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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咪 104-08-12 21:36

您好:

我於98與名女子同居,於99年生下一名女兒。沒有結婚但我有報孩子撫養。期間四年多所有生活開銷全我支付,於去年10月協議分手。有私下簽名一張協議書,內容有每月支付2萬孩子撫養費,孩子跟母親同住。且貸款30萬給女方店做生意,汽車機車也過給女方好讓她有能力撫養小孩。她說我每月還貸款要6千從2萬的費用裡扣掉,所以每月匯款1萬3千元給她,期間有延遲,但都遲幾天就匯款了。今年七月有告知女方換工作職務薪水變少了沒辦法付那麼多,但女方不同意。而七月及八月仍每月有先匯款1萬元給她。但女方威脅我要用之前簽的協議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且要寄存證信函給我。但我真的沒辦法支付那麼多。想請問那份協議書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嗎?如果法院要判撫養費會如何計算?我該等她提告還是有什方法可以積極處理?

麻煩律師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仍需先持該協議書向法院提告取得確定判決後才能強制執行,所以您在訴訟中可以抗辯情事變更請求減少扶養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3 06:19

雙方私下訂立的協議書並無法作為執行名義,對方仍須提告請求。盡可能積極協商,若協商不成就待對方起訴後再行應對。

晴寶 104-08-12 20:54

請問律師們~!!

A跟B是工作同事

當初A在入獄時候 機車放在公司倉庫..但這台機車不需要鑰始就可以打開

後來B因為自己急用錢 把自己機車賣掉 並去公司倉庫 騎A的摩托車 並告知他老闆說要騎走.會慢慢幫A修理機車  哪時候機車很多地方都壞掉了.

在A入獄期間   A有從看守所電話出來  AB的老板 跟他說 B騎你車走了 他會幫你修理

後來  車子縮缸了 修理費 太貴 不划算 因為B這段期間 修了1萬多塊二萬多了 當初這台車 買是一萬元...B打算不修了

在A出獄 B馬上去找他 並告知 車壞了 願意拿一萬出來 只是要慢慢還

隔每幾天 A去報警 說要告B. 竊盜罪.B當初也說 願意慢慢給錢 .但現在警察也沒打電話來說要到案說明 .B打電話詢問警察 如果和解了 就不會送嗎? 警察說筆錄做了 就會送件了  到現在B還沒收到 去作筆錄. 結果A缺錢開始動歪腦筋 ..去找B家人工作地方 並不是去找B (因為B家人很怕B出事情 .B發生此事情也沒告知家人此事情)   結果A去找B家人講說多少錢 才不告他怎樣後續嚴重性 讓B家人害怕 . 並跟B家人獅子大開的多拿4500.當初說好只需要賠1萬 A卻開口說要1萬4千5  當初B生氣說 告了就不要和解 等開庭再來談...(B沒跟家人住一起也很難聯絡到B A並沒找當事人B  怎去找B家人 B才告知此事情 B很生氣的 到現在又害怕A又去找家人又再騙錢.  談和解是要找當事人 怎是去找B家人 B家人簽名和解了) 

請問律師們 A告人又來談和解. 並不是找B談 而是找B家人  而B很害怕A 又再次去找B家人或是針對B家人怎樣...  和解書 並不是B本人簽寫的 而是他家人....請問律師 能告A什麼 ..或是該採取捨行動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3 07:04

竊盜罪非告訴乃論,通常是行為人會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但因為不能撤告,所以若是雙方達成和解檢察官可以審酌為緩起訴。所以提告後,程序還在跑,和解還是有可能會進行,要說要告A什麼,除非A有恐嚇詐欺B的家人,否則是不致於成立犯罪。但若要和解,還是A要與B本人和解

sgod 104-08-12 20:53

事件是這樣,我爸某日晚上開車,綠燈直行時忽然有台機車紅燈,然後就發生擦撞了。對方摔倒在地,問題來了,我爸居然覺得對方違規,又看一下窗外對方站起來了,就開車離開(可能覺得有點不爽對方)。最後對方告我爸肇事逃逸過失傷害(對方肩有骨折)。基本上事故的責任歸屬應該都在對方,行事紀錄器在做筆錄時也很清楚,警方也判斷事故是對方紅燈造成。

但是肇事逃逸公訴罪,我想應該是背定了,現在我想請教的是:

1.過失傷害這條會成立嗎?

2.在與對方的和解過程,如果對方開高價索賠,或是不願和解(對方的父親還蠻生氣的),我們該怎麼處理較好?若和解不成是否肇事逃逸的刑責會較重?

3.我們車體的損害保險公司會理賠嗎(有保乙式險)
真是抱歉老人家沒有法律常識才惹出現在這個大麻煩,

麻煩律師們能給小弟一些建議,謝謝

張衞航 (張律師) 104-08-12 21:12

您好!

若經鑑定,您的父親沒有肇事責任,應毋須負擔過失傷害刑責。

另若成立和解,當然會減輕刑責。若無法成立和解,亦宜說明無法成立並非我方之責任,檢方及院方均會考量犯後態度而為決定。

至於保險範圍,請檢視契約條款,或致電保險公司洽詢。

以上法律意見請參考,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過失傷害的部分,您們可以先聲請進行鑑定,以釐清肇責,而肇逃部分,應會構成,然和解與否會是檢察官決定是否給予緩起訴之考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3 06:22

1. 是否有過失基本上還是看鑑定結果。

2. 和解盡可能談,建議可聲請調解委員會,有一個人居中勸相對會比私下談更有機會一點。和解不成肇事逃逸未必會更重,但很可能無法獲得緩起訴緩刑

3. 保險的部分請檢視保險契約約定並詢問保險公司。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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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gigi 104-08-12 20:39

請問各位專業熱心的律師大大,

公訴罪不起訴,若申請再議經高等法院檢察署駁回聲請再議,告訴人若不服,有何救濟管道?

**再議申請時...

1.申請再議時,可否提出新事證?

***駁回再議後續...

2.只有"交付審判"的方式嗎?(聽說成功機率很低?),一定要請律師提出?

3.申請交付審判可否提出新事證?

4.除了交付審判之外,是否可直接向法院提出自訴?再審?是否可再提新事證?成功率較高?是否一定要委任律師?

5.若司法不張,無法主提正義,是否可將不公不義的事件,經由媒體公開接受公評(避免他人受害)?或請朋友民代出面處理?會有防礙名譽的問題?

6.或有其它建議方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針對駁回再議聲請,則只能循交付審判程序來進行,且須委任律師來提出,而交付審判基本上是審檢察官的不起訴書內容有無違誤,難以再主張新事證,且本件也無再提起自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2 23:13

您好,若聲請再議也被駁回,就只能在期限內聲請交付審判了。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3 06:54

再議相對於交付審判的機率較高,請盡可能提出對您有利的證據以及論述,爭取發回續偵的機會。至於交付審判機率,通過的機率不高,交付審判若是沒法通過,基本上除非是對方另有他案可以提告,否則刑事程序就此終結。

gigi 104-08-13 11:32

由衷感謝各位律師熱心專業的回答, 

目前程序,已由當時申請扶助律師已於日前遞出再議申請狀至檢查官,但律師表示不會也沒有再補充新事證(其實還有其它新事證,本人有提出是否可上呈,應仍未呈),再議申請狀撰寫非我方委任律師範圍(僅到偵查庭),但律師表示基於服務願意幫助免費再出再議申請狀,也告知再議駁回機率是高也有可能,已送出的再議內容:只針對原不起訴:單方偏頗,應調未調查事情,進行反駁,未提新事證,要求重新調查。 

本件提告過程中,無意間發現,我方委任律師好像有跟被告的人脈圈有些微交集,有點疑慮擔心,是否會受影響做出對我方不利或較弱的舉證事實,致使在第一時間無法提出全面較完整的證據,證明我方所言,因而被駁回 

以上,如最後不幸被駁回,是否真的只有交付審判一途,同樣沒有提出新事證的機會?交作審判成功機率依然很低?

是否本人還有其它救劑方式可以主張我方權益?

另本人在網路爬文,有發現網友有做如下分享,不知是否跟本人情形同,且可參考流程?(因為本人不是法律背景,不是很懂其中部份說明~本人解讀出來:是不是如再議失敗,交付審判退回,也沒有再訟機會,得放棄權益?但如直接向法院申請自訴,可補充新事證,勝率會高些?申請自訴,另狀提狀意思是可用同罪行提告?還是。。?

