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阿孩 103-06-23 22:06

那時在回家路上,總共有三台車,都是一直線行走,我是第三台,看見第二台有打方向燈左轉出去了,但第一台看見她朋友左轉出去,於是沒打方向燈就停在那要左轉彎出去的一瞬間,我撞上了她,她連帶摩托車毫髮無傷,我跟我的車以及我的朋友受了傷,我是右半邊擦傷,朋友是右半邊擦傷、頭及腰受傷,愛車修理一萬多,時數當時因為有煞車30-40。警察說我未保持距離,說我100%錯。但我可以告她傷害罪嗎?除了去醫院關心一下傷勢,之後就不理不睬,也不和解,還要我們主動聯絡她,態度也極差。我有診斷書及摩托車修理價單。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4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帶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型車是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若對方亦具有過失比例,可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對方若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伶 103-06-21 11:40

您好~我是在4月18號時在路口發生車禍~當時剛轉換成綠燈~而我前方有一台車要左轉~所以我就打了右邊方向燈要轉被往右切~雖然右切的幅度不大~但我還是跟要直行的對方發生碰撞~兩車發生碰撞時對方不但沒有立即停下反而還蠻快的直接往前開~等到對方停下時已經在我的右前方一整台車的距離~事後對方保險公司打電話通知我車門有點嚴重變形所以要更換整個車門那個門要7萬...對方是保時捷~初步判定結果是我方右轉向疏忽~我也不是不想理賠~但整台車可能要20~30萬...我想請問一下~我是只能賠償她整台車還是能堅持我們當下碰撞的點?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1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算整個換掉,也可以爭執有折舊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劉先生 103-06-19 12:29

車禍發生至今將近六個月,對方傷重經治療後,與幾日前不治
因此,敝人涉嫌過失致死罪 ( 公訴罪 ) 
以下為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書內容(敝人為乙方):
"

柒、鑑定意見:

一、甲駕駛普通重型機車,未與前行乙機車保持安全距離,適乙機車遇前方車輛變換車道減速時,甲機車煞、閃不及,由後擦撞前行乙機車後載之貨物失控肇事,為肇事原因。

二、乙駕駛普通重型機車,無肇事因素(惟後載物品超寬,有違規定)

"

問題一
  敝人在刑事上可能之刑責 ( 無罪? 緩刑? ) 
問題二
  甲方家屬求償時,以刑逼民的可能 ( 如緩刑與否常與有無和解有關 ) 如何應對?
問題三
  綜上一二問題之考量,應申請法扶律師(過失致死為非強制辯護案件),還是申請一般的付費律師為敝人出庭辯護(刑法部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9 13: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涉犯的過失致死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關避免以刑逼民的方式,就是釐清您的肇事責任、對方依法可以請求的賠償數額,並且於合理的範圍內和解.

3、是否委請律師,委請何種律師,必須依據辦案經案跟辦案態度而定,無法ㄧ蓋而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9 2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是否有過失,加以爭執之,若不服初判表分析,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以釐清雙方責任範圍與賠償比例,至於選任律師部分,建議您應選任您信賴之律師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申請法扶律師,應先符合法扶所規定之資格,本件已涉及公訴案件,應謹慎因應以渡此難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van 103-06-19 00:16

律師您好,懇請指點迷津:

1、去年1月底敝人駕駛妻子的車(2004年1月出廠)於國道三號木柵隧道內拋錨,閃黃燈停於最外側路緣,人下車後未及擺放三角警示標誌即遭嚴重追撞(數台車都無事超車而去,但對方卻幾乎無煞車高速撞上我們車),幸雙方都無人員傷亡

2、初判表內敝人無肇事因素,對方則判定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

3、期間幾次與對方及保險公司聯絡未果,今年敝人申請調解要求對方賠償車損,但對方不同意任何賠償因此結果調解不成立。

4、妻子車子目前已報廢並未維修,手上有一份9萬多的維修估價單(沒區分料、工)以及拖吊費用單據。

請教律師這樣的情形能向對方提告求償車損嗎?因求償金額不算大,網路爬文又似乎有什麼折舊問題要不到多少錢,請問是否能提告讓他多少賠一點也算給他教訓呢?

拜託律師指點,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車損仍可以請求,至於賠償額確實會有拆舊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滾滾糖 103-06-12 21:12

今天下午在新莊中正路三重客運前面,騎普通重型機車於中線道,當時路況正常,前方號誌也為綠燈,忽然前面的小客車急煞,緊跟在後面的普通重型機車亦做了緊急煞車的動作,我看到後雖也做出急煞動作,但是由於距離只有約3公尺,時數也是正常限速的40~50,撞擊到了前方普通重型機車的尾部,前方普通重型機車車子有倒,車主沒事,後載一名女性,有些微擦傷,對方車子有些微刮痕,與尾巴的車牌與排管有受損,然後待警察來後,他們也只咬定我沒有做好安全距離,而他們的急煞動作實屬正常,而要告我過失傷害(對於後載女性的些微擦傷),而我方車子,車頭毀了一半,想問,這樣的情況,肇事責任完全在我,我就要賠償所有金額?(調閱監視器,拍不到我們出車禍的畫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2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分析不符,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照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lice 103-06-06 19:21

之前因為學運事件在臉書聊天室和一個朋友吵架,原因是我覺得對方的態度沒有很好,說話方式很諷刺,例如:[口口聲聲說支持學運的人還不去現場真是虛偽]等等...我請對方態度別這麼驕傲,他說[會覺得我驕傲的人大概都是沒去現場而感覺自己羞愧吧]

我覺得他就是在說我,我一時氣不過就在聊天室裡罵對方[神經病 去死吧]等不雅字眼,事後這個人在未經過我同意之下將所有內容全部公開在臉書上,讓所有人評評理,底下有很多人按讚,還有很多人留言,裡頭不乏都是我認識的人,這樣已經讓我無法做人了...很難堪

我覺得我有錯在先 不該口出惡言 因此也是傳很很多簡訊,LINE給對方道歉 但是都未得到回應,距離當時已經過2個多月,今天下午我就收到開偵查庭的傳票

於是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了,1>對方控告我妨礙名譽罪這起訴的機率大嗎??我該如何捍衛自己的權益??2>我是否可以跟檢察官解釋,我並非有意口出惡言,而是對方一再對我挑釁我才氣不過的??但是我也有好好道歉了啊...(簡訊網路等內容均有保存)

3>我是否可以反告對方妨害秘密罪?未經過我的同意擅自公開內容,這讓我無法做人了

以上問題還需請貴網站的律師幫忙...謝謝了

Leon 103-06-04 21:10

律師你好,我有一個勞資問題想要詢問,在下所待公司分店因為結束營業所以資方在上禮拜發MAIL告知可以選擇資遣或調店,但因另一分店距離過遠(來回超過50KM)所以選擇資遣,故資方算出資遣金額後我發現計算金額錯誤,於是反映資方,資方卻在前天告知說不要資遣了,要把我們都調店,且6/1馬上生效.也沒人來討論因距離過遠補助車資或油資,直接就請人事發公文生效,而下班後到家我卻發現縣政府發文來說公司已列冊申報資遣,但公司卻又沒告知我就去電勞工局取消資遣,請問我如果堅持6/1號不到公司指派地點上班,是否會被以曠職為由離職….我能直接要求資遣嗎?而我已收到縣政府發文來說公司已列冊申報資遣,公司卻沒告知我就去電勞工局取消資遣…這合理嗎? 謝謝
還有我於5/29已向公司發出存證信函,且公司已在5/30收到存證信函,但都置之不理,還自行發公司公告告知把我們調派外據點,我們並沒同意,請問這須對公司採取甚麼行動以自保嗎?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4 2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ellycuka 103-06-02 20:07

請問我在加油站內維持基本距離(約半台車以上車距)靜止約30秒以上,被前方車後退撞上,對方說我在她的停車格內(事實沒有)後退撞到我所以也有責任,說二方都有錯不願理賠,現在可能要上和解庭,我有行車紀錄器內容舉證,但對方在警局不看,請問是否有相關條文,可以讓我和對方交涉時舉用(如加油站內是否一定要在對方停車格外),有任何條文請教律師教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2 20: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若您不服該分析,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若無人員傷亡而僅有財物損失之問題,則本案基本上尚不致構成刑事責任問題,而為民事侵權行損害賠償責任之問題,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依法應由原告負擔相關舉證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蛋蛋 103-05-31 11:33

我男朋友因上課途中,被對向車道超越雙黃線逆向行駛的機車(稱甲方)撞上,又被後方未保持安全距離機車二度撞上(稱乙方)。

我男友機車幾乎全毀,人肩膀骨折、肝臟破裂,脊椎撞傷。

甲方肇事逃逸,案發後兩小時有自首,被測出酒精濃度0.3。

乙方自己肩膀也骨折,留在現場未逃跑。

請問,精神賠償求償大約多少金額?醫療及物品損害及無法上班該由甲方全額賠償還是乙方也有連帶責任?各占多少比例?

