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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婷 102-11-09 01:38

我是在某家紅茶冰工作的員工,一個禮拜前

因為要外送,但外送地點我不熟所以我詢問同事

同事說要載我過去(那個時間同事算是下班了)

結果從店門口出去第二個巷口就發生車禍

我們跟機車相撞,對方沒事

因為我當時傷勢較嚴重,有送上救護車

另一位同事沒有同行 (在之間警察有沒有來我不知道,我只聽他們說有來,因為我已經不在場)

到醫院 老闆娘有來醫院探視 並說到車子損壞嚴重

我家人問說是否有幫外送車保險,老闆娘說有

 

結果前天 同事跟我說 車子的修理費用,3人分擔(老闆娘,同事,我)

一個人要分擔將近2400元

但是我很有疑慮的是,既然老闆娘說 有幫外送車保加重,第三責任

怎麼車子修理費也要我們出?而且我時薪才80一天也才上4個小時

重點 車子並不是我騎的,前幾天同事有跟我說 調監視器來看(不知道是否是老闆娘去要求里長調的還是怎樣)

結果聽同事說是我方錯 因為行駛在雙黃線,這樣的話 我們員工也要負責嗎?

而且沒有勞保健保,只有團保....加上整件事情是對是錯我都不清楚

 

補充:之前沒多久,同事問我說 萬一是我們錯的話 怎麼辦

我當下只回他 那就我處理,當下我還以為外送車有保險

事故當時 我是屬於上班時間

您好,首先車子並不是你騎的,由你賠償非常不合理,也與法無據,其次如果沒有勞健保,你們可以去勞工局申訴.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

小憲 102-11-08 14:04

A車是第一台轎車   我是第二台機車   B是第三台機車

 

A車因為前方有車禍而緊急剎車,我因為來不急做反應而擦撞到了A車,然而B車也撞到我的左邊,導致我又再度往前撞上去了一次,  

 

我要求B車賠償我這台車的所有責任,但她不肯,只肯陪撞到的左邊而已,

他說: 你車子已經先撞到前面了,我只撞到你左邊, 當然賠你左邊

可是我還有再往前撞一次A車

所以我想就上調解委員會談,

我有跟A車要了行車紀錄器 ,

我還要帶什麼證據嗎? 我有幫我的車子都拍了照

 

想要問我可以跟B車要我的車子所有賠償嗎? 還有醫藥費跟精神賠償費,

都可以索取嗎?       

還是前面就真的是我自己要去賠償呢?

 

如果他不賠償  我可以告他什麼嗎? 

 您的傷勢如何? 初步分析表對於肇事原因如何認定? 要先釐清細節才能判斷責任如何,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小憲 102-11-08 14:2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的傷勢如何? 初步分析表對於肇事原因如何認定? 要先釐清細節才能判斷責任如何,如 ... (恕刪)

 

 

傷勢是還好.. 只是現在走路都拐拐的..變得無法騎車.. 而且也不敢修車 

 

不知道修好了他會不會不認帳        

 

 

發生車禍過幾天才有 初步分析表  呢?  

 

要去哪裡申請呢      

 

 

警察有說  我賠A車  B車賠我  當下也都無異議.   

是因為都未保持安全距離..

102-11-08 05:35

我六歲時父母就離婚了,我跟父親,兩個妹妹跟母親

之後父親再娶,並在我國小的時候,父親搬到台中居住就再也沒聯絡

 我由姑姑養育。

後來父親95年過世 當時不懂也不知有債務 故沒辦理拋棄繼承

過世當時妹妹均未成年,我已成年。

現在得知有銀行債務約兩百多萬

請問我們情況是否適用修法後民法繼承篇第1-3條的:

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還是說有其他法條可用?

懇請各位熱心的律師替我解惑。感激不盡。


您好,可以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

林智群 (klaw) 102-11-08 17:07

 你的情況應該可以適用你引的條文,也就是以你取得的繼承財產範圍內才負清償責任

小如 102-11-07 15:02

張景堯律師

您好,我與先生認識期間因他在外工作自行租房子,跟我父母提起說開銷很大而我父母就先把一間房子給他住且毫無收取任何房租,直到去年結婚了,婚後他說明想趕快生孩子若我不配合他就大發脾氣,平常的情緒控制也不好甚至有時還想打我是我趕緊跑掉,不久後我便懷孕了,先生聽聞我懷孕後卻逃避責任離家1個多月都沒回來,因我考量胎兒越來越大需要給孩子一個正常成長環境,所以我主動找他回來,之後持續到我生下一名女寶寶後二個星期做月子期間他有天下班回來對我咆哮斥責我沒能力生兒子讓他的父母在家族面前丟臉,同時他們對我完全不聞問也不負擔我及小孩的任何費用,離家又4個月之久,我到法院訴請離婚在上個月已簽自離婚了,目前待小孩監護權要處理。可是我看他最近完全感受不到他對我還有任何情份及有對小孩責任感而是自己非常消遙自在,我覺得我當初很像被他騙婚

※請問我可以告他詐欺騙婚嗎?

※何種情況是詐欺騙婚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告騙婚應有困難,畢竟您們也已經有生活了一陣子,故現在的重點,應在於離婚小孩監護權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須釐清的是雙方目前就未成年子女監護問題仍有爭議?對方欲爭取監護權?或者雙方可藉由協議之方式處理?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淺花 102-11-07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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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我不清楚法律的事,只能聽聽朋友跟網友的意見,所以到現在才處理。
有網友表示這邊律師很熱心助人,所以過來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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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觀看這篇問題的律師,請容我先把事情敘述完,謝謝。


您好,小妹是個剛出社會的新鮮人,去年八月與前男友分手,原因是我認為A是個不尊重別人隱私的人;某次出門,我上洗手間請A代為看管包包,但是出來的時候卻發現A在翻動我的包包,在看皮夾跟手機的內容,我很生氣的要A停止這個行為,A卻嘻皮笑臉的覺得沒甚麼大不了,交往時間短短一個月便分手了;目前正穩定交往一名朋友介紹的男士;前男友簡稱為A,現任男友簡稱為B。

去年與A分手後一個月手機租約到期,毅然決然的捨棄使用的多年的號碼,申請了新的門號以及智慧型手機,並沒有告訴A。臉書線上遊戲、RC語音,通通都刪除好友並封鎖;A卻一直開分身帳號加我好友,我只好一直刪除,後來臉書、RC都乾脆放棄不使用了,但是遊戲已經玩了3年不可能放棄,該遊戲有缺點,任何人都能夠寄送短訊息給任何人,就會不斷收到A先生的分身大軍的短訊,只好暫時不玩(大概半年多都沒有登入)。


今年1月底,在奇摩信箱收到自稱A先生的姊姊的人傳來的信件,內容大致為請我不要和A先生糾纏不清,我也清楚明白的告訴她,我沒有與A聯絡。
分手後到1月底A先生姊姊信件這段時間,A先生時常表示,若是我不理會他,他要自殺,要我參加他的喪禮,後來又說他自殺送醫,平安出院;甚至到我老家(身分證上的戶籍地址)找我,我不住那所以沒有找到我;然後同學告訴我,A先生在臉書上開了分身帳號,放置我和他的親密合照以及通訊的對話內容,雖然我已經檢舉,但臉書沒有處理,我也有告知A先生的姊姊請他刪除。