 

 ******************************8

步驟一、檢察官若判定不起訴.。

告訴人可「聲請再議」,最後須寫 => 此致  XX地方法院檢察署轉呈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這是遞狀後由原檢察單位轉高等法院檢察署裁決。

 步驟二、高等法院檢察署若再駁回「聲請再議」。告訴人若不服則:

1.      委請律師向法院提出「交付審判」(別傻了,都被駁回,審判敗訴機率太高)。

2.      另提狀紙再告,須有新事證 (或依刑事訴訟法第260條第一款; 第420條第一、二、四、五款,可聲請再審)。

步驟三、若在步驟一檢察官若簽結案件,則不得以同控訴內容及證據提告,這不會被受理;但,若有新事證,或新控訴才可再遞狀控告。

 ******************************

公訴罪,即使是不起訴確定仍可向法院提出自訴。

檢察官只有偵辦權與調查權,並無審判權,案件是否終了端看法院之最終判決。

 刑事訴訟法第322條,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已不得為告訴或請求者,不得再行自訴。

 第322條意思是說,告訴乃論或請求乃論,並未提到公訴之罪,故,公訴罪即使不起訴處分確定,仍可向法院提出自訴,絕對正確並且合法。但要切記,不要聲請「交付審判」,交付審判即是送交法院判決,一旦法院做出判決,就是裁判確定。

 刑事訴訟法第323條,同一案件經檢察官依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開始偵查者,不得再行自訴。

 第323條意思是說,開始偵查就不得再行自訴,但偵查結案後,若以不起訴、緩起訴方式簽結,或沒有明載以何種方式簽結,仍可向法院提出自訴,絕對正確並且合法。但要切記,不要聲請「交付審判」,交付審判即是送交法院判決,一旦法院做出判決,就是裁判確定。

*****************************************

 

 

再議不能提出新事證,但交付審判能提出新事證,但這部分新事證相當於再審之新事證,所以要件比較嚴,以新事證另訴之要件較寬,而交付審判採律師強制代理,因你這件案子未起訴,自然無再審之問題

請教 104-08-12 20:28

律師

車禍鑑定被告方目前無肇責 對於結果甚感不服

我需要一位 對於車禍案件經驗豐富且相當有成功覆議經驗的律師

能協助我書寫 覆議狀 因為檢察官比較急 希望能這一兩天能約律師見面談細節

謝謝


ALLEN119 104-08-12 18:24

這是我在網路新聞看到的 不曉得何時會通過?

勞委會研擬完成勞保條例修正案 針對(無法證明的損失) 明定補償標準
勞工若遇雇主短報投保年資或以多報少 可先針對未來退休後的(老年給付)可能損失 向雇主求償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處長 石發基)
若雇主短報一年年資 要還給勞工2個月投保薪資
若雇主以多報少  也要加倍補償投保薪資差額

這法若通過 真是勞工福音  請問何時可以通過? 通過的話就可以請律師幫忙討錢 

ying 104-08-12 18:21

今天收到保智大隊的通知信,告知我觸犯商標

去電詢問後得知是我網路賣場裡販賣的一雙雨靴

是HEINIU 高筒雨靴

但我在當初的頁面裡販賣有註明這段話"

此為自訂款HEINIU 高筒雨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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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者再下標"

因有告知清楚,所以不知道也有犯法,一直到收到這封信件後知道一樣是觸法的

我也知道了我賣的是仿冒品,所以下周去做筆錄也會勇於認錯

但我想詢問的是要怎麼減刑之類的,因為我查了很多相關案例,很多人都說是無抑或是轉賣一件而已,但我是販售,目前為主賣了11雙,每雙約賺$500, 看到很多其他人說就跟檢察官說"真的不知道是觸法這種話"可以減刑((別人說死都不要承認你知道你賣的是仿冒品----這句話是對的嗎??))但我不知道我該怎麼講,也有看到有人說像我這樣是刻意販售,刻意販售仿冒品是很重的罪名,沒有賠個幾十萬是無法解決的,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或是提出哪些對我較有利的東西可以讓罰鍰跟刑責能降低,我願意負擔賠償也願意認錯,但希望把傷害降到最低....也沒有那麼多可以賠...請求律師告知我該怎麼做或準備甚麼資料跟東西? 以及想知道相關賠償價格是怎麼制定的呢?  另外此案件我是有要負擔刑法民法呢? 兩邊都要賠償是嗎? 還是統一的? 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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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來說,是想辦法與被害廠商和解以爭取檢察官緩起訴

二、如果檢察官起訴的話則去爭取法官緩刑

三、也有人要爭無罪的,那得多查一些無罪判決來參考再擬定搜證方向。

四、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五、如果是走認罪和解的路,那麼賠償行情則多查一些民事判決來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2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加註知這段話,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您明知系爭商品未經授權,卻仍為陳列販賣等行為。建議您與廠商和解以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ying 104-08-15 02:3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加註知這段話,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您明知系爭商品未經授權,卻仍為陳列販賣 ... (恕刪)

請問你說的"註知這段話"是指我在頁面上敘述的這段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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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在做筆錄時該說到這件事嗎?(講或不講到 哪者較好)

另外想請問如檢察官詢問我說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賣仿冒品?

是要像別人說的堅持裝傻不承認嗎? 還是承認對案情較有利呢?


ying 104-08-15 02:42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一般來說,是想辦法與被害廠商

 

想請問那您提到的第五點

五、如果是走認罪和解的路,那麼賠償行情則多查一些民事判決來參考

 

要去哪裡查相關民事判決呢?或是收尋哪些資訊可查到呢?

另外想再請問一件事,跟廠商談和解,但我現在不知道廠商是誰

也不知是誰對我提告.只有警察跟我說是雨靴,

正常大家是在法院才會遇到廠商嗎?

當下法院判別是刑法民法?

此案件我是有要負擔刑法民法呢? 兩邊都要賠償是嗎? 還是統一的? 謝謝

ying 104-08-15 22:52

抱歉!我不清楚該按引言回覆還是回覆主題你們才會收到,因為周二就要過去做筆錄

 請問你說的"註知這段話"是指我在頁面上敘述的這段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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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在做筆錄時該說到這件事嗎?(講或不講到 哪者較好)

另外想請問如檢察官詢問我說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賣仿冒品?

是要像別人說的堅持裝傻不承認嗎? 還是承認對案情較有利呢?

另外請問我是要去3次是嗎?

1.警察局做筆錄? 2.偵查庭-檢察官? 3.法院-開庭?

這樣對嗎?

Water 104-08-12 18:10

各位律師您好

在敝人任職的公司發生以下事情:

公司委託本人保管些許的零用金(金額約1萬左右)

而因友人應急

從零用金中私自拿取2000元借給友人應急

(友人是公司算鐘點的同事,且單純應急用)

最近被公司查覺

雖說公司已不追究並原諒

但只是口頭上的約束

想請問這個事情

是構成哪些違法事項?

一、業務侵占罪,如果被告判得不輕。還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撤告頂多爭取緩刑

二、以後不要再犯了。

三、老板如果輕輕放下要感謝他。

四、但也不用過於擔心。

五、我幫你查了個判決,業務侵占,六個月得易科罰金,十八萬的意思。台北地院104審簡字1115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您好:

您的行為涉嫌違反刑法第336條第2項業務侵占罪,該罪係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或他人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仟元以下罰金。雖然公司已經口頭原諒,並要求您將款項交還,但因業務侵占罪為公訴罪,不因事後還款或公司口頭原諒即不成罪。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您因業務上身分順利私取零用金之行為,已涉及業務侵占罪,且該最為非告訴乃論,惟公司不追究並未報案,故雖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但警方難以知情,就目前而言,您還沒有被追訴犯罪,但日後老闆如果提出告訴還是可能會有犯罪的問題。 

gigi 104-08-12 17:14

請問各位專業熱心的律師大大,

公訴罪不起訴,若申請再議經高等法院檢察署駁回聲請再議,告訴人若不服,有何救濟管道?

1.一定要請律師提出交付審判嗎?(聽說成功機率很低?)

2.申請交付審判可否提出新事證?

3.除了交付審判之外,是否可向法院提出自訴?再審?是否可再提新事證?成功率較高?是否一定要委任律師?

4.若司法不張,無法主提正義,是否可將不公不義的事件,經由媒體公開接受公評?或請朋友民代出面處理?會有防礙名譽的問題?

