就能出院了,我想說這樣就算了,我自己的車也有損壞 我自己算自己倒楣,但是到了11/15號的時候對方父親來電,說啥發生事情我都事不關己的樣子 怎樣怎樣的 都帶有威脅性,還說 我建議你去辦個初險 怎樣之類的,我隔天馬上就去保險公司 辦初險,保險公司 表示接下來的他們會處理 就這樣一直到了今天 我接到警察局來電 說我出的車禍 對方堅持要提告 說我都未成表示關心,,我就說不是提告只有六個月嗎?他說對 但是對方在4月份的時候去地檢署提出告訴了 現在案子到了他們那 他們要請我去做個筆錄 我想問一下律師先生 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警方通知的也太慢了吧 4月份 現在都6/26了 如果4月份通知我 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女生騎車 衝出來撞到我 被自己的車壓到 受傷 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還是我該做如何處理 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小胖您好

看來您似乎對車禍問題很擔心,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一、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聲請調解並沒有時間的限制,隨時可都可以聲請調解,重要的是您對調解的條件有什麼想法,怎麼跟對方談。

二、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依目前您所說的,似乎不會成立過失致傷罪,但還需要檢警的調查才能確定。提告是您的權利,但如果對方有一點事證,不是憑空提告的話,未必會成立誣告罪。

三、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筆錄的原則,就是知道、確定的而且對您有利的事情在說,其餘則先暫時保留。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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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 102-06-27 02:04
律師先生,我大約於2012年11月11號 在無紅綠燈的十字路口 我是主幹道~對方女生是支線道的 他忽然衝出來 雙方都騎機車煞車對方沒煞車 我看會被他撞上 於是我就加速了 他撞到了我機車後輪傳動蓋那邊,我人車未倒,他自己被自己倒下來的車壓到送醫,對方父親來了 說建議做個筆錄啥的 我說好 所以有叫警察 當下對方父親一直指責我的不是,我說沒關係等初步研判出來我們再來講‧但我當天有打電話給女生問他如何 他說沒事沒事 我剛做完腦震盪檢察 等結果出來就能出院了,我想說這樣就算了,我自己的車也有損壞 我自己算自己倒楣,但是到了11/15號的時候對方父親來電,說啥發生事情我都事不關己的樣子 怎樣怎樣的 都帶有威脅性,還說 我建議你去辦個初險 怎樣之類的,我隔天馬上就去保險公司 辦初險,保險公司 表示接下來的他們會處理 就這樣一直到了今天 我接到警察局來電 說我出的車禍 對方堅持要提告 說我都未成表示關心,,我就說不是提告只有六個月嗎?他說對 但是對方在4月份的時候去地檢署提出告訴了 現在案子到了他們那 他們要請我去做個筆錄 我想問一下律師先生 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警方通知的也太慢了吧 4月份 現在都6/26了 如果4月份通知我 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女生騎車 衝出來撞到我 被自己的車壓到 受傷 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還是我該做如何處理 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小胖您好

看來您似乎對車禍問題很擔心,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一、我還能趁六個月內 送調解委員會部是嗎?

聲請調解並沒有時間的限制,隨時可都可以聲請調解,重要的是您對調解的條件有什麼想法,怎麼跟對方談。

二、我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 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依目前您所說的,似乎不會成立過失致傷罪,但還需要檢警的調查才能確定。提告是您的權利,但如果對方有一點事證,不是憑空提告的話,未必會成立誣告罪。

三、我去做筆錄的時候該如何表達 對我才比較好??

筆錄的原則,就是知道、確定的而且對您有利的事情在說,其餘則先暫時保留。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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