過了半年多都沒有A先生的消息,我以為他應該已經放棄,A卻在今年國慶日撥了通視訊電話,當時我嚇了一跳,立刻切斷通話,A在這之後不斷的傳簡訊過來,大概有20封左右,過了一星期找到封鎖電話的方法才沒有在收到簡訊;過不久,遊戲內也收到A先生分身的短訊,快一個月大概有上百封,內容大致為你被惡靈附身必須要信耶穌來拯救你、B先生人品不好,不然就是你很會擠乳溝之類的性騷擾,我回覆的內容只有請停止傳送騷擾短訊,否則報警處理,但是A都不以為意。
最近連手機通訊軟體LINE,A先生也不斷加我好友,也只能不斷封鎖並刪除;連LINE上的相關遊戲都會一直收到A先生的邀請(LINE的遊戲能夠單向加友),我也放棄了LINE的手機遊戲通通移除了。


幾天前,連我媽媽跟妹妹也收到A先生的臉書邀請,告知朋友這些事情之後,朋友告訴我A先生跟認識我的人還有以前同學說,我是他的未婚妻或是男友,變成有人以為我水性楊花,讓我困擾不已。
我天天都害怕出門後A先生就站在門口,接到不認識的號碼都怕是A,不知道從哪裡知道我的門號(換門號後以前同學也不知道),連出門都怕抬頭看到的路人就剛好是A,連晚上睡覺都會夢到被A追趕,窮追不捨到這個地步。
請問我該怎麼辦,我已經不堪其擾了,A又有什麼法律責任


再次感謝看完這篇的律師,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15: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我國現行法對於所謂的騷擾行為,除非是家庭成員,或是跟蹤行為,否則目前沒有專法可管,本文深感遺憾。

2、但是倘若對方要是有以下的行為的話,您仍可以蒐證提告

(1)對方倘若有四處散撥足以誹謗名譽事蹟,如說您水性楊花、始亂終棄等,此部份涉嫌誹謗罪。

(2)對方倘若公布與您交往的私密來往記錄、包含照片、email、實體信件等,這個部分涉嫌觸犯誹謗罪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其中若有涉及情色的物品(如性愛照),則另外涉嫌散佈猥褻物品罪。

(3)倘若對方傳遞給您的訊息包含不當性暗示,則觸犯性騷擾防治法,可處罰鍰。

(4)倘若對方持續傳送簡訊、line留言、email、電話騷擾,數量過多,嚴重干預您的生活作息,此部份涉犯強制罪。

(5)倘若因此造成您罹患精神疾病的話,則涉犯傷害罪。
(6)倘若對方直接跟蹤您的話,這個部分涉嫌違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罰鍰,並且可以請員警制止。

3、本文建議您針對對方可能涉嫌之犯行積極蒐證,包含以拍照方式將簡訊、留言存證,開立診斷證明書、錄音、請家人作證,然後提出告訴。(因為上述部分罪行有告訴期間6個月的限制)

Louis 102-11-07 11:25

各位律師您好

於今年10/23遛狗時接獲稽查員告發未立即清掃畜犬便溺,當時有攜帶清除糞便之工具,也向稽查員表示願立刻清除,非故意不清除寵物糞便,仍遭開單。

 

10/24陳情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

1. 本人出門遛狗皆有自備清除糞便之工具,固定會清除寵物糞便,無故意不清除之意。

2. 環保署今年七月已將《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擬將冷氣機滴水、公眾場所寵物排便未處理與住家外容器積水未清,改列「輕微違規」行為,違規被查將不立刻開罰,以「勸導」為主。

   本人為初次受告發,並非屢勸不聽,且有良好清除寵物糞便之習慣,往後必將加強留意寵物便溺位置。

 

11/7收到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陳情回函:

"本案經原告發人員說明,稽查時發現臺端所有犬隻隨地便溺後,臺端未清理其排泄物,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本局依臺端違規事實製單舉發,並無違誤。...臺端既為該犬隻飼主,即應負清除畜犬便溺物之責任,本案因臺端違規事實明確,本局依法告發並無不當,元告發仍予維持。"

 

告發當日有攜帶清掃工具,只是未注意畜犬大便,稽查員告知時也表示願立即清掃,沒有不付清除畜犬便溺物之責任。請問各位律師是否還有申訴管道與駁回機會?

 

感謝您的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14: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問題,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當時僅為一時疏忽未注意寵物排便,發現後立即清除,稽查人員是為了衝業績所以故意開您發單的話,您可以以稽查人員違反行政法上誠信原則,提起訴願救濟

小喬 102-11-05 13:28

離家出走10幾年的婆婆回家了
婆婆整天跟外勞(外勞是照顧老公爺爺奶奶兩位老人家)吵吵鬧鬧甚至打外勞 胡亂栽贓子孫 老公 長輩 對老公的爺爺奶奶大呼小叫
雖不是針對我 但總難免掃到颱風尾

公公跟婆婆沒有離婚 但是離家出走這十幾年音訊全無 對子女也沒有盡到任何義務及責任

家裡的長輩及老公都不希望她繼續在這個家中 老公想趕她出家門

但她卻死賴著不走 請問這該怎麼辦呢?

聽說會趕她出家門卡到棄養老人的問題 所以想問問該怎麼處理!?

您好,這問題可以分兩部分處理。建議你父親可以提出離婚訴訟,這樣母親就無理由與父親同住,而子女也無與母親同住之義務。遺棄罪部分必須你母親有無自救能力的狀況,也就是說你們不理他,他就會有生命危險,才會構成遺棄罪,但由於你母親並無撫養你們,你們可以提出確認撫養義務不存在之訴。

102-11-05 03:14

您好

我父親民國95年12月去世,當時未知有債務也沒辦拋棄繼承

因小時候父母離婚,兩個妹妹跟母親。我跟父親,但無居住一起。

父親再娶並搬到外地居住也無聯絡,我由姑姑照顧。

現在收到銀行通知催繳父親10年前的卡債 

上個月辦理限定繼承被駁回說,不適用新法,3個月期限已過。

請問接下來該如何抗告 或如何主張限制責任?

(95年當時我妹妹未成年 我已成年)

謝謝

仍可援引其他規定,主張限定責任,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謝仔 102-11-03 09:55

你好~事情是這樣的

四個月前我透過信義房屋來賣到我的房子(頂樓,非海砂)

後來有一位自稱買主夫妻的姐姐來看一次就下訂金了

他們以說年輕夫妻預算有限的理由不斷壓低房子的售價

後來我們想說因房屋老舊(31年)需要維修

便以低於市價約4成的價格賣給他們,成交金額"470萬"

結果交屋後第二手(投資客)立即透過其他房仲介轉賣"720萬"

一周前第三手買入開始裝潢時發現天花板水泥剝落鋼筋裸露

第二手就以重大瑕疵為由透過信義向我主張賠償"70萬"

我便請信義房屋房屋修繕團隊去評估

結果是不影響房子結構而且修繕金額只要"24萬"

 

請問..

1.第二手是不是有違背公平交易的誠信原則?

2.當初信義房屋未檢查相關屋況及買屋的客戶是不是有責任?

3.第二手已轉賣第三手的話,第一手還要負擔"完全"維修責任嗎?

4.第二手委請的房屋仲介是否也有未檢查相關屋況的責任?

你的問題牽涉物的瑕疵擔保責任,但不知你們的驗屋過程細節為何,如果過程已經能讓對方可知道這瑕疵,責任的有無就有爭執空間,另外第二手買房屋的方式沒有問題,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當初所賣之房屋已屬老舊,此在買賣時對方應該很容易就看出,而對方現回頭來向您主張物之瑕疵,首先需視當初對方驗屋時是否已經有發現該瑕疵,本件是否有權利濫用情形,也是將來可以主張的爭點,至於房仲的部分,則仍要再進一步去釐清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a 102-11-02 20:30

各位律師好,我的父親今天在行車過程中撞到超越停止線停車機車,當時對方在等紅燈的狀態,我父親的車輕推過對方腳踝造成對方韌帶拉傷,請問這樣雙方各要負什麼責任呢?