陳先生 104-08-12 16:04

您好:

       今年媽媽繼承爸爸的房子,但是姑姑住在裡面不願搬離,6月已寄出存證信函請求搬離,想跟律師諮詢後續該如何處理,才能得以讓姑姑搬離返還,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2 16: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應提出民事起訴狀向法院提起遷讓房屋訴訟,取得勝訴判決之後再向法院聲起強制執行。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母親可本於所有權人之地位,提起訴訟請求對方將房屋騰空後交付您母親,並可一併請求對方佔用期間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並可以一併請求給付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2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所有物返還、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惟可考慮先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能否於訴訟前解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2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所有物返還、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惟可考慮先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能否於訴訟前解決。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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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迪勒受災戶 104-08-12 15:31
購買了大廈7樓,前屋主有蓋頂樓鐵皮屋,卻因為颱風將屋頂吹翻 ,有一部份壓壞隔壁棟的頂樓加蓋鐵皮屋, 另一部份掉落在馬路壓壞機車、部汽車,也有一部份撞到另一棟的鋁窗和玻璃、遮雨棚…..

 

因買屋時合約上有標的物現況說明書 裡面在 ”頂樓加蓋使用權同意書” 這一項 勾否。

簽約時代書有說明這項勾否,是因為頂樓為所有住戶共有

 

但此次因颱風吹落頂樓違建加蓋鐵皮屋頂,造成車輛及鄰居家遮雨棚損害,有些住戶意見為7樓住戶為使用者,應該要多分擔一些賠償金額,甚至說賠償要以我們為主,管委會只能協助部忙補貼。

但加蓋鐵皮者為前屋主,我們也沒有買頂樓,且頂樓都是住戶們搬沙發上去泡茶、乘涼、種花、燒金紙、烤肉、開趴……,年輕住戶都知道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也有很多人都很明理,知道要按法規程序,但尚有老一輩的住戶說:我們既然購買了7樓就要概括承受!! 要我們概括承受也要有約定使用權阿,但我們並沒有約定!!

 

請問各位律師賠償責任管委會、全體住戶,還是如老一輩說的真要概括承受?

另我們在相關條例中找到的都是管委會或全體住戶要共同負責賠償,但面求償的住戶獅子 大開口…除了找里長和調解外,還有什麼方法呢?  

你好:

你與前屋主的買賣契約是否有包括頂樓違建?你是否有取得頂樓事實上處分權?若無,頂樓所有權人仍係房屋起造人,你無須負責。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頂樓屬於共用部分,修繕、管理、保管管委會負責處理,費用由公基金支出,若因修繕、管理、保管疏失造成他人之損害,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亦應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按照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你當然無須多負擔賠償之金額,老住戶之要求並不合理。 賠償部分,你可以要求對方提出估價單、維修單據為依據,而非任由對方漫天喊價。建議你先向各地調解委委員聲請調解調解不成立再再視情況辦理。
Charlie 104-08-12 15:02

敬愛的律師大人您好,

有一戶房子,甲方出資80%,乙方出資20%,產權登記人為甲方,雙方訂定合夥同意書(無第三方見證人律師簽字),當中有一條規定為"出售必須經過雙方討論同意後始為之",雙方已經同意要出售,但利潤的部分雙方喬不攏,甲方想賺取50萬利潤,乙方想賺取100萬利潤,若甲方執意賣出,且賣出後將本金和依照比例的利潤合理歸還乙方,若乙方拿合夥同意書上法院,甲方是否有涉及違法,又必須付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另外像遇到這種情況,若雙方僵持沒有結論,以法律的角度,是否有依比例原則的方式來訂出合理的利潤,又或是該由何人決定?

請不吝賜教,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2 17: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利益分配倘若沒有約定,就是依據出資比例

2、您的敘述有點亂,所謂的甲方想賺取50萬利潤?乙方想賺取100萬利潤?

3、建議您應該備妥契約書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分配比例最後可能會以出資比例來分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ai 104-08-12 14:18

甲男曾有一妻二子,但當時因家暴,在約十幾要二十年前便已離婚

過去家中經歷甲男父親病危與過世等事,皆有找他們,但他們不曾參加,平日也未有聯絡。

100年甲男癌症過世前住院一陣子,妻與子有出面,但卻拿走甲男應拿來支付手術的費用

甲男過世後,其生前篤信佛教,家中尚有神龕,但妻子卻將他安置於基督教公墓內。

甲男之母於102-103年多次病危,最後離世,妻與子皆仍未曾出現。

 

104年妻與子向甲男之兄弟姊妹要求給予1/6繼承,提起民事訴訟,原告為其子,乙男,告被告兄弟姊妹其中之一丙男,未經原告同意由丙男一人單獨使用。而「各共有人,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按其應有部分,對於共有物之全部,有使用收益之權」以民法第818條及最高法院55年台上字第1949號、62年台上字第1803號,準此被告丙男逾越其應有部分1/6部分範圍,原告自得依民法184條第1項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及第179條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向被告丙男請求租金

綜上依民法823條第1項、824條第2項第2款,同法184條、179條規定提起訴訟

想請問一下,

1.當時78年11月5號時甲男之父買了房子,也入住,而後要丙男一家也跟著入住,於是81年後丙男一家便和甲男之父一直同住。甲男之父過世突然未留遺囑,純口頭上跟孫女告知房子留給他們一家,但沒有任何文書或相關紀錄,但單就甲男之父早已要被告一家同住於此,有沒有其他可運用在此的相關條例?

2.當時雖為甲男家暴導致離異,但近20年音訊全無,聯絡上告知重大事故也未曾出現,除拿走手術費外再來就這次,這樣尚有資格擁有1/6的繼承權嗎?

因已接收到法院公文,來這裡尋求幫忙,能請各律師們給予意見,感激不盡。

你好:

遺贈必須以遺囑之方式辦理,且依民法第1187、1225條規定不得侵害特留分,而死因贈與係以死亡為條件之贈與行為,為不要式行為,但亦應受特留分之限制。被繼承人未立遺囑,對於文意中提及留給你一家人之意思,你只能主張是死後贈與,但其他繼承人還是可依民法第1225條規定請求扣減。 乙男為甲男之子,可以依照民法第1140條規應主張代位繼承,如無其他喪失繼承權之事由,當然有應繼分存在,若丙男超過應繼分之範圍內使用房地,並排除其他繼承人使用,其他繼承人可依民法第179條規不當得利規定請求返還超過部分之利益。 建議你攜帶完整資料尋求律師協助,以免權益受損。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嘉 104-08-12 13:55

事故地點:台中市大里區至善路和慈德路口

事故時間:2015/07/26

事故概述: 當時我要行經至善路口往仁化路口直行 對方從對向要左轉 我反應不急撞上 撞擊點是我車頭對 對方車頭 當下我騎50左右 已經過半個路口對方才要左轉 撞上。

今天初步研判表出來了

對方:1.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2.無照(未達考照年齡)

我方:1.未注意車前狀況

我在這邊想請教各位律師

Q1:這樣肇事比例 大致上多少 無照真的沒有比較重嗎? 普遍民間認為7:3 8:2 對方車子維修19000已經自行修復 而我方80000 未修復 對方說不用我負責對方的車損 但是只願意賠償我30000元且未告知我就先行修好車。我要求對方賠償車損 財損(安全帽)和 一個月留職停薪的薪資總共110000。對方不肯的話走調解委員會我勝訴機率大概多少?

Q2:調解委員會會有委員能夠判別說誰錯比較多?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實務上(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第856號)已有多則判決認為單純無照駕駛僅屬交通違規,與車禍發生欠缺因果關係,除非個案中能證明駕駛人實際欠缺駕駛技術(例如:路考多次未通過、第一次駕駛車輛),否則不能主張與有過失。 得求償金額多少,關鍵在哪一方有過失,或雙方過失比例,法院多半參考交通鑑定結果後自行酌定比例,如未進行交通鑑定,亦有參考交通隊製作之分析研判表,以台中地院為例,有認為5:5(104年度中小字第1326號),亦有認為未禮讓直行車7:未注意車前狀況3(104年度中簡字第1071號)。 調解委員只是居中協調,不會也沒能力介入專業之交通過失比例認定,縱使委員有個人獨特見解,亦不拘束法院。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謝小兔 104-08-12 11:09

律師您好,關於拋棄繼承有幾項問題有困惑

第一 我母親跟我父親已經離婚,而我的監護權是在母親這邊,而當初父親過世時我有去辦理拋棄繼承,但是如果爺爺過世了,我需要再次辦理嗎?

第二 我父親過世有6~7年了,我有結婚小孩,那我爺爺過世後,我的小孩需要辦理拋棄繼承嗎?

但是我不知道也不確定 爺爺是否還在世。

沈恆 (沈律師) 104-08-12 11:37

您好!