您好,甲和乙對您男友受傷均負有過失傷害責任,您男友可具狀提出刑事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賠償請求醫療費用、不能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金額的部分則由法官個案認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1 14: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男友可對甲及乙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均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復健費、薪資損失、工作能力減損、精神賠償等,惟請求之賠償,均須有單據證明損害範圍及損害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依據你陳述內容  甲乙雙方可能都會有責任 除非乙方完全無法反應而撞上妳男友   2.先行參考警方所製作事故初步分析表  如果認為有疑義  在考慮聲請交通事故鑑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小姐 103-05-27 19:37

我在102/年12月29號晚上快九點時出了車禍!當時我在一個沒有紅綠燈路口等待要左轉進入一條小岔路,我的前方對向車道有一輛公車靠站下客人,另有一輛轎車越過雙黃線要超公車!我見對向無來車便進行左轉的動作!誰知道突然衝出一台機車,從我車子右方後照鏡撞上,一路滑到我的右後側才倒下,另外擦撞到我上述所提到的轎車!我在警方尚未抵達前有先拍了現場照片!

如上圖,左邊的是我的車!當時前方便利商店門口有公車靠站,我才左轉的!

 


因為機車騎士有受傷,所以後來先送醫了!剩下我跟另一輛轎車駕駛在現場。

我們兩輛轎車車上都剛好沒有安裝行車記錄器,而車禍現場剛好沒有半支路口監視器!後來警方調閱當時靠站的公車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後有分別開了兩張罰單給機車騎士跟另一輛轎車駕駛!警方說距離太遠,公車的行車記錄器上看不到我是否有過了雙黃線才做左轉的動作,所以沒有給我開單,但是大車跟小車對撞,本來就是大車比較吃虧?!還要我打電話去給傷者慰問!我打了電話,是機車騎士的母親接的,當時就口氣很差的直說是我撞她兒子還恐嚇她兒子?!機車騎士倒在地上,我在拍照時,他一直喊痛!看我在拍照還叫我不要拍到他!我只是跟他說”我當然知道你很痛啊,我車子被撞這樣也很痛啊!你不要騎這麼快不就沒事了!再騎快一點啊!”這樣說我是恐嚇??
第一次調解委員會是103年1月23日,當時只有我跟機車騎士的父親到場!騎士的父親說他兒子腳骨折打石膏,眼睛有被碎玻璃扎傷,已經做了處理!要求我先包個紅包給他兒子壓驚!我不服,我說當時我車上後座也載了我兩個就讀國小的孩子,兩個小孩在車上都嚇哭了,那他是不是也該包紅包給我兩個小孩壓驚?第一次的調解委員會就這樣不了了之!

第二次調解委員會是在103年2月19日,換成是機車騎士的父親跟姑姑去了!他們說那個機車騎士腳殘廢了,不良於行,都要靠看護照顧,而且牙齒也斷了,需要進行植牙手術!獅子大開口的要我賠償56萬元,而且要一次付清,不可以分期!我直接表明沒辦法!第一,我是被撞的!第二,我是單親家庭,自己在外租屋撫養兩名小孩,而且我只不過是個油漆工人,不要說56萬了,我連要拿出5~6萬都有困難!談判破裂,騎士姑姑說她在法院服務很久才剛退休,對法律很懂!說叫我好好考慮清楚,要不然我被關的話,兩個小孩會很可憐的,要我回家考慮一個星期,不然就要告我過失傷害!我根本不理會她!

警方的交通初判表有跟沒有一樣!我的部分是寫”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車涉嫌未讓直行車先行。”機車騎士的部分是寫”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對另一輛轎車則是寫”尚未發現肇因。”

這兩天我收到法院傳單了,6月4日下午要開庭!我真的沒錢可以請律師,我想請問我是否該自行準備什麼陳情書之類的跟現場照片交給法官?

莊惟堯 (名寶) 103-05-27 22:52

您好

您可以先寫案件事實之經過給法官看,然後準備你拍照的部分當證據給法官,在寫出你對事件的看法,為什麼你覺得不應該由你負責的理由。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無過失,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尾 103-05-25 17:30

因為我是學生的關係對於法律方面不甚了解,與我肇事對方為退休軍訓教官,希望對於這次事件,大家能給予我相關建議。

首先,事發時間為上星期六(5/17),天氣大晴天,早上

雙方皆為機車,我為前車,對方為後車

事發路段並沒有轉彎叉路口,我和對方皆為同向同車道,皆為外側車道,後車撞擊前車右後方

我對警方口供大概為,我時速大約50公里,因位前方車輛有東西掉路路旁,因為想要做去做撿拾的動作,因此打方向燈做右邊路邊停靠動做。

撞擊時,停靠動作尚未完成,前後兩車皆在前行,我有注意到後距離我約10公尺左右

當下我馬上做報警與叫救護車的動作,我只有輕微擦傷,對方則是左肩、鎖骨骨折頭部撕裂傷等,約要住院三個月,醫療費用大約五萬圓

請問肇事責任部份可能會如何認定??? 我算是轉彎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5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您不服該分析,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若雙方無法協調,建議您亦先驗傷之,屆時若對方對您提告過失傷害,您亦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作為反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ill 103-05-17 09:00

 

貴站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下有關在別人家前面停車是否觸法的問題,就是,因為本人住家是一般社區那種整排相連且透天的住宅,每一戶從其車庫鐵捲門前到馬路邊的水溝蓋之前都有寬約可以停一台車距離的紅磚道,但本人是不太確定這紅磚道部份是否屬於私人的前院

然而有些住戶還沒搬進來,卻發現有些人卻在一直在該住戶家鐵捲門前的紅磚道上面停放私人車輛,好像對方把它當作公有的停車位一樣,也想請教律師,像這種行為是否有觸法之疑呢?像是入侵住宅罪等等..

 

謝謝

ps.

紅磚道的部分它的設計除了上述情況之外,它還有在接近水溝蓋之前多種植一顆樹,每戶門前都一樣,是建設公司美化景觀整體用的,由該住戶負責照顧,建設公司不管,這點是確定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9: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確定該紅磚道之所有權人為誰,若為您,您即可請求對方排除侵害您所有權之行為,並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若為社區全體之共有部分,對方之侵占,您亦可請求其返還全體共有人;若為公用道路,您可向各縣市政府詢問該路段可否停車,或請求其畫紅線禁止停車之。惟仍建議您與鄰居做好敦親睦鄰,避免鄰居間互相檢舉,造成您日後生活上之不便。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烽火燎野 103-05-14 20:05

我的父親年60歲,過年前騎自行車穿越馬路發生車禍,當場肋骨斷裂、顱內出血死亡。肇事車與父親均是由東向西方向。據路前店家監視器(角度不清)、警方紀錄,當時父親自行車騎至路中央行車分向線。父親的倒地位置距離撞擊點有13公尺,自行車除車頭與加裝的小電燈,其餘都已撞爛。肇事車未成年無照駕駛,稱車速40並且是父親突然左轉才導致閃避不及,之後失控後滑行對向車另造成連環車禍
經過事故鑑定與出庭,法官說,網狀黃線區就在前方是父親未依規定轉彎,為肇事車與連環車禍主因。肇事車無照駕駛與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與連環車禍次因。
請教,事發地並非禁止穿越之雙黃線,真如法官所說未依規定至網狀黃線區轉彎就構成車禍主因?如果我方沉默,是否會因車禍主因關係,後續被要求賠償?另外再請問,監視器法拍到事發的瞬間,沒有煞車線,真的就無法依現有的推測對方車速實則是多少?