還是要看當時路權是如何

你父親是否處於能行車狀況

以及是否可能遇見對方有違規

你還是先行參考初步分析表去認定是否有過失

如果有過失就有刑事過失傷害問題及民事賠償責任問題

Mia 102-11-02 21:10

您好,我的父親處於綠燈左轉的狀態,沒有注意到對方的車,並沒有辦法遇見對方違規的狀況.此外,想另外請教如果要和解的話,對方提出怎樣的金額範圍才算合理?

momo122255 102-11-01 16:46
律師你好我先生發生車禍右手手腕開刀送鑑定結果責任歸屬都在對方 私下想找他談和解不出面我先生對他提出傷害告訴 對方出庭有像法官坦承是他的錯 法官問他要和解他也說好 結果到調解委員會他又改口說不是他的錯 說他有申請覆議請問他這樣申請會有什麼結果 ps:我們這有監視畫面
原則上還是等鑑定報告覆議結果 檢察官應該是會起訴 再由法院去認定是否有過失 而決定是會判刑 如果要民事求償 要另外提出訴訟
hijks2046 102-11-01 14:13

  我是一名醫師,為了門診請假之事與本科主任有些嫌隙。近日他將一

些資料送給 "醫師資格審議委員會" 意圖將我革職。我的問題有幾個部

分:

第一部分: 科主任
1. 科主任所送的資料全是事實,但是有所偏頗,營造出我工作不力,故

意不配合的形象,來誤導委員會中的其他主任醫師。但其實我仍然負擔

許多其他事務。

2. 他曾在我所送的一些申請上,留下如: "不應逃避門診的責任,與該

負責的行政業務。請對提出申請一事務必三思,考慮清楚其中是非與得

失" 的字眼。讓我深感遭受污辱與受到威脅。

  所以他所送的資料大概分成兩種:
1. 部分事實,但會誤導他人
2. 模糊的字眼,但是暗含抹黑之意。

  在法律上,我有任何可以保護自己的辦法嗎?


第二部分: 醫師資格審議委員會前
1. 委員會一開始僅給我開會通知,經我要求之後,也只肯給我一個精簡

版的描述。
2. 直到正式會議時,我才被允許閱看全文。但是佐證用的附件,也沒有

提供。

  我覺得我並沒有受到公正的對待。若是將來委員會做出對我不利的判

決,我是否可以經由法院提出申訴或是糾正?


第三部分: 醫師資格審議委員會後
1. 我在委員會解釋科主任抹黑我之手法,但這部分似乎未獲認同。會後

委員會未下任何指示或說明即請我離去。
2. 會後我由某些委員口中得知,委員會當日無法投票決定我是否有疏失

,會去調查我停診是否符合院方規定。
3. 我自行調查之後,發現確實有瑕疵。院內規定停診需付上請假單,但

我發現我的停診規定送出之時,秘書未將請假單一併送出,而且管理部

門也核許了。聽說委員會想要依此辦我曠職,以將我革職。

  想請問的是,委員會逕行修改調查方向,且未將此對我進行任何告知

,若是將來委員會做出對我不利的判決,我是否可以經由法院提出申訴

或是糾正? 請假部分的瑕疵,秘書與管理部門也難辭其咎,若是只處罰

我,或是只對我重罰,不符比例原則,是否可以經由法院提出申訴或是

糾正?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先區別您是公立醫院還是私人醫院,但無論是公立或私立,當院內途徑走完後,均仍得再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為救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單就您所述,還沒看到相關資料前提下,若之後真被懲處,可提出損害賠償訴訟,當然可能也有刑事妨害名譽可能性,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默默 102-11-01 00:51

我男友前陣子到小吃部消費 陪酒小姐下班後 上了我男友的車 後來酒醉在車上發生了猥褻行為 雙方你情我願下發生的 後來該女子反悔立即下車 隔日派了許多人到我的店打他 開口要50萬精神賠償 後來我男友提出傷害告訴  十五天後該女子反告性侵 現在男友被檢查官起訴了 依刑法第225條第1項 起訴  我想請問律師若該女子不是一開始就也有意思 為何願意上車 又沒有人逼她 而且也沒有馬上做報警處理 私下調了一些人馬要處理 而且開口五十萬  擺明就是仙人跳 女子利用自己是女生的關係 在法律上占上風 難道這樣的事件 該女子 都沒有任何責任嗎?! 請問律師 男友若被起訴後 法院會如何做處置?!

您好,第225條第1項算是刑度不低的罪,且一旦判決有罪,並無緩刑易科罰金可能,建議委任律師辯護,讓法院清楚事實經過及提出法律,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主張

依您所述事實,被告係遭檢察官刑法第225條第1項之乘機性交罪,若遭判決有罪的話,依法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又此罪法定刑在二年以上,原則上法官無法宣告緩刑,且並非告訴乃論之罪,誠屬重罪,實應小心處理為上,故後續建議您趕緊委請律師被告辯護,並儘速閱卷瞭解案情,以俾早日確定可行答辯方向。

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猥褻罪)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Nico 102-10-31 16:24

請問一下我騎車行經十字路口右轉再出彎口與一輛路旁想過馬路的騎士

紅燈逆向衝出來與我對撞發生車禍車頭擦撞到對方左車側

對方距離過近 沒反應時間幾乎是在彎道中撞上去的

事後對方和解態度不佳說沒聽過被撞還要賠償

請問這樣來說我沒違規也沒超速對方紅燈逆向行駛

我須需要付的責任會比較大還是對方?

 您好,初步責任歸屬可先看初步分析表,但訴訟中常會送鑑定釐清責任歸屬,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102-10-30 20:54

首先,是我目前了解我身邊有兩起案例

同時都是104專案,合約金額皆為十萬。

在簽訂補習班合約時,並沒有給予身分證,卻被補習班盜用之前在補習班資料中的影本

,同時也沒有拿到合約副本就被對方收走。

因此在銀行致電後,暫緩了撥款。

一個被推銷了視聽課程

一個聽了一堂,現在補習班要追討百分比學費。

業者現在矢口否認事專案,明顯廣告詐欺

請問要如何去證明是補習班盜用身分?還有事後應該如何蒐證?

還有對方應該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還請各位律師幫忙,當事人相當著急。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1 15: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補習班終止契約的部份,依教育部頒佈的契約版本,必須有退費的規定,您所繳交的款項,必須扣除已經上課的費用跟其他的必要費用後,將餘額退還給您,倘若契約沒有約定,則是違法的,仍然可以主張。(簡言之,就是可以請求返還剩餘費用

一休 102-10-29 20:38

第一次發生這樣的車禍 不知道後續該如何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停車場出口  /___

事故當天我要從賣場出口左轉
左彎前已確認左右無來車(右邊十字路口紅燈)
但當我轉過去(過中間雙黃線) 發現後方有亮燈
一轉過去 便看到對方車輛已貼近我的機車後方 下一秒我就撞倒在地
他的左前方撞到我的右後方 由於我沒看到對方來車 所以不清楚他的行駛路線 
因為當時車流量很大,我人被機車壓住 路人協助後並無保留現場狀況
警方後來有到醫院向我做筆錄 對方酒駕0.49
我的腳骨折 無法工作半個月 這段期間大多由對方保險公司來討論後續狀況
今天對方保險公司說警方的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已出來
肇事原因是因為我方左轉車未讓直行車
所以目前的狀況是我該負責嗎?