父親先過世,您會代位繼承爺爺的遺產,如果確定不想繼承爺爺的遺產,您必須在知悉得繼承起三個月內拋棄繼承。 您拋棄繼承後,您的小孩也有可能成為爺爺繼承人,等輪到其繼承時,一樣須辦理拋棄繼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民法第1140條規定:「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您爺爺死亡時,繼承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即您父親已死亡,依上開規定,會由您代位繼承,自然要辦理拋棄繼承民法第1176條規定:「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換言之,如您有其他兄弟姊妹時,您拋棄則應繼分歸其他兄弟姊妹時,如您無其他兄弟姊妹而父親有兄弟姊妹時,您拋棄則應繼分歸其他叔伯姑姑,此時您小孩均無應繼分,無庸辦理拋棄繼承。 除非是您家都是單傳,則您拋棄會由您小孩繼承,此時可一併辦理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須3個月內辦理,但是以「實際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算,所以不用擔心,您也可以依「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以利害關係人身分聲請調閱自己直系血親之戶籍資料,即可確認爺爺目前之狀況。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您好,針對您提的幾個問題:

1、需要,當初您是拋棄繼承您父親的繼承權,若您爺爺過世,您將會代位繼承,故需要再次辦理。

2、需要,繼承順位會依次下去,故您的孩子為下一順位繼承人,故需要辦理拋棄繼承,實務上您可與您的後代一起辦理拋棄繼承

謝小兔 104-08-12 11:00

律師您好,關於拋棄繼承有幾項問題有困惑

第一 我母親跟我父親已經離婚,而我的監護權是在母親這邊,而當初父親過世時我有去辦理拋棄繼承,但是如果爺爺過世了,我需要再是辦理嗎?

第二 我父親過世有6~7年了,我有結婚小孩,那我爺爺過世後,我的小孩需要辦理拋棄繼承嗎?

但是我不知道也不確定 爺爺是否還在世。

因為您爸爸先於爺爺過世,您是爺爺第一順位繼承人,自然要辦理拋棄繼承,但您之小孩就無須辦理拋棄繼承

蔡先生 104-08-12 10:34

前幾天颱風的時候,鄰居先前砍下來的樹幹(蠻大的)風過來我家,剛好檔到我家後門,我爸爸隔天在清理環境的時候把它分成了幾塊堆在一旁,而旁邊有一棵樹的樹枝越界,我爸爸就把越界的樹枝砍了(只有把越界的樹枝砍了,樹還活著)。

請問律師,根據上述情況

1.假如鄰居的樹幹損毀我家財產可以請他賠嗎?

2.我爸爸沒告知鄰居就把樹枝砍掉會怎樣嗎?

謝謝律師

你好:

民法第797條規定:「土地所有人遇鄰地植物之枝根有逾越地界者,得向植物所有人,請求於相當期間內刈除之。植物所有人不於前項期間內刈除者,土地所有人得刈取越界之枝根,並得請求償還因此所生之費用。越界植物之枝根,如於土地之利用無妨害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請先確認鄰居將樹木置於你的土地上是不是拋棄所有權之意思表示(當作廢棄物棄置,等候清運),若是該物係無主物,你父親刈除越界樹木枝根並無問題。若只是暫時堆放另有他用,則須依照民法第797條規定辦理。
蔡先生 104-08-12 12:4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是蔡先生,關於您的回覆我還有幾個問題,飛過來我家後門的樹幹和樹枝越界是不同的樹,前者是鄰居修剪下來的,後者長在兩地交界,但許多部分越過來我家,而我爸爸才將部分樹枝砍掉。

假如因颱風...等天災把鄰居的樹幹吹過來,使我家倉庫損毀,可以要求鄰居賠償嗎? 上述後者那棵樹不知道是自生的還鄰居種的,假如是自生的我爸爸砍掉部分樹枝會怎樣?,假如是種的,又會怎樣?
你好: 單純樹木倒塌造成倉庫損害,你可能要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舉證證明對方對於樹木之管理、維護有過失,才能請求損害賠償,無法依民法第191條規定主張,舉證責任在你這邊。 樹木如果是長在負你的土地上,依民法第66條第2項規定,屬於動產之部分,你當然有權利刈除。
kuma 104-08-12 08:29

請問律師,判決書上是說處有期徒刑貳個月,併科罰金壹萬元,所以如果我不想坐牢的話,要繳7萬元罰款嗎?
還有機會讓判決能夠再輕一點嗎?我知道自己酒駕不對,可是真的覺得很委屈,喝酒是因為應酬的單位硬要我喝,因為應酬的地方離家裡不遠,而且覺得意識還很清醒,才想要自己騎車回家省車錢,畢竟薪水不高,200塊可以活一天了。
然後它上面犯罪事實敘述說我蛇行,可是我沒有阿...
當時酒測值是0.32,請律師教教我該怎麼做,有可能改判嗎?還是相較之下認命一點想辦法繳掉罰款比較實在?謝謝。 

方安遠 (方律師) 104-08-12 09:35

 

方安遠 律師   答覆:

依你所述,判決書上是說處有期徒刑貳個月,併科罰金壹萬元,如你所述無誤,判決書並未宣告有期徒刑貳個月得易科罰金,有可能是法官有意為之。建議你可於收到執行命令時(或在收到執行命令前先詢問判決該股書記官有何建議, 有的書記官可能願意給建議),依刑法第41條向執行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不過檢察官仍有審核權限。

對於一審判決不服,被告可以上訴二審救濟,如檢察官未上訴,則二審不能做出比一審更不利於被告之判決,但也有可能維持原判。繳罰款應該比較實在。

重要的是,酒駕的人,多半認為自己意識很清醒,有控制能力,但是一旦發生事故,恐會害人害己。我的客戶第一次酒駕自己摔車,第二次酒駕不但撞傷人還肇事逃逸,結果纏訟了一年半才獲得緩刑,罰金加賠償超過30萬,還不算他自己粉碎骨折將近一年後才取出鋼釘。目前在法院,交通公共危險罪是一大重點,請千萬不要輕忽。

菩薩 104-08-12 00:03

希望律師們可以給點意見。夫妻正在協議離婚。一年前,因為與公婆同住,房子老舊要整修,房子是公公名下,當時因為我薪資較高,公司與銀行有往來,所以用我名字去貸款(我為借款人),公公為連帶保證人,以及用房子擔保抵押,貸款250萬,但現在因夫妻婚姻無法持續下去, 我要求夫家把房貸償還,我才會簽離婚,畢竟房子也不是我名字,但公公現在一直說我當初騙他去當保證人及抵押房子,當初真的是協議好才辦貸款,一年多來也都是我在繳貸款,因為老公目前沒有工作,公公又說他們家沒錢為由,一直拖延離婚。我不想再為他們家負擔這個貸款,但如果我不付,銀行會催我。但我真不還錢,工作保不住。我該如何是好?真的很困擾,麻煩幫助一下。

如果是沒錢的問題, 應該不是上來問律師

協議離婚本來就是兩造都同意的事, 缺一方不可

會建議您針對債務方面問題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2 1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清償貸款銀行將拍賣房子受償,應與您工作無關,您亦可對您公公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借款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達達 104-08-11 23:52

各位法律律師顧問您們好!

本人因去年於買飲料時被不明人士毆打,包含車主共三人,認為本人機車擋道動線,毆打且暴力恐嚇威脅我移車(拿磚塊威脅要打破我的頭)當下並無人幫忙,故於害怕暴力之下進行移車,對方開車逃逸,於移車時記下車牌號碼以及車款及顏色提供給警方進行報案且提告傷害以及恐嚇還有公然侮辱,本人皆無還手,且於當下有去醫院驗傷以及拍照傷口存證。案子直至目前法院開偵查庭,被告者車主到案一同開庭,但檢察官詢問被告者問題,被告者全然以回答不知道以及忘記了當作規避藉口,且無法交代為何我於當下所記下車牌、顏色、車款皆符合被告者所擁有車款,但被告者一律回答不知道不清楚忘記了,請問我該如何作才能夠爭取自己的正義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否認犯行的話,您可回想現場有無監視器可供調閱或其他第三人在場可為證人,否則單憑診斷證明書及傷口照片恐不足以認定對方犯行。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2 1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相關證據資料,撰擬刑事告訴補稱理由狀,為檢察官整理犯罪事實及涉犯法條與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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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104-08-11 22:55

律師您好!

因為我的情況較特殊...是幫我未成年小孩詢問的!

我是離婚後帶兩個小孩..我是他們兩個的監護權人!