 

您好,建議你們要找律師協助,並且向學術單位請求重新鑑定,否則你們為主因的話,你們恐怕要負擔賠償責任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15: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再聲請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您卻為主因,對方似會主張過失相抵減輕損害賠償範圍。目前您得先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致死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oo 103-05-06 20:21
大概一個月前 小弟騎著機車追撞另一台機車
兩台機車都是要直行
小弟是要超車(他的機車是在我右前方 而我想從他的左側超車 有保持距離加速) 而在我右前方的機車在我加速突然轉進來我的車道(未打方向燈) 我已經煞車 可是來不及還是撞上了

這是發生在機車道裡面 有所謂的路權嗎?
因為車禍我是在他後面 造成追撞
然後當時做筆錄 我是跟警察說 他轉進來 所以我撞上他
因為對方先送醫後才做筆錄…之後他跟警察說他沒有轉出來

就在最近 警察跟我說我超速 責任錯的全是我…
然後也亂說我自己承認超速…(可是我都沒接過警察的電話,或是到警察局去…對方或是對方的保險業者也沒打電話過來問過)

因為也還沒和解,所以我也想為我的權益爭取一下…因為目前被警察亂說... 屆時調解時 我怕我吃悶虧...
沈恆 (沈律師) 103-05-06 20:36

您好!您說對方轉進來可能很難證明,初步看從後面追撞別人,可能應負主要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然後也亂說我自己承認超速】口說無憑要他拿出證據

【可是我都沒接過警察的電話,或是到警察局去…對方或是對方的保險業者也沒打電話過來問過】,請他提供通聯紀錄。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可能還是要看撞擊點  可以確認對方是否臨時切入車道前方   可以先蒐集相關證據  包括監視器或是證人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103-04-30 18:47

各位律師您好,我在今年1/5發生了事故糾紛

事情是這樣的,當晚我騎著機車,當我快騎到路口時,聽到後方有摔車聲,(大約已距離摔車處20~30公尺),於是回頭過去關心情況,對方是個60多歲的老太太,當時他不斷的說是我撞到他他才摔車,但問題是我根本沒有感覺擦撞到老太太,當下我也很慌,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前來關心的路人也幫老太太叫了救護車,但老太太只說他趕時間,要走了,還叫路人把救護車叫回去,並且叫我留電話給他,於是我就把電話留給他,我們兩個就各自離開現場。

事後他女兒打電話來罵我,問我為什麼不送他媽媽去醫院不叫警察,之後我們就一同到醫院會合,他女兒態度很差,當下我也不敢說其實我根本沒撞到老太太,而且檢查後老太太肋骨骨折,之後我請警察來做筆錄,並且回到現場拍照,警察也說我的車沒擦撞痕跡,但已經移動現場所以也只能各說各話了。

老太太當時載了一堆回收的紙箱與瓶瓶罐罐,機車還加裝小拖車,且也沒駕照,在光線不夠而且他機車的車燈都被紙箱擋住的情況下我也沒特別注意到他,但我就平穩的騎超越他,一直到我聽見摔車聲時才發現老太太。 因為老太太有住院,所以我也有去關心,但他女兒態度仍然惡劣,甚至把我跟同學趕出去,我們也有問醫生老太太的情況,醫生說住院兩天即能出院沒什麼大礙,只是肋骨會痛,但據我之後還有打電話關心,得知老太太大約住院住了兩個多星期。

現在他女兒打電話來說要調解賠償一些生活費機車維修費等賠償,於是我跟他說明了當時我並沒有撞到老太太,只是回頭過去關心攙扶,就被說是肇事者,然後他就掛我電話。今天接到調解委員會的電話,得知下星期要進行調解

想問的是我該如何解決?我真的沒撞到老太太難道也要賠償他嗎? 去調節我該如何應付呢? 因為還只是個學生,在外地讀書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有點不知所措,身邊也沒人能幫忙,只好上來咨詢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19: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歸屬,或聲請如型出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確定您的責任為何及是否為您的責任。若非您的責任,您似毋庸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據您所述之內容,建議您可以先去附近找看看有無監視攝影器,否則有點陷入各說各話的僵局,供您參考,謝謝。

103-04-30 21:16

您好,已向警察確認因為不是在路口發生的所以附近沒有監視器

當初也有詢問警察是否需鑑定,但警察說已經移動現場而且也沒有擦撞痕跡所以也鑑定不出什麼。

那我下禮拜三就要去調解委員會了,但像這種各說各話的僵局,應該如何應付及解決呢?

謝謝>< 

 您好:

因為看對方目前的態度就是希望您負起全責的賠償責任,您又沒有客觀證據用以證明您真的沒有撞到她,所以只能送鑑定釐清雙方的責任歸屬,否則因為對方已受傷了,您需要負責的可能性確實有點高。

您好:當時你騎經老太太的時候,有沒有其他車輛在你後面,有沒有可能是你後面的車子撞到老太太,結果你回去看,變成替死鬼?如果你的車輛完全沒有任何擦痕,也不用急著承認是你撞的。在都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對方要提告也有困難。

103-05-01 01:19

您好,我聽到摔車聲時後方完全沒車, 我現在懷疑會不會是老太太自己超載然後重心不穩摔車

因為當時他機車後方載了大紙箱,左右又各掛了大垃圾袋(內有回收物),然後可能自己重心不穩我又剛好從他旁邊騎過去,他才會覺得是我撞到他。

我有去警局調閱其他路口監視器有拍到老太太超載的畫面(因為警察要拍照存證時老太太車上的東西都已移除,只剩下後方的小拉車)

請問我這推論合理嗎?因為也無從證明是不是老太太自己重心不穩,只能推論,這樣對我的情況會有所幫助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09: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確實證據證明是您肇事,您可否認到底,畢竟對方須盡相關舉證責任,證明為您所肇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雜草 103-04-24 22:56

於4/20星期日下午1點55分時我騎乘自己的機踏車沿車道順行

(雙向共兩車道 車道中有雙黃線 路邊劃白線)由南向北行經新竹市東區關東路57號(未至路口)於57號之OK便利商店前

突有一機車自路邊停靠之轎車後垂直車道駛出橫越我正行駛之車道 因發現時對方是自停靠路邊之車輛後方竄出故僅能剎車減速

但可供反應的距離僅約一輛車輛之長度 終不幸撞上

我方車輛碰撞點為前輪右方前側板

對方車輛碰撞點為車輛左側約駕駛人之位置

碰撞上後兩造人車一同滑行路口 對方隨即牽起車輛離開車道

我保留我的車輛於原位(部分仍在人行道上) 等待警方來丈量
以上為交通事故經過當下也有叫救護車 但雙方都未送醫

雙方皆皮肉傷且都有強制險可以理賠 體傷部分可以和解

但本案爭點為肇事責任釐清與財損之賠償(雙方車輛財損共約18000元)

對方車輛財損約1000元

但對方僅願意出三分之一費用維修我方車輛

(車行估價約17000元 因為正面撞上 造成轉向剎車、避震等行駛必要機構損傷以及內外護板鎖點斷裂無法修復必須換新 車台也必須矯正)

想請教有關路權與肇事責任釐清 以及這樣的和解條件是否合理

車禍已經好幾天了 傷口造成我生活上的不方便

而且尚未敲定和解條件 車子還沒有修 看醫生時還得叫計程車

造成不必要的開支與時間浪費... 謝謝各位協助

您好,關於路權與肇事責任之判定,是由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鑑定結果通常為法院認定事實的重要參考依據;和解則無一定標準,端看雙方可否接受而定,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4-24 22:06

我開車(貨車)打右轉燈有看後方來車,我看他距離我很遠,我就慢慢開從機車道再轉,沒想到下一秒他就我後面了!因為開到一半了又加上紅綠燈的關係,我就轉過去了!卻因我找不到位置可以停車,所以請我老闆先去看情況,我就趕快趕過去!我老闆說他跟那個我撞到的大學生講好了,要我去買和解書!買完給我老闆後,卻因趕貨老闆請我先去送貨!去警察局做筆錄才知道醬算肇事逃逸,我跟警察講我有關心那大學生的傷勢之類的,可是那警察說那大學生說我沒關心他傷勢還不想負責之類的!他跟我講的,筆錄都不太一樣!做完筆錄,我們也有談和解,現在收到一張寫公共危險的傳票,那是什麼?我會被判刑嗎?還是那只是程序講好了,就沒問題了?

那是地檢署的開庭傳票,你現在以被告身分被偵辦,要在傳票上指定的時間去開庭,建議由律師陪同,並作法律上辯護以爭取不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豬寶寶 103-04-24 23:4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是地檢署的開庭傳票,你現在以被告身分被偵辦,要在傳票上指定的時間去開庭,建議由律師陪同,並作 ...

沒請律師陪同會怎樣嗎?因為我家人不知道這件事,我也不想讓他們擔心!所以那樣我可能會被判刑?那天那位大學生也會去嗎?我有談和解了,醬也沒辦法解決這件事?也沒機會能緩刑還是緩起訴之類的?

建議您先釐清事實,究竟當日你們這一方有無留人關心傷者情況、確認傷勢或者當場報案、叫救護車等,俾以針對有無構成肇逃行為加以申辯。

豬寶寶 103-04-25 10:5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建議您先釐清事實,究竟當日你們這一方有無留人關心傷者情況、確認傷勢或者當場報案、叫救護車等,俾 ...

我老闆到的時候,警察已經在現場!沒有救護車到,大學生只是擦傷我老闆也沒想太多,所以也沒叫救護車!我老闆有尋問他的傷勢,他也說沒有怎樣…醬算有關心嗎?

您好:
一、您說:「卻因我找不到位置可以停車,所以請我老闆先去看情況,我就趕快趕過去!」是什麼意思,是你老闆在車上,他有先下車過去看嗎?還是你已經回公司?公司距離現場多遠?這些是肇事逃逸是否會發生的關鍵。
二、雖然已經和解,程序還是要走完,所以要看檢察官是否認為你構成肇事逃逸,如果他認為構成,你沒有前科又已經跟對方和解的情況下,檢察官會問你認不認罪,你認罪了,才會給你緩起訴。當然,緩起訴會附條件,這部分若您想要知道詳情,再請您電話聯繫(電話詢問不會收費)。

豬寶寶 103-04-26 10:19
回覆 育誠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一、您說:「卻因我找不到位置可以停車,所以請我老闆先去看情況,我就趕快趕過去 ...