我們都認為和解是最佳的解決方法 
但是一些責任歸屬我實在不了解... 
或是我還能怎麼做 讓自己的權益受到保障

 初步分析研判表只是參考用,有疑問可申請鑑定

小木 102-10-29 15:44

?????您好:

(此處昏暗無燈光),因右側不易出入,而由左後車門搬運物品(搬運時皆無來車),搬運至車尾正要趨前時,發現騎士公車擦撞車禍,報案後發現車門撞擊痕,檢方推測為撞擊車門後與公車擦撞致使騎士死亡,以過失致死做筆錄

 檢方說法為此處本不宜搬運物品,認定有責任車門開啟程度並不確定,目前無任何證據

 

騎士撞擊車門非猝不及防之開啟,騎士可能超速或故意行駛於公車及路邊停車之狹縫中,(我與公車乘客交談時有人提及騎士有鑽行的情形。)且搬運時有注意來車,若此時欲上車駛離,可能反成受害者,是否可以此為辯論依據?

 

騎士可能酒駕(血液中測出酒精,但檢方稱可能因出血原因,有30min之前載運之乘客可做證無喝酒)那酒駕證據是否有效?

 公車司機稱沒有看見機車騎士,但若機車騎士為先撞擊後再撞擊公車左後側,我方目前推測除非機車速度很快往前追撞,或是狹縫併駛無法閃避,那公車司機的責任應占多少比例?目前我方還可做哪些查證以確認經過,降低肇事責任?謝謝。

您好,不知目前案件進行到什麼程度,是偵查中?偵查終結已經起訴?應詳閱相關資料後才能擬定訴訟策略

小木 102-10-29 16:41

您好:本案偵查中,但檢方於筆錄時對我方詢問較多,也有於筆錄時說那邊本來就不應該搬運大型物品,不然就不會因為關門時間差而發生此次車禍

因為擔心檢方往不利我方的方向調查,我們想自行能夠做哪些舉證的資料蒐集。

警方筆錄時未將我方列為過失致死嫌疑人,但有將司機列為嫌疑人,

但檢方筆錄時則雙方皆為嫌疑人。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0-29 16:47
回覆 小木 的發言內容:

您這要拿事故現場圖及照片給律師評估,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私密留言諮詢或來電,謝謝。

https://www.facebook.com/tsai.attorney

C C 102-10-29 10:39

想請問一下:

朋友與前妻離婚, 針對女方的欠款提出支付命令申請, 新北市地院判決確定, 女方須支付還款.

朋友收到正式判決書後, 向新北市地院提出強制執行請求, 今天接到通知, 案子已移交台中地院

處理,  因為女方工作的公司在台中.  

今天連絡台中地院, 他們要求朋友再提供判決書正本, 後續他們會處理.   請問此時朋友還會需要到台中出庭嗎 ? 還是這只是他們依 劃分執行的責任區域做分配而已. 朋友只要等待執行處通知已收到欠款即可 ?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應該以書狀進行補正執行名義即可,一般而言,針對薪資強制執行程序,通常都不會開庭或通知債權人到場的。

翁? 102-10-27 16:01

請問一下  我有1位朋友 出了一點小問題  他跟他朋友去租車>>  下面我先用 甲方 乙方 來說  <<

甲方跟乙方 在一間租車行 租了1台汽車 甲方:滿20歲有駕照 <是租車

乙方沒滿20歲 有押摩托車跟身分證影印本在那  甲方押汽車駕照影印本  

這樣請問  如果出了車禍  甲方不打算賠償人不見

乙方要付一切責任嗎??  還是乙方 有哪些責任需要負責?

本件應先釐清租賃契約承租人是何人?該名未成年人有無擔任連帶保證人
另外應注意的是,未滿二十歲之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故其與他人訂定之契約依法為效力未定,其後若經其法定代理人拒絕追認者,則視為自始無效。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需依證據判斷誰是司機,因為車禍本身是以行為人負責。但租車部分,車行可針對承租求償。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小鎖 102-10-26 22:21

律師您好,我加了賣方的Line(小萱x6688)之後,從Line向自稱物品在台灣的賣家訂貨。之後有大陸口音的A男士人打電話和我確認訂單和地址。他們再透過在桃園機場海管那邊的冠麒物流交由黑貓桃園機場特辦營業所,送到我這邊。102年10/22日(三),付款簽收之後才發現貨品搭配錯誤且不齊全,去附近的黑貓問才發現物品是從大陸那邊運過來,還經過海關。黑貓說寄件人和黑貓有合作關係,款項將於10/31(四)匯給對方。黑貓說他們只負責收、送貨和匯款給對方,除非有警政單位的命令他們才有辦法攔截款項。我打給包裹上的寄貨人,大陸口音的B女士說他那邊只是物流所以我要自己聯絡廠商。我回撥跟我確認訂單的A男士的電話,他說貨源不是他們那邊、沒有鑑賞期,貨不是他寄的,要麻補貨要麻退貨退款但要扣2000元費用。他們退款的方式是他們必須先從黑貓這邊收到款項和有問題的貨品,確認有問題之後才要轉帳給我。我不知道他們的公司行號名稱怕錢和貨品一去不回。奇怪的是1.小萱不敢親自從Line打出跟我確認訂單的人的電話號碼是幾號,好讓我報案時提供他與A男士是一夥的內容,2.A男士講說他和小萱只是同事,在公司內也沒有小萱的聯絡方式,小萱也說不知道老闆的聯絡方式只說會請他跟我聯絡,3.跟我確認訂單的那A男的電話號碼和寄貨人(冠麒物流)的電話號碼只差在最後三碼,讓我懷疑他們都是同一夥的 4.我從Line問不到公司的連絡資訊和負責人。所以我就先去警察局報案了,但是沒辦法知道任何人的名字所以沒辦法針對誰提告。請問 1.黑貓的單子上沒有寄件人的名字和地址,我可以請黑貓負什麼樣的責任呢?  2.可以寄存證信函給黑貓說,這貨品有問題,對方疑似是詐欺已交由警方偵辦,賣方與買方尚未妥協之前不得將款項匯給寄件人嗎? 3.冠麒的B女士講說他那邊可以申請退款,我沒有冠麒物流的地址,也不知道公司是否存在,疑似只有黑貓知道,那我該如何寄存證信函給冠麒,履行申請褪款事宜呢?  4.警方會幫忙偵查後證實他們是同一夥的詐騙集團嗎? 因為款項快被黑貓寄給對方了,煩請諮詢家提供寶貴意見謝謝!                                            小鎖

可可 102-10-27 15:20
回覆 小鎖 的發言內容:

 

你好,小鎖。 今天收到x6688 黑貓的貨品,檢查之後發現是傢伙。懷疑碰到詐騙團夥。和你遭遇一樣。打電話給黑貓,他們說和商家有合約,月底會匯錢給商家。讓小萱給我打打電話,她一直說沒有電話,她老闆不在。我也沒有辦法了。希望能聯合找police幫忙。請聯絡我 email:hitliqiang@gmail.com.
可可 102-10-27 15:31
回覆 小鎖 的發言內容:你好,小鎖。 今天收到x6688 黑貓的貨品,檢查之後發現是傢伙。懷疑碰到詐騙團夥。和你遭遇一樣。打電話給黑貓,他們說和商家有合約,月底會匯錢給商家。讓小萱給我打打電話,她一直說沒有電話,她老闆不在。我也沒有辦法了。希望能聯合找police幫忙。請聯絡我 email:hitliqiang@gmail.com.