因為他們兩個都是跟著我生活的..對生父那邊情況根本不清楚!(包含爺輩的)

倘若有人過世了...不管是爺爺輩的還是...生父的兄弟姊妹..

若有人背債...我的小孩是否也會牽扯到繼承債務問題?

是不是..也得在過世後主動先去辦理?

因為完全對他那邊狀況不清楚!...最近又聽說有人過世!

害怕自己的小孩莫名就揹了債務...

沈恆 (沈律師) 104-08-11 23:38

您好!

您的孩子只可能會是其父親、爺爺、奶奶等直系血親,或是其父親的其他小孩的繼承人,等知悉成為繼承人後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即可。而且,即使來不及辦理拋棄繼承,還是可主張限定責任,不需要無謂的操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hange 104-08-11 22:52

今天收到起訴書,他說我犯了藥事法第82-1條輸入禁藥罪,想問可以怎麼處理,需要請律師嗎?因為還是學生會不會有所影響?律師費大概多少?多久會開庭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1 23:20

建議您還是將起訴書律師為初步諮詢,再考律師是否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方安遠 (方律師) 104-08-12 08:39

 

方安遠 律師   答覆:

藥事法沒有第82-1條,應該是第82條。本罪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為過失犯,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刑相當重。

平均來說(但也有例外),從地方法院收到起訴書至第一次開庭,大約一個多月,建議你先閱卷,了解檢方起訴書內所主張之事實及引用的證據,再盡快找律師好好研究,看看有沒有從輕量刑的機會,最好不要存有僥倖的心態。

如有其他問題,可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與我討論,但請表明身分及稱謂。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2 1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待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後,再考慮如何撰擬準備狀及答辯狀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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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7 15:25

您好:

因您所可能觸犯之罪,最重可處10年有期徒刑,且處罰過失犯罪,建議先委任律師閱卷,再和律師討論如何辯護。

小軒 104-08-11 22:49

各位律師好。

小弟未滿18之前有一個過失殺人可是已經處理完。

之後詐欺案保護管速3年,在保護期間,(6月)我在MOTEL被抓,可是我只有吸笑氣而已,可是後來有發現夾鏈袋,後來被抓回去驗尿的時候我坦承有食用3級毒品可是 是4~5月的時候後來發現驗尿3級有陽性反應,之後我就回家了再等傳票來 可是(7月)我在旅館跟朋友吸食3級 但是另外一個朋友有帶2級的毒品, 之後警察闖進來朋友直接說他錢包有一包3級毒品是我的所以我們被抓的時候有2包K他命,一包安非他命,跟一個安非他命吸食器,因為他們直接說那包K他命是我的所以我就做筆錄說那是我的,後來筆錄我說我放在桌上他們自己抽的,可是朋友做筆錄說是我卷給他們吸食的。(那我有可能被判引誘吸食嗎) ? 之後我去保護管速 我的保護官我有2張傳票一張是8/27 (是毒品列管) 9/1號是(吸食迷幻藥物) 後來我的保護官說,我有可能被關他說給他一點時間再想想,可是我擔心我會被關,可是那是我18歲之前犯的案子, 我18了 那這些能撤銷嗎?

然後我保護官說我有轉讓2級毒品,跟3級毒品給她們食用,可是我並沒有但是我知道我們那邊被抓有一個小蜜蜂, 假如開庭的時候我能翻共轉作汙點證人嗎這樣我的罪會比較輕嗎, 能沒事嗎?

我問過我保護官,他說他那邊她願意給我過就看我開庭法官怎麼說了,那我有可能會被關嗎? 我因為是單親家庭可以申請法律顧問, 但這種案子有法律顧問會比較好處理嗎 ? 我已經報名讀書了 . 那我9月開學法院有可能叫我休學不讀書嗎 我是從新讀書的。

假如翻供那邊我沒提 就是一直造原本法院程序走, 我被關的機會還是很大嗎因為我怕翻共我證詞,或證據沒有很有力我怕我反而成誣告

希望各位律師大大可以解救我 拜託了

小軒 104-08-12 00:37

請各位律師大哥看了回復一下吧

救救我一下 ..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2 08: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若有施用二級毒品,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nina 104-08-11 20:44

各位律師好,我們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公司談了一個合約合約主要內容是我們公司要以法人身份利用專利權技術入股50%,其他股東以現金出資50%共同成立新公司,我現在的問題是:

1.技術入股一定只能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嗎?有限公司不行嗎?

2.技術入股有出資比例的限制嗎?我們以50%入股可行嗎?

3.我們以專利入股的金額一定要透過鑑價公司鑑價嗎?不能以合約上載明的金額,或是股東會或董事會的決議通過嗎?

先謝謝各位律師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依公司法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得以所需技術抵充資金,有限公司則無此規定.

二.抵充之數額應經董事會同意,但未有出資比例之限制.

三.以專利入股的金額,透過鑑價公司鑑價較具有一客體之價格為憑,當然也可以以合約上載明的金額,但需經董事會的決議通過.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om 104-08-11 20:27

律師您好,請問長輩的遺產經法定繼承人等同意分割過戶完成後,其中又有人反悔,可以反悔要求重新分割嗎?

過戶前所簽署的附帶條件具有法律效應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繼承人所簽署之分割協議當然有法律上效力,若某位繼承人於分割後不服,除非該分割協議有偽造、變造,或繼承人簽署協議書有遭詐欺脅迫情形,否則應不得事後再爭執。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曉嵐 104-08-11 14:05

律師您好:我爸跟我媽結婚30年,育有兩子皆已成年,夫妻有一棟透天厝,土地部分爸媽各登記一半,上面坐落的房子全部登記在媽媽名下,原本夫妻相親相愛30年,但這兩年爸爸外遇後越變越多,女方不斷找各種理由跟我爸借錢或要錢,爸爸除了將自己存款多次拿給女方外,當自己存款沒了以後還開始跟他的同事及朋友借錢,目前父親似乎已無心待在這個家,也不再替母親以及我們兩兄弟著想了,我們目前很擔心當父親借不到錢後會開始拿自己持分土地抵押借錢,我母親是很想跟他離婚,但是有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問題,想請教律師:若父親拿自己持分土地去抵押借錢讓外面小三花掉,當離婚分配剩餘財產時,他的婚後負債增加,不就等於剩餘財產變少了嗎?這樣不就等於可以跟我媽請求比較多的差額分配了嗎?就等於變相幫他還債了,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媽該如何進行適當的財產自保而不讓他請求比較多的差額分配呢?感激不盡

曉嵐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可能可以主張夫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分配而處分財產應追加計算,或者請求離婚並向有過失的他方請求賠償後相抵,或在訴訟中主張各別財產是否列入等等的作法,建議還是向律師作當面的諮詢,以便對於你的個案作進一步詳細的評估。

以上供參。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1 15: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主張於追溯5年內的不當處分財產行為。

2、對於男方外遇的行為,我方多年容忍未發,恐不利訴請離婚,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8-12 10:13

您好:

1、請您不用擔心,依照民法第1030-3條之規定"夫或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分配,而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五年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應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
故您的母親若與您父親離婚,可以上開條文主張您父親所處分之財產應計入剩餘財產分配之中,另外,若尚有顯失公平之處,仍可主張1030-1條第2項,主張調整或免除分配額。惟這些您父親有處分財產所留下之證據,皆應保留下來,以作為分配時可為之證據

2、另同上開曹律師之見解,若您父親外遇出軌後,您母親知悉後超過6個月未據此提告的話,依民法第1053條將被視為宥恕該行為,嗣後如要再提告離婚,恐有不利影響,故還請您母親深思後是否盡速提告,不管對離婚或夫妻財產分配都會有幫助。

如有需要歡迎再來電或前來本所詳談洽詢

您好,請您收集相關所有證據,且您媽媽可主張配偶有意圖規避剩餘財產分配而不當處分財產,這樣就可以追加您父親的財產,如果成立您父親在您母親應得之財產清償不足時,可向您父親給付的第三方請求其所受利益之返還,加上您父親有外遇,為有過失之一方,若有證據訴請離婚,您母親應可獲得勝訴。