我還沒回到公司,我發生車禍的地方我老闆家在附近!我就請我老闆先過去,我停車的位置距離車禍地點大概兩條街!我車開那邊,是因為我要去送貨

所以我照筆錄做的那樣說,到時候偵查庭的他會怎麼判?所以我認罪比較好?還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怎麼處理,我是第一次撞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陳報您與對方之和解書,具狀請求緩起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豬寶寶 103-04-26 20:5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陳報您與對方之和解書,具狀請求緩起訴

以上,呈請&n ... 

所以我照筆錄陳述跟帶和解書就可以了嗎?

醬就對自己比較好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和解書,可提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沛 103-04-22 18:42

請問一下,家有一塊農地,最近有仲介自己找來說有人想要購買!

考慮之後,決定賣了!是在仲介公司做買賣,並有簽訂履約保證!

合約已簽好,目前正在交易過程中...

對方最近打來說,我們的農地有包含水溝地20幾坪,要求我們扣掉70幾萬..

否則就要到法院告我們,我們當初也不知道有農地水溝裡,以前請政府來鑑界的時候,雖然我們沒到現場,但是他放的柱子也離水溝有一點距離..

如果重新鑑定土地範圍,若真的有包含水溝地.我們需要賠償70幾萬的金額嗎?甚至是付訂金120萬賠償金嗎?或是更多!

律師幫忙解答,很謝謝你百忙之中,抽空回答!謝謝...

買賣應以所有權狀為憑,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水溝地的部分,應先確認您們合約內容如何約定,但仲介的請求也並不一定有道理,所以您們應無庸先給付他們的請求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得視您買賣契約如何約定。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4-21 13:03

在上禮拜5的時候 我發生車禍 對方在我前面 直接無預警 沒打方向燈直接迴轉 當時我反應不及 直接撞上 事後做筆錄 對方說願意賠償  但到了今天

卻說我沒保持安全距離 車速過快 想要逃避責任  因為這樣 我臉小傷 手嚴重擦傷 腳因為被我的機車壓到腳現在走路有困難  還有因為受傷我沒辦法工作

沒有了收入 這樣我該怎麼去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3-04-21 16:26

您好!對方若無和解誠意,可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並附帶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4 14:5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向警察局交通隊領取交通道路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及初步分析研判表。若對方有肇事因素的話,則建議您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這樣對方才會比較願意出面跟您談和解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阿維 103-04-18 21:28

各位律師們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上班途中 我開車從南至北(產業道路)對方騎機車從東至西(主幹道),在經過十字路口時,我整台車已經在十字路口過半了且快進入對面車道,對方突然已很快速度撞上來(撞擊點在副駕駛座的車門把手那),我為了閃躲他緊急向左轉,導致我車子掉去田裡而翻車,而對方3個人分別受傷和死亡(媽媽受重傷,大女兒坐後面輕傷和小女兒5歲站在機車踏板那沒戴安全帽導致顱內出血,過2天拔管宣告死亡)。之後有開簡易庭檢察官說我涉嫌:一起過失致死、兩起重傷害罪,我很無言。因為並不完全我的錯

我比較弱勢的原因是:

1.我產業道路 他主幹道 我要讓他,但是我整台車已經出來了 且已經快要進入我對面的車道。我要怎讓。

2.我開車 他騎機車

3.對方已經有人死亡重傷

而對方,小孩子沒戴安全帽導致死亡超載、且速度過快 ,現場警察量出來對方沒煞車線(我有煞車線),且以撞擊力道來看,對方當時速度很快,且他猜測對方根本沒看到前方已有車子出來,而我以時速40~50公里(或許更低)。

請問以上幾點,難道還是我的錯嗎,我錯幾成,對方現在要跟我和解,目前強制險200萬(沒第三責任險)+自己出100萬共300萬給他們,他們不要,我並不是不賠,而是我家經濟很拮据,付不起這龐大的賠償金,假如調解失敗,難道我就只有賠錢,且安上三條罪名嗎??難道對方就不用接受法律責任嗎??我該做的都做了(報警、事後也有去醫院)

難道這些超載 超速 沒戴安全帽 這些 我就不用少賠一點嗎?我聽說這些違規頂多罰錢,對這次車禍沒幫助,這是真的嗎??

以下是我猜測:他超速,我猜因為車禍發生是7:08分,國小幼稚園是7:30分遲到,所以我猜他為了趕時間速度很快,因為當時檢察官不相信我開車速度慢,他說我速度慢還會翻車,我說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為了閃他掉去田裡,他還問我幾點上班,我回答說8點上班,距離到公司慢慢開還有15分鐘就到了。所以他就沉默了。

而且當時視線很好,我或許沒注意到她,是我的錯,但是他也應該要注意我吧!不能都說我的錯,一台機車跟一台車,哪個比較顯眼???

過失致死 重傷害 是他來撞我,怎會安在我身上,如果是我撞他我就承認,且死者沒戴安全帽、超載、車速快、機車不能雙載尤其站在機車踏板那,這些違規應該是過失致死的原因吧!!!

請各位律師 幫我分析一下,這場官司 我勝算多少,假如賠錢我應該要賠多少???

我知道對方受傷 死亡 很難過,但是我家真的經濟拮据,房子貸款,加上手頭頂多100萬。已經無法再負擔了,真的要更多,我頂多去坐牢了,假如法官判的話我會賠償更多??             

附加補充一點,我的產業道路起初有分向限制線,十字路口過後道路縮減了,就沒有了,而對方從頭到尾都有。附近沒交通號誌紅綠燈,跟攝影機   

沈恆 (沈律師) 103-04-19 03:24

您好!是否有過失過失程度如何?可以聲請鑑定;應注意只要認定您有過失,即使對方過失更重,您還是會成立犯罪;若認定有過失,達成和解會有助於爭取緩刑,否則可能要坐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維 103-04-19 22:0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是否有

我錯就錯在我支線未讓主幹線。現在對方要求730萬(加200萬強制險),但是我家真的無法負擔龐大的賠償金,有啥辦法可以把金額壓小點,我頂多負擔400萬(加200萬強制險)以各位律師的經驗,這樣責任我方占幾成呢?

 

 

您好,這案子可能要看現場圖,才有辦法幫你平反,而且建議要聲請鑑定鑑定很重要,你必須要好好把握鑑定說明的機會。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03:4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若就您的講法來看,雙方應均有過失,不過建議您要先向車鑑會申請鑑定及覆鑑,如此方能確實釐清本件車禍肇事之責任歸屬。

至於賠償金額部分,涉及到您所應負擔之過失比例及對方所受損害之金額二者,此需視單據證據方能細算。建議您要委託律師幫您處理本案,這樣才能有效壓低賠償金額。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6: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針對對方亦有過失之部分,可主張過失相抵,減低您的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Nina 103-04-18 12:34

因路旁停著一台紅線違停的汽車,撞到我的車汽車宣稱沒看到我

所以才撞到我(騎機車),造成左膝擦傷與瘀青,另外兩台車皆有刮痕,機車壞損(修理費約四千)

因為當時行車距離非常小,撞到我的車主說是我的中柱碰到她的車輪才導致我失控向右倒撞到停在路邊的車,當時有做筆錄.

因為我還是學生害怕負擔不起他們汽車的烤漆費用,機車也是我同學的,我也要負責修繕

所以當下僅有口頭和解,並將交通事故當事人聯單給撕毀,事後母親覺得沒保障和吃虧,想詢問口頭和解算成立嗎?以這樣來說,走法律程序我需要負擔烤漆費用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傷,可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貓 103-04-17 08:58

1.車禍經過:

我行經上班路上,有一位阿媽突然走出,撞上我的機車!(阿媽闖紅綠燈,走路速度也很快),撞上的地點 在距離斑馬線1公尺

2.後續發展:

阿媽目前在加護病房,可能變植物人或往生,警察先生也有調閱店家的監視錄影器所拍到的畫面(雖然都沒拍到紅綠燈,但是撞到人的前後?向都有車子往來,幾乎可以證明阿媽闖了紅綠燈),但是警察先生一直說,路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所以有監視器畫面也沒什麼用......我是真的很擔心阿媽,也很希望他好起來,事發到現在幾乎每天晚上都去探望.

3.問題

警察先生所調閱監視器畫面,我想要留一份保存,但是警察先生說沒辦法,因為個資法,所以沒辦法給我們~但我真的很怕證據不見,是否有什麼方法可以保全證據呢?

這場車禍,就像警察先生所說,路人有絕對路權,所以我必須承擔所有形責與責任呢?