 

小鎖 102-10-27 16:40
回覆 可可 的發言內容:可可好,我已將我的連絡電話、skype和Line寄到妳的信箱了!盡速聯絡我!
回覆 小鎖 的發言內容:你好,小鎖。 今天收到x6688 黑 ... (恕刪)

 

小鎖 102-10-27 16:54
回覆 小鎖 的發言內容:黑貓說冠麟物流就是清關公司,電話是0923933288。我的包裹上冠麟的電話是0923934*199*。有一通很奇怪的電話,聲稱是我當初的賣家老闆,電話是0923934*173*,假裝來回應貨品問題,好笑的是他不知我訂了什麼。這兩個號碼只差後面那三嗎?我合理懷疑冠麟就是鬼,就是詐騙集團。在我之前也有一個人被騙,他的賣家和我的賣家不同,但連絡他的也是0923934*173*,所以更確定他們是詐騙集團了!
可可 102-10-28 12:14
回覆 小鎖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鎖 的發言內容:今天一個自稱姓劉的先生打給我,0923-934-173. 說了兩句,電話轉交給另外一個先生,自稱姓王,是他們的老闆。態度比較惡劣,說退貨不可能,不可能是假貨。 最後直接說:想處理就處理,不處理就算了,掛機。。。。。。有點可惡的說。

 

小維 103-01-16 17:39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跟你遇到相同的情形.那你後續怎麼處理?已經處理好ㄌㄇ?求助..很急

小維 103-01-16 17:57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現在跟你遇到相同情形.那請問後續你怎麼處理?已經處理完畢了嗎?

豆子 103-02-23 02:10

你好~我也有類似情形

也在隔天通知黑貓ㄌ~

黑貓客服也有打來給我了~

現在只保佑自己的錢別己經在詐騙的人手上了.....

打算要去消基會了....

陳先生 102-10-26 22:20

今天我的車子停在白線內(無壓線)
確定為路邊線15公分
卻被一輛八十歲的機車騎士後輪擦撞
導致鋁圈中間標誌被整個A起來 破了一個洞
後車輪上方有一道很明顯的刮痕,長至駕駛座車門
後照鏡也被撞到反折破損

問題是
1.對方家屬說是我後照鏡可能在白線上,感覺就是一副不想理賠,
請問路邊停車 停在白線內 輪胎無壓到線 還有幾公分的間距
後照鏡也是原廠,無改裝,那我算違規嗎????


2.可以提供白線停車"後照鏡"相關法規給我嗎????

3.當時事發經過,我人不在場,所以沒辦法查看車身損壞,做完筆錄
隔天白天 視線比較亮的時候,才發現有其他車體損傷,警察也沒仔細拍照
所以我發現他是先撞擊點是在後輪,直接擦撞到前面,我才自己拍照存證
這樣會影響 交通初判表的結果嗎???

4.因為我急需用車,跟對方保險聯絡,他說我可以牽過去估價,他會至現場看車,現在車子修好了,我可以先付錢領車,在求償嗎??????還是先付錢會有爭議?????

5.我可以捍衛我自己哪些權益???

6.我可能面臨哪些民事刑事責任嗎????(對方擦撞後受傷)
希望回答的大哥大姐們可以一一幫我解答,
受小弟一拜 感謝
 因為可能文字上需要多一些解釋 謝謝唷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15: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國並沒有針對後照鏡的位置有特別規定,因此只需釐清您是否停放於禁止停放車輛位置,及停放位置是否造成往來交通危險判斷。

2、員警所製作之筆錄、現場圖會直接影響出判表。

3、倘若您索取到出判表,結果對您不利的話,您可以提出證據之後申請車禍事故鑑定

4、倘若該車禍事故您有肇事責任,造成對方受傷,恐涉有過失傷害過失重傷等罪嫌。

小鎖 102-10-26 22:16

律師您好,我加了賣方的Line(小萱x6688)之後,從Line向自稱物品在台灣的賣家訂貨。之後有大陸口音的A男士人打電話和我確認訂單和地址。他們再透過在桃園機場海管那邊的冠麒物流交由黑貓桃園機場特辦營業所,送到我這邊。102年10/22日(三),付款簽收之後才發現貨品搭配錯誤且不齊全,去附近的黑貓問才發現物品是從大陸那邊運過來,還經過海關。黑貓說寄件人和黑貓有合作關係,款項將於10/31(四)匯給對方。黑貓說他們只負責收、送貨和匯款給對方,除非有警政單位的命令他們才有辦法攔截款項。我打給包裹上的寄貨人,大陸口音的B女士說他那邊只是物流所以我要自己聯絡廠商。我回撥跟我確認訂單的A男士的電話,他說貨源不是他們那邊、沒有鑑賞期,貨不是他寄的,要麻補貨要麻退貨退款但要扣2000元費用。他們退款的方式是他們必須先從黑貓這邊收到款項和有問題的貨品,確認有問題之後才要轉帳給我。我不知道他們的公司行號名稱怕錢和貨品一去不回。奇怪的是1.小萱不敢親自從Line打出跟我確認訂單的人的電話號碼是幾號,好讓我報案時提供他與A男士是一夥的內容,2.A男士講說他和小萱只是同事,在公司內也沒有小萱的聯絡方式,小萱也說不知道老闆的聯絡方式只說會請他跟我聯絡,3.跟我確認訂單的那A男的電話號碼和寄貨人(冠麒物流)的電話號碼只差在最後三碼,讓我懷疑他們都是同一夥的 4.我從Line問不到公司的連絡資訊和負責人。所以我就先去警察局報案了,但是沒辦法知道任何人的名字所以沒辦法針對誰提告。請問 1.黑貓的單子上沒有寄件人的名字和地址,我可以請黑貓負什麼樣的責任呢?  2.可以寄存證信函給黑貓說,這貨品有問題,對方疑似是詐欺已交由警方偵辦,賣方與買方尚未妥協之前不得將款項匯給寄件人嗎? 3.冠麒的B女士講說他那邊可以申請退款,我沒有冠麒物流的地址,也不知道公司是否存在,疑似只有黑貓知道,那我該如何寄存證信函給冠麒,履行申請褪款事宜呢?  4.警方會幫忙偵查後證實他們是同一夥的詐騙集團嗎? 因為款項快被黑貓寄給對方了,煩請諮詢家提供寶貴意見謝謝!                                            小鎖

可可 102-10-27 15:30
回覆 小鎖 的發言內容:

 

你好,小鎖。 今天收到x6688 黑貓的貨品,檢查之後發現是傢伙。懷疑碰到詐騙團夥。和你遭遇一樣。打電話給黑貓,他們說和商家有合約,月底會匯錢給商家。讓小萱給我打打電話,她一直說沒有電話,她老闆不在。我也沒有辦法了。希望能聯合找police幫忙。請聯絡我 email:hitliqiang@gmail.com.
mmm 102-10-26 17:11

為了寫清來龍去脈所以有點長,還請見諒

事由:

2010年我妹夫因做生意和簽賭欠錢多次已成銀行拒絕往來戶,後並常向地下錢莊借錢周轉。妹夫為了還地下錢莊的錢,向他哥哥哀求以名義是哥哥的父母房子為擔保,然後請我妹以借款人向銀行借錢。

妹夫哥哥同意,但要求銀行由他找(總覺得怪怪的),且要求要我妹這邊的親人當連帶保證人(我和我弟),另再由妹夫自找一連帶保證人,妹夫哥哥自己也是連帶保證人

用條列的:

銀行借款 : 350萬  分8年償還 (應該是消費貸款合約上沒寫)

借款人: 我妹

擔保品: 妹夫哥哥名下的房子。是設定 為高限額抵押權

連帶保證人(依序): 妹夫哥哥、我、我弟、妹夫的朋友

 

現在,妹夫找我媽哭說生意不好,貸款已經兩個月沒還(之前也常逾期還),暗示要我們這邊幫忙還錢,不然銀行可能會向連帶保證人追討。

根本是死皮賴臉又想請別人收他的爛攤子,已經有多次紀錄,我們這邊已幫他還過不少錢,他哥哥不想再幫他並也想賴給我妹這邊的親人(他哥和嫂就說我妹也要負監督不周的責任)

 

問題:

1.到時候,若因為多期還款未繳,銀行要終止債權並要追討時,會以什麼順序來追債?