啊傑 104-08-11 13:11

請問我跟房東解約差不多一年了當初解約房東已經看過屋況然後確定沒問題了  (因為我少交了一個月的房租然後跟當期的水電費所以同意押金8000元全數不退還來抵掉房租跟水電費) 我們雙方也在契約書上簽名完成解約 然後房東說我那本契約書那沒問題他就撕掉? 我就聽他的撕掉巴 再來就是一年後他禿然又出現 然後拿2張帳單的照片 跟我說什麼我解約那個月的水電要3千多還有又來什麼違約金又追加什麼 油漆的費用  我想請問律師這樣我應該不需要裡他巴我搬走後也是搬到樓下房東也知道 卻衣飾一年後跑來跟我說這個那我要不要理他?這麼長的時間他是否已經視同放棄追討這筆(莫名的錢)的權利了我還要裡他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1 13: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時雙方已經合意終止契約,並且就約定以押金8000元作為賠償,並且確認過屋況,則對方不得再向我方請求。

2、不過倘若進入訴訟程序,則必須由我方舉證證明雙方合意終止及確認屋況事實。

3、至於對方一年後才來請求,則不在所問。

 

tracy 104-08-11 12:47

您好     
我在未滿18未婚生子,,,那時侯有在戶口名簿上註明監護權是歸女方的,,  
但是近日男方女方雙方有可能會分手,,男方也開始不支付每月15000的托嬰費...
想請教各位律師
1. 男方有可能仍然可以去爭取到監護權嗎?    已經有在戶口名簿上寫歸女方了
2.每月的孩子扶養費15000,,,他能不支付嗎?
3.扶養費的金額,,,有一定的公訂金額嗎? 
4.如果我們要幫孩子買人壽保險也能請男方支付一半嗎?
5.男方並不喜歡孩子,我如果在南部讀書時,他從來不會主動要來我家看我兒子,而是我回家時,他才會回我家載我去他家過夜上床順便看兒子。很現實。但是因為我出社會了我的工作很忙。他想用孩子拉住我,才表現出要帶孩子去他那裡過夜。
我可以用探視權,規定他只能在我父母家探視孩子嗎?(他的車子也沒有加裝嬰兒坐椅)拜託各位律師 很急迫

tracy你好,依你所述,整理事實如下:

雙方未婚生子,之後也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男方並未認領小孩,但之前有出小孩每個月的托嬰費用1萬5千元。

1.必須是小孩在法律上視為男方的婚生子女後,方可要求男方給付扶養費。

2.如果有男方答應出錢養小孩的記錄或資料,那麼可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的訴訟,使男方在法律上成為小孩的生父。

3.雖然小孩在法律上視為男方的婚生子女後,男方當然與你一起成為小孩的法定代理人(親權人),若可以雙方協議小孩的權利義務由誰行使負擔當然最好,但若無法協議的話則必須聲請法院酌定,原則上因為小孩年紀尚幼,一般會判給媽媽。

4.扶養費的金額仍需由法院就個案認定。

5.若你為法院所酌定之親權人,那麼是男方必須向法院聲請酌定跟小孩會面交往的方式。

以上供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1 23:02

您好,若監護權現在在您這邊,男方需要舉證由您監護有何不利於小朋友之情事,不然小朋友從您照顧,又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對方想要改訂有難度。

另外,父母有扶養小朋友之權利,可以向法院聲請,請求對方支付扶養費用。

tracy 104-09-09 09:57

早安,不好意思,我又來麻煩各位了

上次請教您的問題,近日女方因為有可能不要跟他做男女朋友了,

一開始在電話裡說分手的是男方,因為不想讓他碰,男方就說要分手,女方也整理好心情了,男方又後悔,開始騷擾

男方開始整夜狂傳LINE,,狂打電話,半夜也不放過,我都不能好好休息

(我的工作是禮儀師,要隨時待命,半夜也有可能要上班的,但孩子是與我同住的父母在帶)

恐嚇我們他不付每月15000的育兒費(孩子才2歲)

還打去女方的公司一直騷擾,也打去跟我們南部的親友家亂說話,又跟我們嗆說,

他也有問律師,他能拿回孩子的監護權, 目前我們能怎麼處理 (超急的,,很怕孩子被搶走)

tracy 104-09-09 15:46

早安,不好意思,我又來麻煩各位了

上次請教您的問題,近日女方因為有可能不要跟他做男女朋友了,

一開始在電話裡說分手的是男方,因為不想讓他碰,男方就說要分手,女方也整理好心情了,男方又後悔,開始騷擾

男方開始整夜狂傳LINE,,狂打電話,半夜也不放過,我都不能好好休息

(我的工作是禮儀師,要隨時待命,半夜也有可能要上班的,但孩子是與我同住的父母在帶)

恐嚇我們他不付每月15000的育兒費(孩子才2歲)

還打去女方的公司一直騷擾,也打去跟我們南部的親友家亂說話,又跟我們嗆說,

他也有問律師,他能拿回孩子的監護權, 目前我們能怎麼處理 (超急的,,很怕孩子被搶走)

正點 104-08-11 12:28

律師您好

不知律師有無聽過伊莉論壇,他是一個網路論壇,提供會員在上面交流資訊。而要成為該論壇基本會員可以免費註冊,且可經由付費給站方成為高級會員,而高級會員可無限時的使用論壇內大部分的資源。

而小弟即是該論壇的付費會員之一,但在8/8登入時出現"帳號從多處登入,暫停使用一天"。我猜想可能是我同學在別處登入過我的帳號。但在當初申辦會員的使用條款和付費升級的說明裡面都沒有提到禁止在多處登入帳號。另外我在論壇上也發現從8/8號起,還有多位網友也有相同的問題發生,而站方對我們的詢問一概拒答,且還大量刪文。
百般無奈下我決定求救消保會,而消保會的回復是要提供業者地址他們才能寄送公文,但站方並沒有提供地址,我們這邊能拿到的只有轉帳付費的郵局帳號。想請問律師,對於這方面的問題有什麼好的建議?

tracy 104-08-11 11:53

 

我在未滿18未婚生子,,,那時侯有在戶口名簿上註明監護權是歸女方的,,                              但是近日男方女方雙方有可能會分手,,男方也開始不支付每月15000的托嬰費...想請教各位律師
1. 男方有可能仍然可以去爭取到監護權嗎?       雖然已經有在戶口名簿上寫歸女方了
2.每月的孩子扶養費,,,他能不支付嗎?
3.扶養費的金額,,,有一定的公訂金額嗎? 
4.如果我們要幫孩子買人壽保險也能請男方支付一半嗎? 5.男方並不喜歡孩子,我如果在南部讀書時,他從來不會主動要來我家看我兒子,而是我回家時,他才會回我家載我去他家過夜上床順便看兒子。很現實。 但是因為我出社會了我的工作很忙。他想用孩子拉住我,才表現出要帶孩子去他那裡過夜。 我可以用探視權,規定他只能在我家探視孩子嗎? (他的車子也沒有加裝嬰兒坐椅) 拜託各位律師 很急迫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監護權約定歸女方,不過男方仍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2、即便監護權歸女方,男方仍須支付小孩一半的扶養費。

3、扶養費原則上可以自行約定,否則就以實際支出計算,只要大概金額即可。

4、人壽保險可向男方請求支付一半。

5、探視方式無法達成協議的話,可請法院酌定,通常法院會讓沒有監護權的一方在假日時

     可帶小孩外出。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錢錢 104-08-11 10:36

各位律師…我的問題急需要解決方法,請各位律師能給我建議,謝謝。


大概在12年前我因為一場重大車禍導致現在頭上的傷口至今一樣一直化膿,在四年多前主治醫師建議施行頭骨移除置上人工骨的手術,但至今依舊沒去開刀,因為家庭的經濟能力無法讓我有多餘的金額去動手術,一直到現在每天就都是要靠院方處方箋藥物及西藥局ㄧ止痛藥來解決問題,此狀況已持續三年多。我在去年年底有執行二級毒品勒戒,在今年五月分我有到分局接受驗尿,在驗尿前一天我有到檢驗所施行檢驗,當事檢驗師確定的告訴我,我驗尿絕對沒問題不會有毒品反應,到隔天早上我就去分局驗,但是分局在六月初竟然要我去做筆錄,說我的尿液有毒品反應,在六月中去做完筆錄後便離開。而在八月初因為自己有背負很多壓力,因為抵抗不過,便服用在身心診所醫生給予的FM2安眠藥想輕生,在同天晚上出了交通事故,當時我車內、身上有被搜索過,完全沒有攜帶關於吸食毒品相關用具,醫院有抽我的血液送檢,疑似發現有安非他命成分突然寄傳票要我開庭,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個案件了,我現在不知道到底要怎麼去開庭做解釋了,因為我在這期間中因為身體力行越來越差,家裡經濟狀況差,沒辦法常跑醫院就診,大多都到西藥房買止痛成藥及止痛糖漿來止痛,而在這段期間內哇真的沒有再施用毒品了,而且我很明白我的電話有遭到監聽出門也有被跟監,但我都告訴自己,我沒做壞事不必擔心有人在旁跟監!但是現在我想詢問面對此傳票要我出庭說明,我該如何處理?而到最後會如何被判決?若有判決,是否可以社會勞務來抵制刑期?