既然已經有調閱監視錄影證據已經被保全,至於刑責,如果你有過失,縱然對方也有過失,你也將有刑責,所以要從量刑去爭取,民事賠償部分,就可過失相抵,減少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後續還是等行車事故的初步判定表或者鑑定完成才能判定雙方應負責任如何,現階段首要還是多關心傷者狀況,以免日後責任釐清您須負有過失責任時,因其家屬認為態度惡劣而完全無法協商和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貓 103-04-17 09:33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既然已經有調閱監視錄影證據已經被保全,至於刑責,如果你有過失,縱然對方也有過失,你也將有刑 ... (恕刪)

有朋友建議我寫存證信函到警局 可以更保全證據,這樣有效用嘛?

(因為警察先生跟阿嬤有認識,不是不信任,只是怕有萬一)

 這是不需要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8 15: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對該分析不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以釐清肇事責任,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res 103-04-15 06:50

請問車禍問題以下狀況 ..
2/12號早上 ..我回家路上發生一起車禍 ..
當時在太平中山路和樹孝路我綠燈後直行 .. 
因為這個路口有點彎 .. 當我騎到書局前面時 ..看到前方有一個阿婆 ..
看到當下她在右車道中 .. 我看到她往左靠 .. 準備要迴轉 ..
可是因為距離太近 ..我下意識從她左邊騎過去 ..
她隨後撞上我的排氣管倒車 ..我沒倒車仍可繼續前進 ..
我並沒有肇事逃逸 .. 我有回去扶阿婆 .. 之後路人叫救護車 ..
在醫院時 .. 我告知好友車禍消息 ..
友人表示保險可以理賠 .. 要我不用擔心 ..
也要我去申請 [ 事故初判表,現場圖及現場照片 ]
隨後等候調解的日子 .. 我有和阿婆的女兒聯繫 .. 關心狀況 ..( 因為我只有她女兒的電話 .. )

3月第一次調解 :
我主動向前關心阿婆 ..阿婆看到我 .. 很不客氣地說 ..[ 你這個人一點誠意都沒有 .. 連關心都沒有 !! ]她女兒馬上說 : [ 人家有打給我問狀況拉 !! 你不要插嘴 !! ]

因為初判表等資料還沒拿到 ..
調解時 .. 我還以為保險可以理賠 ..
所以 .. 請對方下次調解能提供修繕單和醫療收據 ..


4/1第二次調解 :
我主動關心 .. 阿婆一樣沒有好口氣 ..
調解時 .. 不斷插話 ..[ 我在自助餐夾菜 , 一天 600元 .. 我已經好幾天沒去了 ..這筆錢我都沒跟你算欸 !! ] ( 台語 )
當時 .. 我因為車禍沒了工作 .. 上個月工作薪水 .. 4/10號才拿到 ..
阿婆的女婿發了脾氣說 ..[ 要跟人家調解半毛錢都沒帶 !! 是要談什麼 !? ]
當下調解委員 .. 還把我拉去旁邊 .. 要我花錢消災 ..
我一向以和為貴 .. 在他們無情的壓力下 .. 我還打電話向友人求救 ..
當下我真的很想哭 .. 從頭到尾 .. 我都沒有要他們賠償 .. !!
我問我姑姑 .. 問我好友 .. 他們都說 .. 對方無照駕駛違規 .. 我根本不用賠半毛錢 ..
如今 4/15 要第三次調解了 ..
我該怎麼做 .. 該怎麼說 .. 因為我自己也認為 .. 我不用賠錢 ..

 

您好,我建議你要態度強硬,如果初判表認定你沒過失,你一毛錢也不用去賠償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並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Ares 103-04-15 07:08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建議你要態度強硬,如果初判表認定你沒過失,你一毛錢也不用 ... (恕刪)

初判表上寫

對方 : 違規雙黃線迴轉 + 無照駕駛 (已達考照年齡)

我的部分 : 疏未注意前方車況 ..

感謝律師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5 10: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對方亦具有過失,而減低賠償,若您對初判表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穎 103-04-14 23:01

交通事故:(2者皆為機車)-本人還是學生

因為自己左轉彎,後方車速亦很快且沒保持安全距離,導致後方緊急煞車摔倒雷殘受傷(大腿瘀青),但並沒有撞到我。(監視器也是如此)

當下本人有關心對方,對方說沒事沒事!路人亦有詢問需不需要叫救護車?

對方也說不用。因此當下沒有報警,但隔幾天對方就報警了....

理賠部分:

由於對方說一開始覺得沒有很嚴重,所以有去朋友那去做幾次的推拿等,亦沒開出醫生診斷證明,直到中期才去大醫院看才開到診斷證明。對方也知道可能理賠賠不到,因此像我多要求賠償。(但我認為前期沒開到診斷證明那是他自己的事)、並要求至少付他薪水3萬五。

想再詢問如果談不攏,對方還能告我過失傷害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得對您提告過失傷害,但您可爭執肇事責任歸屬。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會不會成立過失傷害,必須看監視器畫面,才能判斷過失為何,如果完全無法認定你有過失,告你過失傷害也不會成立。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並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星心 103-04-13 03:30

上個月3/22(六)與友人騎車行經板橋一路段,與一台發財車發生擦撞,我們連人帶車被他拖行一段距離後,被甩出去,而所幸我們雙方人都沒事,但朋友的車卻損壞的很嚴重,當下有報警,而發財車司機也請他的老闆過來 (他當時似乎是在工作中) 在警察的陪同下,對方老闆當下很爽快的跟我們說請我們先去估車,看多少錢再跟他說,3/25日這天下午再過去跟他拿錢,我們也欣然同意了

3/25(二)我們通知發財車司機與老闆估價金額為1萬5000元,但對方不願意支付,認為我們求償金額太高,便請我們把估價單拍照傳給他,他要自己去別間車行問

25日傍晚,我們再次聯絡對方,這次對方卻說要我們把車帶去他認識的車行修,看多少他再付,而我跟朋友商量後,我們是覺得帶去不認識的車行很不保險...因為我們也不懂車,怕別人給我們亂修,就拒絕了

3/26(三)對方聯絡我們,他們想要請保險公司處理 (原本一開始是沒有聯絡保險公司,而是他們說要直接付現金) 後來就跟對方與對方的保險約在朋友維修的車行見面,雙方商量後的最終結果理賠金額是變成8000元,然後當下保險是說等車子修理好再跟他說,然後就會給錢 (沒有簽和解文件)

而朋友車子是在3/29(六)修好的,但因為那天是假日,好像保險休息,所以朋友是到3/31(一)才打電話通知保險,而保險給的回覆是因為需要一些文件的處理,所以無法立刻給錢,但他們有在處理

而就這樣...到了現在已經4/13...有點疑問真的要這麼久嗎? 我們只是小車禍,也沒有人員傷亡,對方保險公司是新安東京海上保險

我在網路上有看到有人說,如果超過15天沒付,就可以要求他們加利息,是這樣子嘛? 請問我們該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以現在的情形該如何處理? 車禍天,承辦員警有跟我們說若對方不付錢,可以跟他聯絡,他會幫忙處理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請提供詳實資料與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7: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願意付錢,可對其起訴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ted 103-04-06 09:39

請問一下日前騎機車因為前面突然不知何原因剎車機車道中間 因距離太近來不及煞車撞上
我摔倒流血 車壞 但對方沒停下就離開 (有路人經過有關心我一下說對方跑了,因為附近沒什麼住家跟店家) (因為是我撞到對方),所以我也沒備案叫警察來紀錄,因為自己受傷後流血不止 所以直接去醫院 看醫生後 機車自行送修, 其實我也不知道對方有沒受傷 因為當我起身時 根本已經不見他人, 還是另外路過機車駕駛過來關心我時才跟我說 對方跑了. 如果之後對方要追究 這樣我算肇事逃逸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嫌觸犯肇事逃逸罪,您可向警方報案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林智群 (klaw) 103-04-06 17:15

既然是對方跑掉,你不會成立犯罪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8 10:5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是對方逃離車禍現場,而非您逃離現場,因此,依法應是對方有肇事逃逸之情形才對。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103-04-03 15:38

您好,

以下是本人於3/28向消保會提出申訴之內容摘要,敬請協助解惑,感謝~

------------------------------------------------------------------

本人與某金屬公司張姓負責人於本(103)年3月8日前多次聯繫,請其至本人新屋處針對欲裝設之防盜鋁門窗進行估價,事後多次聯繫並親赴該公司多次獲告張先生皆在外頭無法依先前電洽時間出面解釋,當日後經數度聯繫及等待始等到該公司負責人張先生出面,惟本人發現張先生出面解釋之內容及丈量之尺寸與先前溝通內容和實際尺寸不符,但本人因時間急迫,因此當日便先取得張先生公司開據之估價單副本乙份,並約17日施工,15日恐廠商忙碌電話提醒,多通未接,再次到店請小姐確認,小姐說要跟老闆說,隔天再撥電,老闆說會如期施工,但17當日並未到場施工電話聯繫,張先生於當時亦已允諾,並表示將重新赴工地丈量,因此雖取得估價單副本,但其內容皆尚不符本人之要求,因此亦未交付任何訂金