 有查到銀行法12條規定不得先向保證人求償,但大部分關於連帶保證人的討論,都說因為已放棄先訴抗辯權,所以連保人無權要求銀行。而打聽到是銀行會先從追討方便的(例如銀行存款、固定工作收入等現金)開始討債。

(銀行法12條 也有規定提供足額擔保之貸款銀行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  所以銀行是不是不管法律如何,會以方便追討的順序來追討?)
 

2. 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確保銀行:

先向債務人追討(我妹也早沒錢了)----->不足再強執擔保品---->最後再找保證人?? (重點就是要妹夫 以及 妹夫的家人先負起責任 也讓親家公親家母知道)

 

3.還是有其他自保的方法嗎?(可以解除保證人嗎?雖我查到的資訊都說很難...) 

本件應先釐清擔保品(動產)之所在以及當地動產市場性如何,如果供擔之動產本身拍賣不易的話,銀行勢必會多管齊下,全面對於借保戶一網打盡,設去先作假扣押查封、扣押薪資之動作。
其次,就您所提到的銀行法規定,並不限制銀行假扣押之保全程序進行,此部分尚請留意。
再者,本件係於銀行法修正後徵提連帶保證人之案件,則顯然是在徵信程序時即有擔保估值不足之狀況,否則銀行應不致冒著違反銀行法規定遭鉅額行政罰的風險而敘作本件貸款案件...得不償失。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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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102-10-26 00:24
事情發生的經過是上個月九月中旬 我在工地攀爬A字梯時

不慎從七呎(210公分)的高度掉下來 當時我與同事一組 由他扶樓梯

我當時有著工地安全帽 安全鞋 雙勾式安全帶(不過沒有地方可掛勾)

我則攀爬A字梯 到上方作業 但是由於同事並沒有將樓梯扶好

造成A字梯在我到達七呎高度時 搖晃幾下後 我便從上方掉下來

造成我左臂橈骨 左邊後方第六支肋骨 封閉式骨折 並且有腰部挫傷

頭部及左手臂 有一些明顯的外傷 經由前後三次的回診 已經由醫生判定

需要專人看護一個月 以及 需復健休養三個月 因為從受傷至今

我的老板僅僅在初期 會偶爾打電話來關心之外 ( 主要是詢問何時能上班)

但是只要談到關於 有關受傷的期間 薪資部份該如何補償

每次都推給保險公司 看保險可以理賠多少錢 再來決定他要給我多少

( 曾經不只一次說過 不是我想要多少就給多少 ) 真的讓我覺得很心寒

後來又說我工作受傷 不能夠把所有的責任推給他( 難不成要我自己怪自己)

辛苦工作的結果 竟然是受到如此的對待 同時也一直不斷的提及 詢問我

職災去申請了沒有? 我的勞保是投保在工會(保額是19047元) 原本是加保

在我老板那邊 因為我的行業是消防弱電系統 這個行業大部份投保勞健保

都是由受雇者自行付費 而我們公司也不例外 也是我們自行吸收所有費用

但是加保在公司費用一個月要兩千多塊真的太多錢(也是保最低工資)

後來才去自行加保在工會 他原本的意圖 是打算看我一個月可以請領多少

職災給付 再來補給我不足的投保薪資 這個我當然不願意 甚至因為這樣

我還特地去勞工局詢問 我本身可否主張由於投保勞健保 是由員工自行

付費 當發生職災的時候 雇主方面沒有權力要求所謂的薪資抵扣

勞工局的回應是絕對沒有問題 再來因為我的老板 根本就沒有誠意解決

我前後跟他協調兩次 最後協調結果 是他補償我五萬元無法工作薪資損失

同時在調結書當中 有明顯註明 勞保補償申請由我自行向勞保局申請

雇主意外責任險的部份 則由上包向保險公司(新光產物)代為辦理申請出險

出險理賠金額 及 勞保職災補償 均歸我所有 並且我亦不能再對我的雇主

還有上包要求任何形式上的賠償 我現在的問題是 關於保險公司理賠

的這個部份 因為我曾主動跟保險公司聯繫 他們回答說 僅可以理賠受傷

醫療部份 ( 採實支實付) 還有薪資補償 (但是要我準備 職災核定函)

理賠金額是我投保勞保職災賠償的另外30% 又或者照我每月實領薪資

扣除勞保給付的金額 就是他們要理賠給我的金額 但是我薪資是算日薪1400元 並不是算月薪(這個部份真的很吃虧)因為我們公司五六月份的時候 工作量很少

銜接不怎麼上 所以也間接影響到我的收入 因此都只有做幾天而已(五六月)

如果要算薪資平均總額 ( 僅僅只有兩萬兩千多元 ) 跟我預期 一個月算20天

有著相當程度的出入 另外一點就是 我能否主張行使 由於勞健保是我自行

付錢來加保 所以應該視同我沒投保勞保 賠償給我三個月全薪 還有我到底

可以跟保險公司要求什麼賠償? 這個部份我真的很不懂 有沒有哪位律師 能夠來幫小弟解惑指點迷津? 謝謝大家
天天 102-10-25 18:42

律師你好..本人在前天買了朋友的中古車,朋友一再保證車子沒問題,而未簽訂買買契約,汽車過戶名下,但事後發現有重大瑕疵....,對方說汽車過戶不負責任,請問我該如何主張權利? 

若要主張民法92條因被詐欺撤銷意思表示,實務上我該怎麼做?   

以上問題  謝謝~~

您好,可主張價金減少,解約,或是損害賠償,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cally2283 102-10-24 17:24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本身身為屋主,第一次將店面出租,與房客簽訂租屋契約日期訂為明年1∕1 ,房客並無明確說出房屋點交日期,也沒明確說出所需裝潢時間,但日前卻催促我盡快將房屋給予他裝潢,但到租屋契約時間未到,還差距兩個半月之久,他也不願意支付我未來兩個月內的租屋損失,卻在昨天強行將他個人開店所需私人物品放置我店面內,如果現在我想違約,收回房子承租給該房客,需要承擔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嗎?? 由於簽訂的是一般市面上的租賃契約,我本身需要賠償房客任何違約金嗎??(我有收簽約金了) 如果房客提出訴訟,我有任何在法律上站得住腳的理由嗎?? 期望您盡快回覆,這事情非常的困擾我,且急需處理,十分感謝您的答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您們有另外的約定,否則應以您們租賃契約內容約定為主,您的租賃契約的日期既然尚未開始,則您可以先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說明租賃契約的始期,並告知未到期前,不得進行裝潢或置放東西,否則即解除契約等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董 102-10-24 16:12

前幾年與朋友合夥買了房子,一開始打算自住,但是因為朋友調職加上房屋漏水問題,協商請仲介賣看看。沒多久就有消息,當初奢侈稅剛開始所以就問了代書說我們還沒辦自住這樣會不會被課奢侈稅,他說只要簽約過戶前辦自住就不會被課到,我們當然就信以為真。過了幾個月國稅局找上我解釋,我就把原因告訴他他也認定沒有投資嫌疑。就此結案。怎麼也沒想到最近好像因為要修法。國稅局又重新認定說要課稅。

1.想請問是不是真的得付這筆錢??這筆錢對我們剛出社會的年輕人真的是無力承擔。

2.為什麼應該是專課有錢人的奢侈稅會拿我們開刀??或是我們真的觸法了??因為第一年明明就已經結案。我不了解為什麼可以在一次課我們的稅??