錢錢 104-08-11 10:34

各位律師…我的問題急需要解決方法,請各位律師能給我建議,謝謝。


大概在12年前我因為一場重大車禍導致現在頭上的傷口至今一樣一直化膿,在四年多前主治醫師建議施行頭骨移除置上人工骨的手術,但至今依舊沒去開刀,因為家庭的經濟能力無法讓我有多餘的金額去動手術,一直到現在每天就都是要靠院方處方箋藥物及西藥局ㄧ止痛藥來解決問題,此狀況已持續三年多。我在去年年底有執行二級毒品勒戒,在今年五月分我有到分局接受驗尿,在驗尿前一天我有到檢驗所施行檢驗,當事檢驗師確定的告訴我,我驗尿絕對沒問題不會有毒品反應,到隔天早上我就去分局驗,但是分局在六月初竟然要我去做筆錄,說我的尿液有毒品反應,在六月中去做完筆錄後便離開。而在八月初因為自己有背負很多壓力,因為抵抗不過,便服用在身心診所醫生給予的FM2安眠藥想輕生,在同天晚上出了交通事故,當時我車內、身上有被搜索過,完全沒有攜帶關於吸食毒品相關用具,醫院有抽我的血液送檢,疑似發現有安非他命成分突然寄傳票要我開庭,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個案件了,我現在不知道到底要怎麼去開庭做解釋了,因為我在這期間中因為身體力行越來越差,家裡經濟狀況差,沒辦法常跑醫院就診,大多都到西藥房買止痛成藥及止痛糖漿來止痛,而在這段期間內哇真的沒有再施用毒品了,而且我很明白我的電話有遭到監聽出門也有被跟監,但我都告訴自己,我沒做壞事不必擔心有人在旁跟監!但是現在我想詢問面對此傳票要我出庭說明,我該如何處理?而到最後會如何被判決?若有判決,是否可以社會勞務來抵制刑期?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如果驗尿前有吸食安非他命,就坦承會較容易獲取輕判;如果真的完全沒吸,建議聲請法院向醫院函查所有就醫證明及處方箴自清。但實務上早已有多則判決認定現行驗尿採用之酵素免疫分析法及氣相層析質譜儀法不會導致尿液產生安非他命類之偽陽性反應,故爭執空間不大。 勒戒執行完畢後5年內再施用毒品檢察官處理上分二種,一是被告主動聲請戒癮治療,但須自費,檢察官有權決定准否;另一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如五年內沒有前科,不屬累犯,台北、士林、新北地方法院量刑約在2至4個月間,可易科罰金。 如果無力負擔,將來可以向執行檢察官聲請分期,也可以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錢錢 104-08-11 13:42

律師~那?若真的有判決刑期,大概是多久呢?可以聲請緩起訴嗎?因為我家的鄰居都是刑事組的人,上次在做筆錄時我也有坦言說了,若是真的有任何證據ex:監聽譯文或有人指證說我沒有變一樣有在吸食毒品,那你不用問那麼多我現在就認罪,但是他們一定證據都沒有,而且我的車子從去年至今,我知道的就有4個員警曾進入我的車內盤查過,但根本完全沒有能人起疑心的可疑物品,這樣就直接咬定我,對我來說,真的算公平嗎?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錢錢 104-08-11 10:25

各位律師…我的問題急需要解決方法,請各位律師能給我建議,謝謝。


大概在12年前我因為一場重大車禍導致現在頭上的傷口至今一樣一直化膿,在四年多前主治醫師建議施行頭骨移除置上人工骨的手術,但至今依舊沒去開刀,因為家庭的經濟能力無法讓我有多餘的金額去動手術,一直到現在每天就都是要靠院方處方箋藥物及西藥局ㄧ止痛藥來解決問題,此狀況已持續三年多。我在去年年底有執行二級毒品勒戒,在今年五月分我有到分局接受驗尿,在驗尿前一天我有到檢驗所施行檢驗,當事檢驗師確定的告訴我,我驗尿絕對沒問題不會有毒品反應,到隔天早上我就去分局驗,但是分局在六月初竟然要我去做筆錄,說我的尿液有毒品反應,在六月中去做完筆錄後便離開。而在八月初因為自己有背負很多壓力,因為抵抗不過,便服用在身心診所醫生給予的FM2安眠藥想輕生,在同天晚上出了交通事故,當時我車內、身上有被搜索過,完全沒有攜帶關於吸食毒品相關用具,醫院有抽我的血液送檢,疑似發現有安非他命成分突然寄傳票要我開庭,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個案件了,我現在不知道到底要怎麼去開庭做解釋了,因為我在這期間中因為身體力行越來越差,家裡經濟狀況差,沒辦法常跑醫院就診,大多都到西藥房買止痛成藥及止痛糖漿來止痛,而在這段期間內哇真的沒有再施用毒品了,而且我很明白我的電話有遭到監聽出門也有被跟監,但我都告訴自己,我沒做壞事不必擔心有人在旁跟監!但是現在我想詢問面對此傳票要我出庭說明,我該如何處理?而到最後會如何被判決?若有判決,是否可以社會勞務來抵制刑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1 1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撰擬緩起訴聲請狀,向地檢署檢察官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陽陽 104-08-11 03:24

律師您好,

如果在交易前後都不知道對方真實年紀(交友軟體顯示成年),是被告妨害性自主罪後才知道對方實際年紀,而且對方一直說自己在交友軟體上顯示的是13歲,但是對方承認援交,而且也是對方主動邀約,我也認罪也願意賠償,這樣會被判幾年?

麻煩各位律師替我解答,我沒什麼錢請律師,對方又很咄咄逼人,而且我都認罪了,只是不知道對方實際年齡,誰會在交易前看對方有沒有成年阿…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1 06:03

未滿14歲之人發生性行為,依法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無前科,且能與對方達成和解,則或有機會以情輕法重爭取獲得2年以下及緩刑機會。

若您是有考慮要以不知道年齡為無罪抗辯,就必須要讓檢察官、法官相信你在當下確實是「無法判斷年齡」(如穿著打扮、長相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對方年紀尚小,除非真旳長像成熟,否則要主張無罪應有困難,而本件多會被起訴,應在一審中爭取緩刑之諭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其它大律師所言

從所述爭取不知道年齡做無罪抗辯較低, 改以爭取緩刑為主

另外提告人為對方父母?您滿18歲了沒?

若資力許可建議先行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確認後續行動;若無資力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免費諮詢或申請免費律師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1 1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未滿十四歲,即使為合意性交,亦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若您承認犯罪,尚需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賠償和解金,方有機會得請求緩刑判決,而不用入監服刑;若無法與對方家屬達成和解,可能須提出證據證明您主觀上認知對方為滿18歲之人,爭取無罪判決,提出對方網路通訊軟體上之年齡顯示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31條規定,與未滿16歲之人性交易者,依刑法規定處罰。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審理中認罪且能夠賠償被害人,法院多半會酌減量刑到2年以下,再宣告緩刑。至於和解金額,以台北、士林、新北地方法院為例,大多在30萬元左右,我同事剛受委任完成一件調解,金額是15萬,供參考。 如果無法和解,或不願認罪,將來訴訟中就要舉證證明發生性行為時不知道對方未滿14歲,可嘗試提出對方裝扮成熟之照片,或雙方往來對話記錄作為證據,爭取法院無罪判決。但刑法規定與未滿16歲之人性交都要處罰,即使本案中能證明不 知對方未滿14歲,能否跨越第二道不知對方未滿16歲門檻,難度甚高,一旦堅持否認犯行法院又判決有罪,刑度會很重,建議慎思。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妮妮 104-08-11 02:50
請問各位大律師 因為我朋友她很不甘願懷孕5個半月被她男朋友叫他的姐姐媽媽來到他們倆住的房子把她趕出來 1-她想去他男朋友銀行上班找他鬧他這樣有算違法嗎? 2-他還想寫一些文章貼在公司門口內容是大概這樣! XXX在彰化銀行行員、騙錢騙感情、騙人家ㄧ起同居有了五個半月的小孩、外面又偷偷跟別人交往被抓到、居然叫媽媽姐姐來把1個壞5/5月的同居女友趕出門、不走還請警察來趕人! 我很怕她現在快生了又做傻事、請大家給她個建議讓她如何才不會吃官司 非常感謝
黑貓 104-08-10 23:36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目前有一疑問