至本年17日上午09:35,本人致電張先生欲再次確認當日再赴工地丈量時間,張先生答應當日將會赴工地進行重新丈量。惟將近11點時仍未見人影,爰本人在10:56至11:13間數度(11次)致電張先生皆無人接聽。後透過本人母親聯繫上張先生後卻改稱18日下午才要前往工地丈量,但仍未見任何動靜。直至21日上午約9時本人剛抵工地左右之際,僅見工人在未經同意下已直接將不符要求之部分門窗及窗框裝上!後經本人數度致電向公司負責人張先生反應後,3/21下午始見張先生於工地出現並僅告知隔日(3/22)才會請師父到現場瞭解狀況。

本人後於22日親赴該公司欲詢問張先生是否仍願意接此生意,倘無意則無須再與我聯繫,該公司駐店小姐卻稱「這麼沒安全感喔!」,本人當下深感此言相當不妥,於是於當日(22日)再次致電張先生告知此情,並表明倘無意接此筆生意,則請做罷!當日本人便請其他廠商赴工地另行估價。時至當日下午始見張先生偕另一名先生親赴工地重新丈量,惟自此便無重新開據任何估價單或簽訂任何契約,只見張先生表示將重新確認尺寸再向廠商訂貨,當時距離最初張先生答應可於17日便可完成裝設之日期已超過一週,本人對於仍須重新向廠商訂貨此節深感疑惑,鑒此情足以認定張先生無法依本人需求完成任何交易,便於3/25日中午致電張先生手機兩次(第一次為其朋友接、第二次為本人接聽)並告知倘當日仍無法進行並完成,則請直接將先前裝設且不符之所有內容拆卸帶回

惟今(3/28)日本人母親赴工地後卻發現該公司工人正於工地進行裝設,對此本人深感相當疑惑,張先生隨後亦赴工地現場,告知要來裝設,惟本人從未被告知此情且從未簽訂任何符合實際內容、材料和尺寸之估價單或契約,故告知張先生請其撤回所有材料。惟獲告張先生將告我方。

-------------------------------------------------------

以上內容於3/28向消保會提出申訴至今未果,但卻於今(4/3)日收到張先生所寄發之存證信函,要求限期我方10日內讓其繼續完工程。請教現階段我們可以做些什麼呢?真的是不堪其擾!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寄發存證信函表達雙方無契約關係存在。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謝小姐 103-04-03 10:55

您好: 

我先說明一下我家的狀況。

我父親在我三歲時就沒和我們同住,家計由母親一人承擔,他們沒有離婚,目前母親已過世。在母親還在世時,父親沒有拿錢回家,也沒有扶養我們,甚至還不定期返家向母親拿錢,酒後也曾對母親施暴,但母親未曾驗傷提告。父親一直以來都是一個人獨居,近期他有一些脫序行為被送精神科,診斷疑為精神分裂症,這當中醫院、社會局、衛生所、當地里長不定時的來電要我們處理父親的問題,造成生活上的一些困擾,所以想了解法律對於子女扶養責任、義務的規範,有些問題想請教:

1、母親過世後,我們都有按時匯生活費給父親,但因父親在南部,我和姊姊都在北部,平時需工作,不可能時常下去幫他辦理文件、簽名或探視,而以我們目前能做到的也只能提供生活費,這樣在法律上會構成「遺棄」嗎?

2、醫院要求我們擔任「嚴重病人的保護人」(精神衛生法),我看了一下內容,發現保護人是需在病人不願配合就醫時出現、簽名的,在距離上,真的不可能,可以拒絕擔任保護人嗎?

3、在法律上來說,子女「永遠」都有責任義務要處理父母的大、小事嗎?是否不論父母過去的行為如何?像這種未盡父親責任的人,身為子女的在法律上有什麼保障?

4、如果醫療單位要求我們支付的費用是我們無法負擔的,他們有權利對我們提告嗎?或是強行從我們薪水扣嗎?而這個「無法負擔」是主觀認定還是客觀認定?

以上,謝謝您~

謝小姐 敬上 

可起訴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9: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可主張減輕或免除撫養義務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EAFSON 103-03-31 09:57

因為當初房屋壁癌最近才發現

距離當初交屋於4/10就滿半年

因為找到原因可能需要一些時間

所以希望先寄存證信函告知前屋主有此問題,須查明原因

但是問題是沒有前屋主地址,問房仲他也說他也沒有

請問存證信函只寄給房仲有效力嗎?

就您所提到的問題,建議寄發存證信函還是要把原買賣契約的賣方列為收件為妥,另外就送達地址部分,可以看一下原來的買賣契約就此有無關於送達通知方式之約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LEAFSON 103-03-31 10:55

 

我有查過契約書裡留的地址是現在我的住址

難道沒有其他辦法可獲知?

問過房仲他說他沒有,跟他要對方電話,他說會有個資法問題

他要我寄給房仲公司並且直接把內容傳簡訊給他,他會轉寄給前屋主

請問這樣方式ok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97條規定:表意人非因自己之過失,不知相對人之姓名、居所者,得依民事訴訟法公示送達之規定,以公示送達為意思表示之通知。民事訴訟法第149條規定: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受訴法院得依聲請,准為公示送達: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二、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三、於外國為送達,不能依第一百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條 規定辦理而無效者。駁回前項聲請裁定,得為抗告。第一項所列各款情形,如無人為公示送達之聲請者,受訴法院為避免訴訟遲延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原告或曾受送達之被告變更其送達之處所,而不向受訴法院陳明,致有第一項第一款之情形者,受訴法院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白 103-03-12 22:31

請問有關初步分析表的責任歸屬

第一當事人 涉嫌變換車道時,不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第二當事人 涉嫌超速行駛

請問一下這樣的初步分析 責任歸屬那一方錯?

沈恆 (沈律師) 103-03-13 08:03

這個分析的意思是,兩方都有過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1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此分析為雙方均有過失,若您不符此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rmpcj 103-03-04 21:31
律師你好,想請問一件車禍的處理方式. <事發經過>
   我騎車直行經過十字路口,(當時為綠燈)
   機車道與汽車道中間有分隔島,
   發現一輛轎車他要右轉,
   因距離太近煞車不及(有向右閃躲),
   我前面的一輛機車有閃過,
   但我還是被他車頭撞到,
   當時有叫救護車 & 警察 <問題>
   現在打電話跟他說要求賠償醫藥費機車維修費,
   他竟說我車速太快,
   有看到他打方向燈還不煞車,
   跟他說轉彎車要讓直行車也不管我,
   說那個路口機車都會煞車汽車過,(這有可能嗎?)
   反說我去撞到他的車,
   我說撞到我時他根本沒減速,
   他還回說沒減速你現在會更嚴重,
   當下是很想回他你轉彎是能有多快,
   還說雙方都有錯,沒有誰錯比較多,
   想要我自認倒楣的意思?
   我一直跟他說那種距離根本不可能停的下來,
   前面的機車有閃過是他好運,
   沒閃過是我活該被撞嗎?
   請問我該申請調解還是直接提出傷害告訴呢?若是提告勝訴機率高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04 21:56

您好!對方既然沒誠意談,您就直接提告過失傷害罪吧。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誠意解決,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藤原柚子 103-02-25 09:07

前提:與現任丈夫還未離婚

起先一月五號帶目前三個月大的孩子回娘家一個禮拜

可是未到一個禮拜,現任丈夫以我不工作為理由來離婚

(事實上,我打算有要工作,是對方硬是找個理由要離婚)

在Line上,半強迫式要我離婚

我則說要小孩監護權撫養

對方說好,但不支付任何生活費贍養費小孩費用

現在擬定的離婚協議書我覺得不太合理

其中有寫到說

一:男方的父母每個月可以來探視兩次,每次兩天一夜

以上都沒跟我探討過,就當方面自己決定,逼迫我簽署

對方是說他不會來看,他父母會來看,對方不負擔任何費用

探視權是否一定要給予?如果一定要給予探視權,是否可以

以我的生活時間為主呢?

(對方很強硬,根本不管我家的作息,堅持說他們家的時間就是這樣,

強迫我們配合他,也不顧小孩現在很小,需要2~3餵奶,洗澡也是大問題,等等...)

二:女兒之權利義務行使,及負擔歸由女方任之,女方不得再

以代替子女等任何方式為子女權利義務行使及負擔

(這點不太懂)

PS:對方先是逼我離婚,在電話中說不準我回去之一些辱罵字眼

之前在懷孕期間對我有使用過暴力,都沒報警驗傷,但是自己有拍照

也常常被莫名辱罵,被趕出家門,很多次,距離上一次被趕出門

是是去年12月份,還在做月子期間,我與未滿月的小孩被趕出門

去暫住朋友家,很多親友都知此事,這次被逼離婚,對方在line上

還在line上寫說:我不能適應常被趕出門的生活,那是我的事

跟一些情緒字眼,這次有報警,申請保護令,但一直還沒有下落

對方趕我出門,不讓我回去,又要告我不履行夫妻義務,要爭取小孩

目前已經快分居兩個月,小孩都是我跟我娘家在帶,幫忙家裡擺攤

賺錢一些生活費用養孩子與自己(對方沒在負擔小孩生活費)

請問,如果對方要打官司,我想要監護跟撫養權的勝算高嗎?