3.如果真的課稅代書是不是也有責任??

非常希望有人可以幫幫我,感謝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5 15: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國稅局的部份,建議您於複查時,提出該動產確實用於自住之證明,證明當初雖然沒有辦理自住,但是仍然沒有用於營業、且也沒有出租

2、有關稅務的部份,於五年內都可以補課(這部份有爭議),但就奢侈稅-住宅的部份,定義為2年內交易非自用住宅,因此國稅局第二年的稽查,恐與法無違。

3、有關代書的部份,除非可以證明您確實有詢問過,且經代書提供錯誤意見,或是拒絕辦理,才有可能向代書求償

4、本文建議您,積極蒐證,證明該宅確實為自用

翰媽 102-10-24 14:20

我先生在某家有線電視系統新聞部工作,該公司有打卡,9點上班,他常常每天加班到10點以後才回家,工作很多,他在這家公司已工作5年,該部門員工流動率很大, 我先生是該部門最資深的員工,也是年齡最大的員工,47歲,最近其副理不停以不合理的名義對我先生進行懲戒,今年就記了兩次懲戒,懲戒的名義多為動作緩慢等個人主觀的論定為名目來懲戒,每一次副理記懲送到副總批示,副總也一味坦護副理,今年年中,部門又有人離職,原本的兩個者記者都走了,原本是5個人的部門只剩下2個人,先生除了自己的工作外,還要支援記者的工作,天天加班,結果到了10月主管竟以他接手的案子進度拖延為由又記他大過.且有意逼他自己請辭,先生從來沒有遲到早退,工作永遠超時,這有打卡記錄,也有工作日誌記錄,該副理希望集滿三大過,叫我先生自己離職.
該副理是惡意的找理由懲處,因為這位主管跟先生談到懲戒他的理由,跟送到給副總的懲戒書的理由完全不一樣,讓人出其不意,例如:他們做的簡介片,英文旁白配音,當初改配音員是該副理選定,因為經費由該主管控管,結果配音不理想要重配,該主管不願承擔此責任,希望我先生承擔,我先生不答應,該主館就記我先生大過,名義是製作進度拖延.
先生當初進來這個部門時是6個員工,現在只剩4個,事實上這家有線系統集團內,有在做內部整併與經費縮編的調整,我們認為該公司相關主管放任這位副理惡意懲處,想要借此縮減編制,請問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只能接受公司的惡意懲戒嗎?有地方可以申訴嗎?

林靜歆 (林律師) 102-10-24 14:26

 拙見以為要開除員工應符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而且超時工作可以請求超時工作加班費,非自願離職可以申請失業救濟金,但如果你自願離職,當然就什麼都沒有了。如果對方在一些公開文書上有涉及公然汙辱誹謗,可以提起刑事訴訟。 威望聯合律師事務所 www.wewon.com.tw

Anita 102-10-24 08:17

請教專家,

先生因病過世,我們沒有子女,所以依法我(配偶)和婆婆(公公已不在)為法定繼承

1.丈夫的遺產(包括動產)是否我與婆婆分別繼承1/2?

2.登記在丈夫名下的房子尚有為數不少未清償貸款,倘若婆婆繼承1/2,貸款責任應該怎麼分配?我可以要求婆婆分擔一半嗎?

3.房子現在只剩我一人獨住(我們沒有和婆婆同住),婆婆繼承後會不會就有權力強迫我變賣求現?因房子是我和老公一起努力買的,所以我不想輕易賣掉房子,是否有解決的辦法?

謝謝

1你和婆婆應繼分個二分之一 2.繼承後如果沒有分割協議 那就是全部遺產(包括債權債務)均為二分之一 所以你目前現住房屋也是各登記一半 3.房屋如為共有 如果沒辦法為使用或管理協議 那對方還是有權利訴請分割 當然分割方式可能是變價分配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先基於配偶的身分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您可先請求您與配偶婚後增加財產差額之一半,然後剩下的方為配偶的遺產遺產部分才由繼承人您及婆婆進行分配,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Sophie 102-10-24 01:22
您好: 之前跟朋友合夥,我後來拆夥退出,並已簽訂退夥同意書!但因當時店面租約是用雙方的名字共同跟房東簽約,也有把租約公證! 目前房東同意變更承租人,要求承接者沿用舊合約並重新公證。但朋友要求和房東重談合約,包括租金房東不同意,並表示這樣就算我們違約! 因租約公證,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因為我早已退夥也簽訂同意書,並有註明原合夥使用店面,自本約成立後,即日由甲乙雙方會同向房東變更承租人名義。另也註明爾後該行所生之債權債務及應課稅捐,並其經營有關一切事項均歸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想請問, 1、如果房東真的認定是違約而提出強制執行,我是否仍需付連帶責任?我有可以提出申訴的方法嗎? 2、假設我真的需付連帶責任,我能另行對合夥人提出賠償訴訟嗎? 3、我是否可以用存證信函通知他出面變更租約?如果可以,該如何撰寫才符合呢?以便日後才能舉證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由於您仍屬契約上之名義人,所以房東確實可向您請求. 二.但由於您已經退夥,所以您可以跟您的合夥人請求該租金. 三.您仍可先寄送存證信函通知對方.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君 102-10-23 23:21

各位律師您好: 

  未成年(未滿16歲)偷機車兜風被警察逮到函送少年法庭,但有幾點疑問:

1.偷第一部機車為"報廢車",因當下詢問在場人(非車主)均表示報廢車不要了,遂牽到機車行要求老    闆修車,當時老闆僅電詢派出所是否失竊車並未詢問家長,車也並未完全修好,可否要求家長清償     高額修車費(未成年已付750元)?此車行老闆沒有任何應負之責任嗎?另收購此報廢車輛車行可否 主張民事賠償(不同家)?

2.第一部機車不能騎出兜風,當天又偷第二部機車到另一家換大鎖,老闆未詢問即換鎖(已付350元),未足額部分家長需付嗎?車行老闆無責任嗎?

3.隔天第二部機車被警察查獲,後來又偷第三部機車,一樣牽到第一家機車行換大鎖,卻於約定取車時間被守株待兔的警察當場查獲,車行老闆向警察表示尚未更換,但卻向家長索取修車費,合理嗎?無責嗎?

4.車主告毀損罪及要求民事賠償

以上諸多疑慮煩請各位律師指點,感恩!