小弟是7/22號跟我現任女友在一起

也是那時候發生性關西 事後有閒聊他說他16

但也因為外表看不出來所以只是抱持一種懷疑

直到有一次她睡我家兩天 第一天時我還問他家裡是否知道 他說知道

隔幾天他家找我去約談才確定他16因為當時感情也放了收不回

現在問題是

昨日他媽媽突然來電請我過去他家

過去現場她媽媽說她懷孕

也用了驗孕棒驗了2次都是呈現懷孕的兩條線

晚上大約10點左右雙方家長以見面

原本她媽意思是說要娶可以 不用聘金什麼 直接帶回去都沒關西

但生完她要帶她女兒回來

當我家說好會娶 他媽媽馬上翻盤說要賣小孩或是拿掉

費用由我家出 出不了要提告

想請問各位專業律師 這會卡到什麼法條

你好:

你如果沒有和誘略誘之情形,因對方已滿16歲,所以不會構成刑法第227條準強制性效罪。 由於對方已滿16歲,對於是否發生性行為可以自主決定,對女方而言也不會構成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但是女方未成年,發生性行為懷孕對方父母可能會依民法第195條規定向你請求損害賠償,將來訴訟上會以此為攻防重點。 將來子女出生,你負有扶養義務,對方代墊後可以依不當得利向你請求返還扶養費、未成年子女亦可向你請求履行扶養義務。

如徐大律師所言

和誘略誘不成立也是要手邊能出示證物為準, 對方父母還是有機會以此起訴

懷孕部份, 可能就非法律面而言您是否有能力做為父親與經濟能力, 小女生是否夠成熟足以扶養小孩, 這部份也是要慎重考慮, 非單純考慮法律問題, 還有日後生活等問題

建議以尋求與對方和解為上策, 如有意願可就近尋求諮詢律師, 看是否由專業律師居中協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黑貓 104-08-11 11:07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如徐大律師所言

和誘略誘不成立也是要手邊能出示證物為準, 對方 ... (恕刪)

謝謝您幫我解答困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1 1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與您合意發生性行為時,滿十六歲,您即不構成妨害性自主之犯罪,對方將小孩生下來後,您為小孩之生父,需負擔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一名未成年子女一個月約為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如果對方未滿16歲,您就可能構成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與幼年女子性交罪,最高法定刑為7年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1 23:17

另外,若對方已經年滿16歲,則只要您並沒有違反其意願而為猥褻性交之行為就不會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不用過度緊張唷。

SAM 104-08-10 23:18

各位律師大大好:

小弟家住台北市的公寓,公寓有5層樓,寓齡大概36~37年,沒有管委會,該公寓也無約定的管理人存在,我家位於此棟公寓的5樓,樓上就是頂樓天台。

今年度8月8日晚間,樓下4樓的住戶跟我們反應他家前陽台及後陽台的天花板漏水,要求我們找水電修繕,小弟告知該住戶如有漏水問題應他們自行先找水電抓漏,若漏水問題與我家有關,我們家會處理,但該住戶表示應是我們家要找水電,不是他們家要找水電,因恰巧適逢颱風天,所以小弟有問該住戶是否平常就會漏水,該住戶言平常不會漏,是下雨偶爾會漏及此次颱風有漏,故小弟還是告知該住戶,請他先找水電抓漏,但該住戶不理,揚言要找里長處理,故小弟想請問,是否真如該住戶所言,是我們家自己要找水電處理?再者、若漏水問題非管線破損,而是房屋外牆或頂樓天台的地板滲水導致該住戶家中漏水,我們家是否需要協助處理?

你好:

關於你的地板與樓下住戶天花板部分,如果漏水原因是不可歸責於雙方,修繕費用應由你與樓下住戶共同分擔。 外牆部分屬於共用部分,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由權體區分所有權人按照應有部分比例分擔。 建議先釐清漏水之原因,再依上開途徑請求。如有爭議可向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不成再訴訟請求。
黑貓 104-08-10 23:15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目前有一疑問

小弟是7/22號跟我現任女友在一起

也是那時候發生性關西 事後有閒聊他說他16

但也因為外表看不出來所以只是抱持一種懷疑

直到有一次她睡我家兩天 第一天時我還問他家裡是否知道 他說知道

隔幾天他家找我去約談才確定他16因為當時感情也放了收不回

現在問題是

昨日他媽媽突然來電請我過去他家

過去現場她媽媽說她懷孕

也用了驗孕棒驗了2次都是呈現懷孕的兩條線

晚上大約10點左右雙方家長以見面

原本她媽意思是說要娶可以 不用聘金什麼 直接帶回去都沒關西

但生完她要帶她女兒回來

當我家說好會娶 他媽媽馬上翻盤說要賣小孩或是拿掉

費用由我家出 出不了要提告

想請問各位專業律師 這會卡到什麼法條

阿暐 104-08-10 22:33

這件事發生在十幾年前的一個下午,當時和同班的同學一夥四人到學校附近的空地玩球,本來的計畫是玩躲避球,到最後我們玩起丟泥巴,沒過多久我一陣黑,順著力道頭往後傾斜,我依稀記得自己倒在地上一陣子,然後開始有人把我扶起,之後才意識到自己是被砸中眼睛了,事隔多年早已忘了有多痛,但我確定的是砸中我的絕對不是泥巴而已,我的右眼視力幾近全盲,之後也被診斷為免役體格,我還記得當時出手的那位還要我說是自己跌倒的但這都不重要,對我影響最大的還是一眼失明的不方便,包括畏光,容易暈眩,頭痛,在生活上莫名的沒自信,和人交談最基本的眼神交換我都做不到,我的眼睛失明了家人建議我不要跟大家講,但一隻眼睛的視角讓我平衡和大家不一樣,這些狀況經過這幾年的調適,已被我掩飾的很好,但終究是掩飾,  

我知道年代久遠,可能勝算不大,但重傷害追溯期有二十年不是?

我想請教的是7

告訴乃論是直接向警方報案然後他們會自動處理?

再來這件事本來就是事實,但似乎還是需要證據來支持我的說法,

哪些對我有利呢?

若審理的話對方也會請律師嗎,對方律師辯護的方向又會是?

(如果問題太深入可以直接跳過沒關係)

 

 

 

阿祖 104-08-10 22:23

我父親99年心肌梗塞忽然過世,

當時去勞保局查詢,他有一筆勞保金約60萬,

因為我是法定繼承人,所以我就請領出來,

 公文我有保留,上面寫的是「老年給付」。
(我是父親過世後,才去申請給付的,不是父親本人生前就申請)


父親生前有一棟房子,及跟多家銀行債務,分散加起來約一百萬,

無力償還,所以後來辦了拋棄繼承。(有成功聲請,手上有保留法院公文)

 而我母親因為想要房子,所以後來全順位繼承人中,只有她沒有辦拋棄繼承

 

五年後的今天,因為母親還款一直不準時,時常拖欠賴皮,或故意不接電話

結果銀行專員打電話給我,並告知我說,銀行知道當年是我把勞退金領出,

並告知我這筆錢是遺產,如果我不協助處理債務,她們會請律師對我訴訟

她說若是勝訴,我的戶頭會被凍結,且要一口氣將六十萬吐出來還給勞保局。

 

這幾天,這位專員不停的打電話要我簽協議書,表明這筆債務以後由我負責,

她們就不會提起訴訟

 我現在一直覺得心裡壓力很大,而且很害怕,所以有點想接受銀行的提出的要求,

(要我當保證人,簽署還款協議書)

可是我想到,若是以後所有的債權銀行都是這樣跟我催討,未來我該怎麼辦? 

 

我打去勞保局詢問,法規上有說勞退金不是遺產

也上網去查,但是都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

 

我現在還年輕,不想因為這件事情留下案底。

麻請律師大哥大姐們解答我的疑惑,大恩大德感激不盡。 

XIN 104-08-27 11:40

我自己本身也遇到一樣的問題~只是沒有您那麼複雜~勞退確實不屬於遺產~您不用擔心勞退部分會被討回~再來~您已做拋棄繼承的動作了~這也表示您父親生前的所有債務或資產與您都毫無關係了~勞退部分不會因為您做拋棄繼承的動作而不得請領或是再把錢吐出來~勞退歸勞退~遺產遺產~這兩者是不一樣的~銀行專員很多都誇大其辭~別輕易受騙~其他的部分還有疑問的話建議您多多透過行政來解決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