如果對方不打官司,堅持要我簽署這不合理的協議書,我可否不簽?

 

 

 

 

 

 

 

 

 

 

 

 

 

 

 

 

 

 

 

 

 

 

 

 

 

 

 

 

 

 

 

沈恆 (沈律師) 103-02-25 12:12

您好!若不接受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當然可以拒絕簽署,若最終仍無法達成協議,可以提離婚訴訟監護權、探視方式、扶養費、財產分配贍養費等都可一併處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依您提示情形,您似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對方似不具有之,故您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等。亦可請求法院一併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目前若您為主要照顧者,且小孩還小,您爭取到監護權的機率似較大,且可再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用。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如果子女都由你照顧  你爭取子女監護權機率相對比較大    2.如果覺得離婚協議書不合理  你可以不需要簽字同意離婚  可以透過法院程序主張對方不負擔家庭生活費用等事由請法院判決離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藤原柚子 103-02-26 01:4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不接受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當然可以拒絕簽署,若最終仍無法達成協議,可以提離婚訴訟監護權 ... (恕刪)

謝謝你 我會考慮

藤原柚子 103-02-26 01:4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 (恕刪)

謝謝你 我會參考 

藤原柚子 103-02-26 01:51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子女都由你照顧  你爭取子女監護權機率相對比較大 &n ... (恕刪)

孩子出生到現在 三個月大 到現在回老家 都由我照顧

對方沒有付孩子生活費

依您們樓上三位律師先生說的

如真需要 我會詳細考慮是否聘請你們

謝謝樓上的三位律師 感謝你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1:56

您好,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隨時來電,為您服務,是本所的榮幸。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監護權案件  法官最重視的應該是家訪報告  這部分將來要注意 

muse 103-02-24 21:46

現場圖:


雙方為同向車道,道路僅單一車道,號誌為綠燈
擦撞前20公尺對方車在左前方,我方車在右後方,後距離逐漸縮小,
在十字路口時對方車忽然右轉,我方直行車反應不及撞上。
對方當時無打方向燈,但對方稱有。
雙方皆有體傷,對方較嚴重,皆為機車,我方車損車頭部分,對方車損右側

初判表:是否有打燈及足夠距離預告未知,雙方責任釐清
鑑定會:車道撞擊點不明,不予鑑定
偵訊:對方宣稱是我方由車尾部分後方追撞,並拿出自己撞擊模擬測試資料(?)證明其論點。
    對方車損明明只有右側,尾翼和後車燈和牌照等部分完全沒有損壞痕跡。       但對方卻聲稱其模擬測試後方追撞未必會有痕跡,並有交一份模擬資料給檢察官
    檢察官說明現場圖由於參考雙方當事人意見也未必能代表真實情況。
    所以雙方論點有待商榷,會再送鑑定,也建議雙方繼續和解
我想請問現在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如果現場圖也無法證明我方的論點的話?
現在準備會有第2次調解,但對方要求十幾萬的賠償
持續走下去我方是否有可能會被判是由後方追撞?所謂模擬測試可性度和效力?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25 09: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衝擊模擬測試的部份,法院是否採信,必須看對方所測試的機構是什麼、相關的數據跟能否做二次測驗等都會有所不同,是否檢提該測試報告以供精確判斷?

2、就損害賠償案件,必須由原告舉證證明肇事比例,因此您無須過於擔心。

3、至於和解金的部份,除了過失比例之外,對方必須提出合理的單據供我們檢視,並且扣除折舊的部份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亦有受傷,亦可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就鑑定部分,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如果雙方責任無法釐清  檢察官可能會將雙方都起訴過失傷害罪   2.如果對方開價不合理  建議還是交由法官去認定賠償金額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10: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對方和解金額不合理,可不予理會,進入訴訟程序後,再行爭執,由法院認定賠償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K 103-02-24 08:37

各位律師好:
我想請問,三個多月前,我是開車與機車發生擦撞
對方診斷書是:臉和四肢外傷、跟胸部鈍傷。當天即從醫院出院。
初判表出來:我方為應注意而未注意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對方是沒發現肇事因素!
還沒去申請車禍鑑定,雖然有另外警察(不是承辦員警)是告訴我,我這情況通常去鑑定會結果不同!

我們兩方是同方向直行,道路是兩條,看監視器,對方是疑似要閃避逆向腳踏車,而靠近我的車,看監視器是先ㄎㄟˊ到我後照鏡,然後就重心不穩摔車!
筆錄前,承辦警員就直接說我超車,我跟他說,可是是對方靠過來,但員警還就是說,我超車??之後的筆錄,警察問什麼我就回答我的事實情況,筆錄中也沒問到逆向腳踏車的事,跟對方是靠近我,而不是我去撞對方(對方認知,警察說我超車不對,就是我撞她)我是都沒亂彎,保持直行在雙黃線旁!
然後她靠過來到摔倒,不到幾秒時間?有監視器佐證(但好像沒用?)
之後,因為這樣,對方從警局裡說和解2000,變5000、變3000、變15000又變12000(扣了3千是因為她覺得我報警加叫救護車)、但因為我沒在工作,只拿的出5~6千,對方不願降,我只好問對方明細!對方只說精神賠償而已?
在發生車禍後,我主動報警跟叫救護車,還有現場測量結束就隨即去醫院看對方,其間也有打電話關心對方,甚至也被對方唸,我也是都低下的說對不起!
強制險也是我去通知幫對方辦?

對方也一直說,拿不出來就法院判!
現在對方有申請調解了,但我想那時說5~6千就都不要,去到調解應該會調更高??

想請問,我的情況真的是百分之百的錯嗎?
我知道我一定不可能沒錯,但對方跟腳踏車的因素都沒有?
我很規矩並確定自己在雙黃線旁~且沒亂彎~
我該現在去申請鑑定嗎?因為聽說結果還是會一樣,已經很困擾的賠償金額了,我在苦惱要不要去鑑定?如果我可以不是百分之百責任,我想跟對方也好談??
但就好決擇??

請問各位律師,我該去申請比較好嗎?
或是我真的沒有任何 對我有利的地方嗎? 我有很誠意的去和解!!但是對方提的價錢~我真的無力拿出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建議您先聲請調解,畢竟調解委員可以幫忙折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嘗試與對方和解,若對方之條件不合理,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K 103-02-24 10:59

 

你們好:對方已經有申請調解,這兩天也要去調解了!
但擔心對方又會跟之前一樣,再更提高價錢?
之前私下協調~她不願意降到我可以出的起的5~6千~
想知道~調解會幫我從半開始講嗎~(看網路爬文其他案子的)
筆錄後~我也很積極的跟對方要和解...
但對方知道是我錯後~態度就開始不一樣~我能理解~
畢竟對方是受了傷~心情會不高興!!
可是我真的很有誠意和解~就是錢沒辦法有共識..

所以想問,如果真的還是和解不了,我申請鑑定會比較好嗎?
真的非必要走到~對方對我提出告訴?
我就真的不能主張什麼了嗎??

初判寫我應注意而未注意,我理解也接受!
但??沒保持距離??我一直沒變換,且一直是在雙黃線旁~是對方靠近!
所以可能監視器~也不能證明是對方靠近的對嗎?
因為那時警察就說我超車~可是當時已經快紅燈~
我已經要準備停車~~跟對方的擦撞也只有幾秒~
我來不及防備對方突然的靠近跟也沒看到對方靠近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常調解會有一定折數,但也要視對方能否接受,若對方對價格很硬,完全不肯退讓或打折,也只能於訴訟中再行爭執。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K 103-02-24 19:0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常調解會有一定折數,但也要視對方能否接受,若對方對價格很硬,完全不肯退讓 ... (恕刪)

 

你好:那再請問~如果調解都不成~我是不是就先該去做車禍鑑定呢?
如果對方告我了~我再去爭執!! 我有可能可以爭取到不是全都肇責嗎.......
還是我完全沒有~有利狀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4: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調解不成,對方提告,可要求對方盡其舉證責任,由對方聲請鑑定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2-21 21:02

前些日子我的機車被對方汽車倒車撞倒,當時我是停在紅線,對方停在停車格,故我違規而對方無。

但初步鑑定報告上清楚寫明了我方無肇因,對方肇涉嫌倒車未注意後方(因我車輛與對方車輛有一定距離)。所以我便拿當時的估價單向對方要求賠償

可是對方卻要求我去他認識的車行再估一次價,請問我可以拒絕嗎?