小e 102-10-23 08:15

他老闆知道他會乙炔技術 所以叫他把一座遮雨棚的鐵架給分段切割 結果有附近名眾報警 警察來了把他跟他老闆給依竊盜起訴 他老闆是有黃埔新村的拆屋權 但是那天他們拆到的那家飾已經點交給國防部的 現在國防部堅持提告 我男友也很莫名奇妙 他第一天去那上班就遇到這種是 當晚他們送到防院後就開了簡易庭 法官問我男友說他老闆要他切割廢鐵給他什麼代價 我男友就依實說是他給他請當粗工工人 一天薪水是1300塊(當日領) 在警局作筆錄跟法院的時候 他老闆有說是她叫我男友切割的 後來審理的法官就叫我男友簽了一張證人單 然後就把他們2個當庭請回 這樣是代表我男友沒事嗎?還是說我男友還是被起訴?他是真的被請去當工人 那時候所切割下來的廢鐵都在現場 警察到的時候我男友他們正要下班 把工具收一收就要走了 一件廢鐵都沒帶 那這樣我男友還會有刑事上的責任嗎?希望能幫幫忙解決我的問題 我男友現在很擔心被判刑 只是因為要生活做粗工卻被判竊盜 很無奈 拜託幫忙回復一下囉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男友是否會構成竊盜共犯,則端視其有無共同的竊盜犯意,若他只是單純的依老闆指示而去作,則要構成竊盜共犯是比較不容易,所以他要朝此方向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柚 102-10-22 22:32

有天
我直線騎車向前
前方有輛公車準備停車靠站
而我打算向左行駛卻被後方客車撞上
我因此摔車手骨折,機車也撞上前面的公車
現在前面的公車公司要求賠償
想請問一下責任歸屬??
現在有交通大隊的初判
是只說我因向左行駛未保持兩車安全距離
那如果我現在提告
有勝算的可能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3 17: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車禍事故您必須負全部的肇事責任,則您無法向其他人請求,相反地,必須就其他因為這個車禍事故受到損害的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2、就車禍事故的部份建議您,送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車禍事故過失比例,以保權益。

阿維 102-10-22 14:53

請問對方申請了調解委員會上面有案號 刑調字第470號是屬於刑事還是民事?

還有對方態度強硬不願賠償,和保險公司賠償金額談不攏,但相關肇事責任已出來是對方轉換行向疏忽(我這格空白),造成我右大腿骨折必須休養一年,她現在申請調解委員會在10/31,但我能提出訴訟的時間只到11/1號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刑調字 在調委會應該屬於告訴乃論案件刑事部分 如果有告訴期間疑慮 建議先提出刑事告訴 這種案件和解後就撤回 所以應該不會有問題 但可能需要考量的是 有些人被告刑事案件 和解意願可能就降低

阿伶 102-10-21 16:50
妳好: 於10/18號 上班途中進入工作園區後(非產業道路),在一個轉彎處(無凸透鏡,無分向線)看不見對向來車,在轉彎時與對向機車相撞,對方皮肉傷,現該如何做後續的處理,對方認為是我撞到他,需要我賠償醫藥費及維修費? 如果對方還講說需精神賠償,該給她嗎? 再刑事方面有什麼的責任? 這是最壞的結果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1 17: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想先請問您們是否有報警? 2、就該車禍事故的部份,難僅依您所述的狀況做判斷是否有過失過失比例為何?
迅弘 102-10-21 15:26

你好 我最近發生一則車禍 原因是我騎機車綠燈左轉(當時路口號誌無左轉燈)騎到3分之2的時候被對向直行機車高速擦撞到我右後方(當時研判對方車速應有70-80公里) 當時我只感到機車震動一下並未倒地所以就滑行到路邊停止 對方機車因失控而摩擦地面到約20公尺遠的地方.這處是學校區域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條第2款  的規定 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 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請問我的責任分擔是多少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3 17: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路段必須兩段式左轉,則您可能必須負一半的肇事責任

2、建議您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照片,以利釐清肇事責任

娃娃 102-10-21 09:01

你好我想請問未結婚孩子也跟我姓.但當初他的父親有領養也有監護權..

可是孩子他根本沒有在扶養.孩子從出生沒多久他就和外面的女生又有了小孩

我因為受不了他一在的在外面有女人甚至還懷孕只好根他分手

剛開始他沒個月都會拿一萬塊給小孩當生活費一直到孩子10個月他就沒在拿錢了

之後人也消失.一直到最近我為了要辦小朋友的一些補助發現什麼都要爸爸身分證跟簽名

孩子都已經快讀小學了連爸爸都不知道是誰.這兩天從他跟前妻所生的兒子得知他去了大陸

轉告他兒子跟他說放棄監護權他又不願意

請問我如果申請法院判理我該如何保護我的孩子被他沒責任的爸爸帶走

也該如何讓他放棄監護權

是不是這樣監護權會是他的而我沒有了監護權

拜託幫幫忙告訴我該怎麼做謝謝你

如果沒有扶養事實也沒扶養意願 那妳可以聲請法院改定由你單獨監護 這種案件 法院判准機會應該不低

小趙 102-10-21 02:37
律師您好 想問您一個血緣上的關係 本人的爸爸長期沒有對子女盡過養育教育的責任 也沒有奉養自己的爸媽 我們都是由祖父母養大的 加上又在外面欠債已經不是一次了(一次比一次大) 想要斷絕父子的關係有沒有辦法 很怕有一天有人討債討到家裡 不希望祖父母辛辛苦苦存的錢再被拿走(全家都想脫離)
法律上沒有辦法斷絕父母子女關係 但你可以考慮被收養 以及訴請法院減輕或免除你將來對父親扶養義務
marrior 102-10-20 22:07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日前10/19凌晨人在上海補迫刷卡了11988人民幣,雖然信用卡公司有打電話來確認,但為了脫困也只好請信用卡公司做開通動作,但我在語言上有巧妙的表示我處於脅迫中(對方很精明要我用擴音),後來我脫困後想請信用卡公司中止這項付款,但信用卡公司表示除非執法單位有後續動作才能看情形,表示我必需先付款項,我有去當地公安報案,但因責任區的區分,只給我一張有蓋章的上海市公安局徐匯派出所事件接報回執單,內容表示<我在外灘附近被強迫刷卡約12000人民幣,民警告知其到事發地報案>,但我於下午就要搭機返台,因此無法前去外灘派出所報案,但回台後有透過網路,並請信用卡公司把此筆單據傳真至大陸上海分局轉給當初承辦的員警,也有去金管會留言,接下來我還需做什麼動作來爭取我最大的權益,因此來請教律師們,請給我一個方向,感激不盡。

對了我簽名故意簽的跟平時不一樣,很是潦草。

紅小綠 102-10-20 19:28

本人母親因過世名下房地產繼承人是我哥,後來因為某些原因就以"贈與"方式改成我名下.中間有透過"代書"也有給代書費跟贈與稅.轉來之後過了一段時間到了去年十月收到繳地價稅通知一看發現不對以前幫媽媽繳時也才500多現在怎麼要四千多..問了才知道要在九月以前去申請自用宅..這種東西代書卻沒有處理也沒有告知,那可以求償相關責任嗎?還有問題就是政府在地價稅信封後有寫九月二十二日以前要去申請自用宅但我收到這張單的時候已經是十月20日了耶這樣不是有很大的問題嗎?害我今年又得繳四千多?也沒有通知書也沒有公告也沒有新聞報告?請問這問題可以申訴代書求償嗎???應該照理說是代書要負責吧???請專業人員幫忙意見!!非常感謝

一般情形而言,委託土地代書辦理過戶移轉登記,如未特別約明另外須協助辦理自用自宅用地申請,則其受託事項自不包括辦理自用自宅用地申請,另外土地代書代辦自用自宅用地申請,應該是須要另外收費的,若您未付擔此部分費用,恐怕僅以對方未盡告知即要求賠償,恐怕於法未必有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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