因為我怕對方找的車行會壓低價格,且距離事情發生已過兩個月,車子都停放在戶外多少會看不出來當下發生的損壞,有可能判斷為更久之前的使用痕跡。且我又都是在我估價的車行修理的,對該車行比較信任。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40

 你沒義務重新估價,不過為了處理糾紛,建議重估也無彷,至少會要到一定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不重新估價,直接向對方請求您之相關損害賠償,惟此似較容易引起相關爭執,故您似可考慮重新估價,但若重新估價價格較低,您可能也無法接受,您可自行評估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一、如果對方願意賠的話,我個人是認為找那個人估價都可以…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宗翰 103-02-21 15:55

我想問一下.因為我發生車禍.當時我開車 因為身體不適.想吐 腹部劇痛 想廁所.就返回家途中 離家只有200公尺距離 我要左轉 我當時肯定對象來車離我有50-100公尺遠 我打方向燈才轉彎 等到我車轉到3分之2時 突然聽到改裝的喇叭聲 後發覺自己的轎車被東西打到 當下因為不是直接撞上來 所以我還是開進了巷口馬路 我往前開了一下 馬上下車察看 也立刻請旁人報警 對方是騎改裝摩托車 但我當時實在是來不及要廁所 就離開現場 到家後我又吐又拉 當時家人也過沒多久就回家 我跟家人說明 請家人前去查看 但現場已經被清空 家人也詢問店家 店家也說沒聽到碰撞聲 好像有警察來過 有幾個路人說對方騎非常快 家人返家後跟我說明 我就想等我不吐不拉時立即前往警察局詢問 但病況越來越嚴重 之後被家人送往醫院急診 醫生說我是感冒引起腸胃炎 肺部發炎 有可能會引發流感 我打了針 吃了抗生素藥物返家休息 隔天我感覺病況有稍微好一點 立即前往警察局 但員警說昨天值夜班的警員已回家休息 叫我晚上再來 請問我這樣會有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對方是否有提出告訴,當然本件有可能被認為有肇逃之問題,而您當下既然是因身體不適而離開,則應先申請病歷資料,以為自清證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51

 建議蒐集相關診斷書及病歷,否則恐有肇事逃逸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1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應蒐集相關病歷資料以利證明您無肇事逃逸之故意。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宗翰 103-02-21 15:34

我想問一下.因為我發生車禍.當時我開車 因為身體不適.想吐 腹部劇痛 想廁所.就返回家途中 離家只有200公尺距離 我要左轉 我當時肯定對象來車離我有50-100公尺遠 我打方向燈才轉彎 等到我車轉到3分之2時 突然聽到改裝的喇叭聲 後發覺自己的轎車被東西打到 當下因為不是直接撞上來 所以我還是開進了巷口馬路 我往前開了一下 馬上下車察看 也立刻請旁人報警 對方是騎改裝摩托車 但我當時實在是來不及要廁所 就離開現場 到家後我又吐又拉 當時家人也過沒多久就回家 我跟家人說明 請家人前去查看 但現場已經被清空 家人也詢問店家 店家也說沒聽到碰撞聲 好像有警察來過 有幾個路人說對方騎非常快 家人返家後跟我說明 我就想等我不吐不拉時立即前往警察局詢問 但病況越來越嚴重 之後被家人送往醫院急診 醫生說我是感冒引起腸胃炎 肺部發炎 有可能會引發流感 我打了針 吃了抗生素藥物返家休息 隔天我感覺病況有稍微好一點 立即前往警察局 但員警說昨天值夜班的警員已回家休息 叫我晚上再來 請問我這樣會有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對方是否有提出告訴,當然本件有可能被認為有肇逃之問題,而您當下既然是因身體不適而離開,則應先申請病歷資料,以為自清證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52

 建議蒐集證據證明自己因身體因素離開,否則恐成立肇事逃逸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1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應蒐集相關病歷資料以利證明您無肇事逃逸之故意。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身體不適應該是個人因素  除非有立即生命或健康上危險  否則縱使提出診斷證明是否就可以認定沒有肇事逃逸主觀意思  這可能會有問題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7: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量蒐集您無肇事逃逸故意之相關證據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enny 103-02-17 23:53

 事件發生過程:

                     時間:2014/02/10

 

                     地點:新竹市水田街(中間雙黃線的雙車道)

 

                     過程:我於水田街行駛,欲路邊停車(白線無違規),停車前有看後方車輛距離我至少20公尺以上(安全距離絕對夠),於是我警示燈開啟後即開始"倒車"路邊停車,後方來車跨越雙黃線要超車(可能不想等?),結果對方距離沒算好,且對向有來車,A到我車的左前側(當對方在超車時我就先煞停了),對方副駕及副駕後方側門 板金一側劃過凹入

                    事後對方來電,要求就各自自行處理,我沒答應,對方就說主幹線能倒車嗎?是因為要閃我車才從後方超車,我沒多說什麼,對方說反正沒有要和解就說要丟給他們的計程車行處理

                   請教:我停車前已有注意前後車輛安全距離,且開警示燈路邊停車,一切均按駕駛班教的來合法倒車路邊停車!!對方用"路權"來壓,我有勝算嗎?對方無耐心禮讓前車,且跨越"雙黃線"超車,一直用為了閃我車和主線道不能倒車來跟我揮@@假設我要停的路邊就是在我家前的白線車位也不行??

懇請建議如何處理?我只是想對方修復我的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09: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願與您協調,可提起訴訟請求之。您若有報案,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您無報案,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確定損害賠償範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依您所述,當下似乎沒有報警處理。然現在警察亦會接受事後報案,惟並「不會」開立車禍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但可以請警察協助處理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通常一個月內都還有資料),倘有此監視器畫面即可證明您的車損係由對方所造成,進而向對方主張賠償;若沒有監視器畫面,不曉得您有無事故當日向車行報修的估價單、或當日拍攝的現場照片等可供佐證,否則顯難以證明事故與損害間之因果關係,進而難以向對方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對對方起訴請求,您似應盡其舉證責任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oyce 103-02-12 20:47

律師,您好!

今日建商回覆我說

1.後陽台他決定裝欄柵,當初模型陽台是空的,我遇到幾戶住戶大家都想做個防雨的窗戶,並不是格柵欄,擋住了視野及逃生疑慮

2.車道-->契約書本來就有兩個通道,硬要改成一個通道通行,只願意拆除部分障礙物(花台)

3.最近發現大樓與透天防火巷距離可能沒有到1.5公尺,因為大樓後面圍起來漆磚牆及在本棟大樓最後面一棟G12-1樓前後面陽台漆磚圍起來可以說G12沒有防火巷(這樣沒有違法嗎?)

住戶抱怨專區資料含圖片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35&t=3762960&p=2

4.還說目前2/3住戶未交屋不能先立管理委員會,那目前施工車道陽台根本沒有發通知意願書給大家簽屬,怎麼可以說全住戶都同意,就我家不同意

請問我該如何自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建商無依合約施工,可發存證信函請求建商限期改善,依約施工,若借其仍未改善,可向其請求違約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並不是其他住戶同意  就表示你也同意相關變更   2.這部分你還是可以先依契約內容主張  請求對方應依約履行 如果對方不願意履行  是否可以主張解約  這可以考慮看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8: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建商依合約施工,若建商執意違約,可請求違約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HO 103-02-12 16:25

86年,前夫為他人擔任保人(由於詳細時間前夫他自己都不記得了!因此,我就假設當他是在86年時為他人作保)。

87年,前夫贈與公寓一間給我。

98年,前夫收到法院支付命令,是因為他在86年為別人作保,別人並未按時繳台新銀行本息。

101年,前夫與我離婚

103年,收到台新銀行對我提出民法第244條侵害到他的債權,直指87年前夫贈與係為脫產之嫌,意欲請求塗銷前夫贈與無效之訴訟。(在此之前我從未收到台新銀行任何通知)

請問~

1.這個擔保債務是不是應該為收到支付命令時,即是98年始產生?

2.和解庭就不要理他,等真正起訴時才答辯~  主張接受贈與行為在前,而夫在外衍生的負債行為在後?  或主張〝距離前夫贈與房子行為已逾15年〞主張時效已無效?


沈恆 (沈律師) 103-02-12 16:43

您好!依民法第245條規定,詐害債權行為之撤銷權最長10年,本件已贈與超過10年,撤銷權已經消滅。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主張贈與行為在前  債務發生在後   這樣沒有詐害債權之問題   2.另外詐害債權  行使撤銷權期間最長10年  這可一併注意   3.但對方應該會同時主張同謀虛偽意思表示  這部分屬於當然自始絕對無效   可能就沒有期間問題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行主張無詐害債權之情事,蓋因債務發生於贈與之後,再主張時效抗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撤銷訴權是形成權而非請求權,故民法第245條所規定的是撤銷訴權的除斥期間,而不是消滅時效期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嘗試主張該抗辯,再尋找其他抗辯理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